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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義

 

      我們已經看過人怎樣是有罪的,也看過神救恩的根據是在乎人有罪。人如果是沒有罪的,根本上就不需要救恩。人有了罪,神就賜給人律法來證明給人看,人是有罪的。你看見說,神的律法來到世界上,是來加增人的過犯的。本來人只有罪而沒有過犯;到律法來的時候,人不只有罪,也有了過犯。人有了過犯之後,才知道他是罪人。感謝神,我們雖然有罪,我們雖然有過犯,神卻是愛,神還打算給我們恩典,給我們憐憫。神還打算給我們作事,來解決我們自己所不能解決的問題。

      但是,今天晚上我們要看見一件事:神雖然愛我們,神雖然憐憫我們,神雖然滿心想給我們恩典,可是有一件事叫神很為難。神還不能一下子就給我們恩典,神還不能直接把永生賜給我們。神有一個難關,神有一個為難的問題,必須先解決之後才能夠將恩典給我們。神有甚麼難處呢?這一個難處就是聖經裏所一直講的一個問題,就是神的義。

      「神的義」這三個字,歷代曾叫許多神學家糊塗了。但是我們讀經的時候,如果沒有成見,沒有主見,神就要我們看見甚麼是神的義。你能夠頂清楚的看見,並沒有多大難處。今天晚上我們要靠神的恩典,好好的看甚麼叫作神的義?也就是說,神要救我們的時候,神所踫的難處是甚麼?

 

神的拯救是要符合祂的義】神如果要救我們,神就必須救得與祂自己是相合的,是相稱的,是相配的才可以。如果神紿我們救恩,神就不能給得與祂的性情,與祂作事的方法,與祂自己的道路是衝突的。我們是罪人,也是充滿了過犯的人。因為我們是罪人,是充滿了過犯的緣故,所以根本上就沒有公義的思想。我們如果要得救,就甚麼方法都肯用;直的方法也肯,橫的方法也肯。好的方法可以,不好的方法也可以。好像我們土話所說的,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得救就好了。人不管是怎麼得救的,只要會得救就夠了。不管手續怎麼樣,不管方法怎麼樣,只要得救就心滿意足了。到底救恩是怎樣來的,是從那裏來的,是對的,或者是不對的,那就不管了。就像一個作賊的人,他所管的就是拿到錢;不管錢是從那裏來的,只要能拿到錢就夠了。他根本就沒有是非的思想,根本就沒有公義不公義的思想。但是朋友,這一件事,不光是我們得救的問題,還是神救我們的問題。我們雖然只要得救就好了,但神不能說,只要你們能得救,不管我救得對,還是救得不對。不錯,神要給我們恩典,神要救我們,神要將生命賜給我們,神裏面是充滿了愛,神是巴不得我們能得救;但是,神如果救我們,就必須救得頂好才可以。所以神在拯救的事情上就發生了大難處。神是要救人,但神用甚麼方法救人才是頂公義的呢?神用甚麼方法救人才是頂有道理的呢?神用甚麼方法救人才與祂自己的尊嚴符合呢?得救是容易的事情,得救得公義是難的事情。所以在聖經裏一直講神的義。聖經裏一直講,神要怎麼樣把人救來,才能與祂自己的義是相稱的。

      甚麼是神的義?神的義就是神作事的方法。愛是神的性質,聖潔是神的性情,榮耀是神的自己。但是公義是神的手續,是神的道路,是神的方法。神因是公義的緣故,所以就不能隨祂自己的愛來愛人。神不能隨自己所要的賜給人恩典,神不能憑心裏所想的來救人。不錯,神救人是因為祂愛人,但祂這樣作必須與祂自己的義,與祂自己的手續,與祂自己的道德,與祂自己的道路,與祂自己的拿嚴,與祂自己的威嚴相合,才可以。

      我們要知道,神要救人是容易的事,但是神要公義的救人不容易。試想看,如果沒有義的問題,神如果要救我們,根本上容易得很,一點都不難。如果神不愛我們,那沒有話說,那是沒有盼望的事。但是神愛我們,神憐憫我們,神要恩待我們。這時候如果沒有義的問題在裏面,神就要對你說,好了,下一次不要犯就好了。神就能夠忽略我們的罪,神就能夠讓我們過去,神就可以讓人自由,神就可以釋放人。但是難的就是:祂如果不審判罪人的罪,祂如果不按律法對付我們的罪,不錯,我們的罪是被馬虎赦免了,但是神的義擺到那裏去呢?

