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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神廣大的創造,悠悠無邊際的宇宙中,人實在顯得太渺小了,正如海灘上的一粒塵砂,微小不足道。是的,就著外表看來,人的確太微小,小的太可憐,不足道及。不但如此,人的生命也很短暫,在悠久無限的大宇宙中,人人都祗能出現一短暫時期,隨即消逝。「人好像一口氣,他的年日,如同影兒快快過去」(詩一四四4)。摩西也曾說,「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詩九十10)。不要說,八十歲,就算讓你能像最高壽命記錄保持人――瑪土撒拉一樣,活了九百六十九歲(創五27),這在那看「千年如一日」(彼後三8)的永生神眼光中,人生也祗不過像曇花一現,一會兒就消逝過去。「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容,都像野地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殘...(賽四十6~7;彼前一24)。難怪,享盡榮華富貴的所羅門,也禁不住嘆息說,「虛空的虛空...一代過去,一代又來...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傳一2~14)

    雖然如此,聖經卻告訴我們,人原是神的傑作(參閱弗二10),是神在創世以前就揀選,並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豫定,得神兒子的名分,得基業,得榮耀的(參閱弗一4~14;羅八28~30),是神創造的中心,所以就把天、地、和人連在一起,形容神創造的工作(參閱亞十二1)。難怪詩人,觸景有感,作詩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詩八4~8)「耶和華阿,人算甚麼,你竟認識他;世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詩一四四3)。還有古時的一位先知約伯也說,「人算甚麼,你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每早鑒察他,時刻試驗他」(伯七17~18)

 

  人的來源

 

       一、是神創造的

 

    我們在第四篇「神的創造」裏,已經說過,萬有的由來是神的創造。「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約一3)。當然人也是萬物之一,也是神創造的,是受造者。

 

       二、是照著神造的

 

    神造萬物的時候,都是「各從其類」(創一11122124~25)造的。所以人不是微生物進化而變的,也不是從猴子演變的,乃是受造為人,並且,是照著神造的(創一26~27)。所以人具有神的形像和樣式。

 

       三、是為著神造的

 

    人不祗是照著神造的,也是為著神造的。雖然啟示錄四章11節說,「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但是,認真的說,萬物是間接的為著神,祗有人是直接為著神,被造而有的。我們從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節,可以窺視,諸天和其上的萬像是為著地而被造;地和其上的萬物是為著人而被造;然而人和人裏面的靈是為神被造而有的。我們在第三篇「神永遠的計劃與祂的經營」裏,已經說過,那位自有永有,全能全豐全足的神,祂雖然既偉大,尊貴,又超越,卻是孤單的神,祂滿了愛,卻無談情說愛的對象,有豐富的心思情感,卻無對象傾吐,有豐盛的榮耀,卻缺乏欣賞的人,雖然諸天能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奇妙,但還不夠得到豐滿的彰顯。祂這個孤單又寂寞的心情,藉著創世記二章18「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表露不遺。從神心裏的深處,產生的需求,渴望,喜悅的旨意,就是「人」,「人」是神計劃的中心,是惟一能滿足神需求的受造者。所以「人是為著神受造而有的」。

 

       四、神是如何造人的

 

    人既是為著神受造而有的,因此,神造人的時候,就必須很有講究,使人具備,配得作神配偶的必需條件。這些條件就是︰

 

             ()神是照著祂造人

 

    通常,世人在尋找配偶時,都考慮門當戶對,彼此相配。人如何不能在其他動物中尋找配偶,也不肯在不相配的人群中找對象,神也不可能在神以外的各類中,得到心愛的配偶。因此,神造人的時候,不是照著人類造人,乃是照著神自己造人。神是照著自己的形像,按著自己的樣式造人(創一26~27),使人裏外都像神(請參閱第四篇神的創造,第參大項,神的復造之一之第六天下半段)

 

             ()神用地上的塵土形成人外面的身體

 

    雖然神是按著祂自己的樣式造了人的身體,卻是用了地上的塵土作材料造的(創二7)。因為神不願意人照著自己自由的意志,揀選神作生命之前,就有了不朽壞的身體。設想,人拒絕接受神作生命,卻有了永遠活著的身體,那是一種何等可怕的局面。所以當人被撒但欺騙,墮落失敗之後,馬上把守生命樹的道路,祂恐怕人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喫,就永遠活著(創三22~24)。用地上的塵土所造的身體,是屬血氣的,是屬土的,是短暫的,會朽壞的,卑賤的。乃是今世,是達到榮耀之路中,至暫的外體而已。等到人接受神自己作生命,讓神那榮耀,聖的成分,傳輸到人的各部分,起變化時,神要另賜給人一個屬靈的身體,是屬天的,不朽壞的,永遠的,是榮耀的(林前十五章;腓三21;羅八23)

