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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講  使徒書信

 

    早上我們要看到書信這部份,書信這部份是新約聖經裏最重要的部份,因為書信是解決在新約裏的教會所有難處的指示。我們一直看下來,我們都可以留意到,從創造的時候開始,神發表了自己的心意,一直到現在,神用各種各樣的方法,把被破壞了的心意恢復過來。到了新約的時候,就是最關鍵的那一段日子,因為在神永遠的旨意裏,教會的建造是成為神心意恢復的關鍵。教會建造這件事作得好,神的計畫就進入完成的階段;教會建立得不好,神就容讓它繼續的拖延,拖延的時間越久,對神的旨意的打岔就越多。

    感謝讚美神,在教會的建造裏,實在是有自己的指示在當中。在使徒行傳的時候,教會在地上建立,從那個時候開始,教會的建立不斷進行,由建立加上建造,一直到完成。在這段的過程裏,人的問題是最複雜,直接影響到教會的建造,怎樣處理這些問題呢?也就是說,教會的生活、事奉、追求的方向和內容是怎樣的呢?總不可以說,我們以為這樣好就這樣作。這樣的心思就是拜偶像的心思,這一個偶像美,我們就拜這個偶像;那個偶像好看些,我們就選那一個偶像。但是來到神的面前,我們不能用這種拜偶像的心思來決定我們的服事,我們既然承認是天地的主,是獨一的真神,就不能自己作定規。

    在舊約的時候,神已經把這樣的要求很清楚的擺出來,一切必須要根據,來到新約教會的建造也是一樣,並且要求得更嚴格一些。如果在舊約時說“要照著山上的樣式”是原則,在新約裏,就必須要摸到天上的實際。在這種情形下,我們怎樣可以達到這個目的?如果單憑我們自己的愛好,我們是沒有辦法碰到這一點的,所以必須要直接從主那裏有指示。書信就是從主來的指示,所以在教會裏,我們是特別看重書信,曆世歷代以來,追求主的人都承認這個事實。用他們的話來講,書信部份就是教義。在愛慕主的人來說,我們不將它看作教義,這樣好像是貶低了它的價值。我們只是說,那是神計畫中的心意,書信就是把神計畫裏的心意完整的發表,為著教會在地上的那段年日去取用。

    我們曉得基督身體的建立是從五旬節開始,在主回來提接教會的時候結束,當中的那一段稱為建造的時期。在這段時間裏,教會所有的追求是要讓基督的身體豐滿。要讓基督的豐滿充滿在教會裏,就必須要讓基督在教會裏有地位,就必須要讓基督在教會裏指導一切,也必須讓基督的心意在教會裏有出路。如果基督受了限制,教會就一定瘦弱;只要基督不受限制,基督的豐富才會在教會裏有機會彰顯。怎樣纔能叫基督不受限制呢?答案是非常的簡單,按著主的心意作主所要作的,那結果就是主不受限制;不按著主的心意來作,就叫主受到限制。這是非常簡單又明確的答案。

    我們回過頭來說,怎樣纔能知道主的心意呢?書信就是那唯一的方法,因為主是透過書信來向教會講出的心意。我們曉得,教會開始在地上建立的時候,教會裏裏外外的一切事物都是新的,沒有一個人知道應該怎麼作。我們讀“使徒行傳”的時候,你會發現,當時的使徒還是保留著猶太教的一些色彩,你看到他們按時去聖殿祈禱,你看到他們的聚集總是跑到聖殿的範圍裏。但是新約教會的建立不可以再帶著舊約那條尾巴,因為舊約所表明的是外面的,新約所留意的是裏面的;舊約所執行的是儀文,新約所要表達的是實際。所以在起初“使徒行傳”的日子裏,教會裏的一切事情對所有的人都是新的,從來沒有人去接觸過的。在這種情形下,怎麼可以叫教會的建造是建造在主的心意裏呢?我們看到教會的建造不是在乎人的設計和辦法,我們一直說,教會的建造是“被建造”。

    最近弟兄姊妹讀“以弗所書”,大概都會留意到這一個詞,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既然教會的建造是被建造,是誰在建造呢?是主自己在那裏建造。其實主在馬太十六章的宣告已經很清楚的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所以是主自己來建造教會。雖然在使徒的日子裏,每一個人對於教會的建造都是新的,但是主自己是建造的人,在設計,在安排,在引導。所以在“使徒行傳”裏我們看到,主容讓一些事情發生,事情發生了,主就指出怎樣去作。

    一兩個例子,因為吃飯的問題,教會起了分裂,難處出來了。怎樣處理這件事叫教會的建造繼續進行呢?聖靈在那時候的引導,就帶領眾人去摸到建立執事的服事,也就是說教會的組織規範的初階。然後我們又注意到,在當時關乎新約的真理,大家都是含糊的,在他們的心思裏仍然有舊約的影響,因此就發生了究竟人得救是靠守律法呢?還是靠接受主?難處發生了,怎樣解決?誰的意見可以作為定規呢?在這個時候,聖靈就引導使徒們交通,引導發生這個難處的地方的教會的長老們一同來交通,然後在交通裏,聖靈就講話了,得救的真理就是這樣的確定了下來。

    在教會初期的時候,一切都是新的,所以大家都在那裏尋找主的心意,誰也不敢把自己的意見來作定規。那時的教會仍然局限於一個不大的區域,範圍還不算很大,但是教會的建造並不是在這樣小的範圍停下來,而是繼續的向全地擴展。每一個地方在教會的建立和建造裏,都會發生相同的難處,教會怎樣進行各樣的服事呢?得救的事情究竟應該怎樣去解決呢?教會的組織應當怎樣來安排呢?神的兒女在追求的方向是怎樣確定呢?在祂的計畫裏,神最終的目的是什麼呢?神兒女的盼望是怎樣呢?神兒女中間彼此的交通又該怎樣呢?屬靈恩賜的運用又是怎樣呢?生活上的追求、跟從生命又是怎樣去認識和學習呢?這一切都需要神自己親自來啟示。神容讓各處的教會慢慢發生一些問題,神就把答案給他們。神怎樣將答案給他們呢?就是透過書信,聖靈感動使徒和先知寫下書信,將書信送到一個地方,也分到各地,所以我們留意到,書信好像是神對單個地方的教會說話,但實際上我們也看到,根據“啟示錄”的原則,我們也可以瞭解,神向一個地方教會講的話,也是向眾教會講的話。因此雖然當時好像是對某一個地方教會或對某一個人講話,但實際上是對眾教會或眾聖徒來講話。

