信徒欲被聖靈充滿應盡的本分
上帝所賜的兩件珍貴的賞品──聖子與聖靈──供給真實,深切,有力的靈性生活。上帝的兩重禮物是不可分開的。他給基督與我們時,他將基督的一切都給我們,他給聖靈與我們時,他將聖靈的一切都給與我們,他不留一點不給我們的東西。愛不但以其最好的給人,而且將自己完全的給人。當上帝給基督與我們時,他給我們他最豐盛的生命及其完全的工作。當上帝賜聖靈給我們時,他不但以他給我們施洗,居住在我們裏面,而且充分地賜能力與我們。上帝不是個好行小惠的施主,他在基督裏藉聖靈給予那可使我們成聖的一切。這就是最完備的恩惠。也就是極頂的神賜。
上帝已將一切供給了我們,但我們須得決定是否願意被聖靈充滿。在上帝與人的交接中,有一個限制:即上帝自己也不能越過;這就是他給人的意志自由權。他設筵在你面前,但他不能強迫你吃。他為你開了到知足,平安,勝利,有能力的豐盛生活之門,但他不能強迫你進去。他在他的銀行中,存了一宗在你的靈性上足以致富的款子,但他不能為你寫支票。上帝已盡了他的本分,現在你得盡你的本分,豐富和匱乏的大權都操在你的手中。上帝賜人豐盛只受一件事的限制──那就是你給他充滿的地域。『你給上帝多少地域,他給你多少豐盛。你若要被聖靈充滿,你必與上帝誠意合作,在成為屬靈的事上,你有你的應盡之本分。』
獻身──信徒方面被聖靈充滿應負的責任
靈性生活主要的原則在於管理問題上。屬肉體的生活為舊人管轄,屬肉體的基督徒一半被他自己管理。若想做一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須將管理權從舊人手中奪回,交給基督耶穌。聖靈所希望於信徒的,以及他指導信徒所做的,是要在這一件事上與他合作,很樂意的拒絕私我的治權,而歡迎耶穌在他的生命中主持一切,認耶穌為他唯一的主人。
羅馬人書六章十六節:『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我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於成義。』
又十九節:『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樣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將命獻給上帝是與聖靈同行的第一步。我們從這第一步自動的跳出私意的範圍,而跨進上帝的旨意的領域。這一步帶我們到上帝所願意,所預備的中心──上帝的旨意。這一步預備了靈性發展的基礎。這一步供給我們一個新的司令部,作我們將來生活的指導機關。我們投誠於基督時,我們將自己誠誠實實的與上帝的旨意連合,以上帝的旨意為我們一生行事的標準。不管是在大事上,如曠野,客西馬尼園,苦杯等地方;或是在小事上,如木匠店,家庭的日常生活中,基督老是這樣說『惟願你的旨意成全。』現我們也要採納基督這句話。我們投誠于基督時,我們樂意的選擇了他的旨意,從那時起不論做何事,在何時,總遵從的旨意,拋棄了己見。
為什麼我們要獻上我們的生命?
人們獻身於主,有兩個不同的動機。有的因自己的需要而將他們獻給主。欣慕基督,如飢之思食,渴之思飲。他們對於在主裏的基業,更深切地盼望。
以弗所書一章十一節:『我們也在他裏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已意行作萬事的,照他旨意所豫定的。』
有人獻身是因為基督的恩召。他們覺得孤寂,覺得基督是要他們。他們仰望他,仰望在他裏的豐富的基業。
以弗所書一章十八節:『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
我們需要他以及他召我們,都是我們獻身的原因。若是我們不獻身,基督與我們的各種關係便都無效了。在沒有獻給主的生命中,基督不能實行他的旨意。正如他雖為救主,而也不能救我們脫離我們所不願離棄的罪,他雖為元首,而也不能指揮抗命的肢體,他雖居於主的地位,而也斷不能顯現他的旨意在不願知道與不願遵守他的人中,他是生命,卻不能充滿那被雜質所充滿的人,他是聖潔的,卻不能使我們歸他,若是我們照自己和世界而生活,他是主帥,卻不能叫我們得勝,若是我們已讓敵人得勝,因我們不願他對于他們有何設施,故他的大能不能在他們裏面顯出來。他們在未獻給上帝的生命裏,基督處處都被阻止,莫想有所施展。若要享受或感覺我們在他裏面那寶貴的基業,或在我們裏面他所贖來的基業,都靠我們無條件的獻身。
