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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四福音書之三──祂來為甚麼

 

     在第三篇中已經詳細說明耶穌是誰。那一位在時間裏,曾經話成肉身,成為人子的耶穌。雖然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是人子。但是按著聖善的靈說,從裏面神性素質,神性根源說,祂是神的兒子,是自有永有的神,按著祂的使命,職分而說,祂是基督,是神永遠的旨意和計劃的設計者,也是執行者。為著這個永遠的計劃,神在基督裏藉著祂創造萬有,又是為著祂創造萬有,也是用祂權能的命令扥住萬有。

     照著人自己看,在整個廣大的宇宙萬有中,人的存在,如同浮塵,非常渺小,短暫,轉眼就消逝,算不得甚麼;那知,在神看來,人是神創造的主角,中心,和傑作(弗二10原文)。諸天雖然廣大泱漭,卻是為地而造的;神把大地懸掛在空中,是為地上萬物能生存在其上而造的;然而地上的萬物,無論是地上的野獸,牲畜,植物,空中的飛鳥,海裏的魚,都是為要使人能生存,延續生命,而造的;連天使,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而造的(參照亞十二1;來一14)。惟獨人裏面的靈,是為神和祂喜悅的旨意而造的。假使從宇宙萬有中,把人的存在消失,那麼整個宇宙萬有,在神的眼光中,就要成為毫無意義的存在。正因此故,神在人的身上,所花費的心思,工夫,比創造宇宙萬有,還要艱難,費時,費力,甚至把祂的獨生子,都不愛惜,為我們眾人捨了(參照羅八32,七6~8;約三16)。這就是在本篇中,所要探討的,祂來為甚麼。

     在前面已經題過,神所創造的宇宙萬有,雖然廣大泱漭,萬有無數無邊,壯麗奇觀又微妙;但是從全能的神看來,毫不費事,因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9)。

     唯獨救贖的工作,祂費了一番心思,是神萬般的智慧,精心的壯舉。因著神的救贖,蒙拯救,重生得著神自己那非受造,永遠生命的信徒之總和與聚集,就是教會。教會是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秘,安排,計劃;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萬般的智慧(參照弗三9~10)。

 

   應驗經上的應許,豫言,豫表

 

    一、出於神的旨意和應許

 

     神的兒子要話成肉身,來到世上,成功救贖,是出於神的旨意,並且早就應許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以後又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整本舊約聖經,滿了這樣的應許,有豫言,有豫表,有表徵,有影兒,有圖畫,處處都可以看到神的旨意,計劃,和應許(參照第三篇第參項之三)。

 

    二、神的信實

 

     經上說,「你的信實必堅立在天上」(詩八十九2)。

     又說,「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我必不背棄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詩八十九33~34)。

     「 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神既然說話了,神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箴三十5),祂不會說廢話,也不會說了,又不算數;因為祂是神,祂的話必須得著應驗。為著神的應許,神的兒子,必須來到世上,應驗神所應許的話。「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祂也都是實在的」(林後一20)。

 

    三、耶穌證實神的應許

 

     耶穌在地上的時候,多次重申在舊約聖經中神的應許。祂說,聖經是給祂作見證的(參照約五39),又說,摩西書上有指著祂寫的話(參照約五45~47),祂也說,神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參照來十7;詩四十7)。

     祂一再地強調,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就是指舊約的聖經);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參照太五17~18)。

     把以上各點歸納起來,可以說,祂來是為要照父的旨意行,應驗祂的應許。

 

   把神性帶到人性裏

 

     當初神造人的時候,是照著祂的形像,按著祂的樣式造人(參照創一26~27)。然後把所造的人帶到生命樹的跟前,那用意非常明顯,就是要人運用自己自由的意志,揀選神,接受祂作生命(參照創二9)。可惜亞當受了撒但的迷惑,不但沒有接受神作生命,反而接受了撒但的提議,喫了神曾警戒他,不可喫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參照創二17),結果人的靈死了,失去了能接受神,能與神交通,能知道神的旨意,受良知管治的功用。不但如此,罪就從他一人入了世界(參照羅五12);因為撒但藉著亞當接受他的提議,喫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進入人肉體的情慾裏,轄制人,叫人順服罪的律(參照羅七18~25,五171819)。於是神就把亞當和夏娃趕出伊甸園;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燄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參照創三24)。從此人虧缺了神的榮耀(參照羅三23),干犯了神的聖潔和公義,失去了領受生命的機會和地位。

