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至帖後
252.腓立比在何處?與羅馬帝國有何關係?
“腓立比”(PHILPPI),因紀念紀馬其頓王大亞力山大的父親腓力得名,頗像今日的菲律賓國亦因紀念西班牙王腓力二世而得名。腓立比城在馬其頓,位於羅馬通亞洲的大路上。古名“革連尼德”(CRENIDES)意即“泉水”。東有尼亞波利城(NEAPOLIS),西有暗 妃 波 裡 城(
AMPHIPOLIS )及帖撒羅尼迦城(THESSALONICA),其西南則為通往亞該亞省的庇哩亞(BEREA)。因比腓立比城處在眾大城中,甚被重視。
紀元前359年,馬其頓王腓力即位後,即開始經營此城,認為此城可控扼歐亞大道,及守衛馬其頓東界,以防“特拉西”族(TERACIANSS)侵略。又因腓立比地區產金,於是腓力王制金幣,流行馬其頓及歐洲,使馬其頓變成富有國家。
紀元前168年,羅馬帝國進軍東侵,馬其頓遂歸入羅馬版圖,成為羅馬的一省。以後被劃分為“四個區域”,腓立比劃入第一個區,羅馬駐軍也以腓立比為馬其頓省的大本營。
使徒行傳十六章12節的經文,提及保羅與同工們到達腓立比時,路加如此記載就:“腓立比是馬其頓這一方的頭一個城,也是羅馬的駐防城”。這樣翻譯可能不明白腓立比是歷史背景,該節經文應譯為腓立比是馬其頓第一區的城,一個殖民地”,“殖民地”一詞原文是KOL
ONIA()1。此字原為拉丁文,英文採用之成為COLONY,即今稱為殖民地者。但羅馬帝國大軍佔領馬其頓後,很久才稱之為殖民地,羅馬的殖民地與近數百年來英法荷葡等國的
殖民政策不同,他們是要訓練殖民地的居民成為羅馬公民,所以殖民地中一切的風俗習慣與行政方法,都用半強迫方式使他就範,慢慢與羅馬人同化。
“殖民地”一詞,中文譯為“駐防城”,是把腓立比的一件事實代替該城的性質,因為不是每個殖民地城市都有羅馬兵駐守的,所以應更正而譯為“殖民地”或“殖民地城市”,中文所譯的“頭一個城”實為“第一區”之誤。
有人猜想作者路加是腓立比人,所以他對腓立比城的一切甚為熟悉,且以此為榮。
紀元前42年,馬其頓曾有-次激烈的戰事,當地的軍事領袖(可能是馬其頓人)有羅妥(BROTOS)與卡秀(CASSIUS)叛變,弑殺該撒猶流(JULIUSCAESAR),擬脫離羅馬獨立。但被渥太維安(OCTAVIAN)與安東尼(ANTONY)兩位羅馬將軍所戰勝。十五
年後,渥太維安為帝,即以後聞名的該撒亞古士督(AUGUSTTOS)(AESAR)。之後,在腓立比城所鑄的錢幣廣刻有四個拉丁義簡字,即(COL(ONIA)IUL(AUG(USTA)PHILIP(PENSIS),括弧內的字是表示該簡字的完全寫法。該四字為“殖民地·猶流·奧古士督.腓立比”。這也是奧古士督御賜腓立比城的一個榮譽名銜,並且下令腓立比居民可以享受羅馬公民的權利,即:不受鞭打、不受非法逮捕、有權上告該撒及享受來往帝國各地的自由。
因此,保羅與路加在此傳道時,曾利用這種特權,嚇倒那當地的官長
。保羅說:“我們是羅馬人,並沒有定罪,他們就在眾人面前打了我們,又把我們下在監裡。現在要私下攆我們出去麼?這是入行的,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吧!官長聽見他們是羅馬人,就害怕了(徒十六章37一38節)”。
路加在記錄腓立比的事件上曾採用當地的羅馬官銜,即徒十六章19節的“首領”,原文為ARCHONTAS(一x0vraQ是多數字,實即羅馬人的DUOVIRI(民眾首領)。20節的“官長”原文為STRAT
EGOIS(ARPARIYOTQ多數字,即羅馬人的PRACTORS(裁判官長),和35節的“差役”原文為RABDOUCHOUS(p*60以0噸)多數字,該字原意為“執杖者”有人解釋為“執鞭打辦囚犯者”,亦有人解釋為“執羅馬徽的官長侍從”,即羅馬人的LIC-TORS(有人譯為武官,不妥)。
保羅在寫腓立比書時曾兩次引用“公民”一詞,中文是在三章20節譯為“國民”(天上的國民),但在一章27節改譯為“行事為人”,實為不妥。原意為“你們做公民,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保羅意指腓立比人是羅馬公民,有種種特權,但不要忘記我們也是“天上的公民”,所以在生活表現上,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立比信徒一聽就明白,因為他們常以羅馬公民自豪。
至於腓立比書四章8節所列舉的種種美德,是羅馬公民受訓練的功課之一。保羅在第9節則列舉他本人與腓立比人的關係,以作對比。
這就表示,腓立比人是羅馬公民,但更應以為天國公民自豪,腓立比人受過羅馬公民的美德訓練,但更應注重從保羅所獲得的屬靈訓練。
253.腓立比城與保羅佈道事工有何重要關係?
腓立比城可說是保羅在歐洲所建立教會的第一個城市。所以腓立比城亦可稱為“基督教在歐洲的誕生地或立足點”。
有關保羅在腓立比傳道的詳細記錄是在使徒行傳第十六章,保羅在馬其頓省傳道的詳情則記於十六、十七章兩章。第十六章是有名的“馬其頓呼聲”之章,記載聖靈如何引導保羅把福音從亞洲帶到歐洲去,結果搖撼了整個羅馬帝國。
保羅在傳道初期,可能有一個狹窄的民族觀念在他這熱愛祖國與同胞的心中作祟,他認為只要對以色列人傳揚福音就夠了。他曾為同胞大發熱心,說:“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九章3節)。他希望把福音傳遍散居在羅馬帝國各地的以色列人,便算完成被蒙召傳福音的任務。
可是,正在他準備往庇推尼去傳福音的時候,那穌的靈卻不許,所以他改變旅程下到特羅亞去,在那裡便看見異象。有一個馬其頓人求他“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徒十六章6一10節)。保羅那種“人為的界限”即被破除,神擴張他傳福音的疆界,改變他狹窄的思想,使他明白,“全羅馬帝國都是傳道工廠”,於是開始向歐洲進軍,腓立比城便是他在歐洲傳福音的第一個城市。
當保羅在腓立比傳道時,首先帶領一個賣紫色布的婦人呂底亞信主,她全家也歸了主。之後,保羅曾趕出一個附在使女身上的巫鬼,以致被捕下在監裡,被打許多棍,半夜與西拉一同在監裡唱詩讚美神而震動監牢,結果引導禁卒與他全家信主。
保羅以後可能再有兩次到過腓立比,那就是離開大暴動的以弗所城之後,“往馬其頓”去,後來又從希臘回到馬其頓,然後“從腓立比開始”回到特羅亞(徒十二章1、3、6節)。
保羅以後是否有四訪腓立比之行,不得而知,但腓立比書二章19一24節曾表示他要再去(參提前一章3節)。保羅臨終前曾吩咐提摩太把他留在特羅亞的外衣和書籍帶到羅馬,可能他再一次到過特羅亞而經過腓立比亦未可料(不過這次提到特羅亞可能就是上文所提使徒行傳二十章1一6節的特羅亞之行)。
保羅所建立的腓立比教會,可說是一個相當完善的教會,因為教會多為外邦人(非猶太人),所以在真理上並沒有加拉太、歌羅西這些小亞西亞教會的麻煩。腓立比城產金,所以腓立比信徒相信也相當富有,他們時常供給保羅的需要,不至有缺乏(腓二章15、16節)。當保羅在羅馬被囚時,腓立比教會不但供給他物質所需,而且派一位弟兄以巴弗提去,在監牢裡服事保羅,作為一種“活的禮物”(腓二章25節)。可能以巴弗提不能忍受在監牢中的生活,一方面也思家,所以在監牢中病了,病到幾乎要死(二章26一27節),因此保羅打發他回到腓立比去,同時把腓立比書帶去。
保羅與提摩太一同寫這封信,當然腓立比人對於提摩太也非常熟悉。保羅曾打發提摩太到馬其頓去,自已卻等在以弗所(徒十九章22節, 以後他與提摩太和其它七位同工一同離開腓立比到特羅亞去,那是在逾越節的時候(徒二十章1-6節)。
保羅以後再計畫打發提摩太到腓立比去安慰信徒們的心,因為他們都關心他在羅馬下監的痛苦(腓二章19-23節)。
提多也可能到過腓立比,與腓立比信徒認識。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曾提及他在馬其頓有患難(可能指在腓立比被捕下監而言),神藉著提多來安慰他,這表示提多曾到過馬其頓而認識腓立比的信徒(林後七章5一6節)。
保羅去世後,安提阿城主教伊格那修為主殉道時,曾路經腓立比到羅馬去,腓立比信徒給他最安慰的款待。伊格那修離開腓立比後,腓立比信徒寫信給波力甲主教,將伊格那修所的書信抄一份寄與腓立比教會誦讀。伊格那修照辦,而且自己也寫一封信去勉勵他們。
254.腓立比書著於何時何地?是一封完整的書信,抑由兩三封信的材料編成?
腓立比書與以弗所書、歌羅西書和腓利門書稱為四本“監獄書
信”,人家都承認腓立比書是著於獄中。但保羅曾在兩個不同地點入獄,一個是猶太地的該撒利亞,那是記載在使徒行傳二十四章的事,保羅在監曾有兩年之久(二十四章27節)。另一個是羅馬,那是保羅上訴後到羅馬去的時候,他是住在自己租賃的房子作為“自由監獄”的(徒十八章16、20、30節),所以“陪監”的人很多,也容易服事他。
關於監獄書信,解經家一向有些爭執,一派主張保羅的監獄書信是寫於該撒利亞,因為有兩年之久。另一派則主張一定是在羅馬。腓立比書亦不例外,但對於本書的著作地點則有第三派的說法,認為本書可能著於以弗所。
一、主張本書著於該撒利亞監獄的人,無法解答本書一章的“禦營全軍”及四章的“該撒家裡的人”等字句,但主張本書著於羅馬城的解經家則認為,因為保羅在羅馬坐監、及能自由傳道,以至那些每日廿四小時輪流看守他的御林軍都有機會聽到主耶穌的福音。按著羅馬帝國看守高級囚犯的規矩乃是:一個兵的右手與該囚犯的左手是有鎖鏈相連的,以防囚犯逃上,但囚犯可以用右手自由寫作及做事。羅馬御林軍每日廿四小時由十二班士兵輪更,每更二人,每二人看守二小時。這些御林軍在保羅對人講道時,他們非聽不可。久而久之,他們也相信了耶穌,以至禦營全軍的士兵都有機會聽聞福音。
當時逼迫教會的暴君尼祿(NERO)在位,保羅是在他面前受害的。暴君尼祿雖然是個瘋子,但在他的宮中卻有不少誠心相信耶穌的人,所以保羅對腓立比人說在該撒家裡有人也問他們安(四章22節) 。據猶太歷史家約瑟夫說
,尼祿的皇后博佩雅(POPPAEA)也是一位誠心信耶穌的人。
據考古家指出,尼祿王時代,在羅馬城一英哩外,有一御林軍營,軍士有一萬人,軍營占地四十畝,築有堅固工事。尼祿王出巡時,御林軍若干小隊隨行。使徒行傳二十八章16節如此記載 :“百夫長把囚犯交給禦營統領,惟有保羅蒙准,和一個看守他的兵另住在一處”。這是指當時的羅馬城外的禦營而言。
英文聖經把腓立比書一章13節“禦營全軍”誤澤為“皇宮”(PALACE),但最新的英文譯本已改用PRAETORIAN,希臘文為PRAIT ORIONN(npotrUptov),拉丁文則為
PRAETLRIUM。
二、但有人主張保羅是在以弗所下監時寫了這本腓立比書,其理由如下:
①保羅曾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3節說他“多下監牢”,表示他不止在該撒利亞和羅馬兩地曾下獄,也在別的地方坐牢。在以弗所有否坐牢,聖經未有明文記載,但根據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0節及哥 林多後書一章8~10節所暗示,保羅可能曾在以弗所坐牢,而且有扔到鬥獸場去喂野獸的危險。
②腓立比與小亞西亞的以弗所之間距離較近,亦有船隻來往,送人帶信或派人去做事,兩地較易。腓立比離羅馬則遠得多(參閱聖經地圖6或本書信研究首頁的附圖)保羅與腓立比信徒之間常通音訊,由以弗所至腓立比兩三禮拜即可,但由羅馬至腓立比,則有一個多月時間的旅程。所以無論是保羅要打發提摩太到腓立比去,或腓立比教會打發以巴弗提去服事保羅,以弗所較之羅馬,方便得多。
③保羅對腓立比信徒說,他要打發提摩太去看他們,自己也快要在被釋放後去腓立比,這與使徒行傳十九章22節所記載的吻合。但如果保羅在羅馬坐牢,得釋放後,再到腓立比去,並不合他布旅程的次序,如果他是在以弗所坐監,便合程式了。
④至於本書所提及的“禦營全軍”和“該撒家裡的人”未必專指在羅馬的御林軍而言,因為以弗所也有羅馬帝國軍隊,也有皇家的公務人員,保羅也可能在以弗所監中帶領了這些羅馬人信主。
⑤在本書一章1節和二章19節證明保羅寫本書時,提摩太是與他在一起的,但保羅在羅馬被囚時,提摩太並不在身邊。提摩太後書四章9一12節列出許多同工名字,提摩太不單不在身邊,保羅還要他快些來看他。這就表示本書不可能寫在羅馬,但如寫在以弗所,則甚合當時提摩太為同工的史實。
可是在聖經任何一處經文,均未曾表示保羅在以弗所有過很長久坐牢的記錄,所以主張這一說的解經家在與人辨論時,總有技窮之感。在以弗所大暴動時,即使保羅曾被捕入獄,時間也很短(徒十九)。
因此,主張本書著於保羅在羅馬坐牢的兩年中,仍是多數解經家的看法,保羅以後在羅馬曾獲釋,繼續傳道,等到他寫提摩太後書時,已經是殉道前的再度被捕了。
最後的解釋法是本書一定是著於保羅與提摩太在一起同工的時候,他-定是寫在監牢中,那是毫無疑問的(一章13一14節)。從一章l節保羅所說的收信人,麥示腓立比教會已有了相當健全的組織,因為他們竟然有眾監督(原文是多數字),如果本書是寫在以弗所,可能是太早了。所以本書應該寫在保羅在羅馬首次坐監的後期,將近獲釋之時,即紀元後63或64年。
255.腓立比教會的“監督”是什麼聖職,與當時的“長老”及今日教會的監督有何異同?
