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國度
我們在第三篇,「神永遠的計劃與神的經營」裏已經說到,神有一個喜悅的旨意,就是要得著一班人,有神的形像和樣式,並且藉著祂的愛子基督耶穌,得著神永遠的生命,有分於神的性情,作祂的眾子,作團體的基督,在宇宙萬有之中,作神豐盛榮耀完滿的彰顯,使神心滿意足。
這個團體的彰顯,在今世是「教會」,在來世是「千年國度」,而在永世,新天新地裏的終極出現就是「新耶路撒冷」。
教會的出現是今世,因著人的墮落,受了咒詛,受造之物,受了敗壞的轄制之地上。這地上滿了苦難,所以主耶穌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約十六33);羅馬書八章22節說,「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
千年國度的出現是來世,在萬物得著復興之地上。那時因為撒但暫時被捆綁,監禁在無底坑裏(啟廿1~3),所以地上不會再有苦難,「人必住在其中,不再有咒詛」(亞十四11),「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喫草與牛一樣」(賽六十五25)。
千年國度分為屬天的部分,就是天國;和屬地的部分,就是人子的國,也叫做彌賽亞國的兩個部分。
壹 天國
天國就是神的長子──基督,和神的眾子──團體的基督,共同作王的國。天國的特徵是公義,故也稱為公義之國。在天國裏面有分的,都是得勝的,得了獎賞的聖徒,沒有軟弱、退後、失敗的基督徒。天國是滿了生命、榮耀、聖潔、和公義,是神掌權的範圍。神的旨意得在其中通行無阻,如同行在天上一樣。天國是為要顯明神的公義,特意設立,賞賜給那些,在今世教會時代中,愛主,忠心跟從主,作得勝者,活出天國實際生活的得勝聖徒而有的。
一、進入天國的條件
(一)必須是一個重生得著永遠生命的人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3~5)
天國不是人子的國,也不是列國,是屬天的國度。凡要進入屬天的國度,必需有神永遠的生命,有神的性情,和基督一樣;不但有人性,也有神性,這是最基本,而且是起碼的條件。
(二)必須有超凡的義
「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
「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三8)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10)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
「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裏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裏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太廿二11~13)
「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啟十九7~8)
「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四8)
千年國度是公義的國度,特別是天國的部分,是為著彰顯神的公義,賞賜給那些在今世忠心愛主,跟隨主的得勝聖徒。進天國既是公義的賞賜,得賞賜的條件,當然也是義行。我們得永遠的生命,完全是恩典,不是靠著我們的努力和義行。所以經上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8)。可是,進入天國卻需要努力和義行。「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十一12),並且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因信稱義,穿上基督作義袍是客觀的義。這件義袍叫我們出死入生,叫我們的地位得著改變,叫我們蒙赦罪之恩,叫我們重生,蒙神悅納,與神和好。可是單憑客觀的義袍,不夠資格叫我們進天國,得賞賜。我們還要再穿上一件主觀的義袍。這一件主觀的義袍,就是馬太福音廿二章裏的禮服,啟示錄十九章所說的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
在我們還沒有得救,得永遠的生命以前,神不要求我們甚麼。因祂知道我們的軟弱,心有餘力不足的可憐光景。那時,「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所以神恩待我們,只叫我們悔改相信祂的兒子,因信得生,因信稱義。可是,我們得救之後,不再是罪的奴隸了。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原文)。祂給我們能活出,勝過文士和法律賽人的義之能力,就是「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所以神要求我們,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也要求我們,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甚至要求我們,為義受逼迫。
但是,這個要求,不是要我們靠自己的修行,靠天然的人去達成。祂是要我們接受基督作人位,叫我們活出基督來,就是讓神在我們的肉身上顯現出來。祂要我們既「靠靈得生,就當靠靈行事」(加五25原文),使那超凡的義,就是「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靈的人身上」(羅八4)。我們若是這樣竭力的追求,就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們存留,必叫我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11)。
(三)必須是聖潔無瑕疵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一16)