    我們瞭解到這一件事,我們就可以很清楚知道,書信就是頭向身體所發出的心意。如果這一點我們抓得緊,我們就瞭解得到,為什麼教會要重視書信呢?並不是教會重視書信就忽略其他,其他的聖經也都是神的默示。但我們說我們看重書信,是基於一個這樣的事實,因為書信是主實際的直接指導我們進入教會的建造。在這個階段裏,就是神建造教會的階段,書信的功用就顯得特別突出。所以我們就說,書信成為教會的見證與生活的根據,或者說書信就是教會的見證和生活的基礎的真理。

    我們從神的計畫發展上去留意,我們看到教會是在新約裏出現,而新約就是舊約的應驗。福音書就是基督的所作,使徒行傳就是聖靈將基督的所作作在人的身上,而書信就是基督所作的目的和內容。弟兄姊妹記得,當主與門徒快要分離以前,說,“我有很多話要和你們說,但現在你們擔當不了,(或者說現在你們沒有辦法領會)但等到聖靈來了,會親自帶你們進人一切真理。”這話就是應驗在書信裏。書信裏所有的內容,就是主在那個時候要講,而環境上沒有辦法讓講。現在教會建立了,那些話可以講了,聖靈就把主當日要講的話講了出來。

 

    我們瞭解到整個書信的功用,弟兄姊妹就會發現,為什麼我們在交通書信這一段的時候,特別交通書信的功用這一點呢?因為離開了書信,教會的建造就失去了指導。由於這個事實,我們瞭解得到,書信是我們進入教會建造裏的指導,同時又是保護。弟兄姊妹你看,基督教會之所以出了這樣多的問題,我們說因為他們離開了主。根據什麼說他們離開了主呢?你的作法與別人的作法不同,你不可以說人家離開主。我們根本不是以這個作根據。弟兄姊妹,我們必須要注意這一點,基督教會一般講來,所以被判定偏離主,不是因為彼此的工作方式方法不同,而是因為他們偏離了書信裏的指導。這一點我十分盼望弟兄姊妹能夠很清楚瞭解,我們要保留自己在神的建造裏,我們必須常用書信裏的話來判別自己。如果我們不願意離開主的路,你不是跑去舊約那裏去找保護,你也不是跑去四福音裏去找保護,正確得著保護的途徑,是回到書信裏去。求主給我們有這樣的領會。

    大體上書信一共有五個具名來發信的人,但我們必須要抓緊這一個事實,真正發信的人是聖靈。嚴格說來,乃是主自己作發信人。主自己藉著聖靈來感動人去寫下這些書信,在這些書信裏,不管是哪一個人執筆,那個真正講話的還是主自己。

    大體上,我把書信分成兩部份,這不是一般人的分法,我只是就著我們所能使用的時間來分,以保羅的書信作一個部份,其他的書信作另外一個部份,當然一般的分法就分得比較細,好像弟兄姊妹所聽到的,就算在保羅的書信裏,分成監獄書信,又分作教牧書信,就是指提前、後、提多書,不在保羅的書信裏面的,一般人又將它分成公教的書信,當然你聽這個名稱就知道是天主教的味道相當濃厚,這點我們不用管,這樣的分類,對我們來講,沒有實際的幫助。如果有,也只是提醒我們,那書信的內容大概是什麼。我們所要特別注意的,倒是書信實際交通出來的信息是什麼。

    在書信裏,保羅的書信是最多的,明確是由保羅寫的有十三封,如果把“希伯來書”都歸入保羅的書信裏,就一共有十四封。但這有爭執的一封信,我們當不知道是誰寫的就算了。不管我們認定是誰寫的都不是問題,只要那是出於聖靈的啟示就夠了。在保羅的書信裏,有一個特點是很明顯的,當然這不單純是保羅的,其他的書信都有,但不像保羅的書信那樣明顯,保羅的書信絕大部份都是將一封書信分成兩個半段,就是前半段和後半段。前半段總是交通到生命或真理的亮光,這一個部份是我們平常讀書信的時候感到最吃力的,因為在這部份裏,不單是需要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並且需要我們有一定屬靈的經歷。當然這不是絕對的,因為聖經是出於聖靈的啟示,因此在領受聖經的時候,也是根據聖靈的啟示。

    一般說來,尤其是初讀聖經的人,不大懂得什麼叫聖靈的啟示,將聖經拿起來就像讀普通的書一樣去讀,用讀普通書這樣的態度去讀聖經,你立刻會發現很難,很難,不懂。弟兄姊妹,原因就是我們的方法用錯了,我們用讀普通書的方法去讀聖經,一定會讀得含糊的,尤其是關乎保羅的書信的前半段,裏面是調著生命的經歷。因此我們在主的面前,我們要仰望主的憐憫,在讀聖經的時候多得到聖靈的啟示。

    每一卷書信的前半段,交通生命與真理,後半段用所交通出來的真理和生命作基礎,指導人進入生活。我們在這件事上面,需要主自己特別給我們去領會其中特別的關鍵,尤其是如果我們讀到“加拉太書”,我們會特別指出一些律法和恩典的問題。我們肯定說,我們不是跟隨律法,但是難就難在這個地方,我們讀任何一卷書信的下半,你立時就會發現,好像律法又走出來了。因為在那裏雖不像律法那樣列出條文,但是實際上也是指出很多生活的具體內容。這個會不會是律法呢?如果這裏是律法的話,那新約和舊約的區別又在那裏呢?弟兄姊妹,這個是一個相當嚴肅的事。

    不錯,從表面上來看,每一卷書信的後半,好像給我們又碰到律法的形式,但實際上你看下去的時候,你會發現,那不是的。舊約裏的律法引用出來就是叫你去怎樣作,書信裏面提到生活的指導,是用來檢驗我們生活出來的情形與它相稱不相稱。意思就是說,在舊約的時候,是用外面的律法形式來要求人這樣活,在新約裏,卻是基督在我們裏面帶我們去活。你活出來的樣式對不對呢?你怎樣知道呢?所以在新約裏也提到一些具體的指導,是給人作檢驗用的。

    或者我多說幾句話,弟兄姊妹會瞭解。對於舊約的律法,你若不照著它的要求去活,你就要被定罪,而這個定罪很可能是當場被石頭打死。但在書信裏的指導或者是檢驗,只是叫你看到自己合格不合格,但不僅是合格不合格的問題,更重要的是那樣活出來的是對的或者不對的問題。你活得對,和你活得不對,特別是你活得不夠對,並沒有立時帶來一個懲治或刑罰。這是新約和舊約很不相同的地方,一個是告訴你要這樣活,你若不這樣活,你就要被定罪。另一個是擺在那個地方,檢驗我們在神面前活得準確不準確。一個是外面給你一個標準來要求你,另一個是從你裏面的生命活出一種情況,然後再用這些的話對比一下,印證你究竟活得對不對。關於書信的一般情形交通這一些就算了。

