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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信徒與魂

 

靈和魂的分開】我們所以不憚煩的,將靈和魂的分別,和它們的工作,講了許多,就是要引到這一點來。一個尋求神的信徒最應當懼怕的,就是魂過度(神所立的限度一的工作。魂掌權已經久了。就是他願意將自己奉獻給神,他還是以為現在是他的工作,應當作成功他所奉獻的,來叫神喜悅。許多信徒不知道十字架應當作工多深,直至信徒自己生活的能力,都當拒絕。許多信徒不明白聖靈住在信徒裏面的確實,也不知道祂的權柄應當有多大,全人的思想、願意、感覺,都當受祂的轄制,以致沒有絲毫自恃的心。因為除非如此,聖靈就不能作祂所要作的工,一個熱切追求神的信徒,所受最大的試探,就是要在神的工作中,使用自己的能力,而不謙卑等候倚賴聖靈,讓祂運行以立志行事。

      主耶穌十字架的呼召,就是叫我們應當恨惡我們的生命,應當尋找機會失去,並非要保存。主的意思,就是自己必定應當犧性,完全獻上以讓聖靈作工。魂生命所有的意見、工作,以及思想的能力,都必須願意交於死地,好叫我們在聖靈的生命和引導中,重新得祂的真生命。主也說到我們恨惡或是愛慕我們魂生命的問題。魂是自愛的。我們若非從心裏真是恨惡我們天然的生命,我們就不能有真實在聖靈的生活。如果信徒尚不明白這個,他就不會懼怕他的自己,和他自己的智慧,而絕對的倚賴聖靈,等候仰望聖靈──這些乃是屬靈生命的首要條件。

      在信徒裏面,這魂和靈的爭戰,都是祕密進行,無刻或停的。魂為己的權利,就要為首而單獨行動。靈為神的權利,就要得一切,而為全權的主。在這一種的光景中,靈尚未得勝,魂乃是諸事的首領。信徒如果就要這樣讓自己作主,而盼望聖靈作他的幫助,祝福他的工作,就難免於失喪屬靈的果子。如果我們不拒絕我們的己,不失喪我們的魂生命,而隨從它的主張、意見和建議,不時刻否認它的權利,將它無條件、無留戀、無餘剩的安放在灰塵裏面,我們就不能盼望有屬靈的生活和工作,叫神悅納。如果魂生命的能力、急切、活潑、奔跑等等,不是一一願意交與十字架,而持穩重久長恨惡的態度,它就要乘機而動。靈性生命中,所以有許多的失敗,都是沒有將魂這一部分對付清楚,卻盼望多得聖靈,多得能力來征服它。如果魂生命不是在死裏失喪了,就是這樣的讓它與靈攙雜,信徒還要繼續跌倒,像他從前一樣。如果我們的生命,不是完全表顯神聖靈的能力,就不久人的智慧和意見,要叫我們有更多的的失敗。

      我們這個天然的魂生命,乃是我們靈生命的阻擋。這個生命從來不肯以神為已足,總要在神之外再加上甚麼。因此,它就始終沒有平安的時候。當信徒的魂生命未經過對付之先,它是靠刺激和感覺而活的。這些原是最會改變的,所以,信徒的生活,就也隨之而改變。這個解釋信徒忽上忽下波浪式的生活。當信徒讓他的屬魂生命和屬靈經歷攙雜在一起的時候,他的經歷就時常都是不定的,因此,就不足以作引導人者。這個未失喪的魂生命,時刻都是吸引人離開他靈的中心。有時情感作用了,就叫靈的自由和感覺受了大傷。喜樂和憂傷叫信徒失去他自治,叫他自覺已經狂放難收。有時心思有了過度的活動,就叫安靜的靈生命受了影響,而紛亂。愛慕屬靈的知識,固然好,但是,如果出了屬靈的度量之外,所得的乃是字句,並不是靈。這就是許多工人傳說最美好的真理時,卻是充滿了冷淡和死寂的緣故。多少追求屬靈生活的信徒,都有一個經歷──叫他們歎息的經歷,就是他們的魂和他們的靈並不一致。意思就是:魂的心思、意志和情感,常是背叛靈的,不聽靈的指揮的,常欲離靈而單獨行動的,與靈的意思常是不同的。這樣生活的受虧者,常是靈的生命。

