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至士師記
答:這兩座城,是在約瑟的岳父波提非拉所居安城的境內(創四一45),亦即屬埃及國歌珊地內的城,約瑟曾經遵從法老王的命令,把這最好的地給他父親和他兄弟們居住(創四七5,6,11),及至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時候,建這二城為法老的積貨城(參王上九19),位於尼羅河往紅海的運河相近之處,這是鄰近邊境的軍用倉庫,用來貯軍需品,以應防衛及戰爭之用。
根據考證的記錄,比東與蘭塞二城是那不認識約瑟的新王(出一8)蘭塞第二(Ramessesll)所建造的,約在主前一五○○年。他治理埃及共六十五年,是幾個最偉大的法老之一。他是一個大建築家,利用以色列人的勞役來建成了這二城(出一9-14)。在西曆一八八三年,有西方考古家拿維(Navilla)氏,尋出了比東的遺址,此城的面積約有五萬六千方碼,四面有最厚的磚牆,其上印著蘭塞第二的名字。在西南角有一座日神廟,廟的北邊有些磚窖,門開在窖頂上,其中貯藏間是由以色列人造的,特為存糧之用,在城門口的地方,他又發現了一個蘭塞第二的碑銘,上面寫著「我在東方的要塞虛建立了比東」。一九○五年,又有畢特利氏(Sir
Flinders Petvie),鑒明瞭蘭塞的遺址;至一九二二年,賓夕法尼亞大學博物館的費舍氏(Fisher),又在伯珊Bethshan城內,發現了一個高八尺,寬二尺半的蘭塞第二柱形墓石,其上寫著他「用亞洲的閃族(希伯來)奴隸建立了蘭塞」。
從這兩種碑銘記載,皆足以指明蘭塞第二,乃是建築這兩座城的法老,以及以色列人的壓迫者。
49 收生婆施弗拉和普阿是希伯來人麼? 出一15
答:經文記載:「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這希伯來一詞,乃是外邦人對於以色列民的稱呼(創十四13,參上冊22題)。收生婆也許是當時希伯來的婦女。施弗拉Shiphrah的意思是佳美,肯定是一個希伯來的名字;而普阿Puah的意思是光耀,也可能同是希伯來的名字,所以有注釋家認為這兩個收生婆皆為希伯來人。但是也有人認為她們是埃及人,因為法老王未必肯靠希伯來的收生婆,來替他殺滅希伯來人的男孩(16)。基於這個觀點,所以說她們是埃及人。猶大史家約瑟弗(Josephus,A.D.37-100)也說到她們是埃及人。她們或者是收生婆的首領,其名字竟能被記錄存留下來,而法老身為帝王之尊,其名卻被人忽略,沒沒無聞,至今不能確定是誰,這真是令人希奇的對比。因為這兩個收生婆敬畏神,不聽從法老的吩咐,竟然存留男孩的性命(17)。她們同心含意,尊重神的旨意,使希伯來民族不致消滅,得以繁衍綿延,生生不息,極其強盛。如此,她們蒙了神的厚待,便叫她們成立家室(20,21),且揚名後世。她們或者是因嫁與希伯來人,得以列在以色列人中蒙恩得福(參得四11,撒下11,27,王上二24)。
50 法老為何要殺以色列人的男嬰丟在河裡? 出一16,22
答:古時候有一些國家犯了殺嬰孩的風俗,埃及的法老王也是用這種惡毒殺害的方法,企圖殺滅所有以色列人的男孩,其目的就是不使他們在埃及繁殖人口,好消滅希伯來民族,而女孩雖然仍可留下存活,但都會因著婚姻的緣故,第二代便難以在埃及人的家庭內保存以色列人的血統和文化了。至於被殺了的男孩都要丟在河裡,這河就是尼羅河,因埃及人以尼羅河為聖河,敬拜尼羅河為神,以及鱷魚神;河中盛產鱷魚,所以被丟進河裡的屍體未經腐爛,就被鱷魚吞吃了。
51 撫養摩西長成的法老女兒究竟是誰? 出二5-10
答:當法老的女兒來到河邊洗澡的時候,看見放在蘆荻中一個蒲草箱裡啼哭的孩子,就可憐他,花了工價雇了一個奶媽(就是摩西的母親約基別,六20 )來抱去奶他。這孩子漸漸長大,就作了法老女兒的兒子,給他起名叫摩西,意思是說,因我把他從水里拉出來的。關於法老的女兒是誰這個問題,聖經未有記名,我們必須先從誰是出埃及時的法老王去尋索,才能有所瞭解。據考古學家的研究,有兩種不同的見解:一是認為這個法老或者就是亞們侯泰第二(Amenhotepll,B.C.1450-1420),他維持了陶特姆斯第三(Thutmoselll,B.C.1500)所建立的帝國,他的木乃伊現存放在底比斯(Thebes)他的墳墓中。另一說法是認為這個法老或者就是米尼達(Merneptah,B.C.1235),他的木乃伊現存放在開羅。假如出埃及是在亞們侯泰第二的時候,那麼陶特姆斯第三就是壓迫以色列人最厲害的法老,而撫養摩西的也就是他的姐妹,有名的海師普撒(Hatsheopsut)皇后,是他同父異母的姊妹,就是陶特姆斯第一(B.C.1540)的女兒。她曾嫁與她同父異母的哥哥陶特姆斯第二為妻(B.C.1510),並且代替他任攝政女王廿年,是埃及一個最有力的統治者,同時也是歷史上第一個最偉大的女王。她死了以後,他又獨自在位卅年,為埃及歷史中最偉大的征服者。他非常恨她,因此在她死後,就從一切的紀念物上塗去她的名,同時又將她的所有塑像都搗毀了。
52 米甸地在何處?米甸人的行事情形怎樣? 出二15-21
答:米甸--意即爭競之民,這地位於西乃半島的東南,為亞拉伯沙漠中之一地,其面積自北至南為五百廿裡,這是米甸人所居之地,而為常住帳棚的一族(哈三7)。他們大部分是亞伯拉罕妾基土拉之子米甸所生的後裔(創廿五1,2,代上一32,33),他們以遊牧為生。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米甸和他的弟兄,打發他們離開以撒往東方去(創廿五1,6);古來的以東王哈達曾在摩押地殺敗米甸人(創卅六35);米甸的以實瑪利人,用駱駝馱著香料下埃及,曾在路上買下約瑟,又把他賣給波提乏(創卅七28,36,參賽六十6);當摩西逃到米甸曠野地居住的時候,遇見米甸祭司的女兒們,他幫助她們飲了羊群,又甘心與她們的父親流珥同住,於是那人就把他的女兒西坡拉給摩西為妻(出二15-22)。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代,米甸的長老曾經把摩押王巴勒要求巴蘭咒詛以色列人的事告訴巴蘭,米甸的女人又會設法引誘以色列人犯罪。神會曉喻摩西要擾害及擊殺米甸人(民廿二2-7,廿五全,卅一全,書十三21,22)。當士師時代,以色列人會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被交在米甸人的手裡虐待七年,後來神揀選基甸拯救了以色列人(士六-八全)。米甸人從此衰微下去,所以以色列人常以這事為榮耀(賽九4,十26,詩八三9)。
53 祭司葉忒羅其人行事如何? 出三1
答:葉忒羅--居首之意。他名流珥,或稱何巴(二18,士四11,民十29,參上冊66題),為米甸人的祭司;在古時家長的世代,大概沒有特別的祭司和先知,惟有各家的家長作祭司。在摩西從埃及逃到米甸的時候,遇見這個祭司的七個女兒在井旁打水,因為幫助她們脫離了牧羊人的手,得與葉忒羅同住,後來成為葉忒羅的女婿;生一子名革順(二15-22)。葉忒羅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敬拜耶和華為神,當摩西回埃及拯救同胞時,是經他許可的(四18)。到了摩西戰勝仇敵,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以後,葉忒羅聽見此事,便帶著摩西的妻子,和兩個兒子革順、以利以謝來到神的山,歡喜快樂地稱頌神,並把燔祭和平安祭獻給神(出十八1-12)。葉忒羅又曾為摩西獻策,揀選有才能的人立為百姓的首領,協肋摩西行審判的事,管理百姓(十八13-16)。以色列人在曠野安營的時候,葉忒羅又曾應允摩西的請求,一路同行,常作他們的眼目,為以色列人的嚮導者(民十29-32)。由此可見他是摩西的一位好顧問,更是一位行政經驗豐富的人。
54 摩西何以要向神發問,他叫什麼名字? 出三13
