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1 神創造天地萬物,神又是誰造的? 創一1二1
答:神的存在和來源,本是一個奧秘的問題,原非我們人類有限的智慧所能蠡測和瞭解的(傳三11)。譬如說,像時間的起頭或末了,以及廣闊無垠的空間界限,這都不是我們人的頭腦所能想像的。聖經上說:「深哉!…神的蹤跡何其難尋!」(羅十一33)「你考察,就能測透神麼?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麼?他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作什麼?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什麼?」「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他的年數不能測度。」(伯十一7-8,卅六26,參卅七23)由此可見,神是何等的奇妙偉大,有限的人實在無法瞭解無限的神,但並不能因此否認神的存在。因為神曾經藉著聖經已將這奧秘的事,一一啟示出來(摩三7),能使我們有所認識和相信。如:
1.「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惟耶和華是真神,是活神,是永遠的王……」(耶十10)。「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神」(詩九十2),「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聰明鋪張穹蒼」(耶十12)。這些啟示告訴我們,神是無始無終永活的神,他不是被造或受造之物,也不是被生的,乃是一位大有能力的造物之主,是獨一無二的真神(申六4,四35,提前二5,可十二29,32)。
2.「神是個靈。」(約四24)「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19,20)因為神是個靈,所以他是沒有形狀,沒有質量,沒有體積大小之分,不受空間時間限制。他既是純靈無質的,所以人不能憑著視覺、觸覺、及任何感官的作用,去認識這一位無限的神。(申四15,伯廿三8-9,詩一三九78)他的事原是要顯明在人心裡,人用心靈和誠實去認識神,必然知道神的存在,看見神的榮美。
我們由這以上兩點所舉的經文顯示,人從內心就有宗教信仰的觀念,知道有神。人有良心,有道德的情操觀念,有永生的企求,在人的心靈深處,無不覺得有神的存在。人若違反天良犯罪行事,就會覺得內心受到神無形的制裁而恐懼不安,所謂「內咎神明」。這是自我經驗有神的明證。另一方面,人從外存的明證,就是藉著神的創造,大至天體宇宙與世界萬物,小至原子與電子,無不使人明白乃神造化之工,乃神的榮耀與作為(詩十九1-5,徒十四15下-17,伯十二7-10,伯廿八25-26,卅七3-5,15)。
有些人說,看不見神,摸不著神,所以沒有神,不能相信神的存在,這種論調是不合理的。試問磁性與電力,誰能看見呢?但由其所產生的吸力與能力推其原因,便可以承認那些無形無像之物,確確實實是存在的。又如無聲無色無味的空氣,雖早已存在空間,但直到四百多年前,才被意大利天文學家伽利略(Galileo
1564-1462)所發現。再如科學家告訴我們,人用肉眼來看宇宙,不過是由六千個小星相織而成;若用美國巴拿馬山上五公尺直徑的天文望遠鏡來觀察,則可看見十一億光年範圍之內,共有三百個相當於銀河系的星系,每個星系內約有恒星五百憶之多,其中有些要比太陽大過萬倍,光度強過千倍。而且就各天體星球運行的秩序、角度、速度、距離來說,各循軌道轉動,絲毫不亂。這樣看來,天地之廣,無奇不有;宇宙之大,浩瀚無垠,令人無法測度。天體的運轉,如此奇妙而有規律,已使我們歎為觀止,豈可因看不見,摸不著神而不相信確有一位超然的神,否認他的存在麼!?
3.神是一位無所不在(耶廿三23-24,太十八20),無所不知(詩一三九2-3,約壹三20),無所不能(太十九26,伯四二2,詩卅三6-19),至大無比的神(賽六六1,來一3)。有許多人類學家曾經宣告,在原始時代的各民族當中,普遍地都是相信一位最高的神,即所謂原始的一神主義(Original
Monotheism),這也就是聖經所說,人類最初只有一位真神的信仰(出廿3,申六4,提前二5)。雖然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神,但已藉著父(神)懷裡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耶穌曾親自對信他的人說:「我與父原為一。」「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因為我本是出於神。」(約十30,八19-42)使徒保羅說:「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提前三16)所以基督就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我們老是用信心來接受這一位超自然的神,則他必會讓我們真正的認識他。
總而言之,沒有信心,就不能知道神的永恆存在性;有了信心,就能覺察到神是宇宙萬有的創造者,而不是被造的;他是自有永有,亙古常有,無始無終,無所不能的神。我們基於這個信心,來作為我們思想信仰的終極。況且他已藉著耶穌基督,成為人身,來到世上,使人可以看見神一切的榮美與偉大。我們若是愈與耶穌親近,用心靈與誠實和神相交,則對於神的認識與永存性,就不致懷疑,一切疑難問題,都必然迎刃而解。況且凡相信神的人,都有盼望在來世裡,完全明白神一切的奧秘!(參林前十三9-12,來六5,路十八30)
2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這是什麼光? 創一3
答:神在起初創造天地之時,首先吩咐說:「要有光,就有了光。」表示光在創造大工上的重要性。理化科學家告訴我們,在地球的南極與北極,曾經發現了無人瞭解的極光(Aurora),又假定在未有太陽以前,就有了光的存在,可見光在宇宙之間,是很神秘而極奇妙的;而我們相信這一切光源,都是從神而來,因為神就是光,他是眾光之父(約壹一5,雅一17)。關於神所說的光,大概是從太陽而來,所以就使地球有黑夜和白晝之分(一5-10)。試想起初這個經過劇變以後而逐漸凝固的地殼,是一片沸騰荒涼的景象(一2,賽四五18),其外面滿了沸騰的水,從水中發出一層層的霧氣,遮蔽了太陽的光線,因此就使地面完全的黑暗。但由於地殼已經凝固,致使霧氣的密度漸淡,陽光亦足以透過霧層,光與黑暗就可以慢慢的分開了。直到第四日,太陽才完全出現,16節便說:「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本節的「造」字,與第一節的「創造」兩字涵意不同,乃是有「製造、設立、安置、派定」的意思(詩一○四19,代下十三9,伯十四5)。日、月、星辰,是在1節起初的時候,就已經造成了,不過要等到第四日,太陽才被派定照亮大地,月亮、星辰也就明朗地出現,肉眼能看得見了。如此,不但能使晝夜分明,並且由於地球表面,不再從裡面發出熱氣,而以太陽作為唯一的熱源,於是春、夏、秋、冬四季便開始了。
以上所述,不僅告訴我們光的來源和作用,並且在另一方面,光也含有許多屬靈的教訓。主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使徒約翰也為光作見證說:「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一9)。又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三19-21)。數千年來,不知有多少千萬人,因蒙主光照,脫離罪惡與黑暗的權勢,而悔改得救,成為光明的子女(弗五8-14,腓二15,來六4,詩四6,一一八27),又不知有多少千萬人,因干犯罪惡,在黑暗中生活,不信基督,不來就光,而走向沉淪滅亡的地步(約三18-36,八24,路十三3)上這樣看來,光明和黑暗,義與罪,信與不信的,是永遠分開的,不能相通的(林後六14-16)。可見光有除去罪惡和黑暗的權柄,因光暗不能相容並存,光一來到,黑暗就立刻消失。基督的真理之光一進入人的心中,就有能力把罪惡與黑暗除去,如保羅當初在大馬色的路上被主光照以後,他內心立刻得到改變,人生有了轉機,因而歸主得救;從此以後,不再逼迫殘害教會,而能成為主的使徒,為主忠心傳道,被主立他作為外邦人的光(徒九1-11,十三47)。如今凡我基督信徒,都當時常活在主的恩光之中,必然能過聖潔的生活,處處為主發光,榮耀基督。
3 神的形像是什麼?人怎麼會有神的形像? 創一27
答:在頭一問題中已經解釋過,神是個靈,他是無形無質的。但在此處聖經說到「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一26-27,五1,九6,參林前十一7,雅三9)。這裡所說的形像,意思不是指外表的形體,而是指內在的涵素,那就是神的智慧、聖潔、公義、正直、慈愛、誠實、良善(創廿四27,伯十二13,申卅二4,利十一44)等。這些屬性,原來神造人的時候,惟人為萬物之靈,人在萬物中最為高貴(一28,二7),人能與神發生靈裡的關係(約四24),而且在人性裡面也蘊含著神的形像和榮耀神的涵意(林24前十一9,彼後一4)。
當罪一進入人的生命以後(三6-13,22-24),這些聖德也就失去了(傳七四)。人雖因犯罪失去了這些;但凡信靠耶穌基督的人,仍能脫離從前一切敗壞的行為,將心志改換一新,回復神所賜的聖德和榮耀(弗四23-24,西三10),因神在創造天地以先,就已按照他所定的計劃,差遣聖子耶穌降世為人,作成效人的大工(徒三20,來十:5-7,提後一9,約八42)。基督原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一15),他本有神的形像,他是道成了肉身,將神的性情、榮耀表明出來,完全顯明給世人看(腓二6,西一15,約一18,來一3,約十七6,)。那末今日人要如何像神有神的形像呢?人在什麼時候悔改認罪,歸向基督,效法基督(徒十七30,廿六20,約壹一8-9,羅十五5,八29-30),滿有神的聖潔、良善、公義、憐恤、誠實、溫柔、忍耐等品格(西三12,帖前四3,弗四24,五8-9),而且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之時(林後五17,加六12,羅六4),那就會有神的形像了。