你們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彼後三11)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23)
「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
聖是神的性質,所以當祂拯救我們的時候,救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神愛子的國裏。神在地位上,先聖別我們,使我們作「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彼前二9)。但是這個聖別是地位上的,是客觀的。神還要把祂自己聖的成分,分賜到我們的裏面,取代我們的不聖。我們若抗拒這個主觀聖別的工作,我們就無法進入天國。因為天國是聖潔的國度。主自己是聖潔的,祂要求我們也要聖潔,甚至告訴我們非聖潔就不能見主。祂不但願意使我們全然成聖,還要保守我們完全無可指摘。所以我們「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七1)。並且「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提後二21)。然後,在來世進入天國,與基督一同作王,彰顯神。
(四)必須是神忠心又良善的僕人
「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裏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主人來到看見他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太廿四45~47)
「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廿五21,23)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太七21)
天國雖然是對於那些今世愛主,服事主,過公義、聖潔生活之得勝者的獎賞,但是另一面也是為著神永遠的心意,就是讓神得著完滿的彰顯而有的。所以,凡是想在來世有分於天國榮耀的人,在今世,教會生活中,就必須顧到神的旨意,顧到神的需要,關心神所關心的,忠心服事主,纔能討主的喜歡。而服事主就是服事祂的兒女們,就是服事教會。
有些人,從表面上看起來,他們也在傳福音,傳講信息,造就聖徒。但是實際上,他們不是遵行神的旨意,奉差遣,作神的工。有人,動機不單純,「自高自大...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4~5),「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羅十六18)。所以「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主)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2~23)。
神所稱許的服事乃是「如同摩西在神的全家盡忠」(來三2);「大衛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徒十三36);「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五2~3)。這樣的服事是遵行神旨意,是忠心又良善的服事,有永遠的價值。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他們必得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參閱彼前五4)。
(五)必須是生命長大,享受魂救恩的人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加四1)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來六1)
「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彼前二2)
「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3)
「他們是從人間買來的,作初熟的果子歸與神。」(啟十四4)
「因為收割的時候已經到了,地上的莊稼已經熟透了。」(啟十四15)
「聰明的拿著燈,又豫備油在器皿裏...新郎到了;那豫備好了的,同祂進去坐席。」(太廿五1~10)
天國不僅是對於那些愛主,追求主的聖徒之公義的獎賞,也是為神掌權,作神豐滿的彰顯。所以凡要有分於天國的人,必須是一個生命長成,模成基督的模樣,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之人。重生的得救,不過是進天國之路的起跑點。那時,神的成分,僅止於人的靈裏,並未長到人的魂生命。這樣的信徒是像纔生的嬰孩,對神和神國的事,是一竅不通,需要純淨的靈奶(就是神的話)更多的餵養。神的產業不能交在這樣的人手中。不但嬰孩不行,就是孩童的時候也與奴僕毫無分別,不能經管產業。等到神的生命越過越長,長到魂生命的每一部分,在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的每一部門都被聖靈浸透的時候,就是有豫備油在器皿裏的時候,我們會整個人被模成基督的模樣。我們的心思被更新了,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我們的情感被更新了,愛良善,愛神,愛神所愛的,恨惡神所憎惡的,「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我們的意志被更新了,揀選神所揀選的,揀選生命,揀選主的旨意,揀選主的路,就是十字架的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為主和福音甘願喪掉魂生命的享受(參閱太十六24~25;可八34~35)。我們若是被主作到這個地步,就是滿有基督長成身量的時候,主認為生命已長成了,莊稼熟透了,祂就要來提接我們,進入天國,與祂一同作王。
(六)必須是得勝者
「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喫。」(啟二7)
