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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首要的目的和功用,乃是啟示神自己,使人認識真神。到底神是怎樣的一位?祂的本質是甚麼?祂的屬性,心,性情及旨意是如何?祂作事的法則是甚麼?祂的身位是甚麼?

    因為「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約一18),雖然「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但是若沒有神對我們所說的話──聖經,那麼我們對於神的認識就會非常的有限,而且模糊不清。

    感謝神!神願意叫我們知道(參閱西一27),祂「既然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加一16)「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秘」(弗三9),神要「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3),所以「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來一1~2),使我們得以有這本聖經。當我們憑著信心,運用我們的靈,讀祂的話時,「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林前二10)神為我們豫備的隱藏的奧秘。

 

  神是創造者,是萬有的由來

 

    聖經告訴我們,神是創造者,是萬有的由來。「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徒十七24)「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一1)「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裏面之靈的耶和華」(亞十二1),這些經節很清楚的告訴我們,宇宙和其中的萬物都是受造之物,惟獨神自己是創造者。

    創造者是「神」的首要定義。「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四11)。神若不是創造者,而是受造物之一,那麼祂就不可能是神,也不配稱為神。因為受造之物都是應該屬於他們的造物主。既有主人,屬於主人,受主人的管理與支配,那麼他無論有多大能力,能夠移山倒海,祗能說是天使之一,或是背叛神的撒但或是跟隨牠而墮落的邪靈之一,絕不夠資格稱為神。世人因為不認識這一點的重要性,受了魔鬼的欺騙,「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一21~23)。聖經的話把人這種愚昧的光景暴露無遺。請想想看,這世上所謂的神,豈不都是這些嗎?古時候略有名氣的人物,不管他們的生前為人如何,道德如何,祗要幹一些超過凡人的大舉動,死後都被尊崇為神。日本神社裏的神,就是這一類神的典型。過去的皇帝,歷史上的英雄們,他們死了以後都在神社裏佔一席之地。再者,活久一些成精的野獸也被人封為神;如狐神、猴神、蛇神、牛神等等,甚至樹木、石頭、河、湖、山、海、太陽、月亮及星宿等等都成了神。真是愚妄之至。並且雕刻、塑像,把這些假神造成偶像,到處建廟造壇,燒香叩拜。「製造雕刻偶像的,盡都虛空。...這樹,人可用以燒火,他自己取些烤火,又燒著烤餅;而且作神像跪拜,作雕刻的偶像向他叩拜。他把一分燒在火中,把一分烤肉喫飽;自己烤火說,阿哈,我暖和了,我見火了。他用剩下的作了一神,就是雕刻的偶像,他向這偶像俯伏叩拜,禱告他說,求你拯救我,因你是我的神」(賽四十四9~17)。這種光景真是顯明人的無知愚妄。「外邦的偶像,是金的銀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口中也沒有氣息。造他的要和他一樣,凡靠他的,也要如此」(詩一三五15~18)。人因為是被神造的,都有敬拜神的傾向,但因不認識神,所以「所敬拜的...()未識之神」(徒十七23)。因此,需要聖經來告訴人,「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徒十七24~25)。聖經保守我們免受魔鬼的迷惑,指引我們脫離虛假的偶像,而轉向這位創造宇宙和萬有的真神。

 

  神是使無變有,自有永有的全能者

 

    「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

    「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

    「我是全能的神。」(創十七1;卅五11;出六3;啟一8)

    我們在第壹項裏已經說過,整個宇宙和其中的萬有都是神所造的,都是受造之物。日、月、星辰、山、河、湖、海、洋及其中的萬物,一切活物都是受造之物,都屬於它們的造物主。既有主人,受祂管理與支配,當然都不是神。希臘的太陽神、月神、山神和海神,都是假的。日本的天照大神及一切神社裏的神是假的,狐神也是假的。中國封神榜裏的眾神是假的、太上老君、元始天尊、玉皇大帝也都是假的,是世人把他們封為神的,當然媽祖、城隍爺、土地公更不是神。古今中外,所有的聖賢、偉大人物也都是受造之物都不是神。他們不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因為他們自己都死了就了了。從來沒有一位能夠勝過死亡的權勢的。既是受造之物當然也不是自有的。也不是永有的。他們都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按中國字義,「宇」字指天地四方,意即空間,「宙」字指古往今來,意即時間。「萬物」是有形態的物質。所有的受造物,都是在某一個時間裏被造,而以某種形態,出現於空間的某一處。他們的存在都有一定的時期,時間滿了,都要消失,都要過去。「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三10)

    所以神的第二個定義是使無變有,自有永有的全能者。從無生命中造出生命,能叫死人復活,勝過死亡的權勢,從無形質中造出有形質。並且是非受造者,是自有永有的全能者,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全能者。

