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盜得救
倪柝聲
我們現在要先讀兩段的經文。這裏是說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事:
「他們──就是釘主耶穌的人──又把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從那裏經過的人辱祂,搖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祂,彼此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祂同釘的人也是譏誚祂。」(可十五27-32)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祂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廿三39-43)
這兩段的聖經告訴我們以一個強盜臨死得救的故事。這是一個何等奇異的故事:強盜得救!我們都是以為:作強盜的人是應當沉淪的,這一種毫不畏死的囚徒是應當下最深的地獄,受最重的刑罰方可。得救乃是那些世上的善人所可得的。強盜也可以得救麼?真的,強盜可以得救,因為在這裏已經有一個強盜得救了。強盜臨終得救!我們都是想:人應當一生行善,慢慢的得救,得救是自己應當用工夫積年累月作成功的;豈有一生作強盜,作奸犯科,在臨死一轉眼之間,就可得救麼?真的,一生行惡,未嘗為善,一信了主耶穌就立刻得救了。人能在一霎時之間──最短的時間內──因為信主耶穌就得救了。何等奇異的故事!何等奇妙的救恩!
主耶穌對這個強盜說:「今天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主耶穌在甚麼地方,他也在甚麼地方。他得救了,不再沉淪了。我們現在要看,這個得救的人,到底是何等的人。
【得救者的品性】他是一個「強盜」。人而流於為強盜,他的人格已經喪失完了。一個男兒最卑下的地位,無過於為強盜了。他是一個強盜,他已經壞到一個男兒不能再壞的地位了。作強盜的人是何等的不法──目無國法;是何等怠惰──不肯作工糊口;是何等的貪心──圖謀別人的財產;是何等的殘忍──因謀財而害命──殺傷人命;是何等的放蕩不羈──不受任同的拘束。他偷竊人的東西,劫掠人的財物。這樣的人,照人的眼光看,是絕對無望,不能得救的。
他作強盜,又罹法網,被羅馬政府所拘捕,經過羅馬法庭的審判手續,定為罪大惡極,應當處以極刑,釘之於十字架上。神的律法是比人的律法更為尊嚴精密許多的。許多的時候,人的律法,所不定為罪的,所不能定為罪的,神的律法都將他們圈在罪裏,叫他們沒有話說。人的律法所定為罪的,乃是人的行為,不能及於存心。行為發出,而為人的律法所定罪的,他在神更嚴緊精密的律法的面前,更為定罪無疑。他作強盜,他被羅馬的律法定為有罪,處以死刑。這樣的人尚能悻邀神的恩典麼?只看外面行為,而不能誅心的人,尚定之為罪,就鑒察人肺腑心腸,而又檢查人行事為人的神,豈不更定之為罪麼?這樣人的靈魂,豈不應當沉淪麼?
他不特被人稱為強盜,被羅馬政府定為有罪處死,就是在他自己的眼光中,他也是應殺無赦的。他對同釘的強盜說:「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路廿三41)。到這生死關頭的時候,他忘記了官府如何定他罪,人民如何譏誚他,他追思他一生的行為,他就不禁的承認說,他的死刑是他所當受的,因為他的行為配得十字架的刑罰。此時他良心上的苦痛比他肉體上的苦楚更為難堪。他因為受了神的光照,自知罪惡,不能不如此承認。若按人的眼光,和人的定規,這樣良心自疚的人,豈能有得救之望?似乎應當沉淪有餘了?
