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神的旨意
我們在第六篇中曾經題及,不是凡稱呼主阿主阿的人,都能進天國;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聖經也多次多方的說,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17),要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所以我們為要跑完通天道路,進天國,不能不知道到底甚麼是神的旨意。
神的旨意有對信徒個人方面的,也有對整體方面的。認真的說,個人方面的,其實也是為著整體方面的。茲將經上題及神的旨意列如下:
壹 個人方面
「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彼前二15,三17)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四3;參照來十10,十二14;弗一4;彼前一15~16)
「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參照太十八14;提前二4)
「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40,參照約十二50;約壹二25)
「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16~18)
「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一18)
「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
神創造人的時候,是照著祂的形像,按著祂的樣式造的(創一26~27),並且把所造的人安置在生命樹前(創二8~9),希望人運用自由的意志揀選神作生命,好叫人裏裏外外像神,替神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人原是神的傑作(弗二10),要作祂榮耀的器皿。雖然後來人墮落了,從神原初的心意中叉出去了;但是神並沒有改變祂喜悅的旨意,仍然藉著祂兒子耶穌基督施行拯救,把永生賜給信祂的人,叫人享受祂的救恩,被祂充滿浸透,靈,魂,體,都得著全備的救恩,成為聖潔,無有瑕疵,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是神對我們每一個人的旨意,所以我們不要忽略這麼大的救恩,要感謝祂,讚美祂,凡事遵祂的旨意而行,活出救恩,結出神聖的果子來榮耀祂。
貳 整體方面
「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
「要用水藉著道(原文是話中的水),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6~27)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 . .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 . .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五28~32)
「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3)
「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弗二19)
「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2)
「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裏所定的旨意。」(弗三10~11)
「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提前三15~16)
神在我們個人身上的旨意,其實就是為著整體,就是為著教會,為著基督的身體而有的。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羅十二5;參照林前十17,十二12~27)。若不是每一個肢體都健康,俊美,聖潔無有瑕疵,身體就不可能成為健康,俊美,聖潔無有瑕疵。若非每一個肢體都被聖靈充滿,照樣身體就顯不出那充滿萬有者的豐滿。所以談到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我們不可能忽略神對於教會的旨意是甚麼。
正如,神的奧秘,就是基督(西二2),照樣地教會就是基督的奧秘(弗三6,五32)。神是靈(約四24),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提前六16),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8)。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一15;林後四4),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祂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把那位看不見的神,表明在成為人的耶穌身上。人看見了子,就是看見了父(約十四9)。所以纔說,神的奧秘,就是基督。如今這位耶穌,從死人中復活,不再是血氣的身體,而是靈性的身體(林前十五44),是榮耀的身體(腓三21)。祂一面升上高天,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參照徒一9,二34,七55;弗一20;腓二9;西三3),另一面祂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住在我們這些基督徒的靈裏(林前六17,參照19;羅八9~10;約十四16~20,廿22;西三4,一27;約壹四13),產生了教會,充滿在教會中(弗一23);祂是教會的頭(西一18;弗一22,四15),教會是祂的身體(弗一23;羅十二5;林前十二12~13;弗四12,16),是祂的豐滿。教會是敬虔的奧秘,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是基督的奧秘。在祂第二次再來之前,要認識這位已經升入高天的基督,就必須認識教會。教會不是禮拜堂,不是人的組織,是基督的豐滿,是生命之道的表明(腓二16),是神在肉身顯現,是宣揚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所以在主觀的經歷上,要求我們要隨靈而行(加五25),被神的靈引導(羅八14),使基督因我們的信安家在我們心裏,好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我們(弗三17~19)。我們這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5),個個要經歷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這樣的活,就是活出基督,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21)的生活。而這樣的生活纔是神喜悅旨意中的教會生活。這樣的教會生活,見證基督的得勝,叫撒但羞愧,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