我們獻身給主,有一個根本的動機。這個動機當發現的時候,是可信而又有效力的。惟願我與你都能藉上帝的指示,發現這條直通他的榮耀裏的道路,因而使我們與基督的關係上起了重大變化。
當在幼童的時期我做了基督徒,我在赦罪以及與基督同在的感覺中得了真實的快樂。我熱烈的仰望我的救主,而且這樣生活,使別人──特別是我的家庭,得知耶穌實在是我的救主。我雖已重生,但仍不知獻身的生活,所以舊罪仍然一樣的在身內活動最題明的就是性急。這個毛病常常發生,甚至對最接近最親愛的人說了不客氣的話,性急與感傷的結果,常常使我痛哭,像是心碎了一般。我雖時常立誓不發皮氣,而且用意志的力量去克制牠,但是我終於失敗了,我仍生活在失與苦痛中。因覺生活之虛偽,所有的快樂都離棄我了。我愛上帝,所以我恨自己,因我供給不少叫別人譏笑主的材料。
一日,在由極端的灰心與失敗中,我躲在一間僻靜的房中,且決志不出房門一步,直等到我的靈性有改變。我禱告上帝說:『求你指示我何為真實基督徒的生活,並怎樣才有這種生活,不然我將離開基督,讓教會除我的名。』當時我是十二分的誠懇,上帝之總肯垂顧誠實尋求主的人吧。他與我相見,並回答了我的問題。
他用了兩節聖經之光照亮我的靈魂。現在我求他也用這兩節聖經來安慰一般灰心喪志的人們。
歌林多前書六章十九節到二十節:『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身子上榮耀上帝。』
上帝用三句永不忘的,而又不能看見的道,闡明獻身的生命之要點及其根本動機。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不,在未讀那節聖經以前,我不知身體與悔改有甚麼關係,也不知聖靈已將我的身體作為他的殿。上帝以我的身體為他的住所,聖靈併以牠為殿,這事對于我實是一個驚人的啟示。想一想:上帝居住在你的身體中,這是什麼意思?假使世上的帝王遣人來告訴你說:他將與你同居一日,你將如何收拾你的住所!有多少可愛的東西將要拿出來用!你將如何預備,使所有各物都放在適當的所在,值得這位貴客一顧!但是,啊,我們將身體獻給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作為他畢生的住所,是何等不潔與不適啊,我們獻給聖靈居住的殿是何等污穢啊!
『但我已把我的靈魂獻給了主,他要我的身體有何用途?』這個問題陡襲我心。當時我不甚明白,但自主要了我的身體,我一天一天的清楚起來。我們豈不可以說:『他需要一條路,藉此使世界知道他是誰,和他對世人的愛。給道成了肉身,且居在我們中間。人們見在地上的主,猶如見了天上的父一樣。基督現在已在天上,可是我們需要他的存在嗎?你也需要他在你的城裏,在你的教會裏;在你的學校裏,在你的辦公室裏,在你的社交範圍中,在你的家庭中嗎?那榮耀的基督怎樣在地上顯現?現在他又將怎樣顯給世人看?
基督有兩個方法使人知道他。一個是藉他的道理;但是成千累萬的人沒有聖經,而且即使有聖經,他們也不會念牠。第二個方法是藉他所給予生命的我們。啊,你可明白他怎樣要你的身子歸他麼?今日他需眼,耳,唇,手,足,心,腦,意志,以及人所有的一切內臟外體,藉以把他表現在地上,正如基督在世時,需這一切一樣。當基督在世時,不獨是他的教訓與講道,使人信服他的生命和他的存在,他自己更能使人歸化。所以今日的人們需要看見基督,覺得他的存在,要與他面對面相會。那天,主啟示我,他要住在我的身體及我的全人格裏,並且他將借我的身體給現世人看。
上帝需要我這一種感覺,是含有非常美善的意思。我也曉得我何以需要他,時時刻刻想把我的生命在他裏面發出來,如同葡萄樹枝從葡萄樹上發出來一樣。但記他需要我,他要我在樹枝上結果子!他人要藉我可以看見基督。這種要求是何等迫切啊,但那時我未獻身於主,我真慚愧啊!甚至在許多年後的現在,當我記載這事的時候,猶覺恧然。
我的生命不是我自己的麼?將生命的主權交給別人豈不是一件麻煩的事麼?我應該放棄一切主權麼?這樣做去不是很危險的麼?這樣做去可是合理的麼?這樣做去是必需的麼?啊,自己想做生命的主治者的詭辯呀!
