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聖靈充滿
聖靈在信徒身上的各種工作中,最難瞭解的是聖靈的洗。對信徒最重要的,卻是聖靈的充滿。很可惜,絕大部份信徒根本不知道什麼是聖靈充滿,也沒有經歷過聖靈充滿的境界。有些人誤以為在聚會中尖叫,滾地胡蘆之表現,不由自主地手舞足蹈等便是聖靈充滿;有些人以為突然說出一些奇怪的方言便一定是聖靈充滿;有些人將聖靈充滿等同於一個人的恩賜與工作的果效。至於那些竭力追求聖靈充滿的靈恩運動者之中,不少人所追求的,並非聖經所吩咐信徒去追求的“聖靈充滿”,應追求的卻沒有追求。結果,這些所謂“聖靈充滿”的人,他們的表現不是比人聖潔、謙卑、更平易近人,討
人喜愛;而是更自我、更驕傲、更自義、以自己為權威、更多論斷、批評和自誇。不少人更以能“說方言”自豪,以為那就是聖靈充滿的印證。
信徒對聖靈充滿有不少混亂的認識,而聖靈充滿卻是聖靈在信徒身上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所以我們必須回到神的話中,看看聖靈充滿是什麼意思,信徒是否有必要被聖靈充滿,聖靈充滿有什麼結果,並瞭解怎樣纔可以被聖靈充滿。
1聖靈充滿的意義
所謂聖靈充滿,就是指信徒在某些工作或生活上被聖靈控制,以致他在某些行動或生活的表現上,十分近似聖靈所作,或是聖靈要他表現出來的。
根據聖經所載,除主耶穌外,沒有一個人是連續不斷被聖靈充滿的,也沒有一個人是連續不斷被聖靈管理、控制而完全沒有自我的。
從新約聖經看來,特別是根據原文的啟示,聖靈充滿似乎有兩種,比較如下:
Pimple 特殊充滿 |
Pleroo (字根)一般充滿 |
a.經文:(共出現 8次)施洗約翰(路一15) 以利沙伯(路一41) 撒迦利亞(路一67) 使徒們 (徒二4) 彼得 (徒四8) 他們(門徒)(徒四31) 保羅 (徒九17) 保羅 (徒十三9) |
1.Pleres
:共出現 5次 主耶穌(路四1) 七執事(徒六3) 司提反(徒六5) 司提反(徒七55) 巴拿巴(徒十一24) 2.eplerounto:門徒
(徒十三52) 3.plerousthe:命令──有繼續不斷之意思 (弗五18) |
b.動詞
(was filled with the Holy Spirit)。 |
形容詞 (was full of the Holy Spirit)或命令式動詞(
be filled with )。 |
c.動詞往往是一次過完成式(Aorist
tense)。 |
這形容詞暗示這種聖靈充滿乃一個過程,是漸進的。唯一例外是主耶穌,他一生都是聖靈充滿的。 |
d.描述一次遭遇或經歷。 |
描述某些門徒之境界或靈命成熟的狀況 (state of being)。 |
e.短暫,很快消失。 |
較持久的,不會突然失去。 |
f.事工性:為著某些事奉、神跡、預言而有的。 |
生活性:與信徒生活每一小節、品格、待人接物和事奉態度有關。 |
g.是神主動給予門徒,「被聖靈充滿」:從經文看,是無條件的,也不是求取得來的。 |
需要門徒努力追求,順服聖靈纔可以有的。 |
h.印證:事奉之能力,見證時之勇氣、智慧及事工之果效,甚至異能神跡之產生等。有些門徒會經歷神特別的引導啟示,如約翰在拔摩島的經歷(啟一10) |
印證:聖靈所結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等。 |
2 門徒是否需要追求聖靈充滿
從上表可以清楚看到,聖靈特殊的充滿是屬於神的主權,不是人能追求得來,也是無從追求的,乃是神按他本意,按需要充滿他的工人,去完成他所交付的使命。所以,若我們問的是有關事工性、一次過短暫的能力這一類
Pimplemi ,聖經的答案是“不需要!”這完全是神的主權,神要充滿我們的時候,我們便會被充滿。
然而,若我們所要問的,乃是有關生活性,與生命、使命感、心志有關、漸進式,或與
Pleres 有關的聖靈充滿,聖經十分肯定地說:“每個門徒均須追求聖靈充滿!”以弗所書五章十八節說:“乃要被聖靈充滿!”在希臘文的文法中,Plerousthe
en pneumati 一句有“你們需要連續不斷地被聖靈充滿”的意思。(注1)為什麼?