4 耶和華神的名字有何意義? 創二4
答:耶和華神的名字是最古時候的稱呼,在這裡第一次被提到(二4),中文國語和合本聖經有譯作「上帝」與「神」這兩種版本,這名字乃是神自稱之名,也是最能說出神之本質的名字。耶和華,意即神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耶和華是中文和合本的譯名,是唯一真神之聖名。呂振中譯本作「永恆主」,理化中文聖經譯本作「上主」,英雅各王欽定本用Johovah或Lord (耶和華或主,A.D.1661年版),美國標準修訂本用Lord
(主,RSV AD.1952年版),還有一些著作教材中譯為雅威Yahweh。這些譯法雖然各有不同,但都是指古時以色列人所崇拜獨一的真神,他們對於神的觀念,在古代的世界中是很獨特的,不可單憑理性解釋,要以信仰來肯定,加上神曾用大能的神跡,把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這些歷史的經驗作為憑證。在上古的時候,以色列人對神所用的稱呼是:神,主,至高者,權能者。到了摩西時代,以稱耶和華為最普遍;至被擄時期和被擄以後(主前七三四-五三六年),用萬軍之耶和華,萬軍之神,天上的神等名字。這些名字,是在每一時期的人,表示對於神的期望和認識而起的,以後就被沿用成為習慣了。至於耶和華一詞,原是神召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所啟示的(出六23,參57題)。原來在古希伯來文的舊約聖經,只有子音,而沒有母音。到了主後八世紀,有一群學者發明了母音,加在原先僅有的子音經卷上,如用阿多乃Adonai
(我的主),加到神自稱的名字上,而成為Johovah
(耶和華)一詞。此字雖然是耶和華,而其音則仍讀為阿多乃,因以色列人十分敬虔,它們不敢妄稱神之名而有所忌諱的緣故。稽考希伯來語所說的耶和華,乃自有永有的意義(出三14),這已經將神在萬有之先,及萬有之後都彰顯出來了(啟一4)。
5 神取男人身上一條肋骨造成一個女人有何意義? 創二21-22
答:當初神造成了亞當(意屬土的)以後,看那男人獨居不好,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肋他(二26~18),這顯示了亞當在他的生活上存在著一種缺陷(二20),於是神就從男人身上取下他的一條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這是自有人類以來,所動的第一次大手術,也是出於神奇妙的創造,乃在表明了男人與女人原為一體的真義(二23-25,太十九4-5)。神造女人,不是用男人的頭骨(像是以女人為主),或是腳骨(像是以女人為卑),而是用肋骨(表示以女人為平等)。肋骨位於男人的臂下,表明了女人當受男人的保護;肋骨挨著他的心,這更表明了女人是男人心中所親愛的(創十六5,申十三6,彌七5)。這些都顯示了人類建立家庭倫理的次序,顯示了夫妻親密的關係,並且也預表了基督與教會的真理(林前十一8-9,弗五22-33),由此可知,其意義是何等的重要了。
6 以諾是何等人?他未經過死亡麼? 創五21-24
答:以諾--意即奉獻。在舊約中記載有兩個同名以諾的人,一是該隱的長子,此人行事未有詳記(創四17-18);一是雅列的長子,他就是最長壽的瑪土撒拉的父親(創五月19,21,27)。關於這個以諾,據阿拉伯人傳說,它是第一個書縫製皮衣的,也會叫人以皮子制鞋,並且發明了用筆寫字的方法。他和挪亞在世上都是與神同行的人(六9)。以諾活到六十五歲以後,與神同行三百年,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創五21-24,詩七三24)。
以諾約生於亞當被造之後第六二二年,是當洪水以前的世代,處在一個極為邪惡的社會中,他還能分別為聖,與神同行(彌六8),這種敬虔的生活,是很難能可貴的見證。照希伯來書由作者說:「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來十一5)這樣看來,以諾確是因著與神同行的信心生活,所表現的美好見證而得神喜悅(來十一6),將他活活的接去了;因此他是沒有經過死亡的。他和以利亞同是一樣傳奇性的人物,他們都是未受過死亡定律約束的人(來九27),是蒙神恩寵而得享有如此特別的權利和榮耀。不過以利亞是乘旋風升天的,記述他的事蹟,比之以諾更清楚而詳盡(王下二1-11,參王下一10,太十七3)。這兩個人活活的被神接去,可以喻為主再臨之時,那些還活在世上肉身被提之信徒的影像(帖前四14-17,啟三10,太廿四21)。
在新約聖經猶大書中,提到亞當七世孫以諾(即亞當、塞特、以挪士、該南、瑪勒列、雅列、以諾,創五1-18),曾預言基督降臨,要在眾人身上施行審判的事(猶14,15);由此可知,以諾乃為聖經最早的一位先知。據次經說,他和以利亞二人,可能又是啟示錄中所題的那兩個穿毛衣的見證人(啟十一3-4,);他們是因著為神作見證的緣故,在末世的日子,又回到世上來,由於反對敵基督者而被殺,成為殉道者,不過他們又在第三日復活,在雲彩中被提,與主相會了。次經的記載當然不足為憑,在此不過姑且一提而已。
7 屬血氣的人是什麼人?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何意? 創六3
答: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的」--呂振中譯本作「人類既是屬乎肉體的」,概指上古時代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彼此相配支合而生下的人類(創六2-4,參上冊6題)。血氣一詞,在這裡大概只是暗指人的軀殼或感官那一方面說的。這些屬血氣的人,是指罪惡昭彰,行為極其敗壞之不信神的人(創六5,11,12)。「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呂譯本作「住在人類裡面。」或作「不永遠和他相爭。」(參國語和合譯本初版,加五16,17,彼後一4),因這「住」字的希伯來文,亦可解作統治、動作、相爭、作主等意思,所以這句話最好譯作「我分給人的靈,就不常常在他裡面動作了。」這裡的「靈」字,就是創二7所說的「生氣」(參上冊7題),並不是指聖靈(三位一體的第三位),乃是與聖靈有關,代表在人裡面由一種特別的主宰或統治。但「人既屬乎血氣的」這一句話,實乃神要毀滅當時人類的凶兆(創六13,17,七21,22,詩一○四29)。
「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這一句話並不是指神要限定人的壽數。有人以為這是表明把人類壽命縮短的年數,事實上在後世的人,往往是活到超出了這個歲數以上呢(創十一10-27,32 )就以現代人類的壽命來說,據一九六一年以前所記,在澳洲墨爾缽地方,有一位名叫克雷倫斯布特的人,活到了一百七十五歲,可想而知這裡所說的一百二十年,並非指人的壽命年歲說的,乃指在洪水尚未氾濫以前,神所寬容的一段時期,是神給當時的人緩刑一百二十年,給人悔改的機會。我們根據聖經啟示,神對於那時不信之人的容忍、等待(彼前三20),由挪亞所傳的義道(彼後二5),以及神最後七天警告災難將要來到的情形看來(創七4),則對於這一百二十年緩刑期的見解,可無異議了。
8 挪亞何以是個義人和完全人? 創六9七1
答:在聖經中有好幾處地方,都很明顯的告訴我們,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詩一四三2,傳七10,羅三10-20,詩十四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羅三23
,加三22),人所有的義,在神眼中都像污穢的衣服,人也不能靠自己的義自救而得存活(賽六四6,結卅三12);人只能因信神的兒子,才得稱為義。這並非說神稱他為完全無罪的義人,而是蒙神喜悅算他為義的人(創十五6,羅四5-9)。所以聖經中講到義人和完全人,不外乎都是指著對神虔誠信仰而存心敬畏的人說的(創十七1,伯一1-8,二3,林前二6,)。挪亞(意即安息)處在洪水時代,是一個不信神,極為邪惡敗壞的時代(創六5,12,13),在這樣邪惡的時代中,惟有挪亞一人能順服神,分別為聖,與神同行。他因著信,蒙神的指示,動了敬畏的心,以致全家得救,他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並且為神傳了義道(來十一7,結十四14,彼後二5)。因此,挪亞在當時的世代,神稱他是個義人,是個完全人〔創七1,六9)。這裡所說的完全人,就是誠實的意思,按希伯來原文,是和約書亞記廿四14中之「誠心實意」四字同一意思。如此看來,挪亞的信心與生活見證,與當時罪惡充盈之世代對比,顯出他的義行與完全。但神並沒有說他完全無罪,事實上他在以後的生活行為上,因醉酒仍留下不自檢點的恥辱,且使下一代子孫受到咒詛(創九21-24,參9題)!
9 迦南為付麼要受咒詛? 創九24-27
答:挪亞的三個兒子是閃、含、雅弗。挪亞因喝醉了酒,在帳棚裡赤著身子,被含看見了,就到外面去告訴他兩個兄弟(創九20-22)。按這裡記載,如果說是為人子者,因見了父親赤身露體的羞恥而置之不理,有失孝敬之道,受到咒詛的,應該為「含」才是。但當「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九24,25)。由於這裡所說「兒子」一詞的意思,在希伯來原文上,含意甚廣,有時是指「孫子」或後裔而言(十一25,廿九5,四六21)。因此,就「孫子」的意思看來,可知挪亞所指咒詛的對象,不是含,而是落在含的兒子迦南身上呢!據猶太人的傳說,迦南原是先見了他祖父挪亞赤身的羞恥,就告訴了他的父親含,因此迦南就受了特別咒詛。他大概是在這件事上,對於祖父沒有孝敬的心,表現了無禮的舉動,故當咒詛(參哈二15,16)。在古時盛行家長制的世代中,大概沒有特別的祭司或先知,惟有各家的家長作祭司,他們敬畏真神,在臨終之時,往往因受神的靈感動,說出祝福或咒詛的話來(參創廿八及四九章)。關於迦南當受的咒詛,作奴僕的奴僕(九25,26),這事後來在迦南人被猶太人征服的事上,已經應驗了(書九23-27,王上九20,21)。