主預知這一切,併且有了準備。『豈不知你不是自己的麼?』這句話如兩面快的利刃,刺入人心,而即住在其中。他將各種阻止和我獻身與上帝的詭辯打得粉碎。『豈不知你不是自己的麼?』這句話如何引導我們棄絕專想自己的權利一種思想!這句話揭穿一切虛偽,我們常說我屬于基督,但主管權卻應永遠在在我手中,這是多麼虛偽的話。『豈不知我不是自己的麼?』這句話如放在樹根上的斧子,直劈人心,不是我們讓主為我們生命之主,就是以自己為生命的主管者。
一線光明,由主單簡的,但是命令式的話進入我心。我覺得上帝要有管理的主權,但我仍不豫備獻上我自己。啊,不可思議的抗拒呀!啊,上帝無限的,忍耐的心,不住地想要感化這樣頑強的人心!
我不但是頑硬,而且害怕。如其我無條件的將身獻與他,他將從我這裏取什麼東西去呢?他有什麼不能向我要呢?此時我的心情,也如那想獻身給上帝而又害怕的一個女大學生一樣。更清楚點說,我願讓上帝管理我的不好的,不能制馭的部分,而讓其餘的都歸我。
然而上帝待我很好,他用愛的索子將我漸漸拉近他。他想管理我的意志,必先感化我的心。『豈不知你不是自己的,卻是用重價買來的呢?』不是我的,因為是買來的!這裏又是一件新奇的事情。我常常想我若將自己獻與基督,我將我的主權交給他,我以自身為禮物。但是上帝那天啟示我說:我已屬於基督,因為我是他買來的。那末基督要我的全身也不是不合法的,誰能否認他所買來的權利呢?
我雖又被說服了,但是仍不願將自己獻與主。『你不是自己的,因為你是用重價買來的。』啊,那重價!決不是一種朽壞的東西,如同金銀一樣,卻是用無疵的羔羊,基督的寶血所取贖的重價。基督的寶血,就是買我的重價。上帝的兒子之無疵的,無玷污的,無罪的生命死了,救了我的無用的,有罪的自私的生命!那是一條生命換一條生命!
歌林多後書五章第十五節:『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死而復活的主活。』
生命換生命
啊,雙手在樹上展開,
殘暴釘穿了牠們!
啊,至聖的基督,你為何要這樣?
充滿慈祥的聲音回答我說:
『親愛的孩子,我的手傷了,
為的使你的手用來事奉主,
用來做我所做過的工作。
我為買你的手,捨棄了我的手。』
啊,基督的腳,釘穿而流血的腳啊!
這種苦痛叫你怎能忍受?
牠們在你活時不知跑了多少路,
你死時,牠們還要受羞辱麼?
救主說:
『為的你能走慈善的路
去快快樂樂的幫助人;
為你,實是為你,
我的腳在流鮮血。』
啊,帶荊棘冠冕的基督的頭!
牠在苦痛中憂愁中往下垂;
你的天國的榮譽
為何只換地上的譏刺?
『我的孩子我在荊棘的冠冕下
買了你的智慧與思想,
榮耀的冠冕為你留,
叫你能把你的心給我。』
啊,基督的心!啊,受傷的創痕!
啊,基督!憂愁的人釘死了!
他是無罪而死的。
主啊,你除此以外還為我做了甚麼呢?