 

    現在我們開始要將保羅的書信一卷一卷的,大體的來看一看。一共是十三卷書,我們的時間是這樣短促,所以我們只能很簡單的來提一下。

    羅馬書——恩典真理的基礎

    “羅馬書”是保羅書信的第一卷,但並不是保羅寫的書信的第一卷。如果我們要留意保羅寫的書信的次序,第一卷是“帖撒羅尼迦前書”。認真講來,“羅馬書”是接近後期的保羅書信。不管是保羅的書信也好,整個書信部份的次序的排列,如同四福音裏,除了“路加福音”以外,其他三卷福音書是相仿的,乃是完完全全根據真理的次序,不是根據事情發生的先後來作次序。

    我們看“羅馬書”最突出的那一點,乃是關乎救恩的辯論。因為馬丁路德特別提到“因信稱義”,所以“羅馬書”也因此在人的心思裏比較強的傾向是“因信稱義”,事實上這一點只是“羅馬書”裏的一個重點,但不是“羅馬書”唯一的重點。我們注意到,“羅馬書”按著排列的次序來講是頭一卷,頭一本當然是最基礎的真理。因此,你看到“羅馬書”裏是關乎救恩最基礎的事實。雖然是基礎的事實,但不僅僅是停留在那一點,而是包括了神整個的計畫,不過在人得救的問題上占的比重是多一點。

    如果我們用一個最簡單的話來講,當然可以說,“羅馬書”的主題乃是“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但你細緻的看下去,你就會看到福音是什麼,神救那些相信的人救到一個什麼的地步。如果我們這樣碰一下,你就會發現這兩句說話雖然是很簡單,但包括了整個神的救贖計畫。

    人的需要與神的預備

    在“羅馬書”裏,我們按著它裏面所交通的話,很自然你會發現這樣的內容,頭一部份是說到世界的人都需要救恩,而基督就是人得救恩的根據,相信就是人得到救恩的方法,整個是頭三章裏面所給我們留意到的。如果我們稍微注意一下,第一章就講到外邦人落在罪裏,沒有律法的人、外邦人,他們是在罪裏面,是罪人。然後第二章提到猶太人也是罪人。雖然他們有律法,雖然他們有關乎神的知識,但這一切並沒有改變他們是罪人的事實。因為神所看的,不是你有多少知識,而是你有多少的實際。猶太人有知識,但沒有實際,所以也自然落在神的定罪下。然後第三章的上半就來一個總結的說話,那就是說,普世的人都在神罪的下麵。然後就提到,如果就停在這個地方,人就太可憐了,在這樣的情形下,聖靈就把基督的救贖引出來。基督的救贖就把整個的情形扭轉,人就從被定罪而進到在神的面前得赦免,接受永生。頭三章就把整個的救恩最簡單的內容交通了,如果用最簡單的說話來講,就是人的需要和神的預備,因為救贖就是神的預備。所以在人這一方面來講,那就好像是很簡單,因為神所給人的方法也就是這麼簡單,就是神自己預備好了,人就用信心去接受就解決了。當然那代價是神付了,不過在人的心思裏,很少想到神付代價那一點,只是想到那麼容易就可以得到。因為這個心思就引出很多思想上的複雜。

    關於救恩的四個辯論

    所以由第四章到第八章,是透過四個很特殊的辯論來發表救恩的實際。如果弟兄姊妹細心讀的時候,你會發現,這五章的聖經是根據四個發問的問題引發出來的。第一個問題是猶太人在神計畫中的地位。還有割禮的真實意義。總結來說,猶太人既也是罪人,神的信實也發生問題了。那答案就是“人的不信並不能廢去神的信實。人的不可靠只有憑神的恩典方能在神的面前稱義,這恩典是因著神兒子耶穌基督流血受死而作成的。”

    這就引出第二個問題來,既然是神用恩典來為我們預備救恩,而亞伯拉罕又是在神面前最先承受應許的人,他憑著他的肉體得著什麼?特別是有猶太人的背景的人更看重這一點。因為時間的關係不能詳細提到。當時寫這封信的時候,在羅馬教會,在心思裏引起一些不和諧的地方,基本上仍然是因為律法的問題而引起的。

    當然提到律法的時候,自然和猶太人的背景有關係,而猶太人看亞伯拉罕是很重要的。他們總覺得亞伯拉罕在神面前蒙恩是因為他作了很多事情,他曾經離鄉別井,他曾經獻過以撒,他曾經打敗過四王,他曾經作過這樣,作過那樣的事情。所以在他們的心思裏,看亞伯拉罕是相當重要的。對這點我們也能瞭解,因為沒有亞伯拉罕就沒有他們,但如今救恩一擺出來,不是憑人作了什麼,而且就算你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仍也有律法的指導,都不能夠叫你得救,你必須要藉著基督,就是藉著神所預備的方法,就是神兒子流血受死,除去人的罪,如同在律法下贖罪祭所預表的功用。尤其是我們讀到第二章的時候,那裏說,“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惟有裏面作的纔是真的。”你叫猶太人那口氣怎麼吞得下去呢?你叫他們怎麼能夠肯把亞伯拉罕那個最重要的地位,從他們的心思裏放下呢?所以就引出了第二個問題,“亞伯拉罕憑著他肉體所作的,一點作用也沒有嗎?但亞伯拉罕實在是作了很多事情。”

    感謝神,這個問題提了出來的時候,就引出了恩典的說明,講出了人到神的面前就是憑著恩典。就算是亞伯拉罕,他在神面前蒙恩都是從恩典開始,因為是神把亞伯拉罕所沒有的,所不能作的加給他,是神先揀選亞伯拉罕,不是亞伯拉罕先去揀選神。所以在亞伯拉罕究竟得到什麼的事情上,聖靈的引導就指出一件事,就是說出恩典預備了信的可能性。或者說是恩典預備了信的條件。如果沒有恩典,你信也沒有用。但因為先有了恩典,信就有了機會,信就有了根據,信就有了條件,信就成為可行的,這是第一個救恩的事實給提出來。

