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
【甚麼是罪】談到「罪」這個問題,人們會以為是違犯了國家的法規,或在人面前做了壞事,這纔算是罪。但是,在神的眼中看來,我們即或沒有犯過法,也沒做過甚麼壞事,我們仍然有罪。因此,我們必須根據聖經來看甚麼是罪?
(一)罪是指人背叛了神的主權:人是神所造的,因此神在人身上有絕對的主權,但是人卻不要神、背棄神、反抗神,這就是罪。一個人可以在別人的面前是個好人,但如果他在家裏不孝敬他的父母,他在父母的心目中仍是一個不孝子。舊約的「背叛」(王上十二19)和「悖逆」(賽一28),希伯來原文是"pesha",是用來描述人「故意」或「有預謀」的背叛神。新約的「不虔」(羅一18),希臘原文是"asebeia",意指人對神的不敬、不服、不信。
(二)罪是指人逾越了神所定的界限:在神造了人之後,曾給人訂定了一些的規則與界限,例如:「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創二17),人違犯了神的規定,這就是罪。一個學生可能他的學業成績很好,但他若違犯了某種校規,他就是一個犯規的學生。舊約的「罪孽」(創十五16),希伯來文是"awon",意即彎曲、偏離了神正直的道路;「惡」(摩五14)"ra"意指強暴地破壞神的命令;「奸惡」(哈一3)"resha"意指罔顧神律法的約束;「過犯」(利五15)"maal"意指破壞不遵守神的誡命;「不義」(利十15)"awel"或"awla"意指偏離。新約的「不義」(羅一18),希臘文是"adikia",意即不正當、不正直;「過犯」(羅四15)"parabasis"意指越軌、越過既定的界限;「違背律法」(約壹三4)"anomia"意指蔑視或觸犯既存的律法。
(三)罪是指人達不到神的標準:神造人有祂的目的,祂要人在地上實現祂對人的心意,但是人卻墮落、失敗了,無法達到神的標準,這就是人的罪。盜亦有道,強盜有他作人、作事的標準,但達不到一般人作人、作事的標準;同樣的,有些人在人的眼中是好人,但在神的眼中卻是罪人。舊約的「罪」(創四7),希伯來文是"hattath",意即沒有達到神所要求的標準。新約的「罪」(羅三23),希臘文是"hamartia",意即沒有射中目標,達不到神的標準,所以說人「虧缺了神的榮耀」。雅各書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對的事該作而沒作,也就是沒有達到神所設定給人的標準,所以就是罪。
著名聖經學家司可福說:罪是一種與神為敵的天性;罪也是一種違背神旨意的行為;罪又是一種虧缺了神的情況。
【罪與諸罪的分別】聖經裏有「罪」(sin)和「諸罪」(sins)的分別。罪就是單數的罪,諸罪就是多數的罪。罪和諸罪的分別是我們所必須知道的。罪是指那在你裏面有能力支配你去犯罪的,而諸罪就是你在外面所行出來的那一件一件數得出來的罪。
甚麼是罪呢?在我們裏面有一個支配我們,強迫我們,叫我們有一個自然的傾向,催逼我們往私慾,往情慾的路上去的,這就是聖經裏所說的罪。但是在我們的外面,還有一件一件作出來的罪。在聖經裏,諸罪是屬乎行為的;罪是屬乎生命的。簡言之,罪是指罪性,諸罪是指罪行。
茲將罪與諸罪作個簡單的比較:
罪,是在肉體中的;諸罪,是行為上的。
罪,是我們所「是」的;諸罪,是我們所「作」的。
罪,是在自己裏面的;諸罪,是在神面前的。
罪,是需要得著「釋放」的;諸罪,是需要得著「赦免」的。
罪,是像樹;諸罪,是像樹上的果子。
【誰是罪人】許多人以為:犯罪者是罪人。但是聖經不是說「犯罪者是罪人」,乃是說「罪人犯罪」。所有從亞當生的都是罪人。羅馬書五章十九節「眾人成為罪人」,達秘的繙譯是"have been constituted sinners",意即我們眾人憑著構成來說都是罪人。所以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
全世界上有兩種罪人:一種是「犯了罪的罪人」,一種是「地位上的罪人」。不管是犯了罪的罪人也好,地位上的罪人也好,都是罪人。神是說,從亞當生的就是罪人。今天人有一個最大的錯誤,就是以為犯罪的人纔是罪人,不犯罪的人就不是罪人,沒有這件事。我們「是」罪人,我們不是「作」罪人。你已經是了,就不必作了!