『啊,我的孩子,我的心碎了,
為的你能在天上生活,喜樂,
是為你的心,你的生命,
能快快樂樂的獻給我。』
我曾說過:『我應該獻給主麼』?但是,我跪在主的十字架前的那一日,我在心裏說:『我可以將我所有的一切,永遠的給為我捨棄一切的主麼?』
什麼是獻身的根本動機?根本動機是在曉得基督要我的生命和使用牠的權利,是十分正當的,合理的,我也要以愛報他的愛。
現在讓我們來解釋獻身的意義。獻身是把全體──包括心,身,靈各部分──的主有權,管理和使用權,精密權,仔細的,自告奮勇的移交給因創造與救贖而當有我們全體的基督。我們獻身給基督時,我們在我們生命中尊他為一切之王。這不是要想屬他的緣故,實在是因我們是屬他的,所以我們才獻身給他。名義只要一經收買而就可有的,主權卻必待交給以後始能發生效力,所以,問題不是『我屬于上帝的麼?』乃是『我把己屬於他的都已獻給了他麼?』
見麥克康于所著輸誠的生命,頁十七(J. H. Mcconkeys. The Surrender.ED Lif)
在中國北部的一個城裏有一女子學校。學校當局因學生加增,而有添闢校舍的必要,鄰近有幾間民房,是一個中國人的住宅,經過多次的接洽,才把這民房收買,充作新校舍之用。買契寫好了,屋價交付了,那學校滿望在秋季開學時即可遷入這新房子內授課。但是,他們不能償願,為什麼呢?因為這家人家尚未搬出去。名義上是買定了,但主權卻要在遷讓後才能行使。
基督已有了你生命的名義。在兩千年前,他已付了買價。以付買價的理由而論,你是他的。但你已騰空屋子,可讓他搬進來,佔領他在名義上已屬於他的屋子嗎?
基督有權柄廢除你的產業。他是王,他是主,他有令你獻身的權力。但是,基督要感化你,用愛不用力。所以,他賜我們許多恩惠,叫我們獻身。
羅馬人書十二章一節:『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給上帝,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獻身是快樂的,自動的,以愛報愛。『我們愛他,因他先愛我們,』我們是買來的,『所以』我們很快樂的在屬他的身體與靈魂上榮耀他。『我求你』──我已捨命為你死了,你不願意在你活時將生命交給我麼?真的獻身是將愛完全放棄。新郎呼喚說:『起來,吾愛,吾的美人,隨我。』新婦很歡喜的回答說:『我是我的愛人的,他的心願老是向我。』
啊,我的朋友!這該取消了在你獻身上所有『應該』的觀念吧?這該答覆了『這豈不是危險的』一個問句吧?你想獻身給主,你果願意獻給他的麼:獻身就是捨棄,捨棄就不屬于你的了。捨棄一件東西,而得更有價值的東西,是的,我們要捨棄這件東西,奉獻給需要這東西愛的我們的主。更進一步,獻身是捨棄一件東西給那愛我們,甚至為我們而死,而且現在使我們在他裏面得許多珍寶的主。我們不能信賴『為我們而死的這個人麼?』
羅馬人書八章三十二節:『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
哥林多前書三章二十一節到二十三節:『所以,無論誰,都不可拿人誇口,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或世界,或生,或死,或現今的事,或將來的事,全是你們的。並且你們有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上帝的。』
『單單輸誠是沒用的。然而,當我們輸誠于那愛我們,而為我們捨身的上帝的兒子,輸誠便是靈魂光明的回歸生命與能力的座位上。』
獻身的生是什麼?
我們已經知道獻身就是把生命的主權和管理權從自己移交於基督。但是,自己不會減了牠的威風,除非用強迫的手段。所以我們必須明白獻身的生活到底是什麼。
我們先說什麼不是獻身。這不是遵守什麼信條,也不是專做一種什麼工夫或服務,這也不是單單除去一種惡習或者不好的行為。有許多人說:『我怕將我完全獻給上帝,因為我知道他一定要我信我所不能信的事,到我所不能到的地方,奪我所好的東西。』這些不過是消極一面的事,其實獻身乃是極積的事。上帝要我們,他要我們的全體,要我們的生活像他。
羅馬人書六章十三節:『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