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時,照我們所讀馬可的經文,有三班人譏誚祂。(一)行人,(二)祭司長和文士,(三)與祂同釘的強盜。他們倆在十字架上,看見、聽見許多人識誚主耶穌,他們就也隨夥譏誚。他乃是一個沒有脊骨的人,他看見別人如何誹基督,反基督,他並不知有甚麼理由。他不過就是隨風轉舵,看見眾人都如此譏誚,他就也隨便加入團體。他自己對於基督,應當也是沒有甚麼深仇大恨,不過,他見大多數都已經誹基督了,他就也人云亦云,盲從眾人謗瀆基督。誹基督的人們應當沉淪,這是多人所想的。
但是,這個強盜卻得救了。強盜得救了!罪犯得救了!偷竊者得救了!處死者得救了!誹基督者得救了!罪大惡極至自己不能不承認者得救了!誰不能得救?誰不配得救?世上的罪人哪,這是福音!這是恩典!人所看為絕對沒有得救的可能的,神卻在祂的大恩中,拯救了他,叫他得永生,得享樂園的福樂。你雖然是個大罪人,你雖自視為不堪得救,應當沉淪;但是,神已經斷定要向你施恩,叫你得救恩。你切不要錯誤,以為救恩是留給那些配得的人,你這樣的人是不配得的。應當知道,照事實說來,世上沒有一人是配得救恩的;照神憐憫的心說來,世上沒有一人是不配得救恩的。神若不施恩,照我們的罪孽對待我們,就世上至善的聖賢都要滅亡;誰在神前不是一個罪人呢?神若肯施恩,就誰不能得救恩呢?強盜都已得救了,就你自然也可以得救。人若謙卑,願意得神恩,神都要施恩給他。因為神施恩給謙卑的人。
福音的奇妙處,就是神差遣祂的兒子拯救罪人──不是義人。「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一15)。這與世人的思想,完全是相反的。然而,這是一個榮耀的事實。不管你的罪達到甚麼地步,基督都是會拯救你的。祂拯救強盜,祂救妓女,祂救罪人。祂並不因你的罪棄絕你,反是因你的罪來救你。不管你是怎樣的人,你若肯來就祂,祂都肯拯救你。我記得一個故事。有一次有一個人來見慕翟先生,對他說:「你不必勸我作一個基督徒,不必勸我信主耶穌。」慕迪問他說:「為甚麼緣故呢?」他回答說:「你不知道,我的心真硬呢!」慕迪笑說:「哈!原來如此,不要緊,基督並不是說軟心的來,硬心的不必來。祂乃是說,無論甚麼心的,都可以來。所以不管你是硬心的也好,軟心的也好,黑心或是白心,一切的心,都可以來。」真的,不錯,基督收留罪人,安慰罪人,拯救罪人。祂既然肯救這個強盜,祂也肯救你和我。從這個強盜自己的眼光看過去,他是一個罪人。照世人的品評,他也是一個罪人;按羅馬政府的審判,他也是一個罪人。雖然如此,但是,基督拯救罪人。這是何等的恩典呢!這是甚麼呢?這是救恩。這是基督在恩典裏拯救罪人。
【強盜悔改的原因】我們不知道這個強盜,和另外的一個強盜,在起初的時候,同心同聲地同笑主耶穌,為何到了後來,忽然改變,竟然信了基督。我想大概是因基督在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四節禱告的話,感動了他的心,「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這樣的憐憫,這樣的慈愛,這樣的溫柔,這樣的充滿恩惠,感動了這個強盜的心,消除了他的成見,溶化了他的惡心,吽他知道,和他同釘的,真是基督、神的兒子。羅馬的十字架叫他硬心,譏笑基督;主耶穌的十字架,叫他悔改,相信一位救主。律法和刑罰,不會救人;恩典和愛心,能使罪人痛哭流涕,自怨自艾地來到神的面前,求神開恩憐憫。
【信心表示之一──責備同伴】無論如何,這個強盜在十字架上相信了主耶穌,是一件確定的事。他的信心就是從他自己的話語、態度、禱辭現出來。第一,他表明他的信心,因為他責備那另外的一個強盜。那個強盜想要再譏笑基督,再用他們的話語攻擊基督時,他或者想他的同伴從前既然和他同心同聲譏笑基督,就這一次,他一發難,他的同伴必定加入合作;豈知道他的尾聲還沒有完,對方責備的話,立刻來了!這個強盜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40節)?他們所同受的刑,就是釘死十字架。這個強盜的意思就是:你我既然釘在十字架,你還不怕神麼?你現在在十字架上,性命已經快沒有了,你還不怕神麼?在幾點鐘後,你就要死了,你還不怕神麼?永世已經在你的面前,地獄和天堂都是永遠的,你還不怕神麼?永生和永死,得救和沉淪,在這幾點鐘中間,就要永遠定規了,你還不怕神麼?生死關頭,只看你怎樣用這快滅的光陰而定,你還不怕神麼?這短小的時候一過去,你的氣息一離開你的身體,永生和永死就要永遠定規,不能改移,你還不怕神麼?你既然這樣受人的刑罰,你還不怕神的刑罰麼?人的刑罰都已難受,何況神的刑罰呢?你還不怕神麼?今世的刑罰,都已擔當不了,何況來世的呢?你還不怕神麼?人的刑罰、人的律法,既然殺死我們的生命,我們還不怕將來的永死麼?世界的刑罰已經受了,你還要受神的刑罰麼?這樣嚴重的刑罰,這樣苦痛的刑罰,這樣厲害的刑罰,還不叫你生出懼怕地獄的心麼?永生永死在最短的時候中間,就要解決了,我看這個時候,是你應當怕神,和祂刑罰的時候,你一生沒有怕過,你現在還不怕神麼?
