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和信徒的靈
現在的信徒,所最缺乏的知識,就是對人靈的存在,和它的作用。多少信徒除了他心思、情感和意志之外,更不知道有甚麼靈了。就是聽見人是有靈的之後,若不是以他自己的心思,或情感,或意志算為靈,就是草名其妙,不知道自己的靈是在甚麼地方。這樣愚昧的關係是非常的厲害的。就是因為如此,信徒就不知如何與神同工,如何管治自己,如何與撒但爭戰。因為這三者都是必須有靈的工作的。
信徒最要繁的,就是應當知道在他自己裏面除了心思的思想、知識、想像和情感的感覺、愛情、喜好,並意志的主意、意見,和決斷之外,尚有一個靈在。這個靈,是比心思、情感、意志等更深的。信徒必須知道自己有一個靈,並且知道這個靈的知覺如何,工作如何,能力如何,並它活動有甚麼規則。因為惟有這樣,信徒才能知道如何隨從靈而行,而不致於隨從肉體的魂或體而行。
未重生人的靈和魂,乃是組合在一起,所以人就自然只知那強有力的魂的感覺,而不如死睡的靈的存在了。這樣的愚昧,是從作罪人起,一直繼續到作了信徒之後的。因此,信徒雖然有了靈的生命,有了勝過「肉體的事」的經歷,但,卻有時隨從靈而行,有時隨從魂而行。不如靈有甚麼要求,不如靈當如何出發,不如靈當如何補養,不如靈有甚麼知覺,也不知這些知覺所代表的是甚麼意思,自然就難免束縛靈的生命,讓魂的天然生命依然活動,作信徒生活的原則。這個關係是非常之重大的,為平常的信徒所意料不到的。因為有一班很忠誠尋求更高深靈歷的信徒,到了有勝過罪惡的經歷之後,只因不知靈的工作,就不再住前走,就多在心思上用功以求「屬靈和聖經的知識」;多尋求感覺上的與主同在,以及肢體上一種如熱火的感覺;多隨著自己意志的力量以立志,以行事為人。這樣就叫信徒受了迷惑,看重自己(魂)的經歷,以為自己是無上屬靈的了。這樣,就叫他培養己(魂)的生命,到非常偉大的地步,而主觀的以為他自己的經歷,乃是牢不可破的屬靈。這樣,就難得真在靈程上進步。所以神的兒女,最應當謙卑在神的面前,順著聖靈和聖經的教訓,逐步細看靈的功用和作為,好叫我們能夠順著靈而行。
【人的重生(比較第一篇第四章)】罪人為甚麼應當重生呢?為甚麼應當從上頭生──有一個靈的重生呢?因為人是一個墮落的靈。一個墮落的靈,所以才需要一個靈的重生──接受一個新的靈。撒但是一個墮落的靈,人也是一個墮落的靈,不過人有身體罷了。撒但的墮落,是在人的墮落之先。我們看了撒但的墮落,我們就可以知道我們的墮落。撒但是一個靈,神創造牠,叫牠與自己有直接的交通。但牠墮落了,變成黑暗權勢的首領,與神和神一切的德性隔絕了。雖然如此,撒但並不因牠的墮落,而不存在,不過失去牠與神正當的關係而已。照樣,人像撒但一樣也墮落了,也墮落到黑暗中間,與神隔絕了,然而,人的靈還是存在的。不過,現在他的靈已經與神隔絕,不能交通,不能掌權而已。按著靈意來說,人的靈已經死了。犯罪的天使長的靈如何永遠存在,犯罪的人的靈也如何永遠存在。不過人是有身體的;他的墮落,叫他成為一個屬肉體的人(創六3)而已。世界上並沒有甚麼宗教、道德、文化和律法,會改良這個墮落的人靈。人現在既已陷入肉體的地位,就沒有甚麼會叫他再變為靈。所以,重生──靈的重生──是不可少的。惟獨神的兒子流血,洗淨罪惡,賜給我們一個新生命,才會叫我們重新歸於神。
當一個罪人相信主耶穌時,他得著重生。這就是神以祂自己非受造的生命,賜給罪人,叫他(罪人)的靈再活過來。罪人之得重生,乃是一件靈裏面的事。神所有的工作,都是從人的裏面作起,從中心點作到圓周來,並不像撒但是從外面作進去的。神的目的,乃是先在人黑暗的靈裏,就是本來應當接受祂的生命,與祂交通的部分,叫人得著生命,重新生過來;然後,從這裏工作,到人的魂和體來。
