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內容的特點(二)──生命和能力
我們已經看見,新約裏的赦罪,是一個恩典的福音,人如果能信一個赦罪的異典,他的良心就有了安息。我們知道,很多屬乎主的人都接受了這一個赦罪的恩典,對於新約裏的這一部分,他們不只相信,並且也肯作見證說,神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洗淨了我們一切的不義。但是,新約所包括的,除了我們罪得赦免的這一部分以外,還有極其榮耀、極其寶貴的兩部分,就是關乎生命和能力與裏面的知識(裏面的認識神)這兩部分,卻是許多人所忽略、所不懂、所信不來的。這是許多神的兒女在屬靈方面所以貧窮、所以軟弱、所以失敗的一個大原因。弟兄姊妹阿!神赦免了我們的罪是好的;但是,我們的罪得了赦免之後,如果人還是那個人,還是不能讓神得著祂所要得著的,還是不懂得神的心意,還是不能遵行神的旨意,那我們與從前在曠野飄流的以色列人有甚麼兩樣呢?如果是這樣的話,新約的榮耀在那裏呢?所以,弟兄姊妹們,我們必須看見新約更美的地方。在舊約,神是拉著以色列人的手出埃及(來八9);在新約,神是吸引我們的心出埃及。在舊約,神是把律法放在以色列人的外面;在新約,神是把律法放在我們裏面,寫在我們心上。在舊約,雖然有人教導以色列人,但是,他們觀看神的作為有四十年之久,結果是心裏常常迷糊,竟不曉得神的法則;在新約,是決不用人教導,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能在裏面認識神。現在我們先來看神把律法放在我們裏面,寫在我們心上,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為甚麼這是新約極其榮耀、極其寶貴的一部分。
我們必須把幾處有關聯的聖經先讀一下:
希伯來書八章十節:「主人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諸律法放在他們心意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裏的「律法」,照原文該譯作「諸律法」;「裏面」,照原文有「心意」的意思在裏頭,光譯作「心意」又不夠,所以把它譯作「心意裏面」。)
希伯來書十章十六節,照原文該譯作:「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諸律法放在他們心上,寫在他們的心意裏面。」
以上這兩處聖經,都是先說到「放」,然後說到「寫」。不過第八章是先提「心意裏面」,後提「心上」;第十章是先提「心上」,後提「心意裏面」。不論它是先說心意裏面,後說心上,或者是先說心上,後說心意裏面,兩處都是說到「放」,都是說到「寫」,都是說到「心意」,都是說到「心上」,所以兩處都是說到一件事。
我們知道,以上這兩處的話,都是引自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三節。這一節,照原文可以譯作:「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的諸部分裏頭,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五至二十八節所指的,又與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所指的相同。不過有的話在以西結書上說得清楚些,有的話在耶利米書上說得清楚些。現在我們把以西結書的這一段話來讀一下:「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人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這幾節聖經至少說到五件事:一、用清水洗淨我們,二、給我們一個新心,三、給我們一個新靈,四、除掉我們的石心,給我們肉心,五、我們裏面有祂的靈。這五件合起來的結果,就「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第二十七節的「使」,乃是「主使」的意思,是聖靈在我們的裏面,給我們新的力量來遵行神的旨意,來討神的喜悅,以致神能作我們的神,我們能作神的子民。
【重生】我們要說到神如何把律法放在我們裏面,寫在我們心上,我們還得從重生說起。因為重生是聖靈把神的非受造的生命放在人的靈裏,重生是在人的靈裏所發生的一件新事,所以重生不是行為的問題,重生乃是生命的問題。
【人的創造】要說到重生,我們還得從人的創造說起。創世記二章七節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的氣吹在他的鼻孔裏,他就成了一個活的魂。」這裏所說的「生命的氣」,就是靈,就是人的命源,因為主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約六63)。約伯說:是「全能者的氣使我得生」(伯卅三4)。這「生命的氣」的「生命」,在希伯來文為「才因」(譯音),乃是多數的。神這樣吹氣,就產生兩個生命:一、屬靈的,二、屬魂的。神將生命的氣吹入人的身體就成為靈,同時這靈與身體接觸,就產生了魂。這是我們裏面屬靈、屬魂兩個生命的來源。這很清楚的給我們看見,一個人是分作三部分的,就是靈、魂、體。新約聖經也是這樣把人分作三部分。像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十三節說,「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說,「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是給我們看見,人是分作靈、魂、體三部分的。
體就是「世界知覺」的所在,魂就是「自己知覺」的所在,靈就是「神知覺」的所在。身體有五官,叫人有各種不同的知覺。由這物質的身體,人能與這物質的世界相往來,所以叫「世界的知覺」。魂包含有心思、情感、意志等,這是屬於人的自身,人的人格,所以叫作「自己的知覺」。靈有良心、直覺(或「知覺」)、交通(或「敬拜」)的功能,知道怎樣敬拜神、事奉神,知道他和神的關係,所以叫作「神的知覺」。
靈藉著魂管理全人:靈要有動作,就達意於魂,魂就運動身體,以服從靈的命令。按著神的安排,靈乃是最高的部分,應當管治全人。然而意志是人格最主要的部分,又是屬於魂的;人(魂)的意志能有自主的權柄,它可以揀選到底是由靈來掌權,或是由體來掌權,還是由己來掌權。因為魂是如此有權力,是人格的機關,所以聖經稱人為「一個活的魂」。
【神造人的目的】我們已經一再說過,神有一個永遠的目的,就是要把祂自己給人,祂喜歡進到人的裏面與人聯合,叫人有祂的生命,有祂的性情。祂創造了人(亞當),就把人放在伊甸園裏。在園子當中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創二9),那兩棵樹是很顯著的,是很能引起人的注意的。神吩咐那人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反過來說,生命樹的果子是可以吃的。人如果吃生命樹的果子,人就是揀選神,因為生命樹是指明神的。哦,創造的神,祂對於人的目的是這麼大!這麼美!
人原來是神所創造的(創二7),所以人原有的生命也是神所創造的。以人原來受造的生命來說,是正直的(傳七29),是好的(創一31)。但是,以神永遠的目的來說,人還沒有神自己那非受造的生命。所以,人還需要揀選神,需要揀選神的生命。(在希臘文裏,說到「生命」,有三個字:一、「必屋司」,是指著肉體的生命說的。主耶穌說到寡婦把她一切「養生」(路廿一4)的都投上了,就是用這個字。二、「僕修刻」,就是叫人有生機的生命,就是人天然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聖經中說到人的生命時,就是用這個字(太十六26;路九24)。三、「索愛」,就是最高的生命,靈的生命,非受造的生命。聖經說到「永生」(約三16)時,就是用這個字。
【人的墮落】但是,那人(亞當)竟然吃了神所禁止吃的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竟然不揀選生命,人墮落了,人犯罪了。人的靈本來還能與神來往,現在人的靈與神「隔絕了」(弗四18),就向神「死了」(西二13;弗二1)。當初神對亞當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以亞當的肉身來說,他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後,還活了幾百歲(創五3~5),所以這裏的死,不只是肉體要死,必定是靈先死了。死的意思就是遠離生命。神是生命的神,亞當遠離神,就是遠離生命。我們要知道,亞當的靈死了,不是說他的靈沒有了,乃是說他的靈對於神已經失去交通,已經失去他敏銳的知覺。亞當的靈死了,靈還是有的,但是對神死了,亞當失去靈的本能了。人一墮落,人就受血氣(魂)的支配,而屬乎肉體了(羅七14)。人不能領會神的事(林前二14),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7~8)了。
這樣,神永遠的目的是不是就達不到了呢?不。神是神!除非祂沒有心意,除非祂沒有旨意,除非祂沒有計劃;祂既然有了一個美意,祂既然有了一個永遠的計劃,祂就必定要成功祂永遠的旨意,達到祂永遠的目的。祂還是要把祂自己的生命給人,祂還是要進到人的裏面與人聯合。祂怎麼作呢?祂要來解決人的罪,將墮落的人救回;祂要藉著祂的兒子將祂的生命釋放出來;祂要藉著聖靈來重生人。
【神的救法】神要來解決人的罪,將墮落的人救回,祂就差遣基督來作這件事。基督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就是「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二24)。這就是摩西在曠野舉蛇(民廿一4~9)所預表的。以色列人因犯罪,都是該死的;但神吩咐摩西在曠野將銅蛇舉起,叫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照樣,基督也被舉起,為人擔罪受死,好叫死在罪中的人得著神的生命而活過來(約三14~15)。
神要來釋放祂的生命,神就將祂的生命放在基督裏面(約一4;約一五11)。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就將祂(基督)裏面所藏著的神的生命釋放出來。因為基督就是那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神的生命就釋放出來了(約十二24),所以神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就重生了我們(彼前一3)。
重生,是「從神生的」(約一13),是「出於天」的(林前十五47)。
重生,是「從水和聖靈生的」(約三5)。對於這裏所說的「從水和聖靈生的」,我們要略加一點的解釋。當施浸約翰出來傳道施浸的時候,他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浸,祂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浸」(可一8)。施浸約翰是把水和聖靈連在一起說,主耶穌在這裏也是把水和聖靈連在一起說。約翰在那裏所說的「水」既是施浸的水,就主耶穌在這裏所說的「水」也必是施浸的水。主耶穌當時回答尼哥底母的話,必定是尼哥底母一聽就明白的;當時許多人都知道約翰用水施浸,所以主耶穌一提到水,尼哥底母就能領會到這是指著約翰用水施浸說的;如果主耶穌所說的「水」另有別的意思,就叫尼哥底母不容易領會了。所以「水」是指著施浸的水說的。約翰所施的浸是悔改的浸,是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徒十九4)。約翰來用水施悔改的浸,還不能叫人重生;必須「從水和聖靈生的」,才是重生。悔改的浸的意思是說,不只人的行為是惡的,是死的,需要悔改,就是人的自己也是壞的,也是死的,需要埋葬,需要受浸。一個人到水裏去受浸,就是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行為是惡的,承認自己這一個人是壞的,是死在罪中的,所以只配死而埋葬。但是,人光是這樣「從水」,還不能生;人必須「從水和聖靈」才能生。人還必須接受主耶穌所賜的聖靈,才能得著神的生命。施浸的約翰先來傳「悔改」(可一4),主耶穌就緊接著加上「信」(可一15)。悔改是叫人脫離一切屬乎我們的,相信是叫人進入一切屬乎神的。人因著悔改而進入水,人因著相信而進入聖靈。人這樣進入水,又進入聖靈,就是從水和聖靈生的。悔改而進入水,就結束了舊人的生命;相信而進入聖靈,就得著了神的生命。這樣一來,就是重生。
重生,雖然是「從水和聖靈生」,但使人重生的工作,在主觀方面,完全是聖靈自己作的(在客觀方面,完全是基督作的)。所以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三章一次提到「從水生」,而三次提到「從聖靈生」(5、6,8節)。
重生,是「從聖靈生」。聖靈來叫人悔改,叫人「為罪……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聖靈引導人用信心接受主耶穌作救主;聖靈進入這樣悔改而相信的人裏面,將神的生命賜給他,叫他得著重生。聖靈光照人,叫人悔改,引導人相信,叫人接受神的生命,都是用聖經的話語,福音的真道。所以聖經說,神用福音、用真道生了我們(林前四15;雅一18),我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彼前一23)。神是藉著聖靈用祂的話,將祂的生命送到我們裏面,種在我們裏面。我們因著聖靈的感動,而相信神的話,神的生命就進入我們裏面。神的話裏面藏著神的生命。並且神的話「就是生命」(約六63)。所以我們一接受神的話,我們就得著神的生命。
重生叫人得著的生命,不是屬肉體的,乃是屬靈的。這個生命像風一樣的無形可見(約三8),卻是人所能感覺得到的,是非常實際的。所以重生不是別的,乃是人在自己的生命之外,再得著神的生命。
我們一得著重生,就有「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就與神有了父子生命上的關係(加四6;羅八15~16)。神非受造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就是「永生」(約十七3),乃是亞當所可得而沒有得著的生命,乃是人本來沒有的生命,現在進到我們的裏面了。這是新約的特點,這是新約的榮耀,阿利路亞!