答:以色列人從來對於神的名字,就是神,耶和華,全能的神(創四4,十七1,出三2,7,六2,3,參57題)這三種稱呼,所以他們並非不曉得神的名字是耶和華(參創四26,廿二14),乃是他們不明白這名字極寶貴的意思。當神差遣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三7-12),「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他們若問我說,他叫什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麼?」(13)本來神在對摩西初次顯現的時候,他已經聽到耶和華之名的啟示(2,7),然而以色列人是十分敬虔的,他們不敢妄稱耶和華的名(廿7),因此就將這名字隱諱了,正如中國專制時代避諱君王之名一樣。他們既然避諱耶和華之名,就用主字(Adonai,英譯Lord)來代替,甚至耶和華一詞(英譯有Jehovah
YHWH,Yahweh,中文神學教科書有譯作雅威),其音韻在希伯來文聖經中已經失傳,因為古時候的希伯來語只有子音(Consonants),而沒有母音(Vowels),以致無從誦讀的緣故。至於中文官話聖經舊譯本,及現化譯本的耶和華,也有用「主」或「上主」之名字。
我們從上述情形看來,可知摩西要向神發問是因以色列的百姓會問他要證據(12),要希望知道差遣摩西的,究竟是什麼樣的神,所以神就把他的名字解說出來。「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記念,直到萬代。」(14,15)這個名字是神自取的,後人不敢妄稱,也因此失傳而遺忘了。這一個名字的解釋為「我是自有永有的」,已經給予以色列百姓一些明白的意思了。「我是」的希伯來文原文是Ehyeh,系由連系動詞Hayah
這個意為「變成」的第一人稱未完成體,在文法上它的時態是不定的,可以解釋作「我過去是」,「我現在是」,或「我將要是」等語。這一個較完美表達的方式,已將這個「我是」或稱「耶和華」的意義說明了,因「耶和華」一詞,是這同一動詞第三人稱的寫法,具有同等的含意。
55 以色列人的長老職分是什麼? 出三16
答:在世界未有立國的時候,各洲各部的人民為要各能安居生活,彼此不相侵害,得有一個年高德勳的人,出來擔任長老這職分。古時候的埃及、摩押、米甸皆各設有長老之職(創五十7,民廿二7)。至於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時已有長老的產生,出三16為首次提到的。但以色列人從起初就分家室、宗族、支派,大概這時他們也是有長老為首領的。當摩西初從米甸下埃及時,就召集各支派的長老來,將耶和華所說的話,一一告訴他們,好作以色列人的代表(三16-18,四29,30 )。神命定設立逾越節的時候,摩西先對眾長老說了,然後長老曉諭眾人遵行(十二21,28)。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摩西經長老傳示眾民。按這長老就是各支派中年高有德行的人,他們的責任,是專門在支派中勸勉百姓,調和民事,但沒有判斷爭訟的權柄。至若治理國事,起先是摩西和約書亞,後來是士師,再後就是王了。要言之,長老主要的職責是訓誨眾民。各支派的長老,雖沒有治國的權柄和判斷的責任;然而,他們的名分實在是眾民所尊重的,如摩西在揀選設立首領,共同擔任管理與審判百姓的事時,只有眾長老在神面前(十八12-25),由此可見一班。也可想而知這審判官或是從長老中選出來的,使他們在眾民中也有判斷訟事的權柄(參申一15-17,代下十九5-7,民十一16,24,25)。在各支派的長老以外,還有各城的長老,辦理本城及鄉間的民事(申十六18,士八14)。到了約書亞死後,就有長老治理國事;再後就有士師興起來拯救以色列人(士二16-18)。到了國中太平之時,士師退去職權,又有長老來執掌地方政權;他們曾經要求撒母耳為百姓立王(撒上八全)。其後國中雖然有王,但長老在百姓中仍有勸導的能力,百姓與王尚要聽從長老之言(撒下三17,18,五3,十七4,王上八1,十二6,7)。往後百姓被擄到巴比倫時,在上沒有王,於是長老的權柄逐漸增加;及從巴比倫返國後,雖有所羅巴伯、尼希米等人執掌大權,但長老對百姓的影響力還是相當重大(拉五5,9,六7,14,十8)。後來波斯王亞達薛西以重大的權柄給予以斯拉,叫他立審判官,耶路撒冷也於這時候設立猶太公會,公會的長老共七十一人,另舉書長一人,這些長老對於政治及猶太宗教的事,直到耶穌降生時,仍是大有權勢的(太五22,十17,可十三9)。在新約中也有提到長老的名稱,不過這是關於他在教會中所供的職分(多一5,徒廿17,腓一1,),那是另當別論了。
56 亞倫為何等人?其行事情形如何? 出四14
答:亞倫--意即開明的,是利未的後裔,乃猶太教第一個人為的大祭司。其父名暗蘭(意即被高舉的民),母名約基別(意即主是尊貴的),姐名米利暗,弟名摩西,娶妻以利沙裡(意即神是她的誓言),生了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四個兒子,都是祭司(六20,23,廿八1)。亞倫是很有口才的人,代表摩西向百姓說話,神揀選他同摩西下埃及(出四14-16,彌六4),向法老請求容許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當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安營在利非訂的時候,亞瑪力人來和以色列人戰爭,摩西拿著神的杖站在山頂上,舉手就得勝,垂手就失敗。摩西的手發沉,亞倫與戶珥就扶著他的手,他的手就穩住,直到日落的時候,殺了亞瑪力王和他的百姓(出十六3,十七8-13,參62題)。後來摩西上了西乃山,亞倫做了錯事,為百姓鑄了一隻金牛犢,向犢像下拜獻祭。神大發烈怒,摩西便為百姓和亞倫祈禱(出卅二l-14,申九16,20 )。當會幕造成之後,神即召亞倫和他的兒子為祭司(出廿八1,四十13-15,來五4)。後來以色列人因嫉妒亞倫而發怨言時,神吩咐摩西曉諭十二支派各取一根杖,存在會幕內的法櫃前,亞倫的杖也在其中。結果亞倫的杖發芽開了花,給悖逆的百姓留作紀念,使他們的怨言止息(民十七1-10,來九4)。亞倫曾與米利暗譭謗摩西,神向他們發怒,使米利暗長了麻瘋,被關鎖在營外七天,延誤了百姓的行程(民十二全,參上冊67題)。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因在神面前獻凡火而被火燒滅了(民廿六60,61 ,利十1,2,參上冊56
題)。利未的曾孫可拉党叛逆摩西和亞倫,地裂開了口,把這些背叛的人,活活吞滅了。全會眾因發怨言,致遭瘟疫死亡者有一萬四千七百人,亞倫為民贖罪,乃使瘟疫止住(民十六全)。亞倫在米利巴因無水不尊神為聖,所以不得進入神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地。到了何珥山,神就吩咐摩西把亞倫的聖衣脫下來,給他的兒子以利亞撒穿上,亞倫就死在山頂上了;以色列全會眾都為他哀哭卅天(民廿12,13,22-29),他死於出埃及後四十年五月初一日,年一百廿三歲(民卅三38,39)。從此以後,祭司長的職任,就歸於以利亞撒的後人。
57 耶和華的名,摩西的祖先們何以未曾知道? 出六2,3
