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為何死
「凡犯罪的必死亡」是律法公義的原則,也是人所公認的。雖然時日不斷地推進,科學日新月異的在前進;哲理人言都隨時改變了,這原則非但不變,反藉歷史的辯證更顯得堅定了。
耶穌是猶太國(即今之以色列國)的伯利恆人,童年時在家克盡孝悌之道,卅歲後照著神的旨意出外傳道,祂教訓人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又走遍猶太、加利利各地,三年半的工夫,多行異能、神蹟,曾以五餅二魚給五千餘人吃飽,使瞎子看見、聾子聽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也將污鬼從人身上趕出去,後來竟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祂所行的這一切有罪嗎?被釘死是應當的嗎?請聽當代的人為耶穌所說的話:「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太廿七4)這是賣祂的猶大說的。
「彼拉多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祂受了許多的苦。』」(太廿七19)巡撫彼拉多的夫人說的。
「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祂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祂,並沒有查出祂什麼罪來;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祂送回來;可見祂沒有作什麼該死的事。」(路廿三14--15)彼拉多說不但他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來,就是希律王也查不出來。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路廿三41)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一個強盜說的。
「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路廿三47)羅馬官長說的。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約壹三5)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冊,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三23--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
「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裏。耶穌佑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退後倒在地上。」(約十八3--6)
從這幾段經文,就可看出耶穌被釘死,不是因自己的罪,乃是照著神的旨意,要救一切相信的人,所以被捉的時候,雖然有逃脫的機會和能力,他不逃走,甘心情願的死,好成就神的救恩。
耶穌釘十字架是一千九百多年前的一件千真萬確的事實,從各方面都能看出祂死不是為自己的罪,乃是拯救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世人怕死是因為自己有罪;世人怕死是知道人不是死後就罷了;怕死是知道死後有審判。世人雖知道,卻沒有完善的救法;神就本著愛,用祂的智慧,差遺自己的兒子,(那沒有罪的)使祂代替罪人死;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弔領一怍信慼人脫離罪惡的轄制,而到神面前被稱為義。祂釘死後被埋在墳墓裏,第三天復活了,現今坐在神的右邊,為我們祈求,所以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各國採用公元,不但證明祂將要作萬王之王,也證明祂是長遠活著,因為沒有死人的年號被人採用為紀元的。
朋友!耶穌救主曾為世人的罪死了,彰顯了神的中愛;第三天復活,證明了祂公義和大能;祂現今活著坐在神的右邊,是為幫助信祂的人的軟弱,保護他們不無故的受仇敵的攻擊和攪擾;不久還要再來,接受祂的人進入永生,這樣奇妙完善的救恩,你若不受而拒絕,實在別無救法,也不能逃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