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
今天我們要講到基督徒衣食的問題。
【衣服】我們先講基督徒的衣服。
【穿衣服的意義】關於衣服的事,我們要尋出它的意義。我們要從起初去尋,我們必須回到當初去尋,才能知道到底為甚麼這樣。
犯罪之前:人沒有犯罪之先,也許人所穿的是光明。人沒有犯罪之先,人是渾渾噩噩的,但是人也沒有羞恥。人雖然沒有穿上衣服,但是人並不羞恥。
犯罪之後:罪一進來,第一個結局就是說,人在那裏看見自己赤身露體,人就立刻感覺到自己羞恥。所以他們就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編成裙子給自己穿上。所以衣服的基本的意義,乃是為著遮蓋。衣服的用處就是為著遮蓋。所可惜的,是人所造的無花果樹葉子的裙子,不能長久,一枯乾,也許都破碎了,都飛去了。當人在伊甸園裏的時候,神用皮子給人穿,祂叫人穿結實耐久的衣服。那一個目的乃是為著遮蓋身體。
所以要對初信的弟兄說,穿衣服是為著遮蓋的,不是為著顯露。所有的衣服不是為著遮蓋的,都是錯的。所有的衣服目的不是為著遮蓋的,也是錯的。衣服是為著遮蓋的。
需要塗血:在猶太地,希伯來人穿鞋子,不穿襪子,手是露出來的,頭也是露出來的。所有的衣服,都是為著把全身蓋住。除了手腳和頭,一切都是為著遮蓋,不是為著顯露。所以,我想,讀聖經的人知道這一件事,血在那裏潔淨的時候,血抹在手的大拇指上,血抹在腳的大拇指上,血抹在耳朵上。這給我們看見說,這三個顯露的地方是血遮蓋的地方。血沒有抹在人身體上其他的地方,血抹在三個地方:人的手、人的腳、人的頭。其餘的乃是衣服把人完全遮蓋了。你們要給弟兄姊妹知道,穿衣服的目的乃是為著遮蓋。所以,一個人在神面前總應該看見人有合式的遮蓋,才是對的。
今天的失敗是人越過越走到野蠻人的地方去,衣服遮蓋得很少,這是不合式的。衣服是為著遮蓋的。凡不是為著遮蓋的,都是違背神遮蓋的意義。血是預表它屬靈的意義,血是拒絕顯露。人犯了罪,人需要在神面前有遮蓋,這一個遮蓋是需要的。今天凡是把袖子作得很短的,或者把衣襟作得很短的,凡是顯露身體,而不是遮蓋身體的,這都是這世界所作的事,而不是神作的事。
以衣服的意義來看,是遮蓋得越多越好。因為我是一個罪人,我願意在神面前有一個完全的遮蓋。我不願意在神面前有一個地方是沒有遮蓋的。你們是基督徒,你們是一個得救的人,你們是倚靠主的,你們要看見,如果不是主完全遮蓋我,我在主面前就沒有地位好站。我要求遮蓋,我盼望主完全遮蔽我,叫我整個人得著救贖,得著拯救。至於所謂衣服遮不到的地方,聖經裏是用血來遮。這給我看見,我的手在血底下,我的腳在血底下,我的頭在血底下。
第二次的墮落:亞當和夏娃犯罪,他們是赤身露體顯出他們的罪來。一千六百五十六年之後,挪亞從方舟裏出來,當他種葡萄園的時候,他喝了酒,結果他在那裏顯露他的自己,他沒有穿衣服。第一個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就赤身露體,第二個人吃了葡萄樹的果子也赤身露體。你看見,有衣服穿而不穿,這是人類第二次的墮落。亞當的墮落,乃是從不必穿衣服落到需要穿衣服。挪亞的墮落,是有衣服穿而不穿。聖經裏記載有一個赤身露體的人,這是羞恥的事,這是不該有的事,這是人類第二次的墮落。
祭壇沒有臺階:到了出埃及,神在西乃山降下律法,同時神吩咐以色列人建造祭壇的時候,下面不可以作臺階。為麼甚緣故?因為怕他們上臺階獻祭的時候,露出身體來。所以顯露的原則絕不是神所許可的原則。神不要人露出身體來。除了手腳和頭,身體其他的地方都要穿衣服。可是手腳和頭也非用血遮蓋不可。所以,摩登的風浴越過顯露越多,都是違背神當初的意義。當初神要人穿衣服的目的,是為著遮蓋。連上祭壇獻祭都不許可他的身體顯露出來。所以人不遮蓋是不應該的。