答:神曉諭摩西說「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在這一段經文的意思是說,除了摩西知道耶和華的名,他的先祖們並不知道。但是我們若從創世記中來查考耶和華的名,早就有了多處的記載,諸如「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創造天地的日子……」(創二4)。「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四26)。「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六5,6)。「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創七1)。以上這些都是較早的時候,所提到耶和華的名字。以後如「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創十二2,7,8)。在這些對話中,亞伯蘭已經稱神為耶和華了,神也親口對他說「我是耶和華」。他先前也曾在伯特利的東邊艾的地方,求告過耶和華的名(十二8)。以後又在別是巴地方一棵垂絲柳樹那裡「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連亞伯拉罕的孫雅各(廿一33)也知道耶和華的名(廿八13,16)。從以上所指這些經文,證明早在摩西之前的祖先們,甚至在更早的時候,已經知道和出現耶和華的名了。那末,何以神還對摩西說,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呢?這真是一個令人費解的問題。不過我們加以揣摩,會有下列四種可能的原因:
1.一般認為摩西是五經的作者,或者大部分的材料,是應用當時尚有的古文件,以及他在曠野受聖靈的引導,神直接的啟示(徒七37,38)所寫成的。無論他是作者或編者,對於耶和華的名字是已經知道了;以他為後世的作者,來編寫前代的資料時,是很可能會將這後世才出現的名字,應用到前代去的。
2.耶和華的名字雖然最早就出現了,而且先祖又曾自己多次直接用過這名字(創二4,四26),但是列祖們並未知道其意義。到了摩西時代,以色列人也早已遺忘了;因此,神在呼召摩西的時候,對於這名字的意義和信念,再度鄭重的提醒他,給他一個深刻的印象,好讓他能更明白地向百姓宣告耶和華的名,是以色列民大能的拯救者(出六1-3)。
3.「至於我的名,他們未曾知道」,「他們」兩字,我們若從前面的第三章中(13-16,參54 題),以及本章下文(六4-8)加以研讀,就知道是指著以色列而言,他們因遺忘了耶和華的名,所以神就要摩西來向他們重申耶和華的名字,這耶和華就是他們祖先亞伯拉罕、以撒的神,也是應許與他們立約,拯救他們脫離埃及為奴之地的神。
4.摩西的祖先們果真是不知道耶和華的名字,是在他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才得了啟示而出現(出三2,7,15,16,六2,3),不過聖經作者為要強調在何烈山上向摩西顯現那一位全能的神,並重視耶和華的名,也就把這聖名用在最早的時代了。
總觀上述四種情形,各有可能的原因,不過筆者認為2,3兩種的解釋,是比較實際的。
58 埃及的博士和衛士是何等人物? 出七11,12
答:當摩西和亞倫去見法老時,照著神的吩咐行一件奇事,那就是亞倫把杖丟在法老和他的臣僕面前,杖就變作蛇了。因此法老召了埃及的博士和術士來,他們也把自己的杖丟下來,杖也變作蛇,但是亞倫的杖卻吞了他們的杖(七10-12 )。這些博士和術士,據使徒保羅所述,內中有人名叫雅尼和佯庇二人,他們是敵擋摩西者(提後三8,9,)。但是這等人無法行出真神跡來,其能力有限,也不能消災,只能加災,以致最後災禍臨到他們自己身上,在法老面前就站立不住了(七22,八7,18,19,九11)。現今我們不能確知他們是用自己的法術,或是藉著邪鬼的異能(七22,八7,參太廿四24,帖後二8,9),大概他們所用的是幻術,因為埃及的幻術是著名的。總而言之,不管他們是用什麼法術來抵擋摩西,終久是邪不能勝正,自害己身,且把法老剛硬的心暴露無遺(七13,22,八15,19),更把神的大能顯明出來了。
59 埃及的十大災難有什麼意義和教訓? 出七14-十一8
答:埃及法老王因他心裡剛硬,不肯聽從摩西和亞倫屢次的請求,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地,(五1-3)神就吩咐摩西、亞倫在法老面前多行神跡奇事,用十大災難臨到埃及。這個十字,在聖經上是表示完全的意思(參但七24,啟二10 ,十三1,十七12)。這些大災難是一次止一次來得嚴重,不但導致人身大受苦楚,而且災難的本身,就是針對埃及諸神的一種審判。在埃及地,尼羅河是人民崇拜的主要對象,青蛙和家畜中的公羊、山羊、牡牛,是他們尊為神聖之神,太陽也是他們所崇拜的神。神要敗壞埃及這一切的神(十二12),所以他所用的十災,具有多方面的意義教訓:
1.血水災(七14-25)--神藉著亞倫舉杖擊打河水,河水就變作血了,其中魚死,河水腥臭,使埃及人不能喝這河裡的水。這就是尼羅河,乃埃及人所崇拜的神,自此黯然失色了。其河水變為血,血字在約珥書中,是作為一種隱喻來使用的(珥二31);但在這裡確是實際的情況。本來尼羅河的水,在每年夏季因有微小的動植物,浮沉掩映而變紅,於人沒有妨害。可是,這裡所出現的是神跡(詩一○五26-29),是使魚類死亡,河水腥臭,使埃及人厭惡不能喝水的事實,直到滿了七天以後,水源才得到變清。這叫法老認識神的大能,人的固執愚頑,終久不能攔阻神要成就他的旨意(腓二10,11 ,賽十四24)。
2.青蛙災(八1-15)--神藉著亞倫伸杖在江河諸水以上,使青蛙上來遮滿了全埃及地,進入了法老王宮,上了臥房床榻,以及人的身上。這是使埃及人最為苦惱的事,因為他們好潔成性,如祭司常剃頭發及全身汗毛,穿細麻布衣服。按古時史家所記,他們白日兩次,黑夜兩次,用涼水沐浴全身;百姓也好洗澡。祭司又常謹防各樣污穢,所以這種擾害叫他們十分厭惡。況且埃及人原是以青蛙為女神的標誌,這女神是掌管生育的事,因此他們不敢殺害青蛙。但在這災裡,神使青蛙變成他們的災害,又是個顯著的神跡(參詩一○五27,30),顯明他們的蛙神乃屬虛妄,使法老認識神的實在,且相信禱告的能力,於是不得不一時謙卑下來,召請摩西、亞倫呼求神驅除這些青蛙離開他們,且容許百姓去曠野祭祀耶和華了。結果,凡在房裡、院中、田間的青蛙都死了,遍地又是腥臭。法老見災禍消失了,又不肯容百姓離去。這叫我們看見,人在愚難中常會許願,但得了平安之時,就會忘恩負義,並不還願。人性的弱點可以法老為代表。
3.蝨子災(八16-19)--神藉著亞倫伸杖擊打地上的塵土,使塵土在埃及遍地上變成蝨子,行法術的也用邪術要生出蝨子來,卻是不能,於是在人和牲畜身上都有了蝨子。埃及人拜地為眾神之母,但神要在地上行神跡,擊打塵土,遍地生出蝨子來,使好潔的埃及人,因這蝨子災害臨到身上,就越發難以忍受。術士對法老說「這是神的手段」,原文意思為「這是神的指頭」。顯見他們承認所作的只是出於自己的法術,不能與神的能力抗衡。這不過表示神施用他的微小權柄(八19),給法老一點警告;但到了最後神更大的權柄與能力一施展出來(十五6,12,16),他所受的最大報應,也就要臨到他的身上了。
4.蒼蠅災(八20-32 )--神叫成群的蒼蠅進入法老的宮殿和他臣僕的房屋,埃及遍地,就因這成群的蒼蠅敗壞了。據解經家說,這蒼蠅一詞,在希伯來文是甲蟲一類的動物,這種昆蟲是太陽神的標記,因而像青蛙一樣是一種聖物,雖在各處為患的情況下,也不能用撲滅之法消除。而這一次的災害是比以前各災害加劇,因為那些蒼蠅或稱為甲蟲的,是污穢和毀壞了人家的牧業。摩西受了法老之召,求告神使成群的蒼蠅於明目離開了他和他的臣民。可是法老仍然不肯悔改,不容以色列人去曠野祭祀耶和華。
5.畜疫災(九1-7)--耶和華神的手加在埃及田間牲畜身上,就是在馬、驢、駱駝、牛群、羊群上,發生重重的瘟疫,幾乎都死了。只是以色列人的牲畜分別出來,一樣都沒有死。法老打發人去看,事實確是如此,但他的心卻固執,仍不容許百姓離去。然而這事顯見牲畜的生死也在耶和華的手中,何況我們人的生命存留,豈不是都在神的掌握之中麼(詩卅六6,太十29,徒十七28)?可是法老竟不自覺,該是何等的愚昧啊!