諸君,一分鐘一分鐘的過去,一點鐘一點撞的過去,一天一天的過去,轉瞬一下,一月一年也要過去。咳!人生幾何?歲月不我留!不久永世就要在我們的眼前了!誰能知道自己的歲數呢?我們的性命,豈不是像氣一樣,轉瞬就歸不見?我們的性命,豈不像野花,朝榮夕枯麼?咳!性命是何等的無定呢?我們為甚麼還迷於世界、罪惡,和情慾的裏頭呢?將來靈魂的問題,豈不是很要緊的麼?為甚麼竟因暫時的現在,來輕看永遠的將來?哦!性命是飄流無定,死生無論何時都可在我們的身上更換它們的地位。無論何時,靈魂都可脫體而去。如果你從來沒有想到永世的關係,沒有注意將來的問題,到了現在,你還不怕神麼?現在我們若不留心我們靈魂的問題,將來就是永遠沒有機會,今天不信就永無了,你應當趁你還有性命的時候,快來相信主耶穌,得救恩。死已經在我們身上發動了!疾病、痛苦、煩惱、軟弱、憂慮,都是死亡的先鋒!死的種子已經在我們身體裏頭了!我們不知道,甚麼時候它要長大結果。少年人阿,你不能永遠少年。老年人阿,你的時候快到了。現在若不接受主耶穌,要等到甚麼時候呢?你的結局快要定規,你還不怕神麼?
或者神刑罰的手已經按在你的身上,叫你受痛苦、喪親人、遭失敗、得疾病、成殘廢、歷災難;你已經受刑了,你還不回頭麼?還不怕神麼?神在肉體上所賜給你的苦難,都是因愛你才發的。你已經離祂太遠了!你已經不相信祂了?除了物質的世界,和世界上的情慾、榮耀以外,你也不知道有神了!你也不要祂所設立的救主主耶穌了!你離祂已經太遠了!祂不得已才打你,叫你回頭;你已經受刑了,你還不怕神麼?
【信心表示之二──認罪】我們已經看見了這個強盜,如何責備他的同伴,表明他自己的信心。我們現在還要看,他不只在責備他的同伴上,顯明他自己是有信心的;並且在他承認的話語上,他也表明他自己相信了主耶穌。我們現在看第四十一節:「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所作的相稱。」這一些話到底是甚麼意思呢?「我們是應該的」,意思就是:我們這樣受刑慘死是應該的。因為我們所受的刑罰──十字架的刑罰──和我們所作的,真是相稱。我們作強盜,犯罪、殺人、放火,還有心裏頭的罪惡,我們所作、所想、所說,沒有一件是好的,我們這樣受死,乃是最公平的,最合乎道理的,律法並沒有錯待我們,因為在神前、人前,或在我們自己的眼前,我們真是罪人!
這個強盜承認他所受的刑罰,是應該的,是他自己所犯的罪,所作的事,所給他的公平刑罰;他承認他自己是一個罪人;他並不用許許多多的話,來遮蓋他自己的罪惡;他也沒有用許多的理由,來隱藏他犯罪的苦衷;他並沒有說:「我作強盜,還是憑良心作事;因為我若不作,肚子就要餓,身子就要冷,為衣食所迫,出來向人家要買路錢;綠林生活,究竟也是一種生意!還有甚麼不可呢?」他並沒有這樣說。他受了聖靈的感動,叫他自承他自己是一個罪人。他在他同伴的面前,這樣承認,他在主耶穌面前這樣承認,他在環繞他們受死的人面前這樣承認。他絲毫不自恕的,說他自己是個罪人。本來最難認罪的就是作強盜的人,他們心橫了,「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但是,聖靈一作工,這個強盜竟大反常,自認為罪人。因他是罪人,所以他要一位救主。因他要,所以他就信,就求,就得。
我是一個傳福音的人,我頭一件的事,就是要領導人,知道他自己是一個罪人。但是這一步是很難作的工夫。有的人就要回應我說:「我又不殺人,又不放火,我有甚麼罪呢?」有的人就要說:「我作事,都是憑良心作去,我有甚麼罪呢?」在我要證明人的罪給人看的時候,人總有許多推辭的法子。就是有的時候,人肯承認自己為罪人,也是說普天下的人都是罪人,何在乎我一個?他們願意承認,世人都是罪人,但是,他們不肯簡單的說:他個人是個罪人。他們不知道除了殺人放火以外,還有許多罪惡呢!心中的驕傲、嫉妒、污穢的思想、口中的謊言、不時的怒氣,這些都是罪惡。你都沒有犯過麼?若說憑良心作事,就沒有罪了,這也不見其然;因為我還不知道你的良心,到底是甚麼良心?如果已經黑了,死了。他也沒有高尚的程度來指引你,我記得有一次,我從上海去天津,在船上遇一個同鄉。他的床位是和我對面,所以,不久我們就談起來。他在上海是作補牙的生意。他是一個很漂亮的少年人。他想不到我是一個傳道先生。他就對我述說他在上海經歷的故事。據他所說,最少有幾十個青年婦女,被他迷惑,他說的時候,是很得意的。等他說完了,我就講福音給他聽。我也有我的故事,就是信主耶穌得救。我對他說:「你是一個罪人,你這樣的犯罪,後來必定沉淪。」他回應我說:「我一生作事,都是憑良心。」他不肯接受我的福音。諸位阿!請你聽他回應我的話。他破壞了幾十個婦女的貞潔;但是他還是說,他自己是憑真心作事。咳!這是甚麼良心呢!你們想看:這樣的良心,到底靠得住麼?