 

    一、生命在祂裏頭

 

     神的兒子原是太初的神,是生命的源頭(參照詩三十六9),父神是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裏面(參照約壹五11),耶穌是生命(參照約十四6),生命在祂裏面(約一4

 

    二、話成肉身就是把神性帶到人性裏

 

     當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了孕,生下耶穌時,就是把神性帶到人性裏。耶穌按聖善的靈說,祂的神性根源是太初的話,三一神自己,是自有永有的神。雖然話成了肉身,成了人子,成了嬰孩來到世上,但祂的神性,是完整的神,是「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參照賽九6)。另一面,按肉體說,是從大衛的後裔童女馬利亞生的,祂具有肉身,和人性,是完全的人。

     祂的出生是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祕(參照羅十六25),是神的道理,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祕,神的奧祕,就是基督(參照西一26,二2)。祂原是創造的神,卻成了人,成了人類的救贖主。

 

    三、神的彰顯

 

     神原是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參照提前六16),所以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參照約一18),子與父原為一(參照約十30),祂說,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裏,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參照約八16),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十四9),祂在地上的為人生活,是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參照提前三16)。祂在看得見的人子行事為人上,把那從來沒有人看見的父神,愛、光、聖、義、神性各樣的美德表明出來,叫人對神有具體,真正的認識。

 

    四、神的帳幕

 

     話成了肉身,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約一14原文)。在耶穌話成了肉身之前,地上雖然有聖殿,有神的選民猶太人;但是由於人的敗壞,猶太人把敬拜神,變成死的宗教,光有死的道理、字句、失去了靈的實際,能說不能行(參照太二十三3)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神也是枉然(參照太十五8),並且在聖殿裏買賣牛羊鴿子,兌換銀錢,把禱告的殿成為賊窩(參照太二十一12~13;可十一15~17;路十九45~46;約二14~17),干犯了神的聖潔,失去了神的同在。所以神在地上沒有居所,沒有安息。在這樣的情況下,耶穌的肉身,是神唯一的帳幕,居所。神藉著耶穌的肉身,支搭帳幕在人間,藉著施恩憐憫,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

 

   世上的光

 

     世人被撒但,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參照林後四4),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參照弗二1)毫無自覺。他是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參照弗六12),世人都臥在黑暗的權勢之下(參照西一13)。

     但是耶穌是生命的源頭,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參照約一4)。祂來了,光就來了,光照在黑暗裏(約一5);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參照路一78~79;瑪四2)。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參照約八12)。又說,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裏(參照約十二46)。祂來是為要作世上的光,拯救世人脫離黑暗的權勢。

 

   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經上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三8)。

     自從人墮落之後,罪和死就作了王(參照羅五12141721)。撒但住在人肉體的情慾裏,叫人犯罪,而罪的工價乃是死(參照羅六23),於是他掌死權,藉著人人怕死的心態,作王奴役人。人若不犯罪,摘生命樹的果子喫,就永遠活著(參照創三22);但人不但沒有喫生命樹的果子,反而喫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因此,罪進入世界,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參照來九27)。本來人的身體是美好的,現在被罪敗壞、玷污,屬乎血氣(參照創六3),成了取死的身體(參照羅七24),血肉之體。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參照來二14~15),這就是神的兒子必須要來,並且要話成了肉身,經歷捨命流血,死而復活,成了賜生命之靈的過程之主因。

     死是撒但所仗賴轄制人最大的權勢;然而耶穌的復活,吞滅了死的權勢。死阿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裏;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裏;死的毒鉤就是罪;但是基督已經得勝了。死無法拘留復活的生命。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再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先是得勝剛強的男孩子,信徒當中初熟的麥穗,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是整體的信徒,要復活成為不朽壞,榮耀的身體,和祂榮耀的身體相似(參照太二十二31;路十四14,二十36;約五29,十一24;林前十五;腓三20~21;帖前四14~18;來六2;啟二十5~6,三10~11,十一11~12,十二5,十四1~513~16;羅八1923)。

 

   為要拯救罪人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

     為要明白祂來為甚麼,尋找甚麼,拯救甚麼,贖回甚麼,就需要先明白,因著人的墮落,人到底失喪甚麼,落到甚麼光景,甚麼命運;然後纔能明白救恩的需要,祂來為甚麼。

 