    身體是人最外面的器官,一面用以接觸外面屬物質的世界,另一面受靈的引導和魂的支配,把人深處的感覺和意願表達於外面。當初,神創造人的時候,人的身體雖然是屬土的,是會朽壞的,但卻是乾淨的,未曾受沾污,未曾有分於罪而受罪的轄制,所以,叫做身體。那時的身體雖然不是永遠的,卻是沒有受咒詛的,可以活的長久的(請參閱賽六十五17~25;廿二2~3)。就是,人墮落之後,被趕出伊甸園,離開神之面前,但在挪亞洪水之前,人的罪惡尚未達到極點的時候,很多人活了九百歲以上,瑪土撒拉則活了九百六十九歲(創五章)

    人受魔鬼的欺騙,吃了善惡樹的果子,讓撒但就是罪性,進入人裏面,敗壞人的身體,藉著情慾轄制人的時候,人的身體就越過越被破壞,完全屬血氣,成了肉體,屬於肉體。因此,越過越受咒詛,越發犯罪作惡,大大縮短了壽命,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難怪洪水之後,人的壽命很少有超過二百歲的,到了摩西的時候,人生祗有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詩九十10)

 

             ()神造人裏面的靈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或則繙作︰成了活的魂)(創二7)。這一節經節,說出神造人的時候,和造其他的萬有,有了很大的不同,天地雖大,萬有雖眾多,但是,全能的神創造這一切的時候,並不費事,「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來十一3),神是「用權能的命令()(來一3)創造萬有,「因為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卅三9)。在祂沒有難成的事,「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說...事就這樣成了」(創一3~24)。可是,神造人的時候,卻沒有那麼簡單。祂不祗照著祂的形象,按著祂的樣式造人,也不祗親手,用地上的塵土造人的身體,更將祂自己的生氣吹在人的鼻孔裏。那一口氣就是人的靈,雖然不是神的自己(和約翰福音第廿章22節的那「一口氣」不同,因為當初神創造人的時候,神自己還未經過種種的過程,成了賜生命之靈,所以還不能釋放祂的自己,進入人的裏面,作人的生命),卻是出於神的口,和神的靈相似,能和神交通,受神的引導。人的靈,是神賜給人的珍貴禮物和機能,是萬物所缺少,而唯獨人具有的。所以人纔稱謂「萬物之靈長」。人的靈,對神來說,太重要了,是「神的傑作」(弗二10原文)。沒有它,神對人就束手無策,祂的永遠的計劃,也無從做起。約翰福音四章24節告訴我們,「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實拜祂。」人的靈是人惟一的真實,是人惟一能夠拜得著神的器官,甚至能接受神進到裏面,「與主聯合...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使「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與神相調,「成為神在靈裏居住的所在」(弗二22原文)。難怪先知撒迦利亞受靈感動,看見神如此恩待人的時候,他說,「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裏面之靈的耶和華」(亞十二1);他把天、地、和人裏面之靈,三者並題,說出人的靈在神的創造中超越的地位。有了人的靈,神纔能把祂自己,作到人的裡面,使人配得作祂的配偶,與人談心說愛,在祂所創造的萬有中,作祂的彰顯,讓祂心滿意足。

    靈的功用有左列三個部門:

    1.良心︰良心是靈的功用當中,最為世人熟悉的部門。聖經中,多處題到良心,諸如,徒廿三1;廿四16;羅二14;九1;十三5;林前八712;十2527~29;林後一12,五11;提前一519;三9;四2;多一15;來九14;十222;十三18;彼前二19;三21等等。可見,神何等看重人的良心。良心是靈的進口,介在靈與魂的中間。是神為人預備的特殊功用之一。良心能識別何謂是非、善惡。良心有時稱謂良知,也稱謂天良。良心不根據世上的常識,法律、社會風俗習慣,或是大眾的看法與意見,乃根據神所賦與的作用感度,從人的深處給人感覺,反應出不正常的情形。是在世上一切法律之外代表神,直接審判人,管治人。