(腓一章1節)
這裡所說的“監督”,,原文是EPISKOPOS(*tafco7roQ,原意為“在上細心觀察者”,英文應譯作OVERSEER,但欽訂本則譯為BISHOP(即主教或監督),英文最新譯本沿用之,用在注腳處則寫OVERSEER。不過BISHOp一詞也是從EPISKOPOS一字轉變而來。
但監督一詞引起了誤會,以為腓立比教會已經有了“主教”或中文聖經所譯的“監督”,但原文該處是用多數字,表示腓立比有許多“監督”或許多“主教”,那是難以使人相信的。
新約聖經除在腓立比書用過此字外,還有幾處用過,即:
提前三章2節,保羅指示提摩太,作監督者的條件。
多一章7節,也是作監督者的條件。
彼前二章25節,彼得稱主那穌為“靈魂的牧人監督”。
以上均同用此字,只有在提前三章1節所說的“監督的職份”一詞原文用EPISKOP
E(*tolco7t*,與“監督”一詞同一字根。此字在使徒補選一人代替猶大時也用過,是引用詩篇的預言而用的,中文譯為“職份”,但不指明什麼職份,其實原文與“監督的職份”同字。
保羅與以弗所的長老們的話別時,曾用過此宇,說:“聖靈立你們(眾長老)作全群的監督”(徒二十章17、28節)。
因此,歷來的解經家都同意,保羅當時所說的“監督”與“長老”是完全相同的,“長老”是表示在年齡上比一般人為大,“監督”則為長老的職責。腓立比教會有“諸位監督”亦即“眾長老”之意,與今日有些教會採用監督制度,全教會不過只有一位監督不同。
保羅對提摩太說,“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提前三章6節,但原文此節並無監督一詞,不過語氣與上文相接),這就表示保羅所說的監督與今日教會所採用監督制的監督大不相同,監督只是與長老相同而已。
有人稱長老為管理行政的,監督則負責講道的,兩者相同,但在工作上有別。所以在提摩太前書五章17節所說可能指“長老與監督”職份之別,保羅說:“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那勞苫傳道教導人的……”,前者為管行政的長老,後者為負責傳道的長老,即
督。
教父耶柔米(JEROwtE)、奧古士丁等均主張保羅所說的長老與監督相同。
至於今日有些教會所用的監督制度,則始于紀無後3世紀,他們以監督(或主教)為各教會或各教區的最高領袖。
腓立比教會的監督,亦即長老,相信是保羅與同工們在佈道時所按立的(參徒十四章23節),保羅也按立不少同工接受聖職,是與眾長老一同按立這些同工的,提摩太即其一例(提前四章14節)。
256.保羅在本書透露有些不良的傳道人,似乎與保羅為敵,到底那些是什麼人?
(腓一章15一l7節)
仔細研究腓立比書,可以看見記載多種保羅傳福音的敵人,這些敵人未必是腓立比教會裡面,保羅可能指著他在各地傳道時所遇見的,以提醒腓立比教會要提防。但也有人認為腓立比教會最少也有一兩種傳福音的敵人在其中,企圖破壞教會或信徒與保羅間的深切友誼。
一、動機出於嫉妒分爭的傳道人(一章15節)。他們嫉妒保羅傳道的成就,於是“在臺上講真理,在台下講是非”;今是教會也有這種傳道人,這些嫉妒保羅的人,企圖分化信徒的屬靈力量,引起分爭及另立黨派(17節),並且反對保羅,不同意他的屬靈見解,及因信稱義的真理
。
因此許多學者認為這與在加拉太教會所引起的問題相同,那些信了耶穌又主張必須行割禮的傳道人,到處與保羅作對,他們可能也到了腓立比教會。在本書三章3一5節保羅表示割禮不重要,勸勉腓立比信徒防備他們。
二、犬類與作惡的及妄自行割的人(三章2節)。當時人如果罵他人為“犬”,那是很大的侮辱。聖經中所記載的狗,在猶太人的心目中有如下的印象:
①狗是到處流蕩的(詩五十九篇6、14節)。
②狗吃被棄之物(出二十二章31節)。
③狗舔死人的血(王上二十二章38節).
④狗也吃死屍(王上十一章14節)
⑤狗吃了桌子下的零碎(太十五章27節)。
⑥自稱為狗,表示最卑賤(王下八章13節)。
⑦狗是不聖潔的(太七章6節)。
⑧狗回食所吐的(彼後二章22節)。
⑨狗是外邦人犯邪淫的方法之一(申二十三章18節小字)。
⑩猶太人輕視外邦人,稱之為犬(太十五章22節,主耶穌在此則表示被輕視之犬亦可蒙恩)。
猶太人輕視他人稱之為狗,與中國人罵人為豬相同。保羅是一個靈性高深的大使徒,何以也罵別人為狗?相信是不得己的,因為那些“狗”破壞教會,他們是作惡的和妄自行割的,應受咒詛。
這裡的“妄自行割的”一詞,原文是一個字,該字並非指”行割禮”,原文為KATATOM礦xaroroV初.指當時外邦人的一種惡習,那些崇拜假神的祭司和善男信女們時常割斷自己的手或腳或身體某一部份以取悅假神(參加拉太書五章12節所說把自己割絕一語,亦暗指該種惡習而言)。這種“自割”的惡習毫無宗教的真正利益,不過自殘身體,與亞伯拉罕因信的行割禮有天淵之別。
“割禮”一詞原文為PERITOM礦lleptrotL初,保羅在此運用寫作的“字技”,將此字與上文“自割”相對,該兩字末一半是相同的。我們有理由相信保羅的第二種仇敵與第一種不同,這些是猶太教人士,他們雖然相信了那穌,仍然提倡行割禮,甚至混合外邦邪教“自割”身體的惡習,在腓立比這純潔的教會中引起混亂。
三、第三種敵人是三章18一19節的“放縱派”。他們輕視肉身,矯枉過正,他們認為身體既然不重要,不必像自割派那樣用刀去傷害它,不如用放縱的方法,暴飲暴食來制服它(參林前八、十章所記,哥林多地方流行這種主張)。所以保羅說他們以自己的肚腹為神(頗似廣東人所說的祭五臟廟,以飲食祭祀五臟)。因此他們無所不吃,毫無節制,保羅認為他們的結局是沉淪的,他提醒腓立比這個富有的教會人士勿入他們的圈套。
保羅統稱這些人為“敵人”(一章28節),而且勉勵信徒不怕他們的恐嚇。
四、有人認為保羅在三章12一l6節暗指另外一種自稱為“完全人”的信徒,也是保羅的仇敵。他們自稱為完全人,而藐視保羅及別人不是完全人。保羅在這裡解釋“完全”有兩種:一是靜的完全,一是動的完全。靜的完全是“有完全人”的地位(15節),他們有一顆做完全人的決心。動的完全是“在一條達到完全的路程上前進”(12一14節)。正如一個小學生,入了學校,作了學生便有學生的地位,他念六年小學畢業的時候,便在小學的學業上已經“完全”了,這是靜的完全。但他還要入中學和大學,這便是動的完全了。
可能有這一種自稱為完全人而不努力在動的完全上追求的人,在腓立比教會中妄自稱大,或輕視別人。保羅在15節所說“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一語,是勉勵還是諷刺,是頗堪玩味的。
保羅對於頭一種不良傳道人的心胸是寬大的,他認為“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只要基督能夠傳開,保羅便不介意。這種肚裡能撐船的宰相大度量,是每一個傳道人所應具備的,但也是今日教會所缺乏的。
257.保羅所說“終必叫我得救”一語,如何解釋?
(腓一章19節)
顯然的,這不是指靈魂得救,乃是指身體從監獄裡得釋放而言。聖經中亦有數次用“得救”一詞表示身體得釋,與靈魂無關。
一、保羅乘船往羅馬受審時,船遇風險,他與許多人一同在米利大島登陸,“眾人都被救上了岸”(徒二十七章44節)。
二、保羅受苦難使哥林多信徒得慰、得拯救(林後一章6節),也是身體方面的拯救,與靈魂無關。
三、婦女在生產上得救,是在生產上母子均安之意(提前二章15節)。
四、挪亞全家得救,是避洪水之意(來十一章7節)。
五、保羅的得救,是暗示他快要從監牢中獲得釋放之意。
258.神的形像與奴僕的形像各有何意? (腓二章6-7節)
神的形像是肉眼看不見的,奴僕的形像是肉眼看得見的。所謂神的形像,是指神的“性情、榮耀與永遠”而言。神照著他的形像造亞當,意即亞七帶著神的性情、神的榮耀與神的水遠存在。可是亞當犯罪後,便失去了神的這些形像,開始過痛苦的生活。
奴僕,在羅馬帝國的階級分得很清楚的社會裡,乃是最低的一級。有奴僕的主人,不當奴僕是人
,他們隨意責駡、拳打腳踢奴僕們只敢怒而不敢言。奴僕的形像是難看的,因為別人不把他們當人來看。
基督在山上向三個門徒顯出他“本有神的形像”,所以神的榮光從他臉上和身上放射出來(太十七章1一2節)。希伯來書說“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一章3節,也可能是指著他在“山上顯像”的事實而言。
但基督虛己為人,卑微如奴,這種思想,可能取材於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2-3節,該章書被稱為“彌賽亞受苦章”。有人曾問:主耶穌何時曾作奴僕呢?
答案是這樣:
一、主耶穌被猶大出賣,賣了三十塊錢,那是一個奴僕或是
個毛驢的價值。猶大用這個價值出賣耶穌,正如人們買賣一個奴僕一般。
二、按照摩兩律法,奴僕如果愛他的主人,不願離開,審判官就要帶地到門前,靠著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出二十一章5-6節),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被釘穿手足,正像一個愛主人的奴僕一般。而事實上,只有奴僕、強盜才被釘在十字架上。
259.“地底下的”一詞是指什麼地方? (腓二章10節)
保羅說,主那穌被神升為至高,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都屈膝跪拜,稱那穌為主。在保羅的心目中所謂“地底下”是指當時在“地下墳場”的基督徒而言。羅馬人的墳場是在山下挖一巨大的洞,死人的屍體用白布包裹,加以香料之後,即放置入這巨大的地下墳場中,屍體並不放置在棺木中。教會初期,羅馬政府逼迫基督徒,所以他們往往利用地下墳場來作禮拜,他們在地底下屈膝敬拜,稱耶穌為主。
時至今日,居住或工作在地底下的,則花樣甚多。如在地下層開礦的,在地下室辦公及居住的,戰爭時期在地下室久居的。還有,英美法等國的地下火車站,
有深至數百尺的,在該處均有人屈膝敬拜,口稱基督為主。
260.以巴弗提是誰?是否即以巴弗? (腓二章25節)
“以巴弗提”(EPAPHRODITUS),意即“可喜悅的”,是腓立比教會的信徒,保羅坐監的時候,腓立比信徒差遣以巴弗提把腓立比信徒供應保羅的金錢與物質所需帶去,並且在監牢中陪同保羅坐監。但因以巴弗提不習慣獄中生活,加以有思鄉病,所以病了,保羅就
打發他回腓立比去(27節),同時也帶保羅這封信回去,並且向腓立比信徒報告保羅在獄中的一切情景。在本書四章18節又提到他。保羅稱他為:我的兄弟,我的同工,一同當兵的,你們的使者,供給我所需的,為主不顧性命的(30節)。
有人從保羅寫信給腓立比教會書信的口氣中,覺得以巴弗提未必是腓立比人,因為保羅吩咐腓立比信徒“要歡歡樂樂的接待他”如果以巴弗提是腓立比的自已人,保羅不需用這種口吻。所以有些解經家認為以巴弗提是保羅的同工,正如提摩太、推基古一樣。以巴弗提被保羅安排在腓立比教會作傳道。以後腓立比打發他去在監牢中服事保羅。以巴弗提也可能是馬其頓有名教會的巡迴傳道人,亦未可料雲。
至於“以巴弗”(EPAPHRAS),則為歌羅西教會的信徒(西一章7節,六章12~13節)。這名字意義與以巴弗提同,但不要忘記歌羅西是在小亞西亞省,腓立比是在馬其頓省,所以兩者不是一個人。
以巴弗提是今日傳道人的模範,他為主為人為同工都有值得效法之處。
261.“得著基督那穌所以得著我的”和“得著基督那穌所要我得的”兩不同翻譯有何不同?其真正意義為何? (腓三章12節)
這節聖經一向使解經家頭痛,不知保羅的真正意義是什麼。按照保羅在三章8一14節這一段,一共提到幾方面的“得著”:
一、為要得著基督(8節),那是最大的得著。
二、①可以得著基督那穌“所以得著我的”,或譯作,
②可以得著基督那穌”所要我得著的”。這是次要的得著。
三、要得著神在基督那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這是更次要的得著。
得著基督與得著獎賞,較易使人明白,但第二種得著,是一種秘密,因為有兩種不同的翻譯,如果依照②的翻譯,可作圖表如下:
所謂“基督要我得著的”是基督與保羅個人靈裡的秘密,如保羅得著被提到三層天去,他得著許多方面的啟示,也得著有關未來的預言(如有關主再來等)。都是基督要他得著的,也是別人得不到的。
但如果依照第二種①的翻譯,其意義則可以用另一圖表示如下:
所謂“得著基督所以得著我的”,即基督先得著保羅,那種得保羅的“方法”,已被保羅發現,而且保羅也得了這種“獲得保羅的方法”,於是保羅與基督已成為“一”,從此不分,靈性達到了最高峰。
至於得獎賞,那是神的僕人良善忠心的結果,不是目的。傳道不是為賞賜,乃是為愛主,但賞賜一定是有的。
根據原文,仔細研究,我覺得這節聖經是指用同一方法獲得兩個不同的目的物。
一是基督獲得保羅,成為他自己的囊中物。
正如保羅獲得其所得的,成為自己囊中物一樣。
所以這句不妨如此譯:“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我欲得之物,正如基督也為著那個而得著了我一般”,所謂“那個”,乃是基督與保羅的共同目標。
262.友阿爹與循都基是誰?她們何故不能同心? (腓四章2節)
“友阿爹”(EUoDIAs)意即優美之路,或一種香料之名。“循都基”(SYMTvcHE)意即同行者或幸運者。這兩位婦女是腓立比
的信徒,有人猜想她們是教會的執事,也可能是在社會有地位的高貴婦人,可能兩人都甚能幹,各人也有各人不同的擁護者,因意見不同而失和。所以保羅勸她們和好,要在主裡同心。
腓立比教會可能有不少婦女在教會中服務。根據保羅在腓立
比傳道的情形,我們知道第一個蒙恩的乃是賣紫色布自勺女人呂底亞(徒十六章14一15節),以後那個被巫鬼所附的使女被保羅把鬼趕走,可能也信那穌。保羅可能也以呂底亞這位女徒的家為腓立比教會的中心(徒十六章40節),呂底亞可能帶領不少婦女來參加聚會。不要忘了,保羅初到腓立比傳道會是對一班婦女講道的(徒+六章13節),這些願意禱告的婦女們可以後都信主那穌。所以腓立比教會可能是女權發達的教會,因此我們有理由猜測友阿爹與循都基二人是在腓立比教會中有地位的領導人。
保羅說這兩位姊妹曾與他一同勞苦,表示保羅在腓立比教會傳道時,她們曾出過不少力量。至於她們究竟何事不睦,無法知悉,有人猜想她們爭奪教會的領導權,有人猜想她們對於發展教會的方法有歧見;也有人往好處想,她們對於供給保羅的量上有不同的限度。但保羅褒貶齊下,說她們的名字均在生命冊上,證明她們是為聖工而爭吵,並非對私人的事有何紛爭。
“生命冊”,保羅只有此處用過一次,另外一次是約翰在異象中看見時記錄下來(啟二十章12、15節)。聖經它處在提到生命冊的記錄,不過無“生命”一詞冠於冊子之前(出三十二章30節;詩六十九章28節;賽四章3節;但十二章1節;路十章20節)。
至於本意3節所說的“真實同負軛的”人為誰,無法知悉。保羅勸他幫助友阿爹與循都基和睦,有人猜想這人就是腓立比的傳道人以巴弗提。至於革利免,可能是監督(長老)之一。
(注:中文聖經把一個女人的名字譯為(友阿爹),實不通之至,“爹”是男性用字,何以女人稱為阿爹,為何早期譯經長者們錯用此字,其實可譯為尤雅德。不要把這個第一世紀的革利免[CLEMENT]與以後的革利免當作一個人,那是紀元後215年亞力山大神學家革利免。)
263.保羅在監牢中為主受苦,還有甚麼可喜樂之處?何以能吩咐腓立比信徒要喜樂?
