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論是未經證實的一項假說
【『假說』須經證實纔能成為『學說』】自然科學如物理、化學、生物學,是實驗科學,它把許多事實連繫起來,成為一個有系統的,解釋自然秩序的知識,故比較偏向於歸納性。
自然科學家所用的一般法則,是先從觀察來的「現象」(Phenomenon),推想出一種「假說」(Hypothesis)。這個假說經過初步「實驗」(Experiment),用數學方式把資料描寫出來,加以「解說」(Interpretation),把原來的假說修正,就可以成為「學說」(Theory)。但到此還不能說這個學說就是「實際」
(Reality)的真切描述;實驗的結果要能夠「重演」(Reproducible),與理論相符,纔成為定理。如果這個定理在普遍情況下都適用,就可以稱為「定律」(Law)或「定則」(Principle)。經過上述觀察、推理和證實所得的知識,纔能正式接受為自然科學的知識。
【達爾文的進化論只不過是一種假說而已】達爾文於1859年出版《物種原始》,書中提出了「生存競爭」、「天然選擇」的理論;他認為一切生物皆由簡單的細胞開始,按汰弱留強的程序逐步進化,由單細胞進化成為蝌蚪之類,再進化成為魚,由魚而至爬行動物,為飛鳥,為獸,以至為猿猴,終於進化為人類。
達爾文的進化論並不是一項事實,而是建造在主觀的臆度與猜測,及片斷和無法得到連貫與確定的佐證上的一種理論。達爾文在他的《物種原始》一書中,用「假設」一字有三百六十餘次,用「我們可以猜想」,這一類話有九百餘次。他的理論,在走不通時,就用「假設」作為跳板,這就可見進化論根基的脆弱。實際上,達爾文自己也在1861年承認,無法證明物種可以從一「種」進化成另一「種」。
所有進化論的證據,在科學上只做到觀察的步驟而已,並沒有從生物實驗上得到確實的證明;到目前為止,所有的實驗都還只在摸索推理的階段。所以嚴格地說,進化論只能算為「假說」,是否有資格被列為「學說」,還有疑問。然而,這個未經證實的理論,卻為人們奉為圭臬,把它當作事實教導別人,實在令人遺憾!
【沒有證據可資證明生物來自無生物】進化論有一個極大的漏洞,就是無法解釋生命的來源。為了從無生物造出生物,科學家經過無數次的試驗,但都失敗。而被進化論者設定為生命起源的單生細胞,其實並不是那麼簡單;它是一個很奇妙而複雜的機構,由好幾個部份組成,每一部份都很重要,而且有一定的功能,它也具有繁殖的能力。每當細胞長得夠大時,它的各部份就等分為二部份,而形成兩個完整而複雜的細胞。因此,姑不論其產生的條件和時間,像細胞這樣一個有機體,不可能偶然由無機物演變而成;就像一幢摩天大樓,不可能由一堆磚塊和廢鐵自然產生一樣。
即使我們把生命的開始推到組成細胞最重要的成分──原生質,困難也不見得減少。許多嘗試對原生質作完全的化學分析都沒成功,原生質似乎含有許多複雜的有機合成物,而這些合成物是由十四種或更多的化學元素所組成。化學家還不能以人工造成所有的合成物,更不要說完全化合而產生生命。
【沒有證據可資證明汰弱留強】依據達爾文的觀念,不斷的變化和個體的差異時常在同種發生,而在生存競爭中優者就得以適存。這些優良的個體,把它們好的特性遺傳給其後裔,而那些不幸的劣者就漸漸被淘汰。像這樣一直被累積的變化,就被用來解釋各種生物的漸漸形成。
然而,生物學家詳細地研究過植物和動物的物種和胚種特性後,並未發現證據可資證明「物競天擇」的說法正確。相反地,根據孟德爾遺傳定律,所有的偶然變化,雖然經常很複雜,但是都依循著一定的算術定律,亦即所有的變化都發生於某些固定的限制(遺傳因子)之內。父母若無某些遺傳特徵,則不會出現於後裔的身上。
雖然德佛里和摩爾根發現了所謂「突變」現象,即在個體內有時突然會出現相異的新特徵,這項「突變」理論遂成為現代解釋進化的最普遍方法。然而,許多所謂的「突變」,已被證實是孟德爾定律所說的隱性特徵,由於雙親的結合而突然出現,並不是遺傳因子的變化。今日,這個「突變」理論已漸被生物學家和遺傳學家所摒棄。