祭司要穿長衣並內褲:特別是祭司,他們穿的衣服是極其細,並且是精工、細工在那裏縫的,沒有一點裂口。因為神不願意他們顯露。祭司在神面前不許可有一點的顯露。並且祭司的以弗得是特別長的。祭司也要穿內褲,免得露出他的身體來(出廿八42)。聖經裏一向的態度,一路下來都是要我們有遮蓋,不是要我們顯露。這一個是我們的特點。
衣服是代表救贖和主自己:神乃是將衣服拿來代表我們所得的救贖,也是代表我們的主耶穌自己。我們是穿上神救恩的人,我們也是穿上基督的人,我們也是穿上新人的人。你看見這裏都是說穿上。我們是穿上救恩,我們是穿上基督,我們是穿上新人。神在我們中間要我們沒有漏洞。我是完全穿上救恩,穿上基督,穿上新人的。我整個人是被神遮蓋的,我是蒙拯救的人,我是穿上救恩的人。
你們可以告訴初信的弟兄說,他們把衣服穿在身上的時候,他們每一次要從裏面看見基督,看見救恩。感謝神!我本來就像一個赤身露體的人,在神面前一點沒有遮蓋,一點沒有法子逃避神的光,一點沒有法子逃避神的審判。感謝神!我今天能夠穿上了衣服。也照樣,我在神面前已經穿上了神的救恩,穿上了神的義,穿上了神送給我的禮服,穿上了基督,穿上了新人。你們要給他們看見,他們所得著的救恩,每一次能從他們衣服完全的遮蓋上,來看見他們在主面前所得著的完全的遮蓋。這一個意義不應該斷了。這是多麼希奇的事。神憐憫我們,讓我們這些人穿的衣服,在神面前有完全的遮蓋。
衣服的原則是為著遮蓋。如果不能遮蓋,請你們記得,是我們基督徒所不能穿的。顯露的衣服是不能穿的。穿衣服的目的是在乎遮蓋,不是在乎顯露。所以不應該有任何的人作衣服,不是在遮蓋的原則上,而是在顯露的原則上。顯露,與基督徒是不相合的。
【衣服能長大痲瘋】第二,利未記裏說,人能夠長大痲瘋,房子能夠長大痲瘋,衣服也能夠長大痲瘋。許多的衣服今天在地上長了大痳瘋。特別是姊妹的衣服是長了大麻瘋。所以,對於衣服的問題,你們就必須有一種的對付。
兩種不同的對付:在利未記十三章裏,你們看見對於長大痲瘋的衣服有兩種不同的對付。有的衣服要送到祭司面前去。祭司察看裏面有大痳瘋,如果這一次大痳瘋是生長的、擴充的,非燒掉不可。要完全燒掉,不能穿。或者說,有的衣服送到祭司面前去察看,看見有大痲瘋,祭司把幾條緯拉掉,洗一洗。如果還有大痲瘋,就非燒掉不可。如果有的衣服經過祭司洗過,把有的經緯拉掉而不蔓延的,這一個不必經過火燒。
要帶到主面前:初信的弟兄姊妹,沒有作過這一件事的人,你們要他們注意,有的衣服有可疑惑的時候,就都得拿到祭司面前來看。有許多衣服你們自己有疑惑的,恐怕這一件衣服穿不得,你們要帶到主面前來。祂是大祭司,你們要求祂給你們看見,能穿不能穿。你們不要以為這是小事。在初信的姊妹身上,衣服是大難處。你們告訴他們,我們不知道甚麼衣服是長大痲瘋的,甚麼衣服不是長大痳瘋的。你們要把衣服帶到祭司面前,要把衣服帶到主面前,給主看,我的衣服是不是長大痳瘋。
你們要記得,長大痳瘋的人要離開,長大痳瘋的房子要拆掉,長大痳瘋的衣服要燒掉。當然今天不是燒掉,最少你今天不能穿。有許多衣服乃是長大痳瘋的。有許多衣服必須修改一下,袖子添長一點可以穿,顏色染一染可以穿,式樣改一改可以穿。有的衣服經過祭司察看之後,有一點修改就可以留著。有的衣服經過祭司察看之後,就是改了還是有大痳瘋的性質,那就非除掉不可。初信的弟兄姊妹,一信主,要把一件一件的衣服帶到主面前,要把一件一件衣服登記過,檢驗過,讓主看是不是對的,要一件一件在那裏經過對付。
我盼望這些弟兄姊妹走出去的時候,都顯出基督徒的樣子。不盼望在我們中間有許多的服裝叫人疑惑說:他們是不是基督徒?因為人看你的衣服,人要斷定你是不是基督徒。所以絕對不能一個潔淨的人穿一件大痲瘋的衣服。你們的大痳瘋得著了潔淨,你們的罪得著了赦免,你們不應該再穿一件沾染了大痳瘋的衣服。
初信的人,要一件衣服、一件衣服的擺在主面前去禱告過。我不盼望你們對他們說那一件衣服是好穿的,那一件衣服是不好穿的。你們不要批評說,某某姊妹穿的衣服不對,你們要把他們帶到主面前去,讓主來看。他們總得自己把衣服帶到主面前去。他們要去求主說,我作了信徒,這一件衣服行不行,這一件衣服對不對。讓他們在主面前看。有的要除掉,有的要修改,讓主教他們作。有的連修改也根本修改不來的。他們自己要定規這一件衣服裏面有沒有罪,他們要自己在主面前看。你們要給他們看我們衣服的關係相當大,讓他們衣服的問題能夠解決得好。