(腓四章4節)
“喜樂”為本書信常用的字句,所以本書被稱為“喜樂的書信”,計開:本書用喜樂或同義字有喜樂,歡喜,歡歡喜喜,歡歡樂樂等,共十六次(中文聖經有十七次,其中一次在一章26節的歡樂,原文是誇耀KAUCHEMA尋們tla〕與喜樂不同)。
原文用同一字根的動詞、名詞與拼合字來表達喜樂的程度如下:
一、CHARA(Xapa)是名詞,一章4、25節,二章2、29節,四章1
節。
二、CHAIR O(xa一川是動詞,一章18節(2次),二章17、18、28節,三章1節,四章4(2次)、10節。
三、SUGCHAIR O(ouyxa中…是拼合動字,一同喜樂,二章17、18節。
保羅雖然坐監,但他的靈性已到了高峰,覺得坐監是一種享受,因為他的捆鎖,以致基督在禦營全軍中被傳開,他怎能不充滿屬天的喜樂呢?他喜樂的最大原因是因主的名被傳開(一章13、18節);他坐監或任何的苦難,如果是使基督被傳開的一種最佳的方法,保羅願意為主多坐監而毫無怨言(林後十一章23節)。又,當他看見信徒們靈性長進,他也覺得十分快樂(二章2節),這正是每一位事奉主的人所應當效法的。
264.“該撒家裡的人”是什麼人?與保羅有何關係? (腓四章22節)
一、“該撒家裡的人”,原文為KAISAROS
OIKIAS(x*。apo仁0tIctaQ,與一章13節的禦營全軍是有密切關係的(見本書前文252條),多數解經家均同意保羅把福音向禦營全軍每一個士兵傳開,這些禦營全軍被稱為該撒家裡的人。
二、但有人認為該撒家裡的人是指羅馬政府信主的官長或在各地為政府服務的公務人員而言,保羅曾向不少這一類人物傳福音,而且帶領他們信主。計開有:居比路的方伯(徒十三章12節),哥林多城中管銀庫的以拉都(羅十六章24節),腓立比的獄卒(徒十六章34節),帖撒羅尼迦的尊貴婦女(徒十六章4節),亞略巴古的官長丟尼修(徒十七章34節),保羅也向腓力斯大人講道(徒二十四章24一25節),還有亞基帕王(徒二十六章24一28節)。至於與分封王一同養大的馬念是否與保羅傳道有關,則不得而知(徒十三章1節)。
三、不過保羅如果是在羅馬寫這封信,而提到該撒家裡的人特別問候腓立比教會信徒的安,表示這些該撒家裡的人與腓立比信徒相識。因為保羅在別的書信並未這樣說過,所以該撒家裡的人一定是在羅馬因聽保羅傳福音而信主的人,他們可能是從腓立比城來的羅馬政府機關中服務的人。
四、有人認為是該撒家裡為奴僕的,他們相信了那穌。不過這些奴僕何以要問候腓立比信徒的安,則難以解釋。
歌羅西書
265.哥羅西在何處?
“歌羅西”(COLOsSAE)在亞西亞境內,原屬弗呂家區,古時為弗呂家區的一個大城。希臘史學家希羅多圖HERODOOTUS①說,歌羅西大城居民眾多,建築物擁擠,梅安得(MAEANDER)河支流萊苦斯(LYCUS)河從城外流入,經過城下隧道,然後在城外一裡處再度出現。該城南離一高達7200尺的革母山(CADMUS)九裡。古時有大道由以弗所通至東方的伯拉大河邊,歌羅西城為必經之地,該大道由山上的隘口通過,因此有重軍把守。紀元前481年,波斯王薛西(XERXES,即亞哈隨魯王,拉四章6節。亞達薛西王則在其後)曾進兵亞西亞境,欲攻希臘,但止于歌羅西。紀元前4l0年,古列王亦曾進兵至此而回。
歌羅西與老底嘉同為黑羊毛產地,附近山中亦產成為染料的化學原質,因此商業繁盛,來往的商人眾多。紀元前120年至紀元後200年間曾多次大地震,最後在紀元後64年一次大地震中,歌羅西全城被毀,以後重建,但商業漸衰,起而代之者是老底嘉城。
歌羅西最初屬呂底亞(LYDIA)王國統治,以後則歸別迦摩王國。紀元前335年被希臘王亞力山大遠征波斯時所征服,開始接受希臘文化。紀元前200年由敘利亞王所管轄,敘利亞王安提阿庫(ANTIOCHUS)把一部份歌羅西人遷徒至巴比倫,又把二千戶猶太人遷至此地,於是猶太教亦影響了此城的居民。
歌羅西與老底嘉及波立三城鼎足而立,歌城位於東,老城位於西,希城在北方(參聖經地圖6)。歌城離老城不過三十餘裡,因此兩城居民時有來往,保羅寫此書信時曾請他們問候老底嘉信徒安(西四章15節),又告訴他們要把這書信交給老底嘉信徒閱讀,而且要念從老底嘉來的書信(16節),又說以巴弗為此三城的教會多多窮苦(13節)。可見三城居民關係密切。
羅馬帝國征服亞西亞後,由歌羅西通往別跡摩的古時大道改由城西的遠處經過,因此歌羅西日漸衰落,變成小城,但開始有羅馬軍隊在此駐守,於是歌羅西人也接受羅馬的政治思想及種種迷信。
紀元後1720年歌羅西被大地震所毀,至今已不復存在,土耳其人在此城西重建一城名“但尼斯理(DENIZLI)”。
①希羅多圖于紀元前484年生,為有名希臘史學家,在波斯統治時期生於小亞西亞,其名著有波斯之戰。
266.歌羅西教會由誰建立?保羅曾否到過歌羅西?
一、有人根據本書二章1節所說“我願意你們曉得我為你們和老底嘉人、並一切沒有與我親自見面的人,是何等的盡心竭力“數語,來斷定保羅未曾到過歌羅西,所以歌羅西教會不是保羅所創建。
在使徒行傳的記錄中,並未提及歌羅西或老底嘉,可能因為當時歌羅西是個小城,不在保羅廣闊的佈道旅程之內。假如保羅與這教會的建立有關係,使徒行傳應有提及。
保羅寫信給一位歌羅西的信徒腓利門時①,曾告訴他要為他預備住處,因為保羅準備在出監獄後到歌羅西去(門22節)。顯見保羅以前未曾到過歌羅西,只希望去一次而已。
二、但亦有人相信保羅曾到過歌羅西,而且在該處傳過道。因為歌羅西是屬古時弗呂家區,使徒行傳十八章23節說保羅曾挨次經過加拉太和弗呂家一帶地方,堅固眾門徒。可見他曾到過歌羅西(參徒十六章6節)。使徒行傳十九章10節則說保羅曾到以弗所有兩年之久,叫一切在亞西亞的人都聽見主的道。歌羅西是在亞西亞境內,當然亦不例外。保羅既有兩年之久在以弗所,相信到歌羅西和老底嘉去一次,也很有可能的。以弗所只距歌羅西約一百里。
保羅寫信給歌羅西信徒腓利門,是用極好朋友的口吻,保羅也認識腓利門的太太亞腓亞與兒子亞基布和他家中的教會,可見保羅一定曾在歌羅西住過相當時日,才與他們有深厚的友誼。
至於說,本書二章l節所說“一切沒有與我親自見面的人”一語,可能指那些後進的基督徒,即以後加入教會的人,都沒有機會見過保羅,並非指歌羅西教會創建時候的信徒。這節聖經也可以這樣念:
“我願意你們曉得我為你們和老底嘉人,是何等的盡心竭力,為一切沒有與我親自見面的人,也是如此”。這樣念,便不會誤會保羅沒有到過歌羅西、與歌羅西的信徒一個也不認識了。
以上二說,均有人採用,但如果在使徒行傳中要找一處明文來證明保羅到過歌羅西,則有技窮之感了。
至於歌羅西教會的創立,多數解經家認為是以巴弗的功勞,可能以巴弗在以弗所聽保羅佈道而得救,於是把福音帶回歌羅西城去,然後成立歌羅西教會。
但如果歌羅西教會是在保羅首次出國傳道時所創建,則歌羅西人以巴弗可能是保羅委派作該教會的傳道人。另外還有一位是腓利門的兒子亞基布(西四章17節;門l節),也可能是歌羅西教會的傳道人。
但是也有人說,當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羅馬帝國各地到耶路撒冷去旅行或經商的人有十五種族之多,其中也有弗呂家和亞西亞人(徒二章9一10節),可能他們當時已經把福音帶回弗呂家及亞西亞去,歌羅西也在內了。
①從本書四章9節獲悉阿尼西母是歌羅西人,而阿尼西母又是腓利門的奴僕,因此斷定腓利門是歌羅西人。
267.保羅為何要寫歌羅西書?
保羅寫歌羅西書,其主要目的,一方面是要駁斥那些侵入教會的異端,另一方面是要高舉基督。有些解經家把歌羅西教會所遭遇的異端分為三種如下:
一、猶太教的律法派。他們在保羅所到之處不斷引起麻煩。他們雖然信那穌,但仍主張要守摩西律法和行割禮(參閱加拉太書難題研究)。他們也在歌羅西教會散佈這些律法主義。所以本書二章分別題及割禮、飲食、節期、月朔、安息日等這些被保羅稱為“影兒”而非“真實”的事,是“預麥”而非“本體”。不過,可能在歌羅西的猶太律法派是採取“混合主義”,他們和那些希臘人的“智慧派”和本地人傳統的“敬拜天使”主義結合為一,但每一派人士則強調自己所注重的為更重要。
二、弗呂家人傳統的“敬拜天使”主義。這些已有數百年甚至千年的主張是這樣的:
他們認為創造之主是“聖”的,但所造出來的物質是“惡”的,一位聖潔的神怎能直接創造罪惡的物質呢?所以神先要創造一些天使(或說“分神體”),而且分出許多階級,一級一級的產生下去(或說分神體的連續分裂)。到了最低級的天使時,才由這些最低級的天使去造出萬物。這樣,聖潔的神達到了他創造萬物的目的,而又不使他的聖潔受汙損。所以,世界萬物是由多種天使分工合作去管理和保護的,人們因為終日與物質接觸,所以要求天使們保護,才能脫離罪惡和獲得平安。基督則為許多天使中最高者。因此,敬拜天使是重要的一種信仰。
保羅警告他們說:“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二章18節)。從這句話中我們可以看得出只有一部份歌羅西信徒受這種主義所影響。因為下文有“這等人”一詞,他們是故意如此做,而自高自大而已。
三、希臘人的智識派。保羅稱這些人的主義為“花言巧語”、“理學”和“虛空的妄言”,又稱之為“小學”(二章4、8、20一21節)。他們自稱獲得特殊的智慧,被希臘人稱之為“唯知主義”或“知識主義”(GNOSTICISM),或直譯為“諾士的斯派”。他們有很多錯誤的信條和神秘的理論,加入這派為會員的人也要守秘密的條件,他們認為得救不是單靠相信基督,乃在乎獲得最高的知識。
保羅在本書中可能是用諷刺的口吻針對這些攪擾教會的知識派。所以他說這些人“使人徒有智慧之名”(二章23節),智慧原文為SOPHIA(ooO*)。又說“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oodi*)(一章28節),後來又說把“所積蓄的一切智慧(ooQta)知識(原文為6NnSIS,yu而【Q,都在他裡面藏著”(二章4節)。保羅希望歌羅西信徒重視“屬靈的智慧和悟性”“滿心知道神的旨意”(一章9節,“滿心知道,,原文是二個字EPIG
N-OSIS[*一yUlxjo【C與下文10節“多知道”相同)。
保羅一方面駁斥這些異端,另一方面則高舉基督。他在第一章說,基督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一章15節),同時又說萬有都是靠他造的,不是由天使們造的。在第二章則說基督是各樣執政掌權者的元首(二章10節),應受崇拜,同時因他的救贖已將一切“後事的影兒”廢去(17節)。在第三章則題及基督與我們信徒生命關係的密切(4、15、22節)。
268.本書與以弗所書有何關係?四章16節所說“從老底嘉來的書信”是何書信?
一、歌羅西書與以弗所書中的教義與教訓有許多相同,乃是一件不能否認的事實。
比方:以弗所書所題及的神秘的“擄掠了仇敵”的教義(弗四章8節),在歌羅西書則說得更詳細:“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西二章15節)。
以弗所書一章23節又是神秘難解的一件事“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在歌羅西書一章24節則說,保羅要在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以弗所書的十架和平論(二章16節),與歌羅西書同(一章20節)。
以弗所書的與基督同活、同在天上(二章5一6節),與歌羅西書所說互相輝映(三章1一2節)。
又關於倫理問題,即夫妻、父子、主僕間的關係,則差不多完全一樣。
讀者自己可以將兩書作比較式的閱讀,便會覺得這兩本書真是一套“姊妹書信”了。
因此,有些解經家便認為以弗所書為一封地區書信的見解不能成立,理由是:如果以弗所書是一封地區書信,亞西亞各教會均可閱讀,亦均曾閱讀,歌羅西教會的信徒也一定讀過以弗所公函,保羅又何必在寫歌羅西書時重複以弗所書的教義與教訓呢?
