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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的話

 

    基督徒要享受魂的救恩,進入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救恩裏,不可缺少的一環是「心思的更新」。墮落過的人,因為受了撒但的敗壞,魂受了玷污,心思是昏暗的,對於世上的事很雪亮,對於神的事卻蒙眛無知,毫不關心,無動於衷。信徒們雖然已經蒙恩得救,蒙神憐憫,脫離黑暗的權勢,已經遷入神愛子的國度,卻始終徘徊於救恩豐富寶庫的門外,不懂得享受。使徒保羅為此焦急,為信徒們禱告說,「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弗一17~18)。祂盼望我們的心思更新而變化,叫我們能夠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只有心思更新而變化過的人纔會寶貝,並且也懂的享受神全備的救恩。

    聖經中滿了一個思想,就是要我們長大成人,不再作糊塗人,要在凡事上能夠察驗,並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察驗,試驗,省思,儆醒,明辨,和分別是非常積極而需要努力去作的正面事。它的目的是要我們得益處,進入神豐富的救恩裏,並且保守我們,不受仇敵的欺騙,不誤入歧徒,自取滅亡。

    而論斷,批評,控告和試探則是完全消極的事。因為它的目的,無非就是要定罪,敗壞,叫我們消沉,軟弱,灰心,退後失敗,隨流失去。

    林前四章3節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有的翻譯版卻把那節的「論斷」,全部改作「察驗」。這樣的更改,容易誤導信徒,凡事不察驗,不分是非好歹。因為把察驗當作消極不該作的事。我們若在凡事上不察驗,那結果就是使信徒們作糊塗的人,不明白神的旨意,容易中了仇敵的詭計,走了滅亡之路,還以為是事奉神。

    那節的「論斷」原文是,ana-krino含有:審問,論斷,究問,查問,審斷,考查,看透等等的字義。不錯,也帶著一點查驗的字義;但是連那查驗,也是為著審判,定罪而作的。所以照著前後文的意思,聖經的靈來看,是偏重於「論斷」,而不適合翻作「查驗」。

    聖經中,凡是用於積極用途的「察驗」,大多是用dokimazo,若把ana-krino用在積極用途時,則翻作「考查」(徒十七11),或是「看透」(林前二14~15),或是「判斷」(林前四4),「審明」(林前十四24)等等,由此可見翻譯者的用心良苦。

    引導人走歧途的固然要負其責,受神的審判;但凡事不察驗,那結果就是使信徒們作糊塗人,不明白神的旨意,容易中了仇敵的詭計,走了滅亡的路,還以為是事奉神。引導人走歧途的固然要負責,受神的審判,凡事不察驗,糊裏糊塗盲從的,也難逃其責及虧損,因為「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裏」(太十五14),「引導這百姓的,使他們走錯了路。被引導的都必敗亡」﹝賽九16﹞。

    我們務要謹守,儆醒。因為我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喫的人(彼前五8)。誰是成了魔鬼可吞喫的人呢?就是那些不謹守,不儆醒,不察驗,不省思,不試驗,不明辨和不分別的糊塗人。他們的心思從未更新而變化,從未長大成人,所以容易受欺騙,被吞喫。

聖經的教訓是:

 

  對神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五10)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17)

    「心思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以此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瑪三10)

    「你要察看神的作為」(傳七13)

 

  對自己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加六4)

    「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裏頭的光,或者黑暗了」(路十一35)

    「人應當自己省察」(林前十一28)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林後十三5)

 

  對別人

 

    「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來十三7)

    「這等人(想要設立作長老執事的人)也要試驗」(提前三10)

    「你也曾試驗那自稱為使徒,卻不是使徒的」(啟二2)

 

  神對人

 

    「按公義判斷,察驗人肺腑心腸的萬軍之耶和華」(耶十一20)

    「每早晨鑑察他,時刻試驗他」(伯七18)

    「那察驗我們心的神」(伯七18)

    「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雅一3)

    「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啟二23)

 

  對事,對物

 

    「惟獨長大成人…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來五14)

    「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帖前五21)

    「我曾用智慧試驗這一切事」(傳七23)

    「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 ,多而又多,使你們能分別是非」(腓一9~10)

 

  對靈

 

    「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約壹四1)

 

  對道理

 

    「這地方的人(庇里亞人)賢於帖撒羅尼迦人…天天查考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十七11)

    「我藉著你的訓詞,得以明白,所以我恨一切的假道」(詩一百十九104)

   以上所列舉,只是聖經教訓的一部分而已。但已足夠證明神要我們在凡事上要察驗,明辨心意。

   我們若按照聖經純正話語的教訓,在凡事上留心察驗,那結果,會叫我們的心思更新而變化,叫我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許多時候,我們都活在自己裏,活在舊人裏。因為我們認為我們的看法對,思想對,所以就忘記了求問神,活在神的心意中。

   那知,我們是瞎眼的,並不認識,「神為愛祂的人`所豫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9)「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賽五十五8~9)。我們需要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我們,使我們真知道祂,並且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使我們真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的指望(弗一17~18)。我們明白主的心意有多少,我們的心思也就更新多少,心思想通了,情感就會跟上來,喜歡主所喜歡的,最後會運用我們自由的意志,揀選那上好的,就是揀選基督作我們的世界,生活和人位,在凡事上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受祂的引導,隨從祂生活行動,從我們的身上活出基督,就是活出神性一切的美德,彰顯神,榮耀神,至終被引進榮耀裏。阿們!

 

 

 

                著者:黃共明

                初版:於主後一九九二年二月

                修訂版:於主後二○○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