    神是生命的根源,「生命在祂裏頭」(約一4)「因為在你那裏,有生命的源頭」(詩卅六9),所以祂能從無生命之中造出有生命的各樣活物(創一20~30)。神也是復活,「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裏復活」(弗一20)「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一18)。我們的神是「那叫死人復活」的神。

    神是創造主。創世紀第一章一節說,「起初神創造天地」,那裏的「創造」,希伯來原文是「巴拉」,那意思就是從無創出有來。神「使無變有」,「萬物是藉著祂(太初的話)造的」(約一3;來一2),祂用權能的話,「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卅三9)。祂也「常用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宇宙和其中的萬有,雖然那樣廣大泱茫,無法測度,卻都是從一位創造主──神,使無變有而來的,而它們所以能夠那樣的有秩序,有規律,絲毫不紊亂,也是因為有一位全能者──神──在管理、托住的。祂是全能者,是一切能力的根源。這個大能使祂「使無變有」,從無形質的能量中創出有形質的物質。也許你會說,「這是不可能的事,這種說法與我們從前在化學課堂上所學的,物質不滅的定律,相牴觸」。化學家說,物質可以互變而產生不同形態的新物質,但是物質的總分量是不能增加,也不能減少,更不能完全消滅,以此定為化學的基本定律──物質不滅的定律。但是原子能被發現之後,卻又證明,物質是可以完全消滅,變為能力,變為光熱。從有重量之物質可以變為無重量之能力,從佔有空間位置之物體,可以變為不佔空間位置之光與熱了。這個事實的反面就是,從能力可以產生物質,也就是「使無變有」。

    神是全能者,祂是宇宙中一切能力的根源。神用祂的權能,從無中創造出萬有。天文學家說,星球的最原始是,由許多氫原子游離浮塵的變化而演變。(註︰天文學家沒有說出,氫原子游離浮塵的由來,但毫無疑問,全能的神是一切的根源)。氫原子是結構最簡單的原子,它是由一個質子的原子核及一個電子而構成。當溫度升高至一千萬度時,促使原子與原子間的距離接近,使原子核間的吸引力大大增加,而勝過電氣的排斥力,產生核子結合的反應。當二個氫原子結合後,會產生由一個質子及一個中子而成的原子核,與一個電子而構成的重氫。然後隨著溫度的增加,再發生核子反應,而產生由二個質子及二個中子與二個電子而構成的氦原子。當氦原子的數量增加時,在星的中心部因著縮小而產生高溫,促使氦原子引起核子結合反應而產生碳原子。這種變化會促使碳原子層的中心部,因著重力作用,發生體積的縮小,並使溫度繼續升高。當碳燃燒時,引起核子結合反應而產生錳或是氖等,比較重的元素,導致星球中心部的溫度繼續升高。這樣的連鎖反應,燃燒氧、硅等元素,最後星球的中心部會變成鐵。當鐵的中心核層構成後,就是再有核子結合反應也不會再產生核能,因此,由於重力作用,星球的體積會逐漸小。這些演變的過程,足以證明,神的全能「使無變有的創造」是符合科學的發現。

    神是「使無變有,自有永有的全能者」。所以聖經中對於神的稱呼,名字的字義都是與此相關的。茲將第一次出現在聖經的名字及字義列如下︰(希伯來文譯音及原文字義)

    一、「伊勒」︰這名字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神,是單數的,表明神是大能者;中文的聖經譯作「至高神」(創十四18)

    二、「伊羅亞」︰這名字的意思也是神,也是單數的,表明神是當受敬拜的大能者(申卅二15)

    三、「伊羅欣」︰這名字是「伊羅亞」的多數字,表明神是大能的信實者。至於為何是多數字,請看本篇第肆項,三一神(創一1)

    四、「伊勒沙代」︰這名字的意義是「有乳房;能供應所需的大能者」,或「全豐全足的大能者」,中文的聖經譯作「全能的神」(創十七1)

    五、「伊勒伊勒榮」︰這名字的意思是「至高的大能者」(創十四18),中文聖經譯作「至高神」。

    六、「伊勒俄拉母」︰這名字的意思是「永遠的大能者」(創廿一33),中文聖經譯作「永生神」。

    七、「耶和華」︰這名字的意思是,「那昔是,今是,將來是的」,或說,「那昔在,今在,永在的」有永是而不變,永存而不滅,「自有永有」的意思(出三14~15)。在新約聖經中,主耶穌所說的「我是」(約八242858),與這名字所用字義相同。這個名字又有以下的十個複名︰

        ()「耶和華何西努」︰意思是「耶和華造我們的」(詩九十五6)

        ()「耶和華以勒」︰意思是「耶和華必豫備」(創廿二13~14)

        ()「耶和華拉法」︰意思是「耶和華是醫治你的」(出十五26)