不過,以弗所書與歌羅西書是有不同的主題的。
以弗所書是注重基督與教會的種種關係,像丈夫對妻子說話,歌羅西書則注重基督為教會元首的種種情形,像校長對學生發言。同時,在以弗所書並無有關對異端的駁斥,在歌羅西書則充滿駁斥異端的口吻,已如上述。以弗所書並無問候朋友的句子,歌羅西書則甚多(四章)。
二、至於本書四章16節所謂“從老底嘉來的書信”,一般的見解認為是上文所說的那封以弗所公函。也有人相信是保羅另外寫了=封“老底嘉書信”,不過書信甚短,或價值不高,未被列為新約經典。天主教的聖經在馬丁路得改教前竟有老底嘉書在內,可能是後
人偽造的。
亦有人相信所謂老底嘉書信是另外一位信徒寫的,可能是彼得或別人,該信對亞西亞教會有益,已傳到老底嘉,保羅勸勉歌羅西教會也要念該書信。
不過,約翰充軍到拔摩海島時所寫給老底嘉教會的書信,不可能是保羅所指的這一封,因為約翰寫老底嘉書為時甚晚,保羅早已為主殉道了(啟三章14一22節)。
教父耶柔米則認為老底嘉書信被拒絕列為新約聖經,是有理由的。後人猜想該書中的理論或不合每一時代的需要。
又有人說從老底嘉的書信是老底嘉信徒想念保羅而寫給保羅的書信,保羅要歌羅西信徒去閱讀,以激發他們愛護保羅的心而已。
雖然多數人承認從老底嘉來的書信是以弗所書,不過無聖經.明文足以支持這個被公認的說法而已。
269.基督“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這些話如何解釋?
(西一章15節)
這節聖經是保羅針對在歌羅西教會的異端而說的。他們不高舉基督,反倒要維持摩西的律法和敬拜天使。所以保羅在這裡先把基督的身份與地位加以說明。
一、基督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神是靈,無肉眼所能見之“像”。當神創造亞當時,是照著他的“形像”而造,這“形像”實指人類帶著神的“性情、榮耀與永遠”而言(參閱腓立比書二章6一7節的研究),道成肉身的主那穌乃是世上表現神的屬性(性情)、榮耀與永存的事實。所以約翰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章18節)。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四章6節說:“神榮耀的光顯在那穌基督的面上”。這節聖經解釋了那穌在“山上顯像”的秘密。那穌本來是神,但因道成肉身後,神本來的榮耀為肉身所隱蔽,現在在山上向門徒顯出神的榮耀。神的榮耀從那穌裡透出來,使人看見他臉面明亮如太陽,衣服潔白如光(太十六章2節)。正如強烈的燈光透過幻燈片,顯出幻燈片內本有的圖畫一般。
希伯來書作者則說:“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章3節)。這裡“真像”一詞,原文與歌羅西書所用不同,但意義可以彼此解釋。希伯來書一章3節的真像為CHARAKTER(xaf)QlCr加)原意為“雕刻”、“印記”、“與原稿完全相同的文字”。歌羅西書所用的為EIK
ON(Jx如)原意為“形像”、“模樣”、“代表君王的貨幣刻像”(參太二十二章19一21節該撒的像)。基督為神的完全代表,把天父的一切豐盛都表彰出來。所以主那穌自己宣佈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十四章9節)。“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一章1節)。
保羅說這句話的動機是要讓那些宣傳異端的人曉得,基督是神的代表,是與神“為一”的(約十章30節“我與父原為一”),他並非與眾天使相同,也不是被造的。
二、那些宣傳異端的人說:“基督也是被造者之一,與天使及人類相同,不過基督是最先被造者,或說是在被造群中的第一名而已”。但保羅說:“基督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請注意這兩者的見解是完全不同的。保羅的意思是基督不在被造者之內,乃是在被造者之外,他不是與被造者地位平等或是占第一位,乃是高於一切被造者,與神平等(腓二章6節)。
在這裡我們要從原文找到這節聖經的真正意義。中文譯為“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的話與原文的原意不同。英文譯為THE
FIRSTBORN OF EVERY CREATURE意即“一切被造者的長子(或首生的)”,並無“在……以先”等字樣。原文則為PR
OTOTOKOS(長於或首生的)PASES(一切)KTISE OS(被造者)(ⅡllpOJr
orofc0℃na剛《fcrcGEItJU。
這句話直譯應為“是一切被造者的長子”,然後保羅在下文解釋說:“萬有是靠他造的”,不是以基督為被造者的第一名,而其它的被造者則挨次排隊的列在以後,保羅又說:“一切都是藉著他造的”,不是與基督一同為被造者。保羅再加上一句“又是為他造的”。萬有被造,其目的是“為基督”,顯然地基督不在一切被造者的行列中,他有一個非常崇高的地位,非任何被造者可比。
那麼“首生的”、或“長子”到底何意?
希伯來書一章給我們很清楚的解釋:
①基督遠超過天使(一章4節)。
②神的長子(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神的使者都要拜他(一章6節)。
③神從來未曾對任何一個天使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只有基督是神所生的兒子(一章5節)。證明基督與天使的地位完全不同。天使也不能排在基督的第二位。
④天使是救恩的服役者,基督為救恩的主人(一章14節)。
基督在天上時為“獨生子”,但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贖之後便成了“神的長子”,因他要領許多兒子進榮耀裡去(來二章10節)。
所以保羅在歌羅西書一章18節也發揮了這點真理,即主那穌“是從死裡首先複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這裡“是從死裡首先複生的”一語,中文聖經譯得不妥,英文是THEFIRSTBORN
FROM THE DEAD,直譯為“從死裡復活的首生的(或長子)”。原文為PROTOKOS(長子)EK(從)TON(那些)NEKRON(眾死者),直譯應為“從眾死人中首生的”或“從眾死人中的長子””(原文並無復活一詞在此句中,加譯“復活”一詞,不過是要使原文意義清楚一些)。但保羅到底在這裡是想到“死人復活”呢,還是想到“一切人類都是在靈裡已死的人”呢,還待研究。保羅在以弗所書二章1節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曾表示未信那穌的人是“死人”。
因此,在歌羅西書一章的這一句話,如譯為“他是從眾死者中復活的長子(或首生的)”實無不可,意即,基督是在一切被造者的“長子”,他是一切的元首,在凡事上居首位,一切天使及人類均不能與他的地位並列,他高於一切。所以人們不應崇拜天使或任何人,只應崇拜基督。
第3世紀的阿利烏(AREUS),是亞力山大的傳道人,他根據保羅在這裡所說的“長子”一詞,宣佈基督也是被造的,低於創造之神,並非亙古常在者。紀元後325年在尼西亞(NICAES)大公會議中宣判他的理論為異端,禁人採用。
270.保羅如何能在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西一章24節)
關於這點真理,保羅只在此處題及。有些讀者誤會以為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救贖世人所受的苦難尚未完全,要這位偉大的使徒去受苦來補滿基督的缺欠。事實上,基督在十字架的苦難已完全,不需要由任何人的苦難去補充。
首先我們要明白希臘文有兩個不同的字表示患難或苦難,一個是身體的受苦與情感的痛苦,原文為PATHEMATA(na6h[Lara),另一個是精神或說理智的痛苦,原文該字為THLIPSIS(肌…《),這字原意為“狹窄”、“壓迫”。保羅在這裡所用的“患難”乃是這個“理智的苦難”,指基督“在工作上與使命上的苦難”而言,並非指基督在十字架上身體所受釘死的苦難。
明白這字原文的真正涵義後,我們便容易解釋這節聖經的疑難了。那就是基督在世上為傳道受苦只有短短三年半的時間,他完成他那頭一段的工作,便升天去了。繼續這聖工的便是眾使徒,然後是由每一時代為他工作的人去逐步擴充他的聖工,而每一時代每一位神的僕人在為主工作時,都會受到若干“逼迫性的苦難”,這一切的苦難乃是在基督的苦難中有了份,直至基督再來時,這一切苦難便要完成,再沒有人會為基督受苦了。
又,原文“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一語,並非說基督有“缺欠”,亦並非保羅曾“補滿”,這句經文頗難翻譯。“缺欠”一詞原文為HUSTEREMA(。or一*。)即“未填塞之處”、“未補上之處”或“未寫之字”。而“補滿”一詞原文為ANTANAPLEROO(avravall*p*)指“相對著去加上”、“相對著去填上”或“對著空位而坐上去”之意。
保羅借用當時希臘兒童在小學校念書的情形來描寫這件事。當時小孩子學作文,教師在紙上先寫句子的前一半,後一半讓小孩填上去,來完成一句句子。教師首先寫上一半或幾個字,餘下的有待學童去完成。並非教師不會寫完該句子,乃是讓學童去學習作句,與老師一同完成之。
保羅並非已經“補滿”基督的患難“缺欠”。“滿”字會使人誤會,保羅只是“填上未填之處”;而“缺欠”並非虧欠或不足,乃是基督所留下來“未填之字”而已。
所以保羅在這節的前面說:“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意即有機會“填上基督所留下的空處”,是一種快樂的“享受”,並非痛苦的“忍受”。一個學童能把教師所未寫之下半句寫完它,而且寫得正確,乃是一種享受也。
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23節曾題及“教會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一語,該處的“充滿”(PLEROO,n切p*)乃是自動的充滿,有發展、擴充、漸漸到達高峰之意(參該處的難題研究)。但保羅在歌羅西書所用的“補滿”則是相對的,被引導的,學徒練習的“填
上”。以弗所書的“充滿”是以基督為主,教會是“被充滿的”,歌羅西書的“補滿”是以基督為領導人,教會是跟隨者,去完成基督留下來未竟之工。
271.“理學”、“虛空的妄言”和“世上的小學”是指什麼而言?
(西二章8、20一21節)
一、“理學”即“哲學”,哲學一詞英文為PHILOSOPHY是從希臘文PHILO8OPHIA(匈Aodo中m)一詞而來。該字由PHILE
O(*人*)情感的愛,及SOPHIA(aodi a)(智慧)二字合成,即“喜愛智慧的理論),使徒行傳十七章18節有學士一詞,原文為哲學者PHILOSOPHOS(叭入6aodioQ,除此兩處經文外,聖經他處並未用過此字。
保羅在此所指是那些攪擾歌羅西教會的異端而言。顯然地,這些披著漂亮哲學外衣的騙術要貶低基督的崇高地位,他們好像用小學的ABC課程來冒充大學的高級學問,所以保羅由9節至15節這一段把基督高舉,高舉到這些傳異端的人,無可置喙。
當時所謂“哲學”(理學),實在是一種錯誤、或偏於某一方面的人生觀。有些哲學之士把人生看得太悲觀,有些則放縱自己來盡情享樂,過猶不及,以致人們無所適從。歌羅西教會受這些錯誤思想與言論的迷惑,所以保羅警告他們:“不要被這些虛空的妄言所擄去”。“虛空的妄言”一語是指上文的理學而言,“妄言”可譯為“欺騙”,原文APATE(&n*…,指不遵循正路而行之意,保羅認為那些過猶不及的所謂哲學,乃是一種欺騙的理論而已。
(有關當時哲學的事,可參閱使徒行傳十七章18節難題的研究,即以彼古羅與斯多亞兩門學士的理論。)
二、“世上的小學”一詞,在8節及20一21節曾提及。原文“小學”一詞是很有趣的一個字,該字sTOICHEION(aro txe山…,原意指①小學生最初所念的頭幾個字母(即英文所謂ABC),意即“初學”的課程。②泥水匠作磚的初步手續。③希臘哲學家用此字指物質的幾種元素,即“火、水、風、土”,與中國所流傳的“水、火、木、金、土”五行相同。④希臘宗教家用此宇指管理星宿、雷、電的神靈而言。英文譯為RUDIMENTS原出拉丁文,指未成熟或未發展的事物,英文最新譯本(RSV)則改譯為ELEMENTS,即元素之意。
到底在此採用此字時,指上述四項意義中的那一種來說的呢?解經家意見不一。但指第三與第四項的可能性甚大。當時那些哲學家與宗教家用這些理論來擾亂歌羅西信徒們的信仰,保羅指出“水、火、風、土,,四行的理論,並不能代替基督的權柄與恩典的豐盛(東方基督徒亦有人受“五行”理論的束縛,或把似是而非的理論參在基督的啟示中,是一種錯誤的事)。基督是萬有的主,在本書第一章已有詳細敘述。所以基督徒不應受“四行”所支配,不吃這個,不可摸那個等(二章21一22節),與中國人迷信相同。事實上,所謂“四
行”,乃是受基督所支配也。
另外,那些宗教家迷信管理星辰電的神靈,以為真的有神靈管理自然界一切現象,所以要崇拜這些神靈以保平安,這和東方人所信的甚為近似。所以保羅在下文要高舉基督,稱他為“元首”(10節)。相信基督便夠了,不必懼伯這些“小學”所指的一切。
272.“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招來,明顯給眾人看”,如何解釋?
(西二章15節)
一、這節聖經與以弗所書四章8節所說甚為近似:“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在以弗所書已經詳述該節的真正意義,假如該處所研究的“第五種見解”是正確的話,即“主那穌在升天時與魔鬼在空中有一場惡戰,結果主那穌獲得勝利,所謂擄掠,即戰勝之意”,那麼歌羅西書二章15節便是列出所擄掠的仇敵的名單的一節經文了。
至於“明顯給眾人看”一語,正如在以弗所書該處經文所研究的第二說所述,是借用羅馬軍隊戰勝仇敵、凱旋歸國時的情景來作比方。他們把所擄掠的仇敵放在軍隊後面的囚車中,讓國民觀看;然後再把這些仇敵當作奴隸分贈與某些民眾(參閱哥林多後書二章15節香氣的研究)。
二、但另有解經家根據原文來解釋“擄來”一詞,認為這字的翻譯不恰當。因為原文該字是APEKDUOMAI(&llelc8凸oI1a(),是一個拼合字,由APO(離去)與EKDU O(穿)二字合成,即“不穿”或“脫去”之意。這字在歌羅西書曾用過三次,其它兩次均譯作“脫去”(二章11節脫去肉體情欲的割禮。三章9節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在本章用過兩次,前後相距甚近,既然其它兩次均作“脫去”解,為何本書譯作“擄來”呢?如果本處也譯為“脫去”,則全句應譯為“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脫去(解除武裝),明顯給眾人看”,也是根據羅馬軍隊戰勝仇敵時的一種情景,敵人被脫去軍裝,繳交兵器,成為俘虜。
這樣翻譯和解釋,既合原文,亦合保羅引用當時軍隊戰勝的習慣,實無不可。基督在十字架上戰勝了魔鬼,雖然在他釘十字架時曾被羅馬兵“脫去”他的外衣,也為他的內衣拈鬮。但主那穌在十字架完成救贖或在升天時在高空中作戰時,卻“脫去”了仇敵的武裝,使他們成為俘虜。
至於“執政的、掌權的”等仇敵,正如在以弗所書六章也提及的,那裡比較詳列,即“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等,顯然地這是指魔鬼王國中的一切領袖而言。
但亦有人認為這是指歌羅西人所相信不同階級的天使而言,那些天使是管理宇宙間一切現象的。所以他們要崇拜許多天使,但主那穌已“解除”他們的職務,信徒不必信靠任何天使,天使已成了為承受救恩的信徒們的僕人,正如希伯來書作者的見解(來一章14節)。
三、古代教父如奥古斯丁等則有另外一種解釋,他們說“脫去”一詞是指基督自己“脫去身體”而言,所以這節可以這樣譯:“既然脫去身體,就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明顯給眾人看”,意即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之後,埋葬、復活,不再受身體所束縛,同時在升天時戰勝
仇敵。
正如一位參加希臘的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角力員,必須“脫去纏累身體的衣服”,才能在角力時得勝一樣。
這種古老的見解是否合乎真理,頗值得懷疑,因為“脫去”這一個動詞,既然是用在基督身上,則“執政的、掌權的”兩個名詞前後便少了一個“動詞”可用,便成不完全的句子了。
紀元後70年羅馬將軍提多毀滅聖城耶路撒冷時,曾“擄去”聖殿中聖所的金燈檯、陳設餅的聖桌,和許多樂器,令眾兵士抬出聖城,抬回羅馬,一路讓歡呼的民眾觀看,使他們覺得十分榮耀。
273.“拘泥在所見過的”與小字所譯“窺察所沒有見過的”有何不同,何者合聖經原文?原意何所指?
