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聖殿
經文:林前三章十六節,六章十九節。
上帝是無所不在的神,我們讀詩篇一百三十九篇,便知其詳,然無所不在的上帝,亦有其特別所在的地方。比方在香港,香港亦有上帝特別所在之地,又比方如灣仔,灣仔亦有上帝所特別所在的地方,循道會堂就是上帝特別所在之地。我們每個信徒,也是上帝特別所在的小地方。
論到上帝特別所在的地方,上帝在始初創造世界時,樂園為上帝特別所在之地,亞伯拉罕時代,登壇為上帝特別所在之地,以色列人出埃及經曠野時,會幕為上帝特別所在之地。主耶穌在世時,聖殿為上帝特別所在之地,新約時代,教會為上帝特別所在之地。同時每個信徒,都是上帝特別所在之地。天上地下是上帝所同在,每個信徒都是上帝所同在。上帝藉聖靈住在我們之中,信徒就是上帝的聖殿。
(一)聖殿之意就是聖潔
詩篇九十三篇五節:「耶和華阿!你的法度最的確,你的殿永稱為聖,是合宜的」。我們每個信徒,都為主分別為聖。保羅寫信給各教會,稱信徒為「在基督裏為聖徒」(原文)換言之就是聖人。我們都可稱為「聖人」,因有聖潔的上帝,住在我們之中。
我們既為成聖之人,當結出成聖之果,羅馬六章二十二節說:「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外有聖潔之上帝,內有聖潔之聖靈住在其中。換言之,我們在家中就是上帝的坐宮,在外面就是上帝的行宮。無論何時何地,不要忘記自己是上帝的聖殿。
(二)殿的周圍都當成聖
以西結四十三章十二節說:「殿的法則,乃是如此,殿在山頂上,四圍的全界,要稱為聖殿,這就是殿的法則。」我們不止本身要分別為聖,就是所在的地方,也當使之屬為神之地。我是聖殿,則凡屬我們的家庭,學校,社會,……都當使之因我們而分別為聖。我們要使這些地方,都能成聖。我們要舉行家庭禮拜,工廠禮拜,商店禮拜,學校禮拜,……因為我們是上帝的聖殿啊!
(三)是神人相會的地方
無所不在之神,特別在會幕地方,要在這裏與摩西講話,這些話要由摩西轉達於民眾,我們為上帝的聖殿,當做到為上帝與人見面的地方。我們在行為上要表明上帝。如主耶穌在世時,他就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他對人說:「人見我即見父」。約翰一章十八節說:「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我們有此責任,即給人們在我們身上看見上帝。
(四)是禱告之地
路加十九章四十六說:「我的殿,必作禱告之殿」。我們有時在禮拜堂祈禱,參加祈禱會,這是重要。但亦當作個人禱告,個人禱告,比公共禱告,尤為要緊。每天定時跪下禱告,並且要時常心裡禱告。
我們的身體有三件重要事情:一為呼吸,二為吃飯,三為運動。靈體方面,也有三件事情:讀經如吃飯,宣傳,服務,是靈命的運動,禱告如呼吸。聖奧古士丁說:禱告的地方,就是我們心裏的深處。禱告時,心裏安靜,靈與靈相交,一天到晚,在此狀態中,自可不犯罪,可以做上帝給你做的工作。
(五)彰顯上帝榮耀之地
主耶穌降世,名為以馬內利,意即上帝的帳幕降在人間,上帝與人同在。耶穌一生所做所行,將榮耀歸于上帝。耶穌在約翰十七章禱告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他雖在十字架之上,也把榮耀歸于上帝。主的使徒亦是這樣,許多古昔聖徒,亦是這樣。
如何榮耀上帝?做見証,開感恩會,有喜樂時唱詩讚美主,……這似乎很容易。但不止在這些時候,就是落在患難痛苦之中,也當榮耀上帝。上海有一位
(六)為湧流活水之地
以西結四十七章一二節:「他帶我回到殿門,見殿的門檻下有水往東流出,這水從檻下,由殿的右邊,在祭壇的南邊往下流,他帶我出北門,又領我從外邊轉到朝東的門外,見水從右邊流出。」九至十二節說:「這河水所到之處,凡滋生的動物,都必生活,並且因這流來的水,必有極多的魚,海水也變甜了。這河水所到處,百物都必生活。……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必生長各類的樹木,其果可作食物,葉子不乾枯,果子不斷絕。每月必結新果子因為這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樹上的果,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這活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這水可稱為生拿之活水,能產生生命,滋養生命!我們是聖殿,也當為活水之江河。約翰七章卅七卅八節說:「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五旬節得聖靈後,每人都可為聖殿,在生活上當有活水流出來。我們當常常為主作見證,講道不是人人所能,但見證是人人都可以的。我從前多年聽道,還不曾相信,但後來聽見人們作見證,心中便不能不加以考慮了。我曾聽過一位美國兄弟作見證說,從前有個時候,我很需要做件大衣,但是無力,後有一位小姐送我一件大衣,說是天父叫我送這件大衣給你,到底那件大衣怎樣送來?因為有一位小姐做了一件大衣不合穿,其後祈禱求神指示送與何人,即蒙神指示而將那大衣送與我。他講道一連講了七天,每天都有三分鐘時間講見證,他講的見證,其中的人物,多是我們認識的,因此他的見證,必是真的見證,怎能不令人受感動呢?
凡有從主而來的經驗和事實,都是見證的好資料。我們是基督的書信,我們在親朋戚友中,用行為作主的見證,這是我們的責任。
普通表顯基督有三件事:一,見證,二,美善的行為,三,講道,許多人都羨慕講道,而忽略了見証,和行為。勤力聽道是好,熱心聚會是好,但仍當每日讀經,並且要有系統的讀,學習小群講道,個人談道。追求屬靈的恩賜,第一在見證上,第二在行為上,第三在講道上,我們當作主的聖殿──榮美的聖殿。── 周志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