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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這福音得救

 

讀經

“弟兄們,我如今杷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須受了,又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我看;……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祂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林前151-10)。

在東方的一隅,伯利恒城之野地裏,有牧人按著更次夜問看守羊群。他們的職業縱極卑下,心靈卻十分純潔。他們遠離都市的塵囂,在月光下暢談屬天的事。他們可能在數算神的應許,就是神在曆世歷代向著列祖所應許的。他們哀欺人心的破壞,切望救贖主早日降臨。“那時敬畏耶和華(神的別名,意即自有永有的神)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祂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瑪316)。忽然有主的使者向他們顯現,主的榮光四面照著他們,他們甚是懼怕。那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裏,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21011)。

福音的中心

福音就是大喜的信息。這信息不僅報給野地裏的牧人,也是關於萬民的。人間的喜信往往限於地一家,一族;即便能影響全國全世界,也不過一時而已。惟獨神所報給人的喜信,並不限於一時一地,猶如祂所賜的日光遍照全地,而且不斷照耀一樣。福音是為著人人的,因為神“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千萬不要說,這福音與你無關。你縱然這樣推辭,拒絕福音,福音還是關乎你的,因為神早已說明:“是關乎萬民的”。感謝神,這大喜的信息是傳給你的,使你因此能夠得到豐滿的喜樂。既是屬於你的,你豈能忽略它的內容,不詳細查考它的意義?假如從遠方交來一張電報,誰會把它收藏在抽屜裏而不予拆視?我們頂自然的反應當然是趕快拆開來讀,俾能知道這電報究竟說些什麼。照樣神從天上報給我們一個大喜的信息,我們焉能袖手旁觀而不研究它的究竟?使徒彼得曾經說過:“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的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裏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什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彼前110-12)。是的,這個福音非常榮耀,連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何況有切身關係的人,豈不更加願意,更加迫切要詳細查考它的意義?

要透徹,就得抓住中心。要識別,就得斬除異議。福音的中心,是基督耶穌。當日天使所報大喜的信息乃是說:“今天在大衛的城裏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使徒保羅寫信給在羅馬的信徒時,也說:“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羅12)。(福音不是西乃山頒佈的律法,一種“不可”和“當”的條例,叫軟弱的人來謹守遵行。律法的本身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良善公義的;但是“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因為“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羅7111410)。我們今天最大的困難,不在不懂得什麼“不可”,什麼“應當”;而在明知故犯,知道但是缺少能力。因此律法非但不能拯救我們,反而加倍定罪我們。“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這裏一點,那裏一點。”不過造成罪上加罪,刑上加刑而已。律法,就我們說,是禍音,不是福音。經上記著說;“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310)。福音也不是火星山(即亞略巴古,雅典人集會之處)談論的哲學,一種人間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已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欲上,是毫無功效”(西223)。哲學不過是自圓其說的理論,各有各的一套。雖然能夠說得頭頭是道,總嫌太玄妙太虛無;縱有時也足以修飾掩蓋人的外表,對於內心的更新卻全無功效。猶如當初始祖亞當用無花果的葉子作裙子穿上,千瘡百孔,既不能蔽體,又不足禦寒。在審判未到之時,還可聊以自忍;等到神的呼聲一發,立刻感覺赤身露體,羞恥萬分。這種就是哲學的功效。記得多年前在電車上與一位被戴方鬥的修士談話。他在寺院專門研究佛經,在談話之間他肯定的說:宗教乃為安舒人心。換言之,宗教乃是一種形而上的哲學,給予人一些精神的安慰和寄託。假如福音不過是這種哲學,那實在可憐之至。這等於一種心理作用,雖然有時也靈,可是並無真實在內。

律法叫人去行,哲學叫人去想。雖則二者所采的路線不同,中心卻是相同,無非把人當作中心而已。千條法律等人去守,萬章理論要人去辨。它們不過是陪襯,主體還是人。可憐的人,他若“靈魂興盛”“身體健壯”,或者還能守法明理,但是他已經罪孽深重,病人膏盲,何來力量遵守律法,何來魄力催迷自己。人不能自救,因此福音不能以人為中心。