1.這是神的旨意,他命令我們要被聖靈充滿。
2.唯有追求聖靈充滿才表示我們真正認主耶穌為我們生命的主。在我們的內心,我們不再以自我為中心地坐在寶座上作主,乃是讓已經內住在我們心裏的聖靈作主作王。
3.神的標準那麼高,若我們可以靠自己達到,則我們根本不需要主的救贖!神將一個可以行他的旨意和實行他的命令的方法告訴我們──讓全能的聖靈幫助我們達成我們本身不能做到的事。離了他,我們便不能作什麼。
4.這是出於神的愛──他願我們享受充滿喜樂、平安、愛、安全感、和睦的人際關係、聖潔、盼望及有能力的生活。而這豐盛的生命,只有被聖靈充滿的人才可以享受到。
3 聖靈充滿的條件
上文已陳明,神要求我們追求的聖靈充滿,並不是那特別的
Pimplemi 的充滿,並非事工性,恩賜方面那短暫、一次過的能力,因為那是屬於神的主權,我們是無從追求的;神要我們追求的乃是
pleroo 性的,在生活上連續不斷的聖靈充滿。換句話說,每一位門徒均應在日常生活的表現上,包括思想、說話及行動,連續不斷被聖靈管理、控制。因為沒有人在今生之內可以達到完全的地步,所以每位信徒均應不斷努力追求聖靈充滿,以主基督──唯一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作為我們學效的目標。然而,究竟要怎樣追求?聖靈的充滿是否有條件的?從聖經的啟示、邏輯和信徒的經歷來看,我們可以肯定地說,聖靈的充滿是有條件的。原因有下列各點:
I 邏輯上的理由
a.聖經命令信徒要被聖靈充滿,既是命令,信徒必須付上代價,遵守命令,一定有責任去令聖靈充滿發生在我們身上。因為這並非神的責任。
b.“充滿”意即“滿溢”,水是一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到水會首先充滿低窪和沒有阻塞物存在之處。所以,預備低窪(謙虛)和沒有雜物的空間(清理乾淨自己的內心,認清自己的罪)乃是必須的。
II 聖經上的理由
a.主說過,他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所以聖靈充滿也就是他的話充滿了我們,控制了我們,使我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均受神的話引導、管理。但是,神的話不會自動充滿我們,必須由我們付出代價去追求認識他的話,且讓他的話藏在我們心中,成為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1,105)。
b.在以西結的經歷中,我們也清楚看到,以西結被神的靈舉起,皆基於他先俯伏在地,謙卑自己而導致的。(參結一18,二2,三23-24)。
c.以弗所書五章十八節提及信徒要被聖靈充滿的時候,也指出信徒要“謹慎行事,不要象愚昧人,當象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不要醉酒……”(弗五15-17),且指出信徒“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五20-21)。聖經指出,以上一切均是門徒“要”做的,是命令,與聖靈能否充滿我們是息息相關的。
III 門徒的經歷
a.我們從未見過一個信徒不追求、不讀經、不祈禱、對屬靈事物沒有興趣,卻能被聖靈充滿。
b.所有在生活上被聖靈充滿的信徒都付過代價追求靈命長進──讀經、禱告、學習、事奉、見證、敬拜、團契等,都不間歇。
由此可見,信徒能否被聖靈充滿,主要系于信徒本身。視乎他們有否按聖經所說,去追求聖靈的充滿。怎樣追求?聖靈充滿的條件又是什麼?
首先要連續不斷操練、認罪,對付自我。
聖靈乃是“聖”的,要分別出來歸給神。他與偶像要分別出來,因為神乃“忌邪的神”;此外,他要與罪分別出來。約翰壹書一章5至6節說到神乃是光,在他毫無黑暗。有光的地方便沒有黑暗,黑暗的地方必沒有光。同樣,有罪之處不可能有聖靈,有聖靈便不會有罪。連續不斷將偶像和將罪搬出來,對付清楚,乃是聖靈充滿的必備條件。有人或許會問,很多時候我們甚至不清楚自己有某些罪,又怎樣認罪呢?神要求我們的是以憂傷痛悔的心對付那些明顯的罪,並要悔改;至於不明顯的或隱而未現的罪,則求主顯明,也求主饒恕。一個很重要的屬靈原則,是對罪愈來愈敏感的門徒,絕不放鬆對付明顯的罪。
第二是連續不斷追求將偶像、憂慮、懼怕和不信,從心中搬出來。
若我們內心被以上的雜物堆塞,聖靈便無從充滿我們,因為我們的內心根本沒有足夠的空間留給他。
第三是謙卑的心。
只有低窪(謙卑)的心纔能被聖靈充滿,信徒若自以為不錯,是不可能被聖靈充滿的。
第四是刻意努力追求認識,並順服神的旨意。
加拉太書五章16至18節吩咐我們要“順著聖靈而行”,要“被聖靈引導”。換句話說,在我們的意志裏,我們要願意知道聖靈的意思,並隨時無條件地順從他的意思而行。這是聖靈充滿的重要秘訣。但究竟怎樣纔可以認識、知道神的旨意?唯一的方法是連續不斷地與他相交──多聽他的話,讀他的話,向他禱告;我們與他愈接近,便愈能體察他的話,愈能知道他的旨意。
第五是在消極方面留意下列幾點:
1.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弗四30)。