      前些日子,我們有一位弟兄碰一件很不好辦的事,被政府監禁了。我知道他作的事雖然有一點錯,但不是他自己的錯,所以我想要幫助他。我去了南京,找到幾位與這件事有關係的人,問他們說,某某人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你們能不能幫一點忙?我們有九個人都是頂忙的,一同開了九次會,有十一天的工夫大家想方法怎麼救這一個人。大家都說,我們不是沒有辦法,也不是沒有權柄釋放他,不過我們不能夠因為釋放了他,我們自己也犯了法。所以必須找出一個辦法來,他能夠得釋放,同時公事上又能夠過去。

      神救我們也是這樣。不錯,神是滿心愛我們,神是要救我們,但是神在公事上必須過得去。公事上如果過不去,就不能救。神的愛受了神的義的攔阻,神不能不顧祂的自己,馬虎的說,你的罪算了吧,不要緊,你去好了。試想看,今天如果神馬虎的赦免我們,那宇宙裏還有甚麼律法呢?有甚麼公義呢?有甚麼真理呢?這一切都完了。

      神要救我們是不錯,我們必須要得救是不錯,但是問題是到底有沒有不義。今天有許多暗受賄賂的人,今天有許多私顧人情的人,他們常常幫人的忙,他們常常叫人得益處,但是我們說這樣的人是不對的,是不義的,是貪污的,為甚麼呢?他們也許有愛,但是他們所作的事是不義的。神不能因為要救我們的緣故,陷祂自己於不義,這辦不到。神必須用祂的義來拯救我們。神救我們是要緊的,但是需要憑祂的義救我們才可以。神憑祂的愛,可以立刻救我們;但是憑祂的義,必須頂公義的救我們才可以。

      這必須怎麼作呢?能救我們而不傷祂的公義,這事情難了。神用甚麼方法能叫罪人得稱義,而神自己又沒有不義?神怎麼能在救罪人的事上不陷自己於不義?神怎樣能頂公義的救罪人?神怎樣能頂公義的赦免罪人的罪?神怎樣能頂公義的稱罪人為義?神願意救我們,但是神願意在我們得救的時候,在我們得生命的時候,能夠說神是頂公義的稱我們為義。

 

神的拯救是要顯明祂的義】所以聖經中,特別是羅馬書,一直說神怎樣能夠解決這一個難處。我們讀羅馬書三章二十五節末二句和二十六節:「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在這裏我不得已說一句話,這裏的繙譯頂不好,因為有兩個字繙錯了,而且是很嚴重的錯。二十五節的「因為」最好不要。要顯明神的義;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二十六節裏也有一個特別的錯,就是「也」字。在希臘文裏是「當那時」。所以這句該這樣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是義的,當祂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的時候。」當神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的時候,就顯明神是義的,就要人說祂是義的。

      所以,二十五節的問題是先時的問題,二十六節的問題是今時的問題。先時的問題是對舊約的人講的,今時的問題是對新約的人講的。二十五節是舊約的問題,二十六節是新約的問題。舊約的人四千年之久一直犯律法,充滿了罪,充滿了過犯,但是神沒有立刻叫他們沉淪,立刻叫他們滅亡。你看見說神在這四千年之中,一天過一天,一直忍耐,一直寬容先時的罪。你沒有看見,尹甸園以後就是火湖。雖然神對人說,你們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亞當吃的日子沒有立刻到火湖裏去。為甚麼呢?因為神寬容他們,因為神忍耐他們。對於人先時所犯的罪神忍耐,神寬容。但是在這裏立刻發生一個問題,神對於人先時的罪,這樣的忍耐和寬容,是義還是不義?神的目的是甚麼?祂寬容人的罪,祂忍耐人的罪,不過是要顯明祂的義。

      神不願意我們得救之後想說,我們得救是神枉法救了我們。神不願意人那樣的批評。神願意我們看見,神那樣作並沒有枉法,並沒有不義,這樣神才喜歡。關於人先時的罪,祂那樣的忍耐寬容,祂說是要顯明祂的義。對於今時人的罪,祂說也是要顯明祂的義。祂說,當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的時候,祂要人說祂是義的。

      神的救恩不是像上海人所說的「後門貨」。神要我們得救,是從前門來的。要得救就要光明正大的得救,一點不能讓人說,神這樣救你是不對的。神不要我們漏稅走私的得救,凡漏稅走私的得救神不要。神的目的要救我們是不錯,但是這與祂的性情發生關係,這與祂的道德發生關係,這與祂的尊嚴發生關係,這與祂的律法發生關係,這與祂的公義發生關係。神不能枉法的救我們。

      那現在我們看見發生難處了。神如果不管甚麼方法都肯用來救我們,神如果不管公義的問題,那不管對誰神都能夠說,好,好,我讓你去。人有濫好人,神也有濫好神了。神不肯這樣作。如果神不愛你,你犯罪就讓你死,讓你滅亡,這樣也容易。但是又不能這樣,因為祂愛我們。在這裏因為有人的罪,有神的愛,同時又加上神的義,所以救恩就變作全世界最難的事。人沒有罪,就沒有事了。人有罪,如果神沒有愛,那也好辦。你有罪,你要死,這與我無涉。有罪沒有愛,這也沒有事。今天在監牢裏,有人要拿去處死,要拿去槍斃,我們在這裏平安得很,因為他死就死好了,我不在乎。我不愛他,事情也不麻煩,很省事。事情難的就是我愛他,我要救他,我想要他得救。他沒有罪,好辦;他有罪,我沒有愛,也好辦;他有罪,我愛他,如果我不是公義的,可以馬虎的作,或者用賄賂的方法來買他的命,那也好辦。但是我是公義的,這樣的作法我是作不來的,這樣的走私弄弊,我是作不來的,我不肯枉法的把他放出來,我要光明正大的把他放出來,那這一個救恩就成了全世界最難的題目了。這三個是不能合而為一的。愛是事實,罪是事實,義又是需要的。要把這三個合在一起,神必須想出一個方法來,又能救我們,又要滿足祂愛的心,又要不傷祂的義,那真是傑作了。但是阿利路亞!祂在祂兒子主耶穌裏面給我們預備的救恩,就是這樣的傑作!祂能救我們人脫離罪,同時能表明祂的愛,同時又是頂公義的。我們知道,這就是主耶穌救贖的工作。

