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爭戰中得勝
本章的目的在尋求如何勝過黑暗的權勢。如何得權柄去勝過轄制人的邪靈。有些信徒已經明白了仇敵的詭計,以及解脫之道,如今他們最深切關心的是其他人也能得自由,勝過仇敵的權勢。信徒必須明白,神賜給他勝過惡者的權柄之程度,是根據他在個人的衝突中得勝之程度。他必須學會在日常生活每一方面得勝。因此他必須認識基督的名和其性情,以靠著他的能力與基督聯合,同時辨認出仇敵一切假冒基督之名所作的工,一旦邪靈開始攻擊他或別人,在這世上作工時,他就能立刻察覺到敵人的存在。
勝過試探者
信徒只能透過實際的經歷去學習如何勝過直接或間接的試探。必須記住,並非每一個試探都能被認出來,它們並不一定是看得見的,有一半可能被隱藏起來。有一位信徒認為,試探臨近時他會立刻察覺,正如一個人走進房間時他會感覺到,若是這樣,神的兒女只是在與魔鬼一小部分的工作爭戰。
由於對魔鬼的性格和作工方法所知有限,許多神的兒女只認出那些看得見的試探,當魔鬼用看起來為合法、自然、善良的面具來掩飾某試探時,他們就認不出來了。
幽暗世界的王及其黨羽有時會裝成光明的天使。他們的「光明」其實是黑暗。信徒需要在看來是善的事情中認出邪靈的偽裝。臨到他們的亮光可能是黑暗。他們所倚附的「幫助」可能是一個陷阱。
古代的先知特別題醒百姓「知道聖俗的分別」,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結四十四23)。今日神的教會是否也能分別何者是善,何者是惡呢?由於神的百姓疏忽、無知,他們常常稱神的善工是惡的,稱惡魔的工是善的。他們尚未學會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也不能決定那些是從神來的,那些是從魔鬼來的,雖然他們在每一天的生活上隨時要面對這樣的選擇。
試探的種類
有些試探是看不見的,有些是在不可見的範疇裏。有肉體的試探,魂的試探,靈的試探,直接的和間接的試探;例如基督在曠野直接受到試探,他後來又面對從彼得來的間接試探。信徒不僅要敵擋魔鬼看得見的試探,並且要藉著禱告,將一切隱藏的試探暴露出來。因為魔鬼是一個「試探者」,總是在設法試探信徒。那些藉著禱告使一切隱藏試探現形的信徒,就擴展了他們對撒但工作的認識,更能與神的靈合作,幫助別人也脫離仇敵的權勢。因為要勝過黑暗勢力,必須先要能認出他們的工作。保羅有一次說到「撒但阻擋了我們」(帖前二18),而不是說「環境」阻擋了他,因為當他在生活或事奉上受攔阻時,他能認出阻擋他的是環境,或聖靈(徒十六6)或撒但。
試探的結果也有不同的程度。基督在曠野受的試探帶來永恆、廣大的影響,之後魔鬼就離開他了。但是在耶穌後來的生活和事奉中,它還是一再地用不同的方式,直接或間接的試探主。
「試探」與「攻擊」的差別
從基督生平中我們發現,「試探」和「攻擊」是不同的。「試探」是一項陰謀或詭計,用來導使別人有意或無意間去行惡事;但「攻擊」是針對一個人的生活,性格或環境以打擊,例如撒但聳動拿撒勒人想把耶穌推到山崖下(路四29);或透過耶穌的家人說他癲狂了(可三21);或誣告他靠鬼王趕鬼(約十20;太十二24)。
試探帶來受苦,我們可以再一次從基督生平中得到印證,「他自己……被試探而受苦」(來18),信徒不要認為他們可以達到一個地步,不再感受到試探的痛苦,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只會徒然給仇敵攻擊他們的機會。