「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啟二10~11)
「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啟二17)
「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啟二26~28)
「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啟三5)
「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裏出去;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啟三12)
「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祂同坐一般。」(啟三21)
如果教會中整體的信徒們都享受救恩,過正常的教會生活,反照主的榮光,那麼教會就會像明月照耀黑暗的世界,促進主的再來,帶進千年國度。但是歷史告訴我們,教會失敗了。教會在起初的時候,曾經為主作了美好的見證,在大迫害當中,許多信徒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裏一同有分」(啟一9),至死忠心,包括司提反、雅各、彼得、保羅等人在內,多人為主殉道,至終逼迫教會最厲害的羅馬帝國,反而成了擁護教會的國家。這時撒但認清單靠迫害,無法達成牠的目的,所以改變了方針,藉著擁護支持的假面具,把政治、世界等的酵帶進教會中,使教會變質,使全團的細麵發起來。教會本來是芥菜種(生命的種子)的長成,雖然微小,卻是滿了生命及生命的彰顯。但因變了質「成了樹,天上的飛鳥(空中掌權者,邪靈)來宿在他的枝上」(太十三32)。教會與政治、世界聯合,偶像、罪惡都跟著進來,犯了屬靈的大淫亂,成了大巴比倫。大約一千數百年的教會黑暗時期,證實了教會的失敗。雖然,歷世歷代以來,在任何一個世代主都「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羅十一4),作主恢復的見證;諸如馬丁路得、蓋恩夫人、辛生鐸夫、慕安得烈、達祕、約翰衛斯理、何受恩、倪柝聲等等的人,他們都是得勝者。可是撒但總是利用他們的接棒人,想要為自己保存工作的果效之弱點,製造更多的分裂和宗派。在啟示錄裏,我們可以看見有三種的情形,是特別得罪主,是主所憎惡,加予斥責。那三種就是尼哥拉一黨人的行為,巴蘭的教訓,和大淫婦就是大巴比倫。權力(高傲)、貪財、和姦淫,是萬惡之根源,最能敗壞人。自高自大,抬高自己,是天使長墮落成為撒但的原因。世上的人因為受了魔鬼的敗壞,都有這個通病。個個想作頭,抓權,要名聲。甚至在事奉主的事上也不例外,「彼此爭論誰為大」(可九34;路廿二24),爭「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太廿21;可十37)。雖然十二使徒們,後來在這樣事上都蒙主拯救,脫離了「為首」的觀念而為主殉道,但是,並非所有的信徒們都如此。當使徒約翰還在世的時候,抓權爭地位的事情已經發生了,並且後來演變到一個地步,教皇、樞機主教、大主教等等的聖品階級,產生在教會中。不要說,天主教如此,連更正教也是經常有爭權奪利的事發生。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有生命的生機體,不該是有組織的機構。那些在教會中生命長進的人,「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五3)。但是究竟有多少人是接受彼得這樣的勸勉。大概不是很多,所以纔有尼哥拉一黨的聖品階級出現。因為人的天性是「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林前四15)。
至於巴蘭的特點就是「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彼後二15)。主耶穌說︰「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路十六13);又說,「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太十九23)。因為「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錢財是很迷惑人的。若不小心就會落入它的網羅,主的工人也不例外。在長期的教會生活中,我親眼看見許多愛主的弟兄姊妹,和主的工人們如何逐漸地墮入錢財陷阱而變質。許多人在蒙召的初期,因著愛主,憑信心過生活。他們照著主的話,「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腰袋裏,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十8~10),殷勤服事主。沒有任何人,任何的組織保證他們的生活。他們要為著日用的飲食,交通費,甚至為一塊肥皂,到主的面前祈求,仰望,操練敬虔,過信心的生活。主也垂聽他們的禱告,差遣許多窮寡婦的二個小錢,供應工人們的生活。慢慢工作開展了,信徒的人數也增加,簡陋的會所,變成堂皇富麗的大廈了,然而生命的彰顯卻相對地減少了。因為瑪門開始有地位了。從前一貧如洗的使徒、佈道家,搖身一變,擁有二棟,三棟,甚至四棟都不止的洋樓。白白得來的恩典,不再白白的捨去。主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太十九21)。主自己所經歷的生活是,「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路九58)。
至於大巴比倫更不用說,是教會和政治、世界、偶像、罪惡的大熔爐,完全失去了該有的見證。難怪主在各地的教會中,一再地呼召得勝者為主站住,在黑夜中,作閃亮的星,為主作見證。
二、進入天國的操練
(一)愛神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十二30;太廿二37;申六5)