(西二章18節)
一、“所見過”與“所沒有見過”的句子顯然是相反的,到底原文是“見過”抑“未見過”呢?這是因為有兩種不同古卷之故。多數古卷是寫“所見過的”,但有些古卷則加一“不”字,全句便變成“沒有見過”的了。
原文是“HA(那些)HEORAKEN(看過的)EMBATEUON)(拘泥或窺察或闖進,。三一*u*…,e*O,但有些古卷加“不”字在“看過的”以前,該字為M**…。
這句所說的是指歌羅西當時崇拜天使的神秘主義而言,他們自稱常看見各種天使和異象,堅持他們所信的為正確,所以說“拘泥在所看過的”,但後人在抄寫聖經時可能認為這些崇拜天使的宗教完全是虛假的,所以加一個“不”字進去,變成“拘泥所沒有見過的”,意即他們並沒有見過任何天使或異象,不過拘泥他們自己的主張,或說設法要“窺伺”天使而根本一無所見。因此有了兩種不同的古卷。
二、另有一原文專家認為,原文既無標點符號,在寫字時完全用大楷,同時所寫的字在皮卷上或抄本上兩字的距離疏密不一,所以這句可能變成這樣:
①現有的經文:
HE HE ORAKEN EMBATEU ON,可能變成
②另一意義:
AERAKENEMBATEUON
AERA(空中的)KENEMBATEUON(踏著或闖進),因此原文可能是指他們“踏著空中的虛無”,或同樣意義的解釋。
如果原文是這樣安排了的話,則原意變成是“他們拘泥或窺伺空洞之物”,,指那些崇拜天使的人們所謂看見天使與任何異象均是虛假的,空洞的。
這樣看來,不論譯為“
所見過的”或“所沒有見過的”均指虛幻的學說,其意相同,並無矛盾。
英文聖經是採用中文小字的譯法“沒有看見過的”。最新英文譯本改為“堅持異象”,與中文大字同意。
274.化外人與西古提人指何種族而言? (西三章11節)
一、“化外人”一詞原文為BARBAROS(p如即呐),英文亦採用此字BARsAnIAN,指未開化或野人而言。在較古時代,希臘人稱所有不講希臘語的人為化外人。
但後來羅馬征服希臘,羅馬人與希臘人則稱其它國家的人為化外人。這種民族優越感的語氣,舉世
皆然。
二、“西古提”人(scYTHIAN)原文sxuTHES(2**,這種人是什麼人,解經家均摸不著頭腦,不知到底這種民族是屬於那一國那一地的人民,因為新約聖經只提過一次,似乎在保羅的時代,人人都知道西古提人是誰。
據歷史家報導,西古提人是野蠻人的一種,他們原屬於俄國南部黑海至裡海一帶、即土耳其之北的原始人。在紀元前2000年左右,曾散居於西伯利亞之西,紀元前8世紀漸漸南遷抵波斯之北。紀元前7世紀侵入亞述,但紀元前630年與亞述聯合抵抗瑪代軍隊,保衛尼尼微。之後,西侵敘利亞,繼續南行欲侵埃及,但埃及王“沈美替庫一世”(PSAMMETICHUSI)用金錢賄賂,阻止他們南侵。
希臘歷史學者“希羅多圖”謂西古提人在猶大王約西亞時代曾蹂躪巴勒斯坦,有人指出耶利米書一章13一16節所說或耶利米書四十七章所預言即指此次西古提人的侵略而言。後來在加利利海南的伯善城附近有西古提人的一支卜居該地,稱為“西古妥波利”城(SCYTHOPOLIS),意即“西古提人之城”。
紀元前110年,西古提人有一偉人出現,稱為“西古魯魯”(SCYLURUS),在土耳其之北建一王國,與俄國及南方各國作通商經紀人,出售奴隸與大麥,從他們手中購入的奴隸統稱為“西古提人”,因此,西古提人在保羅時代已成為“奴隸”的代名詞雲。保羅說,這些野蠻人一樣可以因信主那穌而蒙恩。
275.“詩章、頌詞、靈歌”三者所指為何?有何異同?
(西三章16節)
新約聖經只在此處和以弗所書五章19節提及這三種不同的詩歌名稱。
一、有人以為這不過是舊約詩篇與其它詩歌的三個不同稱呼,並無任何分別。舊約猶太人時常唱詩篇,新約基督徒也唱舊約詩篇,可能也有人會創作新約詩歌給予教會信徒歌唱。保羅在各處傳道時,可能已發現有音樂天才的信徒另作新的詩歌來吟哦,那就是今日教會所唱用聖詩的來源了。
二、但有人認為保羅把信徒所唱的詩分三類,是有根據的。
①詩章即舊約詩篇(英文是PSALMS,即詩篇,中文在此應譯為詩篇)。
②頌詞即新約信徒所創作的聖詩(英文是HYMNS,即通用聖詩)。撒迦利亞與馬利亞所作即屬此種(路一章46一56、67一79節)。
③靈歌即隨靈感所至流露出讚美神的詞句,是自由詩歌的一種。當時基督徒有這種情形,所吟詩句由於靈感,詩詞採用舊調或自作新調(此字英文為SPIRITUAL
ODEs)。
中文文理譯本譯為“以詩、以歌、以賦”,表示三者不同。
紀元後1ll年小亞西亞庇推尼的巡撫曾向羅馬皇帝報告說:“他們在天未亮的時候就聚會,大家唱詩讚美基督為神”。所唱的可能是新作的詩而不是詩篇。
三、原文聖經這三字是這樣的:
①詩章psALMoS(……*),英文PsALM源出此字,原意為“以手撫琴”,指舊約詩篇而言,是毫無疑問的。
②頌詞HUMNoS(如uOs),英文HYMN源出於此。此字原意為“歌唱、讚美”。“詩章”(詩篇)是用琴伴奏的,頌詞(聖詩)則不一定需要樂器伴奏的,如撒迦利亞、馬利亞和西面,靈感所至,咳吐亦成珠玉,出口成詩,讚美上主,近似朗誦。教會初期這種“頌詞”漸多,而且流傳在各地。保羅與西拉在腓立比監中“唱詩讚美神”,原文是說“對神唱出一首頌詞(聖詩)”不是詩篇,可能是保羅所著的聖詩。
③靈歌ODE PNEUMATIKOS(**flvEvl1aTtfc*)原意為“靈裡的歌唱”。在初期教會,各人隨靈感所至的短歌也。有人比方美國黑人的靈歌,詞簡而歌調則感情豐富。
當時基督徒唱舊約詩篇,相信是沿用舊約傳統的曲調,而且以琴伴奏,並不是不彈琴,可是這種曲調至今已失傳。紀元後70年耶路撒冷被毀後,猶太人分散在各國,幹餘年來,他們已採用當地的民歌配在詩篇的詞句上,正如我們中國信徒也用中國民歌來唱詩篇一般(參閱天人短歌,內有很多首詩篇,用中國民歌曲調)。1966年本人曾到以色列,為要研究今日的猶太人是否仍保存詩篇古調,在希伯來大學與該校音樂部主任詳細翻閱藏書摟所藏各國“猶僑”所用詩篇,均採用當地民歌,如東歐的、亞拉伯的、北非的民歌等,看了使我很失望。他們也不知道古時的猶太人唱詩篇時原來歌調為何會失傳。
可是我在一間大書局中找到一冊現代猶太音樂家所編的詩篇新曲,旋律完全是猶太人的味道,也算找到了一首詩篇曲調,聊以自慰(請試唱此希伯來詩篇)。
四、這節聖經亦有大寫小寫兩種不同翻譯,我把這兩種翻譯列出,同時把第三種翻譯也列出,以作比較。
①大字翻譯:
當用各種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智慧與道理有關)。
②小字翻譯:
當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以各樣的智慧、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智慧與讚美有關)。
③另一翻譯:(作者試譯的,此節原文用過四次EN;*,意即“在中間”,“以”,“用”讓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用各樣的智慧去教導。以詩篇、聖詩、靈歌互相勸戒,在感恩中,在你們心裡歌頌神(智慧與下列各種詩歌有關,似乎保羅鼓勵他們去作曲)。
276.保羅在海外各地傳道,前後共有多少同工?
計共有:
一、巴拿巴(BARNABS),徒十三章2節。
二、馬可·約翰(JOHN
MARK),徒十三章13節,十五章38節。
三、西拉(SILAS),徒十五章40節。
四、提摩太(TIMOTHY),徒十六章l節,十七章15節。
五、亞居拉(AQuILA)與百基拉(PRISCILLA),徒十八章2節,是一對夫婦。
六、所提尼(sOSTHENES),徒十八章17節;林前一章1節。
七、所巴特(SOPATER),徒二十章4節。
八、亞裡達古(ARISTARCHUS),徒二十章4節,十九章29節。
九、西公都(SECUNDUS),徒二十章4節。
十、該猶(GAIUS),徒二十章4節,十九章29節;約三1節。
十一、推基古(TYCHICUS),徒二十章4節;弗六章2l節。
十二、特羅非摩(TROPHIMUS),徒十二章4節;提後四章20節。
十三、以巴弗提(EPAPHRODITUS),腓二章25節。
十四、以巴弗(EPAPRAs),西一章7節。
十五、提多(TITUS),加二章3節;多一章4節。
十六、底馬(DEMAS),西四章14節。
十七、耶數(JESUS)與那穌同名又稱猶士都(JUSTUS),西四章1l節。
十八、路加(LUKE),西四章14節。
十九、革勒土(CRESCENS),提後四章10節。
二十、以拉都(ERASTUS),提後四章20節。
廿一、安多尼古(ANDRONICUS),多十六章7節。
廿二、猶尼亞(JUNIA),羅十六章7節。
廿三、耳巴奴(URBANE),羅十六章9節。
廿四、德丟(TERTIUS),羅十六章22節。
廿五、亞提馬(ARTEMAS),多三章12節。
廿六、友阿爹和循都基(EUODIAS,SYNTYCHE),腓四章2一3節。
共二十六人。
保羅在各地傳道時,帶領人信主,見他們有可造就之處,即訓練他們成為同工。他不一人包辦,也不嫉妒青年同工成功,所以同工們都愛護他,也原意為他效勞,陪他坐監,與他一同勞苦及受苦。真是每一時代教會領袖的良模。
帖撒羅尼迦前書
277.帖撒羅尼迦在何處?與保羅傳道事工有何關係?