用禱告使隱藏的試探顯露出來
若要得勝,信徒必須時刻傲醒,防範仇敵,為顯露隱藏的試探禱告。他得勝的經歷越多,就越能認出撒但的試探。前幾章我們已題出信徒對撒但工作應有的認識,特別是撒但對未釘死的「舊人」之工作,透過世界的事帶來之試探(約壹二15,16;五4,5),以及直接從邪靈來的試探。
在試探中,受試探之人最重要的是知道這試探是出於邪靈的工作,或從人墮落的本性而來。我們只能用羅馬書第六章來辨認。從墮落本性發出的試探必須根據一個基礎來對付:「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六11)。順服神的命令,「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在受試探時,信徒可以用羅馬書第六章作為他信心的立足點,宣告他對罪的態度,就是藉著與基督的死聯合,而向罪看自己是死的。
勝過控告者
仇敵的控告和試探是不同的,後者在引誘人犯罪,前者則是控告人已犯了罪。試探是要引起人破壞律法,控告則是企圖把信徒放在自責的地位,認為自己觸犯了律法。邪靈喜歡人作錯事,這樣它就可以用這事來控告、懲罰信徒。「控告」可以假冒成「使人知罪」的聖靈。當信徒被指控犯罪時,他必須清楚知道這指控是出於神,或是從魔鬼來的。
(l)魔鬼可能在人真正犯罪時控告他。
(2)也可能在他沒有犯罪時控告他,使他以為自己犯了罪。
(3)魔鬼也可能使人以為這罪是從他的墮落本性來的,雖然他實際上並未犯任何罪。
邪靈會灌輸一種罪咎感。罪本身是從人裏面的罪性發出來的,它不可能從這人以外的部分強加給他。如果一個人與神有正確的關係,站在羅馬書第六章的基礎上,不向已知的罪降服,那麼任何又回來的罪之表現都不足予以注意,都可視其為從邪靈來的。
因此信徒不可接受任何以超自然的方式臨到他的控告,除非他從理智上清楚知道自己犯了錯;因為如果他是無辜的,卻接受了控告,他所受的苦就和他真正犯了罪一樣。他也當留意,拒絕任何迫使他向別人認罪的催促,因那很可能是出於仇敵虛假的控告。
對控告保持中立
信徒應該對控告保持中立態度,直到他弄清楚控告的來源。如果他知道自己有罪,就要立刻根據聖經的應許(約壹一9)到神面前,拒絕讓魔鬼鞭撻他,因為神未任命魔鬼作他兒女的審判官,它也不是神差來控告人的使者。神只差聖靈來使人知罪。
邪靈控告人的過程是,先用負面的控訴使人自覺有罪,然後使他在別人面前表現出有罪的樣子;在此同時也向別人暗示這個人真的有這一類罪。信徒要省察所有這一類的「感覺」。感覺不對勁並不表示就一定作錯了甚麽。他可能感覺不對,但行得對;也可能感覺對,卻作錯事了。因此他要審查,誠實地問:「我真的錯了嗎?」
邪靈注入的「感覺」
人有屬身體的,屬魂的,屬靈的感覺。邪靈可以把感覺注入任何一部分。它們的目標在用感覺來取代人心思的行動,好叫邪靈透過感覺來控制信徒,同時也讓感覺取代人的良知去分辨對與錯。要勝過迷惑人的仇敵,神的兒女必然不可讓「感覺」來指引他們的行動。
有人在一項行動上「感覺松了一口氣」,而以為這種如釋重負的感覺是證明他行了神的旨意。其實感覺並不能保證此項行動是合乎神旨意。有些信徒以為,他若作撒但要他作的事,內心一定會受譴責,他卻忽略了一件事實:撒但也可以在人心中產生愉快的感覺。
邪靈會引起無數種類的感覺,分別從無以計數的攻擊、暗示發出,信徒不可不在靈裏洞察分辨。
敵擋罪
另一方面,信徒若對罪掉以輕心,即使真犯了罪也以為只是邪靈的控告,就很容易被墮落的本性所轄制。對抗撒但的爭戰中必須隨時提防罪的侵襲。任何已知的罪都絕不容姑息。不論這罪是出於墜落的本性或魔鬼的引誘,都要根據羅馬書第六章第六和十二節將其棄絕,對付。