10 歌篾、瑪各、瑪代、雅完、土巴、米設、提拉,他們的後裔狀況如何?創十2
答:這些人是挪亞之子雅弗所生的兒子,他們的後裔所住的土地、邦國分佈狀況概要如左:
1. 歌篾--完全之意,就是高盧,包括今日之法蘭西、比利時、德國、荷蘭及瑞士之一部分地區,又是英國威爾斯人的始祖。先知何西阿之妻亦名歌篾(何一3)。
2. 瑪各--意即北邊的地方,就是古時的西古提人。聖經只在新約中提過一次(西三11)。此族原居於俄國南部黑海與裡海附近之地,及高加索之北部,並為韃靼人的始祖,即為契丹的西北族,後為蒙古的一部。他們的後裔多住在現今的俄國和亞西亞,先知和使徒曾用瑪各之名為比喻(結卅八2,卅九6,啟廿8)。
3.瑪代--中間之意,就是古時瑪代人的始祖,位於波斯國之西北,東臨印度,西至亞美尼亞與亞述,南至波斯與曠野,北至歐亞二洲的裡海。以色列人被擄到亞述時,曾被安置在瑪代的城邑(王下十七6,十八11)。在舊約聖經中關於瑪代人的事蹟有多處記述(賽十三17,廿一2,耶廿五25,五一11,18,但五28,31,拉一1-4)。
4.雅完--意即幼稚的,就是希臘人的始祖。他的後裔多住在希臘(賽六六19,但八21)、亞蘭和馬其頓,又是阿拉伯南部的一座城。先知們常說雅完人販賣以色列人為奴僕,此地貿易甚為繁盛(結廿七13,19,珥三6)。
5.土巴--意即散佈,這人與其弟米設先居於亞述地,其後裔徙居到黑海的南方,以後又散居南邊和北邊,西班牙人也是土巴人的後裔,先知以西結亦曾將土巴與他的弟兄雅完、米設相提並論(結廿七13)。
6.米設:--意即拔出來的,和瑪各地的歌革、土巴等國相連屬(結卅八2),後來居處靠近黑海。作詩的人說,寄居在米設的人有禍了(詩一二○5)!先知以西結預言米設、土巴必要被殺、傾敗(結卅二26,卅八2-3)。米設的後裔,就是現在的俄國人。
7. 提拉--意即渴望,就是土國南部音的特拉加人字Thracian,今則以為系古愛琴海上之海盜,屬投先挪族:Tursenoi(代上一5)。
11 古實、麥西、弗、迦南,他們的後裔分佈狀況如何?創十6
答:這些人是挪亞之子含所生的兒子,他們的後裔所住的土地、邦國分佈狀況概要如左:
1. 古實:--意即黑色,含之長子,為建造巴別(巴比倫)、尼尼微各城的宇錄之父。其後裔所居之地,屬非洲東部,為埃及南邊的一國(代下十四9,賽十一11,十八1,四五14,耶十三23,結廿九10),在新約中稱為埃提阿伯(徒八27),希伯來人稱這國的北邊叫西巴,與古實長子之名相同(賽四三3,創十7)。在舊約中所說的古實,是土耳其東邊底格裡斯河東的地方(番三10),又名古他,被擄的猶太人有安置在這地方的。古實又是屬阿拉伯北部靠近紅海的地方,又名古珊(民十二1,哈三7)。在便雅憫支派中,有一人與古實同名(詩七小引)。
2. 麥西--埃及之急,是含之次子,他的後裔住在埃及國(代上一8-11)。麥西為埃及之複合名,指上、下埃及,位於地中海之南、紅海之西,立國最早,為有史以來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中國、巴比倫、印度、埃及)之一(出一1-5)。
3 弗--意即受苦的,是含之第三子。弗之名在後世亦有用作國名或是族名的。先知們說到弗人之勇敢,大都是關乎埃及的勢力,古實人和弗人(又作呂彼亞人,參142題),均系執盾者(耶四人9)。他們為挪亞們人之助手(鴻三8-9,結廿七10),預言他們與埃及人同遭敗亡(結卅5)。弗人之地,似為阿比西尼亞Abyssinia以東之地,位於非洲之東部。
4 迦南--鄙陋之急,是含之第四子,他的後裔為迦南地的諸族(創十15-20)。迦南是因他父親的罪受了咒詛,便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創十20-27 ,參9題)。在舊約中所提到的迦南,原系指地中海東邊的平原(創十19,20),長三百六十裡,寬三十餘裡,那裡四境的人民是非利士、腓尼基、推羅、西頓等地的人(番二5,太十五22)。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迦南人所住的原地,乃是從地中海到約但河全境之地,也就是以色列人在約但河西所分之地。
12 從迦斐托出來的非利士人為何等人?創十14
答:迦斐托--意即串珠,原是非利士人所住的海島,或沿海之地(耶四七4,申二23,結廿五16,番二5),或是革哩底島的別名(徒廿七7-13,多一5),也有人以為這海島就是舊約的基提海島(創十4,賽廿三1),也就是新約的居比路(徒四36,廿七4),今名塞浦路斯,原屬英國,為地中海中部之一島,於公元一九六○年宣佈獨立,成為共和國。非利士--打滾之意。這裡首次提到非利士人。從迦斐托出來的非利士人,就是革哩底人或居比路人。這是真非利士人所移居的地方(士三3,書十三2),西濱地中海,東靠迦南, 南連埃及,長約一百二十裡,寬約長的半數。居民除移居來的非利士人外,還有亞衲族土人(書十一21,22),他們先前本是迦南人,以後才遷來此地的;此外,又有基述人(原為約但河東邊的一個小國的人)(書十二5,十三2,13)。
13 西頓、赫、耶布斯人、亞摩利人,他們的後裔狀況如何? 創十15,16
答:這些人是挪亞之孫迦南所生之子,及其後裔諸族之名,他們所住的土地,邦國分佈狀況,概要如左:
1. 西頓--設防之意,是迦南的長子(15),他的後裔居於西頓地方(創十15,19)。西頓為迦南地最古之城,建于海濱,在推羅以北約六十六裡,也是地中海一大碼頭。以色列人進迦南時,西頓為推羅的旨城,在迦南一帶的人民都是稱為西頓人(書十三6,士十八7,28)。
2.赫--恐懼之急,是迦南之次子(15)。赫族人身軀矮小,極為強健,在以色列人夫進迦南的時候,此赫族住在迦南的北方,就是今日的小亞細亞等處。另有赫族數家人,遷到亞摩利地。建立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就是赫族人和亞摩利人所生的後裔(結十六3,45)。
3.耶布斯人--耶布斯(16)意即打谷場。耶路撒冷曾為耶布斯人所盤據(士十九10,書十五63,代上十一4)。該族人是迦南的後裔(創十16,十五21),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他們住在迦南地。以色列人進迦南時,耶布斯王被打敗了(書十1-26)。後來大衛王攻取了耶路撒泠(撒下五67),耶布斯人亞勞拿曾獻禾場給大衛築壇獻祭(撒下廿四16-24,代王三1)。耶布斯人後來又作了所羅門王服役的奴僕(王上九20,21)。
4.亞摩利人--亞摩利(16)意即善說者,為迦南後裔中之一大族,凡住在迦南地的別族,都要與他們訂立和約。當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南方的一族強盛,耶布斯為其堅固城之一(書十3)。以色列人進迦南時,先後在約但河東、河西之戰爭中,亞摩利人及其五王皆被殲滅(民廿一21-35,書十1-43)。以後亞摩利人就不能再興起了。(16革迦撒人,參23題)。
14 以攔、亞述、亞蘭、烏斯,他們的後裔狀況如何? 創十22,23
答:這些人是挪亞之子閃所生的子孫,他們的後裔所住的土地、邦國分佈狀況,概要如左:
1.以攔--隱藏之意,是閃的長子,其後裔住在敘利亞的南邊、波斯地的東邊,以攔人和波斯人都是他的子孫(22)。在亞伯拉罕的時代,以欄國業已強盛(創十四1),先知們曾預言以攔人必要分散到四方(耶廿五25,四十九34-37)。到了巴比倫王伯沙撒年間,以攔果然隸屬於巴比倫省,名叫書刪城(但八2)。在聖經中尚有多處記述以攔人的事蹟(賽廿二6,耶四十九35,徒二9,拉二7,八7,十36)。
2.亞述--平地之意,是閃的次子(11,22),國人稱他為神,也稱他們的國為他們神的國,京都基勒,其原名就是亞述,國境東至瑪代,南至迦勒底(參15題),西至底格裡斯河(即希底結河,創二14),北至亞美尼亞。其南兩邊都是山地,為牧芻之所。在亞述境內建有尼尼微、利河伯、迦拉,和利鮮四座城(創十11,12)。關於亞述的事蹟和史實,在聖經中有很多敘述(王下十五19,29,十六7-9,十七5,6,十八9-11,十九全,賽廿1-4,卅六全,卅七全,代上五26,代下卅三11)。亞述國富、重商(王下十八32,賽卅六17,結廿七23)、拜假神和暴虐成性(王下十九37,賽五二4),為選民不應來往的國(耶二18,36,結十六28,廿三全,何五13,七11,八9,十6,十四3),最後必遭敗亡(賽十5-19,結卅一3-17,鴻全,番二13,14)。
3.亞蘭:--意即高地,是閃的第五子(創十22,代上一17),他的後裔系住于巴勒斯坦東北邊的高原上,比地中海面高約一百五十丈,其寬從黎巴嫩山直到伯拉大河(民廿三7,代上二23),這樣似將米所波大米和敘利亞都包括在內了。其中間有黑門、何珥兩座大山,又有亞罷拿、法珥法兩大河流(王下五12)。在舊約時代,亞蘭分為數小國,像大馬色、瑣巴、哈抹、兩河之間的亞蘭、巴旦亞蘭、瑪迦、基述、伯利合等,這些地方在大衛與所羅門年間,與以色列國常有交兵(王上十一23-25,十九10-19),到了先知以利沙的時代,關係最為奇特(王下五1-7,六全,七全,八7-15,十二17,18,十三全,賽七1-6)。亞述為應猶大王之要求,攻破亞蘭國首都大馬色後,將之改為行省。此後,亞蘭有時屬亞述,有時屬巴比倫、波斯或希臘。到了新約時代,便為羅民國的一省,定名為敘利亞(路二2,太四24)。日後保羅旅行佈道曾走遍這地方(徒十五41,十八18,廿3,廿一3,加一21)。
4.烏斯--意即耕種之地,是閃的孫子,亞蘭長子的名字,及其族名與所居之地的名字(創十23,代上一17)。此族與拿鶴、密迦、亞伯拉罕為近族,與西珥、底珊關係亦相同。在他們的後裔中,也有人叫烏斯(創廿二21,卅六28,代上一42)。此族與何利、亞蘭族為混合血統,其他又是約伯的家鄉(伯一1),敘利亞南部之國,靠近猶大,曾有數王治理烏斯地,當時的地位亦頗為重要(耶廿五20),以東人曾住過那裡,但彼此相去不遠(哀四21),其地曾遭迦勒底人及示巴人(參98題)殺戮劫掠(伯一15,17)。總之,烏斯地當在巴勒斯坦之東北。猶太史家約瑟夫(Josephus、A.D.37-100)曾謂烏斯建設特拉可尼及大馬色,故知烏斯是在敘利亞沙漠中,位於大馬色及以東兩地之間。
15 迦勒底的吾珥與哈蘭是什麼地方?那裡的概況如何?創十一28,31