    當人活在神的面光中,一切正常的時候,良心就查不出任何異狀,因此,人除了有平安舒暢之感覺之外,發不出該有的功用。正如,人的身體,若是很健康,沒有任何的毛病,神經系統就不會察覺出,任何的異狀一樣。可是,若是生病,或是受傷害時,我們的身體就馬上反應出,發高燒,或是發冷,疼痛,不舒服等等的感覺,警告人,趕快找醫生治療。良心也是如此,人的光景若不正常,良心的功用馬上被啟發出來,反應出不正常的情形,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人若不顧良心的感覺,通往靈的路,就被良心封鎖,失去了和神交通的功用,直到我們認自己的罪,恢復無虧的良心,纔能恢復交通。

    當初,神賜給人的良心,是清潔的,完善的,有良好的功用,如同一面清潔的鏡子,能照出清晰的影像。後來,人墮落之後,因著再三不顧良心的感覺,漸漸麻木了,失去了原有的良好功用。好像失去照顧的鏡子,經年累月容許厚厚的灰塵粘著於鏡面一樣,照不出清晰的影像,雖尚能看到一團黑影,卻是模糊不清,失去了正常的功用,使神無法藉著良心,代表祂來管治人。直到主耶穌完成了救贖的工作,用祂的寶血洗淨我們的良心(參閱來九14),纔完全恢復過來。

    2.交通︰交通是靈的功用當中,最主要的部門。藉著這個功用,人得與神相交,把我們的需要,渴望,感受告訴神;神也把祂的旨意,告訴人,叫人認識祂,甚至把祂自己那神聖榮耀的成分,分賜給人,以致被祂充滿。在前面,我們已經題過,「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實拜祂」(約四24原文)。感謝神!祂造了人的靈,在人的靈裏有一個功用就是交通,所以人纔能夠拜得著神。林後十三章也說「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聖靈怎麼與人交通呢?當然也是藉著人的靈交通的功用。這個人的靈交通功用,在人類墮落,吃了神所警告的「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那禁果時,就失去了。警告中的「必定死」,就是指著靈的功用會失去,無法與神交通說的。這個功用,從那時就失去,直到主耶穌來到地上,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埋葬了,並「從死裏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纔又恢復過來。因此,在舊約聖經中,就很難找到,在靈裏與主交通享受主的事例。可是在新約聖經中,我們可以看到,「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徒七55)「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6原文)「用靈所事奉的神」(羅一9原文)「叫我們服事主,要在靈的新樣裏」(羅七6原文)「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在靈裏隨時多方禱告祈求」(弗六18原文)「以靈敬拜神」(腓三3原文)「願主與你的靈同在」(提後四22)「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在你的靈裏」(25原文)等處的記載,都是關聯到人的靈裏有個功用是交通,藉著這個功用,人能禱告祈求神,敬拜神,與神來往,明白神的心意,被神充滿,經歷神,享受神。使徒們,先知們,古今中外愛主的聖徒們,他們能夠明白主在他們所處時代中的心意,帶領,事奉神,服事信徒們及那一時代的世人,都是藉著這個交通而有的。然後,因著這個交通,被啟發出來的另一功用,就是直覺。

    3.直覺︰直覺是靈裏面知覺的功用,和魂裏的心思功用――明白,和體的觸覺、味覺、視覺、聽覺、嗅覺等大不相同。體的感覺是,從碰到,嚐到,看到,聽到和聞到一些事物,而來的,是有因的,有所憑依的。然後從這些引起,思考、猜想、推測和分析,明白或者知道情形,產生喜、怒、哀、懼、愛、惡和欲。心思所明白的,產生情感,最後觸發意志來決定,這樣魂裏的感覺也是有因纔有果,有所憑依纔作決定。

    可是靈裏的知覺,是無所憑依,無因而來的。並且,許多時候是反對我們心思所思想的、情感所好惡的,和意志所定規的。這個知覺是因著靈裏的交通被發出來的,我們在靈裏和聖靈交通,受聖靈的感動,叫我們在直覺上知道神的旨意。約翰壹書二章27節告訴我們說,「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裏,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關於神和祂的事,祗有藉著靈直覺的功用使我們知道。我們的心思是永遠無法知道神和屬神的事。許多時候,我們的裏面有了一種沒法形容的感覺,叫我們知道對於某些事到底是可行或是應當中止。我們在靈中可算是知道了聖靈的意思。可是許多時候,我們的心思還是愚昧無知,無法明白,到底是甚麼意思,是為甚麼緣故?直到我們操練把我們的「心思放在靈上」(羅八6原文)「在心思的靈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原文),心思裏得著亮光,明白聖靈當日何以有那樣的引導和指示,我們纔恍然大悟說︰「現在我明白了」。靈裏的交通,把聖靈的旨意傳輸給我們,而藉著靈直覺的功用,叫我們知道,並且因著魂的順服,在悟性上,明白神的旨意。