 

主到地上來是神公義的要求】請你們記得一件事,主耶穌基督來到地上是神公義的要求,並不是神恩典的要求。這一句話是很重的話。因為如果只有愛而沒有義,就用不主耶穌到地上來,祂的十字架根本上就是多餘的。因為有義,所以非主耶穌自己來不可。沒有義,神怎麼救我們都可以。神能忽略我們的罪,神能隨便赦免我們的罪;神對於我們的罪可以取兩可的態度,神對於我們的罪可以取冷淡的態度。如果神是說,既然大家都犯罪,我讓你們去吧,下一次不要再犯了。如果是這樣的話,根本上就用不拿撒勒人耶穌。如果不是義的要求,拿撒勒人耶穌就不必來。拿撒勒人耶穌來,是義的要求。

      罪進入了世界,神的政治被罪破壞了,神在世界所定規的次序破壞了,神的榮耀被人踏在腳底下了,神的聖潔被人污穢了,神的權柄被人棄絕了,神的真理被人弄錯了。罪進入了世界,魔鬼在那裏笑,天使在那裏作見證說,人失敗了,人墮落了。神如果說,我要毫無憐恤的審判罪,神就沒有愛。神如果說,讓你們去,不審判,神就沒有義。神因為愛世人,同時又是義的緣故,所以神就叫主耶穌來。祂因為是義的緣故,所以祂不能不審判罪。但是祂因為是愛的緣故,所以祂替人擔當人的罪。我要看重的說這兩句話:神因為是義的緣故,神就不能不審判罪。神因為是愛的緣故,所以神自己親自來擔當人所當受的審判和刑罰。祂不審判,就沒有義;祂審判,就沒有愛。但是祂自己來替我們受了審判,所以祂在主耶穌裏面顯明祂的愛,同時也顯明祂的義。

 

十字架表明神的義,也顯明神的愛】所以你看見,十字架是表明神公義的地方。十字架表明神是多恨罪。神是定規要審判罪的,祂寧可出這麼大的代價,把祂的兒子釘在十字架上。神不肯放棄祂的義。神如果放棄祂的義,十字架就不是必需的。神因為不肯放棄祂的義,所以寧可叫祂的兒子死,來保全祂的義。

      同時十字架也是顯明神愛的地方。擔子在我們身上,不挑是不義,挑則吃不消,所以祂自己來挑。挑了是神的義,祂挑是神的愛。刑罰我們受,是義不是愛;我們不受,是愛不是義。但是祂把這刑罰挪到祂自己身上去,所以是愛也是義。阿利路亞!十字架解決了義的問題,十字架也解決了愛的問題。所以今天我們得救不是拿後門貨得救的,不是走私得救的,不是漏稅得救的,不是枉法得救的;我們是清清楚楚得救的,我們是受了審判得救的。

      請記得,罪的赦免在我們身上是白白得來的,但是在神面前絕對沒有白白赦免的事。在神面前是贖罪了才赦免的。比方你違反了法規,法庭要罰你一千塊錢,你必須受了罰,繳了錢才能免罪的。同樣,我們是在十字架上受了刑罰之後才得救的,我們是在基督裏受了罪的刑罰之後才得救的,我們是被定罪了才得救的。阿利路亞!我們是被定罪了得救的,我們是受了刑罰之後得救的。所以神的愛在這裏,神的義也在這裏!

      我要用一個比喻。比方說,馬弟兄是一個財主,我是一個欠債的,我欠他一個很大的數目,像馬太福音所說的一千萬兩銀子。我借錢的時候,曾寫了一張借據給他,上面寫明我欠他多少錢,到某月某日這些錢必須還清,如果不還清,我就要怎樣受罰等等。現在如果我去對他說,我所借的錢已經都用完了,像這樣不景氣的時候,如果要我賺來還你是不可能的,你看我現在連吃的、住的也發生問題了。所以請你可憐可憐我吧,你讓我去吧,你把那張借據還我吧!我這樣的求他,他能不能就還我?我告訴你,在借約裏面載明馬弟兄借紿我多少錢,我必須在某一個時候還他這筆錢,這一個約不只我要遵守,他也得要遵守。我是債務人,我負的責就是到時候還他錢。他是債權人,他也負一個責,就是在他收到我的錢之後,才能把借據還給我。如果他沒有收到錢就還我借據,他這樣作固然是愛我,是有愛心,但是他沒有義。我們人很少想,自白的赦免是不義。因為我們人根本上就是不義的,我們作慣了不義的事。但是神不能。如果神白白的赦免我,祂是不義。不僅如此,馬弟兄如果白白的把借據還給我,這對我有一個不好的影響,我下一次用錢可以不小心,對於別人的錢可以馬虎,以為不要緊。所以白白的赦免對於他自己是不義,對於我有一個不好的影響。