6.泡瘡災(九8-12)--神吩咐摩西、亞倫取了幾捧爐灰,在法老面前向天揚起來,這灰在埃及全地變作塵土,黏附在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成了起泡的瘡。行法術的在摩西面前站立不住,因為在他們身上,和一切埃及人的身上都有這瘡。這災又是神一種嚴厲的懲罰,連行法術的都站立不住,一同淪為審判下的羅難者(參提後三8,9)。埃及人有時獻人為祭的時候,取這祭的灰向天揚起來,說是特要消災解禍。而摩西此次卻取灰向天揚起來,反倒特要降災,使埃及人受害。在他們身上起了泡瘡十分痛苦,不僅在埃及人的身上發生,連牲畜也不能倖免(9,10,11)。然而,法老的心仍然剛硬,乃是出於神所使然(12),這也是為要應驗四章21節的預言(參上冊39
題)。
7.冰雹災(九13-35)--神吩咐摩西向天伸杖,就打雷下雹,有火閃到地上,雹與火攙雜,甚是厲害,自從埃及開國以來,遍地沒有這樣的災害。雹打擊了田間所有的人丁牲畜,並各樣的菜蔬及一切樹木,惟獨以色列人所住的歌珊地沒有冰雹(26,參八11,九4)。這種災害是給法老預先一次特別的警戒(13-19),是埃及十災中頭一次使人喪命的大災,連所有的牲畜都要擊斃,一切菜蔬樹木和田間莊稼也要打壞,比以前各災的毀滅性更為嚴重。法老雖然震驚,口裡認罪,承認耶和華是麼義的,他和他的百姓是邪惡的,但他心裡卻未真正悔改,仍然與神為敵。當他要求摩西向神禱告止住災難以後,又不守應許,就越發犯罪,和他的臣僕都硬著心,仍不容以色列人去。
8.蝗災(十1-20)--摩西遵從神的吩咐向埃及伸杖,神使東風刮在地上,把蝗蟲刮來了,落在埃及的四境,空前絕後的厲害,因蝗蟲遍滿地面,甚至地都黑暗了,吃盡了一切菜蔬和雹災後所剩下樹上的果子。法老看見這蝗災,比先前的各災更厲害,於是急忙召了摩西、亞倫來。承認他得罪了神,意思表示沒有聽從他的命令(16,九27),且又承認得罪了摩西、亞倫,意思不外是他屢次自食其言(八8,15,28,32,九27,28,34,35),又曾經把摩西、亞倫攆出去(十11)。現在他倒要向他們討饒,求摩西替他祈求神,使他脫離這一次的死亡。此時摩西雖然准了法老所求,求神使這場大災消去了。可是蝗災一過,他的心仍然剛硬如鐵,不容以色列人離去(17-20)。
9.黑暗之災(十21-29)--摩西照著神的吩咐向天伸杖,埃及遍地就烏黑了三天之久,人不能相見,誰也不敢起來離開本處,惟獨以色列的家中都有亮光(23,參八22,23,九4-7,26)。埃及人原是敬拜太陽神的,神使他們的地上沒有光,黑暗的情況如此嚴重,勢必叫他們的驚恐越發加劇,因為他們所信的太陽神也失敗了,這災烏黑了三天之久(22,參太廿七45,猶13,啟十六10 ),給埃及人捫心自問的反省。法老此時又召了摩西來,這回只容許以色列人去事奉耶和華,卻不准他們帶走牛羊牲畜。可是摩西要求法老把這些交給他們,作為祭物去祭祀神,但不為法老所容許,反而叫摩西離他而去,不得再見他的面,並且以死來威脅摩西。他在此拒絕再見摩西,這就等於完全拒絕了他唯一得救的途徑和盼望!
10.長子災(十一1-10,十二29,30)--神以末次之災來警告法老,就是約到半夜的時候,他出去巡行埃及遍地,從寶座的法老,直到磨子後的婢女所有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在埃及遍地必有大哀號,無一家不死一個人。長子是一家人的代表,古時候的人最尊重長子(參創廿五31);所以這災使埃及上下人民分外憂懼。當初法老要怎樣除滅了神的長子--神的選民以色列人,現在神也要除滅法老的長子和他的軍兵(出一16,22,四22,23,十一5,十二29,十四30
)。這就顯明了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雖然到了這樣嚴重的地步,而法老頑梗剛硬的心亦隨之加劇,以致促使神要在埃及人中顯明他的公義,施展他大能的作為,最後成就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目的。
我們從上述十災看來,處處都顯明了神的權柄和大能,他不願用一次大災毀滅埃及,而用十次的分災來警告他們,其目的希望法老能夠真正的覺悟悔改。由此可見神的慈愛、公義,和寬容、忍耐、憐憫的心腸。在多次的災害中,他把以色列民從埃及人中分別出來,顯明了選民常蒙主恩的庇佑,在災難中有幸福(詩廿七1-3,四六1-3)。最後要顯明惡人的結局,終究要受到神的報應(箴廿九1),而成為眾人的鑒戒(出九15,16,十2)。
60 埃及人所厭惡的築物是什麼? 出八26
答:在埃及有些動物是被奉為神明的,如綿羊、山羊,或母牛、公羊,是不能殺害的,所以摩西說到以色列人在埃及地,若把埃及人所厭惡的祭祀耶和華神,若在他們眼前獻為祭,是要被他們拿石頭打死的,可見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倘若以色列人在埃及地獻上了牛羊為祭牲,那就會在埃及人中惹起一場軒然大波了,因為這是埃及人所厭惡的祭物。從前在印度國內,當印度教徒奉為神明的母牛被宰殺之時,也會發生過類似的遭遇。在埃及曾有一位羅馬的欽差大臣,因偶然誤殺了一隻貓,就被埃及人毆打致死;何況以色列人公然在埃及宰殺他們奉為神明的牲畜,來祭祀依他們看來是外邦神的耶和華,豈不更激起他們的公憤麼?