福音乃以耶穌基督為中心。“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不是人遵守律法的能力,乃是神拯救相信之人的大能。是神,不是人。“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121)。所以,福音也不是人自己的聰明,而是神超奇的智慧。又是神,不是人。總而言之,福音的中心是神自己,是神來到人間,是神伸出大能的膀臂來拯救人,是神運用靈活的手段來挽回人。許多人誤會了福音的信息,轉移了中心的目標,以致失落了屬靈的祝福。有一位道德會的朋友前來聽福音。每次都是津津有味的聽,瀕瀕點頭稱是,但是散會後總是說,這個道理非常好,與道德會所講的完全一致,與孔孟之說異途同歸,無非勸人為善,努力作好,雖然在他,乃是表示一種好感;但是在傳福一音的人,卻是極大的痛苦,因為他把基督福音的中心又移到人身上去,如此焉能蒙恩得救。福音一直叫人注意到神。我們惟一的指望,就在乎神的憐憫和祂的信實。因著憐憫,神差遣祂的兒子降世為人,名叫耶穌。因看信實,神既然接受了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代替,就必定赦免一切相信之人的罪孽。若傳一個信息專叫人注意到自己,我們將要看見什麼呢?必要看見“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伯92)?結局是失望和沉淪。這是禍音!禍哉,一切相信自己能力憑藉自己聰明的人!福哉,那些不倚靠自己,而倚靠神的人!經過了一個時期,神的光照亮了那位朋友,他開始看見福音的不同。他的目光就從自己的身上,轉移到救主的身上。自然而然地他發現了福音的能力,經驗了莫大的救恩。哦,親愛的讀者,你是否也犯了同樣的錯誤,總不明白福音的意義?你是否老想怎樣去行,如何去瞭解?放下自己罷,抬頭仰望掛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不必注意到你當作什麼,只要留心看為你作了些什麼!切記福一音的中心是祂,並不是你!

福音的內容

中心既已抓住,就可以進一步研究內容。福音的範圍非常廣泛,但是歸納起來,可以分作四點: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第二“而且埋葬了”;第三“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第四“並且顯給我看”。請特別注意,無論第一點或者未一點,重心都在基督,而不在我們。雖然是為著我們,也是向我們顯現,但是基督死了,埋葬了,復活了,和顯現了。同時也請注意,這裏兩次題“照聖經所說”,表明基督的死、埋葬、復活和顯現,都不是偶然的,乃是神在曆世歷代藉著眾先知所預先指明的。那些事實的表演雖在一時之間,造成事實的計畫卻遠在創世以前。基督照著原定的計畫,一一付之實行,使救恩可以臨到一切相信的人。哦,福音的根基何等穩固!詩歌上這樣說:“穩固的根基,為信徒已建立,在神話語中,其穩固勝天地。你既投靠主,如投到避難所,神話就保證,你永遠是穩妥!”

第一,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今天有兩個重擔壓在人的心頭上,就是罪和死。罪是目前的事實,死是將來的事實。不管我們怎樣狡辯,良心的控告總沒法抹殺。無論我們怎樣否認,死亡的凶路還是不能逃避。這兩樣使我們的人生痛苦,永遠不得安息。我們好像天天活在火山口上一般,雖吃喝作樂,仍坐立不安。人類想盡方法,用足力量,盼望能夠消除它們的威脅,可是它們的能力非但沒有減少,反而日日加強。沒有一人不在他們的掌握之中,誰也脫不掉它們的轄制。但是感謝神,福音來了,“基督照著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祂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祂在神面前,接受了“離棄”的痛苦。罪是我們犯的,死卻由祂來受。因著祂的死,我們的罪得到了解決。祂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8)。

