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身體
讀經:
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三節:『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五章二十九至三十節:『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
創世記二章二十一至二十四節:『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二至三十節:『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牠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牠也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若全身是眼,從那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那裡聞味呢?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那裡呢?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我們俊美的肢體,自然用不著裝飾;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體面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豈都是使徒麼?豈都是先知麼?豈都是教師麼?豈都是行異能的麼?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麼?豈都是說方言的麼?豈都是繙方言的麼?』
羅馬書十二章四至八節:『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豫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或作執事,就當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教導;或作勸化的,就當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以弗所書四章十一至十三節:『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哥林多前書十章十六至十七節:『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壹 教會是出於基督的
創世記二章給我們看見,神從亞當身上取下一條肋骨來造成夏娃。這是豫表教會與基督的關係:夏娃是從亞當出來的,教會是從基督出來的。神如何從亞當身上造出夏娃來,照樣神也從基督身上造出教會來。神不只將基督的恩典、能力、性情給我們,祂並且將基督的身體給了我們。神將祂的骨、祂的肉、祂的自己給了我們,像神將亞當的骨給了夏娃一樣。所以甚麼是教會呢?教會就是從基督出來的那一個。聖經裡給我們看見,基督乃是教會的頭,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以個人來說,每一個基督徒都是基督身上的肢體,都是從基督出來的。
我們要特別注意一件事,就是基督的身體是在地上的,卻不是屬地的;是屬天的,卻是在地上的。當掃羅逼迫教會的時候,主耶穌在他往大馬色的路上問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徒九4。)主在這裡所說的話是相當奇妙,主不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的門徒』,而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主不是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的教會,』而是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這就是要給掃羅看見,教會與基督是合而為一的。教會與基督合一到一個地步,人逼迫教會就是逼迫主。這也給我們看見,基督的身體是在地上的,因為如果是在天上的話,那是逼迫不到的。基督的身體是在地上,所以掃羅能彀逼迫得到;基督的身體就是在地上的教會,所以掃羅逼迫教會就是逼迫主自己。有許多人說,基督的身體的彰顯是在天上的事,要等到有一天到了天上,纔能有身體的彰顯。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掃羅逼迫教會就不能說是逼迫主了。可是事實上,掃羅逼迫教會,主說就是逼迫祂。所以,彰顯基督的身體是在地上,不是在天上。教會作基督的身體,乃是在地上的事。我們在地上的時候就得彰顯基督的身體。頭雖然是在天上,可是身體與頭是合一的,地上的身體與天上的頭是合一的。逼迫身體就是逼迫頭,逼迫教會就是逼迫主。在這裡面是完全合而為一的,是沒有方法分開的。