        ()「耶和華尼西」︰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旌旗」(出十七15)

        ()「耶和華彌蓋底希肯」︰意思是「耶和華是叫你們成為聖的」(出卅一13)

        ()「耶和華沙龍」︰意思是「耶和華賜平安」(士六24)

        ()「耶和華銳阿」︰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牧者」(詩廿三1)

        ()「耶和華齊根努」︰意思是「耶和華我們的義」(耶廿三6)

        ()「耶和華沙瑪」︰意思是「耶和華的所在」(結四十八35)

        ()「耶和華巴刺」︰意思是「萬軍之耶和華」(撒上一3)

    另外聖經也從神是創造者,人是受造者的關係,稱呼神是人的主人。

    八、「阿敦」︰意思是「主人」,是單數(出廿三17);中文的聖經譯作「主耶和華」。

    九、「阿多乃」︰這名字的意思也是「主人」,是「阿敦」的多數字(創十五2)。至於一位神,為何有單數、複數之別,請參閱本篇第肆項三一神。

 

  神是獨一的,只有一位

 

    「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賽四十五5;出廿2~3;申四35)

    「一神、就是眾人的父...(弗四6)

    「因為只有一位神。」(提前二5)

    「惟獨你是神。」(詩八十六10)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約十七3)

    「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林前八46)

    我們在第壹項及第貳項裏,已經述及神的定義。神既是宇宙和其中萬有的創造者,是使無變有、自有永有的全能者,就必定只有一位,不可能有許多的神。在歷史上,曾經出現過一段時間的風雲人物、聖賢、英雄等人物,死後被崇為神是錯誤的。不錯,他們或許比起凡人高一等,但他們也是受造物之一,不是自有的,並且都過去了,不是永有的,他們絕不可能是神。大有能力,能顯出超人奇事的天使,魔鬼,邪靈妖怪都不是神。他們都是受造物,不是自有永有的。他們的能力也無法和創造宇宙和其中萬有的造物主相比。由於人的愚昧無知,凡是發生一些超乎凡人的奇事,都被封為神,建寺廟、雕刻偶像,燒香叩拜。試想,在二十世紀科學發達的時代中,普遍為世人享用的這些文明儀器,若能時光倒流,出現在古時候,他們一定會大大驚訝!說不定也把使用這些現代儀器的我們當作神敬拜呢?

    從人的宗教觀念中產生出來的諸神世界,其實是將人間世界的翻版,假設在諸天界。能力較小些,僅能及一村範圍的,在人間世界是村長,在諸神世界裏被封為土地公。能力及於一城市的,被封為城隍爺等等,如此類推,各管各的轄區,踏出轄區外一步就不靈了。中國人封的玉皇大帝,管轄的諸神,都是中國古代的人,並未見有其他區域人物。日本的天照大神,權力僅及日本八大島。都是受時間、空間、國籍,人種的限制。這就難怪有多神的觀念。

    感謝神!藉著聖經啟示我們認識真神。神只有一位,就是創造宇宙及其中的萬有,使無變有,自有永有的全能者──「耶和華」除祂之外再沒有別的神。

 

  三一神

 

    聖經一再地啟示我們認識神只有一位,就是創造宇宙和其中萬有,使無變有,自有永有的全能者,耶和華神。

    但是,另一方面從祂名字及所用話語詞句裏面有單數和多數的分別。為甚麼一位神,會有單數和多數的名詞或是動詞呢?我們若深入聖經仔細考究,就能發現一些事實,神的位格有三的講究。雖然是一位神,為著要把祂自己分賜到人的裏面,祂有三個位格,三個不同形態的顯現,神是「三而一」的。「三而一」這個詞,比基督教通常所用的詞,「三位一體」更合宜。因為「三位一體」這個說法,很容易給人一個「有三位神」的錯覺。甚至連「三而一」這個詞,都難免帶著「三位」的感覺。所以更好的用詞是「三一神」。

    我們從聖經可以看到,「父是神」(彼前一2;弗一17),「子是神」(來一8;約一1),「靈是神」(徒五3~4;林後三17~18)。另一面如前面第參項所述,聖經一再地強調,祗有一位神。這真是奧秘不可思議。因為神實在太偉大,大到一個地步,使我們這些渺小的人無法測度!