這樣的重生,就叫人一方面得著一個新的靈,一方面叫他自己舊的靈復活過來。以西結書三十六一章二十六節說到重生的時候,就說:「我……要……將新靈放在你們的裏面。」約翰福音三章六節說:「從靈生的,就是靈。」這兩節聖經所說的「靈」,就是指著神自己的生命說的,因為這「靈」並非我們裏面本來所已經有的,乃是當童生時,神才賜給我們的。這個新生命,乃是屬乎「神的」(彼後一4),「不能把罪」(約壹三9)的;至於人本來所有的靈,雖然已經活過來了,然而,尚是會受污穢(林後七1),需要分別成聖的(帖前五23)。
當神的生命(也是稱為「靈」)進入我們人的靈裏時,就叫我們那個死醉昏迷的靈活過來。本來乃是「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弗四18),現在卻重新活過來了。這樣,「身體就因罪而死,靈卻因義而活」(羅八10)。我們在亞當裏所失去的,乃是靈死了;我們在重生時所得著的,乃是一個死的靈再活過來;但是,不只得著我們在亞當裏所失去的,並且也得著神生命的新靈,就是亞當所沒有的。
看了這個,我們就知道人們打算改良、勸善、奮興、悔改等等的虛空。因為無論如何,人自己的作為,總不能叫他自己的靈復活過來,總不會叫他得著一個「新靈」。死的無論怎樣改良,還是死的。舊的無論怎樣修理,也還是舊的。人若非從天上得著一個新的生命,就無論他自己怎樣殷勤研究宗教,實行道德,總不會叫他的靈活,叫他的靈新。惟獨一個神的新靈,才會叫人的舊靈活過來。要叫自己的靈活,而不接受神生命的新靈的,永遠都是死的。沒有重生的人,乃是絕對的與基督無干(羅八9);所以每一個名稱為信徒的,都當自問,曾否得著重生。惟有得著神超凡生命的人,才是神的兒女;不是他生的,就為他的兒女,天上人間,都無此理。
神的生命,在聖經中多半稱為「永生」。這「生」字,在原文是「奏厄」,意即更高的生命,或靈命。每一個相信主耶穌的人,當他相信時,就得著重生,就得著這永生。永生到底有甚麼功能呢?「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所以永生,並不只是後來一種的福氣,為信徒所享受的而已,並且乃是一種靈性上的技能。沒有永生,就不認識神,也不能認識主耶穌。這樣直覺上的認識主,乃是當人接受了神的生命之後才能的。就是這一星點的神生命在人裏面,後來能夠發育長大成功為一個屬靈的人。
自從人重生之後,神所有的目的,就是藉著這個靈,以除絕一切屬乎舊造的,神所有對人的工作,也都是在這一點的靈內。
【聖靈與重生】人當重生的時候,他的靈得著神的生命,而活過來。主動作這工的,乃是聖靈。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的,乃是聖靈。祂預先預備人的心,叫人肯來相信主耶穌為救主。十字架的工作,乃是主耶穌成就的,但是,將這工作加在罪人身上、心裏的,乃是聖靈。我們必須明白基督的十字架,和聖靈工作的關係。成功一切的,乃是十字架;將所成功的,再成功於人裏面的,乃是聖靈。叫人得著地位的,乃是十字架;叫人得著經歷的,乃是聖靈。為神成功「事實」的,乃是十字架;叫人得著經驗的,乃是聖靈。十字架的工作,乃是創造一個地位,成功一個救恩,叫罪人有得救的可能;聖靈的工作,乃是將十字架所已創造的,已成功的,顯現給一個罪人看,叫他接受,叫他得著。聖靈並不單獨作工,乃是用十字架以作工。沒有十字架,聖靈就無所根據而工作;沒有聖靈,十字架的工作,就是死的,對神雖已發生效力,對人卻毫無效驗。
雖然一切的救恩,都是十字架成功的,但是直接作工,叫人得著的,乃是聖靈。因此,聖經就說,我們的重生,乃是聖靈的工作。「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在第八節裏,主耶穌又說,重生就是「從聖靈生的」。就是聖靈將十字架的工作,加在信徒裏面,將神的生命,加在信徒靈裏,所以信徒重生了。聖靈乃是神生命的執行者。我們乃是「靠聖靈得生」(加五25)。如果人們所明白的,不過是藉著腦力,沒有聖靈在他靈中重生他,他所明白的,就並不能幫助他。如果人們所相信的,乃是人的智慧,並非神的能力,不過就是受了魂的刺激,他就不能持久,因為他並沒有重生;乃是從心裏相信的人(羅十10),才能得救,才得重生。