      因此,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的教訓,是非常要緊的。因為就是在那個地方,聖靈指教我們如何在經驗裏將靈魂分開。靈魂分開,並不只是個道理,乃是在生命上,信徒所必有,所能有的一個經歷。這個靈魂的分開到底甚麼意思呢?這不是別的,就是()神用祂的話,並藉祂的靈,就是住在信徒裏面的靈,在經歷上能分別靈和魂的作用和表示。指教信徒使他知道甚麼是靈的舉動,甚麼是魂的舉動。()信徒願意的合作,使他在經歷上有純潔屬靈的生活,沒有受魂的影響。在希伯來書四章裏,聖靈告訴我們以主耶穌為大祭司的職分,更說明大祭司對於信徒的關係如何。第十二節說:「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而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剌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第十三節就連說:「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聖經在這裏的意思,就是說到主耶穌對於信徒的靈與魂,如何履行祂大祭司的工作。這裏聖靈是將信徒比作一個祭壇上的犧牲。在舊約的時候,人民獻祭,就將犧性綁在祭壇上,然後祭司就來,用利刀將犧牲殺死,並用這刀將犧牲剖開為兩半,以致骨節和骨髓都被刺入剖開。凡裏面所隱存的,本來為人所看不見,不能知道的,都赤露敞開,無所隱藏。剖開之後,祭司才將犧性用火焚燒,獻祭與神。聖靈就是用這個圖像,來表明主耶穌對於基督徒的工作,以及基督徒在主裏所得經歷。從前的犧性如何被祭司用刀剖開,以致其骨髓與骨節,都敞露無遺,截然分為兩半;現今的信徒,也如何被他們的大祭司主耶穌,用神的道(或譯作話),將他們的魂與靈分開,以致魂不再影響靈,靈也不再受魂的支配,以致各歸各所,以致能明辨何者是出於魂,何者是出於靈,無絲毫之混亂與攙雜。

      當創造時,神的話如何頭一步就是作分開光暗的工作,所以,現在神的話,要藉聖靈,如同利劍一般,在我們裏面作工,將靈和魂分別出來,就是將那最高貴的神的居所,和那卑下的感覺,並它應當如何順服那在上的完全分別出來。這樣,好叫我們知道靈如何乃是神聖靈的居所,而魂和它一切的能力,乃是照聖靈藉人靈所表明的旨意去行,而不單獨行動。

      從前的祭司是用刀將犧牲剖開的,現在的大祭司是用神的道將信徒的魂與靈分開。從前祭司的刀是非常快利的,能將犧牲剖開,分為兩半,就是骨節與骨髓,這樣堅固緊合在一起的地方,也都能刺入剖開;現在主耶穌所用的神的道,就是神的話,是比兩刃的利劍更快的,所以能將人裏面最親密的靈和魂分開清楚。

      這神的道是「活潑的」──有活的能力;「是有功效的」──會作工的,作得來的;是「比兩刀的劍更快」──所以能刺到靈裏。這裏的意思就是神的道所刺入的,是比魂更深,直到最裏面的靈。這樣,就領導信徒進入比感覺更深的永遠靈生命裏去。信徒若要得一個安定的生命在神裏面,他就必須明白這個刺到靈裏是甚麼意思。惟獨聖靈會指教信徒甚麼是魂生命,甚麼是靈生命。當信徒會在經歷上分別此二者,而知此二者的價值時,他才會脫離那輕浮、淺促、情感的生命,來得深穩、堅固、屬靈的。到了這個地位,信徒才能得安息。魂生命是不會以安息給人的。但是,這必須在經歷上明白才可以;不然,心思裏的領會,不過叫信徒更為屬魂而已!