神的生命,是有神的性情的;所以我們一得著神的生命,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就能懂得神的心意,就自然願作神所願意作的事,也就有活出神的形像的可能(西三10)。人如果說他接受了神的兒子的生命,而在他的生活上一點顯不出這生命的性情,一點不喜愛公義,一點不恨惡罪惡,就這個人的相信,這個人的重生,是可疑惑的。因為神的生命是有神的特性的,人沒有神生命的性情,就怎敢說有神的生命呢?
「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箴二十27)。亞當墮落後,這個靈就黑暗了。當聖靈重生我們,將神的生命放到我們的裏面,就叫我們的靈活過來(弗二5),就好像把燈點亮了一般。人死,是靈先死;所以重生是聖靈把神非受造的生命放在人的靈裏,叫人的靈先活過來。聖靈的工作,是從人的裏面作起,是從中心作到圓周的,是從靈到魂,然後到體的。聖靈重生人,完全是一件在靈裏面的事。從前我們的靈是因罪而死,現在靈復活過來了(西二13),現在能認識神了,對於罪也有感覺了。所以,人如果說他重生了,而他對於神從來不認識,對於罪一點感覺都沒有,就這個人的重生是可疑惑的。
當聖靈重生我們的時候,還賜給我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我們裏面(結卅六26)。神賜給我們一個「新心」,不是另外賜給我們一個「心」,乃是把我們那個壞了的心更新過來。神賜給我們一個「新靈」,也不是另外給我們一個「靈」,乃是叫我們那個死了的靈活過來,把那個舊了的靈更新過來。我們有一個新心,就會想神、要神、愛神。我們有了一個新心,對屬天屬靈的事,就有了新的喜好和傾向。我們有了新的靈,對於屬靈的事,就不像從前那樣軟弱無能;對於屬神的事,就不像從前那樣一竅不通。我們有了新的靈,對於屬靈的事,就剛強有力;對於屬神的事,也能通曉(林前二12);與神也能交通了。
還有一件榮耀的事,就是我們得重生的時候,神將祂的靈也放在我們裏面(結卅六27)。聖靈是住在我們更新的靈裏。這也是舊約時代所沒有的事。在舊約時代,聖靈在人身上有工作,但是聖經沒有明文說聖靈是永遠住在人的裏面。(創世記六章三節所說的「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按原文是「我的靈就不常與他相爭」的意思。)
我們怎麼知道,在新約時代,聖靈是一直住在我們的裏面呢?這是主自己告訴門徒的。祂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十四16~17)。這位保惠師的來,乃是主換一個樣子來,因主接下去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18節)。第十七節的「祂」,就是這裏的「我」,所以說這位保惠師是主換了一個樣子來。當主在世上的時候,祂是常與門徒同在,但祂不能住在他們的裏面。主復活之後,是穿上了聖靈,所以能住在他們的裏面。神如何在基督裏藉著基督來到人中間,基督也如何在聖靈裏藉著聖靈進到人裏面。所以,聖靈在人裏面,就是基督在人裏面(羅八9;後十三5);而基督在人裏面,也就是神在人裏面(以弗所書三章十七節的「基督」,就是第十九節的「神」)。哦,這是多麼有福的一件事,造物者竟然住在受造者的裏面!這是宇宙中最希奇、最有福、最榮耀的一件事。
主不撇下我們為孤兒,就是說到祂自己要看顧我們,要培養我們,要造就我們,要負我們一切的責任。換句話說,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是客觀的,聖靈住在我們裏面,要把客觀的事實變成我們主觀的經歷。真理的聖靈是把人帶進到實際裏去的。(「保惠師」,按原文有兩個意思:一個意思是「在旁的幫助者」。這是說到聖靈是我們現成的幫助者。你甚麼時候需要祂幫助,祂好像就在你旁邊,就能幫助你。還有一個意思是「辯護者」,像基督在神面前替我們辯護,為著我們的益處。)
我們一重生,就是一個得救的人了。並且神「救了我們」,就是「藉著重生的洗」(多三5)。重生不只叫我們得著生命,重生也是一個「洗」,洗去我們的舊造,就是叫我們得蒙拯救,脫離舊造。
我們原來是一個舊創造,現在因著「聖靈的更新」(多三5),有了新心、新靈,和非受造的生命,「在基督裏,他就是一個新的創造;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直譯)。
人一有了神的生命,就能認識神,就能懂得屬靈的事,今天在屬靈方面,就在神的國裏,將來在實際方面,也必進到神的國裏(約三3、5)。
人一重生,不只在今天得著神的生命,並且對於將來「有活潑的盼掌,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3~4)。今天在地上作一個天上的人,將來就能到天上享受天上的福分。
感謝讚美神,重生是何等奇妙!重生的結果又是何等有福,何等榮耀!我們要唱:
真奧祕!真奧祕! 主基督與罪人合為一,
或人事,或時地, 不能使主與我再分離。
阿利路亞!阿利路亞! 榮耀的奧祕!