但是除了叫信徒得著生命之外,就是在重生時,聖靈尚有一步的工作,就是從今以後,住在信徒裏面。但,可憐,人是怎樣的忘記了這個,不顧念這個!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信徒得著新靈,與得著聖靈的事連在一處。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26~27節)。
「我……要……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這就是信徒要得著一個新的靈,叫他自己的靈蒙更新,得生命。這個一得之後,底下就接連說道,「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這就是聖靈要住在我們更新的靈裏。信徒在重生時所得著的,並不只是一個新靈,並且就在同時,也得著聖靈(有身位的)住在他裏面。最可惜的,就是信徒如何不明白他所得的靈乃是新的,他也如何不明白當他得著新靈時,就也得著聖靈住在他裏面了。聖靈並非在信徒重生多少年之後,因著復興起來,才去尋求得著的,乃是當他重生的時候,就已經整位的「住」──不是來拜望──在信徒裏面了。使徒說:「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四30)。「擔憂」,並非「發怒」,因為這是聖靈的愛。「擔憂」,並非「離開」,因為祂要「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十四17),「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每一個重生的信徒,都是長久有聖靈住在他裏面的;不過每一個信徒裏面的聖靈的情形不同,不是擔憂的,就是喜歡的。
我們必須明白重生和聖靈住在信徒裏面的關係。沒有一個新的靈,聖靈就沒有地方可以住。聖潔的鴿子,在審判的世界裏,是沒有住處的,乃是當新創造開始發現時,它才能居住(看創八8~12)。重生是不可缺少的,因為沒有重生,聖靈就沒有住在信徒裏面的可能。既然重生了,信徒就在接受新靈時,同時接聖靈永遠居住在他裏面。這新靈的得著,如何是與神有生產上的關係,是永遠不可分開的;照樣,這聖靈的居住,也是如何永遠不會變更的。
信徒知道他自己是重生的,已經有了新生命的,乃是難能而可貴的。但是知道當自己相信主耶穌時,立即有聖靈住在裏面,為引導,為生命的能力,為一切事的主者,真是少而又少。多少初生的信徒,遲鈍進行,不會長大的緣故,都可推想到這個原因。若非因為引導者的愚昧,就是因為信徒自己的無信和不忠。主的僕人們,如不將他們「聖靈居住人裏面的道理,乃是為著屬靈的信徒」的成見取消,就很難的會引導人到屬靈的地位。
聖靈在重生時所作的工,不過就是叫我們為罪自責,引導我們悔改,相信,認識救主,而叫我們得著一個新性情。這是神應驗祂「我……要……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的應許。但是,這應許並不停在這裏,下一半和上一半乃是一樣美好的。聖靈住在我們裏面的應許,乃是緊接在得著新靈的應許之後。聖靈叫信徒知罪、信主、得生,不過乃是祂首步預備的功夫,好叫祂住在信徒裏面。聖靈住在信徒裏面,以顯明父和子,乃是恩典時代裏的一個特別榮耀。神已經將祂的靈賜給祂的兒女了;現在乃是他們應當用信心和忠心來承認,來順服的時候了。復活日和五甸節,已經過去了,聖靈的降臨,已經成功了,如果信徒單知道聖靈重生的工作,而不知聖靈「居住」的真實,他就不過好像一個舊約的人一般。真的,多少的信徒,住在復活日和五甸節相反的一邊了!