無論是舊約的以色列民,或是新約的信徒,第一要緊的乃是,用我們的全人去愛神。因為「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我們若愛神,纔會渴慕一切屬神的事。「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約壹四17),「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四8)。愛神的人,纔會渴慕主的再來,「愛慕祂顯現」(提後四8),盼望面對面見祂的丰采。愛神能叫我們在一切逆境,艱難中站住,因為「愛是恆久忍耐」(林前十三4)。主在啟示錄一再地題醒我們,不要離棄起初的愛。因為時間容易淡化我們向著主那純潔的愛。
(二)要有異象
「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喫喫喝喝罷;因為明天要死了。」(林前十五19,32)
「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前四8)
「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來十二1~2)
「我必快來。」(啟三11;廿二20)
箴言廿九章18節說︰「沒有異象,民就放肆。」
我們必須求主開我們裏面的眼睛,清楚知道,不只有今生,還有來生的應許,基督還要再來,提接我們這個事實。有了這個擺在我們前面的喜樂,纔能輕看羞辱,背起我們的十字架跟隨主。若不然,我們就無法存心忍耐,就會像世人一樣喫喫喝喝,隨世俗的流而消逝。
(三)要對付己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的,必喪掉魂。凡為我喪掉魂的,必得著魂。」(太十六24~25原文;可八24~25)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1~2)
按著客觀的事實,「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羅六6)了。「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所以我們必須操練,使客觀的事實,變為主觀的經歷。每當老舊的自己,有所主張,發表意見的時候,我們就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否認我們的舊人,告訴他「你既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你已死了,不再有主權了。不應該再作任何主張,讓主在我們身上,有絕對的主權」。不再考慮自己魂的享受,願意為主和福音喪掉魂的享受。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就是很實際地把一切讓給主,把時間讓給主,把金錢讓給主,把生活行動讓給主,祂叫我傳福音,我就傳福音;祂叫我去聚會,我就去聚會;祂叫我讀聖經,我就讀;祂差遣,我就去。如此,我們纔能被祂浸透,進入祂的思想裏面,以祂的喜歡,作我們的喜歡,以祂的揀選,作我們的選擇,不知不覺當中,心意更新而變化,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四)隨從靈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五25)
「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八6)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八14)
「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西三15)
「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約壹二27)
我們若肯背自己的十字架,否認自己的魂生命,我們就會發覺,那靈在我們的裏面是活的,是不停地在裏面運行、引導我們。所以,我們應該操練把心思放在靈上,注意那靈的引導。我們若受引導,我們就有生命平安。基督的平安會在凡事上主宰我們。我們學習按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也學習,在靈裏生活行動、活出基督。我們越這樣操練,神就越在我們的肉身顯現,使我們模成神兒子的模樣。
(五)要對付良心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7~9)
「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廿四16)
「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五23~24)
一個活在靈中的人,容易蒙光照,良心感覺敏銳。若是每當良心有感覺,立刻順服,向神認罪,對人認錯,尋求和好,常存無虧的良心;那麼他就會被帶進更深的交通裏面,更蒙光照,生命更成熟。
(六)要讀聖經
「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西三16)
「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
「人活著...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申八3)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
「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彼前二2)
神的話是信徒的靈糧,我們若想生命長大成人,必須建立正常的讀經生活。我們若把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祂會藉著我們讀過的話,在日常生活中,向我們說話。而祂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並且「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在黑暗的時代中,神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叫我們「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17)。