    「靈固然願意」(太廿六41)「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路一47)「真正拜父的,要用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3)「看見滿城都是偶像,就靈裏著急」(徒十七16原文)「保羅在靈裏為道迫切」(徒十八5原文)「這人已經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訓,靈裏火熱」(徒十八25原文)「保羅靈裏定意」(徒十九21原文)「我往耶路撒冷去,靈被捆綁」(徒廿22原文)「要靈裏火熱」(羅十二11原文)「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林前二11)「我要用靈歌唱」(林前十四15)「你用靈祝謝」(林前十四16)「我靈裏沒有安息」(林後二13原文)「我們有相信的靈」(林後四13原文)「智慧和啟示的靈」(弗一17)「你們在靈裏所存的愛心」(西一8原文)等等都是說到靈直覺的功用。

 

             ()生命之氣使人成了活的魂

 

    「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活的魂。」(創二7原文)

    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神是「用塵土造人」,這是說到人的身體。然後將「生命的氣吹入他鼻孔裏,」這是說到人的靈是從神來的。而他就成了「活的魂」,這是說到人的魂。從神的吹氣產生了兩個生命︰一個是屬靈的,另一個是屬魂的。當神所吹生命的氣,入了人的身體,變成為靈;同時這靈與身體接觸,就產生了魂。因為靈叫身體活起來,所以人成為一個活的魂,一個活著而有自覺的人。一個完全的人,是由靈,魂,體三個部分合成的。當靈和體聯合生出魂來之後,靈和體就都合併歸入魂,相結合。魂是一個人的人格。神就是以魂為全人的特點,因為在祂的創造裏,人的特點就是他的魂,好像天使的特點,就是他的靈一般。所以後來的聖經中,我們可以看見神多次稱人為『魂』;例如創世記十二章5節的『人』,在原文就是『魂』字。創世記四十六章27節,「雅各家來到埃及的共有七十個魂(原文)」等等。

    魂所含的,共有三個要素;就是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

    1.心思︰心思是魂功用當中最帶頭的部門。人用它來知道,思想,想像,記憶,明白,分析。人的智力、理性、智慧、聰明,都是屬於心思的。心思想通了就會產生喜歡,動感情,然後就用意志去下決定,付諸實行。所以心思是往往作帶頭的功用。人的失敗都是來自一念之差。反之,成功也是來自正確的念頭。照著聖經看來,人是神和撒但爭取的對象。而人的心思乃是一個戰場。心思放在靈上,就是站在神這一邊,結局就是生命與平安。如果把心思放在肉體的情慾上,就會給撒但和邪靈機會來攻擊人,結果就是死亡。聖經中說到心思部分的有︰「心(原文是魂的心思部分)裏所重看的兒女」(結廿四25)「魂無知識的,乃為不善」(箴十九2)「魂裏籌算」(詩十三2)「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魂深知道的」(詩一三九14原文)「我魂想念」(哀三20)「魂以知識為美」(箴二10)「要謹守真智慧和謀略...這樣祂必作你魂的生命」(箴三21~22)「你魂得了智慧」(箴廿四14)等等經節。

    2.情感︰情感就是我們的愛好,恨惡,感覺的部門。人所以能愛人,恨人,能感覺到快樂、暢快、高興、興奮、感慨、感觸、刺激、頹喪、難過、憂愁、鬱悶、苦惱、悲痛、煩躁、紛亂、焦急、熱切、冷淡、情愛、戀慕、貪求、憐恤、慈心、喜好、喜歡、興趣、慾望、驕傲、懼怕、懊惱、恨惡等等都是從情感而來的。

