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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洪水後至亞伯拉罕蒙召

 

   彩虹之約--信實之約

「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所立的永約」(創九8~17)。

  神是信實的(林前一9),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所以祂根本不須要立約;但祂體貼人的軟弱,信心不夠,所以就立了彩虹之約。但這並不表示,神從此不再審判全地。祇是不再以洪水毀滅全地而已。所以在將來的審判中,神會用火審判全地。

 「在那日天被火燒就消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彼後三12)。不但是將來,洪水以後,神對局部審判,也是常用火審判(參照創十九23~28;太三1012、五22、七19、十三404250、十八89、二十五41;猶7;啟八8、九17、十三13、十六8、十八8、二十9)。

   許可人喫肉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創九3)。

   挪亞的失敗

「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裏赤著身子」(創九20)。

  在這記載裏,並沒有發現挪亞犯甚麼罪;他祇是放鬆,不夠謹慎酒醉,以致赤身露體而已。但他的失敗,對於今日的信徒是一個鑑戒。挪亞本來是與神同行,與神同工的義人,先知,和祭司。但是洪水以後地上除了他一家人以外,再也沒有人了。他找不到對象傳義道了,這種情形最容易引起人的鬆懈,不夠謹慎。他是祭司,為著向神獻祭,他在學該隱耕地之前,應該先學亞伯作個牧羊的人。但聖經沒有記載他牧羊的事。可能他把優先順序顛倒了,這就是挪亞失敗的遠因。近因是不熟酒性,未作適量的節制。對於墮落的人而言,赤身露體是必須顧忌的事。但他失去控制,忘記了遮羞而失敗。並且不但自己失敗,更是為他的孫子迦南製造了另一個失敗的機會。迦南所犯的錯誤乃是,當他看見他祖父赤身時,應該立刻找衣服或是被褥替他祖父遮蓋;但他沒有這樣作,反而告訴他父親,這就是宣揚別人的隱私,且干犯了挪亞代表的權柄。

附註:包括聖經百科全書在內,很多人主張閃是挪亞的長子,含是幼子。他們的憑藉是1、「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創九24)。2、「亞弗的哥哥閃」(創十21)。3、「挪亞五百歲生了閃,含,雅弗」(創五32)。因為既說含是小兒子,閃又是雅弗的哥哥,而且記載挪亞兒子的時候,把閃排在第一順位,所以閃當然是挪亞的長子。

  但是若是這樣說,就會產生下列的矛盾。

1、因為經上又記著說,「洪水以後二年,閃一百歲」(創十一10)。洪水後二年是挪亞六0二歲的時候;若是那時閃纔一百歲;換句話說,挪亞五0二歲生閃。這樣看來,含和雅弗兩個人當中,該有一個人是挪亞五百歲時生的;而那一個纔是挪亞的長子。不過雅弗是閃的弟弟,所以他不可能是長子;這樣刪除不合符條件者之後,含反而是剩下唯一可能是長子的人選。

2、但若說含是長子,又和「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這一句經節相抵觸。若說,小兒子是指含說的,那麼為何在他四個兒子,「古實,麥西,弗,迦南」(創十6)當中,僅咒詛一個最小的迦南,而不咒詛其他三個,這是既不合情,不合理,也是不公平,很難理解。

因此,比較合理的推斷乃是;當時看到挪亞赤身的小兒子,不是含,而是小孫子迦南。而迦南不但沒有替他祖父遮羞,反而顯揚他祖父的隱私,纔遭受咒詛。聖經對兒子,及孫子,通常使用一樣的稱呼。例如,「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太一1);在原文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大衛的兒子,耶穌基督的家譜」。

 總合上述的理由,挪亞的長子應該是含,閃是次子,雅弗是幼子。但是聖經所著重的,乃是和所應許的那一個子孫,基督的直系關係(參照加三16)。所以閃(創五32),亞伯蘭(創十一26),他們原來都不是長子,卻都越過他們生下來的順序,被排在第一順位,而被誤認為長子。

   挪亞的豫言與世界邦國的形成

    閃的神

   「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創九26)。

   挪亞很明確的豫言,他的兒子們當中,閃及他的後代,會因相信神的話,蒙福成為神的選民,虔誠後裔。閃的後裔大致上說,分佈在亞洲一帶。其中以色列民是蒙神選召,成為神的選民。那虔誠的後裔,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按著肉身說,是閃的後裔。神的選民最大的長處乃是,「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羅三2)。一個人能不能相信神,重生,得永生,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成為虔誠的後裔;關鍵點在於是否相信神的話(參照羅十17;約二十31)。洪水後第一個神的祭司是閃。我信,從亞當一直到挪亞,歷代以來虔誠列祖所領受的,神的啟示,神的聖言,都是經由閃及他的後裔代代傳下來的。