答:1.吾珥--即光之意。迦勒底(意即破土者)乃希伯來之古名,又稱卡斯丁Kasdim。就其廣義言,乃指全巴比倫;狹意乃指巴比倫之南部。吾珥(與勇士以利法勒的父親同名,代上十一35)是迦勒底一個最繁華的城市,為亞伯拉罕的誕生地(創十一28,31,十五7,尼九7),大約是巴比倫國伯拉大河西岸的吾珥城,其名含有地瀝青之母的意思,今多稱為烏路瑪Urumma,有古卷稱為烏路Uru,據說已經被證實,就是阿拉伯人現今稱為耶勒母該亞Almagayyar這個地方。它在亞伯拉罕的時代,極可能是幼發拉底河口一個海港,距離傳說的伊甸園遣址12哩;但是在過去的四千年中,因那條河流的泥沙所沖積的三角地帶,愈來愈廣,於是吾珥漸漸隱沒,終至葬身沙漠,它的廢墟現在已是位於內陸一百三十哩了。
2.哈蘭--意即山地的居民,為古時巴旦亞蘭的一座城,位於吾珥西北約八百哩、迦南東北約四百哩,與伯拉大河相隔不遠,亞伯拉罕出了吾珥,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直到他的父親他拉死在那裡(創十一31,32,徒七2,4)。此城大約就是亞伯拉罕之僕人,為以撒物色妻子的拿鶴之城(創廿四10)。雅各躲避以掃就是逃到此地,並且在此與拉結相遇(創廿七43,廿九9)。古時住在這地的人,都崇拜月神。到了先知以賽亞的時代,這地為亞述所管轄,乃亞述王所毀滅的諸城之一(王下十九12,賽卅七12)。先知以西結的時代,這地隸屬推羅所管轄,與推羅通商,貿易繁榮(結廿七23,24)。哈蘭亦為人名,為他拉的兒子,乃亞伯蘭的兄弟,羅得的父親(創十一27-31)。迦勒的妾以法所生的一個兒子(代上二46),及利未 人示每的一個兒子,亦名哈蘭(代上廿三9)。
16 亞伯拉罕是否娶了他的妹子為妻?合理麼? 創十一29-31
答:亞伯拉罕(意多國的父)的原名叫亞伯蘭(意即崇高的父),神給他改名亞伯拉罕(創十七3-6),其父他拉生了亞伯蘭、拿鶴、哈蘭等三個兒子(十一26)。哈蘭生了兒子羅得和密迦、亦加這兩個女兒。拿鶴的妻子是密迦,亞伯蘭的妻子是撒萊(王后之意,十一29,30,廿四15,十二11,17,十六1)。撒萊後來被神改名為撒拉(意即公主,十七15)。撒萊比亞伯蘭小了十歲(十七17)。據猶太人的傳說,亦迦亦名撒萊,拿鶴已經娶了他自己的侄女密迦為妻,亞伯蘭也是照樣娶了他自己的侄女亦迦為妻(十一29,30)。他拉是帶著他的兒子亞伯蘭和兒婦撒萊出吾珥的(十一31)。如此看來,撒萊也是他拉的後裔,況且亞伯蘭也實在稱她為「我的妹子,是同父異母的,後來作了我的妻子」;就是撒萊也稱亞伯蘭是她的哥哥(廿2,5,12)。我們從經上這些明顯的記載,可知亞伯拉罕確是娶了他的妹子(或稱侄女)為妻,在上古時代,尚未有建立婚姻的倫理制度以前,兄妹的通婚,或是與侄女的通婚,是無可厚非的(參出六20)。摩西傳佈律法以後,神就特別禁止這種同血統的婚姻(利十八9-12)。
17 在亞伯拉罕的世代,世人的信仰如何?他是怎樣認識神的? 創十二1-3
答:亞伯拉罕乃是生在一個敬拜偶像的世代中,他的同胞都是拜偶像的,他的父親他拉也是一個事奉別神的人(書廿四2);惟獨亞伯拉罕仍舊持守傳統的一神信仰(創四26,八20,十二8),所以有許多傳說,他因為不肯敬拜偶像而遭受人的逼迫。原來在起初的時候,人類只有敬拜一位神的,而且人在伊甸園中,還曾與神有過親密的交往,不過由於罪的緣故,人被放逐了(創二15-17,三6-24)。從此以後,人類的生活是在黑暗中摸索著,為了生存達到某種欲望,就拜起一切自然界的神來。如古巴比倫人,因為性是產生生命的工具,而形成了許多男神與女神的崇拜,同時也敬拜火、太陽、月亮、星宿,以及自然界的各種力量;且為高抬自己,以巴別塔的建立者馬達克Marduk(宇錄,創十8-9,十一1-4)為主要的神。又如亞述人,就以他們的先祖亞述(參14題之項)為主要的神(十22)。他們為使這些神明要具體化,於是就造了偶像來崇拜。這樣,人類就由原始一神的崇拜急轉直下,而墮落到敬拜多神偶像的深淵之中了。
在亞伯拉罕之城迦勒底的吾珥,是以月亮為其主要的神,月亮神的名字叫鑫Sin,鑫的妻子叫宇高,她就是吾珥的女月神,還有許多名字,而且在各城裡的人,都拜她為母神。尼拿Nina也是她的名字,尼尼微就是由此而命名的。她在巴比倫最通用的名字叫伊施他,是一種性感的神,所以去拜她的必要在那裡賣淫,在她的廟中就有許多淫亂的女祭司,常行可恥的事,亞伯拉罕就是從這樣淫亂污穢、不信真神、崇拜偶像的環境中出來,住進了哈蘭城(十一31),以後又從哈蘭進入迦南地(十一1,4,5)。這是他蒙神呼召出來的行動,為神在當時的世代中所要興起的一個見證人,為要帶領列國與萬族歸向真神,使全世界得福。他曾蒙神親自應許三件大事,那就是:一、他的後裔要承受迦南之地為業;二、他們要成為大國;三、列國萬族都要因他們得福。我們由以上所述這些情形看來,可知亞伯拉罕之認識神,無疑地是從神的直接啟示,和向他顯現說話的關係(十二1-3,7,十五1,十七1-2,十八1),並且因他原是出於先祖一神信仰的後裔,如對於以諾、挪亞所信的神,神與他們同行的事蹟(五22,23,24,六8-9,13-22,八20,21,22 ),耳熟能詳,印象深刻,而使他能脫離敗壞的偶像,認識順服和敬拜真神,並且篤信不疑(十二4,8,十三3,4,18)。他因信耶和華全能的神,神就以此為他的義,並且立他作多國的父(十五6,十七1,4)。
18 示劍和伯特利是什麼地方?那裡的狀況如何? 創十二6,8
答:1.示劍--勤勉之意,是古時位於基利心與以巴路兩山中間的一座城,離耶路撒冷一百二十裡。亞伯拉罕進迦南的時候,行經此地,曾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創十二6,7)。雅各在示劍買了一塊地支搭帳棚,築壇挖井(創卅三18-20,卅四全,卅五4,約四6)。約瑟曾在這地的田野尋找他的哥哥們(創卅七12)。以色列人把約瑟的骸骨從埃及帶來埋在這裡(書廿四32);分地的時候,曾將示劍分給瑪拿西和以法蓮二支派(書十七7,代上七28),後來立為逃城(書廿7,廿一21,代上六67,七28)。約書亞曾在這城,宣讀律法書上祝福與咒詛的話(書八30-35)。亞比米勒在示劍將基甸的眾子七十人殺了,又殺戮了示劍的居民,拆毀示劍的城邑(十九全)。以後耶羅波安王又再建築這城(王上十二25)。先知耶利米的時候,有手拿素祭和乳香,要奉到耶和華殿上的示劍人,被以實瑪利殺了(耶四一5-7)。示劍地主人的兒子,曾因玷污雅各的女兒,而被雅各的兒子們,用計把示劍族的一切男丁都殺了(創卅三19,卅四全)。示劍亦為人名,是瑪拿西的後裔(民廿六31,書十七2);另一個示劍是示米大的兒子(代上七19)。
2.伯特利--意即神的家,在聖經中提說這城共有六十五次。城址原建立在迦南境內,起先名叫路斯,在耶路撒冷之北,二城相距卅六裡,被稱為神的殿(創廿八19,卅五15,何十二4,5)。以色列人初抵迦南之時,伯特利、路斯原為一地,路斯是城、伯特利是壇。在士師的時代,約櫃置於伯特利,而以色列人外患日多,故常到那裡向神求救(士廿18,26,31,廿一2)。撒母耳每年巡行到伯特利審判以色列人(撒上七16)。王國分裂之後,耶羅波安鑄造金牛犢安置在伯特利,陷民於罪中(王上十二28-33)。有一個神人奉神的命令,從猶大來到伯特利,預言壇必破裂(王上十三1-5)。以後到約西亞王年間,那壇確被拆毀焚燒(王下廿三15,16)。先知以利亞與以利沙下到伯特利時,有住在那裡的先知門徒,出來見以利沙對他說話(王下二3);又曾有些童子從城裡出來戲笑他(王下二23)。耶戶篡了亞哈謝的位,雖滅了巴力,只是仍拜伯特利的金牛犢(王下十29)。在耶羅波安第二的時代,伯特利大興旺,這裡有王的宮殿(摩三14,七13)。先知阿摩司說,不要往伯特利去尋求,因為它必歸於無有(摩五5)。何西阿稱伯特利為伯亞文,意思就是空虛的房子(何四15)。此城以後的情況如何,聖經未有敘述,不過早已成為廢墟了。
19 希伯侖是什麼地方?狀況如何? 創十三18
答:希伯侖--友誼之意,是世界最古的一座城,原名基列亞巴,距耶路撒冷南方約六十五裡,距幔利的橡樹不遠(十三18,廿三2,19,卅五27,民十三22,書廿7),附近有以實各谷(民十三23)。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常在這裡支搭帳棚,後來都以這地方為墳地(創廿三全,廿五9,四九29-31)。此地裡面有回教人建立清真寺,將墳墓圍在院內。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的時候,取了這城(書十36,十一21,十二10),原分配在猶大支派所得的分內,歸於迦勒和他的兒子;後來分地給利未人的時候,把這地立為逃城(書十五54,廿7,廿一11,十一10)。押尼珥的墳在這地,伊施波設的首級,亦葬於這墳地的旁邊(撒下三32,四1,8,12)。大衛卅歲的時候,以色列的長老們都到這地膏立他為王(撒下五5)。押沙龍也在這地自立為王(撒下十五7-10)。羅波安曾修築這城為保障(代下十一10)。由巴比倫返國的人,都有分在這城居住(尼十一25)。現代希伯侖城人口甚多,商業發達,果園茂盛。此外,希伯侖亦為人名,為利未支派哥轄之子(出六18,民三19,27,代上六2),又是猶大後裔的一人(代上二42,43)。
20 西訂谷在何處?狀況如何? 創十四3,10
答:西訂谷--就是鹽海,意思是說,那谷以後成為鹽海之一部。鹽海又名死海,因其海水平均有百分之廿五是鹽分,不能生長動植物,沒有生命,故希臘人在主後百餘年間稱它為死海。此海又名亞拉巴海(書三16,申三17,四49),是乾燥的意思,因靠近死海山谷地的曠野甚為乾燥之故。現在死海靠南端的三分之一,那時是一個平原。死海又稱為東海(結四七18,珥二20,亞十四8),或稱為羅得海,這是今時阿拉伯人對死海的通稱,因為羅得曾寄居靠近死海的所多瑪(創十四12,十九1-24)。死海為迦南地東南的一個大湖,長約一百四十裡,最寬的地方約三十裡,面積約三千二百四十方裡,是地球上最低窪的地方,水面低於地中海約一千三百尺,每日有約但河及其他溪水流入其中。水只有進路,沒有出路,只靠太陽蒸發。據估計每日有六百萬噸的水量自然蒸化,因此不見海水有上漲之勢。
21 暗拉非和麥基洗德二王究竟是誰? 創十四17-20
答:1.暗拉非--一意即看守假神的,系古時巴比倫南部示拿城的一個王。一九○一年,有法國博士在書珊城(尼一1,斯一2,5,但八2,參108題)尋見一塊黑階石的古碑,高達六尺,上面所刻的就是這王所定的律法,共有二百八十五條,大半是很文明的規則。可是在巴比倫列王中,沒有稱為暗拉非這個王的名字,因此許多歷史學家認為暗拉非就是哈慕拉比Hammurabi,他曾為巴比倫制定一部著名的法典,後人發現了這部法典後,便稱之為哈慕拉比法典,他的名字就為人所熟知了。但是認為暗拉非王就是哈慕拉比的說法,仍然沒有足夠的證據。