聖靈在一個人心中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叫人為自己的罪責備自己。叫他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需要一位救主,領導人來信靠主耶穌。你若不讓聖靈將聖經的話,證明你是一個罪人,而且抵擋神對你所估的價;你若不肯承認你自己是一個罪人,你就沒有得神救恩的可能。你若不是罪人,就你何必要得救呢?你若不是罪人,就何必主耶穌來替你死,拯救你呢?自認罪人,是得救恩的首要。我勸你應當謙卑,不要驕傲,不要怕丟臉,自己承認是一個罪人吧!我常常覺得,罪越大的人,越不肯承認他自己為罪人。你太驕傲,若叫他認自己的罪,未免叫他太丟臉!所以他不肯作;罪犯越大的人,越說他自己是好的,比別人更好。這就是因他不自知。越知道自己的人,就越要呼喊說:「我無一善,惟有罪惡。」越知道神聖潔的人,就越承認他自己是罪大惡極的。我勸你在這個時候誠實一點對待你的自己,讓聖靈感動你的心,叫你知道你自己的罪。
【信心表示之三──認主】這個強盜,不特責備那個強盜,也不特承認他自己是一個罪人,並且承認主耶穌是沒有罪的。請看第四十一節末了一句:「但這個人(指主耶穌)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我們三個人同在這裏受刑罰,我們兩個作強盜的,這樣受死乃是應該的,但是這個人,這位耶穌基督,祂並沒有犯罪,祂所作的沒有一件是不好的,完全都是合乎正道,最聖潔不過的;祂也在這裏和我們罪人一同受刑;這是甚麼意思呢?我們作強盜的釘十字架,沒有作強盜的也釘十字架麼?我們行為不好的被人定罪,這行為最好的也被定罪麼?我們這些罪人,死是應該的,沒有話說;但是這個人,最聖潔、最完全,祂為甚麼也受死呢?有罪的,死是有理的;沒有罪的也死,理在甚麼地方?有罪的應當沉淪,這是最公平的;沒有罪的,也受了沉淪的苦,到底是甚麼意思呢?我們作強盜死,是沒有話說的;祂作神的基督,為甚麼和我們有同樣的遭遇呢?這真是一個奇妙的問題!真是全世界人所不會答應的!我們要看聖經怎麼說:「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五6)。「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8節)。「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三18)。這幾節的聖經告訴我們,基督到底是為甚麼死的,乃是因代替罪人死,乃是代替你和我的罪而死。「代替!」「代替!」請你注意這兩個字。沒有別的字比這兩個字更要緊的。沒有代替,就沒有福音。沒有代替,就沒有救恩。沒有代替,就不必傳道。基督若沒有代替罪人死,我就不信基督,我也勸你們不必信祂。祂若沒有替我們死,我們還是應當擔當自己的罪,還是應當沉淪,信祂有甚麼用處呢?但是感謝讚美神!雖然祂的兒子是沒有罪的,祂樂意為我們罪人捨已,代替我們受一切罪的刑罰,釘死在十字架上,叫我們一信靠祂,就有永生,不至沉淪。
所以,在這裏我們看見這個強盜,說到主耶穌的無罪受刑,是最有意思的。他看見主受死,他又承認主是沒有罪的,沒有罪為甚麼死呢?他就是在暗中承認,基督的死是代替他死的。他相信十字架上的救恩,他相信主耶穌的替死,所以他得救了。我親愛的罪人阿,要得救只有一個法子,就是相信十字架上的主耶穌基督。相信祂在十字架上代替你死,你就可以立刻得永生。你自己有罪,你應當沉淪。犯罪和罪的報應,兩個是分不開的。一犯罪就有罪的報應,刑罰──下地獄沉淪。你若不犯罪,那就沒有話說;你若是完全公義的,聖潔的,誰能刑罰你呢?你若犯了罪,罪的刑罰就不能不臨到你的身上。你願意沉淪麼?你若願意,那就沒有話說;你若不願意,在這裏有救恩。沒有罪的主耶穌基督,已經代替你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你罪所應當得的一切報應。你肯不肯在這個時候相信祂呢?「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7)。