    神祗有一位,我們絕不敢妄言是三位神,而得罪神。但是我們實在又從聖經中看到,每當神和人發生關係,要把祂自己分賜給人的時候,祂是以三種不同的位格臨到人,或者說,以三種不同的形態,或是不同的過程,臨到人。然而聖經又告訴我們,無論以何種形態或是位格臨到人,三者從未分離過,從未單獨過,父、子、靈,一直是共存的,永遠都是如此。我們雖然拙口笨舌,沒有辦法說出所以然,卻能領會這個事實,所以祗好說,是「三一神」。

    也許這個比方,還是不足以十分恰當地說明「三一神」,卻能幫助我們領會一些有關「三一神」分賜生命的情形,所以姑且利用這個比方來形容「三一神」。

    比方「三一神」是電,「父」是電壓,「子」是電流,「聖靈」是電能。當「三一神」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時,祂是「父」,是一切的根源。但是「父」在那裏,祂不是單獨的,「子」和「聖靈」也都在「父」裏面,三者同時存在,正如發電廠裏的電,不祗帶著高電壓,也帶著電流和電能,同時存在。

    但是「三一神」為著要把祂自己分賜到人裏面,祂就不能停留在「父」的位格或是形態,祂必須經過一些過程,成為賜生命之「靈」。正如發電廠的高壓電,為著要進入市民家裏的電燈,使家家戶戶的電燈發光,必須經過一些過程,使那高壓電,變成為一百伏特,六十頻率的家庭用電,纔能合用適宜。「道成肉身」就是「三一神」第一個過程,有一天,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之神,穿上了人性,以「子」的形態,住在人的中間。祂就是主耶穌,就是那一位父神耶和華來成為世人的救主。祂雖然在地上,仍舊在天上(約一14;三13),並且「父在子裏面」(約十四10)。「子」是從聖靈懷了孕而生的,所以「聖靈」也在「子」裏面。當主耶穌在地上過為人的生活時,「父、子、靈」還是同時存在,正如經過了過程,從發電廠流到市區的電流裏,仍帶著電壓,和電能一樣。

    當「三一神」經過了過程,成為「子」的形態,臨到人的時候,雖然得以把那原是看不見的「父」藉著「子」顯明出來。但是為著要進到人的裏面作生命,祂還需要經過死而復活,升天,成為賜生命之靈等的過程。一面解決人消極的難處,就是罪行,罪性,撒但和肉體的情慾等,另一面積極釋放祂自己榮耀的生命,使這個生命能繁殖。當「三一神」以「那靈」的形態,進入接受救恩的信徒裏面的時候,不祗是「聖靈」在信徒的裏面(約廿22;弗一13),「子」也在裏面(林後十三5;加二20;西一27),並且「父」也在裏面(約十四20;十七20~23;弗四6;約壹四15)。正如那流到市區的電,因著用戶的開關保險絲燒斷了,不能進入家庭電器的裏面作它們的內容動力而使電燈發光,使電風扇轉動一樣。等到有些用戶的保險絲被修好了(接受救贖的工作),開關按了(相信),通電而使電燈明亮,電風扇轉動(聖靈進入人的裏面使人重生,作人的生命,作人的內容)。當那些用戶的電器品,因著通電,電能在電器的裏面發生功能的時候,不祗是電能在裏面,電流也在裏面,連電壓也在裏面。

    當有一天,你聽到了福音,受了感動,悔改相信基督,把心房打開向著祂,讓真理的聖靈進到你的裏面,自從那一天,你那曾經失去功用死了的靈,又活過來恢復正常的功用。並且不祗是人的靈活過來,聖靈也進到你的裏面,是「從靈生的」(約三6),是「重生了」(彼前一3),是「從神而生」(約壹五1),得著了「永遠的生命」(參閱約三1636)。不祗是「聖靈」在你裏面,「子」與「父」也在你裏面了。正如開關的保險絲重新裝好,把開關按下去,接通了電,所有的電氣器具都得著了正常的功用一般。

    在這個比譬中,有一絕對不相同的點乃是,當你把開關切斷時,電器裏面的電會立刻消失,但是我們的神進入信徒的裏面後,永遠不會再離開,祂會永遠與你同在,永遠住在你的裏面。所以相信神的人,得著「永遠的生命」。因為惟有神自己纔是「永遠的生命」。

    雖然電的比喻,能幫助我們領會「三一神」到某一個程度。但是神是太偉大!太奧妙!沒有一個比喻是十分恰當的,微小的人,永遠不可能把祂解釋清楚,除非是神自己。所以只好回到神的話。玆將聖經中,有關啟示「三一神」的經節摘錄如左,但願真理的聖靈,將神深奧的事,親自給你們解釋。

 

      一、神是獨一的(請參閱本篇第參大項)

 

      二、獨一的神,卻有「父」、「子」、「聖靈」三方面的講究

 

    因此,在創世紀第一章1節說,「起初神(多數的名詞)創造(單數的動詞)天地。」在這一節的含意裏,已經暗示神是一位,卻有多數位格的講究。接著,在同一章26節又說,「神(多數)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單數),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在這一節裏,聖靈不只用多數形的「神」字,更是明明稱呼自己作「我們」但是下面所用的「形像」,原文的字義卻又是單數的,祗有一個「形像」,可見神是多而一的。