真奧祕!真奧祕! 在主裏我與神永合一。
──《詩歌》第五五二首(增訂暫編本)
我們重生了,我們就是屬乎神的種類了。但是,我們還得長大成人像祂的種類,就是得榮耀的神而人。我們要知道,每一種生命,都有一種的特性,都有一種的本能。像鳥有鳥的生命,所以牠有牠生命的特性、生命的本能,牠喜歡飛在空中,也能飛在空中;魚有魚的生命,所以牠有牠生命的特性、生命的本能,牠喜歡住在水裏,也能住在水裏。不只動物的生命是如此,就是植物的生命也是如此。「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都是生命的自然;「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也都是生命的律(太七17~18)。我們既然得了重生,有了神的生命,這一個生命,也自然有它的特性,有它的本能。
不過我們要知道,我們所得的這個生命是完全的,卻不是成熟的。這生命的生機是完全的,可以達到最高的境界,但重生時是初生,還未長大成熟。這好像一個果子才生的時候,牠的生命是完全的,但是,還是生的。初生的完全只完全於生機,成熟的完全才完全於有機體的各部分。所以人重生之後,還需要聖靈長久繼續不斷的更新,讓這生命能完全於全人的各部分。所以底下我們要逐一的來看這個生命的種子如何彰顯它的特性和本能。
【生命的律】我們再來讀希伯來書八章十節:「我要將我的諸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意裏面,寫在他們心上。」這是新約與舊約不同的地方。在舊約,律法是放在人的外面,寫在石版上的。在新約,律法是放在我們裏面,寫在我們心上的。放在外面,寫在石版上的,必定是字句(林後三6);那麼,能放在我們裏面,能寫在我們心上的是甚麼律法呢?這律法的性質是怎樣呢?從神的話看來,這能放在我們裏面,能寫在我們心上的,不是那些字句,乃是一個生命的律。每一個律不一定是生命的,但是,每一個生命必定是律,神放在我們裏面的律,就是神放在我們裏面的生命。只要你裏面有祂這一種的生命,你裏面就必定有這一個生命的律。神是在祂兒子裏來到人間,神的兒子是在聖靈裏進到人的裏面。聖靈叫人裏面有了一個生命,這個生命在人裏面就有它的功用,這個功用就是這裏所說的生命的律。換句話說,這個生命的律是從聖靈來的,這就是羅馬書八章二節說的「生命靈的律」。這個律是單數的。舊約的律法有許多條。新約的律法沒有第一條,沒有第二條,沒有第三條……也沒有末了一條。新約的律法只有一條,就是生命的律。這就是新約。
這生命的律的性質到底如何?這生命的律的性質,就是自自然然的有一種功用。像耳朵,你不必用力量去管它,它自自然然的會聽;像眼睛,你不必用力量去管它,它自自然然的會看;像舌頭,你不必用力量去管它,它嘗到不好的味道,就自自然然的會吐出,嘗到好的味道,就自自然然的會咽下去。如果有耳朵不會聽,有眼睛不會看,有舌頭不會辨味道的好壞,那若不是生理上有病,就是沒有生命。神放在我們裏面的是生命,這一個生命是一個律。神放在我們裏面的不是儀文,不是字句,乃是活的,乃是生命的律,是自自然然那樣的。
我們再說一個比方。就如一棵死的桃樹,你對它說,「你應該有綠的葉、紅的花,到了時候應該結出桃子來,」你從歲首到年終,都是白說,白要求,因為它是死的,它沒有生命。如果有一棵活的桃樹,你不要求它甚麼,它自自然然的會發芽、長葉、開花、結果。這就是生命的律,這一個律有它自自然然的功用。
神放在我們裏面的既然是生命,所以必定是律,也必定有自自然然的功用。這個律會把生命自自然然的「律」出來。這生命自自然然的要把你裏面生命的內容「律」出來,這生命要把神的豐富和祂的一切「律」出來。只要我們不攔阻它,它總是自自然然的出來。
【諸律法與裏面的諸部分】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三節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的諸部分裏頭,寫在他們心上。」這「裏面的諸部分」何所指呢?要明白這個,我們就不能不提起「心」的問題(我我們所說的心,不是指生理的心)。我們要根據聖經所記載的,和許多屬乎主的人所經歷的,來說一點關乎「心」的事。憑聖經的記載看來,心掛著幾個部分,現在我們把它看一下。
【心掛著的幾部分】1.心掛著良心:例如:「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來十22)。這裏的「天良」,就是「良心」。「心若責備」(約壹三20),責備是良心的功用。可見良心是在心系統之內。所以說,心掛著良心。
2.心掛著心思:例如:「心裏懷念著惡念」(太九4),「心裏議論」(可二6),「心裏妄想」(路一51),「心裏起疑念」(路廿四38),都是在心裏的故事。「心裏明白」(太十三15),「存在心裏,反復恩想」(路二19),「心中的思念」(來四12),都可見心是掛著心思的部分。所以說,心掛著心思。
3.心掛著意志:例如:「立定心志」(徒十一23),「心裏順服」(賽六17),「本心所酌定的」(林後九7),「心中的……主意」(來四12),可見心是掛著意志的部分。所以說,心掛著意志。
4.心掛著情感:例如:「心裏冰涼」(創十五26),「心……火熱」(路廿四32),「心裏不要憂愁」(約十四1),「心就喜樂」(約十六22),可見心是掛著情感的部分。所以說,心掛著情感。
憑以上這些地方來看,我們不敢說良心就是心,也不敢說心思就是心,也不敢說意志就是心,也不敢說情感就是心,但我們敢說,心至少掛著良心,掛著心思,掛著意志,掛著情感。心,能管良心,能管心思,能管意志,能管情感。可以說,心就是這四件東西的總綱。底下我們說到心掛著那一部分的時候,關於掛著良心的心,就說良心;關於掛著心思的心,就說心思;關於掛著意志的心,就說心志;關於掛著情感的心,就說心情。
這樣看來,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三節所說的「裏面的諸部分」,至少是指著良心、心思、心志、心情這些部分說的。
【心與諸律法的關係】希伯來書八章十節和十章十六節所說的「諸律法」是甚麼意思呢?我們在前面曾說生命的律是單數的,不是多數的。這裏怎麼說「諸律法」呢?怎麼律法又是多數的呢?分別在這裏:我們重生的時候所得的生命是一個律。是就「律」的本身來說的。但是這個律在我們裏面的功用卻不是一個。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的諸部分都有它的作用。在靈裏有它的作用,在心思裏有它的作用,在心志裏有它的作用,在心情裏有它的作用,在裏面的諸部分裏都有它的作用。耶利米書所說的「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的諸部分裏頭」,就是指神的生命的律在人裏面的各部分裏頭都有它的作用說的。
所以,以律的本身來說,是單數的;以這個律運行的功用來說,是多數的。這好像自來水,源頭是一個,但管子是多數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是一個律,但是在各部分也都有這個律。在靈裏有它,在心思裏有它,在心志裏有它,在心情裏有它。就生命來說是一個,就它運行的功用來說是多數的。它能作到各部分,不過它的根源是一個。
【心是生命的進出口】我們要知道,靈雖然是乃是人的最高部分,但代表人的自己的不是靈,代表人自己的乃是人的心。詩篇四篇四節所說的「要心裏思想」,也可以譯作「當與你自己的心交通」。這正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心口相商」。可以說,心是我們的真我。在我們的生活裏,心是一個最要緊的東西。
心是在靈與魂之間的。所以,凡要進入靈的,都得通過心而入;凡要從靈發出的,都得通過心而出。箴言四章二十三節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出口是由心發出。」這意思是說,心是生命的出口;換句說話,人外面所結的果,都是由心發出的。所以心是最要緊的東西。
心是生命運行的必經之路。所以,神的生命要進到我們裏面。總是先打動我們的心。如果心沒有憂傷,沒有悔改,神的生命就沒有法子進來。神若不是叫我們感覺罪惡的痛苦,就是叫我們嘗到神愛的甘甜,或是覺得基督的寶貴,總是先打動我們的心,叫我們憂傷,叫我們悔改。在這裏,心裏的憂傷是良心的故事,悔改是心思的轉變。當我們的心這樣被打動的時候,我們的意志一決定,我們的心就相信,從這裏一接受基督,神的生命就進到我們裏面了,神的生命就種在我們裏面了(彼前一23)。
【心是生命的一個開關】一粒生命的種子種在地裏,是能生長的,並且是一直生長下去的。但是,它的生長不是沒有條件的,比方:種子種下去以後,從來不澆水,也沒有雨水,就要攔阻它的生長。不只生命是這樣,就是物理也是這樣。像電,它的力量是大的,但是,一個小小的開關一關,就能把它停了。不錯,生命的力量是大的,是自然的,但是,如果有東西阻礙它的發展,不履行它發展的條件,那它就發展不來,似乎它的發展是有止境的了。
那麼,這一個生命怎樣才能從我們裏面發展出去呢?我們要記得,我們接受生命如何是從心開始的,那麼生命的生長也如何是從心開始的。你的生命能不能向外發展出去,是看你的心向神是不是開啟的。你的心如果向神是開啟的,你裏面的生命就能發展出去;你的心如果向神是關閉的,你裏面的生命就沒有發展出去的可能。所以,說來說去,又是心的問題。心是我們不可不注意的。
我們要知道,心是有愛好、有傾向的;靈是叫我們與神來往、與神交通的。所以,我們要神、愛神,不要靈裏的事,乃是心裏的事;而我們敬拜神、事奉神,不是心裏的事,乃是靈裏的事。心只能愛神而不能摸著神,心只能傾向神而不能與神交通;能摸著神,能與神交通的,乃是靈。
有人說:「我們要摸著神的事是要用頭腦的,就如我們聽聲音是要用頭腦的。」不錯,聽聲音是要用頭腦,但是,聽聲音還得用耳朵。如果有人在這裏一直說話,而你沒有耳朵,你的頭腦並不能領會這人說話的聲音是怎麼回事。這好比眼睛是看東西,是分辨顏色的,如果有紅、白、黃、藍這些顏色,而你沒有眼睛,你就不能領會甚麼是紅色、甚麼是白色,甚麼是黃色、甚麼是藍色。你要看得見,還得用眼睛。聲音是要用耳朵傳到頭腦裏去的,顏色是要用眼睛傳到頭腦裏去的,照樣,屬靈的事,是要用靈去摸著的。