  雅弗的擴張

  「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裏」(創九27)。

  雅弗的後裔,從大致上說來,就是住在歐洲,蘇俄一帶;他們在文化,政治,經濟方面,很發達,擴張到全世界各地。至於閃的帳幕,所指的是話成肉身的耶穌是神的帳幕在人間(參照約一14);教會是擴大的帳幕,是神的居所(弗二22),是亞伯拉罕屬天的後裔(創二十二17;加三29;羅四11),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弗二19)。所以凡信耶穌得永生的信徒,無論是以色列人,無論是外邦人,都是亞伯拉罕屬天的後裔,是真以色列人,在原則上都是住在閃的帳棚裏。根據統計,全世界信徒中,最多的是白種人,是雅弗的後裔;他們都是相信基督,住在基督裏;就是住在閃的帳棚裏。

  迦南受咒詛

 「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創九25)。

  從大致上說來,以迦南代表的含後裔,大部分是遍佈於非洲一帶及鄰近非洲。他們因受了咒詛,很多人都成了奴隸。但近代的社會,因基督的福音普及全世界各地,奴隸的制度漸漸不被認可;也有相當多的非洲人相信耶穌。「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參照賽十一9;谷二14)的情形來臨的時候,就是他們完全脫離咒詛的時候,也是萬物得著復興的時候。

   人第四次的墮落(創十一1~9

一、由含的後裔帶頭向神造反

  「古實又生寧錄(字義,判亂),他為世上英雄之首˙˙˙他國的起頭是巴別,以力,亞甲,甲尼,都在示拿地(巴比倫平原)」(創十9~10)。

  「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裏。他們彼此商量說,來罷,我們要作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頭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他們說,來罷,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創十一1~4)。

 挪亞的方舟是停在亞拉臘(Ararat)山頂上;就是現在的土耳其東境附近的一座山。那裏是高原地,又是河流的發源地。很可能挪亞一家人就地居住在那高原地。後來人口繁多纔尋找可居住的平原地。我們從含的家譜看到,他的後裔中有一個兇暴的惡人寧錄。正如他的名字,是具有叛亂無道的性格,他又是偉武的英雄;他就很自然地成為群雄之首。後來正如第十一章所說的,人就聚集居住示拿地。凡是有野心作群眾之首的,都是自高自大,要顯揚自己的名。顯揚自己,就是表明不倚靠神,要獨立。可能由寧錄帶頭煽動,所以眾人就集體背叛神的引導,造巴別塔,為要傳揚他們自己的名。過去的墮落,是個別的。但巴別塔的墮落,是集體的;是宣告他們自己就是神。塔頂通天(創十一4)的原則、動機、和撒但當初說,「我要昇到天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賽十四13~14),完全一模一樣;是非常得罪神的舉動。

二、 神的審判

  「我們下去,在那裏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裏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創十一7~8)。

  神當初「為何祇造一人呢;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瑪二15),「祂從一本(一個血脈)造出萬族的人」(徒十七26),其目的乃是「都在基督裏面同歸於一」(弗一10);都能同心合一,事奉同一位神。所以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創十一6)。但是他們把神正面的用意,用在反面的事上,他們不在事奉神,讚美神,傳揚神的事上同心合一;卻在背叛神,向神獨立,傳揚自己名的事上合作。為著要打斷他們這樣的舉動,神纔不得不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分散在全地上。

  從巴別塔的集體背叛之後,人不再單單敬拜獨一的真神;人受了撒但的欺騙,為自己製造了許多偶像;許多假神氾濫在全地,呈現一片混亂。人在獨一的真神之下,纔有真正的合一。現在有許多假神出現了,人不再是一了;這就是神變亂他們口音的原因。

   第二段虔誠後裔的家譜

  在挪亞洪水以後的家譜中,除了閃後裔的家譜以外,都不在聖經中心思想的流中,故在本書中不擬涉及其他的家譜,所以僅詳述閃虔誠後裔的家譜。前面已題及,閃雖然是挪亞的次子,並不是長子;但是神的聖言是交託給閃及他的後裔;且按著肉身說,基督是成為閃的後裔(參照路三耶穌的家譜)所以必須重視閃的家譜。我們可以從這個家譜中看出,神的救恩,及洪水之後選民的歷史。