【沒有證據可資證明種與種之間的進化】生物由單生細胞而至高等動物,為數甚鉅;動物約有二百多萬種,植物約有四十多萬種,但每種生物總是生出本種的生物,各從其類,絕不混淆。如果生物是進化的,那麼,在各種生物之間,必然有許許多多的「中間生物」。事實上,不但在現存的生物中找不到這些中間生物,連保留在地層中的古代生物化石遺體中,也找不到所謂正在進化中的生物;進化論者稱這種現象為「缺環」(Missing Link),他們從事搜索「缺環」,結果毫無所獲。
再者,科學家在實驗室中培養細菌,從來未曾發現一類細菌會經過很多的演變而成為另一類完全不同的細菌,無論如何使之突變,仍不能使它們變成另外一類。據報告,最近有一個生物物理學家製造一套電腦計算程式,來計算一個細菌如何從無機的分子,藉著彼此碰撞的機會,在地球已知的年歲內演變而成。而他的結論是,這個細菌不可能單靠機緣巧合而組成。
【偽造生物進化證據的實例】進化論的擁護者不但找不到生物進化的證據,反而為了急於證明其理論的正確,竟至饑不擇食,鬧了不少偽造證據的笑話。茲將其中較著名的實例陳述如下:
(一)胚胎類同證據:進化論學者海寇(Haeckel)曾提出胚胎(Embryos)類同的理論,他以動物胚胎的成長情形來證明進化論,這在科學史上稱為生源論(Biogenic
Law),就連達爾文也讚揚這是「對進化論最佳的證據」。當時,有人揭穿他的偽證,學院法庭也宣判他「偽造實驗證據」。當時海寇在庭上承認,他為了「彌補無法發現的胚胎類似證據,就蓄意改變所發現的結果,以成全進化的假設。」他的理論直到1930年代,生物學家確實在實驗中找不著海寇所謂的胚胎類同處,這理論就為人廢棄。至今,尚有人將這偽證放在教科書上,實令人費解。
(二)庇耳當人化石:科學家也有人性的弱點,有些人為了追逐名利,會特意拼湊資料,有的則不惜弄虛作假。例如有名的猿人化石「庇耳當人」,後來被證明是人為的騙局。英國業餘古生物學家道森(Dawson),聲稱在英國庇耳當地區(Piltdown)發現人的頭顱頂骨,前顎骨,包括一部份左眼眶的眶上脊,下巴骨的右半部,且帶有第一、二臼齒及腦後骨的一部份;以後陸續地發現河馬、鹿、古象骨等化石。道森氏一時享譽科學界,受到進化論者的推崇。但到了1948年,「庇耳當人」的頭骨經用氟測定法檢查,證實是現代人的頭骨,曾被人以鉻鹽染色,並重新埋入地下,以使之貌似遠古的化石。與之拼湊在一起的頷骨則純屬猿類。而每件隨同庇耳當人出土的動物化石皆被證明是假的,譬如古象齒是非洲突尼西亞輸入英國的標本。並且自從1916年道森去世後,在庇耳當地區的發掘,都未曾再發現任何的骨塊或石器。
(三)爪哇人化石:「爪哇人」(Java
Man)的發現者荷蘭人杜波依斯(Dubois),他從起初便是懷著尋找猿人化石的企圖去印尼的。令人驚奇的是他在那裏果然如願以償,在一處河谷中距離45~50呎的範圍內,發現了「猿人」的頭骨和股骨的化石,並命名為「爪哇人」。杜氏因此一舉成名,對這些化石則以奇貨自居,堅拒別人對他的標本進行複查,因此與不少人不和。到他晚年時,終於承認那塊頭骨實乃屬於一種長臂巨猿,股骨則屬於人類。杜氏知過雖遲,而卒能改之,與「庇耳當人」之作偽者相比,善亦大焉。
(四)尼安德爾塔人化石:發現於法國的「尼安德塔人」,經生物考古學家威爾休鑒定,確認為現代人的頭骨,但因風濕病和佝僂病而發生變形。
(五)北京人化石:1920年發現的北京人頭蓋骨及下顎骨等,已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遺失,無法用現代科學重新驗證,但根據現存的資料,考古學家們相信也不是所謂類人猿的骨頭。
(六)尼布拉斯加人化石:1922年有人在美國內布拉斯加州發現了一個異樣的牙齒,便急不可耐地宣佈為猿人的牙齒,甚至準備作為人類進化的證據,列為1925年的科學要聞。但五年後全副骨骼出土,證實不過是一種絕種的野豬。
(七)南非猿人化石:1924年被達特發現的南非猿人,近年也被立奇宣佈更正那所謂的南非猿人──長手短腿,以膝代步──根本就是非洲猿猴。──
基督徒文摘《神是明明可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