    然後第二件事就講到,救恩並不是叫我們留意在屬地上的享用。亞伯拉罕所接受的,在人眼中看來是屬地的享用,屬地的承受,但這裏指出來的是救恩的高點,乃是與神聯合。因為與神聯合的緣故,那個最高的享用是以神為樂,這個是在第五章裏叫我們看到的。然後跟著下去就提及到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就引發出很多的東西。因為人以為亞伯拉罕作了這許多的事都沒有價值,所以就提到,人在神面前被定罪,並不是因為他作對了或作得不對,而是因為那犯罪的生命。固然神判斷人的罪是根據人的表現,但是神定人的罪,乃是根據人的生命。人的生命是犯罪的生命,那個人就已經是一個罪人了。他生活上表現犯罪的行動是多或少,那不是問題,緊要的就是說他裏面的生命是犯罪的生命。

    這個犯罪的生命是根據祖先來的,保羅在那裏就提到說,“罪是因一人進人世界,所以眾人就成了罪人。”但那稱義的方法就不是根據我們這些人作了什麼,因為一個只有犯罪生命的人,他作來作去都不能脫離犯罪的性質。雖然所作的那件事是好的,但總是帶著犯罪生命的污染在裏面,所以人本身是沒有辦法為人作什麼,所以神就藉著另外一個人來帶我們進入稱義裏。因此提到稱義的時候,就講到基督的代替。因著基督的代替,人就成為義人。所以不在乎人在肉體作了些什麼,問題就在乎人有沒有得到基督。

    第三個問題給引出來了,“既然是恩典,我們就可以多犯一些罪,因為犯的罪越多,越能顯明恩典”。聖經的答案就是說,只有不認識救恩的人會有這種想法,認識救恩的人都會懂得,你接受了的生命是個不犯罪的生命,你想多犯一些罪也是沒有條件的。不像從前,想犯罪就犯罪,不想犯罪的也要傾向犯罪。但如今不相同了,所以你根本不會起一個意念說,用犯罪多一點來顯明恩典。

    由於這個答案,就再引出第四個問題來,第四個問題就是說,“既然是恩典,隨意犯罪也沒有相干。雖然不必用犯罪來顯明恩典,但是隨便犯罪總是可以的。因為是恩典,恩典就帶來赦免,既是有赦免,你就可以放膽去犯罪了。”這樣就跟著引出一個事實,不是可以不可以隨意犯罪的問題,而是我們這個人在屬靈世界中所發生變化的問題。什麼變化呢?就是你究竟作誰的奴僕?沒有認識主之前,我們是作罪的奴僕。不需要講你能不能隨意犯罪,而是說你不能不犯罪。但是如今你已經成為“義的奴僕”,你要接受新的主人的管理。新的主人的管理,是不輕易讓你去犯罪的。

    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神,在這四個辯論裏,把救恩的各方面相當完整的發表出來了,從罪的角度發出的問題解決了。但猶太人的心裏不是那麼容易給折服,用亞伯拉罕來作主題也講不過你,我們的律法還是有可講的地方,現在既然是用恩典來承受拯救,那就是說律法並沒有作用。如果我們再守律法,我們就等於拒絕恩典而落在犯罪裏。究竟律法本身是不是罪呢?這個問題又是一個大問題,這問題已經是到了第七章。聖靈就在那裏引導人去認識律法的功用,說明瞭律法的功用不是叫人得拯救,而是叫人認識自己、認識罪,因此就去尋求解決罪的方法,用律法引出人去尋求解決。

    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提到解決的時候,就不是單單解決罪的問題,也是解決人的問題,所以這個問題就由第七章引出第八章,就把神的救贖計畫很完整的表達出來。頭一個部份叫我們留意到的,乃是基督使人脫離罪和死。發表律法的功用是集中在第七章,由於律法的功用就引出基督救贖完整的果效。那完整的果效就發表在第八章。頭一點就是基督使人脫離罪和死,第二點就是基督帶領的眾子進入永遠的榮耀,第三就是基督和神的眾子在愛裏永不分離,那意思就是說已經進到合一了,就是神與人的聯合。這就是完整的救贖計畫。所以怪不得林道亮弟兄說了這樣的話,我最近看了他一篇講道的記錄,他說,“如果你傳福音給人,只是告訴他信主耶穌可以上天堂不下地獄,那就怪不得很多基督徒他們不追求,因為不下地獄上天堂這事,他們在信主的時候已經得到了,所以他就覺得再沒有什麼了。另外一個更緊要的,就是這樣去相信主耶穌是一個自私的想法,既然他是帶著自私的想法去信主,只要解決他自己的問題,所以他就不會想到更進一步去追求神自己的榮耀和豐富,因為他在自己的需要上已經全部解決了。”所以他又說,“怪不得在基督教裏有很多自私的基督徒,因為他入門的時候已經是自私了。”我們看“羅馬書”的時候會看到,神那完整的救贖計畫,是把人帶到與神聯合的地步。詳細的,我們不去提它,我們曉得這個重點就夠了,我們慢慢去體會與神聯合的豐富。

    提過了神的救贖計畫的時候,好像把以色列人冷落了,因為引起“羅馬書”的交通,就是由於猶太人的色彩影響這個原因的。講來講去,好像以色列人在神的計畫裏,被擺在一邊,好像從來沒有發生過他們的問題。所以在第九章到十一章,聖靈再次提到以色列人在神的救贖計畫裏的地位,和他們的演變。在這裏特別留意到,神救贖的計畫有一個第一階段的終點,那個就是國度。這個國度是和以色列有關的,所以救恩並不是把猶太人撇了出去,相反的,救恩是為以色列人所承受的國度作補課並開路。所以在第九章到十一章就提到以色列人在救贖計畫裏的地位的演變。

    然後由十二章到十六章,就提到既然進入恩典裏,又進到與神聯合那寶貝的事實裏,那就需要進入彰顯神榮耀的生活裏。所以在十二章到末了,圍繞在這個大題目下,我們會看到各方面的事都給提了出來,屬靈的服事,生活裏的指導,神兒女中間的交通,在各方面都很清楚的有一些指示。但特別要提出來的就是,雖然有了頭八章所說的生命的經歷,但是頭八章那生命的經歷,並不保證你一定能夠進入榮耀的生活。頭八章那生命的經歷只是說你有條件可以進入榮耀的生活,但你能夠真正進入就一定要在神面前作對一件事。那件事對人來講是大事,但在神看來是當然的事,在靈裏面蘇醒的人來說,同樣都是當然的事。從實際來說,就是說你應該站回你該站的位置上。那是什麼位置呢?就是奉獻的位置,也就是作活祭的實際。