哥林多後書八章五節:『並且他們所作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上帝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
彼得前書四章二節:『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上帝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上帝將獻身的程度弄得複雜一點,免得我們以『靈魂』得救與夫『將心獻與主』就算為滿意。用『成聖』這個字而失卻真意,是舉世最容易犯的一個毛病。我們可以欺哄自己說:『我們所獻的是看不見的,所保持的是看得見的。』所以,上帝要的是身體以及靈與魂。請再讀羅馬人書十二章一節。
但是,上帝以為獻身不可遺漏一點的。他知道若是有一個肢體未獻上,則必全功盡棄。誰讀了雅各書而不說許多人不能輸誠,只為了一個舌頭呢?貪念不是應由那未獻上的眼睛負責嗎?未獻身的足所走的不是罪惡與世俗的道路嗎?未獻上的耳朵所聽見的不常是閒談與壞話嗎?未獻上的聲音在上帝是怎樣的一個損失!上帝詳述獻身的程度,並以每個肢體的降服都包括在獻身內。『將你們的肢體獻給上帝,作為義的工具。』
『你們自己。』
『你們的身體。』
『你們的肢體。』
一切都包括在內,沒有什麼遺漏,也沒有什麼免除。上帝潔淨了我們全人格;他以我們的全人格為他所有,所用。我們成聖可與上帝的聖潔同等。上帝將我們歸于他,所以他說:『你是我的。』我們歸向他如同屬他的人一樣,並且尊主為聖,在心裏稱頌他說:『主啊,我是你的,你要我作什麼?』
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十三節:『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魂和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彼得前書三章十五節:『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
我們獻身的標準是在我們的全身。牠也包括在內的一切東西;如心,靈,魂,意志,感情。牠也包括外面的一切東西;如家庭,兒女,財產,職業。牠又包括一切與人有關係的事情;如友誼,光陰,金錢,享樂,畢生的計劃。
牠包括我們的過去,現在的將來。不問過去有何罪惡,憂傷,或是自私,只要這一次完全交給基督就完了。但是,有人能夠將過去交與基督,惟以現在讓基督管理則視為一件難事,他還想為自己留一點餘地。別的人因憂傷,能夠將過去與現在都交給主,但是他們卻不願把將來也交他保管。他們怎能知道上帝是忠實可信的呢?若是連將來都交給他,他們不是將永遠處在他的管理之下嗎?
我在某一次的夏令會講獻身之道的時候,我注意到在前排座上的一個女性,面露憂色。我對她說:『你可以將七月交與上帝,但是怕將九月也交與他,』她當時面上即現笑容,表示我已說穿了她的心事。散會以後,她對我說:『你所說我不能將九月交給主的話恰打中了我的心,──在這裏我很快活,可是在九月裏,我將被施手術,而且我在此地只享了一半快樂,我所以憂愁。』
獻身包括我們的善與惡。有些人不能相信上帝會接受他們的,因為在他們的生活中有如許的罪惡。但是,『凡來就我者,我必不棄。』這句話概括犯罪的聖者與罪人。恩惠很清楚的臨到我們,從我們生命的開始直到末期。所以,無論我們常常犯舊罪,只要我們願無條件的將我們獻給上帝,他必接受我們,並且基督的寶血洗淨一切獻身者的罪惡。
有些人不難將罪惡獻給上帝,卻覺得難以把他們的善獻給上帝,因為他們實在覺得不需要。這裏有個善于鑒察的人,這人知道他自己的本領,相信他所鑒察的都不會錯,結果就成為專權,以致凡與他同工的人都覺得不易和他共事。有一次這事在許多傳教士前提出了,後來,某傳教士說:『你們今晨談的就是我,我善于鑒察,我的確有許多地方令人難堪。現在我明白了,連我的鑒察這一點好處也必須獻給上帝。』
這裏有一個女人,她頗以有能力自負,一個做買賣的女人曾聽她說:『我為什麼要求上帝指示我辦法,我也如他一樣的知道了辦法,若是我肯用我的智力。』這雖然是句不成熟的話,但我們失敗豈不是因為我們信了自己的能力麼?