      如果說馬弟兄是義的,同時又不要我還債,他要怎麼辦呢?我告訴你,我曾作過這樣的事。有一次有一個弟兄到我家裏來借錢。或者不能說他是弟兄,只能說他是教友。他來問我借錢,我就對他說,朋友,憑聖經來說,基督徒是不該借錢的。他說,倪先生,無論如何請你借給我幾塊吧!本來我想索性送他一點,但是我知道這個人對於別人的錢實在太不負責任了。因為有人曾來對我說過,他在弟兄中間多次借錢,叫我不要借給他。後來我想,還是不送他,借給他好了。所以我就照他所要的數目給他。給了他之後,我就問他,你甚麼時候還我?我就要他定下還錢的日期。我知道他沒有還的事,根本上借錢是他的習慣,是他的生活。我本來是借出去不指望還的,但是如果不叫他還又不好,以後他要一直借了。所以我要他定下還錢的日子,並且等那日子到了的時候,特意寫一封信告訴他,他還我錢的時候到了。他接到了這信就來見我。我不讓他說話就打斷他,對地說,你回家去見你的妻子,她有事告訴你。他就回去了。原來我在他還沒有來之先,就把同樣數目的錢包一包,拿到他家裏給他的妻子,對她說,等到你先生回來的時候,告訴他倪先生剛才來送你這麼多的錢,叫你還債去。後來他回家去,他的妻子對他說,倪先生剛才來送你一包錢,是叫你還債去的。他把那一包錢拆開來數一數,剛好和從前我借給他的是一樣的數目。他懂了,他就再到我家裏,把我所送他的錢還我。所以你看見這一件事,義也在裏面,愛也在裏面。要尥自己出錢還,沒有愛:要他不必還,我自己也是不義。因為我明明對他說是借他的,我如果不要他還,我自己不義。不只我自己不義,並且對於他也有一個不好的影響,下一次他就要胡賴了。所以我就這麼作。

      我欠了神一千萬兩銀子,我沒有法子清還,神就作同樣的事。神因為愛我的緣故,不能叫我自己來還;神因為自己的義,也不肯叫我不必還。如果要我自己來還,我沒有法子還。可是要我不還,神是不義。感謝讚美神,神自己來給我們錢,好還我們所欠於祂的。討債的是神,還債的也是神。不討債沒有義,還債沒有愛。神自己來討債,所以有義。神自己替我們還債,所以有愛。阿利路亞!還債的就是那討債的。這就是聖經裏贖罪的道理。

      所以你看見,拿撒勒人耶穌來了。祂到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神自己來擔當我們的罪。我們的罪在主耶穌身上受了審判。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我們受審判的憑據。我們就是帶這個血到神的面前來,就是要藉主耶穌基督對神說,我已經受了審判,我就是將主耶穌所替我還的債還給你。我有罪不錯,但我不是馬虎了的。我有罪不錯,但我是審判了才出來的。我有債不錯,但我不是逃債的。我有債不錯,但我是已經把債還給你了。所以你就是將這一個血,就是主耶穌所成功的救贖,神替我們還債的憑據,拿到神面前去。為這緣故,在舊約裏血要帶到幔子裏面彈七次?為這緣故,血要帶到約櫃的賜恩座那裏?所有因主耶穌的血到神面前去的罪人,神不能不赦免他的罪。神必須赦免我們,神沒有法子不赦免我們。

      剛才我引一個比喻,比方說我欠了馬弟兄一千萬兩銀子。我沒有錢還他,他有一天到我家裏來說,你欠我一千萬兩銀子,你必須把這筆錢還我。我作事情從來不馬虎;我作事情從來不隨便,我作事情從來都是頂認真的,你非還我不可;現在我把這一包錢送給你,正好也是一千萬兩銀子。你明天把這一筆錢拿到我家裏來還我,然後把借據收回去。我第二天就拿了這一筆錢到他家裏去,要把那張借據收回來。假如我把錢交給他,他把錢收了,卻說,這錢是我昨天送給你的,這一張借據還得留在我這裏,你不能拿去。他能不能這樣說?當我把錢還他的時候,他有沒有權柄不把借據還我?不能!他可以在昨天不將錢送我,這可以。如果他昨天不送我錢,我只能說他不愛我,我不能多說一句。他既給了我錢,我也把這錢還了他,他如果不還我借據,這不是不愛的問題,這是不義的問題。如果他是義的,我還他錢,他就得還我借據。

 

神的義叫神必須赦免我們】所以朋友們,請你們記得,當主耶穌沒有來世上之先,當主耶穌沒有釘死在十字架上之先,神如果不願意救我們,神還可以這樣。神可以不救我們。神如果不將祂的兒子賜給我們,我們只能說神不愛我們,我們只能說到這裏為止,再也不能說下去。但是神既然將祂的兒子賜給我們,既然叫祂的兒子擔當我們的罪,來贖我們的罪,我們今天藉主耶穌的血,憑祂的工作,來到神的面前,神就不能不赦免我們的罪。阿利路亞!神不能不赦免我們的罪!你知道麼?神不能不赦免我們的罪!你如果藉主耶穌來到神面前,神就非赦免你的罪不可。所以請記得,是愛叫祂的兒子到十字架上去,是義叫神赦免我們的罪。