    所以我們留意到,從生命進入生活,在“羅馬書”裏是由十二章開頭那幾句話來作轉捩點。下面所說的一切生活,神的榮耀能不能夠彰顯,不是在乎你有沒有神的生命,而是在乎你在神的面前有沒有作活祭奉獻。就是在神面前,你有沒有站在你該站的地位上。如果你站的地位不對,你那對的生命都起不了作用。你生命對了,你站的地位又對了,你的生活就對。這個是我們看“羅馬書”後面關乎在生活裏彰顯神的時候,我們所要特別注意的那個點。

    哥林多前書——基督身體的見證

    我們跟著要看“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前書”說到,現在神的眾子都蒙了救贖,蒙救贖的目的在哪里呢?是在教會的建造。教會的建造是透過稱為神眾子的那一班人來完成,而這班信了主的人,他們並不是信了主就已經成熟,也不是說他們信了主就在屬靈的事上很老練。相反的,我們瞭解得到,人的本性若不經過神的對付,我們很容易會跑出人的自己。人的自己一跑出來,換一句說話來講,就是代替了基督作頭的事實。所以在教會建造的過程裏,一個相當重要的建立,就是讓基督作頭。

    在“哥林多前書”裏的信息,我們從積極的方面去看,就是說讓基督在教會裏作頭,然後我們可以從消極方面去瞭解,就是在教會的生活裏,人接受神的對付,叫人在教會的生活中受對付到一個地步,就是隱藏了自己。因為基督不作頭,教會就沒有建造。沒有頭,身體就沒有功用,身體必須要連接在頭那裏,然後才發生功用。身體不和頭連上,就給頭許多的羞辱,因為那事實就是死亡。我們作頭的基督不是死亡的,是生命的主。因此,我們看到“哥林多前書”是站在這樣事實的基礎上去交通,就是在基督裏身體合一的基礎上面,去看教會的生活。

    我們將全本“哥林多前書”分成幾個要點,雖然是非常簡略點了出來,但是可以幫助弟兄姊妹在讀神的話的時候,可以摸到那重點的線。頭一件事要指出的就是分門別類的事是根源於人自以為有。弟兄姊妹自己讀的時候,你可以從這一方面去留意。

    簡單舉一個例子,哥林多教會為什麼會分門別類?因為他們以為自己已經有了,他們以為有什麼呢?當時他們自以為有的,是以使徒們來作他們的財產。有人以為我有了保羅就成了,有人以為我有了彼得也夠了,有人以為我跟從阿波羅是頂好,有些更屬靈一點,我們誰都不跟從,我們只是跟從基督。但是可惜他們跟從基督的出發點是要與人有分別,而不是進入身體的合一。弟兄姊妹你就看到,為什麼他們分門別類,他們覺得自己有,人一重視自己的所有,問題就出來了,教會的生活就不夠活出身體的實際。因為你有你,我有我,他有他,大家都有自己的一套,所以我們留意到,宗派的成因乃是因著人的自以為有。 

    第二部份我們要注意的,就是教會的生活與世界沒有分別,向世界看齊,世界怎樣,我們就怎樣,世界不以為怪的事,我們也不以為怪。所以結果在哥林多教會就產生了亂倫的事,和弟兄姊妹彼此告狀的事。為什麼會產生這類的事呢?因為他們在教會裏生活的目的沒有確立。生活的目的乃是為了榮耀神,不是為了滿足人的自己。站在人的立場上面來講,滿足人的自己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有什麼不對?特別是站在人文主義的立場上,若不滿足人而活,那人活著是為了什麼?

    但弟兄姊妹我們必須記得一件事情,我們並不是屬地的人。站在屬地的人的立場上來講,當然一切都是對的,因為屬地的人是以人為主的。但是教會的生活一定要接上教會的頭,而教會的生活就是為著榮耀神。如果我們沒有建立這個生活態度,而是跟世界的人有一樣的心思和意念,當然就叫頭受限制。身體是發達了,但頭受了限制,這不是一個正常的情形。

    第三件事就提到,在教會的生活裏,我們也不是為著滿足人的感情,而是學習讓主居首位。這也是由一個事實而引發出來的,這件事情特別困擾很多弟兄姊妹的,就是在婚姻問題的事上面,因為這是滿足人的感情。並不是人的感情不可以滿足,但是我們說我們不是用人的手去滿足,我們也不一定去滿足它。雖然滿足人的感情不是錯事,但在神兒女的生活裏,有一個更高的目標,是超越過人的感情的滿足的,就是學習讓主居首位。

    我想在這裏多提一點,這裏牽涉到林前第七章的事,不滿足人的感情包括守獨身的問題。守獨身這件事並不是說我不結婚這麼簡單,如果只是說不結婚就守獨身,這個不是守獨身。在教會生活裏,守獨身是有一個很高的目的。守獨身從一方面來說,我不要一定去滿足人的感情,但從另一方面來說,就是說,我要絕對去滿足那更高的感情。所以弟兄姊妹讀第七章的時候,你會留意到,守獨身是為了一個目的,就是為了專心去服事主。所以弟兄姊妹有時會覺得,弟兄也好、姊妹也好,碰到這類事情的時候,常常是覺得受困擾,乃是因為我們只走了半步,還有半步沒有走。我們只走了半步,那半步好像是無可奈何的樣子。另外沒有走的那半步,好像根本就不知道。但如果主憐憫我們,叫我們摸得到那實意,我們踏完那一整步,就沒有什麼可以困擾我們,因為我們的感情已經不可能從主的身上再分出去。

    我們繼續看下去,在教會的生活裏,又要學習不強調個人的自由,而是特別去留意合一的見證。這是透過吃祭偶像的物那一件事引出來的。有很多的事,不是能作與不能作的問題,而是那件事作出來有沒有過份強調個人的自由,同時又損害了身體的見證。再下去的一點就是在教會的次序上的建立,透過蒙頭和擘餅的事來引導教會去學習以主為首。還有就是恩賜的運用,恩賜的運用不該越過主的規範。很多人看,主給我有恩賜,我一定要用,如果不用,就是將一千兩銀子埋藏在地,那怎樣向主交賬呢?當然這是一個問題,埋藏了恩賜不用是一個缺欠的問題。但是恩賜運用得不當,也同樣是一個問題。是過份,是越過了界線。在“哥林多前書”裏,特別提到方言恩賜的運用。這個問題由哥林多的時候開始,一直到如今都在發生著。但我們留意到“哥林多前書”從這方面給我們的信息,乃是在恩賜運用的事上,必須按著主的規矩去作,若離開了主的規矩就會發生混亂。

    然後還有一點,在教會的生活裏,不要對人的哲理發生羡慕。我考慮了很久,決定用“哲理”這兩個字,把範圍擴大了很多,也提高了很多。換一句話來說,人中間有很多的東西是對我們有吸引的,特別是思想上的問題。因為一提及到思想的問題時,都有相當的哲學基礎來將人說服,好容易叫我們的心中產生羡慕。