或者,這兒有一個姣好的女子,容易吸引許多朋友,她看見醜陋的人獻給上帝,為的是求內心的完美。但是她有的是美貌,自可不必步武他們,她現在豈不能令人注意嗎?但是,究竟誰被注意呢?是她嗎?不,被注意的乃是上帝!我們的善也如惡一樣,能阻礙基督在我們身上顯現。
獻身給上帝是一椿決定的事,不可有絲毫的遲疑。我們不能拿出我們的一部分,在上面寫『保存』的字樣。基督若為我們的主,他必為我們一切之主,我們必須讓基督管理我們的一切,從內心到外表,並須完全遵從他的聖意。
有一件事應當提醒,就是獻身不可以他事來代替。我們不能用錢獻給上帝,也不能以光陰才能和工作獻給他,來代替我們自身。我們若樂意將我們獻給上帝,則我們所有的一切,如才能,金錢,也隨之而歸于上帝。有一個人以鐘的一枚針帶到修理的人那裏,要他修理,因為那鐘走的時刻不準。修理的人說:『把鐘帶給我看,因為時刻不準的原因不在針。』鐘的主人說:『不,若將我鐘帶來,你也許會將鐘折毀,且又要費我一大宗錢。時刻不準是因為針走的不準。』獻身的分量是我們生命的分量,所以拒絕獻上任何一部分,不管那一部分在我們眼中是多麼渺小,總是背叛的行為,且足以阻止聖靈豐盛地居住在我們的生命中。
『主啊,照你的旨意,
照你的旨意,
你是泥工,
我是泥土。
照你的旨意
製造我,陶鑄我,
我只等,
默的且不動的等。
如何獻身
或者有些讀者要說:『主啊,我定將我獻給你,我已知道為什麼我要獻身,以及所獻的是些什麼現在只求你指示我如何獻身。』因為上帝的救恩永遠存在,所以他總叫我們對於在基督裏豐盛的基業更求有經驗。基督站在你的生命中那未獻的各部之前,叩門,等待。他願意進來與你在靈性生活中同在。但在叩門與進門之間必須經過一種手續,因為基督永不強入任何地方,他若是進來必先要把門開了。 啟示錄三章二十節:『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
獻身是一種精密的行動,不但是誠意表現,也是自決的宣告。牠不是口上所說的志願,乃是志願的決斷的動作。獻身是承認基督有主管與使用我們的權利,我們須絕對聽他的指揮。由志願而決定,由決定而成為動作,這是一定的步驟。
斯比爾博士所著的真實生活日誌(A Memorial of a True, Life)一書,載有胡比福的獻身一段事。胡生是富有聖靈的青年,他在他死前的短促幾年中,在大學生中做了不少的榮耀主的工作。
『正如我一樣──你的隱藏的愛
打破了各色各樣的阻礙;
現在,我要歸你,啊,只歸你
上帝之羔羊呀,我前來,前來。』
潘雪維尼亞者,庫致城;一八九五,十一,十六。
『
腓立比書四章十九節 胡比福』
你曾這樣毅然決然的將你以及你的一切都獻給主麼?你若未曾做過,你現在曷不將此書放下,而將你自己獻給主呢?
獻身是一種自告奮勇的行動。我們獻身,不是一種義務,乃是我們的需要。這也不是強迫的行動,乃是成聖的行動,主耶穌站在你的生命中未獻的部分前面叩門,但他不強要進來。若是他不能與他在裏面的那一人相交,進門是毫無意義的。他要進來,為的是愛,但是,除非以愛報愛,進內必將使你心中發生痛苦,得不到快樂。『香之於玫瑰,色之於日落時的天空,無疵之於雪,猶如告奮勇的精神之獻身。』他自動的,快快樂樂的為我們捨了他的命。他也要我們帶笑,唱歌的開門迎他。
獻身是一種最後的行動。我們前面所討論過的獻身是始終不變的,所以獻身不須有第一次,出於至誠的獻身是永遠的。有許多人對於此事憂愁,以致有多次的獻身。所以我們必定要明了已往的事,方能看出這行動是如何的堅固。
我們因獻身而承認:我們不是自己所有的,我們已將生命的主權交與基督。所以,生命不再是我們的了。第二次的獻身是表明我們的移交是不忠實的。
自然,人們不知道初次獻身是些什麼,要些什麼。當你為上帝而活時,有許多的啟示足以表明你有許多地方仍認為己有而隨意使用,心裏還是老大不願意捨棄你所享受如此長久的權利。人有了這樣啟示應該怎樣做才對?他應當再獻身一次麼?不,獻身只有一次。你只要這樣說:『主啊,我現在還留一部分來獻給你,牠也是在那獻身中的。感謝你,因為你指示我還有一部分未獻給你。現在我再將牠獻給你,請你收管罷。』
獻身只有一次,不過在獻身後應常有獻身的精神,使我們藉禱告得更明白上帝的旨意,獻上那未獻的東西。有人簡單的說:『獻身是程序的轉機。』
