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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貳 主耶穌親自引用聖經證明聖經是神的話

 

 主耶穌曾對猶太人說,『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指舊約聖經〕,怎能信我的話呢?(約五4647。)救主在祂一生之中,不斷引用舊約聖經。這事表明祂信舊約聖經確是神所默示的。單在馬太福音這卷書中,已經引用舊約四十九次;在其他三卷福音書中,祂也曾多次題到舊約中重要的事蹟,例如:
(一)人類始祖被創造(可十6)是引用聖經創世記二章七節。
(二)洪水淹沒全地(路十七2627)是引用創世記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
(三)亞伯被殺害(路十一51)是引創世記四章八節。
(四)所多瑪大城被燬滅(路十七29)是引創世記十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
(五)摩西舉起銅蛇救了百姓(約三1415)是引民數記二十一章八至九節。
(六)乃縵大痲瘋得著潔淨(路四27)是引列王紀下五章十四節。
主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指舊約〕;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五1718。)
畢曷普博士說,聖經字面的默示,和神直接的默示,是聖經真理的最要點。沒有呼吸就沒有字音,沒有字音就沒有字眼,沒有字眼就沒有書籍,沒有書籍就沒有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