【信心表示之四──禱告】這個強盜不只相信主耶穌的替死,他並且從他信心裏,發出最誠實的禱告。他禱告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42節)。請我們看一節聖經,就是羅馬書十章十三節:「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他求告主,所以他得救。請再看底下一節,第十四節,「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看了這個,我們就知道:信心是在求告之先。沒有信心,就沒有禱告。禱告是從信心發出來的。禱告不過是信心最後的表示。信心是因,禱告是果。在這裏我們應當注意一下:這個強盜雖然責備他的同伴,但是他得救並不是因他這樣的責備。這個強盜雖然承認他自己是一個罪人,但是他得救並不是因他這樣承認罪。這個強盜雖然禱告。求主耶穌拯救他,但是他得救並不是因他這樣的禱告。你要記清楚:悔改不能拯救罪人,認罪不能拯救罪人,禱告不能拯救罪人。罪人得救,只因一件事;相信主耶穌基督的替死,相信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是替他死的。這個強盜,他還沒祈禱以先就已經有信心了,就已經接受主耶穌作他的救主了。他的禱告不過是他信心裏自然而然發出的一種呼求。相信主耶穌替死的人,自然而然地要呼求主拯救他。他的得救並不是因呼求,乃是因相信。親愛罪人哪,你不要倚靠你的行為。你的行為不會拯救你。就是悔改、認罪、禱告,這麼好的行為也是不會拯救你的。你若要得救,請你用信心接受主耶穌作你個人的救主,相信祂在十字架上已經擔當了你一切的罪罰。信,就得救。信,就有永生。你相信麼?
這個強盜,他以為得救是一件將來的事,所以他求耶穌在祂降臨的時候記念他(43節)。這是舊約的救恩。他以為他自己無善可取,無義足稱,他不能根據他自己的長處來求主拯救他。他對主說:「求你記念我」他的意思以為:他自己是很不堪的,很不配的,對於得救好像沒有甚麼盼望,如旲主耶穌肯記念我,不必別的,就是記念一下,他也就好了。他知道神所記念的人,都要得莫大的恩典;所以他這樣求。雖然他所求的,不是完全的,但是主耶穌基督竟然聽他。主所應許給他的,是他所沒有求到的,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罪人阿,主很願意這樣的待你。你願意不願意祂這樣的待你呢?現在沒有甚麼時候了!永生永死快要決定了!你肯不肯趁這個最要緊的五分鐘,來信靠這一位替你死的救主呢?你肯不肯在這個時候,用你相信的心,求告祂的名字,叫祂拯救你呢?噯喲!我們的罪惡,是何等的大!我們的痛苦,是何等的深!後來的刑罰,是何等的長久!何等的厲害!現在的地位,是何等危險!何等的紛亂!這個時候,我若不呼求,要等到甚麼時候?這個時候,若不悲傷痛哭,來到神的面前,尋找祂的救恩,要等到甚麼時候呢?我願意你們在這個時候,快回頭來,快醒過來,請你在這個時候,安靜幾分鐘,低頭禱告神,求祂因祂的兒子主耶穌基督的緣故,拯救你。
【他信心的性質】這個強盜藉他的責備、認罪、認主、禱告,表明他的信心。他在這個時候相信主,可以說是一個最難相信的時候。據歷史家所記,那天在耶路撒冷,有一百餘萬人,這些人都是同聲喊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除掉祂!」「除掉祂!」那個時候,主耶穌的門徒十九已經散失。仇敵又多,朋友又少,但是,在各各他山上,同祂同釘死的人,竟有一個獨矯眾議,獨反眾見,承認這一位釘死的人是一位救主,更相信祂,作他自己個人救主!這是甚麼信心?這是一個與全世界反對的信心;世人所釘死的,他卻相信為救主;世人所定罪的,他卻承認為無罪。世界的人雖然誹謗基督,但是我要相信;世界的人雖然逼迫基督,要把祂釘死,但是我相信;世界的人雖然呼喊說:「除掉祂!」「除掉祂!」「世上不應當有這一種宗教!」但是我相信;世界雖然用高壓的手段,來反對主耶穌,和祂的門徒,叫他們受許多的苦,但是我相信。親愛的朋友!你若不相信耶穌基督,我求你,我勸你,今天立刻來相信。因為這是與你有利益,要叫你得永生。你如果肯相信祂,聖靈和我們傳福音的人,都願意你像這個強盜的樣子:不怕眾人來信主耶穌,不當因世人的反對、逼迫、譏笑,和輕看,而作一個膽怯的人,畏首畏尾,不敢信祂。如果相信祂是應當的,你如果是一個有思想的人,你就應當不因別人的阻撓而退後。犯罪才是一件真羞恥的事,信靠救主,乃是一件無上榮耀的事。這個強盜,並沒有因眾人的緣故,失去他個人的人格。他不作和聲蟲;他不人云亦云;不因眾人說「應當釘祂十字架」,就也說「釘祂十字架」。不錯,從前他是那樣的人,現在他已經覺悟了,雖然他所相信的救主,是和祂同釘在一種的十字架上,有同樣的遭遇,他竟然信祂。我們若以為基督是可信的,祂十字架的道是可信的,就不應當因人的非議盲從了他們。不要以為信靠基督是失去個性,實在信靠基督乃是需要個性的。