我來用一個習俗的比喻吧,某男與某女因互信互愛而成了夫婦,他們都不知道結婚後的情形是怎樣。妻子不知道她的時候將多用在治家上,而再沒閒空去做她以前愛做的事。她卻用了很多的時候做了她愛做的事,以致拋棄了家務,於是誤會發生了。或者丈夫知道他的妻子及家庭是要用錢的,但他不知她有意外的嗜好,不是治家的正經材料。他遂不顧家庭的贍養,而浪費金錢,於是誤會又發生了。他們兩人處於這樣的情境下,將如何辦呢?他們可要重新結婚,以免除誤會麼?這種思想簡直是笑話。他們若是真真相愛,就能彼此原諒,互相幫助。快樂的結婚生活不但要有獻身的行動,而且要常有獻身的精神。
凡是愛主信主的人便應與主聯合。『你們藉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也是死的,使他們得以與那從死裏復活的主相結合。』但是當我們與基督合而為一的時候,我們不知這結合所包含的是什麼。可是,我們與他同住時,我們就能知道他的心願,他的意志,他的目標,他的方法,並且我們看見在許多事體上我們是不與他相合的。這自然不需我們再獻身,只要不住的將我們的一切獻給他就夠了。我們將一切獻給他,正如他為我們犧牲了一切。
從我們的觀點上看來,最高尚的生活的第一步,就是精密的,告奮勇的,最後的獻身,這也就是接受聖靈之豐盛的第一步。『當我們獻了罪惡,而信仰主的時候,我們就接受了聖靈;當我們獻了自己而信仰時,我們便被聖靈充滿。接受聖靈是上帝應許我們悔改與信仰的表示。聖靈的充滿是上帝應許我們獻身與信仰的表示。在悔改時,聖靈進入我們的心;在獻身時,聖靈已入了我們的心把我們完全佔領了。被聖靈充滿的象徵。是順從上帝,和遵行他的旨意的生活。』
有一次我在美國遊歷到了一個大學所在的城鎮,我在那兒講道。我住的那家人家,除了一個女郎之外,全都出外去了,這女郎是教書的,所以她也不能終日在家。她很抱歉,因為她走了我將感覺寂寞,但我對伊說,我不會寂寞,因我有如許的工作做。她引我進了為我預備的一間房之後就走了。頃刻門上的鈴響了,我想一定我的行李到了。我的房在廚房的樓上,在門外有樓梯可通。那時,正下很大的雨,所以我決計不走前門,想從屋中通過。我起首打一個門,但我打不開,因為下了鎖了。有三個門在一排,我於是打第二個門,但是仍不能打開,因為也鎖了。我打第三個門,結果如前一樣,因為牠也是鎖了。
我立刻感覺孤單,於是我上樓在一小房內祈禱。因想多感到基督的可愛而熱烈的同在,我就跪在床前祈禱,頃刻間,他對我說:『你不知這正是許多人款待我的方法麼?他們要我進入他們的生命,但是他們放我在一個小客房內,希望我等在那兒。但是我渴望進他們生命的每個房屋,與他們享受各種經驗。』
啊,朋友,你將主耶穌放在你的生命的何處?你把他放在屋角邊,使他在你的生命中不能得到自由麼?他豈不是想進你的會客廳麼?他曾把他的被釘過的手放在那門上,但因門已關了而使他不能進去麼?他想進到你的辦公室,參與你的計劃和一同享受利益麼?他曾將進去,但因門關了而不能進去麼?他的眼察覺你在那裏的一切黑暗行為,你就把他擋駕了嗎?想幫助你擘畫一切,但是不能進去,因門已關了。他滿心想充滿你,祝福你,可是終被你逼得回到樓上他的臥室裏,而心中很是憂悶麼?
我又從此大學城市到別一個大學城市。那邊的居停是一個獨居的寡婦,她的家很小,很簡單。我們在廚房中喫飯,但是,她待我多麼客氣啊!她把所有的東西,都拿出來款待我。第一天她就對我說:『
朋友,主耶穌住在你的裏面麼?你曾否這樣對他說過:『主啊,我獻給你的生命是我簡單的住所啊!但是,你在此的時候,一切都是你的。你喜歡到何地就到何地,你喜怎樣辦,就怎樣辦,請你不要客氣。』他正等這樣的請求。你一請他,他就接受,並將享受你的家,如他自己的一樣。你願今日就開門。迎他進來麼?
『我信靠上帝兒子的聖名,
所以我在他裏頭;
他既藉寶血給我救贖,
藉聖靈給我生命。
並且他在我裏頭,一切豐盛在他裏頭。
藉救贖,勝利,與獻身,
我屬于他。
我需要時,他屬于我。
在主與我中間沒有隔膜。
在我的裏裏外外,
諸般困難,他沒有不願在今日解決的。
主是我的保護者。』
── 安汝慈《最高級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