    一、人的失喪

 

     所謂基督的救贖,就是拯救,贖回到人失喪之前,該有的地位,身分,光景。

     若是人原來就一無所有,那麼就是命該如此,根本談不上失喪,也沒有甚麼可贖回的。但實際上,人在神的心目中,是極其寶貴、重要、美好的。人是神的傑作;在神喜悅的旨意中,所豫定之人的地位,身分是極其榮耀、尊貴、美好、燦爛。但因著撒但的迷惑,人的墮落,不但失去了這一切,反而落到非常可憐,悲慘的光景。

 

       ()人的靈死了

 

     當日亞當,夏娃喫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那結果就是人的靈死了,失去了應有的正常功用、機能(參照創二17)。特別是喪失了與神交通,和能知道靈界之知覺的功用喪失了。後來又一再的忽視了良心的感覺,慢慢地良心的反應也麻木、糢糊、幾乎也喪失,殆盡了。

 

       ()魂被玷污了

 

     本來人的魂是受靈的規正、引導,作靈的出口,反應靈所傳達給它的信息,發表在人的生活,行事為人上。但自從靈的功用死了之後,魂就單獨行動,因此,容易受肉體情慾之轄制。從前人的靈是魂的導師,主人;後來是換成肉體的情慾是魂的主人。人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參照創六5),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人逞著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邪僻的心,裝滿了各樣的不義,邪惡,惡毒,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參照羅一212428~31)。

 

       ()身體變肉體,受敗壞了。

 

     當初人的身體,是照著神的樣式造的,是榮耀,美麗,毫無玷污和瑕疵。但自從人墮落之後,撒但藉著罪,霸佔了人,以肉體的情慾轄制人,叫人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參照羅七14~24)。犯罪越多,人的肉體受敗壞越多,越來越衰敗,人的壽命也就越短少。洪水之前的上古時期,人還可以活九百多歲;挪亞洪水之後,越來越短命,以至俗語說,人生七十古來稀;摩西也說,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衿誇的,不過是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參照詩九十10)。這都是犯罪的後果;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

 

       ()失去了神的同在

 

     在伊甸園裏,有生命樹(創二9),有神的同在;但人墮落之後神打發他出伊甸園(創三23),失去了神的同在。從那時起人大部分的生活,行動,都是背向神,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參照弗二12)。

 

       ()失去了得永生之機會

 

     神的旨意是要人喫生命樹的果子,得永生。但人未曾喫就犯罪墮落了。於是神用榮耀,聖潔和公義封鎖了,通往生命樹的路(參照創三24)。人失去了藉著耶穌基督得永生,得兒子的名分之機會(參照弗一5;約壹五11~12)。

 

       ()人失去了治理世界的權柄與地位

 

     神創造人時給他們有使命,「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參照創一2628,二1920)。神賦與人,替祂治理全地的權柄。人原是這地的主人,是陸,海,空大元帥,是這個世界的王。因為人是照著神的形像,按著神的樣式造的。神把全地委任給人治理,對他們說話,給他們權柄。亞當給所有的活物起名,因他是主人,是君王。但因著人的墮落,人失去了神的形像,和樣式,也失去了治理權。

     這個治理權,在挪亞的時候,還可以看到部分的權柄(挪亞憑著這個權柄,把部分的活物帶進方舟裏)。但洪水之後,再也看不到人有這樣的權柄。地上滿了強暴,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受敗壞的轄制,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參照羅八20~22)。

     因著人的失職,纔給撒但有機會竊據了這個世界,成為這世界的王(參照約十二31,十四30,十六11),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參照弗二2),轄制,奴役人及世上的動物。

 

       ()生活的環境受了咒詛。

 

     「天起了涼風」(創三8),說出,人的墮落帶下氣候的驟變,從此常常風不調,雨不順,地為人的緣故受了咒詛;地開始長出荊蕀和蒺藜來;人必終身勞苦,汗流滿面纔得餬口(參照創三17~19)。有野獸之害,有刀劍之危險,有疾病,有痛苦,有天災,地變,天有不測之風雲,人有旦夕之禍。人不再能享受像在伊甸園裏的快樂和安息。

 

       ()罪的奴僕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參照羅五12)。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參照約八34)。人的裏頭有罪居住(參照羅七1720),在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在肢體之中有犯罪的律,叫人去作所不願意的惡,人真是苦阿(參照羅七);世人都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參照弗二15;西二13;約五24)。