    在以賽亞書第六章8節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神一面稱呼自己作「我」,另一面又作「我們」。可見這一節裏面的「我」就是「我們」,又是單數的,又是多數的。

    接著我們又可以看到,無論在舊約或新約,都提到,「()...()...()...」三個「願」(民六24~26;太六9~10)。或是,「()聖哉...()聖哉...()聖哉...」三個「聖哉」(賽六3;啟四8)。誰是聖呢?惟獨神自己是聖,除祂以外都是不聖的。所以聖經上稱呼那些歸給神的人、事、物都用「分別為聖」(出廿九9;代下五1)這個詞或是「成聖」(出廿九36~3743~44)這個詞。為何聖經不用二個願或是四個聖哉呢?為何無論是「願」或「聖哉」都是說三次呢?這裏隱隱約約地指出,那多而一的神,是三而一。三個願中的三個祝福(民六章),及三個禱告(太六章),是與三聖相對的。

    到了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19節,更是清楚地明言︰「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原文)。主耶穌在這一節裏,很清楚地說出「父、子、聖靈」的三者,但是所提到的「名」字,在原文卻不是多數而是單數的。所以聖經在這一節裏,很明確地給了一個答案,以前多次多方所啟示的,多數而獨一的神,就是「父、子、聖靈」,三位格卻是獨一的三一神。

 

      三、父、子、聖靈──神的三位格

 

           ()父是神

 

    「就是照父神的先見。」(彼前一17)

    「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弗一17)

 

           ()子是神

 

    「論到子卻說,神阿!你的寶座...(來一8)

    「祂(基督)...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羅九5)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賽九6)

 

           ()聖靈是神

 

    「你欺哄聖靈...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徒五3~4)。註︰欺哄聖靈,就是欺哄神,那意思是聖靈就是神。

    「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林前三16)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林前六19)。註︰信徒是神的殿,又是聖靈的殿,那意思也是聖靈就是神。

 

      四、父、子、聖靈都是永遠的;並且是同時存在,互相內在,從未相分離

 

    下列諸經節,證明父、子、聖靈都是永遠的。不是說最先神是以父的形態存在,而子和聖靈在那時是不存在的;經過了一些時期,變為以子的形態存在,而父和聖靈是不存在的;然後再經過一些時期,神又變為以聖靈的形態存在,而父和子都消失,不存在了。不!聖經告訴我們,從過去的永遠,現在,以及將來的永遠裏,父、子、聖靈都是永遠的,並且無論在任何一個時期,都是同時存在,互相內在,從未分離,從未單獨過。

    「永在的父」(賽九6),「永在」的希伯來原文的字義是「永恆」,或是「永遠」。

    「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來一12)。這一節的「你」是指著「基督」,也就是指著「子」說的。

    「永遠的靈」(來九14)。指著聖靈說的。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靈。」(約十四16~17)

    「保惠師,就是父在我的名裏所要差來的聖靈。」(約十四26原文)

    「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十三14)

    「到那日(聖靈進到信徒裏面的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約十四20)

    「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約十七23)

    「賜生命之靈(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

 

      五、三而一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賽九6)。註︰這一節告訴我們,那一位照著應許將要降生在伯利恒的那一位耶穌(),原來也就是那一位創造宇宙萬有的全能的神,永遠的父自己。父與子是一。所以主耶穌後來說,「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

    「末後的亞當(耶穌――子),成了賜生命的靈(聖靈)。」(林前十五45原文)

    「主()就是那靈(聖靈)。」(林後三17)

    以上所列的經節,清清楚楚地啟示,那位道成肉身,死而復活,升天的耶穌基督(),就是創造宇宙萬有的全能的神,永在的父,也就是聖靈,三而一,無法分開。我們實在找不出適當的詞句,形容這位奇妙無比的神,祗好說「三一神」。但願真理的聖靈,當各位讀者念讀有關經節時,照亮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真認識祂,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

 

  神的本質――

 

    「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

    靈是神身位的本質,不是用肉眼可以看見的。所以聖經告訴我們,「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約一18;約壹四12)。神是「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六16)。既是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神,那裏來的神像呢?所以一切看得見的神像,偶像,無論是畫的,雕刻的,塑造的,鑄造的,都不是真的。

    神說,「你們不可作甚麼神像與我相配,不可為自己作金銀的神像」(出二十23)。世人的思念變為虛妄,心昏暗,受魔鬼的欺騙,成為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羅一23~25)

    感謝神!祂造人的時候,向人吹了一口氣,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因此,雖然眼不能見神,但人的靈卻是唯一能接觸神的器官。祗要運用我們的靈,就能敬拜得著神。所以凡拜祂的必須用靈和誠實()拜祂。人的靈是唯一的真。

 