也許有人會問:『在掃羅的時候,基督的身體怎能在地上彰顯呢?從那時候到今天,已經有一千九百多年了,世界上年年有許多人得救,有許多人加到基督的身體裡去,今後還有許多人要加進去,教會怎能在那個時候就作基督的身體呢?』對於這一個問題,在前一個世紀有一位弟兄說得很好,他說教會好像一隻鳥,牠剛從蛋裡孵出來的時候,雖然羽毛還沒有長好,但是我們已經可以說牠是一隻鳥了,等到牠長大起來以後,我們仍舊說牠是一隻鳥。羽毛不是從外面插進去的,羽毛乃是從裡面慢慢的長出來的。所有的長大成形,都是從裡面出來的。教會在地上也是如此。雖然掃羅逼迫教會是在教會剛起頭的時候,但是那時候的教會已經是基督的身體了。到了今天,也沒有把另外的東西插進去,不過是比從前長大一些罷了。
教會在地上,雖然到今天為止,人數還是差得多,但是裡面卻是完全的。教會的長大,是從裡面長出來的,是從基督裡面長出來的。今天在地上的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從外表看來,好像是得救的人加入教會,但是從屬靈的實際來說,不是人來加入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從裡面生長,是出乎元首的一直生長。所以教會不是別的,教會乃是從主身體上出來而住在地上的。教會是從天上的元首出來的,是住在地上,同時又是一個身體,是與元首合一的。
我們在神的面前必須清楚甚麼是教會。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所以如果比基督的身體小的,就不彀作為設立教會的根據。我們不能因注重某一個道理而設立教會,我們不能因注重某一種制度而設立教會,我們不能因注重某一種儀式而設立教會,我們也不能根據首創人或起源地的名字而設立教會,因為這些根據都比基督的身體小。我們如果在一個地方要設立教會,就得學習站在身體的地位上,歡迎接納所有在基督身體裡有交通的肢體。凡在基督身體裡的人,屬乎這一個身體的人,都是在教會裡的弟兄姊妹。如果是站在基督的身體的地位上,那麼即使人數不多,也就有根據可以設立教會;如果不是站在基督的身體的地位上,那麼即使人數很多,也沒有根據可以設立教會。
在一個地方,有了這樣以基督的身體為根據的教會之後,就不可因著有幾個弟兄有道理、看法、意見的不同,而分出去另外設立教會。因為教會的根據是基督的身體,如果是為著要維持某一個道理而去設立教會,那就不彀作根據。如果原有的『教會』不是根據基督的身體,那當然可以出去根據基督的身體設立教會;可是,如果原有的教會已經是根據基督的身體的教會,我們就非與他們交通不可,我們不可出去另外設立『教會』。
一個地方的教會應包括當地所有神的兒女。教會是以基督的身體為單位的。弟兄姊妹自己不來,那是他們的事;但是,在教會這一邊總應該沒有在身體之外的條件,只有身體是設立教會的惟一條件。教會不能比基督的身體小。換句話說,凡是屬乎基督的,都應該在教會裡;凡是在基督身體裡的,都不可以拒絕。
可是,如果把不是身體裡的人也接納進去,把不信的人也吸收進去,那是越過了基督的身體,就不是基督的教會,而是一個混雜的團體。總之,搆不上基督的身體的,或者越過基督的身體的,都不能說是教會。
貳 教會是合一於聖靈的
林前十二章十二至十三節:『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
我們已經認識了教會乃是出於基督的,現在要來看教會是合一於聖靈的。
教會出於基督,這是說到來源的問題。每一個基督徒,都有新的生命。一個基督的生命,化成了千萬個基督徒。約翰十二章給我們看見,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24。)這些結出來的子粒,都有原來那粒麥子的成分;一粒化成許多粒,許多粒都是出於那一粒。那麼,這許多有同一生命的基督徒,怎樣合成一個基督的身體呢?這是靠聖靈的工作。從一位基督化成千萬的基督徒,聖靈又將千萬的基督徒都浸在一起,使他們成為一個身體,這是林前十二章十二至十三節所說的基本教訓。身體是一個,卻分成許多肢體;這許多肢體,怎樣能合成一個身體呢?『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換句話說,這一個身體是浸成功的。藉著聖靈的浸,就把這許多的基督徒浸成一個身體。說個比方: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像從磐石裡打出來的石頭,聖靈好像水泥,把我們這許多石頭浸在一起,合成一塊。
所以,基督的身體有兩個基本的原則:第一,沒有出於基督的,就沒有基督的身體;第二,沒有聖靈的功用,也沒有基督的身體。必須浸在聖靈裡,充滿了聖靈,讓聖靈把神的眾兒女浸在一起,纔能浸成一個身體。這就是行傳二章所記的五旬節那件事。許多人從主那裡接受了生命,成了許多肢體;主又把這許多肢體浸在聖靈裡,浸成一個身體。凡認識主的人,凡認識聖靈的人,就認識這一個身體。人的身體上有許多肢體,可是頭藉著神經能管理這許多肢體;照樣,教會的元首,也藉著聖靈把許多肢體合成一個身體。
