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耶穌基督

 

【耶穌基督是誰】耶穌基督是基督徒信仰的中心。基督徒不只相信獨一的真神,並且也相信耶穌基督;若不相信耶穌基督,人就與真神無分無關,就無法敬拜、親近神。沒有耶穌基督的信仰,是異教徒的信仰。基督徒之所以為基督徒,就是因為相信耶穌基督,所以我們必須對祂有透切的認識:

    ()祂是真神:聖經說:「基督...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羅九5)。由此可見,祂就是真神。當神隱藏時,祂是「神」;當神顯現在人前時,祂是「基督」。所以聖經又說:「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這話的意思是說,祂是神自己所顯現出來的模樣。我們千萬不可把基督當做「次級」的神,以為祂是聽命於至高之神的一位小神。

    ()祂是神的兒子:我們所信獨一的真神,是三位一體的神,有父神、子神、靈神的講究。一方面,聖父、聖子、聖靈三者似乎有所分別;但是另一方面,祂們又都是同一位神,而且也都是獨一又完整的神。基督是真神,也是子神。聖經說,祂是「父懷裏的獨生子」(約一18);祂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6)。「兒子」具有父親的生命,是最能把父親表明出來的。基督是神的兒子,祂有神的生命,並且把神表明出來。

    ()祂是神成為人:聖經告訴我們,祂是「道成了肉身」(約一14),而這「道就是神」(約一1)。換句話說,祂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祂本有神的形像,但卻虛己,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這位真神,為了成為人,就使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了孕,生在人世間,名叫「耶穌」(參路一26~35)

    ()祂是神而人:祂就是舊約聖經所豫言的:「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祂名稱為...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賽九6)。這裏給我們看見,祂既是人,卻又是全能的神。祂是「人子」,又是「神子」(參太十六1316);祂是神而人,兼具神性和人性。就祂的神性說,祂完全是神;就祂的人性說,祂也完全是人。

 

【各種名稱的意義】聖經用許多不同的名字來稱呼祂,最主要的,有下列幾種:

    ()耶穌:「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一21)。「耶穌」是新約希臘文,相等於舊約希伯來文的「約書亞」(書一1);它的意思是「耶和華救主」或「耶和華的救恩」。祂就是耶和華神自己來作我們的救主,使我們得著祂的救恩。

    ()基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太一16)。「基督」是新約希臘文,相等於舊約希伯來文的「彌賽亞」(參約一41);它的意思是「受膏者」(但九26)。祂是神用聖靈所膏(路四18),來執行並完成神永遠的計劃。

    ()以馬內利:「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太一23)。「耶穌」和「基督」,是神所起的名字;而「以馬內利」,乃是認識祂、得著祂、經歷祂的人所起的名字。對於基督徒而言,得著耶穌基督,就是得著神;祂是神成為人,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4),使我們得以經歷神的同在。

    ()主:「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林前一2)。「主」字是指對祂身分、地位的尊稱,承認祂是「先生」,是「主人」,更是「造物主」;我們乃是屬乎祂的。「主耶穌基督」是一種鄭重其事的全銜稱呼。

 

【降世為人的耶穌基督】在神永遠的計劃中,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降世為人,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新約四福音書詳細記載了祂在世時的言行,使我們能藉以認識祂的身分、使命和品格:

    ()藉童女降世:耶穌基督並不是一個虛構的人物,祂是一個實實在在的人,是一個真正的人,像我們一樣有骨也有肉,惟一和我們不同的是,祂沒有一個肉身的父親,祂是由童貞女受聖靈感孕而生的(參太一18;路一27~35)。這一個事實說出,祂並未繼承人類墮落和敗壞的人性,祂是無罪的,所以惟有祂纔有資格做我們的救主。因此聖經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一15)

    ()長在木匠的家裏:耶穌基督雖是貴為神而人者,但祂並未生長在王宮中,卻生長在一個寒微的木匠家裏(參太十三53~57)。祂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經歷了人世間的苦楚,為要體恤我們、搭救我們(參來二17~18;四15)

    ()三十歲時纔出來傳道:祂生長在神的選民猶太人當中,按著舊約的律法受割禮、奉獻、守節期(參路二21~2441~42);並且默默無聞地服在神所安排的家庭環境中,當起木匠(參可六3),盡祂作為「人子」的職責,直至三十歲時纔出來傳道(路三23;參民四3)。這是說明祂來是要成全律法(太五17);也說明神差遣祂「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4~5)

    ()傳道約僅三年半:祂在世時傳道的時間並不長,傳道的地區也僅限於中東巴勒斯坦地,所收門徒恐未超過六百名(參林前十五6);祂從未寫過一本著作,但祂的教訓影響所及,舉世無匹。二千年來,億萬基督徒衷心信服。這不只是因為祂的教訓帶著神的權柄(參太七29;約三2),並且實際上祂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

    ()神在肉身顯現:終其一生,在短短的三十三年半期間,祂的言行,祂的待人處事,不但顯示出祂擁有神無上的大能,並且也在在流露出神至善的品格。簡言之,祂就是神「支搭帳幕在人間」(約一14原文),將神顯現給人,使人從祂而領略神的同在。

 

【死而復活升天的耶穌基督】祂的降世為人,雖是關乎萬民的大喜信息(路二10),但是若沒有祂的死而復活升天,就仍未能為人類打開那通神之路(來十20;約十四6),使我們能實際地經歷神、享受神。祂的降世為人,給人們帶來了客觀的、暫時的、有限的「恩典和真理」(參約一14);祂的死而復活升天,給人們帶來了主觀的、永遠的、無限的恩典和真理:

    ()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使徒保羅曾說:「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道理,乃是福音的中心。人找不出祂的罪狀,卻把祂釘死在十字架上(參路廿三22~24);這正表明無罪的耶穌受死,乃是為著擔負全人類的罪(來九28),好叫我們靠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得以親近神(弗二13)

    ()祂復活了:祂的受死,為我們完成了救贖的大工,所以祂在十字架上臨死時說:「成了」(約十九30)!然而祂若沒有從死人中復活,我們就沒有確實的憑據,以資證明祂的受死已經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所以聖經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乃是我們蒙神稱義的明證。此外,藉著祂的復活,也叫我們與祂一同活過來(弗二5),使我們得以重生(彼前一3)

    ()祂升天了:耶穌基督不只是已經復活了,並且也已經升上了高天,展示出祂已勝過了死亡的權勢(參弗四8~9),遠超過天上一切執政和掌權的(參弗一20~21)。最要緊的,乃是叫我們與祂「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得著了屬天的地位,能過「在地若天」的生活。

    ()祂在天上為我們代禱:如今這位升上高天,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來八1),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來七22),長遠為我們代禱,使我們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得以被拯救到底(來七24~25)

 

【耶穌基督還要再來】當耶穌基督復活升天的時候,曾藉著天使宣示說:「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徒一11)。論到基督的再來,有人說在新約聖經二百六十章中,共提到三百一十八次,可見,這是一件相當重大的事。祂的再來,將要:

    ()提接屬於祂的信徒,在空中與祂相遇(帖前四16~17)

    ()重新招聚以色列民,那時以色列全家都要悔改得救(賽十一11~12;羅十一26)

    ()萬民都要聚集在祂榮耀的寶座前,按各人所行的受到審判(太廿五31~46)

    ()在地上設立千年國度,得勝者要與祂一同作王(啟廿1~4)

    ()最後,舊天舊地都將廢去,所有屬於祂的人,都要活在新天新地中,直到永遠(參彼後三10~13;啟廿一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