信徒有兩個錯誤觀念常常是利於仇敵的,這就是以為當基督徒犯罪時:(1)他自己會立刻知道;(2)神會告訴他。因此他們指望神來告訴他們是對是錯,卻未尋求真理的光(約三21)。
信徒若要勝過仇敵,必須積極對付罪。他們若以為既然已與基督同死,神會為他們把一切罪從生活中挪除,結果他們就未能積極與神的靈合作去對付他們的罪。
在神這方面,我們不斷需要被基督的寶血所潔淨(約壹一7),那些行在光明中的人,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七1)。
魔鬼也會利用其他人來作控告,或者用一些「異象」「啟示」來控告人,使他對自己產生錯誤的判斷。不論控告是來自人或魔鬼,讓我們靠著禱告勝過它。
勝過魔鬼的謊言
「它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它心裏沒有真理,它說謊是出於自己,因它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這不是說,魔鬼從不說真話,但他的真話只是為了要使人與邪惡相連,例如邪靈說保羅和西拉是神的僕人,這話沒錯,但同時它是在暗示,保羅和西拉的能力與捆綁那女孩的勢力是同一個來源。邪靈會使用九十九分的真理去遮掩一個謊言,但是保羅不為其所騙。他分辨出邪靈和其詭計,就將他趕出去。
因此信徒要勝過撒但的謊言,必須先認出它的謊言,和它欺騙的靈,不論這謊言是用何種方式呈現出來。他可以藉著認識真理,用真理當作武器來戰勝謊言。
只有真理能勝過虛假。撒但常常透過欺騙的靈,不斷將有關信徒自己及自己的光景,環境的謊言注入他的思想中,用有關他的過去,未來的謊言,及有關神的事所作不實的謊言,以及有關撒但的虛謊描述來包圍他。信徒勝過說謊之人的父,必須使用:(1)神話語的真理,(2)有關自己、他人、環境的事實,來當作武器。
勝過撒但的偽裝
「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3)。而他的「差役」(或假使徒)也「裝作仁義的差役」。同樣的,只有真理的知識能使信徒認出撒但的謊言,將其暴露在真光下。
光明是神的本性。要認出穿上光明外衣的黑暗者,實在需要對真光有深刻的認識。面對看來美好,屬神的一切超自然事物,我們最好保持中立的態度,直到確知何者是從神來的。如果每一個經歷都毫不懷疑地加以接受,又如何保證那一定是出於神的?接受與否,所根據的是知識。信徒應保持「不可所有的靈都信」的態度,直到他試驗、證明何者是從神來的。
勝過撒但的攔阻
「我們有意到你們那裏……只是撒但阻擋了我們」(帖前二18),保羅如此寫道。他能區別撒但的攔阻和聖靈的阻止(徒十六6)。同樣的,這指出我們需要知識和能力去分辨撒但的工作和計謀,以及它放在我們道路上的障礙。這些障礙看起來如此「自然」,似乎是從神來的,以致於許多人謙卑地低下頭,讓撒但任意得逞。
要分辨仇敵的攔阻必須:(1)認識撒但能夠阻擋人;(2)觀察它攔阻的對象;(3)觀察它所用的方法,例如是神還是撒但扣留了宣教士的經費,而使那些傳假資訊的人反而昌盛富足?是神或撒但利用「環境」「疾病」攔阻信徒服事神的教會?是神或撒但使一個家庭遷離,以致於教會損失了一個無人能代替的工人?是神或撒但引領信徒把他們的健康、舒適、社會地位放在優先地位,超過神國度的需要?是神或撒但用各種阻礙,例如家人的反對,事業的失敗,或財務的損失使人無法事奉神?認識「攔阻者」的意思是:藉禱告勝過他的詭計和工作。