一、第十代 挪亞

  挪亞活到五百零二歲,生閃。挪亞六百歲,和一家八口進入方舟免去洪水的審判。

 「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豫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來十一7)。神「保護了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八口」(彼後二5)。經上把挪亞列為義人典型人物(參照結十四1420)。「洪水以後,挪亞又活了三百五十年。挪亞共活了九百五十歲就死了」(創九28)。

二、第十一代 閃(字義是,有名聲的)

  「洪水以後二年,閃一百歲生了亞法撒。閃生亞法撒之後,又活了五百年;並且生兒養女」(創十一10-11)。

  有關閃的記載並不多;但神既被稱作「耶和華閃的神」(創九26);相信他是繼承挪亞的負擔,作神的祭司,傳義道的人。他死於亞伯拉罕一百五十歲的時候。因此我個人相信,當亞伯拉罕尚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閃曾經向他傳過福音,使他先知道有關耶和華神,和神在人身上的旨意,為他打下了認識神的基礎。所以後來「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他就離開迦勒底人之地」(徒七2~4)。亞伯拉罕信心的來源,雖然由於耶和華神向他顯現,和說話,但也得助於閃的啟蒙。

三、第十二代 亞法撒

 「亞法撒活到三十五歲,生了沙拉;亞法撒生沙拉之後,又活了四百零三年;並且生兒養女」(創十一12~13)。

四、第十三代 沙拉

 「沙拉活到三十歲,生了希伯;沙拉生希伯之後,又活了四百零三年,並且生兒養女」(創十一14~15)。

五、第十四代 希伯

 「希伯活到三十四歲,生了法勒,希伯生法勒之後,又活了四百三十年,並且生兒養女」(創十一16~17)。

六、第十五代 法勒(字義,分裂

 「法勒活到三十歲生了拉吳,法勒生拉吳之後,又活了二百零九年,並且生兒養女」(創十一18~19)。

  代上說,「希伯生了兩個兒子,一個名叫法勒,因為那時人就分地居住」(代上一19)。可能巴別塔的集體背叛,以致神變亂人的口音,使他們從那裏分散在全地上,是希伯生法勒之前的事。

七、第十六代 拉吳

 「拉吳活到三十二歲,生了西鹿,拉吳生西鹿之後,又活了二百零七年,並且生兒養女」(創十一20~21)。

八、第十七代 西鹿

 「西鹿活到三十歲,生了拿鶴,西鹿生拿鶴之後,又活了二百年,並且生兒養女」(創十一22~23)。

九、第十八代 拿鶴

 「拿鶴活到二十九歲,生了他拉,拿鶴生他拉之後,又活了一百十九年,並且生兒養女」(創十一24~25)。從第十二代至第十八代,這七代乏善可陳;唯一可提的事實是,人的壽命劇降至洪水前人類壽命的四分之一程度。

十、第十九代 他拉

 「他拉活到七十歲,生了亞伯蘭,拿鶴,哈蘭」(創十一26)。

(一)       聖經這樣的記載,容易被誤會為他拉的長子是亞伯蘭。其實亞伯蘭是幼子,哈蘭纔是長子。

(二)       因為經上又記著說,「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就死在哈蘭」(創十一32)。然後又記著說,他拉死後,「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創十二4)。這樣算來,亞伯蘭應該是他拉一百三十歲時生的,他不是他拉的長子,照年齡看來,是最小的,是他拉的第三子。因為按肉身,基督是亞伯蘭(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參照太一1~17)。所以雖然是第三子,聖經卻把他排在他拉第一順位的兒子。

十一、第二十代 亞伯拉罕

(一)亞伯拉罕是他拉的第三子,是他拉一百三十歲時生的兒子。

(二)神的呼召

  「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他就離開迦勒底人之地住在哈蘭」(徒七2~4)。

(三)亞伯拉罕的拖泥帶水

   神並沒有呼召他拉和羅得,但亞伯拉罕不夠絕對,他帶父親他拉,和侄子羅得一起離開,纔會在半途哈蘭住下來,直到他拉死在那裏。

(四)他是蒙召族類的始祖,是轉移時代的人。

── 黃共明《舊約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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