(七)不可停止聚會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十25)
「你們每逢喫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林前十一26)
信徒蒙召從世界裏出來,聚集在一起作基督團體的彰顯就是教會。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的豐滿。而每一位信徒都在這身子上,各自作肢體。肢體是離不開身子的,若是離開了,就發揮不出肢體該有的正常功用。而聚會生活就是保守眾肢體,活在身子上的最佳途徑。一個信徒若是離開了聚會生活,就會失去身體的保護,容易成為魔鬼攻擊的對象。而我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喫的人」(彼前五8)。
並且,我們的主,祂知道我們的軟弱,容易隨世俗的流而消散。所以祂在被釘十字架之前設立了主的桌子,要信徒們,常常聚集在一起,喫餅,喝杯,記念主的死,直到主的再來。主付出了最大的代價,為信徒們成功了救恩。祂要每一位信徒都珍惜所得來的救恩,好好享受主作生命的餅,救恩的杯,信徒的永分;使我們得以豐豐富富的,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所以不斷的參加擘餅聚會是,享受主的救恩,蒙主保守我們的靈,與魂,與身子,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得以完全無可指摘之生活。千萬不可輕易地放棄。
(八)儆醒祈求
「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七7)
「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廿五13)
「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弗六18)
聖經是永遠生命的記載,是為基督作見證的。所以信徒必須讀聖經,而禱告則叫信徒能經歷聖經所記載的話,藉著話的指引,得著基督本身。禱告能消化我們所讀的聖經,讓主有機會向我們說話,得著靈,得著生命。禱告也能幫助信徒,把心思放在靈上,進入生命的交通中,明白神的旨意,與神同工,與神同行。信徒能藉禱告,把需要告訴神,「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
以上所說各點,雖然並不包括一切,卻是基本而必須的。我們若經常不斷地有這樣的操練,纔能有分於天國的實際。而今天教會時代中,誰有分於天國的實際,將來千年國度的時代,誰就有資格進天國與基督一同作王。
三、失敗的信徒
「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稱許你們,你們這些不法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2~23原文)
「得著魂的,將要失喪魂。」(太十39原文;參閱太十六25;可八35;路十七33;約十二25)
「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或用在田裏,或堆在糞裏,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路十四34~35;太五13)
「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太廿五26~30)
「若有人用...草木,禾楷,在這根基上建造...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林前三12~15)
失敗的義人羅得,雖然可以逃脫所多瑪,蛾摩拉的審判(參閱創十九章),但是,卻不能在神所應許之迦南美地享受命定之福。照樣失敗的信徒,雖可免去火湖的沉淪,卻不得進天國享受公義的獎賞。前面所列的經節告訴我們,到那日,我們都要站在基督臺前受審判,或善或惡都受報。主若不稱許我們,就不得進天國,失去了主的同在。在今世享受魂的快樂,到那日將要喪失魂的快樂。當許多信徒們在天國裏與基督一同作王,享受主人快樂的時候,失敗的信徒卻被丟在國度的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哀哭切齒,後悔在今世,短暫的教會時代中,未曾背起十字架跟從主。雖然,後來在永世裏都要得救,有分於新耶路撒冷的榮耀,卻要喪失,來世,千年的獎賞。並且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一樣。將來補訓,被煉淨的滋味,一定很難受。所以應該忍受今世,這至暫至輕的苦楚,纔能在來世,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貳 彌賽亞國――人子的國
猶太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神的選民。歷代以來,神曾藉著眾先知的口,應許將來有一位受膏者(希伯來文譯作彌賽亞,就是希臘文的基督)要來,承繼大衛的國位,復興猶太國,也就是現在的以色列國。這些豫言就是︰
「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就是賜平安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創四十九10)
「我要建立你的後裔,直到永遠,要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詩八十九4)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祂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祂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祂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九6~7)