一、“帖撒羅尼迦”(THESsALONICA)城,是馬其頓省一個重要的城市。古名稱為”特耳米”(THERME),以後特耳米變成該處海灣之名,意即“溫泉”。
紀元前315年,馬其頓王卡山德(CASSANDER)重建此城,以其後之名帖撒羅尼迦名之,意即“靠神得勝”。此後乃希臘王大亞力山大同父異母之妹,亞力山大父王腓力有一次戰勝仇敵後,為其女兒所起此名,以紀念其勝利。
城在愛琴海西北,在“伊格那田”(EGNATIAN)國道上,該國道是由尼亞波立(NEAPOLIS)起至亞得里亞海(ADRIATICSEA,即義大利東邊的海)東面的底耳哈琴(DYRRHACHIUM),即今阿爾巴尼亞境內的都拉索(DURAZZO),為一重要大路。
紀元前168年,羅馬帝國將所征服的地土分為四區,此城為第二區的首府。紀元前146年羅馬總督府設于帖撒羅尼迦,成為馬其頓省的省會。紀元前49年,該撒與將軍邦貝(POMPEY)發生內戰,戰爭停止後,此地獲享自由,成為“自由市”。
帖撒羅尼迦至今仍在希臘國,但已改稱為“撒羅尼迦”(SA-LONIKA),“貼”字取消,意即“神”字不要。仍然為希臘東北通土耳其與南斯拉夫的重要城市,且為除雅典外的最大都市,城建于“何替雅替”(HOTIATI)山根,面臨特耳買歌港灣(THERMAIKOSGULF)。1917年前毀於大火,以後重建。成為一現代化都市。城外有不少拜占庭(BYZANTINE)①時代遺物,方底圓頂的禮拜堂及其它宏偉建築物,觸目皆是,現代遊客,由雅典往帖撒羅尼迦,可由海陸空三路前往,極為方便。
①拜占庭時代,即東羅馬帝國時的一個基督教國的時代,自紀元後395年開始。這時代的建築物多為方底圓頂者。
帖撒羅尼迦城在第1世紀時被稱為“羅馬帝國的膝蓋”,在拜占庭時代,東正教開始之後,被稱為“東正教的堡壘”,在中世紀時,被稱為“抵抗哥德人(GoTH)的屏障”。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被利用為盟軍作戰的重要基地。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曾被義大利空軍所轟
炸,以後被德國陸軍佔領。戰後,恢復繁榮,成為巴而幹半島與東歐及土耳其至亞洲的重要轉運站。
二、保羅到帖撒羅尼迦是從腓立比去的,當時保羅和西拉在腓立比傳道,曾被捕下監、受棍打,打得遍體鱗傷(徒十六章22一24、33節)。出監之後,“往帖撒羅尼迦去,途經暗妃波里、亞波羅尼亞”,相信是步行的。保羅身受重傷,仍不怕痛苦,由腓立比步行到帖撒羅尼迦,要走四天遙遠的路程,保羅以後寫信給帖撒羅尼迦信徒時,說是“在大爭戰中把神的福音傳給他們”,又說他們在腓立比曾被害受辱(帖前二章2節)。同時,可能保羅與同工們經濟困難,所以要晝夜工作,以維持簡單的生活(帖前二章9節;帖後三章8節),腓立比教會的信徒此時曾一次兩次打發人去供給他們的需要(腓四章16節)。
保羅到帖撒羅尼迦後,即在猶太人的會堂展開傳福音的事工,結果有不少人信主,其中有敬虔的希臘人和尊貴的婦女,於是奠定了帖撒羅尼迦教會的基礎(徒十六章1一4節)。在這些信主的帖撒羅尼迦人中,有亞裡達古與西公都,以後與保羅同工,同到亞西亞(徒二十章4節)。亞裡達古也曾為保羅的緣故被捕(徒十九章29節)。當保羅被解至羅馬受審時,亞裡達古也與保羅一同坐船,而且遭遇風險(徒二十七章2節)。之後,亞裡達古也與保羅一同坐牢(西四章10節;門24節),可見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傳道的效果,是真正獲得人們愛戴。此外還有該猶,是馬其頓人,可能也是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傳道的果子,曾與亞裡達古同時被捕,為主受苦(徒十九章29節)。
至於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傳道的時間有多久,不得而知,聖經只說他一連三個安息日在猶太人的會堂與他們辯論,並非說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只住三個禮拜之久,在帖撒羅尼迦前、後二書均曾提及保羅與同工們“辛苦勞碌,晝夜工作”,以維持生活,及廣傳福音(帖前二章9節;帖後三章8節)。似乎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工作有一段相當長的時期。可能,保羅當時看中這個城市,以之為將福音廣傳在馬其頓與亞該亞兩省的大本營(帖前一章7一8節)。
保羅以後有否再到帖撒羅尼迦,聖經並無明文記載,但保羅在第三次到海外佈道旅程中,曾走遍馬其頓各地方,其中無疑地一定包括帖撒羅尼迦在內(徒二十章1一2節;提前一章3節)。
保羅也曾打發提摩太到帖撒羅尼迦去堅固信徒們的信心,後來提摩太把他們的消息告訴保羅,使保羅至感快慰(帖前三章2一7節)。
聖經最後提及帖撒羅尼迦乃是一個壞消息,那就是底馬因為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保羅往帖撤羅尼迦去了,似乎帖撒羅尼迦在這不忠的傳道人心目中,就是世界的代表(提後四章10節)。
教會在帖撒羅尼迦有900年之久,以後屢經戰亂,數易主人,但時至今日,仍為東正教重要城市,有濃厚的宗教氣氛。本書著于哥林多(帖前三章6節;林後十一章9節),時為紀元後50年前後。
278.保羅寫帖撒羅尼迦前書的原因為何?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傳道的時間並不太長,已如上述。他離開帖撤羅尼迦是被迫的(徒十七章10節),之後,他就和西拉往西行到庇哩亞去傳道。在庇哩亞又起了騷動,保羅便往雅典去,提摩太和西拉卻留在庇哩亞。不久,保羅從雅典到哥林多去傳道,在那裡有十八個月之久,傳道救人(徒十八章11節)。
可是保羅非常掛念帖撒羅尼迦信徒的情形,不久,提摩太和西拉由馬其頓來到保羅那裡,向保羅報告帖撒羅尼迦教會的好消息(帖前三章6節),不過帖撒羅尼迦教會也有壞消息,所以保羅要寫這封信去安慰、鼓勵、督責他們和糾正他們對真理的錯誤。
一、為他們的信心與愛心而快樂,本書多次提到信心與愛心。
①信心。一章3、5、8節,二章13節,三章2、5一7、10節,五章8節。
②愛心。一章3節,三章6、12節,四章9節,五章8、12節。
二、為他們所受的逼迫加以安慰。本書提及苦難的字句如下:
一章6節(大難),二章2節(大爭戰),二章14節(受苦害),三章3一4節(患難及受患難),三章7節(困苦患難),五章14節(灰心)。
三、為他們的生活不夠聖潔而督責。本書提及聖潔的字句如下:
二章10節,三章13節,四章3一4、7節(聖潔),五章23節(成聖)。
此外,還教導他們在生活上要有良好的行為,四章5一6、11一12節,五章12、22節。
四、為他們誤解主再來的真理而糾正錯誤。
本書與帖撤羅尼迦後書對於主的再來均有特別的啟示,可能因為當時有人誤解主快要再來,有些人親友去世,心中憂傷,而主仍未再來,於是對主再來的真理起了疑惑。又有些人以為主快再來而放棄工作,因此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一18節對第一種錯誤加以糾正,在後書二章對後者加以糾正。
以上這四點寫本書信的原因,也就是本書的四部份內容。
279.關於主耶穌從天上再來的真理,是否為帖撒羅尼迦前後書獨有的資訊?
(帖前一章10節)
在保羅所寫的書信中,帕撒羅尼迦前後書是特別清楚地提及基督再來的真理,除了帖後三章以外,每一章都有主基督降臨的信息。
一、前書:
一章10節,“他兒子從天降臨”。
二章19節,“主那穌來的時候”。
三章13節,“主那穌同他眾聖徒來的時候”。
四章14一18節,“神必將他與那穌一同帶來”。
“存留到主降臨的人”。
“主必親自從天降臨”。
“在空中與主相遇”。
這是最清楚的經文。
五章2節,“主的日子來到”。
“我主那穌降臨的時候”。
二、後書:
一章7節,“主……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10節,“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
榮耀”。
二章l節,“我們主那穌基督降臨”。
這也是關於基督再來的最好查經資料。
三、不過,在保羅其它的書信中,也曾多次題及主的再來如下:
①羅十一章25一26節,“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
②林前一章7節,“等候我們的主那穌基督顯現”。
③林前一章8節,“叫你們在我們主那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
④林前四章5節,“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
⑤林前十六章22節,“主必要來”。
⑥腓三章20節,“等候救主、就是主那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⑦西三章4節,“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
裡”。
⑧提從二章12節,“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
四章1節,“我在神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那穌面前,憑著他的
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
四章8節,“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
⑨多二章13節,“我們救主那穌基督的榮耀顯現”。
但是在保羅所得的諸般啟示中,他對帖撒羅尼迦教會所揭露的這一段是清楚而最特別的。因為他提及信徒要在空中與主相遇。至於信徒與主在空中有多久時間,解經家意見不一,一般所說“在空中七年”的見解,並無聖經明文為根據,只是根據但以理書九章未段(24一27節)所預言的七十個七來推測而已(27節有“一七之內”一語,指七年而言)。
280.撒但如何阻擋保羅佈道的旅程?(帖前二章18節)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傳道時,當地曾因他引起騷動,那些反對保羅的猶太人把耶孫拉到官府去,控告他和另外幾位兄弟。以後地方官長曾“取了耶孫和其餘的人的保狀”,才釋放他們。可能,這種“具保釋放”是包括一個最重要的條件,那就是“答應不再讓保羅來帖撒羅尼迦城傳道”。因此保羅無法再入境。保羅認為地方長官如此決定,是由於撒但在幕後主使,因此稱之為“撒但的攔阻”。
在後書二章9節,保羅提到“撒但的運動”,相信在該章所稱那大罪人、即沉淪之子的一切行動,是保羅所謂“撒但運動”的表現(3、4、9節)。
保羅在他所寫的其它書信中也時常提及撒但的活動,其中包括“撒但的引誘”(林前七章5節),“提防撒但勝過我們”(林後二章11節),“撒但偽裝光明天使”(林後十一章14節),“撒但的差役攻擊保羅”(林後十二章7節)等;在羅馬書十六章20節則預言“撒但快將被踐踏在信徒腳下”。
但有人認為保羅不能再到帖撒羅尼迦去,是因健康有問題,他的健康不佳,也是因為撒但的攻擊。
不過,保羅曾打發提摩太到帖撒羅尼迦,去代替保羅堅固他們的信心(帖前三章2節),而且因此獲得安慰(三章9節)。
保羅在寫羅馬書的時候,也曾提及“被攔阻”的事,但並未歸咎於撒但(羅一章13節,十五章22節)。
281.“主那穌來”和“主那穌同他眾聖徒來”有何分別?
(帖前二章19節,三章13節)
解經家認為主那穌從天上再來是分為兩個程式的:
一、從天上到空中,當時信徒由地上被提至空中見主。
二、從空中到地上。主與眾聖徒一同降臨在大地上為王。在本書四章16一18節描寫第一個程式是很清楚的,這是新約聖經唯上的經文提及此事,即主從天上降臨到空中時,信徒分兩種但同時由地上被提至空中。
因此,二章19節所說的“主那穌來”應指第一程式而言。但“主那穌同他眾聖徒來”一語,則須研究聖經原文才明白到底如何解釋。
三章13節“聖徒”一詞原文乃是“一切聖者”,是指眾天使天軍,並非指基督徒而言(參帖後一章7節),因為這裡的“你們”(帖撒羅尼迦信徒們)與“主那穌同他的一切聖者”是用相對的語氣,表示“你們”是一個集團,“主那穌同他的一切聖者”是另外一個集團。“一切聖者”並不包括帖撒羅尼迦信徒在內。顯然的,這“一切聖者”應指一切天使天軍而言。
“眾聖徒”原文為PANTON
TUN HAGI Ow(n*,。u,。,打ctov)。
等到被提的兩種信徒在空中與主“會師”之後,主那穌將在第二程式中與“眾天使天軍”和“眾聖徒”一同降臨在大地上,那是猶大書14節所描寫的,“主帶著他的千萬聖者降臨”,這一句話譯得很合適,因為猶大書所講的應該是指主在第二程式中降臨在大地上、施行審判而言(15節)。所以這裡的“千萬聖者”原文是“聖潔的千萬”HAGIAS
MURIASIN(打*vup taotv),是包括天上的聖者與地上的聖徒在內。
282.“睡了的人”是什麼人?本書中有數次提及“睡”,,意義有何不同?
(帖前四章13節)
本書曾四次提及“睡”,即:
一、“睡了的人”,指在主裡去世的人(四章13一15節),共三次。
二、“不要睡覺”(五章6節),是指靈裡沉睡而言,所以下文有“儆醒謹守”一語。
三、“睡了的人 (五章7節),這裡所說的睡了的人與四章所說不同,這是指身體的睡眠而言,因為下文說“是在夜間睡”。
四、“睡著”(五章10節),是指身體睡眠而言,主那穌再來時,有人睡覺,但有人醒著,均將被提與主在空中見面了。
所有在保羅的心目中,“睡”有三種:即“靈性的沉睡”(弗五章14節),“身體的睡眠”與“在主裡去世”。基督徒有“醒著的本份”,即“儆醒”,但也有“安然睡覺”的權利,因為“那和華所親愛的,必叫他安然睡覺”(詩一二七篇2節)。同時“在主裡睡覺”而去世,是一種福氣(啟十四章13節)。
283.基督再來時,信徒要“被提”至空中與主相遇,到底全部新約聖經,提及信徒被提,共有幾次?
(帖前四章17節)
全部新約聖經,只有一次清楚說明“信徒要被提”,就是保羅在這裡所說的,除此以外,新約聖經也有幾次提及“被提”,但與信徒被提無關。
一、腓利在迦薩的路上為埃提阿伯太監施洗之後,被聖靈提去了,放在亞鎖都。但他的被提與信徒將來被提無關(徒八章39節)。
二、保羅被提到三層天上去(林後十二章2節),這被提與信徒無關。
三、啟示錄異象中的婦人生了孩子之後,那孩子被提到神的寶座那裡去。該婦人預表以色列國,孩子預表那穌,所以這被提與信徒被提亦無關(啟十二章5節)。
四、至於馬太福音二十四章所說“取去一個,撇下一個”(40一41節)的預言,見馬太福音該處的難題研究,該處有三種說法,其中有一說主張與“被提”並無關係。
所以全部新約清楚提及信徒被提到空中與主見面的啟示,只有保羅對帖撒羅尼迦信徒透露。
許多人在講解啟示錄時,總喜歡把“信徒被提”這一件事,大加渲染,大事分析。可是,在啟示錄全書中,除了在第十二章那異象中的小孩被提之外,並無隻字提及信徒被提。因為主那穌再來為萬王之王是啟示錄的主題。主那穌為啟示錄全書的中心,信徒被提並非
主要的部份。
因此,根據啟示錄來分析,信徒在大災難前被提,或在大災難後被提、或在大災難中被提,都是盲人摸象的解釋法,但宣傳及強調主那穌一定要再來,而且快要再來,是很重要的。基督徒的本份是儆醒禱告、生活聖潔、良善忠誠。至於何時被提,是主的計畫,何必作盲人摸象之事呢?
284.信徒被提至“空中”的空中,到底離地面有多高呢?
(帖前四章17節)
保羅在寫本書時,對於信徒被提至空中的啟示,相信曾有一番思考,因為在希臘文有兩個字表示不同的“空中”。
希臘人站在離開海面有一萬羅馬尺的阿林匹山頂上時,向上指,便說“愛替亞”(AITH
ER,。*和),意即“高空”。但向下指則說“阿以亞”(AER,英文AIR空中或空氣,即源出於此,&加),意即“不太高的普通的空中”。一萬羅馬尺等於四千公尺,這就表示四千公尺以上為“高空”,四千公尺以下稱為“普通的空中”。
四千公尺的空中並不太高,現在的噴射機往往飛到一萬公尺以上。
當保羅執筆論及信徒被提到空中時,在這兩個“空中”中必須選擇其一。聖靈便指示他用第二個字,即四千公尺那個空中,主那穌再來到空中與信徒相遇,是在不太高的空中,其作用可能是要叫世界不信那穌的每一個人都可以看得見(最少可以用望遠鏡去看),他們在光明的雲彩中的奇景,千萬信徒與主那穌在空中相遇,熱鬧非常,他們便會後悔為什麼不相信那穌了。
保羅在以弗所書二章曾說“魔鬼是空中掌權者的首領”,這個“空中”原文也是第二個空中,即四千公尺以下的空中。這就說明,主那穌與眾聖徒要在空中相遇,魔鬼不得不離開他久已佔據的空中,被摔在地上了(啟十二章7一9節)。
至於保羅所說,信徒被提到空中之後,就要永遠與主同在,並非永遠在空中與主同在,乃是說在空中見主後,以後不再與主離開,然後聖徒們要與主從空中降臨到大地上為王。
285.主耶穌再來時,好候夜間的賦一樣,是指賊的動作還是指賊來的時間?
(帖前五章2一4節)
當然是指好像賊來偷東西的時間,無人預知。也指賊來的突然,使人想不到。所以在第3節說“災禍忽然臨到”。主那穌來的日子,是無人預知的,主那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也曾鄭重宣佈“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36節)。以後,他又吩咐門徒儆醒,正像家主不知道幾更天有賊來一般(42一43節)。很清楚地,保羅是引用主那穌所說的話加以發揮。
但有人認為主那穌再來像賊一樣,是指賊的動作而言。賊來暗中偷寶貝的東西,可以比方主那穌來暗中將屬他的人“提去”,提到空中。這些被提的聖徒乃是他認為是貴重的寶貝的。
可是,這種解釋法近於牽強,因為保羅在這裡是講述主那穌“來的日期”(1節),“日子”(2節),“忽然”(3節),“那日子”(4節),配合主那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的講論,並非指賊的動作。況且以賊來比方那穌的動作,也不夠尊敬。
286.“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是指什麼聲音而言?