但是,你如果是一個無心的人,神要與你交通,與你來往,也是不能的。你的心好像電燈開關,一開,燈就亮了,一關,燈就熄了。你的心如果向神是開著的,神與你交通,與你來往,就是容易的事;你的心如果向神是關著的,神要與你交通,與你來往,就不容易。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是事實,但是,心是這生命的一個開關。神的生命能不能從我們的靈達到良心裏,神的生命能不能從我們的靈達了心思裏,神的生命能不能從我們的靈達到心志裏,神的生命能不能從我們的靈達到心情裏,那個開關就是心,心如果是開著的就能,心如果是關著的就不能。
【心能阻礙生命的運行】聖靈重生了我們以後,我們是得著了一個非受造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這個生命是有能力的,並且這個能力是沒有限量的,它是不受空間的限制,也是不受時間的限制的。但是,如果我們的心有了問題,神的生命就要受很大的攔阻。我們的良心有了問題,神的生命就受攔阻;我們的心思有了問題,神的生命就受攔阻;我們的心情有了問題,神的生命就受攔阻;我們的心志有了問題,神的生命就受攔阻。神的生命是放在我們的靈裏,但是,它要出去,它要往我們裏面的各部分去。我們裏面那一部分出了問題,它就遇看了阻礙,它就停在那裏。
實在說來,每一個蒙恩屬乎主的人,都有神的生命在他裏頭,這是千真萬確的,這是不能否認的。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是活的,並且是活著的,這也是千真萬確的,這也是不能否認的。因著有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我們裏面就有了啟示,有了光照,有了聲音,有了感覺。但是,為甚麼有許多神的兒女說,我沒有啟示,沒有光照,沒有聲音,沒有感覺呢?這是不是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不實在呢?這是不是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不活了呢?不。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是千真萬確的,是活的,並且是活著的。我們所以沒有啟示,沒有光照,沒有聲音,沒有感覺,是我們人這一邊的「心」出了問題。若不是良心有了問題,像良心所定罪的沒有對付,就是心思有了問題,像思慮煩擾,懷著惡念,議論疑惑等等;若不是心志有了問題,像固執己意,不肯順服等等,就是心情有了問題,像肉體的喜好,天然的傾向等等。總有一部分出了問題,總是心的部分出了問題。
神的生命是放在我們裏面了,這生命要從靈運行出去。但我們這一邊在那裏不讓它通過,有的時候是良心不讓它通過,有的時候是心思不讓它通過,有的時候是意志不讓它通過,有的時候是情感不讓它通過,所以神的生命在我們身上就律不出來。我們務要記得,神的生命向外發展,是要通過心的各部分的,如果心的那一部分有了問題,就阻礙了神的生命的運行。
這個,我們可以用以弗所書四章十七至十九節的話來證明。現在我們按照原文把這段聖經翻譯於下:「因此我就說這個,並且在主裏面見證:你們行動不要再像別人,就是隨著虛妄的『諾十』(譯音)而行動的外邦人,『迪安諾亞』(譯音)昏昧,與神的生命隔絕,都是因他們裏面的愚昧,都是因他們心的剛硬,他們既丟棄了一切的感覺,就放縱自己,貪行種種的污穢。」
〔註:第十七節的「諾士」,在新約聖經共用過二十四次,有以下各種譯法:有譯作「心竅」的(路廿四45);有譯作「心」的(羅一28,七23,十一34,十四5;林前一10,二16兩次;弗四17;西二18;帖後二2;啟十七9);有譯作「內心」的(羅七25),有譯作「心意」的(羅十二2);有譯作「悟性」的(林前十四14、15兩次、19);有譯作「心志」的(弗四23);有譯作「意」(腓四7);有譯作「心術」的(提前六5);有譯作「心地」的(提後三8;多一15);有譯作「聰明」的(啟十三18)。「諾士」是原文的讀音。這個詞單譯作「悟性」或者「思想」,都不夠達出原文的的意義,因原文的意思是包括「悟性」和「思想」的。不過我們為說話便利起見,以下就用「悟性」。我們不敢說「悟性」就是「心思」,但是,心思中有一大部分是悟性。我們人有三個得知識的機關:在身體方面的是頭腦,在靈方面的是直覺,在魂方面的是悟性,這悟性又是受直覺的支配的。身體方面的頭腦,我們都知道。直覺呢,有時覺得有,有時又覺得沒有,有時會催促你,有時會阻止你,這個在你裏面的東西叫直覺。悟性是介乎直覺與頭腦之間的。悟性,把直覺的意思表明出來,叫頭腦去想出來。我們的直覺就是強,我們的頭腦就是好,但悟性如果有了病,就不能把裏面的意思發表出來。第十七節的「諾士」,是一個能思想的機關,好比說「眼睛」;第十八節的「迪安諾亞」,是這個機關的一種作用,好比說「看見」,可以說是一種領會的力量。〕
人虛妄的悟性──「諾士」──就是所謂的空中樓閣,是一種妄想。這一種人的心思,被一種妄想充滿了。從前有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牧師講完道後,請在座的一個人起來禱告。那個人禱告來,禱告去,末了禱告出「二百五十吊」錢來(那個時候所用的錢是一吊一吊的)。這個人的心思被錢財的妄想充滿了,神的生命運行到這一部分,怎能出來呢?以此為例,人也吧,事也吧,物也吧,都能構成一種妄想,霸佔我們的心思。我們的心思一被甚麼妄想霸佔了,神的生命就被擠住了(太十三22)。
人的心思一被虛妄的甚麼霸佔了,人的悟性就昏昧,領會的力量就黯淡無光。曾有一個少年的基督徒,被一件事抓住了,一直在那裏想來想去,頭都轉昏了;忽而這是不是神的旨意,忽而那是不是神的旨意,心思一直在轉動,結果反而糊塗了。這就是「迪安諾亞」昏昧,就是領會的力量昏昧了。
心思所以虛妄,領會力所以昏昧,所以與神的生命隔絕,都是因裏面愚昧,都是因心硬,丟棄了一切的感覺。心剛硬到一個地步,甚麼感覺都沒有了。所以病源是從心發起的。
總而言之,心一硬,就與神的生命隔絕,就越發愚昧,就越發不能領會了。這樣,生命的發展就有了阻礙。所以,我們必須看見,不是生命的律不在我們的裏面運行,生命的律是等著往外「律」出去,它要從我們裏面的各部分「律」出去。可是,如果我們心所掛著的各部分出了問題,就阻礙了生命的運行。所以,要讓神的生命能發展出去,能運行無阻,心就必須沒有問題。
【石心的軟化與生命的運行】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至少說到五件事,就是:一、用清水洗淨我們二、賜給我們一個新心,三、將新靈放在我們裏面,四、除掉我們的石心,賜給我們肉心,五、將神的靈放在我們裏面。這五件事合起來的結果,就是使我們順從神的律例,謹守遵行神的典章。關於新心和新靈,以及聖靈住在我們裏面,在前面,我們已經說過了。現在我們要說一點神如何除掉我們的石心,賜給我們肉心。我們要知道,我們說到石心、肉心,並非說我們有兩個心;我們的心只有一個。石心是指心的硬而言,肉心是指心的軟而言,心還是一個心。我們得救的時候,神是賜給了我們肉心,但是,我們的石心還在。可以說,我們一面有肉心,一面還有石心。石心的被除掉,不是一下子的事,乃是慢慢的軟下來的。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能發展多少,完全在乎我們的心軟化了多少。我們的石心必須逐漸的變化成肉心,神的生命就能無阻的運行出去。
在神的兒女中,對於這個,是有不少同樣的經歷的。當人得救的那天,本來那顆硬的心是軟下來了。但是,還不敢說完全的軟下來。得救的時候,他的心也許軟下來了百分之七十。但是,過了若干時候,心反而有些硬起來了,他的硬心又好像回頭了。後來的心變得比從前硬,是逐漸硬下去的。他也許是被甚麼事抓住了,他也許是被甚麼人摸著了,他也許是被甚麼東西纏累了,他也許是被甚麼工作吸引住了,他因了這些而落下去了,這又是心出了問題。所以,我們的生命能長進不能長進,能發展不能發展,完全在乎我們的心變化如何,在乎我們的心是軟是硬。我們的心如果被神以外的東西抓住了,是事也吧,是人也吧,是物也吧,總是攔阻生命的運行的。所以,神要把我們的心一直變,變變變,變到完全是一個肉心的地步,這樣,神的靈就要叫我們裏面的生命加強的往外頭運行。
神的生命要從我們裏面往外去,裏總是打動我們的心,軟化我們的石心,有的人是受神的愛打動,有的人是被神的管教打動,像以色列人違背神,到有一個時候,神擊打他們,他們就又歸向神。像有的姊妹被她的孩子抓住,過分的寶貝她的孩子,神說了一次不聽,兩次不聽,三次不聽……神就把她的孩子接去,她的心反而歸向神了。像有的弟兄被他的事情抓住了,神說了一次不聽,兩次不聽,五次、十次不聽,神就讓他的事情失敗,他的心反而轉向神了。像有的事奉神的人,他一直被工作抓住,從早到晚就是忙,不錯,工作是屬靈的工作,但是這一個工作奪去了他的心,這一個工作把神的地位擠住了。神說了一次不聽,說了十次不聽,神就打擊他,他一倒下來,心裏就明白過來,心就轉向神了。有的弟兄,有的姊妹,有他們特別的持守,有他們特別的優點,有他們特別的義,可是,就是他們的持守,他們的優點,他們的義,變作他們的誇口,變作他們測量人的尺度,這些擠滿了他們的心。神說了一次、兩次、十次、二十次不聽,神的手就加在他們身上。他們明白過來,心就俯伏下來,心就完全歸向神了。神這樣作,就是要把石心變到肉心的地步,變到讓神的生命能運行無阻的地步。如果你的心被神打動了,你自然要對神說:「神阿!我把我的自己奉獻給你,我要全心向著你。」你一奉獻,讓神來作,祂就在你裏面運行:祂一運行,你裏面就有所看見,有所聽見,有所感覺。當你肯順服神一下的時候,神的生命就運行出來了;神的生命就運行到你的良心裏,神的生命就運行到你的心思裏,神的生命就運行到你的心志裏,神的生命就運行到你的心情裏,神的生命就是這樣在你的裏面運行不息。
【生命運行的兩個條件】生命的律是一直運行要往外面律出去,它要從我們裏面的諸部分運行出去。但是,多少時候,它一出去就好像碰了壁,就是通不過。這是我們攔阻了它。所以,要生命運行得通,我們還得履行兩個條件:
【順服生命的頭一個感覺】一個條件就是要順服生命的頭一個感覺。除非一個人沒有重生,他才沒有感覺;如果他是重生了,總是有一點感覺的。有一個基督徒是作醫師的,他問一個傳道人說:「屬靈的起頭和屬靈的長進,是從飢渴起頭的,但是,有許多人,他不覺得飢,他不覺得渴,那麼,如何叫這樣的人能覺得飢,能覺得渴呢」?那個傳道人就說:「你是醫師,你知道人有生命。除非這個人死了,他才沒有食慾;如果他沒有死,多少總是有食慾的。那麼你如何加增他的食慾呢?你給他藥吃。他吃一點藥,食慾加增一點,吃到後來,食慾就正常了。所以,我們只要有一點感覺,我們就要順服這一個感覺。你順服這一點感覺,你的飢渴就增加一點;你再順服一點感覺,你的飢渴又多增加一點。你的感覺加強,你就多順服一點;你多順服一點,你的感覺就更強。你再順服,你就再加上感覺,你立刻看見,你的裏面活了」。生命在我們裏面的運行就是這樣。它轉到你的心情部分,叫你向著神去;再轉到你的心思部分,叫你向著神去;再轉到你的心志部分,叫你向著神去。這樣一圈一圈的轉,你的生命就加多,你的生命就加深,你的生命就加高了。所以,我們總要順服最小的感覺起,一有感覺,就得順服。
有人要問說,順服以後怎樣?我們的答覆是,你還沒有順服你裏面的頭一個感覺之先,你不要管以後怎樣。因為憑聖經看來,神從來沒有在一個時候給人兩個感覺。亞伯拉罕就是一個例子。亞伯拉罕出去的時候,還不知道往那裏去(來十一8),他只道神要他離開他的本地和親族,往神所要指示他的地方去(徒七3)。他第一個感覺只是出迦勒底的吾珥。引導的生命永遠不是叫你獨立的,引導的生命永遠是叫你倚靠的。亞伯拉罕的經歷是說,我這一步先踏下去,下一步如何我不知道。他一步一步的走,一步一步的倚靠。神不只給亞伯拉罕信心,神並且把祂的生命、祂的性情都組織到亞伯拉罕的裏面了。所以,你順服了一步,你還得仰望神,你把第二步放在交通裏仰望神,神要一步一步的給你引導。
當我們蒙神的恩典,要學習在裏面跟從神向前走的時候,我們裏面是會有感覺的。我們這樣一步一步向前走的時候,有一件事是很寶貴的,就是你如果越過神去作甚麼,你如果有一個行動與你裏面的生命合不起來,你立刻發覺有「聖靈禁止」(徒十六6),立刻覺得「耶穌的靈不許」(徒十六7)。你如果順服你裏面的引導或行或止,一次過一次,你就在生命裏有長進。我們再說,我們總要順服生命的頭一個感覺,就是最小的一個感覺,都得順服,因為順服是讓生命運行的一個要緊的條件。
【愛神】還有一個條件,就是要愛神。馬可福音十二章三十節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照原文,這裏的「性」該譯作「魂」,「意」該譯作「悟性」(迪安諾亞)。這一節的意思就是說,要盡你的心,要盡你的魂,要盡你的悟性,要盡你的力量,愛主你的神。憑神的話來看,愛神是與生命的運行有關的。照許多聖徒的經歷來說,神是先把祂的生命種在他們裏面,然後用愛來打動他們的心情。我們如果讀約翰福音,就要看見它著重信,也著重愛。約翰福音說,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也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約十四23)。信是把生命接受進來,愛是把生命流靈出去。只有信,才能讓生命進入;只有愛,才能讓生命出去。
所以,弟兄姊妹們,我們就是要讓這一個愛達到我們的心裏去,讓這一個愛達到我們的心情裏去,讓這一個愛達到我們的心思裏去,讓這一個愛達到我們的心志裏去。我們要仰起頭來說:「我的神!我要用盡我的心來愛你,我要用盡我的魂來愛你,我要用盡我的悟性來愛你,我要用盡我的力量來愛你。」如果有誰真是這樣的話,他要立刻看見,他的思想改變了,他的言語改變了,他的行為改變了,他裏外一切都改變了,因為在他裏面已經有那愛的故事。哦,弟兄姊妹們,神今天所盼望於我們的,乃是我們的心給祂摸著,乃是我們的魂給祂摸著,乃是我們的悟性給祂摸著,乃是我們的體力給祂摸著。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六節說:「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心一歸向主,就有光照,有聲音,有感覺了。
現在的問題不是問甚麼是光照,甚麼是聲音,甚麼是感覺,乃是問你的心到底在那裏。你的心如果是貼在甚麼人、貼在甚麼事、貼在甚麼物上了,你的心如果是貼在甚麼恩賜、貼在甚麼屬靈的經歷、貼在甚麼屬靈的工作上了,就阻礙了你裏面生命的發展,就叫你裏面的生命流不出來,這就是因為你的心這一個關通不過。所以,弟兄姊妹們,你的心必須歸向主!你的心要貼在神身上。你的心如果向著神,你裏面必定有光照,你裏面必定有聲音,你裏面必定有感覺。弟兄姊妹們,你如果要明白神的旨意,不是先在頭裏明白,乃是你的心先傾向神。你說,「神阿!我只要你,我不要別的」,你如果這樣的話,就很容易明白神的旨意。
羅馬書十二章一至二節所說的,能給我們證明這件事。保羅先說,「弟兄們,我以神的諸慈悲勸你們」,這是先打動心情;然後「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是意志的行為;然後「悟性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這是心思裏明白神的旨意。這給我們看見,人裏面的生命,能達到他的心情裏去,能達到他的心志裏去,能達到他的心思裏去,這樣,生命就向外發展了,生命就滲透出來了。當我們的心絕對傾向神的時候,祂曾在裏面給我們感覺,祂會引導我們,扶持我們,叫我們裏面有力量順服祂。這樣,我們裏外的一切情形就都改變了。所以,弟兄姊妹們,如果我們要生命向外發展,要生命長大,我們就得盡心、盡魂、盡悟性、盡力量愛主我們的神!
【生命運行的兩個功用】神的生命一直在那裏運行,我們如果肯讓它,順服它,自然就叫生命得著發展,得以長大。我們如果讓這生命不斷的在我們裏面運行,讓祂運行到我們的良心裏,讓祂運行到我們的心思裏,讓祂運行到我們的心志裏,讓祂運行到我們的心情裏,這樣不斷的運行,就把一切不該有的東西都除掉,把一切從神來的豐富都留下來。這樣,總是裏面除去一點,增加一點;除去的多,增加的也多。除去的是不應該有的,增加的是應該有的;除去的是亞當的,增加的是基督的;除去的是舊的,增加的是新的;除去的是死的,增加的是活的。就是這樣一點一點的除去,就是這樣一點一點的增加,我們的生命就長大了。
神的生命這樣在我們裏面運行的時候,就有兩個功用:一個就是死的功用,一個就是復活的功用。死的功用是去病的功用,復活的功用是得健康的功用。主的那個十字架,第一個成分是死,第二個成分是活。羅馬書第六章告訴我們,這兩個成分,是基督的生命頂有力量,頂有功用的成分。所以,甚麼是十字架呢?就是當你的心被打動以後,你把自己獻在神的手裏,祂的生命在你的裏面一直在那裏運行,運行的時候,有一種成分是叫你死的,這個死的功用除去你裏面不該有的,除去你裏面違反神的,除去你裏面違反生命的,除去你裏面違反聖靈的;同時又有一個活的成分是叫你活的,這個活的功用叫你活出神本性裏的一切豐盛來,你的裏面就有了亮光,有了喜樂,有了平安。基督的死和基督的活是這樣的在你裏面叫你脫離罪,脫離一切神所恨惡、神所定罪的;同時也叫你得著新鮮,得著光照,得著喜樂平安。所以,除去是如何的,增加也是如何的,就是讓神的生命在那裏轉動,在那裏運行,就除去一些,留下一些。神的生命運行一下,你就死了一些;神的生命運行一下,你就活了一些。神的生命運行不息,越去掉不該有的,就越留下該有的;越去掉死的,就越增加活的。但願我們順著神生命的運行往前行,讓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能通過各部分,能毫無阻礙的運行著,能一直有所除去,能一直有所增加。
【生命運行的大能】希伯來書八章七節說,「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我們在前面說過,前約所以有瑕疵,並非前約的本身有瑕疵,乃是指前約在人身上的能力有所不行。因為前約是寫在石版上,是一樣一條的字句,只能要求人去遵行神的律法,不能給人以能力去遵行神的律法。新約之所以是更美之約,就是因為把律法放在人的裏面,寫在人的心上,能主使人順服神的旨意,決不用人教導,就能在裏面認識神。所以我們說,新約是極其寶貴、極其榮耀的。但是,我們在前面曾說到,諸律法是放在人裏面的諸部分的裏頭的,神的生命如果運行到某部分通不過,就有受阻的可能,就要停留在那裏,就不能向外發展,這樣,新約豈不是仍有所不行麼?不,新約行。新約是「在神凡事都能」。這個能,就是因這個生命的運行是有大能的。這個生命運行的大能,是「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來七16,看小字註)。這個生命運行的大能大力,是使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大能大力(弗一20)。也就是這個生命運行的大能大力,要充充足足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現在我們來舉幾個例:
【能叫人的心傾向神】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四至十六節,說到以色列人的心地剛硬,誦讀舊約的時候,心上還有一個帕子,又說,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這就給我們看見,以色列人的帕子,就是他們那一個剛硬不要主的心。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所以,甚麼時候我們裏面有帕子,就是我們的心出了問題。
那麼,我們的心怎樣能歸向主呢?聖經有話說,人的心在神的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廿一1);只要我們肯把心放在神的手中,祂能轉動我們。我們如果肯求告主說,「求你向我的心向著見證,而不向著利益」(詩一一九36),神就能把我們的心扭轉過來。
只要你是一個真得救的人,你的心是更新過的,就是你冷落了,你又轉向別的了,但是你的裏面是有數的。神憐憫你,祂的生命在那裏運行,運行到有一天,你會有聲無聲的說:「神阿,求你傾向我的心!」就是因著這一點生命再運行,再增加,你的心起來了,你的心歸向主了。