「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祂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公義必當祂的腰帶,信實必當祂脅下的帶子。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牛必與熊同食...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榮耀。」(賽十一1~10)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祂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在祂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耶廿三5~6)
「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修造,像古時一樣。」(摩九11)
除了以上諸經節之外,還有撒下七章13節,16節;詩二篇8至9節;七十二篇;一百一十篇2至3節;耶卅章9節;卅三章14至17節;結廿一章27節;卅四章23至24節;卅七章24至28節;但二章35節;七章13至14節;何三章5節;亞三章8節;六章12至13節;九章9至10節等等,都是豫言到基督如何要來拯救猶太人。後來,猶太人亡國,受異民族的統治,歷盡了艱辛痛苦。主耶穌道成肉身就是猶大國淪為羅馬帝國殖民地的時候,猶太人正盼望這位彌賽亞來復興祂的國。他們問耶穌說,「主阿,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一6)?這是當時猶太人普遍的心聲。他們以為彌賽亞來時,一定會馬上率領猶太人抵抗外邦人,拯救他們脫離仇敵,復興以色列國。後來,發覺主耶穌雖然行過許多的神蹟奇事,醫病,趕鬼,傳天國的福音,但沒有他們想像中那樣馬上興兵抗敵,所以就受了迷惑失望灰心。連施洗約翰都信心動搖,「叫了兩個門徒來,打發他們到主那裏去,說,那將要來的是你麼,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路七19)?猶太人雖然等候彌賽亞的來臨,卻信不來那位拿撒勒人耶穌就是他們素來等候的受膏者,反而認為祂自稱「是基督,活神的兒子」,是僭妄的話,是褻瀆神,就把祂釘死在十字架上。正因如此,得罪了神,受了懲罰,耶路撒冷的聖殿,照著主的豫言,被羅馬的兵丁拆毀,猶太人被拋散在世界各國,遭遇災禍,在被趕逐的各處,成為凌辱,笑談,譏刺,咒詛。如今因著主記念祂和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和大衛所立的約,把他們招聚出來,領他們回到迦南地,使以色列復國,但猶太人還是不信耶穌就是基督。他們必須等到末世,被敵人逼迫的走頭無路,向神呼求,主耶穌再來,腳踏橄欖山,拯救他們脫離敵人的手時,纔會醒悟過來。當主再來的時候,祂要作猶太人,雅各家的救主,消除他們一切罪惡,而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那時,神要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他們,他們就必悔改,而相信仰望他們從前釘在十字架上,所扎的主。那時主所要復興的國,就是彌賽亞國。彌賽亞國,又稱人子的國,是千年國度的屬地部分。是主為悔改的猶太人所豫備的國。同時,還有一些大災難期間善待以色列人的外邦人(就是馬太福音廿五章32至40節所說的綿羊),蒙神的稱許,進入彌賽亞國作百姓。而猶太人則要作祭司,帶外邦人事奉神。
當然猶太人當中也有不少的得勝者,如摩西、但以理、以利亞,還有希伯來書十一章所列舉的人都是。新約的十二使徒,及司提反、保羅等人,毫無疑問,也都是得勝者,他們都是在天國裏與基督一同作王的,不在彌賽亞國裏。
參 補充的話
天國是為著獎賞在今世忠心愛主、事奉主、並且儆醒等候主的信徒豫備的。主要我們豫備自己,儆醒等候祂的再來,所以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太廿四36)。但卻有人強解聖經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但是那一年是可以知道的。他們很大膽地斷言說,主耶穌的再來是公元一九九九年。真是駭人聽聞。「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三16)。他們根據希伯來書四章9節說,另一個安息日就是將來的千年國。並且彼得後書三章8節說,「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在創世記一章,主用六天作創造之工,於第七天進入安息。既然真正的安息日──千年國度──是千年;那麼六天就是六千年。從亞當被造算起六千年就是世界末日,基督再來之年。乍聽起來,似乎有道理,但果真如此否。
※根據創世記五章及七章11節算,從亞當受造至挪亞洪水為止,為期一千六百五十六年。
※又從創世記十一章閃的族譜可以算出,從挪亞洪水算起至亞伯拉罕八十五歲,神與他立恩典之約為止,為期四百三十七年。
※根據加拉太書三章17節,得知從亞伯拉罕八十五歲至神在西乃山頒下律法是四百三十年。
※根據使徒行傳十三章18節至21節及列王紀上二章11節和十一章42節得知,從頒下律法至羅波安接續所羅門作王為止,為期六百一十年。
※從列王紀上及下或是歷代志下得知,從羅波安至約雅敬王在位第三年,猶大國民第一次被擄至巴比倫時為止,是三百八十一年。
※從西洋史得知約雅敬王第三年是公元前六○六年。
※今年是公元一九九○年,據悉公元的記載有錯誤,大約有三年至七年的差異。那意思就是說,公元一九九○年,應該是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七年。
若是把以上的年數加起來,人類的歷史已有六千一百一十三年至六千一百一十七年,早已超過六千年。所以六千年之說,不太可靠。重點不在於何年主再來,而在於我們是否豫備好了,迎接主的再來。主的再來及進天國是非常嚴肅的問題,切忌效法雅典人「不顧別的事,只將新聞說說聽聽」(徒十七21),這是非常不敬虔,得罪神的事。但願我們都是真正愛慕祂顯現的人。――
黃共明《揭開永古隱藏不言之奧秘的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