【要有男女之分別】第三,聖經裏禁止男人穿女人的衣服,也禁止女人穿男人的衣服(申廿三5)。
今天的趨勢,是把男人的衣服和女人的衣服的區別取消。越過這一個區別越少。今天的世界這樣的下去,男人的衣服和女人的衣服要一點區別都沒有。所以,有的弟兄姊妹對於這件事要注意,男人總不穿女人的衣服,女人總不穿男人的衣服。總是維持神所定規的區別,男人穿男人的衣服,女人穿女人的衣服。任何要混亂這一個衣服不同的地方,都是不榮耀神的。神的子民,神的兒女,應該學習在神面前穿衣服,男女要有正當的分別才可以。
【姊妺穿衣的問題】第四,要說到姊妹所穿的衣服。按普通來說,弟兄穿衣服的問題,總比姊妹穿衣服的問題簡單一點。姊妹的服裝問題,總比弟兄複雜一點。我們要把兩個地方的聖經好好的念一下。
美衣與溫柔:彼得前書三章三節:「你們不要以外面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裏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
全部聖經裏,我如果記得不錯的話,只有這一個地方說這一個名字──聖潔的婦人。你在聖經裏看見許多地方說「聖潔的人」(Holy Man),只有這一個地方說「聖潔的婦人」。「聖潔的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聖潔的婦人是用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
我告訴你們,彼得的意思是說姊妹們的心理是以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但是,許多衣服,姊妹穿了,彼得覺得說不太合式。辮頭髮、戴金飾,都不太合式,穿美衣也不太合式。我想,在這裏我們要注重,不是說,一個姊妹要糊塗穿衣服。如果糊塗的穿衣服,乃是顯明那一個姊妹的性情有病。一個姊妹糊塗的穿衣服,也不整齊,也不清潔,就這一個姊妹作人定規是糊塗的,是放鬆的。彼得在這裏所定罪的不是這一個。
彼得的意思是說,女人那樣的「辮頭髮」是不對的。那一個字在原文裏面是明顯的指著在頭上把頭髮作出許多花樣來。你們知道,在歷史上這麼多年來,許多人想出許多花樣來利用自己的頭髮。「戴金飾」就是戴首飾,我們基督徒也不能作。「穿美衣」恐怕有許多顏色在裏面有關係,樣子也有關係。彼得所著重的點是:姊妹們不要以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姊妹們應當以溫柔安靜為妝飾。
請你們記得,有的時候你覺得說,一個女人穿得非常好看,但是脾氣像一隻獅子一樣,那不合適,更好不穿好看的衣服。你看見一個女人在那裏大喊大叫,穿了美衣,不配。如果一個女人又溫柔,又順服,你看見這是很好看的妝飾。你看見,一個事奉神的女人,不應該在衣服上講究。我們作基督徒的人,不應該在衣服上講究。
羞恥自守與正派的衣服:再看提摩太前書二章九節至十一節:「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畏神的女人相宜。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神對於姊妹們,有一個基本的要求,就是她要有羞恥。「廉」字,原文是沒有的。知道羞恥,覺得羞恥,這是好的,這是姊妹天然的保護。許多的姊妹能夠有羞恥、知恥,覺得羞恥,她自然而然就能夠有保護。不要穿衣服和你的羞恥是相反的。要「自守」,不要穿放縱的衣服。放縱是與自守相反的。要穿「正派」的衣服。甚麼是正派的衣服,也許我們不知道。但是,每一個姊妹知道,在我所在的地方,甚麼衣服是正派的衣服。我總是穿在我所在的地方,大家所以為正派的衣服。一個基督徒,絕不應該穿一件衣服,給外教人說,你們基督徒也穿這樣的衣服麼?我們的標準不應該比外教人低。我們要學習有羞恥,我們要自守,我們要知道甚麼是正派的衣服。