    但在教會的生活裏,我們不羡慕任何人的事物。當然在這裏提到的是著重那一切打岔了復活指望的東西,而把人留在屬地的留戀裏面。若產生了這樣的情形,我們必須在主面前求主幫助,不容讓羡慕人的哲理的心思在我們裏面發展。

    最後就是學習以主為第一優先。我們留意“哥林多前書”十六章的末了,似乎是提及到一些弟兄姊妹交通的事。我們若留心看的時候,就會發現他們所以留意到弟兄們中間的交通,乃是因為他們承認主和主的事是第一優先。這是“哥林多前書”。

    林後——神工人的品格

    我們來看“哥林多後書”。後書是因為保羅在外邦傳講恩典的福音,而守律法的猶太基督徒就覺得不是味道,而守律法的猶太人就更加覺得忍受不了,所以他們就多方面攻擊保羅、毀滂保羅。其中一件特別嚴重的事就是說保羅根本就不是使徒。表面上,保羅是為著自己的職分來辯護,事實上我們留意到,保羅固然是有為了他的職分來辯護的原因,但是他不是單為了這個職分來辯護,而是因著那職分所顯明的神的真理來作保護。他為著辯明這個職分就交通了林後這一卷書。

    當時的人以為保羅不是使徒,因為他沒有見過主耶穌。保羅說他見過主,他在大馬色的路上是見過主,主親自對他講話,也親自選召他。但保羅為職分辯護,不是著重在他有沒有見過主。當然,他是見過主,但交通的重點是在他如何服事主。正因為這個緣故,林後就叫我們看見,一個非常寶貴的服事主的人的品格。

    我們把林後的大要來分別一下。我把它分成七個部份。總括來說,有一句由衷之言,“要有好的教會見證,首先要有好的工人,但不是只要有好的工人。如果工人不好,教會很難會好。”所以那個“先”字是很重要的。什麼人就帶出什麼的結果,這是非常嚴肅的事。所以保羅在辯護他使徒的職分時,他不是用有沒有見過主來作著眼點,他只是輕輕一帶就過去了,說明他見過主,解決了問題就算了,不用說如何去見,也不用說見了多久,總之就是見過。重要的是這個人所表明的是主所使用的。

    我所分成的七點就是如此。第一,神用的人是跟隨神走,而不是跟隨人走。因為那些人認為他經常改變,沒有定見,一時是這樣,一時是那樣。這乃是因他說要去哥林多,說了多次也不去,是經常地改變,仿佛是個不可靠的人。保羅說他一定會去,但何時去,不是由他決定,主何時要他去,他就會去。他更說到他不是跟人走,也不是讓工作來決定他的腳步。在第二章就提到他那次留在特羅亞時,福音的門打開了,但他卻不留在那裏,因為裏面的帶領不是這樣,所以他就離開。

    第二,他說明瞭他個人走路的態度。然後他就用作工的果效來印證他的職分。我們記得保羅跟哥林多人說過,對別人來說他或許不是使徒,對哥林多人來說,他一定是。別人說保羅沒有耶路撒冷的介紹信,保羅告訴他們,他們就是那封介紹信,不需要別的介紹信了。我們留意到,保羅是很著重作工的實際,著重作工的屬靈果效。

    第三,然後他就提到,作工的內容是簡單地高舉基督。第四,往下去,他是用實際生活的見證來表明他是神的用人的身分,提到他經歷過各種的事。他這樣提,特別是讓哥林多的教會從人的說話轉向人的生活去認識人。這一點對每一個神的兒女的學習來說,都很重要。

    第五,然後提到作工的方向,不是要建立個人的勢力,而是要將神的眾兒女帶入身體的見證。這是透過在馬其頓一帶的教會去供應在猶太地區受饑荒的弟兄姊妹這一件事來表達。越過了地方的界限來顯明同在一個身體的裏面。   

    然後第六又提到,用為著主而忍受的經歷來印證神的揀選。其中特別提到,他被提到三層天的經歷。當然,這仿佛不關乎忍受。但這件事是發生在保羅忍受最孤單的時候,神就把他提到三層天上。所以這都歸入忍受的經歷裏。第七,最後提到,讓基督在他身上來發表他作為神的用人的印證。也就是說,他從神的啟示和他所顯出神的權柄的實際,叫人認識他的職分。

    加拉太書——律法與恩典

    接著,我們來看“加拉太書”。“加拉太書”是扼要地辯明瞭律法和恩典的一卷書。弟兄姊妹或者會感到希奇,在“羅馬書”已經提過這一件事,為什麼在“加拉太書”又再提律法和思典呢?“羅馬書”是救恩的基礎,“加拉太書”是追求的法則。我們留意在“加拉太書”裏有一句話,保羅問他們是憑什麼入門?又憑什麼成全的呢?他們既憑著恩典入門,難道要藉著律法來成全嗎?這是“成全”的問題。我們承認,在我們蒙恩得救以後,我們的追求往往是落在律法的原則裏。我們的生活,甚至是追求的方法,很容易就落在律法的原則裏。我們覺得,若不是這樣作,神就不會賜福;我們若這樣作,神就會向我們賜福。我們很容易就落在律法的精神裏,因為律法的精神就是人出頭的表現。

    弟兄姊妹留意到傳律法的時候人的反應,我們就懂了。憑著守律法,人就以為自己能達到神的標準。因此,進入救恩不是根據律法,我們的追求成全,也不是根據律法。“加拉太書”就叫我們在這個重點上留意基督和十字架。一切是基督所作成,而人只是去支取基督所作的。若不是去支取基督所作的,人就沒辦法作出什麼來。律法的原則只有將人帶到律法的審判底下。

    在第一章,保羅很堅決地說明瞭他對福音絕對的態度。基督的福音,在起初是如何傳講,就是如何傳講。以後有什麼加添,都是把福音改變。一切把福音改變的,都應受咒詛。若保羅改變福音,連他也要受咒詛。這態度是很絕對的。實際上也是需要有這樣絕對的態度來對待基督的所作。保羅提到,他所以有如此絕對的態度,是因為他對真理的認識是從啟示而來。他所得到的對真道的認識是弟兄們都能印證的。我不大喜歡看一些神學家所寫的書,其中的一樣原因就是提到保羅所得到的啟示,他們就提到保羅一大堆的背景。說到他在加瑪列的門下受教,又在大掃城受好好的教育培養,那裏的生活和社會狀況不住地對他造成影響。然後他在猶太這個地方,別人如何尊重他,對他所產生的肯定。然後又提到他在阿拉伯曠野的時候,因為很孤獨,所以他的思想就特別敏銳。這些加起來,就成了保羅神學。