【能叫人順服神】腓立比書二章十二至十干三節,「你們既是常順服的……如今……更是順服的。」他們怎麼能到這個地步?「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裏面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照原文,「心裏」該譯作「裏面」。以下有很多處「心裏」,都照原文譯作「裏面」,不再加註了。)多少時候,我們不只不能順服神,並且也不要順服神。但是,只要你是一個真得救的人,你的心是曾被打動過的,就是你有點退後了,心有點硬起來了,你的心還是有數的。神憐憫你,祂的生命在那裏一直運行,運行到有一天,你的心又有一點要順服神,你也定意要順服神,你也能順服神了。這沒有別的,這是神的生命運行到你的心情裏,運行到你的心志裏,運行到你順服神了。有一個姊妹的良心受控告,到一個地步,以為她再也不會要神的旨意,再也不肯順服神了。她苦到一個地步,好像只等候神定罪的宣判來到。就是在這樣的時候,她裏面有一個禱告,她微聲向神說:「神阿!就是我不能要你的旨意,我求也求一個要你的旨意;就是我不能順服你,我求也求一個順服你!」希奇,腓立比書二章十三節的話在那一天扶持了她。她明白過來了,如果不是神在她心裏運行,她就不會有這一個禱告。神的運行既然叫她禱告出這一個禱告來,神就必定能叫她立志行事合乎神的心,必定能叫她順服神的旨意,因為神如此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她看見了,她起來了,她喜樂了。
【能叫人行神所預備叫他們的善】以弗所書二章十節說:「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這個工作,是神在基督耶穌裏親自作成的,可以說是「神的傑作」。甚麼叫「傑作」呢?「傑作」,就是最好的作物,最好的作品,不能比這再好了。神把人救得來,是在基督耶穌裏把他造成到最好的地步,這是生命的大能在人裏面運行而成的。這是新約的特點。神把人造成到好得不能再好的地步,就是要人滿足於自己麼?不。祂為的是「要叫我們行善」。行些甚麼善呢?「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哦,這標準太高了。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善,必是神自己認為是善的善。只有發源於「愛」的善,才是神自己所認為是善的善(太十九17)。不是發源於「愛」的善,就是「將所有的賙濟……人,又捨己身人焚燒」,仍然無益(林前十三3)。發源於「愛」的善,不是普通所謂的善,乃是由愛的生命所流出來的善,是本著愛而行出來的善。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善,只有憑著神的生命才能行。感謝神,祂救了我們,祂把祂的生命放在我們裏面了,祂是藉著這生命的大能來成就這傑作,叫我們能行祂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善。這是福音,這是新約的榮耀,阿利路亞!
【能叫人盡心竭力作工】使徒保羅說,「祂所晹我的恩,不是徒然的,」這怎麼見得呢?因他「比眾使徒格外勞苦」。他說,「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他之所以能格外勞苦,並不是他的身體特別比人好,也不是他比別人特別殷勤,乃是因神的恩與他同在(林前十五10)。他說,「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他怎能這樣呢?他說,「我也為此勞苦,照著祂在我裏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西一28~29)。這裏的「大能」,也可以譯作「炸力」。換句話說,神在保羅裏面所運用的是炸力,所以保羅在外面行出來的也是炸力。使徒保羅作工,不是他有魄力,乃是他有炸力。這一個炸力在他裏面一直炸,叫他能勤勞的,能盡心竭力的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引到神面前。這個炸力,就是神的生命運行的大能。就是這個生命的大能,叫我們能殷勤的作工,能盡心竭力的作工。「格外勞苦」,「盡心竭力」,都是證明裏面的恩典,裏面的生命的大能。這給我們看見,神賜我們恩典,不是叫我們作一個屬靈的欣賞者,不是叫我們作一個屬靈的自娛者,乃是要我們比別人格外勞苦,要我們盡心竭力。如果有誰說他是主的僕人,而他卻是一味自愛,懶惰不肯作工,他就不只是懶,也必是惡的(太廿五26)。這樣的僕人,是被主定罪的。所以,弟兄娣妹們,我們不要空講道理,我們必須仰望神而把祂的恩典活出來,把祂的大能彰顯出來。
【能叫人有活的、新鮮的事奉】說到這生命在我們裏面,能叫我們有活的、新鮮的事奉,我們要先讀三處的聖經:
哥林多後書三章五至六節:「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靈;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靈是叫人活。」(「叫人死」,按原文的意思是「殺」。)
羅馬書七章六節:「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靈的新鮮,不按著字句的陳舊。」
羅馬書二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因為外面作……的不是……惟有裏面的才是……」
我們讀了以上的三處聖經,就要看見,新約的事奉與舊約的事奉是大不相同的。舊約的事奉是字句的,新約的事奉是憑著靈的;舊約的事奉是陳舊的,新約的事奉是新鮮的;舊約的事奉是殺死人的,新約的事奉是叫人活的。換句話說,舊約的事奉是按著寫在那裏的一條一條的字句,奉行故事的在那裏事奉;新約的事奉是憑著靈,是靈在人裏面要人怎麼動,人才怎麼動;靈在人裏面要人怎樣說,人才怎樣說;靈在人裏面要人怎樣禱告,人才怎樣禱告。可以說,舊約的事奉是外面的,新約的事奉是裏面的。舊約「字句」的事奉,結果是「殺死」人的;新約「靈」的事奉,結果是「叫人活」的。再換句話說,憑著「字句」的事奉是死的,活在「基督裏」的事奉是活的;憑著「字句」的事奉是陳舊的,活在「基督裏」的事奉是新鮮的;憑著「字句」的事奉是字句的,活在「基督裏」的事奉是屬靈的。總而言之:凡是憑著外面,憑著字句、憑著老一套的事奉,都是舊約的事奉;凡是憑著裏面、憑著靈、憑著新鮮的事奉,都是新約的事奉。凡是照著外面抄襲模仿而來的,都不是新約的事奉;新約的事奉,乃是與基督發生關係,由裏面運行出來的。新約的事奉是屬靈的,是啟示的,是新鮮的。新約的事奉是需要「本於」神,「倚靠」神,也「歸於」神的(羅十一36)。事奉的乃量是本於祂,事奉的經過是倚靠祂,事奉的結果是歸於祂;這是靈的事奉,這是活的事奉,這是新約的事奉。
保羅說:「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祂叫我們能承擔這新約的執事……」(林後三5~6)。是神作工到他們能作一個新約的執事,就是能作一個新約的事奉者。保羅又說:「我作了這福音的執事,是照神恩典的恩賜,這恩賜是照祂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弗三7)保羅說得很清楚,他作這福音的執事,是照著神恩典的恩賜。這恩賜不是方言,不是異象,不是神蹟奇事,不是醫病趕鬼(雖然以上這些保羅都有;參閱:林前十四18;徒十三9~10,十四8~10,六9、16~18,十八9),不是高言大智(林前二1)。這恩賜不是從天上忽然降下來的。保羅說得很明白:這恩賜「是照祂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這恩賜不是神奇的恩賜,乃是恩典的恩賜,是因神在保羅裏面運行的大能而有的。這恩賜叫保羅能「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弗三8~9)。這恩賜太大了!這大的恩賜是照神運行的大能賜給他的。
【「基督成形」與「變化」和「像祂」】生命的律在我們裏面一圈一圈的運行得通,生命就能發展到一個地步,使「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加四19)。基督漸漸成形在我們裏面,我們就漸漸「變化」(林後三18),而變化的目標就是「像祂」(約壹三2)。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是與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的運行分不開的。神的生命成為我們裏面的成分有多少,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也有多少,我們的變化就也有多少。人的裏面充滿著基督的生命,人的外面把基督活出來,把基督彰顯出來,這就是羅馬書八章二十九節所說的「與祂兒子的像同形質」。這是保羅的追求,也是保羅的經歷(腓三10,一20)。這是神的兒女今天應該有的追求,也是今天可能有的經歷。至於完全像祂,那是要等到「主顯現」的時候(約壹三2),就是「身體得贖」的日子(弗一14,四30;羅八23)來到,才能完全的像祂。
【基督成形】甚麼叫「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呢?我們要用一個淺的比方:一個雞蛋裏,有雞的生命。但是,在孵小雞的時期中,起頭若干日,你如果用電光把那個雞蛋透視一下,你還看不出那一部分是頭,那一部分是腳。等到孵的日子快滿,裏面的小雞快要破殼而出的時候,你如果再用電光透視的話,你就要看見,在殼的裏面,雞的形態都完備了,這就叫作「雞成形在雞蛋裏面」。照樣,基督的生命,在幼稚的基督徒裏面是未成形的,在長大的基督徒裏面是成形的。基督的生命,本來是完全的。但是祂受了我們的限制,以致基督還未成形在我們裏面,這是生命的發展受了阻礙。保羅為加拉太的信徒「再受生產之苦」,是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他們裏面(加四19),就可見這個成形是非常重要的了。保羅不是在那裏說空話,不是在那裏徒自感傷,保羅是為他們「再受生產之苦」。這是需要時日,需要愛,需要代禱,需要流淚,而又天天希望著的。今天有多少神的兒女已經有「基督成形」在他們裏面呢?今天有多少事奉主的人關切到神的兒女屬靈的情形,而受這屬靈的生產之苦呢?噯!說到這裏,我們懊悔!我們痛苦!我們流淚!我們自己的情形不像樣,我們對於有些神的兒女也不夠愛。有些神的兒女屬靈的情形幼稚、不正常,甚至退後跌倒,難道責任都在他們身上麼?難道我們還能若無其事的優游度日麼?我們有沒有為他們憂傷,為他們代禱呢?神阿!赦免我們,憐憫我們。給我們時日來學習,來經歷;也給我們時日為那些像在加拉太的信徒再受生產之苦!