      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神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這是愛。約翰壹書一章九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朋友!十字架的工作是因為神愛我們,替我們成功的。今天我們藉耶穌基督所已經成功的工作來到神面前,神憑祂的信實和祂的公義,必須赦免我們。

      所以你要看見,如果主耶穌沒有來,神不救我們可以,神不救我們作得到。但是主耶穌既然已經死了,老實說,今天神就是不高興救我們還得要救,不要救我們還得要救。我問你,人收了錢能不能不還我借據?神不能不義。神如果不義,就變作是罪了。阿利路亞!所有藉主耶穌的血來到神面前的人,神非赦免他不可,神不能不赦免他。朋友們!我巴不得在這裏喊起來,這是福音!你知道麼?神把祂兒子耶穌賜給了我們,神就沒有辦法。神已經把主耶穌賜給了我們,你看,我們還得出還不出呢?今天我們靠主耶穌不只還得出,還有餘哩!不只夠還,還有多哩!因為罪在那裏顯明,恩典在那裏就更顯多了。罪多,祂兒子裏的恩典遠要多,是綽綽有餘的。所以你靠主耶穌就必得救。

      誰都得承認,當我們靠主耶穌來到神面前的時候,神將生命賜給我們,神將我們的罪赦免了,一點沒有不公義。所以神在祂赦免我們的時候,神在祂忍耐我們,寬容我們的罪的時候,神在祂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的時候,我們心裏不會說神是枉法救我們了,我們心裏不會想說神是馬虎對待我們的罪了。我們的得救是光明正大的得救,我們的得救是清清楚楚的得救。

      我們的罪已經受了審判,所以我們是得救的。從今以後人不能說,神是用不義的手續,神是用不義的方法救我們的。我們只能說,神是用最公義的方法來救了我們。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現在我們可以回頭去看羅馬書三章。羅馬書三章十九到二十六節這一段,本來是不大容易明白的聖經。但是等你看見了甚麼是神的義,甚麼是神看主耶穌成功的義,然後再去讀羅馬書三章十九至二十六節,你就會覺得這一段經文實在太好了!十九節:「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神把律法賜給人有甚麼目的呢?沒有別的,就是要叫人在神的面前沒有話說,要把每一個人的口都塞住。神要給人看見說,所有的人都是罪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沒有一個人是作好的。二十節:「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神的律法,根本的目的不過是叫人知道自己是罪人。律法的目的根本上不是要人守律法得救。我們看見律法的口氣都是定人的罪的。律法是說人是當滅亡的,人是當定罪的,人是當死的。

      如果事情就停在這裏,那就沒有福音可傳了,所有的事情都完了。事情不能停在這裏。人如果不能憑律法得生,神就有另外的作法。你欠債不能還,神有辦法替你還。二十一節頭三個字頂好,這是一個太大的轉機:「但如今。」感謝神,有一個轉機!「但如今。」「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神的義本來是在律法裏顯明出來的,但如果是這樣,那我們糟了。甚麼叫作神的義在律法裏面顯明出來呢?就是說,你欠神多少,必須還神多少。你犯罪了,所以你必須滅亡。你有了過犯,所以你必須沉淪。律法是顯明義,神刑罰罪人是頂公義的事。但是感謝神,神的義不在律法裏面顯明出來。如果神的義在律法裏面顯明出來的話,那就是神來審判罪人。但是神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那就是審判落在神自己身上。二十一節末了說,「有律法和先知為證。」連舊約的先知也是這樣說,連大和其餘的先知都是這樣作見證。

那神的義怎麼顯出來呢?二十二節:「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現在怎麼作才蒙神的恩典呢?二十四節說是因基督耶穌的救贖,所以我們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25)。神把耶穌賜下,叫祂來贖罪,乃是叫祂作挽回祭。「挽回祭」這個辭,更準的繙譯是「賜恩座」。我想大家都知道甚麼是賜恩座。賜恩座就是約櫃上面的那一塊蓋子,那是神賜恩的地方。地上所有的地方都是有罪的,惟獨這個地方是沒有罪的。現在耶穌作賜恩座。因為甚麼呢?因為有血作憑據。神設立耶穌作賜恩座,我就憑耶穌的血,藉我的信來到神面前,神就不能不恩待我。神這樣作之後,才能顯明出來說,神在舊約的時候忍耐寬容我們的罪是義的,神在新約的時候稱信耶穌的人為義也是義的。我們今天的得救不是因為神忽略我們的罪,我們今天的得救乃是因為神對付了我們的罪。我們在神面前不是被赦免的欠債人,我們在神面前乃是還了債而後得赦免的人。

      這是聖經裏一件頂寶貝的事。因為惟獨這樣,才能叫我們基督徒在神面前有膽量。你知道麼?雖然愛是寶貝的,但是愛是靠不住的。你不能到法庭去告一個人,說他這兩天不愛你了。不能!根本上在法庭裏沒有愛的問題。但是如果有不義的事情發生、罪的問題發生,律法就要說話。神喜歡給我們一個把柄,藉這一個把柄,我們的信心就能夠剛強。藉這一個把柄,神的應許就能夠成功在我們身上。這一個把柄就是主耶穌基督。神知道我們會疑惑。神就是叫我們藉祂的兒子有信心!我們可以說,神,你既然將你的兒子賜紿我,叫祂死了,你就不能不赦免我的罪。