(帖前四章16節)
主那穌再來的時候,從他天上的寶座下來到空中,這時有三種不同的聲音出現:
一”、呼叫的聲音。有人以為是天上的天使天軍一齊歡呼的聲音而言。因為主那穌要從天上降臨了,所以千萬天使天軍很自然地要歡呼。
可是,“呼叫的聲音”一詞原文是KELEUSMA(x*叫a),原意為“命令”、“吩咐”(帖前四章16一18節)。表示主那穌從天降臨是“奉命”而來,當神發命令之後,那穌馬上降臨,然後天使長(可能是武天使長米迦勒)發言,大概是召集天軍的聲音,跟著有神的號(吹響)。
原文可以這樣翻譯:因為主自己要在命令中、在天使長的聲音中和在神的吹號中從天上降臨”,或“因為主自己要帶著命令、天使長的聲音和神的號從天上降臨”。
因此“有呼叫的聲音”一語是錯誤的翻譯,因為無法指出這種呼叫的聲音從何而來,但如照原文直譯,則很容易明白,因為是“神發命令”。
至於“天使長和神的號”並不難明白,主那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曾預言他再來的時候,“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31節)。保羅對哥林多信徒談及將來的事情之時,也提及“號筒”,而且說“號筒末次吹響”,表示該種號筒要吹很多次(林前十五章52節)。
請注意約翰在拔摩海島見異象時的事,他曾看見七位天使拿著七枝號(啟八章2節),每一天使吹號時,便有災難臨到地上,等到第七位天使吹起第七枝號時,一切都改觀了,因為那時天上有大聲音歌唱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十一章15節)。保羅所說的“號筒末次吹響,”是否就是約翰在啟示錄所說的第七位天使所吹的第七枝號,實耐人尋味。如果是的話,那麼信徒復活、改變與一同被提當在第七位天使吹號之時了。
至於主那穌再來之時,天使多次吹號,是否到末次吹號時,信徒才能看見,或者由第一次吹號至未次吹號,只有信徒聽見,世人都聽不見,聖經對此不加解釋。不過我們相信,天使吹號與信徒的復活與改變及被提有極密切的關係,則是不能否認的事。
287.主那穌再來時,信徒從地上被提到空中去,是用什麼速度上升?
(帖前四章17節)
這是一個十分有趣的問題。
科學家發明人造衛星之後,定下幾條“宇宙速度”定律。
一、每秒鐘飛行八公里的稱為“第一宇宙速度”,所以人造衛星飛繞地球一周只用九十五分鐘。這種第一宇宙速度每小時飛行二萬八千八百多公里,比那些超音速的飛機快三十倍。
二、每秒鐘飛行十一公里以上的稱為“第二宇宙速度”,科學家已經能夠製造這一種更快的飛行工具用這種速度飛升,由地球飛到月球去。這種第二宇宙速度,每小時飛行三萬六千多公里,亦稱為“脫離速度”,因為不再受地心吸力所吸住,可以一直飛離地球到月球去。1969年美國太空人二度登陸月球,就是用這種速度。
三、每秒鐘飛行十六公里以上的稱為“第三宇宙速度”。假如科學家能夠製造更快的太空船,便可飛抵太陽系中任何一個行星甚至恒星上去,這種速度亦即“光速”,是光進行的速度。這種光速亦即每小時前進五萬七千多公里。
人們如果能用第三宇宙速度飛升又能進佔其它星球的話,人們便可以進佔太空,不受世上時間與空間的限制。
四、可是基督徒在主那穌再來時,保羅曾這樣說:“在一霎時、眨眼之間”,來形容我們被改變之迅速(林前十五章52節),如果這種迅速的程度與被提有關的話,那就是說,我們要在“一霎時、眨眼之間”由地上被提到空中去,那麼這種速度應比第三宇宙速度更快。我稱之為“第四宇宙速度”或可稱之為“被提速度”更合適了。
288.靈、魂、與身子三者是人的元素,在聖經別處有無此種三、者並列的經文?靈與魂又有何分別?
(帖前五章23節)
“靈、魂、體”三者是人的元素,中文聖經除在本處外,還有數處提及“靈、魂、體”,不過聖經原文並非如此:
一、身體、靈魂(林前七章34節),原文為“身體與靈”。①
二、身體、靈魂(林後七章1節),原文為“肉體與靈”。②
三、身體、靈魂(雅二章26節),原文為“身體與靈”。
四、身體、靈魂(約三2節),原文為“健康與魂”。③
五、魂、靈、骨節與骨髓(來四章12節),與原文同。
上列五處經文,只有希伯來書四章12節的原文是把靈、魂、身體三元素並列。其他四處,中文雖有“靈魂”二字,但原文只有“靈”或“魂”。因為中國人習慣將“靈”與“魂”或說成“魂”,似乎“靈魂”是一種元素,而不將“靈”與“魂”視作兩種元素。
其實,“靈”與“魂”是有分別的。
靈是人與神接觸的媒介,與“神覺”有關。
①&IlarL Ica t fluE UlLar“SOMATI KAI PNEUMATI,意即在身體中與在靈裡)。
②da*噸一o【nvE U))I1aTo以8ARKO8KAIPNEUMATO8意即肉體的與靈的)。
③uYtai*,ukQt*中9x*HUGIAINEIN健康H二psucHE召那魂。)
魂是人與人接觸的媒介,與“人覺”及“自覺”有關。
體是人與物接觸的媒介,與“物覺”有關。
“靈”是看不見的,但有種種表現,從這種種表現便知人是有靈的,動物無靈,所以沒有靈的表現,因此人與動物之間有一鴻溝,彼此不能溝通,人與猿猴亦無生命的關係。
靈的表現如下:
有宗教心,是非心,羞恥心,有文字言語及算術的技能,有變通才和組織社會之才,這些都是靈的表現。
魂是什麼呢?魂即感情與知覺的表現,七情六欲、冷熱、痛苦與快樂的知覺與感覺,被稱為魂。動物有低級的魂,人則有高級的魂,人的魂是受靈所控制與影響的。中文聖經時常把魂字譯為生命或性命。
體乃是與物質有接觸的工具,體也是人的靈與魂的出口與通路。
保羅為帖撒羅尼迦信徒祝禱時,願他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完全無可指摘。原文聖經在這裡有一個字中文漏譯,該字為“整個”:
“又願你們整個人(WHOLE
PERSON),即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整個人亦可譯為“全人”,但原文只有一個字“整個”(HOLOKLEROS,狐**呐)。證明主要保守我們整個人,而保羅為信徒的祝禱話,也是“全然成聖”,指人的靈、魂、體均須走上成聖之途。有些人只在一方面聖潔,有些人則偏重於一方面的聖潔,但聖徒的生活是要在靈、魂、體三方面都要“無可指摘”。以下是三種不同的人生,可作參考:
一、靈為主,魂與體為奴的人生。這種人追求屬靈的事,在生活(魂)上與社會人群脫節。他本人自覺聖潔,他人盡是不潔,使人敬而遠之,或視之為不近人情,難以相處。
這些人對身體的需要不予理會,甚至憎惡身體,苦待血肉之軀,或不修邊幅,外表生活古怪。
二、魂為主,靈與體任由魂控制。這種人只追求人生的享受,以娛樂為重,在音樂、讀書、體育、旅行、五官的享受上付上很大的代價,但對於宗教的事,視為人生享受的一部份,不必過於重視。對於身體方面,也是如此,總而言之,五官的享受最重要,這一種基督徒,在教會內也不少。
三、體為主,靈與魂不予重視。這種人注重飲食,放縱肉體,以物質、金錢為重,以世界事為至上。他們以為靈與魂不過是宗教家的宣傳,相信與否並不重要。
基督徒,不應過“有偏見”的人生,靈、魂、體三方面均應平均發展,靈、魂、體均應聖潔。以諾與神同行300年,但他亦盡人的本份,生兒養女,即其一例。
過於注重靈的發展,則被視為瘋狂,過於注重魂的享受,則被視為浪漫,過於注重身體的事,則被視為卑鄙下流。
五章23節時常被牧師用作祝福語,而事實上也是很好的祝福語。
帖撒羅尼迦後書
289.保羅為何要寫帖撒羅尼迦後書?後書與的書有何異同?
保羅在哥林多寫帖撒羅尼迦前書,多次提及主那穌再來的道理,目的是要安慰“在主裡睡了的人”,可是帖撒羅尼迦信徒中有些人誤解了保羅的話語,以為主那穌既然要再來,則不必工作了。於是這些人遊手好間,不肯工作(帖後三章10一ll節)。
所以保羅要再寫這一封書信,目的是要:
一、糾正信徒對主那穌再來真理的誤解,說明主再來是榮耀之事。
二、指示主那穌再來前將要發生的重大事件,即有“大罪人”出現。
二、勉勵信徒忠誠守道。
四、警戒不肯工作的人。
這四點也就是本書信的重要題材。
保羅在前書所說的,主再來的日子、好像夜間的賊一樣,是“忽然”來到的。這個“忽然”被信徒誤解為“立刻”,以為主那穌再來的時間非常近,“馬上”就要再來,使那些在主裡睡了的人可以早日復活,與活的信徒再見。
同時,帖撒羅尼迦信徒信主後甚受逼迫,所以保羅在前書對他們談及主那穌再來,讓他們得安慰。於是那些需要安慰的信徒,態度變為消極,只盼望主早日再來,獲得實際的安慰。
還有,不少信徒因為避免受惡人更多的逼迫,所以對教會可能減少接觸,也許還有人會灰心(參帖前五章14節;帖後三章15節)。至於那些只等候主再來而不肯作工的人,一方面可能是對於主再來的誤解,但可能也有一小撮人不願在非基督徒的團體中再工作,以避免受他們的嘲弄與逼迫。
於是保羅在另一個角度來寫“後書”,所以後書的筆法、詞句、語氣,有許多與“前書”迥異,但中心思想則相同,以下是前書與後書異同之處,可作查經的題材:
(前書) (後書)
①宣傳主那穌再來,使人心裡火
①解釋主那穌再來,使人頭腦冷
熱。 靜。
②主那穌再來,信徒被提。
②主那穌再來,仇敵遭報。
③聖靈的工作,使人聖潔。
③撒但的活動,使人沉淪。
④主那穌再來,是教會的安慰。
④主那穌再來,使外人受報應。
⑤論到基督的日子,信徒不要沉
⑤論到基督的日子,信徒不要驚
睡。 慌。
⑥信徒脫離偶像,歸向真神。
⑥大罪人出現,自稱是神。
⑦信心與愛心在發展中。
⑦信心與愛心充足。
⑧主再來時天使長有聲音。
⑧主再來時與有能力的天使長
同來。
⑨主忽然來到。 ⑨主在火焰中顯現。
⑩主再來如明星,對教會而言。
⑩主再來如日頭,對仇敵而言。
11要尊敬在主裡窮苦的人。 11警告不肯作工的人。
12祝禱語題及神賜平安並題及 12祝禱語題及主賜平安,隨時隨
靈、魂、體 事賜平安。
帖撒羅尼迦後書相信是寫在“前書”之後不久,有人以為是一個月或數月之後,有人則認為只有幾個禮拜的時間。
多數解經家認為本書是與前書一樣寫在哥林多,不過亦有人認為前書與後書均是保羅寫在雅典等候西拉和提摩太的時候(徒十七章15一16節),甚至有人以為是保羅二次海外佈道到以弗所之時(徒十九章1節),但這些不同的見解,並不能獲得多數研經者的擁護。
290.西拉是何人?何以會與保羅、提摩太一同署名寫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
(帖後一章1節;帖前一章1節)
“西拉”,在希臘文與英文聖經均有兩個不同的寫法:
一、西拉SILAS(B,h),使徒行傳均用此稱呼,是作者路加所採用的,可能是下面那較長名字的縮寫,也是老朋友的稱呼(徒十五至十八章)。
二、西羅溫努SIL
VANUS是拉丁文寫法(文為SILOUANOS,》人ouau*)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一章19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1節共三次均採用比較長的寫法,似乎是一種有禮貌的寫法。
彼得也與西拉有關,在彼得前書五章12節記載,彼得稱西拉為忠心的兄弟,他帶著彼得的書信交與小亞細亞各地的信徒。彼得稱呼西拉也採用那較長的寫法(》Aouav*)。
有人認為“西拉”與“西羅溫努”是兩個不同的人,但多數解經家認為是同一人,不過稱呼有別。
“西拉”其實是“掃羅”的亞蘭文寫法。亞蘭文為SeILA①,但希伯來文稱掃羅為SAUL,其實兩名相同。這就表示西拉不是外邦,乃是以色列人,他和稱呼巴撒巴的猶大都是猶太人的首領,二人一同被差到安提阿、敘利亞和基利家去,帶著使徒們的書信去慰問外邦的基督徒(徒十五章22一23、30一32節)。
但西拉可能與保羅一樣,取得羅馬公民權,所以他的羅馬名字寫法變成SILVANOS,是一個拉丁文的形式。
①亞蘭文讀音為“些依拉”。英文字母e要小寫,表示輕音。
西拉,最初是和猶大與保羅、巴拿巴一同被差到三個外邦地區去傳遞在耶路撒冷大會所決定的議案的人(徒十五章)。
保羅第二次到海外佈道時,因與巴拿巴對馬可的看法不同,結果二人分開,保羅便帶著西拉一同去佈道(徒十五章40節)。
之後,二人同被囚於腓立比(徒十六章19一30節)。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傳道時,曾受猶太人逼迫,西拉和保羅也在一起(徒十七章4一10節)。
保羅在庇哩亞傳道時被迫離開,一人前往雅典,西拉和提摩太便留在庇哩亞工作(徒十七章14節)。
保羅到哥林多傳道時,西拉和提摩太由馬其頓趕到,與保羅再同工(徒十八章5節)。
保羅寫信給哥林多信徒時,曾贊許西拉、提摩太二人與他同心傳道(林後一章19節)。
我們有理由相信保羅非常尊重西拉,西拉與保羅一起在帖撒羅尼迦傳道時,也曾一同為主受苦,保羅稱那種為傳道而受的苦為“大戰爭”(帖前一章2節)。帖撤羅尼迦信徒也無法忘懷此事。所以保羅寫信時,願意和西拉一同署名。
提摩太也在此次大戰爭中有份,當然保羅也願意把他的名字寫上去。
有人以為彼得前書五章所說的西拉,另有其人。可是多數解經家認為彼得所提的西拉與保羅的同工的西拉應該是一個人。彼得是在羅馬寫書信的,當時保羅也可能是在羅馬,西拉有機會作彼得的書記和替他帶書信到小亞西亞各地,並不希奇(有關此點,參閱彼得前書難題研究)。
在使徒行傳十五章中記載西拉和猶大都被稱為先知,曾用許多話語勸勉外邦信主的弟兄們,足見西拉在當時信徒心目中是一個值得佩服的傳道人。
291.主那穌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與駕雲降臨有何分別?