參 教會的見證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大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教會是耶穌基督的見證人,見證耶穌就是基督,活神的兒子。祂曾經道成肉身,為我們被釘十字架,捨命流血,作萬民的贖價。如今祂已經復活,升天,坐在父神的右邊,也成了賜生命的靈,叫一切信祂名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教會該見證祂那超越的身位,祂的救贖,祂的再來,祂的國度,國度的審判,祂的美德等等(註七:請參照正常的教會彰顯與正常的基督徒享恩生活)。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生機體,不是死的組織。既是生機體,就會結出生命的果子,彰顯基督那超凡的美德,豐盛的榮耀。這些果子就是教會的見證。其中有一項很重要,很特別的美德就是合一。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聖徒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浸,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4~6)。
合一是教會主要的見證。不合一就失去了教會的見證。我們要合而為一,像三一神合而為一一樣(約十七11)。這位合一的神所創造的宇宙萬有原是非常的和諧,表明創造者的美德。但是因著撒但的背叛神,破壞了合一,演變成為國攻打國,民攻打民,地上滿了強暴,動物互相殘殺,因為受造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19~21)。當神的兒女們,就是教會,活出基督那超越的美德,活出合一的見證,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裏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弗一12)的時候,也就是神所安排的,日期滿足的時候,神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弗一10)。這就是神所豫定的美意,是神旨意的奧秘。惟有教會合一的見證出現,神纔能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教會合一的時候,撒但就完全失去了藉口,服服貼貼的受神的審判。所有受造之物也得以脫離敗壞的轄制,因著榮耀的教會彰顯出來,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地上再也沒有強暴,豺狼必與綿羊同居,豹子也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牠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喫草與牛一樣。喫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主的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賽十一6~9,六十五25;參照哈二14)。
教會的合一是關乎神榮耀的彰顯,促進主的再來,促進國度的出現,促進萬物得著復興。弟兄相愛(約十三34~35;約壹三11,23,四7,12,21,約貳5;來十三1;彼前四8;羅十三8),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這是教會的見證,也是教會的立場。
今天教會的光景,離開神的旨意太遠,滿了分門別類,這些都是拖延主的再來。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我們(彼後三9)。
關於保守教會的合一,作合一的見證,最要緊的乃是靈的實際,要在靈裏,用愛心互相寬容,彼此相愛。因為缺少愛,本來該餵養供應生命,造就聖徒的真理,卻被變相使用,成為彼此砍殺的利器,成為煮山羊羔的奶。
附註八:甚麼是教會正當的名稱?有人說,教會是因信稱義之人的會,所以就有了信義會;又有人說,教會是信而受浸之人的會,所以就有了浸信會;也有人說,教會是長老治會之會眾,所以就有了長老會;有人說,那些名稱都是錯誤的,教會不該用不同的名稱分裂為成千上萬的宗派,一個地方該只有一個教會的出現,只能稱呼在某城市的教會,我們都該站在地方合一的立場;然而有人卻把這個立場演變成為地方教會。站在地方合一的立場是聖經的啟示,是對的,但不是用來區別,造成另一個新的宗派。
問題的癥結並不在於名稱,乃在於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其實在某某城市的教會,不是名詞,而是形容詞。形容教會在某某城市出現。在哥林多是形容詞,神的教會是名詞(林前一2;林後一1)。堅革哩教會(羅十六1),原文是在堅革哩的教會。教會是神的教會(徒廿28;林前十32),基督的教會(太十六18;羅十六16)。教會原文的字義是哎克克利西亞(ek-klesia)就是蒙召出來的人聚集在一起的意思。無論是教會(Church),或是召會(Assembly),都是指信徒的團體,指在基督奧秘身體中的信徒團體的意思。所以光是合乎聖經的名稱就有:
1. 在某城市的教會。
2. 在某城市的召會。
3. 在某城市的神的教會。
4. 在某城市的神的召會。
5. 在某城市的基督的教會。
6. 在某城市的基督的召會。
7. 在某城市的教會聚會所。
8. 在某城市的召會聚會所。
9. 在某城市的基督徒聚會處。
就著原則而論,這樣的稱呼,很難指責那一個是不對的名稱,是宗派的名稱。假定在同一個城市中,有上列幾個不同稱呼的教會,我們就很難指出誰對,誰非。他們個個都可以說,我們是站在地方合一立場的教會。教會該有正當的名稱,不該張冠李戴;但更要緊的是身體的見證,身體的合一。我們知道在實行上有重重的困難。但既然蒙召,既然知道這是神永遠的旨意,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我們應該不顧任何的代價,脫離人的組織,脫離人的轄制,只顧神的心意,與清心愛主的弟兄姊妹一同活出這樣的教會生活,見證,與彰顯。這樣的見證是通天道路的見證。而弟兄相愛,活出合一的身體生活,是通天道路交通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