2.麥基洗德--意即仁義的王,系撒冷王,就是耶路撒冷的祭司王。在亞伯拉罕進迦南之前,他已在那裡。當亞伯拉罕殺敗了巴比倫境內,屬基大老瑪和他的同盟諸王回來的時候,這位至高神的祭司,便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表示感激之心,給跟從亞伯拉罕的疲乏者,加添心力(參申廿三3,4,撒上十七17,尼十三2上),並為亞伯拉罕祝福。亞伯拉罕也把所得的十分之一拿給他。據希伯來人的傳說,麥基洗德就是洪水以後碩果僅存的人物--挪亞之子閃,他是閃族某部落的王。他們在耶布斯人佔據耶路撒冷之前,仍然據有該地(參書十五8,士十九10,11)。他是那時世上年紀最大的人,到了晚年,就作了全人類的祭司,並且是祭司又兼君王的雙重職分。另外有人以為這麥基洗德是一位天使;有人以為他是道成了肉身的神;又有人以為他是彌賽亞;但不管他究竟是誰,他在預表基督為君王與祭司這件事上,是沒有疑問的(詩一一○4,來五6,10,六20,七1-3,20-28)。
22 以利以謝有幾人?其出身行事如何? 創十五2,3
答:以利以謝--意思是神所幫助的,在聖經裡提到有十一個同名以利以謝的人,關於他們的出身行事經過情形,除了一位以外,其他多無詳細的記載。
1. 亞伯拉罕的管家--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亞伯拉罕稱他說「那生在我家中的人」(3),這幾個字的原文意思是「我家中的兒子」。有人以為這一句話,是當時對於貴重之家僕的尊稱。以利以謝實在也是亞伯拉罕忠心管家的老僕人(廿四2)。他曾奉亞伯拉罕之差遣,為其子以撒尋找賢淑的妻子,攜取了他主人十四匹駱駝並各樣的財物,千里迢迢,往米所波大米的拿鶴城去,到了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彼土利家中,說明來意,為以撒迎娶彼土利的女兒利百加為妻。他因遵行神的旨意,圓滿完成任務(創廿四全)。
2.摩西的兒子--摩西娶了米甸人西坡拉為妻,生下兩個兒子。其長於名革順,意思是在外邦作寄居的(出二21,22,十八3)。次子名以利以謝,意思即是神幫助了我(出十八4)。
3.便雅憫的孫子--就是便雅憫之次子比結所生的第三個兒子(代上七6,8)。
4.吹號的一個祭司--就是大衛吩咐利未人的族長立謳歌者作樂時,在搬運約櫃之前,所派七個吹號的祭司中之一人(代上十五24)。
5.管轄流便支派的人--就是在大衛作王時,管轄流便支派的一個首領,他是細基利的兒子(代上廿七16)。
6.說預言的一先知--在猶大王約沙法,與以色列王亞哈謝交好同謀造船時,這位先知曾經預言神必破壞所造之船,後來果然應驗。他是猶大低平原一堅固之城瑪利沙人多大瓦的兒子(代下廿35-37,十一8)。
7.奉召之一首領--為祭司以斯拉,在巴比倫北部亞哈瓦的河邊,召聚差遣去見易多的一個首領(拉八1,15-17)。
8.休外邦妻子的三人--就是為祭司子孫的一人(拉十18,19);利未中的一人(拉十23);與哈琳子孫中的一人(拉十31)。他們三人都是因犯了娶外邦女子為妻的罪而應許必定休妻的。
9.耶穌的一先祖--為耶穌家譜中所記的一位先祖,他是利未的曾孫,瑪塔的孫子,約今的兒子(路三29)。
23 從埃及河到伯拉大河之地為何地?各族為何等人?創十五18-21
答:這裡所提到的埃及河(18),大概是指尼羅河而言,若然,本句的意思則是說,從埃及國到亞述國之境地(參耶二18),但也有人以為是指迦南和埃及國界上,流入地中海的那條小河(民卅囚5,書十五4,47)。當初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時,神把所指的一切地方,應許賜給他的後裔,將來必要得著(出廿三31,書廿一44,45),其全地包括十族之民,情形如左:
1.基尼人:(19),是一種遊牧民族,故此與別族相連,其一部于亞伯拉罕時,居於迦南或附近之地,又一部居於米甸,如摩西的岳父是基尼族人,又是米甸的祭司(士一16,四11,出三1,十八1)。當掃羅的朝代,在亞瑪力人中間(參62題),也有基尼人(撒上十五6)。在大衛朝代,基尼人與猶大南方之人相連(撒上廿七10)。
2. 基尼洗人--(19),其祖先為基納斯Kenaz,猶大支派迦勒的父親耶孚尼,是屬這族的人,聖經上說,希伯侖作了迦勒的產業,因為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書十四6,14,民卅二12)。
3.甲摩尼人--(19),意思是東方人,為腓尼基之一族,曾一度屬赫人,在米甸之北方,聖經別處沒有提到這些人。
4.赫人--(20),就是迦南次子赫的後裔(創十15,參13題),他們在猶大山地靠近希伯侖居住(參19題),後來卻成了最強盛的一族,其地域擴展自巴勒斯坦北部,以至伯拉大河(書一4,結十六3,王上十29,王下七6)。
5.比利洗人--(20),意思是鄉下人、粗野人,他們多與迦南人連稱,為居住巴勒斯坦南部山地的一族人,曾被猶大和西緬二支派的人逐出。以法蓮支派的人,後來住在此地(十五20,十三7,卅四30,士一4,尼九8)。
6.利乏音人--(20),就是身量高大的土人(申二10,11),其地為耶路撒冷西南邊的一谷,四面環山,在猶大與便雅憫兩支派交界的地方(書十五8,十八16)。巴珊王噩也是利乏音人(申三11)。大衛與非利士人常在這地方發生戰爭(撒下五18,廿三13,代上十一15,十四13)。
7.亞摩利人--(21),指巴勒斯坦普通之居民而言,亦即迦南之別名。在亞伯拉罕時,為亞西亞地區中有勢力之民族(創十16,參13題)。
8.迦南人--(21),這名稱在此處有其特定的意思,系指迦南南方的一族人,亦有總括為約但河西的人(十19,參11題)。
9.革迦撒人--(21),為迦南後裔的一族(十16),這些人多是和迦南同列(申七1,書三11,廿四11,尼九8),有人以為他們住在加利利海以東地區;但猶太史家約瑟夫說,當時的人不知道這族人的事。
10耶布斯人--(21),亦為迦南後裔的一族(十16,參13題),此名常被列在各族之名的末後,也許是因為他們人數少的緣故。由於他們勝了耶路撒冷(十四18),就以那城為自己的京都,所以耶路撒冷就稱為耶布斯(書十五8,63,十八16,28,士十九10,11)。在主前一四○○年,特亞瑪拿碑中,已列有耶路撒冷之名。以上所提十族,後來摩西和約書亞數點以色列人的時候,所要趕出七族的國民中,即含有這其中之六族,另有希未人一族在內(申七1,書三10,11,創十17),約書亞記將這些人總括為亞摩利人和迦南人(書五1)。
24 以實瑪利和以撒的後裔有何分別? 創十六11,15十七19-21
答:1.以實瑪利--是神聽見的意思(十六11),為亞伯拉罕之妾埃及人夏甲(意即逃跑)所生的兒子(十六3,6,15)。因以實瑪利是按著血氣由使女生的,是從人意生的(加四23,約一13),他的母親夏甲又為含的後裔,出於咒詛的宗族(創九22-25,十6),所以神沒有應許他作亞伯拉罕正統的後嗣。但神也應允賜福給他,使他的後裔昌盛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成為另一大國(十七20,廿一13,18,廿五12-16)。他蒙神保佑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當他住進巴蘭的曠野時,夏甲從埃及地給他娶了妻子,生了十二族長,又生一女兒名瑪哈拉,又名巴實抹(廿一20,21,廿五12-16,廿八9,卅六3)。以實瑪利享年一百卅七歲(廿五17)。他的後裔即為阿拉伯的土人,所以阿拉伯人稱夏甲為他們的祖母,說夏甲非亞伯拉罕之妾,乃是他的妻子,其子以實瑪利所生之十二子,後來成為亞伯拉罕之十二族。清真教主穆罕默德即為他的後裔。他們所信的神是唯一的真主阿拉(Allah意即天父或神),乃為穆氏所倡導者。
2.以撒--是喜笑的意思(廿一6),為亞伯拉罕之妻撒拉所生的,是照神所應許,所定的時候而生的獨生子(十七19,十八10,14,廿一2,3,廿二2,加四23)。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立他作多國的父,使他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神要作他和他後裔的神(十七4-7);同樣神也要與以撒堅定所立的約,為他後裔作永遠的約。從以撒生的,才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十七19,21,廿一12)。亞伯拉罕在將以撒獻為燔祭的事上,表明了父子二人同行,順服神的美好見證(廿二1-18)。以撒享年一百八十歲(卅五28,29),其妻利百加生下雙子以掃和雅各,二族要從他們分出(廿五23-26)。後來以掃的後裔繁多,成為以東人的始祖(卅六9)。雅各生十二子,乃為以色列人十二支派書宗族的代表(廿九31-卅24,民一20-44)。他們所信的神,乃是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出三6)。從以上二子的出身和地位觀之,一是憑著血氣和人意生的,一是出於神的應許生的,他們的後裔形成種族和信仰上的兩大宗系,即以色列人與阿拉伯人。這兩個民族,不但信仰不同,並且成為世仇,禍患迄無止境。
25 亞伯拉罕在帳棚門口看見那三個人是天使麼? 創十八1-10
答:天使就是耶和華的使者,有時候就是神的自顯,有時候乃是藉著人的形像和人交談(參上冊27題);此處提到亞伯拉罕在帳棚門口看見三個人在對面站著,就謙卑俯伏在地,稱說我主,並且殷勤接待他們,預備飲食,加添心力。這樣看來,他們都是人了(16)。雖然說是人,但從十八17,20,22-23節中,可知其中一位是耶和華自己,其他二位是天使(22,十九1,10,12,13,15,16)。亞伯拉罕起初並不認得那三位是誰,但用愛心接待他們,視同客旅,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來十三2)。這裡的記載,一開始,就指明那顯現的是耶和華(1),且有力地顯示那天使,為三位一體真神之第二位聖子耶穌基督的預表。
26 羅得的妻子怎樣會變成一根鹽柱? 創十九26