【他所信的】這個強盜,他所信的就是基督會救他,他並不是像有一種的人以為基督不過是人的榜樣,給人家效法效法就是。他也不像某些人,以為基督不過是一位大教師來教訓人,宣傳和平、博愛、自由等主義而已。他也不像一些人,以為基督是一位社會服務家、改造家,來服務改造猶太的社會而已。這些的信仰有若無,實若虛,是不能幫助他的。他現在快死了!主耶穌雖然是一最好的榜樣,能幫助他麼?他現在快死了!現在在他心裏頭最要緊的問題,就是他靈魂得救的問題,我死後要去甚麼地方呢?基督作大教師在這個時候,能教他甚麼呢?基督改造,服務社會,對於活的人,或者還會貢獻一點;但是,對於這個下流、深深犯罪、作強盜,而且氣息奄奄,死在眼前的罪犯,有甚麼幫助呢?他所相信的主耶穌,並不是經過人家彩,紙上談兵的主耶穌;乃是在他臨終時能安慰他的心,赦免他的罪,拯救他的靈魂,賜給他永生的主耶穌。這位主耶穌是能記念他的,是會拯救他的。諸君阿,你應當小心,你到底信甚麼。應當記得:基督來是作贖罪的救主,不是作別的,凡相信祂替死的人,都要得救。
【主的答應──「今日」就有永生】我們現在要看,主耶穌怎麼答應這個強盜。請看四十三節:「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樂園就是相信主耶穌的人,死後的住處,是一個很快樂的地方。換一句話說,樂園就是天堂(啟二7)。所以,主耶穌基督在這裏的應許,就是說,你今天得救;你已經有永生;天堂已經保險是你的了。眾位,請你記得:得救是現在的,是立刻的,並不是等到將來。聖經說:「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7)。甚麼時候相信,甚麼時候就有永生。並不必等到後來才能知道。你今天相信,你今天就得救,不必你死後站在神面前的時候才能知道。約翰福音第五章廿四節的話,是最明顯不過的。「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那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這裏對我們說,聽見主福音而又相信天父的人,(一)就有永生上,(二)不至於定罪,(三)是已經出死入生。主耶穌說,信的人就有永生。那麼,我們已經信了,我們有沒有永生呢?主耶穌說,信的人就不至於定罪。那麼,我們已經信了,我們是否不至於定罪呢?主耶穌說,信的人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那麼,我們已經信了,我們有沒有出死入生?主是不會說謊的。祂說甚麼,就是甚麼。祂的應許,是永不改變的,到如今還沒有失去它的效力。我們不要疑惑神的話,和祂的應許。我們若疑惑,那個罪是何等的大呢!主耶穌既然這樣應許,就必定是真的。我們信的人,現在已經有永生,現在已經不至於定罪了,現在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們的問題,就是有沒有信祂?若沒有,我們是何等的危險呢!若有,就我們還怕甚麼?神已經把永生給我們,神已經稱我們為義;誰能定我們的罪呢?「信祂的人,不至定罪」(約三18)。
所以,我們應當曉得:得救和有永生,並不是等到後來才能知道的事,也不是等到後來才能得的物。我們現在就能知道,今天就能得。你是不是一個信主耶穌的人呢?我對於基督徒常有一個問題,就是說「你得救了沒有?」讓我也把這個問題問你。你得救了沒有?有許多的人,總是對我說:「倪先生阿,我不敢說,我就是盼望得救。」有的人就說:「我現在不知道,應當等到我死後,神審判了我以後,我才知道。」但是,請你們聽主耶穌對這個強盜說的話:「你今日要同我在樂園裏了。」今日!今日!不是明天。得救是現在的事,不是等到後來。主耶穌對強盜的話,好像是說:「不必等到再臨的時候,我才記念你,你今天就要得救。」主耶穌現在也是對每一個信祂的罪人說:「你不至等到我再臨審判的時候,才有永生;你現在已經得救了。」所以,你不要疑惑。祂說你有永生,你還沒有永生麼?有一次,有一個醫生去見一個病在床上的青年女子。她的病很厲害,快要死了。這個醫生是外來的醫生,所以不能在別人的醫院裏頭幫助病人肉體上的需要。這個醫生就問這個女子說:「你心裏平安不平安呢?」她說:「不。」醫生就問她說:「你信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麼?」她回答說:「有。」「那麼你為甚麼不平安呢?」她說:「我怕沉淪。」這個醫生就讀一節聖經給她聽。這節聖經就是約翰福音六章四十七節。裏面說:「信的人有永生。」這個醫生就問她說:「這節聖經說:信的人有甚麼呢?」