麻醉藥發明人辛博生作見證說:“當我作孩提之時,看見一幕情景,使我永念不忘。有一個人縛在車後,當眾人士面拖過我家鄉的街道,他的背卻破裂,因著鞭打多多流血。這是一種可恥的刑罰。是因為許多過犯麼?不是的,僅為了一樣過錯。鄉民中有自願分受鞭錘的人麼?沒有,犯罪的人獨受刑罰。後來我在大學作學生,又看見一幕,無法忘掉。有一個人被帶出去吊死。他雙臂綁著,臉色灰白如死。當他從監獄中出來時,萬目睜視。有人上來請求替死麼?有朋友起來解開繩索而說:系在我的頭上,我要代替他死麼?沒有,他自作自受,受了律法的制裁。是否因著許多過犯;不是的,單為了一件罪。此後我又看見一幕,(它的時間無何緊要,)我自己是個罪人,站在毀滅的邊緣,只配接受地獄的永火。這是因著一個罪麼?不是的,是為了許多過犯。我犯了許多罪,頂撞了神永不改變的律法,可是我再看看,就看見耶穌,祂是我的替身,為我受鞭打,為我死在十字架上。我看見了,不禁放聲大哭。我宣告祂是我的救主,因此我的罪得到赦免。我發覺祂添了我的地位。感謝神,賜下基督為我而死。”

第二,“而且埋葬了”福音不只說到“死”,也說到“埋葬”。許多人以為“死”是人生最後一件事,其實“埋葬”纔是人在今世的最後結束。埋葬的意思,就是“使他不在我眼前”(創234)。基督埋葬了,就是指示我們說:“我(神)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愆”(來812)。神所赦免的罪,祂永遠不再紀念。人是今天似乎赦免了,明天又想起來了。就是赦免,也不肯忘記。但是“神阿,有何神像禰,赦免罪孽,……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彌71819)。神永遠不再紀念我們的罪愆,因為這些已經埋葬了,已經不在祂的眼前了。這是何等的福音,所賜的安慰何其久長!

然而“埋葬”所包括的,還不只這些。經上記著說:“和…同埋葬”(羅64;歌212)。換句話說,當基督埋葬之時,我們也與祂一同埋葬了。非但我們的罪不再留在神的眼前,連我們這個罪人,這個屬於肉體的人,也不在神面前了。罪得赦免,固然是好,但是這還不是完全的福音,比如一棵蘋果樹,它所結出來的果子都是又小又酸,根本不能吃。你起來把樹上的果子全都搞光,這樣就不再有不悅眼目的果子在面前了。可是問題是否就此解決了呢?並沒有,因為明年到了結果子的時候,它又結出原樣的蘋果來。是過去摘掉的又按上去嗎?不是的,是重新生出來的。為什麼摘過後仍舊生出原樣來呢?是因為這棵樹就有這種性情。它除了結又小又酸的蘋果外,根本不會結其他的果子。現在惟一的辦法,就是砍掉這棵蘋果樹,另外接上好枝,取得新的性情,這樣到了開花結果的日子,就長滿又大又甜的蘋果。所以問題不在果子,而在樹;不在外表,而在內性。照樣一個習慣作惡的人,在他的罪惡全部寬恕,一筆勾銷之後,他還要繼續犯罪,因為他的性情就是犯罪的;除了犯罪之外,他不懂得別的。一個完全的拯救,非但必須赦免過去的罪行,還得解決這個犯罪的人。感謝神,祂已經預備了這樣全備的恩典。主耶穌不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又埋葬了。祂非但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祂也包括我們這些犯罪的人在祂的死裏。祂帶著我們,經過死,進入墳墓,埋葬在那裏,永遠不再看見。經上見證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使徒保羅也宣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220)。

從前有一個青年女子,名叫羅羅。她長得非常美麗,同時又善於交際。因此她的朋友很多,時常出入在跳舞場中。某次她去聽福音,受了聖靈的感動,徹底悔改歸向了主。她得救後就不再赴舞場。這叫她的朋友覺得希奇,因為她最愛好跳舞。過了一個時期,她的朋友會集起來,趁她生日的機會,一同前來祝壽。他們相約要引誘她跳舞,重新拖入他們的擁抱中。羅羅很有禮貌的招待他們,向他們表示謝意。他們奏起她從前所愛的曲子,催她起來作舞。但是無論他們怎樣誘惑,她卻無動於衷。她向他們作見證說:你們從前所認識的羅羅已經死了,那個喜歡跳舞的女子已經埋葬了。現在在你們面前的是個新的羅羅,她不愛跳舞只愛耶穌。哦,羅羅懂得“而且埋葬了”的福音。讀者,你相信這方面的福音麼?不要怕,只要信!