答:神將硫磺與火從天上降下,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個罪惡之城的時候,天使引領羅得全家,並催逼他們出城去避災,又警告他們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被剿滅(十九15-17,參路九62,腓三13)。不料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26)。她因留戀在城裡的家產,捨不得那些將被火焚毀的財物,因此遭到不幸而至滅亡,成為後世之人的鑒戒(路十七29-33,太六21,提前六6-10,雅五1-3)。在死海的南端,有一座名叫阿茲多瑪Usdom的小山,也就是所多瑪城之名,此地有許多硫磺湧流出來,山下有一個一百五十尺厚的鹽層,鹽層的上面有一個泥灰土與硫磺的混合層,再上面的一層是地面,就是一個油和瀝青燒盡後剩下來的地方,原來是在地層中,先發生了一次很大的破裂,神就藉著這個破裂,在適宜的時候燃燒了這種氣體,於是有一次很大的爆發,火紅的鹽與硫磺噴射到天上,又降了下來,所以按字面說,也實在是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的,這是神用自然力來毀滅罪惡之城,是其所行的一個神跡。羅得的妻子,因她整個的身體被天上降下來的鹽包了起來,所以她就成了一根鹽柱;現在死海的南端還有許多鹽柱,它們一直都被稱為羅得之妻,她被陷在隆起的鹽岩中,留下一個掩蓋她的鹽山在那裡,以供後人憑弔。
27 摩押和亞捫為何等人?他們的後裔狀況如何? 創十九36-38
答:摩押和亞捫是羅得的兩個女兒,和他先後同寢所生的兒子。由於父母亂倫,生下來的後代根本不善,他們的子孫也是淫亂邪惡的,因此時常成為以色列人的仇敵(申廿三3,4,民廿一29,廿五1,1,士三12,13,十9,十一4,代下廿1,番二8,9,參加六7,8,來十三4)。關於這兩人後裔的狀況,聖經多有記述,大略如左:
1.摩押--是從他父親來的意思,就是以後摩押人的始祖。他們原是住在位於死海東邊的摩押平原,東至亞拉伯曠野,南達以東地,西界死海,北界亞嫩河之北面,至尼波山之境。自從以色列人定居埃及以後,摩押人日漸強盛起來;及後當以色列人回到了迦南地時,摩押王特請巴蘭咒詛他們,旋複設謀誘惑以色列人犯罪(民廿二-廿五2,彌六5),所以神說,摩押人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廿三3)。以色列人曾將阻撓他們的亞嫩河北邊的亞摩利王西安殺死,將原屬摩押的土地分給流便和迦得二支派(民廿一21-31),摩押人心裡不服,在士師時代,厚押王伊磯倫曾轄制以色列人,後為以笏所殺(士三全)。此外拿俄米的媳婦路得是摩押女子(得一1-4),掃羅王曾經打敗摩押諸族(撒上十四47);大衛躲避掃羅的時候,曾求摩押王容他父親住在摩押地(撒上廿二3,4);以後又曾攻打摩押人,使他們或被殺,或歸服而進貢(撒下八2,詩六十8);所羅門王的娼妃,有摩押的女子,為她們的神基抹建築邱壇(王上十一1-7)所羅門王死後,摩押復興,直到以色列王暗利在位時,始再失敗;到了亞哈王死後,摩押又複背叛(王下三5),結果為以色列王、猶大王,和以東王所敗,但不久又自立,時常侵犯以色列境(王下三全,十三20,詩八三6);眾先知皆曾預言摩押必受刑罰,必要覆亡(摩二1-3,賽十五-十六全,廿五10,番二8-11,耶四八全,結廿五8-11)。主前七百餘年,摩押進貢亞述。在約雅敬王年間,摩押軍和亞捫軍,以及外邦各軍,齊來攻擊約雅敬,毀滅猶大(王下廿四2)。到了猶大人從巴比倫回歸的時候,阿拉伯的拿巴底安族已佔據了摩押地,摩押人的權勢就日漸衰微。
2.亞捫--是先天的意思,其原名便雅米(意我民之子),就是以後亞捫的始祖。到了以色列人進迦南地的時候,成為大族,其人民最殘忍(撒上十一2,摩一13)。他們住在約但河的東邊,南境與北境連接拉巴城(撒下十一1,結廿五5)。他們屢次遇約但河與迦南人打仗,總是沒有佔領約但河西之地,以色列人逼近迦南時,亞捫人拒絕經過他們的屬地,且請巴蘭咒詛以色列人,所以神永遠不准他們入耶和華的會(申廿三3,4,尼十三1-2),與他們成為世仇(詩八三7)。到了所羅門王時,始納亞捫族的女兒拿瑪為妃,生下羅波安(王上十四21)。後來背叛約阿施王的,是亞捫婦人示米押的兒子撒拔,和摩押婦人示米利的兒子約薩拔(代下廿四26)。亞捫人所敬拜的神名叫米勒公,又叫摩洛,因所羅門王娶了摩押和亞捫女子為妃嬪,而使他陷於敬拜這些偶像的罪中(王上十一1,4-8)
28 亞比米勒有幾人?其出身和行事如何? 創廿1-3
答:亞比米勒--意思是王的父親。在聖經中提到與亞比米勒同名的人有四個,關於他們的出身和行事情形,概述如左:
1.非利士一王--為亞伯拉罕寄居基拉耳城時的非利士王,他看見撒拉美貌,便召進宮中。在夜間夢中因神的責備,將撒拉歸還亞伯拉罕;神為撒拉的緣故,使他家中的婦女不能生育,後因亞伯拉罕的禱告,才恢復生育。又曾為一口水井的風波,與亞伯拉罕彼此立約(創廿全,廿一22-32)。
2.非利士另一王--為以撒寄居基拉耳城時的非利士王,曾因以撒稱妻為妹的事指責以撒;也為了以撒挖水井的事,與以撒結盟(創廿六1-33)。
3.基甸的兒子--乃士師基甸之妾在示劍所生的兒子(士八31),基甸死後,這個亞比米勒與示劍人結黨,殺他弟兄七十人,只剩下小弟兄約坦,示劍人便立亞比米勒為王,三年後,迦勒挑唆示劍人背叛亞比米勒。該城的首領西布勒悄悄打發人告訴亞比米勒,他就攻城,擊敗迦勒,殺了城中居民,將城拆毀,撒上了鹽,且焚燒了示劍樓,旋即攻取提備斯城,要用人焚燒城中的堅固樓,被婦人拋下磨石打破腦骨就死了(士九全,撒下十一21)。
4.迦特王的稱號--非利士地迦特王亞吉,也稱為亞比米勒,他是瑪俄的兒子,大衛曾兩次投奔過他(撒上廿一10-15,廿七1-12,廿九1-11,詩卅四1)。
29 以一千銀子為遮羞有何意義? 創廿16
答:亞比米勒王,原是把亞伯拉罕的妻子,稱為妹子的撒拉娶了來,受到神的責備。他還沒有親近她,就要把她歸還亞伯拉罕(2-7,14),且對撒拉說「我給你哥哥一千銀子,作為你在各家人面前遮羞的」。下有小字「羞原文作眼」(16),這羞字是譯意,眼字才是本文,這節經文的原意,可作以下的幾點銓釋:
1.在那時那地的婦女們,是多用面帕的,她們在男子們面前,自然會披上面帕蒙臉,如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時,就急忙下了駱駝,拿了帕子蒙上臉(廿四64,65,參卅八14)。可惜當時撒拉沒有帕子蒙臉,致被亞比米勒王的家人看見了,後來王因知錯而悔悟,知道撒拉原是亞伯拉罕的妻子,所以給她一千銀子去買面帕來蒙臉。
2.亞伯拉罕既認撒拉為姊子,現在亞比米勒王就將她歸還與其哥哥,並且贈送她一千銀子,為包含面紗在內的板奩費,好叫他們重新恢復夫妻的關係,如此「作為你在各家人面前遮眼」,今日在近東回教國家的青年婦女,仍有沿用遮蔽面容的帕子,不過要在雙眼處,開有紗孔可以看見東西。按文理本的譯法是「我以千金賜爾兄,可蔽爾容,勿今眾見,言此蓋以責之」。其原意更為顯明。
3.亞比米勒拿出這一千銀子作為遮羞的禮物,其大概意思,是在表明可以改正她在不知不覺中所犯的錯誤。若以卅二20節的含意來作比較,在此處之希伯來的原文「遮羞的」,乃是譯作「解……恨的」。亞比米勒的希望,是他的禮物可以平息亞伯拉罕,和他親友們的怨恨,好叫他們不記念他曾對撒拉有霸佔的企圖,且尚未發生過什麼壞事來。理化中文譯本是「我把一千塊銀子給你哥哥,用來證明你是清白的,要大家知道你沒有做對不起人的事。」這意思已經讓人明白,撒拉在整個意外事件上,自始至終都是貞潔的。
30 別是巴是什麼地方?那裡的概況如何? 創廿一14
答:別是巴--意思是盟誓的井(31),是古時的一座小城,離希伯侖城(參19題)南邊二十裡,現已變成了荒場。其境內有兩口大深井,井的四圍有石頭鑿成的水槽,夏甲與其子被逐時,曾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10,14)。亞伯拉罕寄居在基拉耳時,被亞比米勒王的僕人把這口井霸佔了,他指責亞比米勒,因此,他們便在這地方彼此立約,起名叫別是巴。亞伯拉罕就在此地栽上一棵垂絲柳樹,表示文約的證據,和在樹下求告耶和華的名(22-33)。後來以撒寄居基拉耳時,也與亞比米勒立約,在立約之日,以撒的僕人挖井得了水,以撒就給這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作別是巴(廿六26-33)。到以色列人分迦南的時候,這城給與西緬支派,名示瑪(書十五28,26),又名示巴(書十九2)。撒母耳二子都在這地做士師(撒上八1,2)。先知阿摩司的時候,這城是著名拜偶像的地方(摩五5,八14),直到省長尼希米由巴比倫返國,才使猶大餘民,分居這城(尼十一27,30)。
31 神吩咐亞伯拉罕獻以撒卻又禁止,何故?
創廿二1-14
答:神為了要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1,來十一17,雅一3,4),所以命令他作這件獻人為祭的事。本來,神曾應許以撒作多國的父,建立他的後裔(十七16,19,廿一12),可是,在他還沒有生子立後之前,就要被殺,這事實在令人費解。但神是無所不知的,他本不用試驗就能全知道亞伯拉罕的心;神所以要如此行,為要表明亞伯拉罕信心的實在,他是全心順服的敬畏主,並非愛兒子過於愛主(3-6)。為要使他因信心受試驗,得著稱讚、尊貴和榮耀(十二2,十七4,廿三5,彼前一7)。再者,在亞伯拉罕的時代,以孩童獻為祭物,乃是常有的事。在12節這裡記載:「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可以顯明神本是不喜悅這種獻人為祭的惡俗,所以他就命令禁止(參利廿1-4)。不過藉著這件奇事的發生,又能叫人看見亞伯拉罕相信神使他的獨生兒子能從死裡復活過來(來十一17,19),並且他也深信「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羔羊」(8)。由此可知,他的信心乃是過於他所能想像到的事,他在此不知不覺中已經說了預言(約一29),同時又因獻祭的所在(創廿二2),就是二千年後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地方(據說各各他山,即是古時摩利亞山),原為建聖殿的所在(代下三1)--處處表明亞伯拉罕獻祭這一幅圖畫,就是基督救贖世人這件大事的影兒呢!