    但保羅自己說他不是這樣的,他所有的認識是從神的啟示而來。神是樂意把的兒子啟示給他,不是從學問和學識中組織出來的,他不是在那些情況下領會出來。人稱義是因著信耶穌而不是憑著律法,這一個認識是從神的啟示直接來的。我們在神的面前也需要有同樣的體會。

    再一方面,他特別指出一件事實,因信承受應許的應用,是遠在律法傳出之先,律法並不能廢止神的應許。他引出亞伯拉罕在面前的一段歷史,指明了律法是在恩典以後出來的。在律法出現之前,神的應許已經明顯了,所以律法不能改變神的應許,所以我們仍然是抓著神的應許。在亞伯拉罕的經歷裏,明明是引我們去注意,憑應許去作兒女這一件事。今天我們能夠成為神的兒女,乃是憑恩典來得著。人不能領會恩典,神就賜下律法,律法的功用就是把人引到恩典裏,律法的功用就是叫人看見人根本沒有路走,人只能在神面前求恩典。律法就是這樣把人引到恩典裏。這一點是相當重要。弟兄姊妹讀“加拉太書”的時候,要特別留意亞伯拉罕這一段經歷裏所顯明出來的這一個事實。

    然後第四點是從另一方面來指出,如果把律法保留下來,就算只是保留律法的一點一滴,那結果都是貶低基督的所作。基督的所作已經是作得十分完全,若保留律法的一點一滴都是貶低基督所作成的價值。如果把基督的價值貶低了,在基督以外再加添一些東西,我們就無法享用基督,連享用基督的資格也失去了,結果我們要回到律法去,在律法的底下只有被定罪。

    最後,他特別指出一件事,我們是藉著基督的十字架所作成的去承受神的國。所以,一切都是基督和釘十字架。相信我們都很熟悉“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整卷“加拉太書”都可以用這一句說話來作最中心的意思。

    接著是“以弗所書”。“以弗所書”是弟兄姊妹最近讀過的,所以我們越過去。而“腓立比書”是我們星期二晚上讀的,我們也越過這一卷。

    歌羅西書——基督是神的奧秘

    然後是“歌羅西書”。在“歌羅西書”中,有些事情我們要提一下。在書信裏一直帶下來,從“加拉太書”看到,基督與釘十字架是成就神所作的一切。神所作的一切的重要環節是在基督身體的建立,這是在“以弗所書”提到。在基督身體的建立上,首先碰到的問題是讓基督作元首這一件事最優先,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因為我們實在是低賤的人,我們的眼睛一睜開就是看見人,而不是看見主,所以很多難處就由此產生。看見了人,難處就產生了。因為發生了人的難處,基督身體的合一就受到傷害。“腓立比書”是為挽回基督身體的合一見證,而調整肢體的相處。調整的方法就是高舉基督。如果我們要替“腓立比書”加一個標題,標題會是:“基督是我們的喜樂”,或者是:“基督是我們的和睦”。“腓立比書”把人的眼目從人的身上帶到基督的身上。當人看到基督的時候,所有的難處都停止了。

    所以下面的“歌羅西書”就是很明確地固定基督作頭的地位。身體不能沒有頭,頭也不能欠缺身體,所以基督不能沒有我們,我們更不能沒有基督。以弗所,腓立比、歌羅西這三卷列在監獄書信裏,是很有層次的。“以弗所書”講及整個的身體,“腓立比書”是對付肢體的問題,“歌羅西書”是對付頭在身體的地位。我們曉得撒但的工作總是要把基督作頭這一個事實,從人中間挪開。

    當日在歌羅西的難處是因著律法派和當時一個稱為智慧派的哲學流派的影響,要否定基督作頭的事實。最低限度他們是要降低基督在身體裏的地位。所以,聖靈就用著保羅寫出“歌羅西書”,來肯定基督作元首和源頭的事實。作元首是講權柄,作源頭是講及豐富。若我們給“歌羅西書”一個主題,主題就是:基督是神的奧秘。這個奧秘就是神要用基督成為我們的豐富。

    我們把這卷書的內容分成幾個大點。第一,基督是神旨意的中心內容。神定規作萬有的元首。第二,基督是神的奧秘。是我們接受神的豐富的唯一管道。在二章九至十節那裏提到,“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我們在裏面也得了豐盛。”這是第二章裏一個主要的主題,仍然是基督。第三,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是我們進入榮耀的原因,在榮耀裏顯現的時候,我們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這非常地顯明基督在身體裏的地位,沒有基督,身體就沒有生命,沒有基督,身體就沒有豐盛。第四,要活出基督作生命的生活,是基於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是由“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西三15)開始。換一句話來說,是叫我們在生活裏學習讓基督作頭。

    帖撒羅尼迦前書——活在主再來的指望中

    然後是“帖撒羅尼迦前書”。帖撒羅尼迦的書信,是保羅最先寫的書信。那時候,教會是普遍地受到逼迫。在逼迫裏,教會的盼望在哪里呢?若不是在逼迫裏,教會的盼望又在哪里呢?不管在什麼的光景裏,教會的盼望肯定的是主再來的這一件事。所以前書和後書都是關乎主再來。後書是因前書所引起的。當時聖靈用保羅來交通帖前,是特別用來幫助在患難中的神的兒女們去持守,也澄清了一些對復活的指望不夠清楚的問題。主再來,是一個指望;復活,是指望的內容。所以兩件事情都要清楚。

    帖前有幾個主題的心思。第一,救恩所引入的指望是主再來。第二,因著主再來的緣故,儘管有逼迫的環境,為著神的國,我們在指望中繼續站立。第三,在患難中,因著主再來的信息而受安慰。第四,藉著復活與被提,一方面是澄清當時對復活的認識上的含糊。因為當時有些弟兄姊妹覺得若主再來,那些已死去的弟兄姊妹好像是失落了,所以聖靈在這裏特別把復活的始末和被提一同放在教會的面前。由於復活和被提,神的兒女就被激勵,保守自己脫離黑暗的權勢。

    帖撒羅尼迦後書——正確地活在主再來的盼望中

    由於提起主再來的事,當時就有人冒保羅的名,寫信去帖撒羅尼迦的教會,告訴他們,主已經來了,他們是被主撇棄了。因為前書是講到被提的事,這冒名的人就說,主已經來了,他們沒有見到主,是因為他們沒有被主提去。後書就是為著對付這件事而寫的。