      這裏的「刺入剖開」是應當特別注意的。神的道刺入(或作扎入)魂,刺入靈,叫它們都被剖開。當主耶穌被釘時,祂的手,祂的腳,祂的肋旁也是這樣被扎。我們願意讓十字架在我們魂和靈中作工否?馬利亞的魂是被刺入的(路二35)。雖然她的「兒子」是神所賜的;然而,她卻當捨棄祂,捨棄她對於一個兒子所有的懽柄和要求。她應當拒絕一切天然的情愛。她應當除去一切魂裏的依依不捨。這是神的道在我們裏面所當作的工。

      這裏的剖開魂和靈,不只是魂和靈的分開,並且也是魂自己的被剖開。剖開魂是大有意思的。如果生命的道要達到我們的靈,它就應當剖開魂才能達到;因靈原是受魂包圍的。十字架的道刺入剖開魂,為了神的生命開一條路,叫它能夠進入靈裏的生命去,叫靈脫離魂的束縛。魂生命既有十字架的遺跡了,它就要保守它順服靈的地位。魂如果不是作靈的「通衢」,它就是作靈的鎖鍊。魂和靈沒有在一件事上是一致的。靈如果尚未達到至尊的地位,它們倆就是時常爭戰的:靈奮鬥要得自由和權柄,但強壯的魂生命盡力壓住它。當魂生命經過十字架作工時,靈就得解放了。信徒如果不明白靈魂不一致的害處,或者不肯除去感覺生活的樂處,他就很難於進步。魂的包圍如果一日不解除,靈的生命就一日不能自由。

      我們謹慎看過這一段的聖經教訓之後,我們就知道信徒靈魂之得分開,乃是靠兩件事:()十字架,()神的道。犧牲必須臥在祭壇之上,祭司才能夠用刀,將犧性剖開分為兩半。我們知道:舊約的祭壇,就是新約的十字架。所以信徒若不是願意來到十字架的根基上,願意接受死,他們就不能盼望他們的大祭司,將神的利劍,就是神的話,將他們的魂和靈分開。躺臥在祭壇上是先,用刀剖開是在後。所以,信徒應當先到十字架的地方來,才能盼望主耶穌履行祂大祭司的職分,用祂的道,將信徒的魂與靈分開。所以,願意得靈魂分開經歷的信徒,應當聽見主呼召他們到各各地的聲音,將他們的自己,毫無留戀的,安放在祭壇上面,信託我們的大祭司,運用祂的利劍,將我們的靈魂解剖分開。躺臥在祭壇上,是我們要獻悅納的祭給神者所應當作的。用刀剖開,乃是祭司的工作。我們應當盡我們這一方面所應當履行的條件,將其餘的經歷,交託在我們忠信誠實的大祭司手裏。在合宜的時候,祂就必定叫我們有完全屬靈的經歷。

      我們已經看見過,主如何呼召我們來到十字架,來將魂生命交於死地,我們若不是這樣的把自己安放在祭壇上,我們的大祭司就沒有法子運用祂的利刀,將我們的靈和魂分開。我們應當願意讓十字架作工。我們才能夠得我們的大祭司,來為我們作工。我們應當效法我們的主耶穌。當祂死的時候,祂是將魂的生命傾倒出來,以致於死(賽五三12),卻將祂的靈交與神(路廿三46)。祂從前所作的,是我們現所應當作的。魂的生命除非死不可以。我們若真將魂生命傾倒出來,而又把我們的靈交與神,不久的時候,我們就要看見神叫我們知道甚麼是復活的能力,在復活的榮耀裏,有完全屬靈的生命。

 

實行策】我們以上所說的,乃是大祭司如何要因我們接受十字架的緣故而作工。現在我們要說判我們在實行方面,應當如何才能夠達到得主耶穌將我們的魂和靈分開。

 

知道靈魂有分開的必要】沒有這樣的知識,就沒有這樣的要求。信徒必須求主指示他以靈魂攙雜生命的可惡,必須知道在神裏面尚有更高深的生命,完全屬靈,不受魂的影響。應當知道靈魂攙雜的生命,乃是一個損失的生命。

 

要求分開】不只知道,並且真是要求分開這攙雜的靈魂,在心裏有迫切要求分開的意念。因為現在一切的問題,都是在人意志裏面。如果信徒不願意,不要靈魂分開,而要享受他自己所看為美好的,神尊重人的個格,斷不勉強人。

 