第三,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光有死和埋葬,而沒有復活,不能成為福音。因為死是為著赦罪,埋葬是為了除舊;兩者都是消極的,可說是準備的工作,還不是福音的主體。復活纔是福音最重要的內容。經上這樣記著:“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又說:“願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前13)。我們今天所以有活潑的盼望,是因著耶穌基督的復活。復活證明祂是神的兒子。復活表明祂救贖的工作已蒙神的悅納,復活顯明祂已經得勝了那掌死權的惡魔。祂藉著復活,賜給我們新的生命,那屬天“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生命,我們原有的生命是能朽壞的。換言之,我們並沒有永生。雖然我們活著,卻不過生存而已,根本沒有進入那不能朽壞的境地。因此我們要過去,我們一切的言行都要過去,不配也不能留在永世裏被神紀念。何況這必朽壞已經開始?死不是我們天天遇見的事實麼?軟弱無能豈非我們日常的生活麼?神對於我們的判語,乃是“朽木不可雕”,所以在神面前人都是死了的。我們的生命也是能夠玷污,而且已經玷污的。罪惡已經玷污了我們,使我們成為不潔淨的人。正如一個長大麻瘋的人是不潔淨的,按照摩西律法“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利1345),凡他所摸的,都被玷污;凡碰著他的,都變不潔。這豈不是一幅人的圖畫。人的生命是污穢的,凡從心裏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讀;這都是污穢人的(太1511920)。同時我們的生命也是衰殘的,會衰老,會凋謝,經上說:“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彼前124)。我們好像福音書上所記的那個血漏的女人,鮮血不斷漏掉,生命的力量逐漸低落。雖花盡了所有的積蓄,經過了不少名醫的診治,不但沒有停止,反而變本加厲,眼看活命無望。但是就在這時候,她聽見了主耶穌的名,她擠在人群中,伸出信心的手摸主的衣裳繸子,立刻有能力從主的身上出來,她的疾病完全得治。總而言之,我們原來的生命是殘缺的,是敗壞的;因此我們的生活就顯得如此的貧窮軟弱。福音帶給我們又新又活的盼望。基督已經復活,充分證明祂的生命是活潑長存的,是罪惡所不能玷污,也是死亡所不能拘禁的。祂把這樣的生命賜給了我們;“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11213)。我們蒙恩得到了神自己的生命,這是何等的福氣!誰能估計這生命的力量,誰能預測這生命的前途?我們已經成了不朽的人,只要我們活在這生命的引導裏,我們的一舉一動就有永遠的價值。凡靠著這生命活著的,就不犯罪,因為它的性質是不玷污的。在這生命的恩典裏,我們必要力上加力,奔跑屬靈的道路,應驗了先知所說的:“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賽4031)。親愛的讀者,這個福音是為著你的,起來相信接受罷!

第四,“並且顯給我看”——主耶穌不只死了,埋葬了,和復活了,祂在復活之後也顯給許多人看見。保羅雖然感覺自己如同未到期而生的人,但是主也向他顯現了。顯現是必須的,惟獨這樣人纔能得到切身的經歷。復活縱是事實,對於未得啟示的人,仍無關係,人還不能得到復活的好處。一旦得到顯現,立刻被帶進復活的境界,生活馬上起了極大的變化。試看使徒保羅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當他未獲啟示之前何等剛愎自用,傲氣橫秋,只求自己的榮耀,而不顧別人的死活。但是在大馬色路上得蒙光照以後,他的生活轉了一百八十度的方向,豈只溫柔謙卑,更是為主捨命。這就是因為復活的主向他顯現了,使他覺悟來世的權能,和永世的價值。哦,神樂意將祂的兒子啟示我們,只要我們不固執,不關閉。肯打開我們的心,主耶穌就要顯給我們看,叫我們經歷福音的實際。