61 雲柱火柱是什麼?有何作用? 出十三21,22
答: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行動開始時,就有雲柱火柱的出現,這是神與以色列人同在的一種明顯的標記,是引導他們行止的一種信號,在日間為雲柱,在夜間則成為火柱(參民九15,16)。神在雲柱中顯現(申卅一15),這雲柱在上頭散佈遮蓋全營(詩一○五39,民十34),神藉著雲柱的光彩引導他們(詩七八14,尼九12,民九15-23)。火柱發光顯出神的聖潔和榮耀(出十三21,十四20)。這榮耀有時候白日也顯現出來(出十六10
,民十六19)。神曾在雲柱中和摩西說話(出卅三9-11,詩九九6,7)。當以色列人安營的時候,雲柱是在會幕以上(出卅三9,10,四十34-38,民十二5,九15-23)。我們總括這些情形看來,可知這雲柱火柱是含有光照、遮敝、保護、引導之作用(詩一○五39,一二一6,出十四19,20 ,申一33),是一種奇妙的神跡,為特別顯明神親自作了百姓的首領和引導者。
62 亞瑪力人與戶珥是何族人?他們的行事如何? 出十七8-16
答:1.亞瑪力:是谷中之民的意思(8)。亞瑪力是以掃的孫子,為以東人的族長(創卅六12)。但早在亞伯拉罕的時代,在四王與五王的戰爭中,就有亞瑪力全地的人被殺的事(創十四7)。此處亞瑪力的名字,可能不是從以掃的後裔起的。亞瑪力人後來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中,成為一個極其重要的角色。他們與以東人分離,是一個遊牧民族,佔據西乃半島的北部,與以色列人成為世仇;又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的第一號敵人,當摩西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到了利非訂時,亞瑪力人便來和以色列人爭戰,摩西就命約書亞把他們殺敗了,便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小字--就是耶和華是我旌旗的意思),意思就是說,耶和華已經起了誓,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出十七8-16,參申廿五17-19)。不料到了以色列人方進入迦南地的時候,又遭到亞瑪力人和迦南人的擊打(民十四45)。在士師時代,摩押王屢次召集亞瑪力人來攻打以色列人(士三13)。數代後,亞瑪力人又與米甸人同盟來攻打以色列人(士六3)。及至列王秉政時期,他們曾先後慘敗于掃羅和大衛的手下(撒上十五全,卅全,卅一l-撒下一16,代上四42,43),後來就漸漸從歷史中消失了。
2.戶珥--是高貴的意思(10),乃猶大支派迦勒的兒子(代上二4,5,18,19)。據猶太史家約瑟弗說,他是米利暗(出十五20)的丈夫,他的孫子就是製造會幕的領袖比撒列(出卅一1,2,卅五30 ,卅八22,代下一5)。當亞瑪力人與以色列人在利非訂爭戰的時候,戶珥曾與亞倫一同上下山頂,扶著摩西舉手得勝(10-12)。耶和華召摩西登西乃山的時候,摩西托他與亞倫代聽民訟之事(出廿四14)。此外,在聖經中與戶珥同名的人,尚有米甸五王之一,為摩西所殺(民卅一8);又有管理耶路撒冷半區之長官利法雅的父親,亦名戶珥(尼三9)。
63 希伯來人何以要被責作奴僕和穿耳朵? 出廿一2,6
答:在古代的世界各國中,多有畜養奴僕的事,甚至奴僕的人數要比主人多數倍以上,其奴隸制度,一般認為是勞役體系的基礎。主人為了怕奴僕(隸)背叛自己,所以常嚴厲的虐待他們,在摩西的律法上,也准許以色列人中間有奴隸情況的存在。論到奴僕(隸)的事,無非是要改良當時虐侍如僕(隸)的惡風,因為以色列人在埃及時也曾作過奴僕(隸),受過埃及人的虐待。摩西律法論到「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2)。希伯來人作奴僕的緣故,可能是因他們窮乏,有債要還(利廿五39);或是因他從偷盜被拿(出廿二3),或是由於父母把他賣了(出廿一7,尼五5)。他雖然由於這些原因作了奴僕,但仍保有其人格的權利,六年過後,或者是在未到六年而巧遇禧年的時候,他就可以重獲自由了(利廿五10,39-41)。至於他的妻兒、家室,及以後他的終身去留之事,在律法上都容許有自擇的權利(出廿一3-11,利廿五39-43,申十五12-18)。倘若他不願意自由出去,還要服事主人,主人就要「帶他到門前,靠著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6,參申十五17)。這門框表示他是自願服事那一家的。用錐子穿耳朵,乃是樂意聽從,時常服事的標記(參腓二6,7,詩四十6,加六17)。
64 施恩座是什麼?有何作用? 出廿五17
答:在這一節記載「要用精金作施恩座」,下有小字「施恩或作蔽罪,下同」。下同意指在摩西五經中間有22 次(出廿五18-20,21,22
,廿六34,卅6,卅一7,卅五12,卅七6-9,卅九35,四十20
,利十六2兩次,13-15,民七89,以及代上廿八11節一次)。施恩座之原文字音Kapporeth,意思是遮蓋,或蓋上To
Cover,其喻意就是赦罪,如「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卅二1)。施恩座是純用精金作的,其位是在約櫃之上,是遮蓋約櫃的。此一詞更含有贖罪之意,在利未記十六章中,詳細記載有關贖罪日之事,而首先就是提到施恩座。在施恩座前,罪人才得與神和好。在新約聖經中只有希伯來書引用過施恩座一次,說到「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座」(來九5),下面亦有小字「施恩座原文作蔽罪」,此是原文字的(Hilasteerion)意思,在羅馬書三25節譯之為挽回祭,可見其總意顯明主耶穌是我們的蔽罪座,在他的寶血遮蓋之下,替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羅四7,五6,加三13)。他完全作了我們贖罪的挽回祭(約壹二2,四10 ,來二17)。
65 西乃山上兩塊法版是神用指頭寫的麼? 出卅一18
答:在聖經舊約中,曾提到從神那裡顯出指頭來,在王宮的粉牆上寫字(但五5,24)。在新約中,提到主耶穌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約八6)。而在這裡提到神用指頭寫在石版上的(出卅一18,參卅二16,卅四27,28)。這意思據我們瞭解,不是一隻實在的手,乃是人所不能見的神的一種能力,就是神用他的能力寫的,如在新約文理譯本中,耶穌說到「若我藉神之手逐鬼」(路十一20
,參呂譯本同);在官話譯本就作:「我若靠著神的能力趕鬼」。文理譯本所說神之手,即指神的能力,其意甚明。我們都認為那刻在石版上的字句,就是十條誡命,殆無疑義。
66 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是何物? 出卅七6-9
答:在出埃及記中所載之基路伯,是用金子錘出來的,放在施恩座的兩頭,有高張的翅膀,遮掩施恩座,臉對臉,朝著施恩座,看來其形像大概像人;這和以西結書中所記的,或有些不同的地方(結一4-14)。以西結是祭司(結一3),他在聖殿中看見過基路伯(結十20-22)。使徒約翰也提到基路伯(啟四6-8,參來九5),他的形像現在是無法繪畫的。在古時的會幕中,有提到基路伯的事,是在幔子上,在內幔上,在法櫃施恩座上(出廿六1,31,廿五18,22,卅七7),這三處就其作用來說,在伊甸園中的基路伯,是見證神降罰於人(創三24,參上冊13 題);在會幕中的基路伯,是見證神施恩於人(參64
題)。
67 人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表示什麼? 利一4