(帖後一章7節)
保羅在此處提及主那穌降臨時要在火焰中顯現,與約翰在拔摩海島異象中所見“主駕雲降臨”(啟一章7節)的說法是不同的。還記得主那穌升天時,是駕雲上升的,天使告訴門徒說:“他怎樣往天上去,還要怎樣來”(徒一章9一1l節),“怎樣”二字包括駕雲而言,與約翰所見的異象相同。
但以理先知在異象中也說“人子駕著天雲而來”(七章13節)。
主那穌自己也說,要“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十四章30節)。
保羅在此換了一種說法,並非否認主那穌將來要駕雲降臨,可能是指著主那穌在空中與眾聖徒從地上被提“會師”之後,一同由空中降臨時的情況。這樣看來,主由天上到空中是“駕雲”而來,由空中到地上則在“火焰中”顯現。主在火焰中顯現的這種觀念,可從舊約聖經中找到來源。
“耶和華必在火中降臨”(賽六十六章15節)。
“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裡火焰中向摩西顯現”(出三章2節)。
“有一朵包括閃爍火的大雲,……從其中顯出四個活物的形像來”(結一章4一5節),這裡火與雲兼而有之。
“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但七章9節)。
“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詩一零四篇4節)。
希伯來書作者也說“神乃是烈火”(來十二章29節)。
很顯然地,“火”代表“威嚴與審判”,“雲彩”則代表“憐憫與盼望”。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曾用雲柱與火柱,以雲柱引導他們,以火柱保護他們(出十三章22節,十四章20、24節)。可能白天是雲柱,在前面引導,晚間變成火柱,在後面將仇敵隔開(出十四章19節說雲柱也從他們前邊轉到他們後邊立住,在出埃及記四十章則說夜間雲中有火,可見是一柱兩用)。
主那穌在雲彩中駕臨是為他的信徒,以後他在火中降臨在大地上乃是要對付他的仇敵。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詳細預言主那穌降臨時,只提及信徒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四章17節),並未提及“火焰”一詞;但為著寫後書時要描述他如何對付仇敵,所以換了一種說法,使信徒明白,基督徒不是永遠是受欺負的弱者,因為有一天主那穌要在火焰中降臨,替我們報仇,向敵人施行審判。
292.何以有人會冒保羅的名寫書信?他們如何冒名?
(帖後二章2節)
關於此問題,我們可以推測下列各種可能性:
一、有人果真用保羅的名字由別處寫信給帖撒羅尼迦信徒,模仿保羅的口氣與語調,特別提及主那穌再來的事,宣傳怠工等候主再來的主張,以致引起教會紛亂,有人竟然實行怠工(帖後三章10一1l節)。
二、有人在講道時說,保羅曾寫信給他,叫他努力宣傳主即將再來之道。
三、另外有人將帖前書信,斷章取義,作錯誤的宣傳,而且說:保羅如此說。
四、可能有人自稱得了什麼啟示(帖後二章2節),其啟示與保羅在帕前所寫某一段相同,因此大事宣傳,謂感動保羅的靈也感動他獲得同樣的見解,謂主那穌馬上再來,這些人或者用書信方式寫給教會。
五、亦有可能保羅的同工曾寫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或私人覆述保羅對於那穌再來的啟示,但可能過於強調主那穌再來的日子。
這些人可能有良善的動機,但用了錯誤的動作,以致引起與效果相反的混亂與不安。
因此保羅不得不對信徒提出警告說:“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
但後來又對他們說:“不拘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帖後二章15節)。意即保羅與西拉、提摩太三人所說所寫的,才應該堅信。
保羅在本書信末了的問安之後,加上一個簽名或任何記號,表示是保羅親手寫的信,他的筆跡也值得留意(帖後三章17節),可惜那記號失傳,我們無法欣賞。
保羅對加拉太人寫信的時候,也有一個特點,那就是他寫的字特別大(加六章1l節),表示是他寫信的特徽。可能也有人冒保羅的名寫信給加拉太信徒亦未可料。因為有人迷惑加拉太信徒(加三章1節),可能也用書信為迷惑的工具。
主那穌曾警告門徒說:“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太二十四章5節)。
耶利米書也有一段說到耶和華告訴耶利米,“那些先知托我的名說假預言”(耶十四章14節)。
帖撒羅尼迦信徒對於主那穌再來的誤會是在“日子”。保羅講道時可能是說“主的日子快到”,或正如對腓立比的信徒說的“主已經近了”(腓四章5節),“近了”並非“已經到了”。在保羅的思想中,認為“主的日子”是一件大事,其中包括許多事件將要發生。所以在下文詳細寫出他對主再來前的啟示描述,好安慰信徒們的心。
293.“大罪人”為誰?在保羅時代,他是否暗指某一人或某政權為大罪人?
(帖後二章3節)
“大罪人”,又稱為“沉淪之子”,及“不法之人”(8一9節)。歷代解經家經常摸索,猜測大罪人是誰?在保羅時代,有人猜測是指尼祿王而言,因他逼迫教會,殺人無算。又有人猜想是“安提阿庫·以比反斯將軍”(ANTIOCHUS·EPIPHANES),此人即但巨以理書十一章28、35節所預言的,他要褒讀聖地,除掉獻祭。又有人以為是預指該撒“加利古拉”(CALIGULA),即第三朝的羅馬皇帝(紀元後37一41年)。該皇也企圖自稱為神,下命敘利亞政府在耶路撒冷聖殿內立他的像給人膜拜,但不久他即被弑。
後來有人猜想是中世紀黑暗時代的腐敗教皇,亦有人猜想是回教教主穆罕默德。又有人猜想是法國的拿破崙,德國的希特勒等。
可是,這些被猜測為“大罪人”已經過去了,基督還未再來。證明這些猜測只是猜測而已,“大罪人”的出現還在將來。或者正如某一派人士認為,“大罪人”並非指某一個人而言,乃是一種“運動”(參二章9節“撒但的運動”一詞),這種“大罪人的敵基督運動”,是由尼祿王開始,一直到如今,仍然在每一時代中進行,直到主那穌再來時,這種大罪人的活動則達到最高峰,然後“主那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二章8節)。
不少解經家相信“大罪人”就是那“敵基督者”或稱為“假基督”。“假基督”一詞在聖經中並不多見,主那穌曾預言有“假基督將要起來”(太二十四章24節;可十三章22節),“假基督”一詞是多數字PSEUDOCHRISTOI(中el,66xptoroc),表示同一時代會有許多假基督出現,或是每一時代都有假基督出現。主那穌所說的假基督與假先知也是要用神跡等來迷惑人,與保羅所說的大罪人的活動相同(帖後二章9節)。
至於“敵基督”一詞,則只有約翰用過,在約翰壹書二章18節,四章3節,約翰貳書7節。“敵基督的”一詞原文為ANTICHRISTOS(如入xp‘oroQ,約翰的看法,認為在他那一個時代已經有敵基督的出現,而且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他又說出一個方法來試驗敵基督的靈(約壹四章3節),“凡靈不認那穌,就不是出於神,這就是那敵基督的靈”。這種試驗的方法,歷代的教會都有人應用過來作同樣的試驗。所謂“不認那穌,即不承認那穌是成了肉身來的”,約翰在寫第貳書時複述這件事。約翰所說的敵基督只在信仰方面而不涉及神跡與奇事等活動,而且認為在第1世紀已經出現,與主那穌及保羅所預言末世要出現的假基督與大罪人是不同的。
關於假基督的出現,許多講解啟示錄的解經家認為就是在啟示錄十三章11一18節的“另一個獸”。該章記載有兩個獸,一個是“從海中上來的獸”(1節),海指地中海,這獸有十個冠冕,顯然的是一個政治領袖。“另有一個獸從地中上來”(11節),這獸能行奇事,
迷惑住在地上的人,顯然是一個宗教領袖。因此有不少解經家強調這些從地中上來的宗教領袖就是假基督。
不過,主那穌講得很清楚,“假基督”是多數字,表示不只有一個假基督。我相信主那穌心目中的“假基督”是各國、或說各地皆有的。啟示錄所說的另一個獸則在歐洲活動,而且在聖經有清楚的記載而已。
保羅又稱這大罪人為“沉淪之子”,這是用希伯來人說話的習慣。正如主那穌責備法利賽人時,說他們勾引一個人入猶太教之後,又使他成為“地獄之子”(太二十三章15節)。主那穌又稱賣主的猶大為“滅亡之子”(約十七章12節)。所謂“子”即“人”,但這人是“註定如此”的人,所以“沉淪之子”即註定沉淪的人之意。
保羅在二章8節又稱大罪人為“不法的人”,意即不守律法、行事違法、無法無天的狂徒。
294.“攔阻的”是指什麼而言? (帖後二章6一7節)
一、保羅說“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那時這個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似乎保羅在此有難言之隱。到底“誰”攔阻這大罪人顯露?是一個人呢,是一個政府呢,還是一種力量呢?保羅認為帖撒羅尼迦人已經知道那攔阻他的是什麼(6節)。似乎那攔阻的是在保羅的時代已經有了,而且人人皆知。所以這一派解經家認為這“攔阻的”是羅馬帝國政府和羅馬皇帝。
當時在位的羅馬皇帝是革老丟(徒十一章28節),他在位是由紀元後41年至54年,那時“尼祿”(NERO)還年幼。保羅似乎暗指,革老丟皇帝在位之日,那逼迫基督的事仍不能發生,等到革老丟駕崩(那攔阻的被除去),尼祿為皇之時(即不法的人顯露這時),反基督教的事便發生了。
保羅在各地傳道時,各地羅馬長官仍然不認識基督教為何,所以他們均盡律法本份保護有羅馬國籍的保籮(散見使徒行傳各處所載)。但尼祿登位之後(紀元後54年至68年),逼迫教會的事便開始,一直有300年之久,史家稱為十大逼迫,亦即啟示錄二章10節所暗指的“受患難十日”。
保羅在此故意含糊其詞,因為不能在文字上提及羅馬皇帝的名稱,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但信徒都知道保羅所暗指為誰,所以不必明言了。這一派人士認為這是合乎保羅當時寫書信時的口吻的解釋。
二、第二派人士認為這“攔阻的”是一件存在的事實。即猶太國仍然存在和猶太教仍然活躍,外邦政府無法分清猶太教與基督教有何區別,保羅所傳的道與猶太人所信仰有何不同的時候,那“不法的人”並不能做什麼。一旦耶路撒冷及猶太國被羅馬軍所毀滅,猶太人被分散在各國,猶太教無形中被消滅,基督教大為興旺之時,羅馬政府看清楚了“新教”力量的勃興,可能對崇拜羅馬皇帝及擁護帝國的忠誠有影響,於是開始“照撒但的運動”(9節)大事逼迫基督徒,強迫他們拜皇帝。
因此“猶太國及猶太教的存在”,乃是那“攔阻的”。這攔阻的是一件存在的事實,並不是一個人。
紀元後70年羅馬帝國將軍提多率兵攻猶太,毀滅那路撒冷,將許多猶太人分散各地,於是猶太國與猶太教“被除去”(7節),但基督教則已在這事發生之前開始受逼迫了。
三、另有一派解經家認為第7節這“攔阻的”乃是“教會”的存在,教會是能得勝陰間權柄的(太十六章18節)。所以教會一直能存在到未日,然後被提(被除去),大罪人才能顯露,施行各種異能神跡(9節)。
這一派人士認為保羅在這裡是用當時信徒受逼害的事實來預言將來那更大更可怕的逼迫要來臨(即約翰在啟示錄所記載的異象)。他在上文(3一4節)所說的“大罪人既然不是在當時出現的,乃是未世要出現的”,則“攔阻他的”也應當在未世才能“被除去”。至於保羅在此所謂“現在你們也知道那攔阻他的是什麼”(6節),與下文“現在有一個攔阻的”(7節),應視為兩件不同的事。當時信徒所共知的“那攔阻他的”可能是指“聖靈”幫助教會發展而言,但7節的“有一個攔阻的”則指教會一直存在到主那穌再來的時候而言。
四、作者本人的意見:
第6節的“那攔阻他的”一詞原文是用“罔性字”TO
KATE-CHON(*xatjxov),不是指任何“人”,乃是指一種力量或一個政府。所以第6節指羅馬政府的力量,正如第一派人士的說法,羅馬政府盡律法的本份保護保羅使逼迫教會的事不能馬上發生。
但第7節“有一個攔阻的”一詞原文即改用“陽性字”HOKAT-ECH
ON(6xar三xlDv),表示暗指有“格位”的一位。所以這一節“攔阻的”顯然與第6節的“攔阻他的”有分別。這一節的“攔阻的”則可指聖靈保護教會發展直到主再來的日子。那時聖靈要將信徒提到
空中與主相遇。與上文第三個說法有相同之處。
我認為第6節那罔性字的“攔阻他的”是指“當時”的羅馬政府的力量,但第7節那陽性字的“攔阻的”是用預言的筆法指聖靈的力量而言。因為那不法的人出現後,主那穌用口中的氣滅絕他這件事,顯然地未曾在羅馬時代出現,乃是在主那穌從天上降臨時要實現的(8節)。
295.“不按規矩而行”一語所指何人何事?
(帖後三章6、7、11節)
在這裡有三次提到“不按規矩而行”一語,但原文6節與1l節用字與7節不同。
6、11節為ATAKT OS指“不按規矩地”,是一個副詞,PERI-PATOUNTOS“周行”“到處去之意”(*&lcrQ)℃fleptHaro乙vtos)。
7節為HETAKTESAMEN“不按規矩”,是一個動詞(為TaIcT
oal1ev),這字後面沒有連接“周行”一詞。
“不按規矩”原字ATAKTE
O指軍隊行列中不依步伐或在軍隊中混亂的人而言,這字亦指由軍隊中逃脫成為“逃兵的人”而言。
6節是一種命令,“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他們不願遵守保羅的教訓。但11節所說乃是事實,因為有人“什麼工作都不作,反倒專管閒事”。保羅在這裡用希臘文“字技”的方法來描寫這些“擾亂軍隊”似的懶人,一方面不做自己應做的工作,另一方面則專管別
人的閒事。
原文是這樣說:
M EDEN(什麼都不)ERGAZOMENOUS(I作, lL**一Yaatol1三vOvQ, ALLA (fg)pERIERGAZOMENOUS(周圍工作,*人乙flePtePya徹VjvovQ,意即到處去做別人已做的事,指管閒事而言。
意即對已事一無所為,對別人的事無所不為。
這些人因為誤會了保羅在前書所說,主那穌快要再來的資訊,以為主那穌既然快要再來,又何必辛苦地去工作呢?因此他們開始遊手好閒,不務正業。保羅在此責備他們,並指示信徒們一個原則:“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10節)。
至於保羅本人,則宣佈他與他的同工們並沒有“不按規矩而行”,他們的生活方式與上述那些人正相反。所以保羅大膽要求信徒們“效法他們”那樣辛苦榮碌,晝夜作工(9節)。
保羅在前書也曾提及“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這種人在帖撒羅尼迦城是不應該有的,因為該城是一個軍事重要地區,每一市民都明白遵守軍紀與堅守崗位的重要性,也知道不守軍紀的士兵所要受的懲罰(見前書277條詳述此城的歷史)。保羅用這一字來提醒信徒,他們是很容易明白的。
基督徒必須殷勤工作,忠心事主,直等到他來的那一天。事實上,主也快再來了,地上已經作種種準備,他在天上也不例外,似乎他已經穿好萬王之王的最榮耀眼飾,束上腰帶,只要天父一發命令,他就要再來了!
“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你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太二十四章42一44節)── 蘇佐揚《聖經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