教會是出於基督,是在聖靈裡合成一個身體,因此,基督徒的交通,基督徒來往的根據,就應當是在基督身體的地位上。我們彼此之間沒有其他的關係,我們不是一同作猶太人,我們也不是一同作希利尼人。我們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所以我們彼此來往。我們彼此來往是根據於身體。
在教會裡的交通,只有一個根據,就是我們都在身體裡作肢體。我們不能在其他的根據上有交通。在基督身體之外的任何其他的交通,都是分門別類。任何的交通,凡搆不上身體那麼大的,比身體小的,就不是身體的交通。並且,凡離開了基督身體的範圍而另外有一個範圍的,即使不直接反對這一個整體的範圍,但是這一個整體的範圍必定受這一個小的範圍的攔阻。小的範圍,總是阻礙整體的交通,這是一定的。我們不能接受任何與身體不一樣的交通。我們所要保守的,是基督徒的交通,而不是比基督的身體小的交通。
參 身體的事奉
林前十二章十四至二十一節:『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牠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牠也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若全身是眼,從那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那裡聞味呢?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那裡呢?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二十八至三十節:『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豈都是使徒麼?豈都是先知麼?豈都是教師麼?豈都是行異能的麼?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麼?豈都是說方言的麼?豈都是繙方言的麼?』
基督的身體上有許多肢體,聖靈按著身體的需要,給他們各種各樣不同的恩賜和職事。主給他們有各種各樣不同的恩賜和職事,乃是為了供應整個身體的需要。主自己知道,祂不會給一個身體都是眼睛,祂不會給一個身體都是耳朵。主要給肢體有各種不同的恩賜和職事,來供應整個的身體。人的身體,如何需要許多的肢體,教會也如何需要許多不同的恩賜和職事,為著屬靈的事奉。有的是話語的事奉,有的是行異能,有的是得恩賜醫病,有的是幫助人,有的是說方言,有的是繙方言等等。所以,教會必須給所有的弟兄姊妹都有機會來事奉。所有的肢體,連不俊美的也在內,都有屬靈職事上的用處。身體上不可能有許多肢體是沒有用處的。每一個弟兄姊妹在身體上都是肢體,每一個肢體都有他的用處,每一個肢體都該有他的事奉。你如果是一個基督徒,你就是基督身體裡面的一個肢體;你是身體裡面的一個肢體,你就得在神面前有你的事奉。我們必須看重這一個普遍的事奉。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有我們各人的事奉,我們非在神的面前好好的事奉不可。
所以,在教會裡所有作肢體的人,都應該有事奉,個個都要在那裡事奉,不該有包辦的制度。一個肢體,或者幾個肢體,不該代替所有的肢體來作事。凡沒有餘地給肢體事奉的,那一個制度必定不是身體的制度。在身體裡面,眼可以非常忙,口也可以非常忙,腳也可以非常忙,手也可以非常忙,彼此之間,一點不會牴觸。如果只有眼睛動,口、腳、手都不動,那就有毛病;如果眼睛動、口也動、腳也動、手也動,在一個身體裡能有配搭,這就是身體。如果有的人事奉,有的人不事奉,讓一個人或少數幾個人去事奉,那就不像基督的身體。這一個原則,我們必須認識清楚。
羅馬十二章四至八節:『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豫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或作執事,就當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教導;或作勸化的,就當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還有一件事,也是在身體裡特別要注意的,就是各人所蒙的恩典不一樣。因為各人所蒙的恩典不一樣,所以各人在神面前所得的恩賜也不一樣。前面所引的林前十二章,注重的乃是話語的職事和神奇的恩賜。這裡所引的羅馬十二章,除了有話語的職事以外,還有教會中服事的職事。有的人施捨,有的人治理,有的人憐憫人,這些都好像是利未人的工作-事務上的事奉。