下面說:「不要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這一邊特別是指著捲頭髮說的。彼得那一邊是指著在頭上弄出許多花樣來。這裏的捲頭髮,就是捲成像葡萄樹的鬈絲那樣的一鬈一鬈,就像今天人所要的頭髮一樣。我想在二千年前,人也很時髦。今天許多人以為把頭髮作成一鬈一鬈很時髦,其實是很老很老的,在二千年前就已經有了。這裏所著重的點,乃是貴價的衣服。有的衣服有同樣的價值,有不同的價錢;有同樣的樣子,而有不同的質料。許多人喜歡穿貴價的衣服。既然用處是一樣的,我們就不應該穿貴重的,把錢花在裏面。
姊妹,對於衣裳的問題,總要注意到正派。我們絕沒有意思,保羅和彼得也沒有意思說,一個姊妹穿衣服要馬馬虎虎,散散漫漫的,一點不講究。不過我們不應該注意那些美衣,我們不應該注意那些貴價的衣服。另一面姊妹們應該穿上正派的衣服。一個姊妹最好會安排衣服,能夠用很普通的質料,很普通的價錢,而把它弄得很整齊。你們不應當好像一點不注意似的。我看見有的姊妹,在衣服上花太多的工夫,注重美衣,注重貴價的衣服。另一面我也看見許多的姊妹,對於自己的衣服也不注意整齊,也不注意潔淨,馬馬虎虎的,就證明這一個人是散漫的人。因為特別是女人的衣服,代表她的性情。如果在那裏一點不注意整潔,一點不注意衣服穿在身上整齊不整齊,我們知道這一個人是放鬆的,是散漫的,是無所謂的。衣服要正派,要穿得整齊、整潔。
【衣服上當有聖靈的印記】第五,利未記八章裏告訴我們說,當亞倫作祭司的時候,神對摩西說,你要把膏油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也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使他和他們的衣服,一同成聖(30節)。所以衣服應當顯出成聖的樣子來。在衣服上應當有聖靈的印記在上面,應當有膏油的印記在上面。能夠在那裏穿得成聖,像你的那一個人一樣。一個人被膏油塗抹,他的衣服也被膏油塗抹,能夠一同成聖。
另一面,在民數記十五章裏,神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在衣服的邊上作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37節)。藍是代表天的顏色,是叫他們記得天上的事。所以我們信主的人所穿的衣服,應當有屬天的味道。不要顯露像世界的人一樣,不要馬馬虎虎像世界的人一樣,不要穿得太考究像世界的人一樣。我們應該有屬天的樣子,能夠顯出我們的衣服和我們是一樣成聖的才可以。
【個人的意見】對於衣服的事,我願意攏統的說一點我個人的意見。我想,我不是說每一個神的兒女都要穿得一樣,我也沒有意思叫所有的姊妹一點不顧到美麗,我也沒有意思叫所有的弟兄姊妹都穿最普通的布,都穿最壞的質料。聖經裏沒有這個意思。施洗約翰來的時候穿駱駝毛的衣服。主耶穌來的時候他的裏衣是沒有縫的,這是那一個時候最好的衣服。所以基督徒穿衣服有一個基本的原則,你能彀自由的穿你自己所愛的,你也能夠自由的揀你自己所喜歡的質料,你也能夠自由的穿你自己所喜歡的樣子。
不過,我想有一件事要特別注意的,就是說,沒有一個人,可以穿一件衣服,叫人注意你的衣服,而不注意你的人。這不是基督徒所作的。我們穿一件衣服,如果叫人老注意我的衣服,這樣我的衣服有病。我穿的衣服應當顯出我的人。我把一朵花插在花瓶裏,朋友來的時候若注意花瓶,不注意花,這一個花瓶有病。穿衣服是幫助人來看我這一個人。你不能叫衣服奪去你的地位。我想,最怕的是一個人穿一件衣服,叫人注意他的衣服,而忘記了他的人,這是大大的錯誤。