答:古時以色列人依照獻祭的條例,無論是獻燔祭(一4),平安祭(三2,8,13),贖罪祭(四4,15,29,33,八14),和贖愆祭的人(七7),都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這「按手」一詞的原文,在詩篇八八7節譯作「重壓」。按手的禮在聖經中是表示歸給的意思。比如摩西將他的責任藉著按手歸給約書亞(民廿七18-20 ,參申卅四9)。別人咒詛聖名,聽見的人要藉著按手卸責(利廿四14,15);亞倫在大膽贖罪日,將會眾的罪藉著按手都歸在羊的頭上(利十六21,22)。這樣看來,按手在祭牲頭上,是表明祭牲代替獻祭的人,獻祭之人的罪歸於祭牲,為預表基督代替信徒,信徒的罪孽歸於基督的身上(利十六21;約一29;林後五21)。再說獻祭的人必須親自按手,別人不能替他行這事;正如各人得救必須自已靠主,別人不能替他相信一般。當耶穌在世時,這按手的人也要認罪。
68 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有何意義? 利一9
答:在利未記中所提到的燔祭(一9,13)、素祭(二2),和平安祭(三5),都是稱為馨香的火祭。使徒保羅說:「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弗五2)。這是顯明舊約上的祭祀是預表基督耶穌(參上冊55題)。這裡「馨香」
兩個字,乃是一種喻意(參創八21,乃在表明獻祭的人,甘心承認他的全體屬神,原意盡心、盡力,事奉主,表明神悅納樂意獻祭之人的供物,並且神喜愛這祭所預表的基督,和他在十字架上所成就之救贖大功(羅十二1,利一3,彼前二24 ,羅三23,24)。
69 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何意? 利二13
答:「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這鹽的性質是與酵的性質相反。鹽是具有長期保存不壞和防腐的作用(太五13),「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因鹽有調味、解毒、保存物性、使不腐壞的好處,所以鹽乃表示在交際上一種忠實不變的情誼。按亞西的風俗,人若一同吃餅與鹽,便是要好的朋友。亞拉伯人立約的時候,把鹽放在刀上,立約的人都取一點鹽來吃,從此就要算是至好的朋友,故此俗語叫做鹽約,就是不廢的意思(參民十八19,代下十三5小字,拉四14) 鹽也表示人的信實、真誠、和氣(參太五13;可九49,50;西四6)。「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不但在各種素祭上必須加鹽,一切別的祭物也都要配鹽而獻
(結四三24)。在聖香中也需要有鹽,作成清淨聖潔的香(出卅35)。從鹽的這些功用,神所以與人立約
表意看來,乃是叫我們知道,人要敬拜神,為主奉獻,須要聖潔,誠實無偽,才蒙悅納。
70 祭司對著幔子彈血七次意思如何? 利四5,6
答: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把指頭蘸於血中,在神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這幔子內有法櫃上的施恩座,他是向著至聖所的施恩座(參十六14,15),這血大概是在聖所內。對著幔子彈在地上七次,可有幾層的意思:1.贖罪祭的祭物須有公牛犢、公山羊、母山羊、母綿羊、斑鳩、雛鴿、細面等七種(四1-五13)。2. 獻第一種贖罪祭時,須獻牛、按手、宰殺、帶血彈七次、抹血、倒血、燒脂油和腰子,焚皮肉等七次之禮(四3-12)。3. 獻第一種贖罪祭時,必須彈血七次(四6,17)。在聖經上所用的七字,多表示完全或完全成功的意思,如金燈檯有七個燈盞(出廿五37,卅七23);摩西將膏油彈在壇上七次(利八11);祭司承接聖職七日(利八33,35);潔淨不潔的人須用七日(利十二2,民十九19);在大贖罪之日彈血七次(利十六14);選民繞耶利哥城七日,第七日又繞城七次(書六12-16);乃縵在約但河裡沐浴七次(王下五14);坐寶座者右手中的書卷,用七印封嚴(啟五1);羔羊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啟五6)。從上列這些事蹟看來,可知七的數字在神的眼中,是一種含有非常完美的意思。
71 人何以要用有酵的餅獻給耶和華? 利七13
答,在這裡記載「要用有酵的餅和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獻祭者於祭物中,同時還用調油的無酵餅,一同獻上(12)。這無酵餅所預表的是耶穌基督(約六32,33,35,41,51);這有酵餅所表示的,是獻祭的人,是表明藉著耶穌得以與神和好(林後五18),而他自己卻是未曾完全的意思。所以有酵的餅,不過是和為感謝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但實際上不可以放在祭壇上燒(利二11,六17)。神的選民以色列人,曾經受到先知阿摩司的責備,就是因為他們犯了這種條例(摩四5)的緣故。在舊約和新約上,酵是表明不誠實,假冒為善,和異端邪道的標幟(六17,可八15;林前五8;加五9,因為酵是由物腐化而生的(參太十三33),是不完全及不潔淨的東西,比如我們這屬肉體有罪而污穢的人,心須藉著無罪的基督耶穌才能潔淨,得新生命,與神和好,蒙神的悅納。至於這有酵的餅(或蜜)不可放在祭壇上燒,是因為它已列在初熟的供物中了(利廿三17;申廿六2,12;參代下卅一5)。
72 摩西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顯明什麼? 利八12
答:凡是接續亞倫作大祭司的人,在承接聖職的時候,都要這樣受膏,表示使他成聖(參廿一10-12,出廿九1-9,詩百卅三2)。摩西給亞倫穿上聖衣,是要叫會眾知道亞倫有大祭司的職分(出廿八l-5),又把膏油倒在他的頭上,為要顯明他盡大祭司職任的能力,是從聖靈而來的。至於大祭司和眾祭司的受膏,如1.聖油被澆在亞倫的頭上(賽六一1-10,路三22,約三34,徒十38,詩四五7,來一9)。2 亞倫是於獻祭以前被膏(利八12);其子是在獻祭以後才受膏(24,30 ,約一33,34,七39,十六7-15,參徒二4)。3.亞倫受的聖油比他兒子受的更多(參12
倒字,30 彈字),是因他的職分尊貴。有這在層意思,是預表神以聖靈膏耶穌和他的門徒,即大祭司也是預表基督為我們的大祭與司。眾祭司預表我們眾信徒所有祭司的職分(彼前二9,啟一6)。在以色列人中有祭司(12)、先知(王上十九16、君王(撒上十1,十六12,13)這三種受膏的人,但沒有一人能兼有這三種職分。所以除了耶穌以外,也沒有稱為彌賽亞或基督的(彌賽亞--為希伯來話原音,基督--為希臘話原音,都是受膏的意思)。
73 人身上患漏症是指何種病? 利十五2
答:在這一章中處處講到男女患漏症的,以及女人患月經病的,男女同房交合污穢等不潔的條例。這些條例一面是教訓百姓看重衛生,使他們注意身體和住處都要潔淨;一面是教訓百姓,當時常記念住在他們中間的神,是至聖至潔的主;更要他們明白,凡屬身心的一切污穢,都是神所憎惡的。「人若身患漏症,他因這漏症就不潔淨了」。這「漏症」一詞,在聖經文理本譯作「白濁」,現化中文譯本譯作「性病」,在其他各種版本中,亦多指為患血漏之病(二25,可五25,太九20 ,路八43)。其意乃是在人肉體上,所患的一種病,或因罪而流出的污穢,就是不潔淨了。按照民數記五1-4節的條例,患這漏症的人,都要出到營外,免得污穢他們的營地住處。大衛王求神降禍與約押家的時候,曾說,願約押家不斷有患漏症的,為的是要懲罰其重罪(撒下三29)。在新約時代,曾有一個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女人,因她大有信心,而得到主耶穌的醫治而痊癒了(太九20-22 )。
74 頭的周圍不可剃和鬍鬚的周圍不可損壞,何故? 利十九27