32 麥比拉洞在何處?示劍墳地究竟是誰買的?創廿三9卅三18,19
答:1.麥比拉洞--麥比拉在迦南地幔利之東方,幔利就是希伯侖 (廿三9,19,卅五27,十三18,參19題)。據考察,麥比拉洞位於希伯侖的西坡上,裡面有一所回教寺院,歸回教徒管理,不准基督徒進入其中。在一八二六年,英皇長子經當時土耳其皇帝的特許,在那地許多各個不同的小房裡,見有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撒拉、利百加,和利亞的石墓,而且在以撒、利百加的墳墓中間有一個圓洞,可以通到下面的一個岩石穴中去,據說那就是真正的麥比拉洞,是亞伯拉罕曾出了四百舍客勒銀子(一舍客勒合希臘一個大銀幣,向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侖買了這一塊田地和其中的洞作為墳地,就將撒拉葬在這裡(創廿三8,9,15,18-20)。前面所提到亞伯拉罕族的諸人,以後也埋葬在這洞裡(廿五9,10, 卅五27-29,四九29-33,五十12,13)。
2.示劍--是古時迦南地的一座城邑(參18題),距新約中之敘加甚近,是雅各曾用一百塊銀子,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買了支搭帳棚的那塊地,要在那裡築一座壇(創卅三18-20)。約瑟死在埃及之後,是被帶回葬於示劍的(創五十24-26,出十三19,書廿四32)。但按使徒行傳記載,說是亞伯拉罕用銀子(未說數目,從哈抹的子孫買了這塊墳地(徒七16),而在創世記中並沒有記載這件事,只說到示劍就是神顯現給亞伯拉罕的地方,也是亞伯拉罕首次築壇的地方(創十二6,7)。關於示劍究竟是誰買的這個問題,可有下面三方面的解釋:
A 雅各所買的地,大概是靠近或圍繞亞伯拉罕早一百六十多年所 購買的墳地(徒七16,參書廿四32),那地上或者有出名的橡樹(創十二6,卅五4,書廿四26,參申十一30)。有人以為哈抹的子孫可能占了亞伯拉罕的墳地,雅各不願意和他們相爭,所以又把這地買回來。後來亞摩利人霸佔了這地,雅各就用武力從他們手中奪回那塊地(創四八22)。
B 示劍那塊地確是雅各所買的(創卅三19,書廿四32),但在名義上講,則歸於其祖父亞伯拉罕的名下,這好像中國家庭的習俗,兒子置買田產或辦喜事時,在契約上、在請柬上,總是要用父親的名字,避用兒子的名義,以表尊重父權,並示敬老之意。雅各買了那塊墳地之後,在名義上仍歸於亞伯拉罕的名下,是很可能的事。
C 埋葬的人--前面已經查明,雅各是埋在亞伯拉罕所買的麥比拉洞裡(創四九29-33,五十12,13);約瑟是埋在雅各所買的示劍墳地裡(書廿四32)。但按使徒行傳記載說到「於是雅各下了埃及,後來他和我們的祖宗都死在那裡;又被帶到示劍,葬於亞伯拉罕在示劍用銀子,從哈抹子孫買來的墳墓裡」(徒七15,16)。從這兩節看來,似乎是把雅各埋葬的地點寫錯了,其實不然。如果我們把這裡的「後來他……」的他字,指為約瑟,「又被帶到示劍」亦指約瑟而言,則必能明白葬於示劍的是約瑟,並非雅各,這樣,則正如約書亞所記的都是事實(書廿四32),足以證明聖經所記載的前後,沒有矛盾而確實無誤。
33 亞伯拉罕不要為以撒娶迦南女子為妻原因何在? 創廿四2-4
答:亞伯拉罕差遣他的老僕人,往他本地本族的哈蘭去為以撒娶一個妻子,就是他的兄弟拿鶴的孫女利百加(15,24,48,67),而卻不就近娶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乃因迦南地的人,是出於被咒詛的含之子迦南的後裔諸族(參9及11題),此地居民崇拜偶像,有行邪淫惡俗的事,而神是忌邪的神(參出卅四11,14-16)。亞伯拉罕為了保守他的後裔,不拜祭偶像,保持他們聖潔的信仰生活,保存家族純潔的血統,成為聖潔的種類,所以不要以撒娶這外邦之地的女子為妻(申七2-4,拉九1,2)。試看以後的以撒和利百加,曾因其子以掃娶了外邦女子為妻的事,時常帶來了心裡的愁煩,又為雅各娶妻擔憂,甚至不想活命(廿六34,35,廿七46)。可見信與不信原不相配的重要性。婚姻人人都當尊重,總要與信的人論嫁娶才好(林後六14,來十三4,林前七39末)。這是亞伯拉罕所能作到的一件美事,創世記廿四章全章都是描寫這事,饒富趣味和教訓,並且細膩生動又活潑,處處顯明出於神的旨意,而成就美好的姻緣(21,27,40,48,50,56,67),為今日信徒的婚姻大事,留下了一個最好的榜樣。
34 米所波大米和庇耳拉海萊位於何處?
創廿四10,62
答:1.米所波大米--意思是夾河或被高舉,系位於伯拉大河與希底結河二大河流之間,就是靠近伯拉大河上流的平原,為亞伯拉罕遷徙後的故鄉(創十一31,廿四10 ,徒七2)。巴蘭是這地方的人(申廿三4)。古珊利薩田是這地的王(士三8,10)。亞捫人曾雇這地的戰車、馬兵攻打大衛,結果敗北(代上十九6,15)。當聖靈降臨的日子,也有這地方的人受了感化,聽見門徒用他們鄉談的話,講說神的大作為(徒二8,9,11)。
2.庇耳拉海萊--庇耳是井,拉海萊即永生上主眷顧我;乃是曠野的泉水井,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夏甲逃至此泉水旁時,遇見了耶和華的使者,因這水泉井名叫庇耳拉海萊,就是說在這裡看見了那看顧我的主(十六7,8,13,14)。以撒住在南地時,曾從此庇耳拉海萊回來,迎娶利百加為妻(廿四62-67),在亞伯拉罕死了以後,他是靠近此地居住的(廿五11)。
35 雅各得了長子的名分和祝福合神旨意麼?創廿五31-34廿七26-30
答:猶太人長子的名分,通常是有較好的地位,和較多的遺產。他們得了長子名分,可有幾種益處:如得到父親的祝福,管家的權柄(撒上廿29),雙分的家業(申廿一15-17),全家祭司的尊榮等。以掃是頭生的,本來是以撒的法定繼承人,以及神對亞伯拉罕之應許的承受人。然而,因為神在利百加懷孕、雙生子待產之時,就已知道他們各人的性格,所以預先暗示利百加,說到「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23);就是要揀選雅各作那美好產業的繼承者。神往往揀選次子而不揀選長子,無非是要顯明這是出於神的恩(參廿一10-13 ,廿五23,四八17-20 ,代上五1,2,撒上十六6,7,10-12 )。以掃卻為了貪喝一碗紅豆湯,而輕看他長子的名分,把這名分賣了給雅各(29-40 ,來十二16,17,腓三19)。這事對雅各來說,他渴慕長子的名分,乃是值得嘉許的,也顯明了神所揀選的旨意(羅九10-13 ,瑪一2,3),應驗了神的預言(創廿五23)。在亞伯拉罕的諸子中,只有以撒算是他的兒子。在以撒的二子中,神棄絕了以掃,而揀選了雅各(來十二17,羅九13)。到了雅各時,這種揀選的事便告終止,所有雅各的後裔都算是神的選民了。
然而,雅各得了他父親的祝福,乃是用欺騙的方法作成的,曾全家也應該承當這種錯誤(廿七1-40 )。現在雅各既已從以掃手中買得了這長子的名分(廿五31-34),他所需要的,乃是他父親以撒的承認和祝福。這事雖然也是用欺騙的方法得到,但就雅各作這事的前因後果而論,未嘗不是沒有神的定旨。雅各起初要得長子的名分,也可說是一種高尚的志願;以後他雖出此下策,而得了祝福,可是他為此已付上了很大的代價,受了嚴重的苦難的磨煉(廿七41-卅三17)。神並不是要顯明他自己的偏向,乃是要為那整個的世界命脈和後嗣建立一個根基(羅九10-13 )。他深知雅各適合於這個目的,因而在他們兄弟還沒有誕生之前,就作了這個揀選(廿五23),並以他的祝福來應許雅各以後的權柄和地位(廿七28,29)。
由此可見,他們全家雖然各憑私意而行,但總歸是成全了神的旨意(賽十四24)。
36 雅各夢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有何意義?
創廿八10-17
答:雅各走向哈蘭的路途上,在他躺臥靜息的時刻,「夢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頭頂著天,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12)耶和華是站在那個天梯上,親自向雅各說話保證,從今以後他要作那許多應許的繼承人,並且與他同在,成全所有的應許(13-15)。至於那個梯子就是一種暗示,應許的終極目的,乃是要把屬天國度的福氣帶到地上來;又把他的需要與祈求帶到神的面前;而神也願意差遣他的使者下來幫助。這無疑地是要表明天與地是真正相連的,神的應許終要在地實現如在天。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約一51)。由此可知雅各所夢見的梯子,乃為基督之身的預表,他是信徒上升神國的天梯,一切禱告祈求由他而升達天庭,一切恩典和福氣的應許由他而降下來(約一17,十四3,6,提前二5)。當雅各從睡夢中醒了的時候,才恍然大悟,在恐懼的心情下,知道他所在的地方,乃是神的殿,天的門(16,17)。這異象無疑堅固了雅各對神的信心,對他一生的影響極其重大。
37 雅各把石頭立作柱子澆上油是什麼意思?
創廿八18,19
答:「雅書清早起來,把所枕的石頭立作柱子,澆油在上面」(18)。這個柱子是特意用來紀念耶和華神在這個地點顯現過,原是含有古代閃族的習慣,但他不是出於迷信鬼神的動機。到了後來,因有人妄拜柱像或石像,與迦南人寺廟中之敗德儀式發生連帶的關係,神就禁止人立柱子了(利廿六1,申十六22)。至於澆油的意義,就是表示分別為聖,如同摩西曾用聖膏油抹會幕,膏亞倫作祭司,使之成聖一樣(利八10-12 ,民七1,出卅26-20 )。在猶大的旅客,也時常帶著油,為做餐或抹腳之用(參路十33,44),當時雅各將這油澆在柱子上,表示獻給神,顯出其分別為聖與向神感恩的心態。這實在是值得我們佩服而應當效法的(參卅五7,14,15)。雅各就給他那作夢的地方起名叫伯特利,意思就是神的殿。
38 雅各一夫多妻的家庭蒙神悅納麼?
創廿九16-卅二12
答:一夫多妻是極其愚昧的事,違背了神建立家庭一夫一妻的命令,和主耶穌的教訓(創二24,太十九3-6),破壞了聖經家庭倫理的標準(太十四3,4,林前七1-4,弗五22-33)。試看亞伯拉罕的夫妻情形,因撒萊自作主張,為他納妾而造成了家庭不睦,甚至禍延後世子孫萬代(十六3-15,參24題)。雅各在此又重演了他祖父亞伯拉罕的故事,且猶有過之,他有兩妻兩妾(廿九16,23,28,卅4,9),除了其中一個拉結以外,其他都是出於別人作主,雅各毫無選擇餘地的(廿九23-26,卅3,4,9)。雖然這個一夫多妻的家庭裡,曾有不少欺騙、嫉妒、相爭之事發生,存著許多名譽掃地之醜事;然而神就這樣地恩待和悅納了這個家庭,從這些妻妾中生了十二個兒子(參卅五21-26),成為十二支派的搖籃,後來產生了以色列的國家。
從這裡,讓我們看見神用人,是照著人的本樣來成就他的旨意,就是按他所有理有的材料儘量使用。他所用的人,不一定每個都是得救的。一個人可能在這世界上被神使用,來完成他的計劃,但當世界的末日來到時,神要審判人的暗中隱情,以定最後的處分,到那日子,作惡或輕慢神救恩的人,就沒有資格進入那永世了(羅二12-16,太七21-23)。 便雅憫、但、亞設、拿弗他利(民一4-46)。以法蓮、瑪拿西原是約瑟之子(民一32-35),歸入雅各的名下;而利未支派因為歸神為聖,故不列其內(民一47-50)。
39 風茄為何物?拉結何以要取利亞兒子的風茹?