專一的降服】信徒願意得靈魂分開的經歷者,應當專專一一的,將自己交在十字架的祭壇上。心中完全願意接受十字架所有工作的效果,願意效法主的死,一直等到和魂有經歷上的分開。在未有這分開的經歷之先,應當繼續不斷的,將自己的意志放在神那一面,活潑的,主動的,揀選分開。存心以為:若未分開,總不願大祭司停手。

 

站立在羅馬書六章十一節上】信徒要小心,不要在尋求靈魂分開的經歷時,又陷入罪惡。靈魂分開的根據,乃是在於已經向罪死了。所以,信徒應當天天取羅馬書六章十一節的熊度,以為自己真是向罪死了,並且在意志裏,專一的持「不容罪在身上作王」的熊度(12)。這樣才能夠有機會,叫魂的生命不再藉身體犯罪。

 

祈禱續經】信徒應當用禱告和默想,來查考聖經。讓神的話深深刺入他的裏面,好叫他魂的生命受神話語的潔淨。因為信徒若真照神的話而行,魂的生命自不能活動。這就是彼得前書一章二十二節所說,你們「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魂」的意思。

 

天天背十字架】主如果要將我們的靈和魂分開,祂就按環境的需要,叫我們背負十字架。信徒若天天背負十字架,常常拒絕自己,沒有一分鐘為肉體安排,神的聖靈在他的生活裏,不時的指給他看這就是魂的活動,這才是靈的生活。信徒如果忠心的順服,他就要在暗中分開信徒的魂和靈,使信徒能有純潔屬靈的生活。

 

隨從靈而行】這是保守的一個條件,也是靈和魂全分開凊楚的條件。信徒應當在諸事上尋求隨從靈而行,分別甚麼是由靈來的,甚麼是由魂來的,並決斷要跟從一切從靈來的,而拒絕那從魂來的。學習知道自己靈所有的工作,而跟從它。

      這些,都是信徒這一方面所應當履行的條件。聖靈需要我們與祂同工。我們若不履行我們所當作的,主就不能履行祂所當作的。我們這一方面,若已照我們所當作而作,我們的大祭司,就要藉十字架的能力,和聖靈的利劍,將我們的靈和魂分開。叫凡一切屬乎情感的,屬乎感覺的,屬乎心思的,屬乎天然能力的,都次第從靈裏分開,再無絲毫的攙雜。躺臥在祭壇上,乃是我們所應當作的。但是用利刀將我們的靈和魂分開,乃是我們大祭司所當作的。如果我們曾真正的將我們自己交在十字架,我們的大祭司,就必定履行祂的職分,將我們的靈和魂分開。這是祂的工作,所以用不我們的擔心。祂看見我們履行了叫祂作工的條件,祂就必定在合宜的時候,將我們的靈和魂分開。

      真的,凡看見靈魂攙雜危險的信徒,都不能不尋求拯救。但是,這拯救的道路,雖然是公開的,或許也是艱難的。信徒必須多多的禱告,看明白自己可憐的光景,也知道聖靈的住處、工作和要求。信徒應當看見聖靈住在他裏面的奧祕和實在,應當尊敬這聖潔的同在,應當小心,不要有甚麼叫祂憂愁,應當知道除罪之外,最叫聖靈憂愁,或者傷害信徒比罪更厲害的,就是信徒順從自己的生命而生活,而工作。人類最初的過犯,就是照自己的意思去追求那良善的、智慧的、有知識的。這樣的過犯,乃是信徒所屬改屬犯的。信徒應當知道他們已經信主了,聖靈已經住在他裏面了,祂應當有完全的權柄,魂應當完全順服祂。不是你已經禱告,你已經求聖靈作工,求祂指教,所以甚麼都好了,甚麼都成功了。這個並非真理。你若非一天過一天,專專一一的將魂的生命,和它的能力、智慧,並感覺交於死地,而誠誠實實的,願意在心思和意志裏完全順服祂,等候祂教訓,倚賴祂作工,你就很不容易看見祂實在作工。