雖然信徒是這樣的愚昧,他的經歷始終沒有越過神應許上一半的一步,尚不知道神自己的聖靈,是如何有人位的住在他裏面;然而神已經賜給他聖靈了,乃是一件堅決不栘的事實。他已經重生了,已經是一個聖殿,配為聖靈所居住的了。如果他肯用信心支取神下一半的應許,就下一半的應許,也要像上一半「樣榮榮耀耀的得著應驗。若信徒單注意重生,因得著新靈而滿意了,他就不能得著他所可得的又強壯又喜樂的生命。若信徒不知道,也不明白聖靈住在他裏面的奧祕和工作,他就難以得著神在主耶穌裏所為他預備的一切福氣。如果他肯用信心接受神的應許,以為神在重生時所賜給他的,並不只一個新生命而已,並且有聖靈──有人位的──住在他的靈裏,要為他的主;這樣,就叫他的生命,在神的道路上要猛進不已。
如果神的兒女們肯相信,肯忠心,就在他的靈得更新的那一天,即有聖靈住在裏面的經歷。自從信徒重生之後,聖靈都是住在他裏面,要帶領他進入屬靈的地步,要顯現基督在他的生命裏,要教導他,要叫他成聖的。但是,多少的時候,信徒竟然不知道祂(聖靈)的地位,竟然輕看祂的住在裏面,竟然隨著已意而行。信徒應當在這樣的亮光中自卑,應當尊敬祂這樣聖潔的同在,應當願意讓祂作工,應當因著敬愛而在祂面前戰競,不敢稍微自主,應當想念到神如此的與他同住,是何等的抬舉他。我們如果要住在基督裏面,得生活要聖潔如同基督一樣。我們就應當用信心接受神的預備。聖靈已經在我們的靈中了,我們願否讓祂從那裏作工出是,乃是一切的問題。
【聖靈與人靈】我們既然看見了聖靈在人重生的時候,就已經住在信徒的裏面了。但是,我們應當更詳細一點的看聖靈所住的地方,好叫我們明白祂在我們裏面的工作。
我們應當記得重生的真意義,並不是外面的改變,也並非魂和體受了甚麼刺激,乃是靈得著生命。重生乃是在人靈裏所發生的一件新事。重生就是死靈復活過來。所以能活過來的緣故,就是因為接受一個新的生命。但是,最要緊的一點,就是當我們得著新靈時,我們也得著神的聖靈住在我們裏面。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的兩個「放在你們裏面」,告訴我們以聖靈所住的地方,就是人的靈裏。
我們已經看見過全人如何是像聖殿一樣。「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林前三16)?使徒的意思,是以為聖靈住在你們裏頭,就好像當日神住在聖殿裏一般,因為你們信徒就是神的殿,雖然整個的殿,都是表明神的同在,都是神的居所;但神實在居住的地方,乃是在於至聖所。聖所和外院,不過是按著神在至聖所裏的同在而作工,而活動而已。我們的靈,就是至聖所所表明的。按著這個比方看來,聖靈住在我們的靈裏,乃是一件很明白的事。
住屋者與所住之屋的性質,乃是相同的。當人重生之後,除了人重生的靈之外,人的心思、情感、意志,以及身體,都不足為聖靈的住處。祂是一個建造者,也是一個居住者。祂未建造之先,祂不能居住;祂建造,就是因為祂要居住。祂只能居住在祂所建造的地方。
我們從前已經說過,聖膏油是不能倒在人肉體上面的。我們也說過人在未重生之前,全人所有的一切,不管它是屬於那一部分的,聖經總稱之為「肉體」,這樣看來,聖靈不能住在人肉體裏面,意思就是聖靈不能住在人的心思、情感、意志,或者身體裏亦明了;莫說魂的各部分,體的各部分,聖靈不住,就是未重生人的靈,聖靈也是不住的。聖膏油是不倒在肉體上的,聖靈也是不住在「肉體」的任何部分裏的,聖靈只會和肉體相爭(加五17),祂與肉體沒有別的關係。所以,人裏面若非有了甚麼是與他肉體有別的,聖靈是沒法住在裏面的。因此,靈的重生是非常緊要的,因為聖靈是住在這肉體不同的新靈裏。
聖靈是住在人的靈裏,乃是一件非常緊要的事。因為信徒如果不知道聖靈所住的地方,乃是他全人的最深處,比他的思想、感覺、意志的機關更深,他就要在他的心思、情感、意志裏,去尋求聖靈的引導。我們明白這個,我們就知道我們前次要仰望那在乎外面的──在靈之外的,即在魂裏的,或體裏的,或體之外的──來引導我們,都是受欺的、錯誤的。聖靈乃是住在我們人最裏面的地方,所以,祂的工作,只能盼望在那裏看見;祂的引導,也是從那裏得著。我們的禱告,乃是向「天上的父」,但天上的父乃是在我們裏面引導我們。祂──我們的安慰師──乃是在我們的靈裏,所以祂的引導,也是從那裏發出來的,如果我們要在我們的靈之外,去尋求夢兆、異象、聲音、感覺,我們就要受欺。