但是“顯給我看”並不限於上面所說,主不但顯給我們看,而且還要藉著我們向別人顯現。祂先向我們顯現,叫我們能夠起來見證祂。祂要我們先接受祂,然後從我們身上再流露祂。我們白白得來的,也要白白的舍去。神要用我們作生命的運河,把基督傳給萬民,使他們與我們同得福音的好處。使徒保羅所立的志向,乃是“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120)。這是福音,是極奇妙的福音,試想一個死在罪惡遇犯中的人,頂撞神,與神為敵的人今日竟然得以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而且“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弗27)。這種洪恩要從哪里說起呢?神把我們從極其卑微的景況中提拔出來,升到非常高超的地位,這個不是福音,是什麼?阿利路亞,何等榮耀的福音!

福音的能力

今天人人都在注意“能力”的問題,如何把物體化成能力,供人應用。“能力”是非常實際而且人人懂得的。然而人所注意的,只是物理的能力;對於道德的能力,卻時常忽略,其實道德的能力遠超過物理的能力,後者僅能改變人的環境,前者卻能改變人的自己。“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福音不是人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神無窮的權能。凡接觸福音的,不是接觸空虛玄妙的理論,而是接觸實際有力的大能。保羅作見證說:“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保羅究竟成了何等樣的人呢?他本是罪人中的罪魁,“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提前113)。現在他蒙召作了使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就如在許多的忍耐,患難、窮乏、困苦、鞭打、監禁、擾亂、勤勞、儆醒、不食、廉潔、知識、恒忍、恩慈、聖靈的感化、無偽的愛心、真實的道理,……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所共知的;似乎要死,卻是活著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林後64-10)。這是保羅自修的結果麼?不,他越修越傲,愈修愈糟。這是神的恩典,也就是福音的大能。福音拯救了他,完全改造了他,使他脫去舊人,穿上新人,與榮耀的主聯合,與永遠的神同工。請注意這種能力不是單為著保羅的,也是為著萬民的。翻閱歷史,有無數的實例,可以證明福音的能力。無知的彼得變成教會的柱石,懷疑的多馬變作相信的烈士,輕弱的女子挺身犧牲,放蕩的男人攻克己身。大盜馴良如羊,娼妓聖潔自守。至於惡習的脫落,內心的轉變,試探的得勝,環境的克服,生活的見證等等,真是不勝枚舉。總之凡與福音相遇的,莫不感受它的能力,無一不被它所提拔,親愛的讀者,你需要這種能力否?或者你正在尋找這能力?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繞著你,鼓勵你接受這個莫大的救恩,叫你因這福音得救,為何再畏縮不前呢?起來讓這福音拯救你罷!

福音的功效

神所賜的恩,並不是徒然的。不是光讓我們享受,而毫無屬靈的果改。得救固然是福音的一種功效,但是這個不過是為著本人的。當保羅蒙恩以後,這恩典立刻在他身上發生一種作用,他想到他的許多同胞骨肉,他想到許多未曾聽見福音的外邦人。他覺得有個責任,要把福音傳給他們。“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羅11415)。他是亞洲人,但是他說也欠歐洲人的債,因此要竭力傳福音給全世界的人聽。是的,福音不但拯救了我們,而且還賜給我們一種熱情,叫我們體會神的愛心,並且體貼人的需要。福音的消息豈不是說:“今天……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麼?神怎樣捨棄獨生子,基督怎樣舍去自己的性命,照樣蒙恩的人也當為著福音有所捨棄,否則怎能知道他已經得到福音呢?福音是神為著人,福音的功效是叫人為著神,也就是為著別人。所以讓我們已經接受福音的人起來傳揚罷!我們怎可埋沒隱藏這莫大的救恩?以色列四個長大麻瘋的人,在大饑荒中找到了糧食和財物。他們起先只顧自己吃喝,收藏財物;後來良心發現,彼此說:“我們所作的不好,今日是有好消息的日子,我們竟不作聲;若等到天亮,罪必臨到我們;來罷,我們與王家報信去”(王下79),但願我們也急忙起來,往普天下傳福音,叫萬民作主的門徒。── 江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