    情感和靈感是完全不同的作用。情感是從人的外面進來的。當人看見或是聽見一些人、事、物而裏面產生了一種的感覺,都是屬於情感。靈感則,聖靈感動人的靈,影響人的靈,而從靈裏發出來的感覺。凡是受環境的影響和刺激而產生的都是屬於情感。靈感是不必有美麗的景物,親愛的人物來激勵它,也不受惡劣的環境,外面來的刺激,只受裏面聖靈的影響,即是在最冷靜的環境中依然進行。聖經中說到情感部分的有︰「約拿單的魂,與大衛的魂,深相契合;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魂」(撒上十八1原文)「隨魂所欲...凡你魂所愛慕的」(申十四26原文)「你自己的魂也要被刀刺透」(路二35原文)「魂厭惡美味」(伯卅三20原文)「我的魂厭煩他們」(亞十一8原文)「我的魂厭煩我的生命」(伯十1原文)「眾人的魂苦惱」(撒上卅6原文)「魂裏愁苦」(王下四27原文)「他的義魂就天天傷痛」(彼後二8原文)等等經節。

    3.意志︰就是人出主張的部門。我們人的願意不願意,要不要,做不做,定規不定規,都是我們意志的作用。人的意志就是人的自己,就是人的代表。心思不過是我們所思想的,情感不過是我們所感覺的,但是,意志乃是我們所要的。因此,意志是我們全人最主要的部分。神非常尊重人自由的意志。祂希望人用自由意志接受生命樹的果子(就是神自己)作生命。可惜我們的始祖,亞當和夏娃,受了惡者的欺騙,錯用了人自由的意志,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從此撒但住進了人肉體的情慾裏,轄制人,以致喪失了自由。「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我真是苦啊...(羅七18~24)。聖經中說到意志部分的有︰「使他們任意待你」(結十六27)「由他隨意出去」(申廿一14)「遂我們的心願了」(詩卅五25)「現在你們應當立定魂,尋求耶和華」(代上廿二18原文)「我魂不肯挨近」(伯六7原文)「我魂寧肯噎死,寧肯死亡」(伯七15原文)等等經節。

 

  人類的歷史概略

 

    聖經的人類史是以神的目的為主而記述的。因此,凡是和神永遠的經營有關的就有詳細的記載,反之,被省略不予記述。人類的歷史,可分為一、洪水前時期;二、洪水後至公元前的中間時期;三、公元後即主耶穌誕生後的時期,三個大時期。

 

       一、洪水前時期

 

             ()伊甸園無罪時期──神治時期

 

    在亞當和夏娃尚未失敗,喫神所禁止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以前,罪尚未進到人肉體的情慾裏面。人是自由自在活在神面前,常與神有交通。神是何等的渴望,人運用他們自由的意志,選擇生命期,接受神作生命,進入更豐滿、更實際的生命之交通裏面。可惜將近一百年之久,人一再地忽略生命樹的存在,延誤,以致失去了大好的機會。因著再三的拖延,纔給那惡者有試探人、誘惑人、欺騙人的機會,產生了六千年之久的人生悲劇。

    人雖然闖下了大禍。可是神不會改變祂的旨意。神不願意放棄人。所以神就應許祂的救贖。神說,「女人的後裔(基督)要傷你(撒但)的頭」(創三15),就是預表那要來的基督,如何要在十字架上「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

    然後,因著祂的公義,「便打發他(亞當和夏娃)出伊甸園去...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神的榮耀),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神的聖潔)的劍(神的公義),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三23~24)

 

             ()伊甸園外良心治理時期

 

    在伊甸園裏,人活在神的面光中,蒙神祝福,不必勞苦,儘管享受恩典,「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裏長出來...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創二9)但在園外,連地也為人的緣故受了咒詛,「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纔能從地裏得喫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喫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纔得餬口」(創三17~19)。不僅如此,本來和睦相處的一切受造之物,也受了咒詛,變成互相殘殺,弱肉強食的世界。「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羅八20~22)。在那以前,神創造的正常光景,本來是「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喫草與牛一樣...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賽六十五25)

    亞當和夏娃闖下了濤天大禍之後,一定非常懊惱自己的愚昧和不聽話,迫切期望於神應許的寶貴救贖,殷殷誥誡子孫們要信靠神。因此,也有了像亞伯、塞特、以挪士、以諾和挪亞等等少數人,憑著信心生活行動,蒙神稱許。但其餘大部分的人,越過越墮落至深淵,以致無法救拔,至終遭受洪水的審判。