當與身分相稱:還有一件要特別的注意。我想,一個人穿衣服總應當和他自己的身分相稱,不要穿得太壞,也不要穿得太好。請你們記得,穿得太壞,引起人的注意,穿得太好也引起人注意。我們不注意衣服的事,我們也不要引起人注意衣服的事。我們穿衣服,不要穿到一個地步,叫人覺得說,穿得特別好,這是不對的。如果穿得太不好,叫人難受,這也有病。我們穿衣服,要剛剛好能夠叫我穿的衣服與我的身分相稱。人不覺得我太過,人不覺得我不及,這樣的衣服,我覺得是榮耀主的。
還有一件事,我要弟兄姊妹注意,一個人穿衣服也不應當叫自己覺得這一件衣服。有的人穿衣服一直在那裏叫自己覺得,那一件衣服有病,不是太好,就是太壞。有的人一直覺得那一件衣服,那相當困難。你變作衣裳架子,那一件衣裳比你要緊。不是你穿衣服,乃是衣服穿你。你老覺得說,我穿了那一件衣服,你過分的注意它。這就是證明說,你的衣服不是太好,就是太壞。許多時候,你穿一件壞的衣服走到人面前,你一直覺得那一件衣服。你穿一件過好的衣服的時候,你也一天到晚覺得那一件衣服。這都是有病。
所以,最好你穿一件衣服,你自己不覺得,人也不覺得。是很普通的,而同時與你自己的身分相稱,是與基督徒相配的。越過一個就不大好。你們今天在服裝上能夠像基督徒,這也是一件大事,因為在外表上能夠叫人知道我們是基督徒。
【食物】現在要來看食物的問題。
創世記二章,人還沒有犯罪之先,神已經給人有糧食。糧食的問題,食物的問題,在創世記二章就有。衣服的問題在創世記三章才起頭,吃的問題在人沒有犯罪以先就已經起頭。神在那一個時候給人看見,人可以吃各種水果,這是在創世記二章裏神給人定規的。當人沒有犯罪的時候,神所賜給人的食物乃是果子。
【需要吃葷】創世記三章,人犯罪之後,神在那神就賜給人菜蔬吃,並且要汗流滿面種地才能有食物,這乃是在創世記三章裏神給人的糧食。到了創世記四章,神在那裏雖然還沒有規定,但是神已經把祂的印記擺在亞伯身上,而不擺在該隱身上。該隱是一個農夫,亞伯是一個牧羊的人。亞伯在那裏牧羊,神的印記在他的身上,他獻祭給神,神悅納他。該隱是一個農夫,把土產拿到神的面前去,神沒有悅納他的祭。在創世記四章,我們不知道神的旨意在那裏。一直到創世記九章,我們看見神在那裏明顯的把走獸給人作食物,就像從前把果子給人作食物一樣。
需要失去生命:神為甚麼把走獸給人作食物?這明顯是人有食物的需要。還不只,人犯罪之後和人沒有犯罪之先,食物的需要不一樣。我們必須明白,甚麼叫作食物?食物就是生命的維持。人沒有吃就死,人沒有吃就不能活著,人沒有吃就沒有法子在世界上生存。所以為著要叫人活,給人生命,一直生存,神在那裏定規說,人應該吃動物,不只吃植物,不只吃菜蔬、果子。換一句話說,神給我們看見,罪進入了世界之後,需要失去生命,才能保全生命;需要動物走獸失去生命,才能維持我們的生命。罪沒有進入世界,不必流血就能維持生命。罪進入了世界之後,需要流血才能維持生命。所以,沒有犯罪的時候的糧食,和犯罪之後的糧食不一樣。因此基督徒不可以吃素,基督徒需要吃葷。
不是說吃輦對於我們的身體有甚麼益處。這是另一件事。我們不是像研究醫學的人一樣,在那裏說動物的蛋白質比植物的蛋白質好。我們有一個基本的原則在這裏:人有了罪之後,如果沒有殺生,就不能得生。人有了罪之後,沒有死,就沒有生命。生命只能靠著死來供應。沒有死,人就不能活。需要流血,人才能活。我們有死,我們才有辦法得生命。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
從亞伯起,明顯的是從洪水之後,神把這一條路擺在世人面前。吃素,就是在不知不覺之中說,不必有死,我也可以活著;不必有流血,我也可以活著。吃葷,乃是承認說,沒有死,沒有流血,我不能活。你們看見那一個原則嗎?所以在洪水之後,神就把獸也給人作食物。人如果不是靠著生命的喪失,人就不能得著生命。感謝神!生命喪失的是另外一個,得著生命的是我們。