有許多的信徒,時常往裏面望,去看自己的思想、感覺和意見,以看自己是否平安?如何蒙恩?怎樣進步?這並不是出於信心,乃是有大害的。這叫信徒轉目離開基督,而仰望自己。但是,此外卻有一個回轉向裏面看,乃是與以上不同的,乃是信心最大的行為。就是仰望住在他靈裏的聖靈來引導他。信徒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雖然知覺不來他裏面的事,但他當在黑暗中相信神曾以一個新靈賜給他,而在這個靈裏面,就是神的聖靈住在那裏。神如何住在黑暗的幔子後面,叫人相信,叫人敬畏,卻不叫人看見,照樣,聖靈住在人的靈裏,也非魂和體所可得而知覺的。
看了這個,我們就知道甚麼是真實的屬靈生命。並不是心思裏許多的思想、異象,也並非情感裏許多的熱火、快樂、高興的感覺,也並非身體忽然被外來的能力所震動、所透過、所觸摸;乃是在人最裏面,從靈所發出來的生命。真實屬靈的生活,乃是比心思更深的,比感覺更深的,比身體的知覺更深的,乃是在人最裏面的地方的。真實的隨從靈而行,乃是明白這最裏面的靈的活動,隨著它而行。無論心思裏、情感裏、身體裏,有了甚麼希奇的經歷,如果不過都是在外面的,最深的並不過於感覺,就這些的經歷,並非屬靈的。惟有聖靈在人靈裏作工所生的效果,才是靈歷,否則不過都是思想或者感覺而已。屬靈的生活,是需要信心的。
羅馬書八章十六節說:「聖靈與我們的靈(不是心,不是魂),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人的靈,是人與聖靈同工的部分。怎麼知道我們是重生得救,為神的兒女呢?因為我們的靈已經復活過來,並且有聖靈住在我們的靈裏。我們的靈,乃是重生更新的靈,住在這靈裏面,而又與這個靈有別的,就是聖靈,祂與在我們裏面的靈一同作見證。
【附註】在官話和合本的聖經裏,我們很難分別甚麼地方的靈是聖靈,甚麼地方的靈是人靈。照著譯聖經人的意思,凡原文只說「靈」,而不說「聖靈」,但又實在是指著聖靈說的,就在這樣的「靈」上頭,加上一個聖字,以表明這個地方,是說聖靈的。所以我們在聖經中,常常看有的靈字上頭,加上一個這樣的〔聖〕字。〔聖〕字旁邊的幾點──〔聖〕──到底是甚麼意思呢?在和合本聖經的首幾頁,就是聖經頭一章的前面那一頁說:「每逢字旁有小點,『……』是指明原文沒有此字,必須加上才清楚;這都是要叫原文的意思更顯明。」所以我們明白了,凡遇見聖經中有「〔聖〕靈」的地方,都是說原文裏沒有聖字,只有靈字;這聖字乃是繙譯聖經的人加的。
聖經乃是神所逐字逐句默示的,為甚麼緣故,在許多地方,神不說「聖靈」,而單說靈呢?神所不說的,豈不是與神所說的一樣有意思麼?神在許多的地方,明說「聖靈」;但為甚麼緣故,在有的地方──據譯經者的意思,乃是指聖靈說的──只單說「靈」呢?自然我們知道,在許多單說「靈」字的地方,乃是指著聖靈說的,如「基督的靈」,「神的靈」等。但是在許多聖經中,沒有說是聖靈之「靈」的地方,到底是指著甚麼說的呢?
一九一三年,加拿大一個專門查考聖經的月報,登載一位署別號為富勒斯先生的六篇講論聖靈的信息。其中都是查考原文。當他說到「靈」這一字時,他就說出這字在聖經中的各種用法。後來他就指出不顧上下文而以為所有的「靈」字,都是指著「聖靈」說的之非。他說:「真的奇妙,對於這個大顥目,學問好像沒有甚麼用處,因為當聖靈寫新約,用『靈』這一字時,並不表明這『靈』字是應當大寫的或者小寫的。所以英文聖經中所有大寫靈字的地方,不過都是繙譯者的註解而已。所有的新約大家,對於甚麼地方的靈應當大寫,甚麼地方應當小寫,尚是彼此意見不同。」
大寫的靈,意思就是指著聖靈說的。小寫的靈,意思是這靈,不是聖靈,乃是聖靈之外的靈,好像人的靈等。我們讀了這句話,豈不明白麼?在原文中所有單用靈的地方,並沒有表明到底那個「靈」字是指聖靈說的,或者是指人靈說的。自然這個問題的解決,並不如此的容易,因為我們還應當看上下文,看原文的冠詞,才能確定到底一個「靈」字,是否指著「聖靈」說的。
但是,為著我們目前的需要,我們可以說新約中「靈」字上頭加的「聖」字,乃是譯經者的註解,並非繙譯。遇見這樣的地方,我們雖然不敢以為是指著人靈說的,最少,我們可以說,有的乃是兼指人靈說的。
看了以上之後,真叫我們知道聖靈和信徒重生的靈,是如何有難解難分的關係。就是因為聖靈在信徒的靈中工作,以致叫它能夠管理全人,所以聖經就將聖靈和人靈在有的地方合起來說。作一個人的主的,乃是靈,但並不是靈單獨作主,乃是聖靈住在裏面一同作主。人與聖靈同工的部分,乃是在於靈,聖靈作工於人的部分,也是在於靈。――
倪柝聲《屬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