答:在十九章的26-28節中,是論到有關外邦人的風俗(參二十23,24),但內中也有幾樣是與邪術有關係的。本節說到「頭的周圍不可剃」--有拜偶像的人剃頭的周圍,只留下了頂上的頭髮,如亞拉伯人也是這樣,故此稱為剃周圍頭髮的人(即九26,廿五23,四九32)。「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在希伯來人和東方人,是以鬍鬚為妝飾的,如果損壞人的鬍鬚,就是對人一種極大的淩辱(撒丁十4,賽七20 )。當以色列人在大憂傷或弔喪的時候,他們才把鬍鬚剃去或是拔出的(撒下十九24,拉九3,賽十五2,耶四5)。有古人曾以鬍鬚看為寶貴,就好像中國的俗語所說鬍子、兒子、銀丈這三子難得的一樣寶貴。所以在古人的習俗,他們有時也將自己的鬍鬚,獻給他們所敬拜的神。本句大約就是指著這些事說的,皆為律例所禁止的。
75 除罪水是什麼? 民八6,7
答:當摩西從以色列人中選出利未人的時候,要用除罪水彈在他們身上,來潔淨他們。有人以為這水是指十九章所說的除罪水,是用母牛的灰和水,調作除污穢的水,乃為除罪潔淨之用(十九9,10,參78題)。又有人以為這除罪水,是指著洗濯盆裡的水說的,這洗濯盆是放在會幕和壇的中間,在盆內盛水,亞倫和他的兒子就近壇前供職獻火祭時,必用這水洗手洗腳,免得死亡(出卅17-21)。這樣看來,無論是名為除罪水(現代中文譯本稱潔淨水,或是除污穢的水,除罪灰(十九17),或是洗濯盆的水,其用處都是在表示為人除去罪汙,潔淨身體,好使能親近神,獻祭,事奉神。總之,這些都是在摩西時代,頒給以色列人和祭司們所要遵行的潔淨之禮。
76 巴蘭、加低斯是什麼地方?這些地方的狀況如何? 民十三26
答:1.巴蘭--意即洞窟之地,系位於西乃曠野北部內的一區,其地高出海面約二百至二百五十丈,以實瑪利住在這地(創廿一21)。以色列人飄流曠野的時候,常在這地安營(民十12,十二16,十三3,26,申一1,卅三2,哈三3)。撒母耳死後,大衛起身下到這地方的曠野(撒上廿五1)。以東王哈達避約押元帥之難時,曾路過此地(王上十一18)。巴蘭也是人名,意思是吞吃百姓者,是米所波大米的昆奪地方,一個行邪術的先知。
2.加低斯--竟即分開,又稱加低斯巴尼亞(卅二8,申九23,書十四6,7),乃為猶大及巴勒斯坦南界之泉源、城邑、及曠野之名,古時名為安密巴(創十四7),位於巴蘭曠野中,是以東邊界的一座城(民廿16),這城或稱米利巴加低斯(結四七19,四八28,參民卅四4,書十五3,申卅二51),後來成了猶大支派最南端的城邑(書十五21,23,民卅四4)。此城的周圍是曠野,稱為加低斯曠野(詩廿九8),在聖經中有時說加低斯在巴蘭的曠野(十二16,十三3,26),有時也說是在尋的曠野(21,廿1,卅三36,申卅二51),這是因為巴蘭曠野是那地的總稱。尋的曠野乃是巴蘭曠野東北的一部分,巴蘭曠野約占西乃半島的三分之一,摩西曾在加低斯擊打磐石,流出水來供給民飲,這水名叫米利巴水(廿11-13,廿七14,申卅二51)。以色列人飄流曠野,是由這地方起(民十匹25,申一46,二1)!後來又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是死在那裡的(民廿1,卅三36,士十一16)。
77 以色列人的杖有幾種?表意如何? 民十七2
答:在舊約裡記載以色列人所用的杖,大致說來可分為三種。這些杖的原文不同。第一種杖長約二尺,在一端上有木球,類似中國古時的銅錘,一端系著皮索,這種杖多是為牧人所用,可以抵禦仇敵或野獸;故此也作掌權者的標誌(士五14,創四九10
,民廿四17,詩廿三4;竿字原文也是這字。)。
第二種杖長約五、六尺,也是牧人所攜帶的,為要責打那些不肯順服的羊,或是為羊打落樹葉,並仗著它作登山行路等之用(王下四29,民廿一18,士六21,亞八4)。第三種杖長約三尺,類似中國人行路的拐杖,如雅各曾經拿著這杖過約但河(創卅二10,出十二11,民廿二27)。在原文上還有一個字,也是指著這種杖(出四2,七10,12 ,撒上十四27-43)。至於本章中所提的杖字,就是這個字,例如以色列他每支派首領有一根杖,他們共有十二根杖,把各人的名字寫在各人的杖上,亞倫的杖也在其中。這些杖是貯在安放法櫃的帳幕內,在第二天,誰知亞倫的杖已經發芽,生苞,開花結了熟杏(民十七2-8)。這杖因神的大能結了果子,所以摩西吩咐安放在約櫃之前,留作記號(民十七10)。後來又把這杖放入約櫃之內(來人10)。
78 用焚燒紅母牛的灰潔淨人有何預表? 民十九1-9
答:這是摩西律法中的一條律例,在本章論以色列人所要遵行潔淨的禮,乃為預表基督如何潔淨那些經過曠野的客旅,就是經過世界的信徒,使他們脫離了在路上所沾染的污穢,大致上有四層的意思:
1.無殘疾被殺的純紅母牛--預表無罪的基督,無罪的受死(2,3,路廿三3,33)。
2.牛的血七次被彈在會幕的前面--表明完全獻與神的意思,是預表基督一次在神面前,完完全全除掉信徒一切的罪(4,來九12-14,十10-12)。
3.牛被燒成灰--作為這祭的記念,預表基督的肉身,雖然只是一次受死,他的功勞,卻是永遠為世人所存留(5,9,來十12,14)。
4.用灰和活水灑在不潔淨的人身上--這水乃預表聖靈和神的話,神的道。信徒若沾染罪惡污穢,惟獨靠聖靈和神的道才得脫離,成為聖潔(9,12,13,17,19,約七37-39,弗五26)。
79 何珥山是在何處?有何事發生? 民卅三37-39
答:何珥山--祖先之意,這山靠近以東的邊界,離以東的京城西拉不遠,位於加低斯之東北,比海面高約五百丈,以色列人曾在此山腳安營。他們出埃及後四十年五月初一日,亞倫就死在這山頂上(37-41,廿22-29,廿一4,申卅二50)。另外有一山在巴勒斯坦之北界,是利巴嫩山的一群,位於地中海與哈馬口之間(民卅四7,8),以色列人終久未曾得到此山之地域。
80 亞納族的人是何種人?他們的狀況如何? 申一28
答:亞衲--意即巨人,此族的人身體強壯高大。亞伯拉罕時代,他們住在迦南的南方,即利乏音族(創十四5,申二11)。此詞與創六4的偉人相似,大概是指古時某些孔武有力,身材高大的人。亞衲族的人,顯然地是由於他們身材高大(民十三32,33),使人見而生畏,是故以色列人從埃及進迦南的時候,恐怕觸動他們,不敢往前行走(民十三28,申一28,二10,九2)。按約書亞所記,希伯侖之族長為亞衲族的後人,亞衲族的始祖是亞伯,因而有稱希伯侖城為亞巴城(民十三22,書十五13,廿一11)。當約書亞戰勝迦南時,將以色列山地所有之亞衲族人,盡都消滅殆盡,並毀滅其城邑,只有少數遺留于非利士人之迦薩、迦特、亞實突些三城邑,而與非利士人連合(書十一21,22)。約書亞將亞衲族的基列亞巴城給了迦勒,迦勒就把亞衲族的三個族長從那裡趕出去了(書十五13,14,士一20)。 後來大衛所戰勝迦特的非利士巨人歌利亞,或者也是屬此族的人(撒上十七4)。
81 黑門山位於何處?曾發生什麼事蹟? 申三8,9
答:黑門山--高峰之意,其峰高聳利巴嫩之南,高出海面九千多尺,南北蜿蜒五六十裡,為巴勒斯坦最高的山,山頂積雪,終年不化。以色列人未得迦南以先,黑門山為敬拜巴力之聖山,至今最高峰頂,尚有巴力廟之基址遺留。這座廟或為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時所毀。古時山腳四圍有廟,門都開向峰頂,拜巴力的人每年來朝,與佛教朝山無異。這山在西頓人稱為西連,亞摩利人稱為示尼珥,迦南人稱為西雲山(申三9,四48)。以色列人在約但河外向日出之地擊殺二王,得他們之地,就是從亞嫩谷直到黑門山,並東邊全亞拉巴之地(三8,書十二1)。黑門山腰磽確崢嶸,山坡土地肥沃,茂樹青蔥,果產甚豐。約但河發源於此山,約書亞戰勝迦南人時,以此山為北界(書十一17,十二5,十三5,士三3,代上五23)。山頂夜露極多,與別地降下小雨相似,詩人嘗以這山的甘露為甘美、豐足的稱喻(詩百卅三3),也預言黑門山必因耶和華的名歡呼(詩八九12)。主耶穌基督曾在這山頂上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太十七1-8)。所以這山雖曾是拜偶像的所在,後來卻變成了信徒與主相聚的地方。