到了羅馬書十四章,還有人以為說,我們可以吃菜蔬,像亞當的時候一樣,所以有的人吃素。但保羅對他們說,不要批評他們,不要攔阻他們,不要以為他們不對。吃的人不要論斷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要論斷吃的人。不過,保羅在那裏指出一件事,就是只吃蔬菜的人是軟弱的人(2節)。因為要顧到他們的軟弱的緣故,所以不要批評他們。並不是說喫素是對的,是說我們不願意因為食物的問題叫他們有難處。
不過,我們要知道,基督教的救贖,是相信有死,才有生命。需要死,才能得著生命。光是菜蔬不夠,要得著生命的話,要死。生命是靠著死來維持的。這是基督教基本的原則。有的人良心如果軟弱,只吃菜,不吃動物,我們不碰他們的軟弱。不過,基督教的立場是說,吃動物的肉,是維持我們的生命。
戒葷是鬼魔的道理:提摩太前書四章說,將來有鬼魔的道理要來,他們要禁止嫁娶,也要禁戒吃葷(1、3節)。我想,潘湯在這裏給我們看見清楚的光。他說,只有禁止嫁娶和戒葷,才能發展魂的能力。我們必須在這裏注意,我們不戒葷。將來要有戒葷的事。那是鬼魔的道理,不是主的道理。有的人要戒葷,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基督教的原則。基督教的原則是死裏得生命。你能夠在那裏只吃素,不吃葷,意思是說,我的生命只要靠著植物來維持,不必有救主,不必有死,不必有救恩。這一件事,你們要給初信的弟兄看見。
【不可吃血】第二,基督徒有一樣東西不可以吃,就是血。
三個時代都禁止吃血:關於不可以吃血,聖經從舊約到新約都是這樣教訓。從創世記九章起,神對挪亞說話的時候,就說不應該吃動物的血。吃血是神所禁止的。
利未記十七章十到十六節說得非常清楚,並且多次的說,任何禽獸的血,我們人都不能吃。神不許可他的子民吃血。凡是吃血的人,就要被神剪除,不承認他是神的子民。
到了新約,當耶路撒冷第一次會議的時候(徒十五),碰著大的難處,就是關於律法的問題。雅各、彼得、保羅、巴拿巴、神的僕人在那裏共同的定規說,神的兒女們不應當遵守律法,但應當禁戒祭偶像的物和姦淫,也應當不吃血。
你們看見血是相當重的事。不只挪亞的時候,也不只利未記的時候,並且到了使徒行傳也是一樣。在列祖的時代裏,神藉著挪亞說不行;在律法的時代裏,神藉著摩西說不行;在恩典的時代裏,神藉著使徒們也說不行。在這三個時代裏都說不行。列祖的時代、律法的時代、恩典的時代,都禁止吃血。
只喝基督的血:在這裏,定規有一個緣故,但我們不知道這一個緣故在那裏。有一天,神的兒子來到世上,祂說,我乃是天上降下來的糧,是給人吃的。許多人不知道這是甚麼意思。祂說,我的肉是可吃的,我的血是可喝的。你在約翰福音六章裏看見,主在那裏反復的說,我的血是可喝的,不喝我血的人就沒有生命。不喝我血的人得不著生命。喝我血的人在末日的時候我要叫他復活。喝我血的人我要給他生命。主在那裏反復的給我們看見。
這是一件希奇的事。全部聖經三個基本的時代裏,都說血不可以吃。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神的兒子說,我的血是可吃的。他勸人吃血。你們看見這一條路麼?神集止我們吃任何的血,但是吃主血的人,可以蒙拯救。這是甚麼意思?因為我們吃了主的血,就不能吃第二種的血。我們只有一種的血可以吃。
換一句話說,神在這裏藉著不吃血所告訴我們的,乃是只有一個救贖,只有一個救恩。除了這一個救贖之外,你不能得著另外的救贖。除了這一個救恩之外,你不能得著另外的救恩。拿撒勒人耶穌的血是唯一可吃的,其餘的血都不可以吃。這血是代表救贖,這血是代表救恩。我們拒絕任何的血,我們拒絕任何的救法。我除了耶穌的救法之外,甚麼救法都不知道。在我身上只有一種血,沒有兩種血。只有一種血能救我,其餘的我都不接受。