  神的心――愛

 

    「神就是愛。」(約壹四816)

    聖經告訴我們,神就是愛,神的心滿了愛。並且祂的愛,特別是顯明在人的身上。「神愛世人」(約三16),而祂愛世人的愛不是臨時性的,乃是遠在「創立世界以前」(弗一4)就揀選人,「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豫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祂創造人作祂施愛的對象。神的愛是「永遠的愛」(耶卅一3)「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十三1),不像人的愛是有條件的,祗能愛,那些可愛的,不能愛,不可愛的,並且是刻變時翻的。神的愛是好像丈夫對妻子的愛,並且是捨己的愛,「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祂的愛,在人墬落到極點時,更顯出非凡偉大。愛到「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的地步,「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4~5)「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約壹三1)。無論任何人、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參閱羅八35~39)。哦!這是何等蒙福的事實,甜美的思想!在任何宗教裏都找不到的福音。

 

  神的性情――聖

 

    「我們的神本為聖。」(詩九十九9)

    「你是聖潔的。」(詩廿二3)

    「祂本為聖。」(詩九十九3)

    「耶和華阿...誰能像你至聖至榮。」(出十五11)

    「聖哉,聖哉,聖哉...(賽六3;啟四8)

    神的性情是「聖」,因為祂本為聖,除祂以外都是不聖。聖是神的特性,聖潔毫無瑕疪參雜。聖經通常都以精金來表徵「聖」。如同精金與一切物質有分別一樣,神是與一切人、事、物有分別的。這個分別就是聖與不聖,也就是聖別。聖經稱呼神是「聖哉,聖哉,聖哉」。神在父的位格臨到我們的時候是「聖父」,在子裏住在人的中間的時候是「聖子」,成為那靈分賜給我們的時候是「聖靈」。神的膀臂(能力)是「聖臂」(詩九十八1;賽五十二10)

    神是聖的,凡是出於祂,歸給祂,或是屬於祂的,都要聖別,成聖,都是聖的。「聖山」(詩九十九9),「聖地」(出三5),「聖城」(太四5;啟廿一2),「聖幕」,「聖所」及「至聖所」(來九1~3;十19),「聖衣」(出廿八2)等都是被聖別,成為聖。律法是出於神的,所以「律法是聖潔的」(羅七1216)。信徒是蒙了救贖歸屬於神,所以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林前一2)。無論是舊約或是新約,神要那些歸屬於祂的人聖別出來,祂說,「你們要聖潔(原文沒有潔字),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544;彼前一16;啟四8)。不祗是在地位上聖別信徒,並且在本質上把神的生命分賜給信徒「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使之成聖。

    世人若是認識神是聖,就不會受撒但的迷惑,把那些污穢,邪惡又淫亂的人甚至飛禽走獸昆蟲也當作神去敬拜。

 

  神作事的法則――公義

 

    「耶和華阿,你是公義的,你的判語也是正直的。你所命定的法度,是憑公義和至誠。」(詩一一九137~138)

    「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是永遠長存。」(詩一一九160)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約壹一9)

    「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創十八25)

    「祂的作為完全,祂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卅二4)

    「祂使摩西知道祂的法則,叫以色列人曉得祂的作為。」(詩一○三7)

    「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羅三4)

    「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詩八十九14)

    「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伯八3)

    「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6)

    在第陸項中,我們提到「神就是愛」。神的心滿了愛,「神愛世人」「祂願意萬人得救」。但是在另一面我們從聖經中看到神是「公義的;祂喜愛公義」(詩十一7;參閱九4;卅五24;一一九4075106,以及本項中所列各處經節)。因此,神的心雖然滿了愛,但不能不顧公義,糊里糊塗的一筆勾銷世人的罪無條件赦免人。這一位創造宇宙萬有,管理並托住萬有,審判全地的主,祂有祂作事的法則,這個法則就是公義。(公義也就是公正,公平,正直,全對的意思)。公義是祂寶座的根基,祂絕不能偏離公平,全能者絕不能偏離公義。很多人不認識這個法則。從前以色列人蒙神拯救脫離埃及法老王的轄制,他們親眼看見,神興起十大神蹟,懲治埃及人,又使紅海的水分為兩半,使他們從乾地逃脫,而把追趕他們的法老軍兵埋在海裏,飢餓了,就有嗎哪從天上降下來供應他們,口渴了,就有活水從隨著他們的靈磐石流出來解渴,白天有雲柱,晚上有火柱指引他們的路,他們看見了神許多的作為。但是除了摩西以外,少有人知道神作事的法則。這就是以色列人屢次遇難處屢次發怨言失敗的原因。過去的以色列人如此,今日的世人也是如此,都不認識神作事的法則,神的義。