82 神打發黃蜂飛到他們中間有什麼喻意? 申七20
答:黃蜂的體長約七分餘,身顯黃褐色,頭大,眼睛透明,腳長,腹分六節,其尾端有鉤形的毒刺,為傷害人畜的一種昆蟲。神曾打發黃蜂飛到他們中間,在以色列人發動攻擊及攆出敵人的事上,給他們具體的幫助,引導他們進入迦南(七20 ,出廿三28,書廿四12)。但有注釋家以為這一句話,大概是一種隱喻的寫法,暗指某種侵佔的力量而言(申一44,詩百十八12),例如以黃蜂為標幟的埃及軍隊等是。
83 神的話如何系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申十一18
答:猶太教的正宗信仰生活中,凡是男子到了十三歲時,就成為律法之子,他們要把寫好了的律法之一部份放在小盒中,稱為經文盒子Phylactavies,是用皮做成之方形的經文盒子,分為兩種:一種是綁于左臂上,系以長皮帶,繞過中手指(六8)。在盒子內有一格,是甲一張羊皮紙寫上四段經文(出十三1-10 ,11-16,申六4-9,十一13-21)。另一種是戴在額前的,此盒內分四格,每格分放用羊皮紙寫的以上經文各一段,為守律法之猶太人,在他們每日早晨祈禱時,所必須佩戴的。
84 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位於何處?有何事蹟發生? 申十一29
答:1.基利心--荒地之急:為古示劍南邊的一座高山,高出地中海面二百八十四丈,類似高原,綿延而西,與以巴路山相對峙。摩西叮囑,以色列人過約但河後,將祝福的話陳明在這山上(十一29,廿七12,13,書八33)。基甸之子約坦,曾站在基利心山上,以比喻責備示劍之民(士九7)。據猶太史家約瑟弗說,當亞力山大帝時,大祭司猶大押杜亞之弟瑪拿西,娶了外邦人參巴拉之女為妻。耶路撒冷之長老喻令離婚,否則不許親近祭壇,而參巴拉則命其婿如不離棄其女,當為她另建一殿,與耶路撒冷為敵對,此即為基利心山上殿宇的由來。基時當在主前330-380年間。後來救主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時所指之山,即為此山,而雅各井亦位於此山之麓(約四20,21,6)。
2.以巴路山--赤裸之急,為迦南境內一座名山,雄峙于示劍谷以北,與南方之基利心山相對,自谷面計,高達一千四百尺;自地中海面計,高約三千尺,較基利心山高約二百尺。兩山之間,貫以自西往東之大道,示劍城為西面平原之咽喉。由此而上,山坡果木茂盛,盡在眼前。以色列人過了約但河之後,遵神的命令,在以巴路山上,建立未經磨琢之石為一祭壇,將律法寫在石頭之上,置半數之民於基利心山坡,其餘半數則安置于以巴路山坡。至於約櫃、祭司與利未人,則置於兩山之間,於是由兩方人民之請願,將律法上所載的祝福與咒詛的話語,向之宣讀一遍(書八30-34,申廿七12,13)。蓋因此山高聳於大地中,故可使將來無論遠近人民見之,皆能回憶他們的祖宗與神所立之約。
85 約書亞所見從手裡找出刀來的人是誰? 書五13
答:約書亞在靠近耶利哥城的時候,他舉目觀看,見有一個人,手裡有拔出來的刀。這個拔刀的人,巴蘭所看見的是天使(民廿二23);大衛所看見的也是指天使(代上廿一16,27,30);在先知耶利米書中記載,說到耶和華的刀(耶十二12)。從這幾處記載看來,約書亞所看見的,就是耶和華神自己的顯現。當約書亞到他那裡,問那人是要幫助我們或我們的仇敵的時候,他即回答說:「我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14)--耶和華被稱為萬軍之神(耶五14,十五16,詩八十7,19),也稱為萬軍之耶和華(賽六3),他是自天而降,要作以色列人的元帥(15),也就是六2的耶和華,亦是主耶穌基督(來二10
)。因為他讓約書亞俯伏拜他,稱他為我主;他命約書亞脫鞋,分別為聖(15,參出三5);並且將城交在約書亞的手中(六2)。此乃是他為元帥、為基督的明證。
86 艾城在什麼地方?有何事蹟發生? 書七2
答:艾--意即一片荒廢。艾城又名亞雅和亞葉(尼十一31,賽十28),後來成為便雅憫之一鎮,其他位於伯特利(參18題)東南約六、七裡,亞伯拉罕曾在那裡支搭帳棚(創十二8,十三3)。約書亞攻克耶利哥城後,又謀攻取艾城,因亞幹犯罪,致遭失敗。迨亞幹伏法,被以色列人用石擊打斃命後,始被攻入而焚毀之(七l-3,25,八19,28),終於成為一片荒土。先知以賽亞曾說亞速王來到那裡,屯積輜重軍械(賽十28)。以色列民被擄得釋,返回故土,稽核譜系時,曾經提到艾人的名數(拉二28,尼七32,十一31)。
87 約坦那膏樹為王的比喻有何意義? 士九8-15
答:約坦--意即神是正直的。他是士師基甸的小兒子,得知示劍人和米羅人,要立那曾經殺害他父親眾子七十人的弟兄亞比米勒為王時(八30,31,九5-7,21),就去站在基利心山頂上,向眾人大聲喊叫,用膏一樹為王的比喻,來表示他對立王的反應,喻示善惡好壞的分別。在這個比喻中,他用四棵樹所表現的態度,藉以教訓和責備當時的眾人。
1.橄欖樹--當樹木請橄欖樹作王的時候,他回答說:「我豈肯止住供奉神和尊重人的油,飄搖在眾樹之上呢?」(9)這橄欖樹的本分是提供橄欖油,在聖殿裡的聖所內,有金燈檯需要這種油來點燃才能發光。另一方面,油能抹人傷口,醫治疾病,使一個悲哀的人心裡得到滋潤,給人帶來了喜樂(可六13,雅五14,詩一○四15,四五7)。它一方面是供奉神,另一方面是尊重人。橄欖樹因自己有這兩樣的用處,要盡自己的本分,站穩自己的立場,所以不願做王。
2.無花果樹--當樹木請無花果樹作王的時候,它回答說:「我豈肯止住所結甜美的果子,飄搖在眾樹之上呢?」(11)這無花果樹,與救恩的關係非常密切,在聖經上有多處的記述。如亞當犯罪以後,他第一件事就是用無花果樹的葉子,拿來編作裙子,遮蔽自己赤身露體的羞恥(創三7)。希西家王病得快要死去的時候,先知以賽亞叫他取一塊無花果餅來,貼在瘡上,病就好二(賽卅八1,16,21)。大衛給一埃及人一塊無花果餅吃,他就精神復原(撒上卅12)。拿但業在無花果樹底下被主看見,要蒙恩得救(約一47-50)。主曾以無花果樹不結果子的事來教訓門徒(太廿一18-22,可十一12-14,路十三6-9),又曾說到「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也該知道人子近了」。(可十三28,29)即指主再來之時,門徒得到最後的拯救。總之,無花果樹因它能結甜美的果子榮耀神,所以也不願意做王。
3.葡萄樹--當樹木請葡萄樹作王的時候,它回答說:「我豈肯止住使神和人喜樂的新酒,飄搖在眾樹之上呢?」(13)這葡萄樹能造新酒,使人喜樂(詩一○四15,箴九5,賽廿七2),使神和人同樂。如主耶穌在迦拿的娶親筵席上,與人同吃喜酒,那個場合,就是神人同樂的一件事實。葡萄樹因它能造出新酒,使神和人連合,一同享受真正的喜樂,又能做葡萄餅給人吃,使人精神復原(撒上卅12)。這是它所當盡的本分,所以也不願意作王。
4.荊棘樹--當眾樹要請荊棘作王的時候,它回答說:「你們若誠誠實實膏我為王,就要投在我的蔭下;不然,願火從荊棘裡出來,燒滅利巴嫩的香柏樹。」(15)在亞當犯罪以後,荊棘就從地上長出來了(創一18),那就是說,因為人有罪,才有荊棘。荊要會剌人,代表罪惡,于人有害而無益。它閑著無事可做,所以就很乾脆答應來作眾樹之王,但它既不能保護它們,反因易於引火,要來燒滅大家,同歸於盡。以上所說的橄欖樹、無花果樹、葡萄樹,它們都有用處,都願各盡自己的本分,都願各盡所能,榮神益人。這好比士師基甸一樣,只要在他的本分上忠心盡職,則無暇為王了。惟有那沒有什麼可做的荊棘,要眾樹擁它為王,活在它的黑暗權勢之下,同遭毀滅;正好比是亞比米勒的光景(16-24)。這一則古老的比喻,對於今日作基督徒的來說,仍有很好的教訓,那就是我們只有一位王主耶穌基督,在我們心中來管理我們的一切。我們都要像橄欖樹產油為主發光,像無花果樹結美好的果子,像葡萄樹做酒使神人同樂,卻不要像荊棘以自己做王,害人害己。總而言之,要以實際的好見證來榮耀神。──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