 

       ()落在神的震怒和審判之下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參照希九27)。人因著犯罪,干犯了神公義的要求,尚不知悔改,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參照弗二3),這樣的人,若不悔改,信耶穌,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將來的結局就是滅亡,被扔在火湖裏(參照約三16;啟二十15,二十一8)。本來神的審判和火湖都是為著魔鬼,不是為著世人(參照約十六11;太二十五41);世人若肯悔改,信耶穌,就立刻脫離神的審判和定罪,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參照約三16)。

 

       ()受撒但的迷惑和轄制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後四4)。

     「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弗二2),「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犯罪的是屬魔鬼」(約壹三8),凡不行義的就是魔鬼的兒女(參照約壹三10),行私慾的,殺人的,說謊的,都是魔鬼的兒女(參照約八44),這樣的人是在「撒但權下」(徒二十六18)在「黑暗中」(參照徒二十六18),在「黑暗的權勢」(西一13)之下,若不悔改,結局是「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豫備的永火裏去」(太二十五41)。

 

    二、救恩的需要

 

     人失喪的光景,說出救恩的需要。祂來正是為著人救恩的需要。祂所成功的救贖,就是要把人贖回到神喜悅的旨意,永遠計劃中人的身分,地位,該有的光景。凡是人所喪失的祂都要拯救贖回;人受罪的轄制,祂來是拯救,不是審判,定罪,所以祂說,「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人,乃是要拯救世人」(約十二47原文),又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2;可二17),經上說,「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三17)。人的性命受那惡者催殘,所以祂說,「人子來……是要救人的性命」(路九56)。又說,「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二18)。人靠著自己,缺乏能滿足律法公義要求的生命,所以祂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原文)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靠著這個生命就能成就律法的義(參照羅八3~4),所以祂說,「我來……乃是要成全(律法)」(太五17),祂要如此,拯救人脫離律法的咒詛,滿足公義的要求。

 

   叫神的榮耀得著稱讚

 

    一、生命的繁殖

 

       ()豫定信徒得永生

 

     「凡豫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

     「豫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神在創世之前就在基督裏揀選我們,豫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永生。

 

       ()應許得永生

 

     「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約壹二25)。

     「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多一2)。

     雖然神的救恩豐富,眾多,多方面,是這麼大的救恩(來一3),但最重要的,就是叫我們得永生。

 

       ()命令得永生

 

     「我也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生」(約十二50)。

     神命令耶穌說甚麼,講甚麼,而命令的內容,目的就是永生。信子得永生,這是神的命令。傳達並執行這個命令,就是祂來的目的。

 

       ()信子得永生

 

     「信子的人有永生」(約三36,參照三16,六40,十28,十七3;羅五21,六23;提前一16;約壹五12~13)。

     神是永生神(參照默想救恩第三篇之肆永生神),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怎樣在自己有生命(約五26),父愛子,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參照約五202227),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若不藉著祂,父就甚麼也不作。所以只有認識父,獨一的真神,還不能得永生,必須還要認識父所差來的耶穌基督,纔能得永生(參照約十七3)。要得永生,必須信子,接受祂為我們成功的救贖。祂若不經過捨命流血,死而復活的過程,成為賜生命的靈(參照林前十五45),就不能叫信徒重生,得永生(參照約七38~39;路十二50;彼前一3)。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約三36)。

 

       ()生命繁殖

 

     「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許多信徒重生所得的永生,就是從耶穌那一粒麥子,結出來的許多子粒。而這些重生信徒的總和,就是教會。

     「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己是那一粒麥子,教會是結出來的許多子粒的總和。

 

       ()把人性帶進神性裏

 

     「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約十四20)。

     那日就是祂復活,升天,成為賜生命之靈,住在信徒裏面的那日。神與信徒互為居所,不但神性在人性裏面,也把人性帶進神性裏面。信徒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基督是信徒的生命(參照西三3~4)。今天這個事實,只在重生的生命方面。直到祂再來,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參照羅八30)的時候,信徒的靈,魂,體都要完完全全帶進神性裏。

 

       ()叫神的榮耀得著稱讚

 

    祂來成功救贖,重生信徒,得榮耀教會的目的是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參照弗一6);最終是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同歸於一,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裏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參照弗一10~12)。── 黃共明《新約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