勝過撒但的殺戮
撒但是死亡的王,隨時伺機要奪去神僕人的性命:(1)藉著它們故意堅持走神並未差遣他們走的險路;(2)用異象或超自然的引導,使他們陷入危險中,驅使他們採取與自然律相背的行動,然後藉機毀滅他們。它在曠野時就是用這種方法試探基督,它說,「跳下去」,並且引用聖經的話要耶穌相信天使會用手托看他(路四11),使他不致碰在石頭上。但是神的兒子看出這位試探者和殺人者的心計。他知道這樣作,他屬人的生命就必告終了;只要他一跨出神的旨意一步,魔鬼就會進一步對他有所要求。
如今基督握有「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一18)。「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除非被允許,魔鬼不能任意運用它的權力。但是當神的兒女有意或無意間符合撒但用來攻擊他們肉體生命的條件時,根據自然的律,基督「死亡的鑰匙」也放不了他們,除非用禱告作武器,使神能夠介入,透過「賜生命和聖靈的律」(羅八2)才能勝過死的律。
有人說,「最後消滅的敵人就是死亡」。因此死亡是仇敵,必須抵擋它。信徒固然可以「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腓一23),但是絕對不可將死亡當作「結束麻煩」的手段,或者因為情願與基督同在,而在教會需要他服事的時候向死亡屈服。保羅寫信給腓立比人說,「然而我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因此他「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腓一24,25)。
信徒要在各方面勝過撒但,就必須敵擋它在身體方面的攻擊,正如它對靈和心思的攻擊。他必須認識神管理人身體的律,不可給撒但留破壞的餘地。保羅說,「我是……叫身服我」。他們必須明白,他們越多認識仇敵的詭計和勢力,越多明白加略山的得勝,仇敵就越想殺害他們。魔鬼的詭計可以歸納成三方面:(1)引誘人犯罪,例如在曠野試探基督;(2)誹謗人,正如基督被他的家人和仇敵所誹謗;(3)殺害他們,正如在加略山,經過神的許可,那一刻黑暗勢力環繞他,在邪惡之人的手裏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徒二23)。
當信徒藉著這樣的認識和抵擋,一次一次勝過撒但時,他靈裏的力量就日益壯大;他越來越被裝備好用十字架的真理戰勝罪和魔鬼;靠聖靈的能力和權柄,使別人也得以脫離仇敵的權勢。
「拒絕」的價值和目的
簡單說,拒絕就是「接受」的相反詞。邪靈是利用信徒給它們的:(1)機會,(2)權力,(3)使用其才幹的特權,來攻城掠地;一旦這些收回,它們就動彈不得。信徒的錯誤觀念或無知,或意志上的讓步,都是仇敵工作的有利根據點。過去如果意志不知不覺間為撒但利用,現今必須積極地用意志來敵擋它。
明白這一點,原則就變得很簡單了。意志可以給,也可以收回。人對神或撒但的拒絕也是一樣。人可以給神,也可以拒絕給他。他可以從神取,也可以拒絕從神取。他給撒但,也可以拒絕給它。他發現從前不知不覺給邪靈的,如今可以靠拒絕而撤回。
拒絕的態度也非常重要。我們已討論過,信徒需要保持一種積極的態度,必要時時持續表明他的拒絕,當然這樣作是根據與基督聯合的事實為基礎。