      所以有時候我們看見,人在那裏禱告說,神阿,我要得救,求你救我!我有罪,我立志要得救,求你可憐我,叫主耶穌替我死!他禱告的時候,哭得很傷心,好像神心硬得很,他要多哭一點神才赦免他,他要多哭一點才能讓神回心轉意。人這樣禱告是因為不懂得福音!如果神的兒子耶穌還沒有降生,你到神面前去哭,去求,也許可以。今天神的兒子耶穌既然已經來了,罪的問題既然已經解決了,十字架贖罪的工作既然已經成功了,你到神面前就不必再苦苦的求。神既然把祂的兒子賜給我們,神藉祂的兒子就能赦免我們的罪。神這樣作是信實的,不是撒謊的;神這樣作是公義的,不是不義的。你要記得,公義的問題一發生,信實的問題也就發生。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今天一般人第一不知道神的義是甚麼,第二不知道主耶穌已經成功了神的義。人不知道神的義已經在律法之外顯明了,所以還在那裏想要弄一點義到神面前去。用比方來說,他欠了人一千萬兩的債,根本還不起這筆債,但是他還想少乘一站電車,省六個銅板下來還債。他還在那裏想,我這個要小心一點,那個要小心一點,我要作這個,我要作那個,弄一點錢去還債。他還要對債主說,我雖然欠你一千萬兩銀子,但是這裏銅板數目也很多呢!他不知道神已經把這筆錢全部送到他家裏去了。

      人根本就不知道神在祂兒子裏所已經作的是甚麼。所以使徒告訴我們,人到底該抱甚麼種的態度。聖經裏關於神的義的地方,我們還必須看兩個地方。第一處是在羅馬書十章。羅馬書十章三、四節:「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義。」哦!我頂喜歡這兩節聖經。我告訴你,讀這些福音的聖經節,心裹該熱起來才可以。這裏說甚麼?它說,猶太人不知道神的義已經成功了,他們還在那裏打算立自己的義。他們就是在那裏盡力量的要作好,想要藉他們所作的來換他們的救恩,想要藉他們的義換他們的生命,想要藉他們的義來換神所給他們的一切。這樣的人怎樣呢?保羅說,凡想要立自己的義的,就不服神的義。不服神的義,就是不服神在祂兒子耶穌身上所成功的事。神的義是在祂兒子耶穌身上成功的。耶穌的十字架是顯明神的愛,耶穌的十字架是成功神的義。在耶穌的十字架上,神的義是已經成功了。今天人如果想要立自己的義,就是不承認主耶穌十字架的工作已經是夠了:千萬不要想說,主耶穌的工作作完之後,我還得補進去一點,我還得幫一點忙,我還得加上一點。凡想立自己的義的人,根本上就不服神的義。如果馬先生已經把錢送到我家裏來了,我還想省幾個銅板來還他;我這樣作就是輕看他所給我的。凡想立自己的義的人,就是褻瀆神。

      為甚麼「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呢?「總結」兩個字,在英文是end,意思就是基督包括了律法裏一切所有的。換句話說,神所給你的錢不只是一千萬,世界上所有的錢都在裏面了。你再從那裏去省出幾個銅板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你還要去那裏找義?如果一個人頂胖,地坐在這一張椅子上,全張椅子都給地坐滿了,你從那裏再坐進去?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你從那裏再立自己的義?感謝神,讚美神,祂所給我們的是最好的了。我說一句頂重的話,我虔誠的說,神的全能在祂兒子耶穌裏已經用盡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所以凡信祂的人定規都得義。信耶穌的人一定得,沒有辦法不得。所以我常常喜歡一件事,就是我們今天要不得救也沒有辦法了;神已經把祂的兒子賜給我們,那一個兒子不只是你所有的那一點,乃是所有的,一切都有了。所以我們所有相信祂的人,神永遠不能棄絕我們,神沒有法子棄絕我們。所有靠祂到神面前來的人,非得義不可。一點難處都沒有,定規得

 

我們在基督裏面成為神的義】還有一節聖經,哥林多後書五章二十一節。我們已經得救了,但我們還是人。我們得救了,罪也赦免了,那麼我們這些人活在地上到底作甚麼事呢?我們今天都是基督徒,都是神的兒女。對於神的兒女,神在這裏說了一句頂希奇的話:「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神使主耶穌成為罪。主耶穌原來根本是沒有罪的,根本是與罪沒有關係的,現在神審判祂就像審判罪一樣。神這樣審判祂之後怎麼樣呢?「好叫我們在祂某面成為神的義。」今天你我在主耶穌裏面就是神義的標本,人只要看見我們,就看見神的義。今天我們這些有罪的人,因為主耶穌替我們成為罪,因為祂背負了我們的罪,因為我們的罪得了赦免,我們這些人就是主耶穌基督裏神的義。我們是活的神的義,是會在馬路上走的神的義。我們在主耶穌裏面就是神義的代表。