她說:「這節聖經說,信的人有永生。」「你有沒有信呢?」她說:「有。」「那麼,你有沒有永生呢?」她說:「我不覺得。恐怕我沒有!」這個醫生就再對她說:「這節聖經說,信的人有甚麼呢?」她回答說:「有永生。」「你是不是一個信的人呢?」她說:「是。」這個醫生說:「那麼這節聖經說你有甚麼呢?」這個女子就回答說:「我說我自己沒有永生。但是,這節聖經說我有永生。」大家請聽。我說我自己沒有永生,但是聖經說:我有永生。這個醫生就問她說:「是你靠得住呢?或者是聖經更靠得住呢?」她說:「自然是聖經。」「那麼你現在有沒有永生呢?」那個女子就很歡喜的答應說:「神說,我有永生了,我就已經有永生了。」我恐怕多少的人,也是像這個女子一樣。信主耶穌,是信了。但是,卻疑惑神的話,就疑惑神的應許,以為沒有這麼快,一信了就有永生。所以你若問他,你信不信主?他就回答你,「信。」你若問他,那麼你有沒有永生?他就不敢回答你說他有。多少的人,聽過這個福音以後,總是說:「我以為我自己沒有永生,但是聖經說我有永生!」請你不要管你自己怎麼思想,請你也不要管你自己怎麼覺得。神的話說你得救,主耶穌說你已經有永生了,你還疑惑甚麼呢?這個時候,是我們讚美主的時候,不是疑惑的時候。哈利路亞,感謝讚美神,因為祂施白恩,拯救了我們。
你看,這個強盜,他相信主耶穌的話,他並沒有疑惑。他聽見主對他說:「今日你要和我同在樂園裏了。」他就相信:他靈魂的福氣已經得。他並沒有對主說:「主阿!就是這樣得救麼?」他也沒有再來求主說:「主阿,你今天千萬不要忘記拯救我!」他也沒有問主說:「我應當作甚麼好,才能得救?」他聽主對他說他當日得救的話以後,他就相信了。他就安息在主的話語裏頭,不再曉口。主的話是我們得救的保證。祂說,我們得救了,就是得救了。他說,我們沉淪了。就是沉淪了。主耶穌說,「信祂的人,不至定罪」(約三18)。信祂的人,就自然不至被定罪,主耶穌還說,不信的人,他的罪已經定了(約三18);自然不信祂的人的罪,也是已經定了的。所以現在讓我們問你:「你有沒有永生?你得救了沒有?」你若已經信祂,就可以大膽回答說:「感謝神的恩典,我已經有永生了!」
【不是行為的問題】這個強盜,他得救並不是因他自己作好。他不能作好,也沒有作好。他得救是完全因基督替死的功勞。請注意:罪人的配得救,乃是完全因基督的緣故,和他自己一點兒沒有關係。強盜配進樂園,並不是因他自己有甚麼功績;反之,也是一點兒功績沒有的。他是單靠基督的功勞而得救的。不錯,他若留在世界,在靈性上就應當有進步。這是他所得的新生命,所自然有的結果。但他沒有被留在世上,他沒有甚麼行為,基督的救贖已經夠叫他進入天堂了。人信主以後,固然應當有進步,有良善的行為,這是新生命所自然發出的行為。但是,這些好行為,並不叫一個信徒更配得救。他若不留在世界,他自然就沒有行為。他單單倚靠基督的功勞,就可以上天堂。一個信徒,在他信主以後,雖然有許多的善行;但是,這些善行,對於他得救的問題是沒有幫助的,這些善行,並不會加增絲毫功勞給他,叫他更配得救。無論信徒是一信就死也好,仍留在世上幾十年也好,他得救的資格完全都是倚靠基督流血贖罪的功勞。不死,就應當長大;因為他信主所得的生命,是不能不長大的。但是,他的長大,並沒有幫助他更配得永生。他若立刻死了,就基督的功勞,已經夠叫他進入樂園。
在各各他的山上,我們看見三個十字架。中間的一個是救主的十字架,這邊一個是得救者的十字架,那邊一個是沉淪者的十字架。得救和沉淪的人生,被救主的十字架所隔開。這三個十字架,代表世界上所有的十字架。這三個十字架,解決世界上所有罪的問題。中間那個的十字架,負罪而不藏罪;這邊的一個十字梁,藏罪而不負罪;那邊的一個十字架,負罪而又藏罪。得救的強盜,他是一個罪人,所以他心裏有罪,他藏罪;但是主耶穌替他死,擔當了他的罪;所以他雖然藏罪,但是並不負罪。主耶穌基督是沒有罪的,祂的死,是代替罪人擔當罪的,所以祂不藏罪。但是,祂負罪,負別人的罪。世界上惟獨祂一個人是這樣的。沉淪的強盜,他是一個強盜,所以他心裏藏罪;他沒有相信主耶穌替他死,所以得不主耶穌替他負罪的功勞,所以他自己應當負自己的罪;所以他藏罪,而又負罪。這兩個強盜,就是代表全世界所有的罪人。得救和沉淪的分別,就是相信不相信十字架替死的分火。得救的強盜,他藏罪,但是他倚靠主耶穌基督,所以他不負罪。有罪,不錯,但是有一位替他死的,所以他不必擔當他自己的罪。沉淪的強盜,和那個得救的強盜,都是一樣,都是罪人;但因為他不相信主耶穌的替死,所以他要自己負罪,永遠沉淪。主耶穌的十字架,把全世界的罪人分開,把他們分作沉淪和得救兩大部分。相信十字架的得救,不相信十字架的沉淪。你到底是在那一邊呢?