    起初,神還發人良心的功用,代替祂管治人!但是,人一再地漠視良心的感覺,以致麻木,完全屬於血氣,受肉體情慾的轄制。並且「當人在地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神的兒子們(指墮落的天使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創六1~4)。這種行為是干犯了神創造萬物「各從其類」(創一11~122124~25)的法則,而大大得罪神。「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創六5~7)

    神先把這個決意告訴以諾,然後又告訴他的曾孫挪亞。以諾知道了神的心意就給他兒子起名叫做瑪土撒拉,意即,他死的日子,事情就要發生。瑪土撒拉一共活了九百六十九歲,是人類長壽紀錄保持者。這個事實說出,神雖然決定要審判全地,但是因著祂豐盛的憐憫,一再地寬容世人,給人悔改的機會。可惜除了挪亞一家八口以外,其餘的全人類,意然硬著頸項,犯罪作惡,絲毫不知悔改,惹動神的忿怒,以致自取滅亡。「當洪水氾濫在地上的時候,挪亞整六百歲」(創七6),正好是瑪土撒拉死的那一年,以諾的豫言就這樣得著應驗。洪水以前的上古時期,就這樣悲慘地結束。從人類受造至挪亞洪水為期一共是一千六百五十六年。

 

       二、洪水後至亞伯拉罕蒙召離開哈蘭地

 

    在洪水的審判中,除了挪亞一家八口以外,其餘的全人類都滅亡了。挪亞有三個兒子,雅弗,含和閃。現代所有的人種都是從這三個人傳開的。根據「挪亞五百歲生了閃,含,雅弗」(創五32)「洪水以後二年,閃一百歲」(創十一10)幾處的經節而判斷,閃若非次子,就是幼子,絕對不是長子。雅弗是白種人的始祖,含是黑人的始祖,閃是黃種人(包括以色列人在內)的始祖,而亞當是全人類的始祖。

    起初「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創十一1)直到有一天,他們敗壞了,忘記了創造他們的神,因著驕傲,「他們說,來罷,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創十一4),這是不服神的表現,大大的得罪了神。因此神「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使他們從那裏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那城名叫巴別(大概就是後來所謂的巴比倫,巴比倫文明的搖籃地)(創十一7~9)

    從以上的記載,我們可以看見,雖然經過了神嚴厲的審判,人仍然未醒悟,且變本加厲,不但個人背叛神,甚至演變到集體的背叛神,地上滿了偶像,以致神完全棄絕了亞當的族類,呼召了亞伯拉罕。亞伯拉罕是蒙召族類的始祖。當亞伯拉罕在世的時候,閃尚活在地上。我信,閃是那充滿了罪惡不法時代中,少數甚至可說唯一認識神的救恩,而為神的旨意活著的人。他也很可能就是麥基洗德,至高神的祭司。「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來七3)。因為他活的長久,他的兒子、孫子、曾孫,甚至元孫們都死光了,他還活著,已經無人知道他的來源了。我也相信,在那敗壞邪惡的時代中,若是有人把神的應許,救恩傳給亞伯拉罕,勸他脫離偶像之地──迦勒底的吾珥捨他無人。亞伯拉罕一定先從閃領受了許多福音。所以後來神向他呼召的時候,他有能聽的耳,肯順服的心。蒙召之族類所豫表的就是,今天蒙召信耶穌基督,走屬天道路的所有聖徒。

    經上記著說︰「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徒七2~3)。那時亞伯拉罕究竟是幾歲?因為聖經無記載,無稽可查。不過等他父親他拉死了之後,神又向亞伯拉罕顯現,呼召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亞伯蘭(就是亞伯拉罕)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創十二1~4)。所以,亞伯拉罕蒙召,往迦南地的那一年是挪亞洪水後四百二十七年的事,也就是開始有了人之後二千零八十三年。

 

       三、亞伯拉罕蒙召進入迦南地至以色列人建國設王朝

 

    亞伯拉罕是被後人稱為信心之祖。「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裏去」(來十一8)「在這地方神並沒有給他產業,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但應許要將這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為業;那時他還沒有兒子」(徒七5)。因著亞伯拉罕信靠神,所以在他進入迦南地十年後,就是他八十五歲的時候,神和亞伯拉罕立了恩典的約。這個恩典的約就是新約的前身,或者說,新約的豫約,和四百三十年後在西乃山頒佈的舊約完全不同。

    亞伯拉罕憑著應許,在他一百歲的時候生了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了十二個兒子,就是後來的以色列民族。