在羅馬十二章給我們看見,每一個有恩賜的,不管是話語的職事,或者是服事的職事,都要按著神所給他的恩賜來作:說豫言的人,就當說豫言;作執事的人,就當執事;作教導的人,就當教導;勸化的人,就當勸化;治理事的人,就當在教會裡殷勤的治理。換句話說,每一個人都應當事奉,每一個人都應當專一的事奉,專一的作他所該作的事。每一個人在神面前都應該知道他能作甚麼,都應該知道主所給他的恩賜是甚麼;知道了,就當專一的去作。同時也不要越過自己所當作的事而去作別人分內的事。每一個肢體不佔去別的肢體的地位,每一個肢體也不丟掉他自己的地位,大家一同事奉,個個在那裡專一的作,就彰顯了基督的身體。
身體不能讓一個肢體失職。眼睛如果不看,全身就黑暗。腳如果不走路,全身就不能走。眼睛應當看,腳應當走。即使你從神那裡所得的恩賜是非常小的,也盼望你不把這一個恩賜藏起來。你所得著的恩賜,即使不過是一千銀子,(太二五14~30,)你也不可藏起來不用。不管所得著的是大的恩賜,或者是小的恩賜,是『五千』的也好,是『二千』的也好,是『一千』的也好,每一個人都應當把他所得的拿出來事奉。如果有人不專一的事奉,把他的『一千』埋起來,就使教會受虧損。一個身體上如果有幾個肢體不動,就使身體大大的受虧損。
在教會中,『有五千』那麼大的恩賜的人,是不常有的;可是,任何神的兒女即使是恩賜最小的,還有『一千』。凡有『一千』恩賜的人,如果都出來事奉,比只靠少數有『五千』恩賜的人的事奉有效得多。所以,如果有『一千』的人都出來事奉,教會必定興旺。凡有『一千』的人,都應當出來事奉。教會能否興旺,就看有『一千』恩賜的人是否都出來事奉。如果只有少數人在那裡忙碌工作,就不像教會。如果是全體弟兄姊妹都在那裡作,都在那裡忙,那就是教會在那裡事奉,那就是身體在那裡活動,而不是幾個肢體代替身體在那裡活動。盼望每一個有『一千』的人,都從地裡頭拿出『一千』來。但願有『銀子』的人都知道,手巾是擦汗用的,不是包銀子用的。(路十九20。)我們要學習按著我們所能作的去作,個個人都起來事奉神,沒有一個人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這樣,就像教會。
肆 身體的建立
以弗所四章十一至十三節:『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這裡所說的幾種不同的人與羅馬十二章所說的有一點不同,與林前十二章所說的也有一點不同。這幾種人,完全是話語的執事。神賜下這些話語的執事,目的是為甚麼呢?乃是為著建立基督的身體。話語的執事乃是特別能叫基督的身體得著建立的。所以,為了要基督的身體被建立,我們應當求神賜下話語的執事。
另一面,教會應該有機會讓初信的人顯明他是不是一個話語的執事。不要把神所賜下的恩賜堵住了,不給人機會顯出他是不是話語的執事。要基督的身體被建立,就得求神賜下話語的執事,也給人有機會顯明他是不是一個話語的執事。
伍 身體的見證
林前十章十六至十七節:『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所以,教會在地上的工作,乃是要顯明這一個身體,並且要顯明這一個身體是合一的,顯明這一個身體是一個。教會不是要到了天上纔彰顯身體的合一,教會是要在地上就彰顯身體的合一。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在新約中,擘餅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我們每逢主日擘餅記念主的時候,一面是表明主替我們擘開身體,另一面也表明這一個身體是合一的。擘開,是主在十字架上為著愛我們的緣故,把自己捨了;合一,是神的兒女在這裡合而為一。每一個主日,我們都到主的面前來,承認主的身體為我們擘開了,也承認神所有的兒女是合一的;一面是見證主替我們捨了身體,一面是見證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身體乃是一個。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我們是一個餅,一個身體,我們彰顯這一個合一。凡明白甚麼叫作基督的身體的人,每一個主日都要作這一個見證,每一個主日都要見證這餅是一個。在神面前,這一個餅是一切聚會的中心,神的兒女聚集在一起,就是為著擘餅交通。越認識基督的身體的人,就越明白應當藉著擘餅來作身體合一的見證。擘餅一面是記念主的死,另一面乃是彰顯身體的合一。『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我們要作出來給世人看,作出來給宇宙看,作出來給一切的活物看,教會是一個身體!
但願神恩待我們,使我們清楚知道,設立教會的根據是基督的身體。我們在身體裡是互相作肢體的,因著聖靈的浸,合成一個身體,所以我們的交通也只應該根據基督的身體。我們在身體裡,每一個肢體都有功用,每一個肢體都應該有事奉。我們應當求神把話語的執事賜給教會,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我們也應當藉著擘餅彰顯身體合一的見證。但願神賜福給我們!── 倪柝聲《初信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