2.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
3.不可試探聖靈(徒五3、4、9)。
4.不要褻慢聖靈。
4 聖靈充滿的結果
上文提及,聖經所指的聖靈充滿,按原文來說,也好像有兩種。二者不獨性質不同,結果也有些分別。
I Pimplemi,特殊充滿的結果:
a.施洗約翰被聖靈充滿,以致他有能力使許多以色列人轉回歸向神。(路一15-16)
b.以利沙伯被聖靈充滿,以致能分辨出馬利亞是“我主的母”──她是從聖靈懷孕,要將主耶穌誕生(路一41-45)。
c.撒迦利亞被聖靈充滿,以致能說預言,指出他兒子施洗約翰將來的事奉工作(路一67-79)。
d.使徒們被聖靈充滿,便“按著聖靈所賜的囗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二4)(注2)。
e.彼得被聖靈充滿,充滿智慧、勇氣和能力,為主作見證(徒四8)。
f.眾門徒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徒四31)。
g.保羅被聖靈充滿,信主後即放膽在各會堂裏“宣傳耶穌,說他是神的兒子”(徒九17-20)。
h.保羅被聖靈充滿,所以能充滿能力抵擋以呂馬(行法術的),並能叫他瞎了眼,公開行了一個神跡(徒十三9-11)。
II Pleres(或
Pleroo),一般充滿的結果
a.主耶穌被聖靈充滿(滿有聖靈),以致能勝過魔鬼各樣的試探(路四1-14)。
b.七位執事皆是被聖靈充滿的門徒,以致他們“有好名聲”,他們的品行能代表基督,且有充足的智慧(徒六3)。
c.司提反乃聖靈充滿者,以致他在被逼迫至死,為主殉道時,仍能替害他的人代求(徒七60)。
d.巴拿巴是聖靈充滿的門徒,以致他被公認為一個好人,能影響人歸信主基督(徒十一24)。
e.門徒被聖靈充滿,以致在傳福音受逼迫時,仍能“滿心喜樂”(徒十三50-52)。
f.以弗所書五章18節說到門徒要被聖靈充滿後,跟著說他們要有聖潔的生活,彼此順服,凡事奉主的名而行,滿心感恩和讚美。由此可見,聖靈充滿與生活是分不開的(弗五16-21)。
g.加拉太書五章22至23節提到聖靈所結的果子,即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等。這些果子是
pleres 聖靈充滿的最完全的總結。
從以上兩種聖靈充滿的結果來看,兩者看起來似乎有些分別。特殊的充滿使門徒有特殊的異象,有先知的眼光,有作見證的勇氣、智慧與能力,甚至有行神跡的能力。然而,這些“充滿”全是用過去式述事性動詞,換句話說,主導者是神,全非人所能控制的;其次,過去式述事性動詞表明了動作是一次過完成式,是短暫的,是會過去的。這充滿乃是神的主權,他主動按己意分給各人,故門徒毋需刻意追求。信徒更應竭力避免一種錯覺,以為有能力、有果效、有神跡異能者便一定是被聖靈充滿,因為來世敵基督,假先知也是大有能力的。(太二十四24)。然而, pleres 的充滿則是神命令我們去追求的。這種充滿的結果將使門徒有能力勝過試探與罪惡,有美好的靈性與行為,在為義受逼迫時仍有滿足的喜樂,且在品格上有各種美好果子結出來。可惜,今天的信徒往往本末倒置,我們刻意求恩賜、能力,卻忽略了愛(品格上的完全);只求外在的表現,而忽略了內在生命的建立;只求工作果效而忽略了自己生命的被建立。這與神的心意完全相反。
結論
我們可以不理會Pimplemi 與
pleres 的分別。因為,縱使我們完全不同意或不接納
"Pimplemi" 及 "pleres" 兩種充滿的分別,也可以很清楚從聖經上看出,神只要求我們去追求聖靈充滿,但從來沒有要求我們追求果效或超自然恩賜,甚至沒有要求我們追求能力,這些果效、能力、恩賜完全是神的主權,主權在於他,不是在我們身上。可見追求聖靈充滿,百分之百是人的努力,但充滿後產生的果效、能力、智慧、恩賜等,卻百分之百屬於神的工作。有關聖靈充滿的表現,除了聖經所載的現象以外,筆者也曾經歷過一些不由自主,超越了自己極限的一些經歷:在唱詩歌時,深受詩歌中的信息激勵,不由自主地流出眼淚;在一些聚會中,突然受到聖靈感動,對著一些會眾,流著淚勸他們悔改信主或悔改與人和好;在一次被賊持械打劫中,充滿勇氣,忘記了自己地向他傳福音,被劫後仍為他禱告,充滿感恩;禱告中得到聖靈的引導,看到一些異象;在計程車上一兩句談話中受聖靈感動、啟迪,看到司機的一些特別需要而向他傳出合宜的福音信息,帶領他們歸主;在一些禱告、見證會中受到聖靈引導,知道有慕道的朋友已受到聖靈感動,勸他信主……。這些經歷多不勝數。然而,這些經歷都是短暫的,我們必須要連續不斷地追求聖靈充滿,否則不容易有那些經歷。
注釋
1.Plerousthe 乃是
pleroo 的現在時式的被動式命令動詞
(present imperative, passive voice second person plural number),這時式含有“連續不斷地”的意思。
2.有關“別國的話”的意義,請參附錄七。
── 蘇穎智《認識聖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