    以色列人因著迦南地的饑荒,遷至埃及地居住,受盡了埃及法老王的苦待與轄制。「他們的哀聲達於神。神聽見他們的哀聲,就記念祂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出二23~24)。於是差遣摩西用十大神蹟奇事,拯救以色列民脫離了法老王的手,離開了埃及。並且使紅海的水分開,以色列人下海中走乾地,水在他們的左右作了垣牆。摩西就向海伸杖,水就回流,淹沒了車輛,和馬兵。那些跟著以色列人下海法老的全軍,連一個也沒有剩下(參閱出十四章)。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把追趕他們的法老軍兵埋在水裏,是豫表信耶穌的基督徒,如何脫離黑暗的權勢(法老王的轄制),受浸(過紅海),把一切消極的人、事、物(法老的軍兵)都埋在水裏,開始走屬天路程的一幅美麗圖畫。一路上,他們渴了,就有水從磐石裏流出來(參閱出十七6),解決乾渴;餓了,就有嗎哪從天而降,使他們得著飽足(參閱出十六章)。那些神蹟所豫表的屬靈的實際都是說到,那要來的基督纔是聖徒們的生命之糧和水(約六31~3348~51;林前十3~4)。神是以恩典對待以色列人。祂說,「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4~6)。可惜以色列人不認識恩典,也不認識自己的軟弱和無能。他們落在該隱的原則,以為靠自己的行為能滿足神的要求,他們自信自義地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出廿四3)。於是舊約的律法就在以色列人不認識恩典,不認識自己的軟弱和無能的背景之下,頌佈下來。一面告訴我們,神是何等的榮耀,聖潔和公義。祂所要我們達到的標準是何等的超越完美。另一方面曝露人的敗壞、軟弱、無能,需要救恩的光景。出埃及記到申命記裏,我們可以一再地看到以色列人,因不信的惡心所犯下的累累錯誤。本來從埃及到迦南地的路,以當時的情形推斷,不需一年的時間就可以進去。結果,他們在曠野繞了將近四十年的光陰。等到老一代的倒斃在曠野,新生的一代在約書亞(希臘文即耶穌)的帶領之下纔得以進去。這幅圖畫說出,聖徒們必須在屬天的路程上,把自己的老舊、天然、肉體都對付乾淨,更新我們的魂,纔能豐豐富富進入千年國度。

    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既滅了迦南地七族的人(豫表以弗所書六章12節所說的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就把那地分給他們為業。此後,給他們設立士師,約有四百五十年,直到先知撒母耳的時候」(徒十三19~20)

    後來,以色列人向末代的士師撒母耳要求「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上八5)。於是撒母耳求問神,得到了指示,「在耶和華面前立掃羅為王」(撒上十一15),結束了士師時代,進入以色列王朝時期。掃羅登基作以色列王的時候,是從亞伯拉罕蒙召進入迦南地算起九百三十年後,也就是從人類受造算起三千零十三年的事。

 

       四、以色列建國設立王朝至亡國於巴比倫時期

 

    以色列建國設立王朝的第一位王是掃羅。他在未作王之前的態度很謙虛。當先知撒母耳奉耶和華的命要膏掃羅作王的時候,「掃羅說,我不是以色列支派中至小的便雅憫人麼?我家不是便雅憫支派中至小的家麼?你為何對我說這樣的話呢」(撒上九21)?可惜,掃羅這樣的態度持續不久,他作王之後,因看環境艱難,就失去信心,擅自行動,違背神的命令。以致被神棄絕。「撒母耳對掃羅說,『你作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祂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撒上十三13~14)「既廢了掃羅,就選立大衛作他們的王;又為他作見證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徒十三22)。大衛一生忠心服事主及那一世代的人。他平定了異族,使以色列國得到了太平的日子。他死後,他的兒子所羅門繼王位。所羅門作王的早期光景很正常。他繼父志,於登基作王的第四年就是以色列人建國後第八十四年(從人類被造算起來二千六百七十年),開工建造耶和華的聖殿,共費七年的工夫始完成。「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代下七1)。所羅門年間國家太平以色列國強盛,所羅門王的名聲遠播四方。可惜,他年老的時候光景很差,「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的順服耶和華他的神」(王上十一4)。所以,「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要因我僕人大衛和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還留一支派給你的兒子』」(王上十一9~13)。這事在所羅門死後,在他的兒子羅波安接續他作王的時候果然應驗。以色列民起了叛變,祗留下猶大一個支派仍歸於羅波安改叫做猶大國之外,其餘的支派歸給耶羅波安仍叫做以色列國。以色列民分裂成為兩國以後,以色列國歷代的王,大部分都是行惡,得罪耶和華他們的神,隨從外邦人的風俗,事奉偶像,惹動耶和華神的怒氣。所以耶和華神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將他們交於亞述王的手中。這事發生於自分裂算起二百六十五年後,以色列國部分,亡於亞述國。猶大國的部分,則雖然也出現過像希西家王,約西亞王等少數國王,行耶和華神眼中看為善為正的事。但多數國王皆行耶和華神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祂的怒氣,以致於分裂後大約四百年後(據歷代志算是四百年,據列王紀算是三九三年)亡於巴比倫國尼布甲尼撒王手下。聖殿被拆段,人民被擄至巴比倫,結束了以色列王朝。以色列王朝大約維持了五百二十年左右。以色列人亡國被擄至巴比倫是大約從人類受造算起三千五百三十三年。