【「變化」】「變化」是必須先獻上身體,其次是需要悟性的更新,這是羅馬書十二章一至二節所告訴我們的。獻上身體,像重生一樣,是一下子的事,但是,「變化」是一個程序,是逐漸逐漸的。現在我們要專說到悟性與變化的關係。羅馬書十二章二節說,「惟要藉著你們悟性的更新而變化」,以弗所書四章二十三節說,「又要在你們悟性的靈裏被更新」,這都是說明到悟性的更新與變化的關係。聖靈的工作,總是從中心到圓周的。因為靈是特別與悟性發生關係的,所以,靈先得更新,然後更新到悟性,然後人在行為上就漸漸改變了。「悔改」是「心思的轉變」,就是眼睛開了;「悟性的更新」,是眼睛亮了。我們的悟性越更新,我們的變化就越大。神一天過一天,藉著生命的光,叫我們越過越認識自己,越過越拒絕自己,越過越認識裏面生命的實在,就在經歷上越過越脫去行為上的舊人,越過越穿上行為上的新人。(這是說到我們主觀方面的經歷。另一方面,在客觀方面,基督徒是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並且是已經穿上新人。這都是在基督裏已經成功的事實。照原文,以弗所書四章二十二節的「要」,該譯作「已經」;二十四節的「穿上新人」,該譯作「已經穿上新人」。參閱歌羅西書三章九至十節)。我們必須知道,變化不像重生,重生是一下子成功的事,變化是一個程序,是漸漸的,天天的變化看。今天,我們變化的度數如何呢?我們變化的情形如何呢?如果我們從作基督徒起,一直到今天,我們這個人好像原封未動,仍然是自憐自愛,仍然是自私自利,仍然是驕傲自大,仍然是多慮多疑,那我們這個人到底碰見過光沒有,是大有問題的。如果我們越變越冷,越變越硬,越變越驕傲,越變越自是,越變越放鬆,越變越任性,那我們若不是心有了病,就是悟性有了病;那我們還得謙卑,還得從心先對付起,還得求主憐憫我們,光照我們,給我們力量除去一切阻礙生命的律運行的罪,除去一切阻礙生命的律運行的己。哦,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來三7~8)。但願主憐憫我們,叫我們的心能在祂面前軟下來!同時,我們還得相信腓立比書二章十三節的話說:「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裏面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因為這是新約的特點,也是新約的榮耀。我們要讚美神!
【「變化」與「相似」】羅馬書八章二十九節和腓立比書三章十節所說的「效法」,在原文乃是「同形質」或「相似」。(註:「相似」或「同形質」的原文,在新約中只用過三次。一次在羅馬書八章二十九節,一次在腓立比書三章二十一節,這兩次都是形容詞。還有一次在腓立比書三章十節,是動詞。)「變化」與「相似」有甚麼不同呢?「變化」是說到過程,「相似」是說到完成;「變化」是主的生命在我們裏面逐漸長大,使我們達到主同樣形質的地步,「相似」是變化到與主同形質了。這一個「同形質」就像從模型裏倒出來的一樣。就如銅匠把鎔化的銅倒在一個模型裏,這倒下去的銅就成為那模型的樣子了。又如人作一種糕,把調好的米粉放在一個模型裏,結果那榚就像那模型的樣子了。我們與主的「相似」,是相似到這樣的地步!羅馬書八章二十九節說,「與祂兒子的像同形質」,這就是說我們與主得榮耀的人性的形狀相似。人如果要改變成功像神所定規的模型的形狀,就必須從裏面有本質上的改變,就是必須有神的生命進入他的靈裏,讓這生命滲透他整個人,直到全人由本質的改變而達到形狀上完全的改變。「主的靈」所作的工作,乃是一步一步的,「榮上加榮」的(林後三17~18),我們要讚美主!
在這裏,我們還得提起「心」的問題。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八節說:「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這裏是用鏡子作比喻。我們知道,鏡子只能返照它所照著的,就是返照出鏡子對面的東西。照樣,我們在天天的生活中,我們所看見的基督有多少,就返照出來的基督也有多少。敞著臉,就是沒有帕子蓋著臉,就看見基督能看見得完全。反過來說,如果臉上有帕子,若不是完全看不見基督,就是看得不完全。我們如果仔細讀哥林多後書三章十二至十六節,就知道「帕子」是因著「心不要主」而產生的。從前摩西因神與他說話而臉上發光,以色列人因怕摩西臉上的光,就怕挨近摩西。因此摩西進到神面前就揭去帕子,及至出來的時候,又用帕子蒙上臉(出卅四29~35)。所以摩西臉上的帕子,說出以色列人心中遠離神的故事。後來以色列人仍是這個原則,就是怕光,不要光,他們心上的帕子還沒有揭去,所以他們讀舊約也讀不通:第十六節說得很清楚:「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這也是我們能清楚看見主、與不能清楚看見主的關鍵。我們的心如果向著別的,我們的心也必自然像有帕子蓋上,自然好像生活在黯淡微光之下,返照一個不完全的基督出來。是鏡子有了問題,是心有了問題。所以,甚麼時候我們與主之間好像有了帕子的間隔,我們的心就得再一次的「歸向主」!心一歸向主,看得清楚了,返照也就清楚了。
【「像祂」】我們已經說過,變化的目標就是「像祂」,而完全的像祂是要等到「主顯現」的時候,就是「身體得贖」的日子來到,才能完全的像祂。所以我們也必須說到一點關於「身體得贖」的事。我們已經看見,亞當墮落後,靈先死了,人完全受魂的支配,完全屬乎肉體了,而後身體也死了(創五5;羅八11),這是從靈死直到身體死。當人得重生的時候是靈先活,聖靈藉著十字架的工作治死我們身體的惡行(羅八13;西三5),叫我們天天拒絕自己(路九23;請讀《由死亡得生命》這本書),叫我們因著裏面生命的運行,一天過一天,在本質上有了更多的改變,在形狀上也有了更多的改變,以致與神兒子的像相似。到有一天,「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約壹三2)。這就是保羅所等候的「身體得贖」(羅八23),這就是腓立比書三章二十一節所說的「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以上的這些話給我們看見,神的救法是從靈活起,直到身體得贖。我們要知道,羅馬書八章十三節所說的「必要活著」,乃是指身體天天在經歷上的活著而言,不是指身體得贖說的。聖經告訴我們,「復活」與「改變」,是一個奧祕(林前十五51~52),「身體得贖」而與「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又是太榮耀了!使徒約翰相信這個有一天必定實現,所以說,「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這是新約的特點,這是新約的榮耀!弟兄姊妹們哪,我們不要信得太遲了!
【「純潔自己」】「身體得贖」雖然是神的一個恩典,但是,使徒約翰在說了「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之後,立刻接著說:「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純潔自己。像祂純潔一樣」(約壹三3)。這指望是甚麼指望呢?就是上文所說的必要「像祂」。「純潔」是甚麼意思?「純潔」與「潔淨」不同。潔淨是指乾淨而言,意思就是沒有污穢;純潔呢,不只沒有污穢,並且沒有雜質。我們如何純潔自己呢?是要藉著生命的光(約一4)在裏面的照亮,叫我們認識自己的真相(詩卅六9),叫我們除去一切祂所不喜悅的。我們是有神的性情的人,我們要照著神生命的性情所給我們的知覺,不只對付罪,也對付一切出乎自己的,也對付一切不合神心意的,這就叫作純潔自己。但還有比這更深的純潔,像一位在主裏有學習的弟兄,他講到純潔,曾寫過這樣的話:「屬靈的危險,就是得勝成聖有經歷,工作有果效,有屬靈的恩賜以及出於生命的義行……更深的純潔,就是從神啟示而來的,從基眾督復活的生命裏出來的東西,也不可讓它停留。因為一個生命的長大,是有新陳代謝的作用……凡真出於復活的生命的,永遠不會過去,永遠是新的。但需要保守在聖靈的新鮮裏,不是記在頭腦裏。出於復活生命的,不只不會過去,並且永遠在這人裏面,變作這人生命的一部分,是和這人打成一片的:任何時候用它,只要在聖靈裏,就是新鮮的、生動的,好像剛才看見一樣。」這些話,不是我們一下子能領會的,但是,在我們的裏面是起共鳴的。弟兄姊妹們,我們向祂有沒有這指望呢?如果有,我們就要對自己說使徒約翰所說的話:「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純潔自己。」我們要主動的起來照著聖靈的光照而行。
【神要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神曲生命一直在我們裏面運行,是有祂極大的目的。希伯來書八章十節的下一半有話說,「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說出了神的心意,這說出了神從永遠到永遠的目的。神要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我們要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的子民,這是一件極實在的事,也是一件極大的事。我們要憑著聖經來看,這在宇宙中是多麼要緊的一個問題。
【神永遠的目的】神在宇宙中到底要得著甚麼呢?在創世記第二章裏,神造了人,只示意人要用自由意志揀選祂的生命,沒有說出神在宇宙中要得著甚麼。創世記第三章人墮落了,也沒有說出魔鬼想竊取的是甚麼。是等到有一天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到了西乃山那裏,神頒佈十條誡命的時候,才說出了祂的心意。是等到有一天主耶穌在曠野受試探,才揭露了魔鬼想竊取的是甚麼。是等到有一天,主耶穌在祂教給門徒的禱告裏又明明說出了神的心意。
十條誡命的第一條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第二條是:「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第三條是:「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第四條是:「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二十3~8)。以上這四條誡命,把神的心意啟示出來了,把祂向人正式的要求說出來了,把祂創造的目的、救贖的目的都說出來了。這沒有別的,就是神要作神。神是神,並且,神要在人中間作神。
在新約裏也有一個大的啟示,就是主耶穌在曠野所受的試探,是與神在西乃山的啟示遙遙相對的。雖然以西結書和以賽亞書告訴我們,神所創造的那一個,後來是如何因他想高抬自己與神同等,而背叛了神,而受了神的審判(結廿八12~19;賽十四12~15),而變成了魔鬼,但是還沒有像福音書那樣把魔鬼公然出馬明目張膽的要竊取神的地位揭露出來。麑鬼試探主最大的要求,就是「你若俯伏拜我」。我們的主,毫不留情的斥責他說:「撒但退去吧!」主也嚴肅的宣告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太四9~10)。哦,只有神是神!
