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的概說
神與人立約有好幾個。最明顯的,像神與挪亞立的約是一個約,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也是一個約;神與出埃及的以色列人所立的約是一個約,神與大所立的約也是一個約。還有一個約,是神與以色列人在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的(申廿九1)。此外還有一個約,就是神藉主耶穌基督立的,就是我們所常說的新約。約雖然有這麼多,但最要緊的是亞伯拉罕的約和新約。其餘的約,範圍小,關係也小。
【新約繼承亞伯拉罕的約】新約是繼承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新約是發揮亞伯拉罕的約的。加拉太書第三章給我們看見,新約與亞伯拉罕的約是一個系統。神與以色列人所立律法的約,雖然是在亞伯拉罕的約和新約之間(加三15~17),但是,律法是為過犯添上的,根本是外添的(加三19;羅五20)。惟有亞伯拉罕的約和新約,是本乎信,是本乎應許的(加三7,9,16~17;來八6),所以是一個系統。
在亞伯拉罕的約和新約之間,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律法的約,就是希伯來書八章七節所說的「前約」,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舊約。這舊約,並非我們平日所說的從創世記到瑪拉基書的三十九卷舊約聖經。嚴格說來,舊約的這一段期間,是從出埃及記第十九章起,到主耶穌死的時候為止。舊約的條件是雙方的,所以有兩塊約版放在約櫃裏(來九4)。以色列人如果遵行律法,神就要賜福給他們;以色列人如果違背律法,神就要刑罰他們。這是舊約。在這約──舊約──之前,有一更早的約,就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新約是繼承亞伯拉罕的約,不是繼承舊約。
【前約有瑕疵】希伯來書八章七節說:「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這告訴我們,前約是有瑕疵的。按前約的本身而言,「律法是聖潔的」(羅七12),「律法是屬乎靈的」(羅七14),「律法原是好的」(提前一8);但是,按前約的功用而言,「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加三12),這就是說,律法只是要求人行善,律法並沒有給人生命和能力去行善。「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羅八3)。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三20)。總而言之,「律法原來一無所成」(來七19),所以前約是有瑕疵的。
我們要知道,出埃及記十九至二十四章所說的,都是神立約的話。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滿了三個月的那一天,就來到西乃的曠野,就在那裏的山下安營。摩西到神那裏,神要他曉諭以色列人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以色列人聽見了之後,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十九1~8)。摩西把神整個的約完全宣佈之後,就「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你看,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出廿四8)。這約裏有話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不可跪拜那些像……」(出二十3~5),這些以色列人作得到麼?我們知道,摩西還沒有把約版拿下西乃山,以色列人就已經在山下鑄了金牛犢,並且拜牠了(出卅二1~8)。換句話說,約版還沒有拿下山,以色列人就已經背約了。這就是前約的瑕疵。
此後,以色列人也沒有能遵守神的約。他們在曠野惹神發怒,試探神,並且觀看神的作為有四十年之久。他們心裏常常迷糊,竟不曉得神作事的法則(希伯來書三章十節的「作為」,照原文當譯作「法則」,與第九節的「作為」不同)。神的「作為」,他們是看見了,可是神的「法則」,他們竟然不曉得。這就是前約的瑕疵。
「所以主指責祂的百姓說:日子將到,我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繼續在我的約內……」(來八8~9)。這就是說,神要他們對於祂的約能繼續忠心,他們卻是不能。他們雖然曾有一次立志跟從主,卻不能天天忠心跟從主。他們雖然曾有一次復興了,卻不是天天那樣。這就是前約的瑕疵。
保羅說:「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4,18)。保羅的經歷也告訴我們,律法的本身是屬靈的,但是律法對於肉體有所不能行的(羅八3)。這就是前約的瑕疵。
【新約是更美之約】前約是有瑕疵的,那麼後約如何呢?後約,就是新約(來八7,13)。新約,乃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來八6)。新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的(林後三3)。新約,是把神的律法放在人的心裏面,寫在人的心上的(來八10)。換句話說,新約中,命令你的是神,叫你能遵行神的旨意的也是神。新約,是神給你生命和能力,叫你能行神所要你行的善,叫神能作你的神,叫也能作神的子民(來八10;多二14)。新約,能叫人決不用人的教導而在裏面更深的認識神(來八11)。所以,新約是使人「成聖之約」(來十29),是「更美之約」(來七22,八6),也是「永約」(來十三20)。我們要說:阿利路亞!新約是同等甘美、何等榮耀、又是何等大的恩典!