你們要給初信的弟兄看見,這雖然是一件小事,但這是一個見證。我們作基督徒的人,有許多見證,這也是其中的一個。外教人問你為甚麼不吃,你說,我已經吃過了。你們要給他們看見,甚麼叫作救法,你們能夠藉著不吃血,在人的面前作剛強的見證:我不吃血,因為我已經吃過血。我吃過了血,我不能再吃其他的血。拿撒勒人耶穌的血,是我唯一的救贖。我再也不能接受其他的救贖。我們已經接受了主的救贖,拒絕了其他的救法,所以我們不吃血。
勒死的牲畜是血肉不分:在舊約裏,連利未記十七章也在裏面,還有另外的聖經說,已經死的牲畜不可吃。使徒行傳十五章也說到勒死的牲畜不能吃。這也是為著血,因為勒死的牲畜,血在肉裏頭沒有分開。我們不吃血,乃是要維持世界上救恩只有一個,救法只有一個。所以,所有神的兒女應該拒絕所有的血,應該不吃血。
【不潔淨的也不可吃】在利未記十一章,神對以色列人說,有許多潔淨的動物能吃,有許多不潔淨的動物,像爬蟲,都不能吃。海裏的魚,有的是能吃的,有的是不能吃的。天上的飛鳥,有的是能吃的,有的是不能吃的。凡飛鳥,吃肉的都不能吃。魚,有鱗有翅的能吃,沒有鱗,沒有翅的不能吃。利未記十一章,關於海裏的魚,天上的飛鳥,地上的爬蟲、走獸,都有定規:甚麼是潔淨的,能吃;甚麼是不潔淨的,不能吃。
有許多人,問利未記十一章裏面的條例是甚麼意思,我們信徒是不是應當這樣作?你們就把他們帶到使徒行傳十章裏去,給他們看:彼得在房頂禱告,彼得魂遊象外,看見天開了,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塊大布,繫著四角,裏面有地上各樣四腳的走獸,和昆蟲,並天上的飛鳥等,就是利未記十一章所禁止不可以吃的。神對彼得說,起來,宰了吃。彼得是一個好的猶太人,他對神說,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吃過。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這樣一連三次,那物隨即收到天上去了。
是挑選的問題:所以我們看見說,利未記十一章的話,乃是為著使徒行傳十章的教訓。神不是顧念說,甚麼種的魚能吃,甚麼種的魚不能吃;甚麼種的走獸能吃,甚麼種的走獸不能吃。神把走獸動物給挪亞吃的時候,難道神沒有想到這一個問題嗎?在挪亞手裏的時候,沒有潔淨的走獸和污穢的走獸,都能吃。為甚麼到了利未記十一章又發生潔淨不潔淨的問題呢?因為在挪亞的時候,神還沒有挑選他自己的子民在地上。到利未記的時候,是神挑選以色列人的時候。以色列人出埃及被挑選為神的子民,在那一個時候,有誰是神的子民,誰不是神的子民的分別。差不多過了好幾百年的工夫,神才給我們看見這裏面有挑選的問題。在挪亞的時候,根本這一個問題不發生。就是等到了出埃及的時候,才產生潔淨不潔淨的問題。因為在這一個時候才起首分猶太人和外邦人。誰是神的子民,誰不是神的子民,是從這一個時候起。在這一個時候,才有潔淨的可以吃,不潔淨的不可以吃的分別。有一個是能夠有交通的,有一個是不能夠有交通的;有一個是神所悅納的,有一個是神所不悅納的。食物就變作代表這一個。我們的食物不光是食物,在這裏有原則在裏面。能吃的就是神所要的,不能吃的就不是神所要的。
恩典也臨到了外邦人:當聖靈澆灌之後,五旬節來了,神對彼得說,起來,宰了吃。從今以後,神的恩典也要臨到污穢的外邦人身上。今天所有的都可以挑選。舊約裏,神說污穢的,到了新約,是神所以為潔淨的。把利未記十一章完全推翻了。今天不再是只有以色列人是神的子民,今天外邦人和以色列人一同作神的子民。你們看以弗所書三章,外邦人和以色列人一同到神的面前來,兩下合而為一,一同得著恩典。
神在那裏一次、二次、三次的對彼得說,神所以為潔淨的,你不要當作污穢。就是這一句,就解釋了這一個異象。這一個異象一停的時候,哥尼流家裏的人就來叩門。彼得下去,馬上就清楚剛才在屋頂上所看見的異象,乃是叫外邦人蒙恩的事。彼得就很自然的帶著弟兄到外邦人家裏去。等到彼得作見證的時候,神明顯的將恩典也臨到外邦人,像臨到猶太人一樣。