      信徒必須明白分開他的魂和靈的,乃是神的道。主耶穌自己就是神活的道,祂要將祂的自己分開我們的魂和靈。我們是否願意讓祂的生命,和祂所成的工作,站立在我們的魂和靈中間呢?我們是否願意,並且尋求祂的生命,充滿在我們的靈中,以對付魂,以致它不能活動呢?聖經,就是神寫的道。主耶穌要用聖經的教訓,將我們的魂和靈分開。我們是否願意跟從所有的真理呢?聖經的教訓,是否我們所願遵行的呢?我們願否沒有自己的意見,只因聖經的教訓,而順服主呢?我們願否以聖經的權威為已足,不必再有人世的幫助,才肯服從呢?如果我們願意進入完全屬靈的生活,我們就斷不能不順服主,和祂在聖經裏所有的教訓。這是不可少的。這是實行的利劍,要將我們的魂和靈分開的。

 

聖靈治下的魂】我們已經說過,全人的靈、魂、體,如何像聖殿一般,分為至聖所和外院,神乃住在至聖所裏的。至聖所和聖所中間,有幔子隔開;這個幔子,好像是把神的榮耀和同在,關在至聖所裏,而把聖所關在外面。這樣就叫人只能覺得、見得幔子外面聖所的事,而不能明白知道至聖所裏面的事。除了相信之外,在他外面的生命裏,並看不見神的同在。

      但是,這幔子的存留,乃是暫時的。當時候到時,主耶穌的身體──就是幔子的實形(來十20)──就在十字架受死,把幔子從上到下裂開了(太廿七51)。現在至聖所和聖所中的間隔已經除掉了。神的目的,並非要永久只居在至聖所裏,祂也要將祂的同在擴充到聖所來。但是,祂有所等待,就是要等待十字架工作的完成。惟有十字架,能將幔子裂開,能叫神的榮耀,從至聖所裏照耀出來。

      所以當信徒一讓十字架完成它的工作,神也要叫他的靈和魂,有祂聖殿裏至聖所和聖所的經歷。如果信徒時常順服聖靈,沒有絲毫的齟齬,就至聖所和聖所中的交通,一天勝過一天,一日和合過一日,不久的時候,他就要看見一個大改變。乃是十字架的工作,叫實形──天上的和地上的──聖殿的幔子裂開;所以,也就是十字架在信徒──就是屬靈的聖殿──的生命裏,和經歷裏,作了切實的工夫,喪掉魂的生命,再沒有獨立的行為,而完全等候倚賴靈的生命出主張,出能力,以生活,以工作之後,信徒的靈和魂的中間,也就有一個「幔子裂開」的經歷。

      這幔子,乃是「從上到下裂為兩半」的。這是神的工作,不是人的作為。當十字架的工作已經完滿的時候,神就隨己意,將這幔子裂開。這並非我們的苦工,並非我們自己的氣力,抓拉和要求所能得的。十字架的工夫,幾時成就,幔子就幾時裂開。所以,讓我們重新將自己奉獻給神,絲毫不自愛的,願意將自己魂的生命,交於死地,願意讓那在至聖所裏的,作一切的主。如果主看見十字架在我們裏面已經作了夠深的工夫,祂從前如何藉神的能力將幔子裂開,以致祂的聖靈能從祂榮耀的身體流出來,也必定叫我們裏面的至聖所和聖所變成一所。

      這樣,就要叫至高者隱密處的榮耀,洋溢的充滿我們日常感覺生命中;叫我們聖所裏所有的生活和作為,都是為至聖所裏的榮耀所分別為聖;叫我們的魂,也像靈一般為神的聖靈所居住,所完全管理;叫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都為聖靈所充滿;叫我們從前用信心在靈裏所維持的,現在竟然在魂中知道,並且不再減少,不再虧缺。這是何等有福的生命呢!現在「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因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殿,所以祭司不能進殿」(代下七1~2)。從今以後,自己的活動,雖然如同祭司事奉神那樣的美好,也要在神的榮光中,失去它活動的可能。現在是以神的榮光為一切,並不再重看動物活潑的工作了。