【人最大的罪】我們是罪人,所行出來的都與罪人相稱。我們的籍貫是罪人,我們的職業,我們的行事為人就是犯罪。不是因為犯罪,所以成為罪人;乃是因為是罪人了,所以會犯罪。會犯罪的人,證明說他是罪人。有罪人的生命,過犯罪的生活,這是免不了的。
舊約裏有一個罪是特別注意的,就是不愛神。新約裏有一個罪是特別注意的,就是不信主。聖經裏說人在神面前是罪人,不是說人犯了許多惹起神忿怒的罪。這不是聖經裏所看重的。聖經裏所看重的,就是人與神之間有了問題。
在那麼多的諸罪裏面,有一個領頭的罪,有了那一個罪就帶來了許多的罪。聖經裏說,罪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那一人就是亞當。究竟當時亞當作了甚麼事呢?亞當沒有殺人、姦淫,沒有犯那許多凶惡污穢的罪。亞當只是吃了那樹上的果子。亞當所犯的罪,就是與神中間出了事情──他對於神的愛起了疑惑。
亞當那一次犯罪,是因為與神出了問題,於是下面許多罪就跟著來了。起頭那一個罪,是舊約裏惟一的罪,就是不愛神。因為人與神出了問題,所以人與人也出了問題。聖經裏給我們看見,罪是以一個很清潔的罪作為起頭的。實在說,起頭那一個罪是最厲害的罪,就是人與神出了問題。
在新約裏,恐怕有五十幾次主說,信的人得永生。約翰福音再三、再四的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人所以會犯那許多罪,就是因為與主耶穌沒有正當的關係。世界上所有不信主的人就是罪人。
我們今天有一個最錯誤的思想,就是認為我們人作得不好,所以就成為罪人。完全不對。只要人離開神,就是罪人。甚麼是浪子?不是把家產都花光了,纔是浪子。他離開父家的那一天,就已經是浪子了。
【罪的來源】罪的存在,是一件無可否認的事實。許多人深感困惑的是,到底罪是從哪裏來的呢?神為甚麼要造一個會犯罪的人呢?因此,我們須要來探究罪的來源:
(一)魔鬼是罪的創始者:聖經說:「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約壹三8)。第一個犯罪的乃是魔鬼,今天世上一切的罪,都是從魔鬼而來的,牠是罪的源頭。
(二)魔鬼引誘始祖犯罪:創世記第三章清楚的指明,始祖亞當犯罪,是出於魔鬼的引誘(參創三4~6)。魔鬼將驕傲、不信的種子注入人的心中,使人想要「如神」,又叫人懷疑神的美意,因而將神的警告置諸腦後。
(三)罪就從一人入了世界:聖經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這人就是亞當。亞當犯罪,不只他自己受害,並且也叫他所有的後裔都連帶蒙受罪的貽害。
(四)世人就都生在罪中:聖經說,人「是在罪孽裏生的」(詩五十一5),所以人生下來就都是罪人(參羅五19)。沒有一個人能夠說自己無罪,也沒有一個人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參約壹一8,10)。
【罪的後果】神是公義的神,人既是罪人,並且事實上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神必定不會不加聞問,否則,神就會陷祂自己於不義。人在罪上既種下了因,就必定會結出罪的果子來。人既在神面前有了罪狀,就不能不負罪的責任與後果。而這個罪的後果是相當嚴重的。
(一)與神隔絕:聖經說:「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賽五十九2)。人與神的關係疏遠,這是罪在人身上所結出的第一個後果。罪是污穢的,而神是聖潔的,人身上有罪,就無法與神相近、相安。人與神隔絕,就叫人失去神和神的祝福。
(二)靈死,身也要死:神對亞當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這個死特別是指著靈的死說的。人的靈性已經「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因此對於神的事,人已失去了知覺,同時也無力行善。聖經又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這個死包括了人肉身的死。人之所以會死,乃是人犯罪所得的報酬,死是從罪生出來的(雅一15)。
(三)要面臨神的審判:人死並非一了百了,聖經說:「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人在死後,都要被帶到審判台前受審(啟廿13),沒有一個人能夠例外。
(四)要永遠受痛苦:犯罪的人,將來受審判的結果,會被扔在火湖裏,在那裏永遠受痛苦(參太廿五41;啟廿15;廿一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