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論靠得住嗎?
【進化論是甚麼】達爾文所倡的進化論究竟是甚麼呢?它有甚麼根據嗎?現代科學家的研究怎樣說法呢?
其實,進化論不過是一種學說,不是一種事實。它是建造在主觀的臆度與猜測,及片段和無法得到連貫與確定的佐證上的一種理論。達爾文在他的《物種原始》一書,用「假設」一字有三百六十餘次,用「我們可以猜想」,這一類話有九百餘次。他的理論,在走不通時,就用「假設」作為跳板,這就可見進化論根基的脆弱。達爾文的《物種原始》是一八五九年出版的,他提出了「生存競爭」,「天然選擇」,生物就在這汰弱留強的程序中進化。可是,由進化論發展的歷史來看,百多年來,屢經修訂,這一派往往否定那一派的學說。總之,進化論到今天依然無法解決其困難,而在一籌莫展中。事實上,歷代以來,許多大科學家相信有神,而把進化論視為荒誕無稽!
【進化論的證據與其難題】(一)比較解剖學:同類的生物,往往構造相似。例如脊椎動物的各綱: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魚類;均具頭、軀幹、尾、四肢等部份。在各綱中的各目,更相似:例如,靈長類的人和大猩猩,非但骨骼相似,齒式亦同。進化論者,因有類似之處,就以為是從同一祖先進化而來。
但相似未必就是同類。面貌相似者,亦未必就是弟兄。精於比較解剖學者,仍能從一塊極小的骨頭,認出是屬於某一種動物。進化論者重視生物間相似之處,過於他們中間更多而更重要的相異之處。
(二)分類學:生物學家將生物分成:界,門,綱,目,科,屬,種各等級。(例如:中國人乃是動物界,脊索門,哺乳綱,靈長目,人科,人屬,蒙古利亞種。)
分類的目的為便利研究而已;例如圖書館把書籍分類,百貨公司把貨物分類,但不能證明各物間,有任何演進的連繫。生物由單細胞而至高等動物,為數甚鉅;動物約有二百多萬種,植物約有四十多萬種,但每種生物總是生出本種的生物,各從其類,絕不混淆。如果生物是進化的,那麼,在各種生物間必然有許許多多的中間生物。事實上,不但沒有這些中間生物,如果有的話,也就沒有今天的分類學了。
(三)比較胚胎學:各種動物都發源於一個受精的卵。人類的胚胎,其發展過程與其他動物有相似處,進化論者稱它為「重演祖先進化的各個階段」。人類胚胎的發育,有一個時期是浸在羊水中,頭部有像弓形的魚鰓的形態,進化論者就以為這就證明了人類祖先曾經過魚類時期,但現經研究胚胎在羊水中發育與魚類在水中生活情形完全不同,羊水中沒有氧,但有營養料;胎兒的鰓狀物,其功用不同於呼吸,乃在於吸收養料,與魚鰓的作用完全不同。
(四)殘餘器官:人體中有些器官看來似乎沒用處,如盲腸等等。進化論者認為這是人類進化的遺跡,這些器官已往是有用的,後來人類漸漸進化,那些器官就因無用而退化萎縮,成為殘餘器官,當時他們共舉出有二百七十七種之多。可是,科學進步了,從前以為無用殘餘的器官,都發現用處了,所以到現在找不到用處的只有數種。例如,甲狀腺以往都認為是殘餘無用的,到今天就知道用處甚大。
(五)古生物學:古代生物的遺體,保留在地層中的,稱為「化石」。在愈古的地層中,所發現的化石,愈是下等生物;地層愈新,所發現的化石,愈是高等生物,因而進化論者以為這就是逐漸進化的根據,因此他們到處找「化石」,尋骨頭。
可是,即使是先出世的生物,也未必就一定是後出世的祖先。同時,現在所發現的化石均缺而不全,將化石排列起來,不過是顯明生物之「各從其類」,卻無法找出演進的跡象,從沒有人找到正在進化中的生物,進化論者稱這為「缺環」(Missing
Link),他們從事搜索「缺環」,可惜終無所得。關於「化石人」更鬧過許多笑話,他們憑著幾塊骨頭、牙齒等類,就造出一個模型,並且推算為幾萬年前,甚至幾百萬年前的人形了;結果,有以後證明為豬骨者。今天還有幾具有名的「化石人」,如「北京人」,亦為其一。
(六)細胞學:由於細胞原形質的相同,故進化論者以為原形質既為所有生物細胞中共有的質素,則萬物同源,而判定動植物間即有連帶的關係。但現代細胞學的研究告訴我們說:「所有細胞或原形質並非是相同的。細胞間的組織有很大的差別,在構成細胞體的五個主要部分,每一部分的構造與異類生物同一部分的構造是有顯著不同的。例如,細胞中稱為染色體的,就是含有遺傳質素的那個部分,在每種生物的身體細胞及生殖細胞中都有固定數目的染色體。如果進化論是真的,則低級生物之染色體的數目就當比高級生物的數目為少,但事實卻否!例如,蚯蚓所有染色體的數目是32,蝸牛48,龍蝦208,馬60,牛18,人48。」
【進化論者的煩惱】進化論者不但找不到所希望的「缺環」,所需要的化石。他們對於許多不利於進化論的事實,徒增煩惱:
(一)人類的血,成分是相同的,惟與猿猴的血不同。動物之血球的大小與組織,依種類而不同;各種動物的毛細血管正好讓牠自己種類的血球可以流通,故一種動物的血被輸到另一種動物的體內,就會送命。
(二)假設人是猿猴進化來的,因為人的體格與猿猴相似,則腦子也當相似。但人腦的體積約在114至162立方吋,重量約48至49兩;猿猴腦體積最大者僅35立方吋,重不過18兩光景。人之所以異於猿猴者,因其有驚人的腦力,遂使其遠超乎其他動物。人有是非之心,有敬拜神的觀念,均為動物所無。進化論者只看到外形相似之處,遽下斷語,以為人是猿猴變的,豈不大謬。如果把一個野蠻未開化的人生出來的孩子,從小置於優良的教育環境,就可與任何最文明進步的人一樣聰明優秀,無須經過幾代或幾十代的進化;請問你若教養猴子,牠能辦得到嗎?