      這樣是靈魂分開的另一方面。在魂影響靈,支配靈方面說來,十字架的工作,就是叫魂和靈分開;但是,在聖靈的充滿,和靈掌權的方面說來,十字架的工作,乃是叫魂不再獨立,完全與靈和合;對於信徒個人生活的經歷,就應當尋求靈和魂的合而為一。如果我們這樣讓十字架和聖靈作深工夫,我們就要看見魂所失去的,還沒有它所得的萬分之一。死的現在結果了,失喪的現在保守到永生了。如果我們的魂生命乃是在靈的管治之下,就要看見我們的魂,有極大的改變。本來我們的魂因為自用的緣故,因為常要單獨行動的緣故,所以在神面前好像乃是失喪一般;在神手裏沒有用處。現在:我們的魂,在人這方面,雖然是失掉了,但是在神那一方面,卻是得。此後我們就像希伯來書十章三十九節所說:「乃是有信心以致魂生命得救的人。」這個意思,比平常所說的「靈魂得救」,更深得多。這裏是特別指生命說的。現在信徒已經學習不隨從感覺和眼見而行事為人,所以能有信心以救他自己的生命,事奉神,叫神得榮耀。表面是失去,實際是得。雅各書一章也說到這樣的得救。「你們存溫的柔心,領受那所接(接樹的接)入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魂的道」(21)當一枝樹木,接在一個樹頭之上,它就接受那樹木的天性;所以,當神的道,接入我們的生命裏時,就要將它的天性,傳接我們;這樣就要救這棵樹不至無用,並且救它能結果子。我們從生命的道那裏,得道的生命。樹頭不是消除,乃是以新生命為它生機的原則。魂的一切還在,但是,現今並不是魂的生命來叫魂的機關活了,乃是神的道的生命。這是真實「魂的得救」。

      我們人的神經,本來都是敏銳的,最容易受外來的刺激。外面的話語、態度、環境、人情,最會叫我們感傷。本來我們的心思,是有許多的思想、籌劃和理想的,真是紛紜得了不得。本來我們的意志,是有許多的意見和主張的,愛照自己所喜好的去行。我們魂生命的各機關,沒有一部分是以平安給我們的。無論是單獨,或是聯合,魂的生命,都是叫我們時時遷栘,常常改變,叫我們受攪擾,覺得散亂,沒有安靜。

      但是現在因為我們的魂乃是被靈所管治的,我們就要脫離這樣的擾亂。主耶穌說:「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魂裒就必得享安息」(太十一29)。如果我們願意降服主,願意負祂的軛,願意隨主的意思而行,我們的魂,就不至於受激動。如果情願效法主,看主如何受人的輕看,不隨從已意,只遵行神旨,如果我們肯學祂的樣式,我們魂中的紛紜,就要平靜下來。難過憂傷之所以來臨,就是因為我們不肯以與主受同樣的待遇為滿意,就是因為我們不肯順服神的旨意和安排。如果我們願意將魂的生命交於死地,而完全降服主,我們的魂──神經敏銳的魂──就要安息於主裏面,就不會再誤會主。聖靈治下的魂,就是一個安息的魂。

      從前乃是忙碌的打萛,現在乃是安靜的信靠主。從前乃是時常憂傷煩燥的,現在乃是如同斷過奶的孩子,休息在母親的懷裏一般。從前乃是充滿自己的意思,有許多的欲望和雄心,但是現在只以神的旨意為美好,而安息在神的裏面。真的,「完全順服主,滿心歡喜」。完全獻與主,萬事安寧。以弗所書六章六節,也有類以的意思。「基督的僕人,從魂裏遵行神的旨意,」不是像從前「倚靠魂」──那是自恃──來遵行神旨,乃是從魂裏──全心切實來遵行神旨。從前背叛神旨的魂生命,現在因為經過十字架作工的緣故,就完全降服神的旨意,而誠心遵行。從前都是徒在外面,若不是己行己意,就是照己意以行神旨,現在卻與神在諸事上同心。

      一個被聖靈所管治的魂,乃是不為自己掛慮的。「不要為生命()憂慮」(太六25)。現在我們所首先尋求的,乃是神的國,和祂的義,相信飲食起居的事,自有神為我們安排。魂的生命,已經蒙聖靈用十字架的工作對付它,所以它不能再顧念自己。雖然自覺,乃是魂的首個表顯,但是因為信徒已經真在神的裏面,失去自己了,所以能完全信託神。自愛、自謀、自念──都是魂的工作──現在已經實行除去,對於這樣切實的問題,就不再自己為謀了。