 

       五、以色列人被擄至主耶穌誕生

 

    以色列人被擄至巴比倫過著淪亡的生活七十年後,神照著祂曾經藉先知以賽亞及耶利米所說過的豫言(賽四十四28;耶廿五11),興起波斯王古列下詔准許以色列人返國復建耶路撒冷的聖殿。接著又默示給先知但以理豫言七十個七,說到將要發生的事。「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基督)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但九25~27)。有關七十個七及以色列民的遭遇,請參閱第一篇第參項第二中項之(),及第十一篇世界末日,與基督的再來。

    主耶穌的誕生,結束了舊約的時代,帶下了新約恩典的時代。我們在第八篇基督,會詳細說明。主耶穌的誕生給全人類帶來了新希望、新紀元。所以人類的歷史就以祂的誕生那一年做分嶺點,誕生以前的世界歷史就叫做公元前,誕生以後叫做公元後。以色列人被擄至主耶穌誕生,根據西洋史大概是六百零六年。所以人類的公元前歷史大約有四千一百三十九年。(註︰這個年代的計算,因缺乏資料很難定出正確的年數。通常公認公元前有四千年左右。而公元後則發覺計算上有錯誤,大約比現在公認的年數還要多三至七年。)

 

       六、人的光景

 

    人因為不聽神的命令,所以是「犯了罪」(羅三2310~12;五12)。而聖經告訴我們,因為神是公義的,所以犯罪的人都「在神審判之下」(羅三19)「罪已經定了」(約三18;羅五18),都在「神的震怒」(約三36)之下,成為「可怒之子」(弗二3)。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也許有人認為既是死,死了就算了,但是沒有這麼簡單,因為「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將來所有的死人都要復活,在白色的大寶座前受審判,然後被扔在火湖裏,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參閱啟二十10~15)

    人在神面前的光景,既然是這樣的可憐,應該悔改,求神的憐憫和寬恕纔對,可是自從人受了欺騙,喫那禁果──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之後,魔鬼就趁機進到人肉體的情慾裏──就是罪(不是罪行,而是罪性,是一切罪行的根源),轄制人,敗壞人的心思,所以人就「被這世代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後四4原文);敗壞人的情感,「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羅一29);敗壞了人的意志,「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本來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按理會有造物者的美德,卻喪失殆盡,是「在罪孽裏生的」(詩五十一5),也「從小時心裏懷著惡念」(創八21)「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雖然有時也想要做好事,但因已經成了「罪的奴僕」(約八34)喪失了自由。「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19~24)?人墮落之後的這種可憐的光景,充分地說出,救恩的重要。人的身體受了敗壞變成肉體,經常被病痛纏累;人的魂受敗壞,極待更新;人的靈死了,失去了功用極待活過來。

    人的三部門,靈、魂、體,在人墮落之後都受了虧損,尤其,魂和體被敗壞到極點,無可救藥!但是,感謝神,祂保守了人的靈,雖然暫時失去了功用,卻唯一未曾受敗壞的部門,神能從人的靈開始救恩的工作,使人能藉著基督成為新造的人。因為有人的靈,所以神未曾放棄人,神仍然把祂自己作到人的裏面,把人恢復到神最初心意中的榮耀目標。為要明白神救贖的工作,請看第八篇基督。── 黃共明揭開永古隱藏不言之奧秘的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