【新約裏有神的應許和事實】我們已經說過,神所給我們的恩典的話語,其中包括神的應許、神的事實和神的約,而神的約裏又包括神的應許和神的事實。現在我們要來看在神的約裏所包括的神的應許和神的事實。聖經給我們看見,神的約就是神的應許,不過,神的應許是神的口所說的,神的約是神所起誓立的(來六17)。應許會使神受拘束,約更會使神受拘束。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指自己起誓(來六13~14),因為「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來六17)。神起了誓,是決不後悔的(來七21)。所以約是更使神受限制、受拘束的。
希伯來書九章十五至十八節所說的那一段話,很清楚的給我們看見,新約裏有應許,也有事實。第十六節說:「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遺命」,原文與「約」字同──聖經小字註。)所以,「約」在聖經中有兩個意思:一是「條約」,二是「遺命」。因此可以說,新約是一個約,也可以說,新約是一個遺命。
【神的應許】約,沒有應許就不能成立。任何的約都得有應許。普通的應許是沒有憑據的;立約的應許,是經過法律的手續的,也是受法律的保護或者制裁的。所以神的約是包含有神的應許的。在深受神恩典的教訓、並深深認識神的人,看神的應許和神的約是沒有多大分別的。因為他們知道神是信實的,像神是公義的一樣。他們相信,神如果應許了,就不會不成就,是不必需所有的應許都有法律上的表示的。他們看神的應許就等於神的約。但是,在那些信心軟弱的人,神的應許與神的約是大有分別的,好像約是神的應許必要成就的保證。我們不能說,所有神的應許都是神的約;但是我們敢說,所有神的約都有神的應許。
希伯來書八章六節說:「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祂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這告訴我們,新約所以是更美之約,就是因為這約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神的事實】神的約裏不只有應許,也有遺命。希伯來書九章十五節說到「所應許永遠的產業」,第十六節就說到「遺命」。這樣,遺命就是有所遺留,有遺物,有遺產;所遺留的東西就是事實。比方:一個父親留下遺命說,他的遺產要如何支配,或者是給他兒子,或者是給別人。那麼,凡承受他遺產的人,就是享受他所遺留的東西。所以,遺命能說空話,裏面必定有事實。遺命不就是約,所以說約裏也有神的事實。
約與神的應許和神的事實是有分別的,但是,約裏又包括神的應許和神的事實。約裏如果沒有應許和事實,就等於空談,就毫無意思。我們要感謝神,祂有許多應許是與新約聯起來的,也有許多事實是與新約聯起來的。我們要說:阿利路亞!新約是又豐富、又完全的。
【新約的時代】說到新約的時代,我們要先說到神本來是與甚麼人立新約,神在甚麼時候立新約,然後再說到今天怎麼是新約的時代。
【神與甚麼人立新約】憑聖經看來,神從來沒有與外邦人立過約,所以新約決不是神與外邦人立的。在這以前,神沒有與教會立過約,既無前約(舊約),就不能說神與教會立後約(新約)了。那麼,神到底與甚麼人立新約呢?我們可以看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神曾與他們立過約,現在神說要與他們另立新約;這話很清楚的給我們看見,神立新約,不是與外邦人立的,乃是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立的。
【神在甚麼時候立新約】新約是甚麼時候立的呢?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一節說「日子將到」,可見說這話的時候,日子還沒有到。第三十三節說,「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這裏所說的「那些日子」是指甚麼日子呢?照這約的內容看來,我們相信是指千禧年開始的時候說的。是在那個時候,神才與以色列家立新約。
【今天怎麼是新約的時代】新約既是神將來要與以色列家立的,為甚麼我們又說今天是新約的時代呢?說到這個,真是太奇妙、太恩典了!我們來看,主耶穌在被賣的那夜,「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新約的血……」(太廿六27~28;「約」,有古卷作「新約」)。新約!哦,多音樂!多奇妙!多吸引人!新約雖曾見於耶利米書,但是幾百年來,可以說寂寞無聲,是被忘記的一個寶貝。主耶穌在地上三十年之久,從來沒有提起過新約。一天過一天,一年又一年,祂從來沒有說過新約這件事。怎麼在這一次祂與門徒吃晚餐的時候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新約的血」?祂不只提到新約,並且說「這是我立新約的血」!哦,聖潔而又滿了恩典的主,我們流感激的淚敬拜你,也流歡欣的淚讚美你!滿了生命滿了豐富的新約,在不認識的人不過是字句。主,只有你認識!你今天揭露了這新約,可以說,你是打開了天上屬靈的寶庫,把其中的寶物,遺留給你所愛的人。主,這是何等奇妙,又是何等恩典!我們要再一次的感謝你,讚美你!