    不錯祂是滿了愛的神,也是全能的神,祂願意拯救世人,並且也能夠作任何的事,在祂沒有難成的事。「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路十八27;可十27)。但是全能的神,被自己公義的作事法則的約束,不能作不公義的事。小人,惡人隨心所欲,非非亂作,毫無顧忌。但是稍微有地位,有一些聲望的人,或是正派的人,就不能像小人,惡人,下流的人那樣,隨心所欲,無惡不作。他們作事的時候,總要考慮一些體面,良心或是別人會怎麼說等的問題。至於宗教家,社會領袖,國家元首,更是不自由,不能越過倫理道德,國家法律等的約束,任意行動。何況是全地的主,不能不義,不能不合法。亞伯拉罕認識神作事的法則,摩西也是。所以他們抓住這個原則向神禱告的時候,神就不能不垂聽他們的祈求。「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五16),因為那一位垂聽禱告的主「是公義的」。

    聖經告訴我們,「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在這世上從神的公義要求觀點看來「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流血就是死,也許有人會說,「大不了一死,死就了了」。真的死就會了了麼?經上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因此,我們本來不只是「活在世上沒有指望」(弗二12),並且「死後且有審判」,「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二十10~15),真是「不生在世上倒好」(可十四21)。墮落之後的人的光景,真是可憐之至。「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弗二4),大到一個地步,做了驚天動地的大事,就是「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三16)。祂的獨生子,主耶穌是無罪的,惟有祂夠資格擔我們的罪,使神赦免我們的罪成為合法,合乎神公義的要求。「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基督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成功了救贖的工作,祂「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廿六28)「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三25)。因為主耶穌成全了神的義,凡是信祂的人,神就不能不赦免他們的罪,使信祂的人,在祂裏面成了神的義。「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約三18)。神所完成的救贖工作是為著普世的人,人人都可以「因信稱義」(羅五1)。從前神若是赦免世人的罪,神是不合法的,是不義的,所以神雖然愛世人,還是不能赦免人的罪。現在神若是不赦免信耶穌之人的罪,神反而是不合法的,不義的。因為主耶穌已經替所有信祂之人還清了罪債,公義的神不能兩面討債,不能不赦免人的罪。同樣地,不信的人,就是拒絕主耶穌替他們還清罪債,所以神還是不能赦免他們的罪,「罪已經定了」,「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36)。神賜給人的機會很均等,信與不信,在於人不在於神,絕對公平,為要在今世顯明祂的義,使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這是神的義,神作事的法則,叫世人無可推諉。

 

  神的話和神的約――信實

 

    「耶和華阿,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你的誠實存到萬代。」(詩一一九89~90)

    「神是信實的。」(林前一9;約壹一9;林前十13)

    「惟有主的話是永存的。」(彼前一25原文)

    「我必不背棄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詩八十九34)

    「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詩八十九33)

    「祂的信實,直到萬代。」(詩一百5)

    「我要用口將你的信實傳與萬代...你的信實必堅立在天上。」(詩八十九1~2)

    「以祂的信實為糧。」(詩卅七3)

    「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來七21)

    「祂記念祂的約,直到永遠,祂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詩一○五8)

    「祂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祂的信實審判萬民。」(詩九十六13)

    聖經是神對我們所說的話,也是神對人所立的約。感謝神,從聖經我們得以看到,祂是信實的神,祂必不叫祂的信實廢棄,祂的信實,直到萬代,祂的信實必堅立在天上。所以我們可以放心信靠祂所說的話,因祂必不背棄祂的約,也不改變祂口中所出的。祂的話是永存的,祂不隨便說話,也不會說了話又不算數。我們的神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在祂只有一是。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裏都是是的(參閱林後一18~20)。祂的話不但是安定在天直到永遠,甚至有一天連「天地可以廢去了,律法(神的話)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太五18)

    信實和公義是息息相關難以隔開,所以聖經常常把兩者並提,當事關神的審判,就說,「祂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祂的信實審判萬民」(詩九十六13)。有關赦免,就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神不會不豫備救恩絕人的路,也不會不事先把禍福之別陳明,不教而懲罰。神早已豫備了人蒙拯救的路,告訴人,盼望人憑自由的意志及信心揀選這條路;也事先警告人,若是離開救恩的路,就是引到減亡的路,那個可怕的後果是甚麼。然後神就照著各人所揀選的路,審判,定罪或是赦免。神若是不照著祂自己所說的話,所立的約施行審判,那麼祂是不信實的,又是不公義的,怎能使人口服心服,怎能封住仇敵控告的口?我們要讚美祂,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祂記念祂的約直到永遠,祂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我們雖然又軟弱又敗壞不堪,但我們要以祂的信實為糧,用簡單的信心,抓住祂所應許的話,即是因軟弱被過犯所勝,也不必喪膽灰心,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使我們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至終被模成祂兒子的模樣,被領進榮耀裏。