我們的見證與猶太人不同:我們所作的見證,和猶太人所作的見證兩樣。今天我是說,猶太人是神的子民,外邦人也是神的子民。我們如果不吃這些東西,是證明說,猶太人是神的子民,我們自己不是。今天的命令乃是起來宰了吃,今天的命令不是潔淨的人就吃,不潔淨的人就不吃。今天乃是神所以為潔淨的,你們不能以為不潔淨。
所以,我盼望你們給初信的弟兄看見,我們吃兩種東西,乃是說兩種人都是神的子民。那一個時候只吃一種東西,乃是說只有以色列人是神的子民。那一天吃一種是對的,今天吃兩種也是對的。今天不要維持利未記十一章,今天是要維持外邦人和以色列人一同蒙恩典,一點沒有分別。我們的食物就是維持這一個見證。
【不可吃祭偶像之物】第四,關於祭偶像之物,特別在哥林多前書裏提起得多。
哥林多前書裏八章告訴我們說,偶像算不得甚麼。神乃是神,偶像乃是虛空。所以,按著最高的知識來說,祭偶像之物吃也無妨,因為偶像算不得甚麼。偶像的後面或者有邪靈,但是神比邪靈大多了。住在我們裏面的,比住在世界上的大多了。
但是有許多初信的人,從前在偶像的廟裏拜偶像,和偶像發生關係,不知道甚麼叫作交鬼。今天看見你這一個有知識的人在廟裏吃,他們以為你可以這樣作,我也可以這樣作。但是我們的行為雖然一樣,存心卻不一樣。你去吃,因為你以為偶像是虛空的。他們去吃就不行了,因為在他們的心裏面以為偶像有甚麼。一不留心,你就把他們拖到罪裏去。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八章說,我們信徒還是不吃的更好。因為吃祭偶像之物,會叫軟弱的弟兄跌倒,所以還是不吃更好。關於吃素的事,保羅說吃素是軟弱的。關於祭偶像之物,哥林多前書八章是說不吃是更好。你們要領會說話的人的傾向,我們要給他們看見,神的兒女對於偶像,要知道是虛空的,是算不得甚麼的。但怕有人因著我們跌倒,所以我們不吃祭偶像之物更好。
原則不是因為鬼。原則是為著軟弱的弟兄。這一個我們要抓牢。許多人以為有鬼,那你是軟弱的人。我們不吃,不是因為有鬼,乃是因為弟兄,我們怕他們跌倒。不是怕我們自己受害。撒但在我們身上是沒有能力的,偶像在我們身上是沒有能力的,鬼來,我們不怕。可是,我們在神面前要學習,我不吃,是因為怕絆倒我的弟兄。
【個人的意見】最末了,我也發表我的意見。吃東西,在聖經裏有這四個意思,我們應當好好的遵守。
食物是為著身體:普通的時候,這也像衣服一樣,是有原則的。吃東西的原則是為著養身體。所以能養身體的東西,就多吃一點,不能養身體的東西就不吃。千萬不要以口腹為自己的神,一直在那裏考究食物。我們神的兒女要學習知道食物乃是為著保養身體,保養肉體的生命。
「知足」和「加」:神的兒女要注意,有衣食就當知足。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神尚且養活牠,這是吃的問題。地上的百合花也不紡、也不織,它所穿戴的比所羅門更好,這是穿的問題。一切都在神的手裏。今天你是要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一切就必定加給你們。我喜歡這一個「加」字。「加」字是甚麼意思?我如果出一個題目說,三加零等於多少?你們就要駁我,說,三不能加零。你絕不能將任何東西加在零上,沒有那個可能。三加零,不必加。甚麼是可以加的呢?有的可以加,三加一可以。你們要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些東西就必定加給你們了。乃是說,得著了神的國的人,得著了神的義的人,神要把衣食加給他。盼望所有的弟兄姊妹記得,神的國是我們所追求的,神的義也是我們所追求的,得著神的國的人,活在神的義裏面的人。你要看見,這些東西都要加在他身上。
盼望在衣食這兩件事情上,神的兒女們知道如何維持他們的見證在人的中間。――
倪柝聲《初信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