    在後書的第一個部份,保羅叫他們不要因為受苦的環境就覺得被主撇下。受苦是為著神的國,主再來的時候,一切的愁苦都會結束。然後他提到,主再來之前的一些跡象。若有人說主要再來,他們要看一看有沒有這些的跡象。如果沒有,他們就不應相信。保羅是要糾正神的兒女心思上所受的搖動。然後他明確地指出,他們要站立在使徒的教訓裏,等候主再來。這就是後書。雖然是很簡單地提一下,但總能讓弟兄姊妹讀的時候,不致一點一點的分散。

    提摩太前書——教會成長的規範

    後面是幾封個人的書信。“提摩太前書”是特別提到教會的成長。因為教會是一個屬靈的有機體,她必須成長,不成長就會死亡。但她不是隨便地就能成長,人的細胞若亂長,就會成為癌症,所以只有成長的現象不一定是對。成長要循著正常的規律,因為成長應該是一個律。“提摩太前書”把我們帶到成長的那個律裏,在這個律的規範裏成長,那就是真正的成長。

    按著提前的內容,我把提前分為四點。頭一點就是神的兒女必須守住純正的真道。如果不守住純正的真道而有摻雜,就不能講成長。其次是提到以基督為最寶貴的指望,超越地上一切的好處。第三點提到教會的組織。教會需要有組織。但不可以亂組織,而是根據神自己的心意去進行組織。無論是從人的揀選或是組織的形式,都是按著神的安排去進行,因為這是一個律。若用自己的安排來代替神的安排,就是越過了這個律,最低限度就是不接受神的權柄。第四點就是敬虔生活的操練。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敬虔生活的操練是關乎教會行政的內容。這裏提及到如何處理寡婦的問題、如何處理失職的長老的問題、如何處理教會內一些不守本份的人的問題等等。所以從正面來看,是敬虔生活的操練,從另一方面來看,是教會行政的內容。

    提摩太后書——基督的精兵

    前書是一個規範,但只有規範是沒有用的,必須有對的人來配合,後書就是講及對的人。後書的主題是作基督耶穌的精兵。在教會的成長裏是需要大批的精兵,不是一兩個的精兵。這一大批的精兵是按著神的規範勇往直前,一直到進入神的國。

    我把後書的大要分一下。第一章,要在信心和愛心裏,牢牢地守住真理。第二章,離開各樣的不義,讓主能自由使用我們去站立,叫我們可以與祂一同得國。這裏有一句話:“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也必不認我們”。(提後二12)這些話都是引我們注意要得神的國。第三章引我們注意要站立在神的話語上,與世俗分別。我們記得在第二章提到,“在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貴重的,有作卑賤的。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提後二2021)這都是我們熟悉的話。歸納起來,我們會發覺這一切都是為得著神的國。要得神的國就必須要有分別,與世俗分別。我們是根據神的話來分別,所以我們特別注意到這裏所提到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17)這一段的話。

    第四章提醒我們要靠著主在一切的難處上誇勝。保羅寫完這封信以後不久就殉道了。他走到他的路程的盡頭,仍然是留在捆鎖裏,外面的一切並沒有把他壓倒,甚至當時同工的分散令他有非常孤獨的感覺,他仍是堅定地站立在主話語所帶來的指望中。我們留心讀第四章的時候,會感到很淒涼。一個為主活著幾十年的老人,如今到了最後一程的時候,好像落到很孤單的環境裏。我們摸得到在人這方面的感情,但我們看見這裏發表出來的卻不是這麼一件事。保羅在那唱凱歌、在誇勝。我們對這些話都很熟悉,就是“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提後四章六至八節)這一段話。最後,“惟有主站在我旁邊,加給我力量…。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他的天國。”(提後四1718)很豪邁,也很寶貝。

    提多書——在教會中學習接受權柄

    然後是“提多書”。“提多書”似乎跟“提摩太前書”有點重複,但實際上並不是的。我們留意到“提多書”只講及長老的問題,但不是用“長老”這個詞,而是用“監督”。“提多書”主要的內容跟“提摩太前書”的不相同,保羅提到他留提多在革哩底,是要提多替他辦事。革哩底的人有著各種的問題,提多要在那裏帶領他們去學習,學習的內容一個是權柄,一個是指望。這是“提多書”的重點。字句上好像與提前相同,實在不是那樣。

 

    我們留意到這卷書的重點後,我們就曉得為什麼要用“監督”而不用“長老”。監督,是特別突出權柄的實際。我們看“提多書”,第一部份提及神的權柄在教會裏是透過監督去執行。第二部份,神的權柄是藉著神的話顯出來。第三部份,在神賞賜的指望當中去接受神的權柄。

    腓利門書——接待弟兄

    最後是“腓利門書”。“腓利門書”很短,但是很寶貝。我們在這簡單地提一下,把重要的事情都包括在內。因為阿尼西母回到歌羅西,保羅就寫了這一封信。其實是聖靈透過保羅,藉著阿尼西母的事教導神的教會,實際地去學習肢體生活。

 

    阿尼西母本是腓利門的奴隸,他從腓利門的家裏逃走出來。在當時,若逃奴被捉回來是要給處死的。但是阿尼西母在逃亡的時候信了主。如今,阿尼西母回到歌羅西,保羅就寫了這一封信給腓利門。在這封信裏,指出了在生命裏接待肢體,或說是接納交通的原則,是越過一切舊造裏的關係和虧欠。

    這是很寶貴的一卷書,雖然是很短的一卷書,但是可以分為五點。第一,神的兒女們一切的服事是為著基督去作。第二,神的兒女們當中只有交通,而沒有上級和下級之分。第三,神的兒女們中間的接納是根據基督的生命。第四,神的兒女應該作為使眾聖徒暢快的原因。這裏的意思包括得很廣,弟兄姊妹各自回到經文本身去領會好了。第五,學習帶著虧欠弟兄的心情去服事弟兄。不管我們感覺上有沒有虧欠弟兄姊妹,但在心情上我們總覺得我們是虧欠了弟兄姊妹,因此我們要抓緊機會去服事弟兄姊妹,來補償我們的虧欠。在“腓利門書”裏,我們很能摸得著這種意念。實在只有在基督的身體內,纔能產生這種意念。所以,“腓利門書”雖然是短,但卻是很寶貴。

    看到這裏,保羅具名的書信算是完了。因為書信內容的分量是很多,我們只能如此簡略地跟弟兄姊妹交通一下。盼望弟兄姊妹們能在交通的範圍內得到一些幫助。── 王國顯《叫祂的話都成全──聖經各卷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