得救的強盜,他得救,並不是因他有好處;因為他是一個強盜,沒有甚麼好處。沉淪的強盜,他沉淪了,並不是因他的壞處,因為他得救的同伴,也是一個強盜和他一樣。不是更好的,得救;更壞的,沉淪。他們倆的行為原沒有分別,所不同的就是信心。所以,你們要看得清楚,得救和自己的好壞是沒有關係。他們兩個都是強盜,但是,一個得救,一個沉淪。他們兩個的職業,是相同的──同作強盜。他們是很同心的──合夥作強盜。他們一同殺人,一同放火,他們像左右手一樣:彼此相幫,彼此相助。他們的命運也是一樣的──被羅馬政府拿去。他們一同受審判,一同被定罪。他們同受一種的刑罰──同釘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的時候,他們還是一口同聲地譏笑基督(可十五32)。我想,在全世界上很難找到一雙像他們倆這樣的人,同生同死,在事事上都是相同的。在一生中間,他們是同走一條路的,他們所得肉身的結局,也是一樣的;但是,他們在永世裏頭的光景,是完全不同的,完全相反的。他們的死後有天堂和地獄的分別!一個進入樂園,稱作神的兒子,得永遠的福氣。一個投下陰間,與魔鬼同住,受永遠的苦痛。這個分別,是從甚麼地方來呢?就是在最後的五分鐘。一個相信主耶穌,所以他有永生了。一個不相信主耶穌,所以他被定罪了。聽阿!得救和沉淪的分別,並不是因你自己的貧、富、愚、智、高、矮、貴、賤、好、壞而定。得救和沉淪,就是看你相信不相信主耶穌的替死而定。
【永遠的分別】那兩個強盜雖然生前是極親密的,不能分開,但是,他們現在已經永遠分開了!你和你的妻子是很親密的;她已經信主了,你若不信,你們倆就要永遠分開了!你有沒有一個得救的母親呢?你很愛她,不錯,但是,你若不相信主耶穌,恐怕你要和她永遠分開!你有沒有一個得救,已經死了的父親?你若不相信主耶穌,你同他永遠不能再親近了!你有沒有你所愛的孩子,他年少可愛,他已相信,主耶穌的替死的功勞已經臨到他的身上,他已經得救了。你這些年紀大的人,你若不相信主耶穌,我恐怕你父子、母子要永遠分離,永無聚首之期了!作父母的哪,請你們速來!你在世上有沒有親人?要永遠有個快樂的聚會,就應當相信主耶穌。我恐怕,今天晚上坐在這裏,有多少同生的人要永遠分離!有多少恩愛的夫妻要永遠分離!有多少知心朋友要永分開!有多少的父子、母女、兄弟、姊妹,要永遠分開!噯喲,傷心的分開!悲痛的分開!何必呢!你們當為你自己的靈魂,快來信靠主耶穌,你們應當為你所愛的人,快來信主耶穌。你應當為地獄的可怕,快來信主耶穌。你應當為天父的憐愛,因基督的恩典,快來信主耶穌。
得救的問題,是應當在我們氣還沒有斷以先,就應當解決了的。強盜快死,但是他還沒有死。所以,他有機會得救。死了就沒有機會。主耶穌是會救罪人的,強盜都會救,祂誰不會救呢?所以,不要怕你的罪大,應當趁你還有生命的時候,立刻來信主耶穌,在世人的面前承認祂作你的救主和主。請你們在這個時候就決定。願聖靈幫助你們,作正確的決定。請你現在就向主耶穌禱告說「主阿,我這個時候願意接受你作我的救主,求你拯救我,施恩給我這個罪人,叫我得永生,不至於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