 

  神的自己――榮耀――神的顯出

 

    「榮耀的神。」(詩廿九3;徒七2)

    「榮耀的王。」(詩廿四78910)

    「耶和華的榮耀。」(出廿四1617)

    「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出四十3435;王上八1011;代下五13~14;七1~3;賽六1~2)

    「耶和華我們的主阿,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將你的榮耀彰顯於天。」(詩八1)

    「神的榮耀」;「祂的榮耀」;「我的榮耀」;「你的榮耀」;「你國的榮耀」(詩十九1;七十二19;一一三4;賽六十六18;出卅三22;詩八1;一四五11)

    「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來一3)

    聖經告訴我們神的自己就是榮耀,所以稱呼神作「榮耀的神」或是「榮耀的王」。神在那裏,榮耀就在那裏,榮耀一面吸引人嚮往神,另一面也叫人從深處生畏,站立不住,伏倒在地,敬畏祂。神原是住在那人所不能靠近的光中(就是榮耀),所以從來沒有人直接看見過神。雖然看不見神,但是祂的榮耀顯在祂的作為,「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祂的榮耀高過諸天」。神無論是間接,或是直接向人顯現,人所看到的乃是榮耀。有一種光景是超過人的口所能述說,筆墨所能形容,祗好說「榮耀」。

    「榮耀」在積極方面,叫人受吸引,跟隨祂的引領,一生走祂的路。當「榮耀的神向他(亞伯拉罕)顯現」(徒七2)的時候,他就受了吸引,離開本地和親族,往祂所要指示他的地方去。當司提反,「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徒七55)的時候,他就勇敢為主作見證,並殉道。當「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或是帳幕)(出四十35;王上八10~11)的時候,以色列人就歡歡喜喜敬拜又事奉神。當人向著神的心正常的時候,神的榮耀是對人的鼓舞,是讚美的題目,「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祂的榮光充滿全地」(賽六3)「耶和華阿,你的右手施展能力,顯出榮耀」(出十五6)。摩西在西乃山,「耶和華的榮耀在山頂上」(出廿四17)「摩西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耶和華說...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我必將你放在磐石穴中」(出卅三18~22)「摩西...下西乃山的時候,不知道自己的面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出卅四29)。摩西的經歷用在新的時代的聖徒就是「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鏡子觀看主而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8原文)

    「榮耀」,因著人的光景不正常,就顯出消極的功用。當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裏,活在神的面前時,神的榮耀如同雲彩遮蓋他們,他們從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等到他們墮落,被趕出伊甸園時,神就「安設基路伯(榮耀),和四面轉動發火焰(聖潔)的劍(公義),要把守生命樹(神的自己)的道路」(創三24)。那停在西乃山頂的耶和華的榮耀,對摩西是恩慈,是吸引和鼓舞,但「在以色列人眼前形狀如烈火」(出廿四17)「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的站立。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出二十18~19)。神在紅海,在埃及法老王的軍兵身上所得的榮耀,乃是把他們都沈於紅海(參閱出十四章),不像在以色列人身上所得的榮耀,換來歌頌跳舞(參閱出十五章)。當以色列人的光景不正常,失去神的同在時,聖經不記載說,「神離開以色列」,而說,「榮耀離開以色列」(撒上四22)

    基督徒既然蒙恩得以認識神是榮耀,就當操練把心思放在靈上,不祗經歷「神作生命」也該經歷「基督作人位」,從信徒的身上活出基督,這就是提摩太前書第四章8節所說的操練敬虔。而敬虔「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當信徒們活出基督,讓世人看見那些原不屬於他們所有的「好行為」,就會將榮耀歸給他們在天上的父(參閱太五16)。世人本來的光景是,「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因為人受撒但的欺騙,墮落犯罪之後,從神起初創造人的心意忿出去了,吃了虧了,缺少了該在肉身顯現神的功用,就是虧缺了神的榮耀。不祗如此,「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一21~23)。這裏的「神的榮耀」就是神自己,所以詩篇第一百零六篇20節說,「如此將他們榮耀(原文沒有「的主」)換為喫草之牛的像」。世人若認識「神是榮耀」,就不會隨便製造偶像得罪神。

    感謝神!有一天,那一位太初的話,為著要來到人的中間,「話成了肉身,住在人中間」,「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不憑著自己活著,乃是憑著父生活行動,祂的一舉一動,都是彰顯神,使父得著榮耀。所以「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約十二28)。並且主耶穌自己也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約十七4)。如今祂已經過死而復活,升天,成為賜生命的靈,進到所有信徒的裏面,所以信徒若是活出基督就會「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約十五8)。願所有基督徒「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於神」(腓一11)。―― 黃共明《揭開永古隱藏不言之奧秘的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