      你如果不知道甚麼是神的義,你只要拉一個得救的人來看一看,你就知道甚麼是神的義。你如果不知道甚麼是神的義,你只要拉一個基督徒來,你就知道神並沒有馬虎我們的罪,神是使那無罪的成為罪。是因為主耶穌死了,所以就成功了救贖的工作。我們今天在主耶穌裏面就是表明神的義。人看見信主耶穌的人,就是看見神的義。人如果不知道甚麼是神的義,我就能夠站起來說,你只要看我。神極愛我,神愛我到了極點。但是祂一點罪都不肯馬虎,所以祂就叫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死了。你看我這樣的一個罪人,我今天得救了。我就是基督裏神的義的標本。

      我們今天在世界上宣告兩大信息,這是全世界所缺乏的。第一個大信息就是神愛你,這是頂奇妙的一個事實。不只,還有一個大信息就是神的義赦免你的罪。所以你可以充滿了膽量,充滿了信心,來到神面前說,你已經赦免我的罪了。

      末了,我要問弟兄姊妹一個問題:為甚麼路加福音十五章裏面有一個浪子的比方?在這一個浪子的比方裏,好像有一點缺欠,浪子將家產都花光了回家,父親愛是愛他,但是最少該說他幾句:你把家產都拿出去,一起都花光了,現在連你肚裏也是空的。但是父親一句都不說。怪不得大兒子要說話,連我們也要說話。有罪不對付,這是不是不義?如果路加福音十五章只有浪子的比方,我們就要承認神是不義。神把罪馬虎了,神對於罪不審判,神連一句責備的話都沒有:但是感謝神,讚美神,路加福音十五章有三個比方:第一個是牧人救羊的比方,第二個是女人找錢的比方,第三個才是父親接納浪子的比方。因為在第一個比方裏已經有好牧人為羊捨命,因為已經有主耶穌來,因為已經有主耶穌死了,因為浪子的罪已經在第一個比方裏受審判了,以後才有第二個比方,一個女人點燈找銀錢。因為主耶穌已經完成了救恩,所以聖靈用光來照,而後父親就再也看不見罪的問題了。罪的問題已經在牧人捨命的比方裏弄清楚了,你裏面的感覺已經在女人點燈的比方裏看見了。你已經看見自己的不對了。所以後來父親所作的只是歡迎。主耶穌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聖靈已經用光照我們,叫我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所以後來到父親那裏,罪的問題一句都不必提了,父親就只作歡迎的工作了。在前兩個比方裏,神的義已經顯明,神的愛也已經顯明。

      今天如果有人遠沒有到神面前來,如果你看見你真是一個罪人,如果你看見主耶穌已經審判了你的罪,好牧人已經擔當了你的罪,聖靈也在裏面給你看見你的罪,你如果回家去,你要知道罪永遠不成問題了,因為已經在十字架上解決了。請你記得,父的家永遠不是請罪的地方,永遠不是講放蕩的地方。十字架是請罪的地方,十字架是講放蕩的地方。你如果在家裏,神能夠頂公義的不提起你的罪。所以我們能夠在神面前大吃,大喝,大坐,大穿,大住,大快樂!因為神說這是失而又得的,死而又活的。所以難處都沒有了。阿利路亞,神的恩典是夠我們用的。這樣我們才知道,神的恩典是信!貝的恩典,神的恩典是公義的恩典。

 

救恩是公義的】有一件事請你們記得,當主耶穌還沒有死的時候,神如果赦免我們的罪,神就是不義。反過來說,當主耶穌死了之後,神如果不赦免我們的罪,神也是不義。主耶穌沒有死,神就赦免,神不義,這樣神辦不到。主耶穌既然已經死了,神如果還是不赦免,神也是不義。所以請你記得,沒有血的救贖是不義;有了血,我們還不得救,也是不義。

      有一次我和一位弟兄一同到九江去。在船上的時候,我們和人談道,我和一個人談道,我的弟兄和另外一個人談道。他是碰一個回教徒,談的時候,我們的弟兄問他說,你到底有罪沒有?你總是說回教好,你總是說穆罕默德好,這些我們不談。現在我問你,你有罪沒有?他說,有。弟兄說,如果有罪的話,你怎麼辦?你有甚麼法子能夠得赦免?他說,如果要赦免的話,我總得存心懊悔,作好。這樣要作,那樣要作。他講了許多要作的事。我的弟兄就說,我們所爭的一點就是在這裏。你是說有罪,懊悔可以赦免;我是說有罪,必須受刑罰,非受刑罰不能赦免。你是說懊悔一下就可以赦免了;但是我說必須經過審判才可以。我在這一個地方犯了罪,我逃到很遠的地方去。我在那裏可以懊悔,可以作許多公益的事,可以作一個好人,但這並不能撤銷我的罪。你的神是不審判就赦免的神,我的神是審判後才赦免的神。那個回教徒就問,那你怎麼能得赦免呢?我的弟兄就告訴他說,所以你需要信耶穌,你必須相信耶穌才能夠得赦免。你的罪在主耶穌身上受了審判,所以你信祂就能得赦免。你看見這就是神的義;今天人的眼睛所看的,只是到底神有沒有愛,根本沒有看見神不只是愛,神也是義。神不只要赦免人的罪,並且必須赦免得與祂的性情不衝突才可以,必須赦免得與祂的公義不衝突才可以。這是人所沒有看見的。

 