因主莫大的恩典,這新約應用到所有蒙恩的人身上來了。雖然是要到了那些日子以後,神才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但主付上了血的代價,就使祂所救贖的人得以先享受新約。從祂受死那天起,新約就設立起來了。這是主的大恩典,使我們能以預享新約的福。這就如神與亞伯拉罕立約,並沒有與我們立約,但是,亞伯拉罕怎樣因信稱義,我們也照樣能因信稱義。照樣,神應許以色列人將來要享受的新約,今天,主耶穌流了祂的血,這血是立新約的血,使我們被擺在新約之下,讓我們今天就享受新約的一切。主是以新約的原則建造我們,以新約的福賜給我們。我們要知道,主耶穌流血,是為贖罪,也是為立新約。因為贖罪不過是一種手續,是通到目的的一條路。流血的目的是立新約。贖罪與立新約是大有關係的,因為罪的問題如果沒有解決,新約的福就不能臨到我們身上。感謝主,祂的血、只解決了罪的問題,祂的血也立了新約。所以,這一個時代誠然是新約的時代!哦,新約的時代,有福的時代,我們要讚美神!
【新約的內容】新約的內容到底包含一些甚麼呢?這個,我們在這裏先說一個大概,底下我們再詳細的說它。
希伯來書八章十至十二節說:「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心意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決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這一段聖經很清楚的給我們看見,新約包含了三大部分:
(一)神把律法放在人的心意裏面,寫在人的心上;神作了他們的神,他們作了神的子民。這就是神自己進到人裏面與人聯合。
(二)這律法在人的裏面,叫人決不用人的教導而認識神。這是裏面的認識神。
(三)神要寬恕人的不義,也不再記念人的罪愆。這是赦罪。
希伯來書八章十至十一節是一氣聯下去的,十二節是另外起頭的。按原文,第十二節起頭要加上「因為」二字。由此可見赦罪這件事是早已作好的事。按神的一方面來說,第十至十一節是神的目的,所以列在前;第十二節是神達到祂的目的的手續,所以列在後。按我們人屬靈的經歷來說:神是先寬恕我們一切的不義,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愆;然後才把律法放在我們的心意裏面,寫在我們的心上,神作我們的神,我們也作神的子民;叫我們裏面對於神能有更深的認識。關於新約所包含的三大部分,我們列表於下:
新約︰ 1.潔淨
2.生命和能力
3.裏面的知識
新約正合乎我們的需要。如果要加上一點,不必;要減去一點,不行。神已經作得太完全了。神救了我們,就藉主耶穌把這三樣最大的福賜給我們。我們有了新約,就有了潔淨,就有了生命和能力,也有裏面的知識。叫我們對於神有更深的認識。我們要說,新約是何等的完全,同等的榮耀!神是何等的恩待了我們!―― 倪柝聲《更美之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