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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題

 

罪的洗淨是一次的呢,還是多次呢?

 

      罪的洗淨只有一次。

      希伯來書一章三節說:「祂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可見祂洗罪的工作早已成功了。七章二十七節:「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九章十二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罪的事。」九章二十五至二十六節:「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在這未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十章十至十二節:「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這樣看來,罪的洗淨是只有一次的。

      基督的血所以可寶,就是因這血的功效,一吹就能洗淨罪。牛羊的血就不然了。希伯來書十章一至四節:……總不能藉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因為敬拜的人,既一次被潔淨,就不再有(覺得)罪的良心了(原文)。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這一段話明明告訴我們:牛羊的血只能叫人每年想起他自己的罪來,所以需要多次獻上。牛羊的血並不能除去人的罪。十字架的工作,一次已經完成,再不能添上甚麼了。

      那麼,約翰一書一章七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怎麼講呢?這裏的洗淨,是長久繼續的意思。繼續與重複是有分別的。重複是作了要再作,繼續是不間斷。繼續洗淨的意思是寶血在神面前長久的有效力。主的血是繼續不斷的有效力,不是重複的洗了再洗。寶血使我們在神面前有頂大的自由。如果我們不知道主耶穌的血在神面前有多大的功效,就要看主的血與牛羊的血沒有甚麼兩樣了。信徒就是犯了罪,並不是血再洗淨,乃是在他承認罪的時候,相信血已經洗淨了(並且是一直的洗淨),才能得平安。

      比方:一個罪人要得救,他是相信基督已經替他死了而得救呢,還是要基督今天再來替他死一次才得救呢?我們知道,一個罪人,只要他相信基督已經替他死,就得救了。那麼,一個信徒犯了罪,是相信基督的血已經洗淨了他的罪而得平安呢,還是要基督再來流血洗淨他的罪而得平安呢?當然是相信基督的血已經洗淨了他的罪而得平安。

      我們看民數記第十九章裏紅母牛灰的預表。獻祭的紅母牛,要有三種資恪(2):一、沒有殘疾:這是預表主的自己是無罪的。二、未曾負軛;這是預表主的自己未曾作過撒但的奴僕。三、純紅的;這是預表主擔當我們的罪。這裏的紅是預表罪,因為以賽亞書一章十八節有「你們的罪雖像硃紅」的話。這裏的紅是皮毛純紅,不是裏面純紅。主耶穌裏面是無罪的,不過是外面擔當人的罪而已。紅母牛是被燒在營外的(3);我們的主耶穌也是受死在營外(來十三12)。紅母牛是為看贖罪的(4)。因為凡是贖罪的祭,就要把血向會幕前面彈。若是為潔淨,就要彈在人的身上了。焚燒紅母牛的法子,與焚燒別的祭不同。「人要在他跟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去在燒牛的火中」(5~6)。香柏木和牛膝草是表明包括了整個世界的創造(列王紀上四章三十三節:「自……香柏樹直到……牛膝草」)。另外,還有朱紅色線是表明罪。這個叫我們看明白,主耶穌死的時候,全世界,從亞當起,所有的罪都包括在裏頭了──這是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是絕對的、無限的、無以復加的。

      紅母牛死了,紅母牛的灰還存在。紅母牛的灰,是證明曾有一隻紅母牛被殺死。這灰有甚麼用處呢?「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除罪灰,放在器皿裏,倒上活水。……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17~19)。這灰有繼續除罪的功用──這表明我們一次靠主替死的事實,我們的罪得了赦免,我們繼續藉主死的那一個事實,對付我們一切的罪,叫我們得赦免。約翰一書一章九節至二章一節的潔淨,與紅母牛的灰的功用正相同。

      我們要知道:我們若不幸犯了罪,並不是有另一隻紅母牛再來死,乃是有一隻紅母牛曾死了,紅母牛的灰在神面前仍有功效。我們感謝神,基督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不但還了我們以前的債,也為我們留下餘款,還我們後來的債。這是神作的!這是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