信徒可以從過去的經歷中得知,迷惑人的靈是如何在他身上獲得有利據點的,他當立即將這些點轉換成對邪靈的抗爭點。這種拒絕的行動和態度可以從許多方面收回失土。他拒絕的角度越廣,被迷惑的範圍就越小。
在爭戰的時刻,當黑暗勢力逼壓著信徒時,清楚表現拒絕的態度,可以成為一項利器。這時「意志」居於中心,不但未沉陷在懼怕、絕望中,反而以積極的態度宣告他對仇敵的抵抗。聖靈的能力將作他的後盾,幫助他抵抗仇敵。
用原則爭戰
學習如何冷靜作戰--也就是說不受「感覺」拘束,而能自由爭戰--對信徒是非常重要的。在這場爭戰中,一切對「感覺」「催促」的倚賴必須擱置一旁。有些人是在意識到爭戰的存在時,才開始作戰,也就是說,他們是間歇性地爭戰,或者不得已時才投身戰場。但是基督徒的爭戰必須是生活的一部分,是恒久性的。我們需要不斷用冷靜的態度去認出黑暗的勢力,憑原則去爭戰。我們的仇敵是看不見的,它們的存在與工作難以為人察覺。請記住,它們不是總在攻擊,因為有些場合它們若出擊,就可能暴露它們的真面目。
信徒知道魔鬼是一個試探者,總是在試探人,因此他必須用原則去敵擋。簡單說,他若想獲勝,就必須用原則來對抗感覺和意識。一場戰爭若是受後者控制,其勝利也不過是間歇性的。當敵人攻擊信徒時,信徒發現有一個致勝的利器,就是根據羅馬書第六章第六至十一節,宣告他對撒但和罪的基本立場。一個現今「向罪死了,向神活著」的人,必然拒絕向罪和撒但的攻擊屈服。
信徒在爭戰的時刻如此宣告,常常會發現自己不得不與那看不見的仇敵角力。他若站在基督已完成的大工上,他的靈就得著自由,可以對抗撒但的權勢,和幽暗世界的王,以及空中一切的邪靈。
較力的意義
我們只能用靈與黑暗權勢較力。這是一場屬靈的戰爭,只有屬靈的人能夠明白,也就是那些靠靈而活、受靈管理的人才能知曉。魔鬼攻擊、敵擋信徒,與信徒較力。因此信徒必須起身迎戰。這種較力不是指身體或魂方面的,乃是靈裏面的,因為不同層次的東西無法互相較力。身體與身體較力,魂與魂較力,靈與靈較力。但是黑暗勢力攻擊人的三重本質,是企圖透過身體和魂,來觸及人的靈。如果爭戰是心理方面的,必須在決定性的行動中倚靠靈,鎮靜地使用意志。如果是屬靈方面的,靈的所有力量都必須集結起來。
邪靈的目標是使靈消沉,好叫信徒無力積極對抗它,不然就是把靈推擠到正常的情況以下,處於被動狀態,無法控制他的意志和心思,以致於對仇敵撤銷防禦;再不然就是使信徒無法在言語,行動,思想,洞察力上取得平衡,最後使魔鬼有利可圖。一次大的勝利意謂著一個更大的危機,因為魔鬼一定竭盡心力要奪回它失去的領土。在勝利的時刻尤當儆醒,以禱告守望,因為一點點的疏忽可能轉勝為敗,帶來另一場苦戰。
當靈在較力中得勝時,靈裏會有得勝的泉源湧流出來,可是有些時候仇敵會藉著攻擊身體或魂,而成功地阻礙了靈。
靈需要藉著魂和身體來表達,所以仇敵企圖封閉人的靈,使這人無力對抗它,在這種情形下,信徒可能感覺「有所保留」,禱告時「言語空洞」,事實上他的靈是在爭戰中被仇敵窒礙了。信徒必須用言語表達他自己,直到靈突破障礙,重獲自由。這正是啟示錄第十二章第十一節所說的「見證的道」,是勝過惡龍的力量之一部分。較力的信徒是站在如下幾個基礎上:(1)羔羊寶血之地位,包括了基督在十字架上勝過罪和撒但的一切大工;(2)他的見證,肯定他向罪及撒但的態度,確認透過基督得勝的事實;(3)他活在加略山的靈裏,他的生命已降服在神的旨意之下。
禱告與個人的爭戰
靈裏的較力與禱告的必要性有密切關係。沒有一件事比這樣的禱告--祈求與神兒子的靈聯合,與他旨意相一致--更能向仇敵宣告基督的權柄(弗一20一23)。