創卅14-16
答:風茄,有譯本作催愛果或催情果(參呂振中譯本及現化中文譯本),為一種似馬鈴薯之草本植物,產於巴勒斯坦各處,春天繁殖,割麥時成熟,葉暗綠色,花深紫色,且果實橙黃,有異香(歌七13),其形狀是圓的,大小像小李子,性毒,不可作食品,只可作為藥品。古代的人有一種迷信,說是風茄可以使男人生愛,使女人生育。雅各的妻子拉結,原是不能生育的(1,2)。當割麥子的時候,流便從田裡尋到了風茄給他母親利亞;拉結為了想要生育的緣故,就向利亞要取那風茄,應許以雅各與利亞一夜同寢的代價來交換(14-16),這是一夫多妻的家庭,在兩姐妹中所發生的一件醜聞。人自從違背了造物之主所命定一夫一妻的婚姻之後,便陷於如此敗壞的境況之中(能前一題)。後來神顧念拉結,她終於懷孕生了一個兒子,那就是約瑟(22-24)。這一個兒子後來長大成人,做了埃及國的宰相,而為以色列家有留餘種,保全了他們的性命。這都是出於神奇妙的旨意(四一39-46,四五5-8,賽一9)。最後,拉結又生了一個兒子,名叫便雅憫,她卻因難產而死了(卅五16-19)。
40 羊對著樹枝配合怎麼會生下有班點的呢?
創卅37-43
答:雅各從母舅拉班家裡要回本鄉的時候,他與拉班講定的工價,是拉班的羊群中,凡有斑點的和黑色的綿羊,並有斑點的山羊都挑出來,就算為雅各的工價。當日拉班把這些公山羊、綿羊,及雜白紋的母山羊,都交在他兒子們的手下管理,而雅各就牧養拉班其餘無斑點的羊(25,28,31-36)。雅各為了要多得羊群,他拿楊樹、杏樹、楓樹的嫩枝,將皮剝成白紋,露出白的枝子來,對著羊群,插在飲羊的水溝裡和水槽裡,羊來飲水的時候,牝牡配合,羊對著枝子配合,就生下有紋的,有斑點的來(37-39)。他用這種方法來使公母羊的交配生育達到其目的,這真是曠古僅有的奇聞,但此法亦符科學上的幾種原理,那就是透過心理上的影響,來導致生理上的變化。因為公母羊對著那白紋的枝子交配時,它們的眼睛便會時常見到這些斑紋,並且水中倒影也將那白紋的枝子顯現在羊群的眼前,羊又喝其中的水,這樣在羊的心理和生理互相交感之下,當母羊懷胎之時,就會慢慢地起了變化,而生出有紋有斑點的小羊了。雅各因用此策致富,得了許多羊群,便增加了許多僕婢及其他牲畜(40-43)。他所用的這種跡近欺騙的計策,不過是出於人的智謀,若不是神的使者在他夢中向他指示(卅一5-16),他所行的仍是沒有功效;所以他所得的一切財富,都可說是神所賜的。
41 基列山是什麼地方?那地的概況如何?
創卅一21-23
答:基列--意即多岩石的,位於約但河東面,約書亞照摩西吩咐把此地分給迦得人、流便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申卅四1,書廿二9,士廿1),境內多丘陵,林木茂盛,生產香料及乳香、沒藥(民卅二1,創卅七25,耶八22,四六11)。雅各瞞著拉班逃跑時,是面向基列山而行,但終於被拉班在此山上追上了(創卅一21-23)。以色列人要進迦南地時就先取基列全地(民卅二26-29,申二24-三12)。著名的士師睚珥與耶弗他皆是基列人(士十3,十一1)。先知與以利亞曾寄居此地(王上十七1)。當大衛受膏為王時,押尼珥在瑪哈念立伊施波設為以色列王,治理基列及約但河東邊等地方(撒下二1-11)。此外,在士師記中所說到的基列山(士七3,與基列地無關,因為基甸安營的地方,是在約但河的兩邊;而基列地,卻是位於約但河的東邊。有神學家以為這裡所說的基列山,乃是基利波山(撒上廿八4,卅一1,代上十1)。
42 和流珥、約巴同名的有幾人?他們的出身、行事如何? 創卅六4,33
答:1.流珥--意思是神的朋友,在聖經中提到有四個流珥,關於他們的出身和行事情形,多無詳載。(1)以掃之妻巴實抹所生的兒子(卅六10,13,17 ,伏上一35)。(2)摩西的岳父,米甸祭司,亦名葉忒羅(出二18,三1,十八1,民十29)。(3)迦得支派中之一首領(民二14,參文理譯本)。(4)從巴比倫回國的一個屬便雅憫支派的人,是伊比尼雅的子孫(代上九8)。
2. 約巴--意思是呼叫者,在聖經中提到有五個同名的約巴。關於他們的出身及行事情形,只有簡略的記載。(1)為約坍的兒子(創十29,代上一3)。(2)為波斯拉人謝拉的兒子,以東地的王(創卅六33,34,代上一44)。有些人認為這人可能是約伯記中的約伯(伯一1-5),因以利法與提幔(創卅六10,11),亦都見於約伯記中,以利法為約伯三友之一(伯二11,四上),所以本章可能就是約伯記的背景,但未確知。(3) 為約書亞所擊殺住在迦南北方的瑪頓王(書十一1)。(4)為便雅憫支派中的一族長(代上八9)。(5)為便雅憫支派中之另一人,是以利巴力的兒子(代上八18)。
43 約瑟的彩衣與他所作的夢有何意義? 創卅七3-11
答:彩衣是一種很有價值的服裝。士師時代的西西拉得了鏽花的彩衣為掠物,這彩衣兩面繡花,是披在人頸頂上的(士五30)。而沒有出嫁的公主,都是穿著彩衣的(撒下十三18)。在這裡說到雅各給約瑟作了一件彩衣,就是一件長及四肢的外衣(創卅七3,33),這是他在年老的時候,對約瑟特別寵愛的一種表記(3),也可能暗示要將長子的名分給約瑟承受,但卻不可能是指長子名分的全部權利,因為這些權利,他已經賜給四子猶大了(四九8-12)。按猶太人的規矩,當時作長子的人,是穿上特別好的衣服,表明他有長子的名分(廿七15)。本來承受長子名分的應該是流便,但是因為他曾和父親的妾有過淫行,所以他被棄絕了(卅五22,四九3,4,代上五1,2)。依次該承受長子名分的是西緬和利未(廿九引31-35),可是,他們也因在示劍作了大屠殺的暴行,而失去了承繼的資格(卅四25-30 ,四九5-7)。在這種情形之下,輪到約瑟雖然是雅各的第十一個兒子,但卻是他愛妻拉結所生的長子(廿九18,20,30 ,卅23,24),而約瑟又是雅各最愛的兒子,那麼這件彩衣就有不尋常的意義了。正當此時,約瑟又作了兩次美夢,夢見他的升高,處處表明他將來的尊榮,居於領導的地位(卅七5-10 ),顯明這夢後來都要一一應驗,因為夢中的事是神所命定的(四一42,43,32)。這樣一來,就越發引起他哥哥們的嫉妒與恨惡,而加重他們中間的不和,形成了猶大與約瑟互爭長子的情勢。結果這長子的名分實際上仍是歸了約瑟,只是按照家譜,他不算是長子,而猶大也只得了其中一些權利而已(代上五1,2,創四九8-12)。
44 雅各家來到埃及究竟有多少人? 創四六26,27
答:1.那與雅各同到埃及的,除了他兒婦之外,凡從他所生的,共有六十六人(26)--就是本章15 節的卅三人,加上18節的十六人,22節的十四人和25節的七人,共計是七十個人,除去約瑟和他的兩個兒子(因他們已經在埃及,20)並雅各,所以就剩下了六十六個人。
2. 按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在此作七十五人(27)--因在20節末加上了瑪拿西的一個兒子瑪吉,和一個孫子基列,並以法蓮的三個兒子書提拉、比結、他罕等五人(民廿六28,29,35),所以全家一共是七十五人在埃及,正如司提反在眾人面前伸訴時所說的(徒七14
參拙著新約聖經問題總解上冊本節釋)。
45 以色列在床頭上抑扶著杖頭敬拜神? 創四七31
答:這裡說到「約瑟就向他起了誓,於是以色列在床頭上敬拜神」,「在床頭上」的下面有小字「或作扶著杖頭」,猶太人的英文譯本也作「床頭Beds
Head,可解釋為雅各年紀老邁(四八2,10),因而行動不便,在禱告的時候,便坐在床頭上,當聽到約瑟的答應「我必遵著你的命而行」,意思就是不將雅各的遺骸葬在埃及,而要帶回葬在他列祖所葬的地方,於是雅各就伏臥在枕頭上感謝神。這枕頭上就是床頭,但這又作「扶著杖頭」,因古代的希伯來文,還沒有今作母音的標點,床字音是Mittah,杖字音是Matteh,都是同一個字根,因此七十士譯本,就譯為杖字。就這杖字而言,在聖經中亦含有多方面的意思(來十一21-參新約聖經問題總解下冊本節釋)。
46 圭不離猶大,杖不離他兩腳之間,有何表意? 創四九10
答: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圭與杖就是掌權的標幟,表明在猶大的後裔中,必不缺乏掌權者。直等細羅來到--這是難解的語句。細羅就是賜平安者,一般釋經者都認為這是彌賽亞的名字,故本節的經意,乃為預言彌賽亞出自猶大的支派中,就是指那從大衛的後裔中所生的基督(耶廿三5,太一1),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說:「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來七14)。
47 約瑟何故要吩咐醫生為以色列薰屍? 創五十2,3
答:在埃及古來就有一種薰屍之法,他們迷信以為人的屍體還存留的時候,靈魂就與屍體並存;若是屍體腐爛了,那人便要轉生。因此他們竭力保存人的屍體,以免腐壞。他們通常使用薰屍之法,即先將死人從鼻孔中鉤出腦髓,並剖開肚腹,取出五臟來,用藥水棗酒洗淨腦蓋和腹腔內部,而用玉桂、沉香、藥物、香料填滿縫好,再浸屍體於炭酸蘇打內,七十日後取出,用浸透亞拉伯樹膠的細麻布(寬約三寸,長一百九十丈至二百五十丈),將全身纏裹,裝殮在如人形的無花果木棺材內,又將棺材放在石槨子,或是豎立在墳墓裡。這是最妥善的薰屍之法,須費三千銀元才能完成,而屍體可以存留三四千年而不朽。在著名的埃及金字塔內,就是君王薰屍的墳墓,今日泰西博物院中,尚存有二千餘年前之薰屍,即所謂木乃伊Mummy是也。
希伯來人死後本來不用薰屍,不過當雅各死在埃及的時候,約瑟為了保存老父的屍體不致腐爛,可以完整地運回迦南安葬(五十5,13,14),遂照埃及這種薰屍的法子,吩咐醫生就用香料薰了以色列的屍。約瑟死了,也是使用此法薰屍,皆系尊重其人的意思而行(五十2,3,2526)。──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