神的義的用處】神的義有甚麼用處呢?有兩個最大的用處。第一個用處就是叫我們心裏有平安。情是靠不住的,我們不見得會相信神的情。愛是靠不住的,愛如果改變了,沒有人能根據這個來反對人。但是我們能抓住義,憑義說話。當神愛我們的時候,神對於我們的罪,如果不必叫我們經過審判,如果可以馬虎過去;可是有一天如果神不馬虎了,如果神不高興了,那怎麼辦?如果神不愛了,加果神向我們動怒了,如果神對我們不大痛快了,那我們就得受罪了。如果是這樣,我們對於神就缺少把握,我們心裏就沒有平安。但現在神把祂的義給了我們,我們就平安了,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罪在基督身上已經受過審判了。所以我們來到神面前能有一個坦然的良心,能有一個確實的把握。所以我們的心裏有平安。平安不能因愛得,平安只能因義得。神的愛雖然是可靠,但是從我們人的眼睛看過去,還沒有神的義那樣可靠。當人才起頭學習相信神的時候,要學習相信神的義過於相信神的愛。以後再進步,就要學習相信神的愛過於相信神的義。那是進一步的了,那是蓋恩夫人那樣的生命。但是在起頭的時候,要把義當作我們信心的根據。沒有義,信心就沒有根據。感謝神,我的罪已經得了赦免。感謝神,神永遠不會再審判我了。因為「公義的神不會兩面討債,先在我的中保身上,又來要我歸還」。我們的心得安息,因為我們的罪是經過了審判的。

      神的義還有一個用處,就是叫我們知道罪是多可恨。神因為要保全祂自己公義的緣故,寧肯把祂的兒子釘在十字架上。神寧可犧牲祂的兒子,不肯犧牲祂的公義,不肯犧牲祂的真理,不肯犧性祂的律法。神不肯作一件事與祂自己的性情相反。所以我們看見罪是多可恨。如果神對於罪不能馬虎,寧可審判祂的兒子來對付罪,那我們對於罪也不能馬虎。神寧可犧牲祂的兒子,罪不能不對付。這就叫每一個信主耶穌的人知道,所有的罪都是不能馬虎的,神對於罪是嚴厲的。

      好,現在我們看見,我們所有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主耶穌死了,所以我得赦免了,甚麼事情都好了。在這裏我舉一個比方給你們聽。有一天我到兆豐公園去讀聖經,天上忽然烏雲密佈,打起雷來,好像馬上要下大雨。我立刻把聖經一合,逃到公園後頭一個小房裏去。過了一會兒,我看雨還沒有下來,就快步走回家去,一路上天還是黑的,雷還是一直在打,雲還是遮得密密厚厚的。我從兆豐公園一直走到家,感謝主,雨還沒有下來,我身上一滴雨都沒有。遠有一次我到兆豐公園去看書,天又黑起來了,像上一次一樣。雷又打起來,雲又遮得滿天都是。我就想前一次有經歷了,所以這一次不要緊,慢慢的走好了。但是不行,這一次雨下來了,恐怕身上淋了水,我只好又跑到那一個小房裏去。這時候外頭一直在下雨,下得非常大。直到後來天晴了,雲散了,雷也不打了,我就回家去。這一次走在路上,身上也是一滴雨都沒有。我問你們,這兩次我走回家,那一次心裏更平安?兩次身上都沒有淋雨,但是那一次我心裏更平安?是第一次心裏平安呢,還是第二次?第一次雖然身上沒有淋雨,但是走在路上,不知道甚麼時候雨會下來,所以心是吊在那裏的。第二次身上也沒有淋雨,但是心裏平安,因為而下過了,現在天晴朗了。有許多人想靠神的恩典,讓自己的罪馬虎過去,這樣的人就像我第一次走回家去的時候一樣,雖然沒有淋到雨,但是那時候黑暗還是罩,雷還是打,雲還是遮,心是吊在那裏的,不知道事情要怎樣。但感謝神,讚美神,我們所得的救恩是「下過雨」的救恩,是「打過雷」的救恩。我們的雨已經在各各他山下過了,我們的雷已經在各各他山打過了,現在甚麼都過去了。所以我們高興快樂,不只我們的罪得了赦免,並且是解決了之後赦免的,並不是馬虎過去的。因為神已經解決了罪的問題,所以就叫祂的兒子復活來作憑據。

      今天是恩典的日子,但是我們要永遠記得,恩典是因義作王的。恩典不能直接來,恩典必須經過義才能來。神的恩典不是直接來的,是經過各各他而給我們的。今天有人說,神如果愛我們,不必審判就可以赦免我們。那就是恩典作王而沒有義。但是恩典是藉義作王的,恩典是需要各各他的義而作王的。今天我們得恩典,完全是根據神的義。我們的罪是對付了才赦免的。所以當你看見十字架的時候,你說這是神的義,這是對的。當你看見十字架的時候,你說這是神的恩典,這也是對的。十字架表明神的義,十字架也表明神的恩典。對於神自己,十字袈是義;對於我們,十字架真是恩典。所以我們今天看到十字架的時候,心裏特別得平安。我們知道,我們所得的恩典,是神用公義的方法給我們的。我們知道,我們得救是清清楚楚的得救,是光明正大的得救。我們得救不是走私、舞弊的得救,是把罪對付了之後才得救的。感謝讚美神,十字架對付了罪的問題,復活證實了所有的事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