      因為十字架已經作過工夫了,所以現在並不再自己忙碌的打算。從前是憂慮的,現在已經認識神了,所以就能安心尋求祂的國和義。現在已經知道了,如果我以神所顧念的為念,神就要以我所顧念的為念。從前以神蹟為希奇,現在卻生活在行神蹟的神裏面,知道祂會供給一切的需用。這並不是用心機的,乃是自然而然的,休息在神的手裏。神的能力,都是為他的後盾,吃喝生命的問題,不過是很小的。

      「要一心為善,將自己的魂交於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四19),乃是聖經的教訓。有時世人只知道神為造化主,而不認識祂為父。但是,信徒現在不只認識祂為父,也知道是造化之主。說祂是造化之主,就是表明祂的能力,表明全宇宙如何都在祂的手下。從前當受苦的時候,乃是畏懼人,但是現知道了,一切的事,都在祂的手裏,都有祂的安排。從前很難相信世事都不能違反祂的意思而行動,現在都知道了在宇宙內凡屬人的、屬天然的、屬超然的,無一不在祂謹慎聰明的安排之中。現在知道了一切臨到身上的,都是祂所允許定規的。一個聖靈管治的魂,就是一個安靜交託的魂。

      不只應當以魂交託主,並且也應當戀慕主。「我魂緊緊的跟隨你」(詩六三8)。在不敢再自專,不敢再獨立,也不敢再隨魂的意思而事奉主。現在所跟從的乃是主,並且是戰戰兢兢的,不敢或離的,而緊緊跟隨主。有的人以這節譯為「我的魂膠漆於你」。現在並非單獨的行動,乃是完全降服於主。並非勉強的,乃是樂意的。現在所恨惡的,乃是自己的生命;所完全愛慕的,乃是主。

      這樣的人,就不能不同馬利亞一同說:「我的魂尊主為大」(路一46)。現在並不是自高自大──無論明處,暗裏,──乃是自知無用,自甘卑微,願意高舉主。現在並不願再偷竊主的榮耀給自己(),乃是在魂中以主為大。主如果沒有在魂裏被尊為大,主就沒有在一個地方是大的。

      惟獨這樣的人,才能不以性命()為念(徒廿24),才肯為弟兄捨命()(約三16)。如果自愛的心還沒有失喪,就當主所召我們在實際上,為祂背十字架時,就要退縮。乃是因為魂的生命,已經日日專專一一的被棄絕,所以能為主的緣故,「不以性命為念」。因為在日常的時候,就已經活為殉道者,願意將自己的生命,交給十字架,所以,在必需的時候,就能實行為主殉道。就是因為平日就有一個為弟兄傾倒出來的生命,不求自己的權利和安舒,日日捨己,所以在特別的時境中,能「為弟兄捨命」。真實的愛主和愛弟兄,乃是從不自愛而來。要拯救自己,可憐自己的基督,就不能愛我們而為我們死。祂若「愛我」,就當「為我捨己」。愛心是從棄絕魂生命來的。流血乃是祝福的源頭。

      這樣的生活,就是「魂興盛」(2)的生活。興盛並非因自己得甚麼,乃是因為自己而失去一切。然而失喪魂的生活,並非一個失喪的生活,因為他乃是在神裏面失喪了魂。魂的生命,乃是束縛,乃是自私。在神的生命中,失喪的魂,就要生活在神浩無際涯的生命中。這是自由,這是興盛。我們所損失的越多,我們叫得的就也越盛。我們的產業多少,並非看我們的收入,乃是看我們的支出。這是真實結果的生活!

      但是,捨棄魂的生命,並非如脫離罪那麼的快速。這是我們的生命,必須我們天天不願意因它而活,而揀選神的生命方可以。這樣,裏面的十字架,必須一次過一次背的更忠心。所以時日方長,我們應當仰望那輕看羞辱,忍受十字架的主耶穌。「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來十二2~3)。祂的魂如何感覺羞辱,而又如何輕看,如何忍受十字架,乃是我們願意走十字架道路者的目標。

      「我的魂哪,你要稱頌耶和華;凡在我裏面的,也要稱頌祂的聖名」(詩一1)―― 倪柝聲《屬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