(二)人與猿不能配合生育,但白種人、黑種人、黃種人或野蠻人一樣可以互通婚姻而生子嗣。在生物學上,凡種類不同的生物,雖然配合,亦不能生育(馬與驢雖可交配生出騾子,但騾子便斷絕生育了)。
(四)如果相信進化,亦必相信退化,為何到了二十世紀的野蠻人未退化變為猴子?從前的猴子可進化為人,為何現在的猴子就不能變人?如果單細胞生物進化了,為甚麼現在還有單細胞生物存在呢?有人說進化是「突變」,則那個所變成的人或幾個人當時完全處於野獸荒野之間而不被所害,就已經是神蹟了;並且當時突變人的雌雄猴子必須同時變成男女,且要相距甚近,纔不致於絕種,可是這一切都顯得太巧合了。
(五)花卉是需要蜜蜂來傳花粉受精的:那麼,是誰這樣聰明先變了一隻蜜蜂,並且為要報答蜜蜂的美意,花恰巧就生出蜜來;蜜蜂呢,恰巧就具備了整套用來採蜜與傳達花粉的工具,這就叫人驚奇了。蜜蜂在花粉中工作,花粉往往塞住蜜蜂的氣管,但蜂的腳上恰巧生了一個有毛像刷子似的東西,它可用來救急。科學家說,蜜蜂腳上的毛刷就給進化論者一個當頭的悶棍!蜜蜂的祖先未去採蜜以前,牠怎知道需要這一撮毛?如果毛是因進化而來的,那麼第一隻蜜蜂的祖先豈非未待進化早已悶死絕種了,今天那裏還有蜜蜂呢?──這一類的事實,在自然界中,到處皆是,使進化論者無法置答。有人以為弱肉強食,適者生存;但事實上是因環境的保護,生殖率之不同,各種生物之相生相剋,使生物界的數目與勢力,常可保持平衡均勢,不致使弱者滅種。
【究竟是進化,還是創造】進化論既然不可靠,為甚麼偏要相信呢?今天人以為信神就是迷信,要表示自己是現代人懂得科學,就不管合理與否,總比承認信神來得體面,這就是摩登時代的悲哀!其實,達爾文到臨終前,他曾懺悔,說:「我雖好疑,但決不否認神之存在。」
退一步說:即使人是猿猴變的,猿猴往下推,是由單細胞進化而來,但是最初的單細胞又是從何而來呢?所以進化論根本沒有解釋物質與生命的來源。科學告訴我們:「生命只能由生命而來。」那麼,這生命之源究竟何在呢?
進化的學說只給人看見宇宙的一切是盲目的,毫無意義與目的。它憑著猜測假設,無法解釋事實的究竟,它只能說明人類的智慧與自然的現象。
可是,聖經卻告訴我們說:宇宙中間有一位神,「起初神創造天地」,以後又創造生物與人。神的創造是有計劃的:宇宙有它的意義,人生有他的目的。神是生命與物質的來源。神造生物的時候定規說:萬物要「各從其類」,不能由此變彼。論到人,聖經說,是照著神的形像而造;所以人有神聖的地位,決非由猿猴而變。人之所以尊貴,因為有比動物更寶貴的生命。人的生命是神所賦的,絕不能無中生有,或自然而有。不是創造,就必自然而有,兩者只有一是。請問相信神的創造是合理呢?還是相信自然而有,或莫名其妙,自己會變,來得合理呢?神是人生的源頭,也是人生的歸宿,巴不得我們能謙卑在神面前,相信神,接受祂所預備的救恩!── 桑安柱《從懷疑到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