在新約,主所教的禱告,也是一個大的啟示。這一個禱告,也是表明了神的心意,就是神要作神。主說:「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太六9~10)。神的名在天上,只有神能用,在地上卻有人妄稱神的名,可是,神卻隱顧祂的自己,好像沒有祂一樣。但是,到了有一天,我們的主教導祂的門徒禱告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主要我們這樣禱告,就是要我們宣告祂是神,只有祂是神,其餘的都不是:我們在這裏,也要像寫詩的人一樣,「要以祂的聖名誇耀」(詩一○五3),我們也要說:「耶和華我們的主阿,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詩八1)!我們的神阿,但願「你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讚美的話」(太廿一16)!
【神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神】神是神!但希奇的是祂樂意住在人的中間。神吩咐摩西為祂造聖所,明說「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出廿五8)。神「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神。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出廿九45~46)。神要摩西代祂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要作你們的神」(利廿五38)。底下更說出神的心意,就是「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廿六12)。神是神!太高太大了!但是,祂竟然來住在人中間作神!
【道成了肉身住在人中間表明神】等到「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4),這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竟然為人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了(約壹一1)。「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現在「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了(約一18)。這就是「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了(太一23)。
【神住在教會裏作神】等到教會被建立,「被建造成為靈宮」(彼前二5),教會就「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了(弗二22)。這是太奧祕、太榮耀的事!道成肉身住在人中間,還受空間和時間的限制;神藉著聖靈住在教會裏,空間也不能限制祂與教會同在,時間也不能限制祂與教會同在了!阿利路亞!
【神在國度時代作以色列家的神】雖然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遠離了神,但是,神將來要與他們另立新約,到那些日子以後,祂把祂的律法放在他們心裏面,寫在他們心上,以致祂能作他們的神(來八10)。
【神在將來的永遠裏住在人中間作神】等到有一天,「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啟廿一3)這太好了!「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廿一4)。神與人,人與神,永遠不再分離了!阿利路亞!
【神作父與神作神】主耶穌在復活的那天對抹大拉的馬利亞說:「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二十17)。這告訴我們,我們不只有一位父,我們也有一位神。那麼,神作父與神作神有甚麼不同呢?聖經給我們看見,說神是父,是說到祂與我們個人的關係;說神是神,是說到祂與整個宇宙的關係。說祂是父,是說到生命,是說到祂與我們有了父子生命上的關係;說祂是神,是說到祂的地位,是說到祂是創造的主。
我們認識神是父,我們敢投在祂的懷抱裏;我們認識神是神,只有俯伏在地敬拜祂。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活在祂的愛裏,我們歡樂的享受祂所給我們的一切。我們作神的子民,我們是站在人的地位上,我們敬拜祂,我們讚美祂。我們認識神是神,我們就要「以聖潔的妝飾敬拜耶和華」(詩廿九2),就要「存敬畏的心」向祂下拜(詩五7)。哦!一個認識神是神的人,在一切的事上,都不敢不敬畏主,都不敢不注重自己的衣服──行為。凡是容留罪的,凡是放鬆隨便的,凡是任意妄為的,凡是目空一切的,都是不認識神是神的人。我們要知道,「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3)。所以,「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弗五11~12)。暗昧是怕在神面前敞開的;不敢在神面前敞開的,就是可恥的。保羅說:「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林後五11)。我們不敢不敬畏主,我們要勸人說,除非你沒有悔改,除非你沒有得救,若是你實在悔改過,實在得救了,你就要知道,「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如果你不認真對付一切該對付的罪,總有一天要落在永生神的手裏,那真是可怕的(來十31)!神暫時隱藏,你想祂是睡覺了麼?神忍耐寬容等你悔改,你想祂是可以輕慢的麼?聖經告訴我們說:「神是輕慢不得的」(加六7)。所以,弟兄姊妹們哪,我們必須敬畏神。
凡認識神是神的人,都要作人。因為墮落是叫我們想作神,拯救是叫我們肯作人;伊甸園的原則是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便如神能……」(創三5),而各各他的原則是恢復我們作人的地位。所以,我們如果認識神是神,我們就必定站在人所當站的地位上。
我們的主降生在木匠的家裏是作人(太十三55),祂受施浸約翰的浸是作人(太三13~16),祂三次拒絕魔鬼的試探是作人(太四1~10),「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是作人(來二18),祂在十字架上被人譏誚卻不下來是作人(太廿七42~44)。主尚且如此,何況我們呢。
那二十四位長老(啟四4)是在宇宙中的長老(因為二十四位長老頭上已經戴有冠冕,已經坐在寶座上,而二十四的數目又不是教會的數目,所以必是宇宙中的長老,是代表神所創造的天使,是在天使中作長老的),他們因為認識神是創造的神,所以就敬拜神說:「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四11)。他們到了羔羊婚筵之前,還是俯伏敬拜坐寶座的神(啟十九4)。
那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傳給住在地上的人的時候,就說:「應當敬畏神,將榮耀歸給祂……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啟十四6~7)。這給我們看見,認識神是神,就得敬拜祂。認識神是創造的主,就得敬拜祂。
凡是認識神是神,自己站在僕人地位的,都要敬拜神(啟廿二9)。那「坐在神的殿裏,自稱是神」的,必定是抵擋主的(帖後二4)。那能行奇事迷惑在地上的人說要拜那獸的(啟十三14~15),也必定是假冒的基督(太廿四23~24)。凡認識神是神的人,就敬拜神。這個,是能叫神得著榮耀的。
【神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現在我們要說到,神把律法放在我們心意裏面,寫在我們心上,祂就是要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要我們在生命的律裏作祂的子民。希伯來書八章十節下一半的話是緊接上文的,這裏不是說神在寶座上作我們的神,這裏乃是說神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我們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的子民。我們與神,神與我們,兩者的關係都是在生命的交通裏。我們如果不在生命的律裏,就摸不著神。我們活在生命的律裏,我們才是在這裏作神的子民,神也在這裏作我們的神。我們要親近祂,事奉祂,敬拜祂,我們只能在生命的律裏來摸著祂。
為甚麼神是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我們是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的子民呢?要說明這個,我們又得從人的受造和重生說起。我們知道,神是靈,所以凡要與祂交通的,也必須有靈。神造人(亞當)的時候,有一個原質是和神的原質相同的,就是人裏頭的那一點靈。亞當墮落了,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靈向神死了。因著神的救贖,人一悔改相信,就不只靈活了,並且還得了神的非受造的生命,神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裏面,神進到我們的裏面來了。從今以後,我們能以靈以真敬拜神了。約翰福音四章二十至二十四節的話說得很清楚。二十四節說,「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拜祂。」這是說,只有神的質相同的才能敬拜神,只有靈能敬拜靈,只有在靈裏的敬拜才是在真實裏的敬拜。這不是用心思,這不是用情感,這不是用意志,這是用靈和真敬拜神。二十三節說,「那真正拜父的,要用靈和真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這是很有意思的。這與下文連起來看的話,就給我們看見,人要敬拜神,人就必須會拜父。人若沒有與神發生父子生命上的關係,人就沒有生命,人的靈就是死的,人就不能敬拜神。人重生了,靈活了是神的兒女了,所以能與神來往了,父是要這樣的人拜祂。所以,我們必須先是神的兒女,然後才能作神的子民。所以說,神是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我們是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的子民。
提多書二章二十四節說:「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作祂自己特有的子民,熱心為善。」我們作神特有的子民,就是神所得著的產業(弗一14)。我們所以能作神特有的子民,就是因為神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我們是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的子民。
啟示錄二十一章七節說:「得勝的……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哦!到永世裏,以生命的關係來說,以個人的關係來說,是「他要作我的兒子」;以神的地位來說,以認識神的關係來說,是「我要作他的神」;這是何等的榮耀呢!
末了,我們要用使徒約翰所說的話對我們自己說:「你要敬拜神」(啟廿二9)! ―― 倪柝聲《更美之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