有的時候信徒不得不「較力」以去禱告,有時必須禱告以應付「較力」。他若無力爭戰,就必須禱告;他若無法禱告,就必須去「爭戰」。信徒若感覺靈裏沉重,他必須拒絕一切引起重擔的原因,才能擺脫這擔子;因為必須保持靈的輕省,無所牽掛,才能去爭戰。一旦靈裏沉重,靈的敏感度就變得遲鈍;難怪仇敵不斷將各種壓力加諸人的靈。
要應付靈裏的重擔,信徒必須立刻在靈裏:(1)站立(弗六14);(2)抵擋(弗六13)黑暗的權勢。這都是指靈裏的行動,而不是指一種狀態或態度。
「站立得住」是積極對抗仇敵;「抵擋」是實際與仇敵爭戰,正如一個人身體受侵襲,就立刻還擊一樣。
魔鬼的詭計
「詭計」最初的意思是「方法」,後來加上了「詭詐的」思想,指用狡猾的方式去獲取,或行事。
撒但對眾聖徒的爭戰可以用一個辭彙囊括:「魔鬼的詭計」。他不是公開作工,乃是藏在面具後面。邪靈用各種方式欺騙人。它大部分的工作可以追溯到信徒最初的一個錯誤思想或信念上。例如信徒以為撒但所作的一切都是「壞事」,撒但就利用這一點,穿上善良的外衣,贏得了他的信任。因此這是一場充滿著跟欺騙和偽裝的爭戰,只有清楚認識神,認識自己,認識撒但的人,才能抵擋它的詭計。
使徒保羅說,信徒若穿上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一個人若不知道詭計是甚麽,如何能抵擋它呢?試探與詭計不同。保羅不是說信徒應當抵擋試探或謊言,也未提到魔鬼其他的特性,他只說到要抵擋它們的「詭計」。屬靈的人需要專注的心思和敏感的靈,迅速偵測出仇敵的行蹤。如果能察出它們的蹤跡,就能重挫它們的目的。
魔鬼的詭計多得無以計數。如果信徒被苦痛所動搖,魔鬼就會露出同情,以更接近這人;如果他在受苦中退縮,魔鬼就利用這機會改變它的計畫。對於那些天性富同情心的人,魔鬼會使用偽裝的愛;對於那些天生喜好智識的人,它會利用各種心理方面的吸引力來誘使這人遠離屬靈的領域。對於那些過度敏感的人,魔鬼往往用失敗來責難他。邪靈喜歡用人所作過的事來鞭撻人,但是信徒若知道如何拒絕從邪靈來的責備,就能使用它們所作的當武器反過來攻擊它們。
爭戰的軍裝
與黑暗勢力爭戰的信徒必須學會如何穿戴。使用以弗所書第六章裏描述的軍裝。這一章的目的不是勝過罪,而是勝過撒但。這不是對世人的呼召,而是對教會的呼召。保羅呼召我們,在磨難的日子,穿戴神所賜的軍裝,靠著神的大能大力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13節),還能站立得住。
以弗所書第六章對軍裝的描述,說明了神的兒女可以「站穩」,只要他們符合必要的條件,使用神所提供的軍裝,就能征服地獄一切執政掌權的。
一個穿戴軍裝的信徒和未穿軍裝的信徒有以下的對比:
穿戴軍裝的信徒:
以真理為武器
生活公義
追求和睦
自我節制
以信心作盾牌
手中握著聖經
不斷的禱告。
未著軍裝的信徒:
因無知而向謊言敞開門戶
不義
分爭議論
鹵莽粗心
懷疑,不信
倚賴理智勝過神的話
倚靠工作而不靠禱告
穿上神所賜全副軍裝的人,必然能勝過仇敵。他必須:
(1)因聖靈的內住,藉神的能力得以剛強,站立得穩,並且因耶穌的靈源源供應,而常保守靈裏甜美、潔淨;
(2)他的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因此他的悟性滿有真理的亮光(弗一18),可以摧毀撒但的謊言,清楚明白神的旨意;
(3)他的身體服在聖靈之下(林前九27),在生活和事奉上順服神的旨意。
——賓路易師母《眾聖徒的爭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