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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色列人立王

 

經文:撒上八7918-20,十二1217

  以色列人厭棄神,用人代替神作王,對以色列人整個歷史有很大關鍵,而且造成了悲慘的結果。

  當我們讀列王紀上下,歷代志上下,可以看到許多惡王帶給以色列人不少痛苦。在個人靈性方面來說,以人為王或以神為王,這事影很大,能決定基督徒生活的實質。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撒上八7)在剛才所讀的五次聖經,清楚的看見,以色列人立王,在神面前是一件大罪,他們不是厭棄撒母耳作他們的領袖,乃是厭棄神作他們的王。

  在此以前,以色列人是由士師管理他們,士師是代表神,直接受命於神的,每當以色列人受外族欺侮時,他們呼求耶和華,神就興起士師來作他們的領袖,拯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而君王不是代表神,乃是代表自己,按己意去管理百姓,因此使百姓遭遇到極大的痛苦。

  我查過聖經,以色列人一共有四十二個王,包括南北分裂前之三王。但在這四十二個王中,有三十一個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其餘十一個王行耶和華看為正的事。但有八個王在開始作王的時候敬畏神,後來靈性都墮落了,故真正好的王只有三個,就是大,約西亞和約坦,他們自始至終敬畏神。只有十分之一的王是好的,可見神警告他們的話,何等正確。

  在這四十二個王中,有十四個王是被殺的,有些為敵人所殺,有些被暗殺;有一王甚至自殺,有三個王被敵人擄去,且有一王被挖去眼睛。以色列人厭棄神,不要神作他們的王。在我們生命中,到底誰作王?是主基督作王,抑自己作王?其結果與整個基督徒生活有關。

  一、神原來的旨意。「其實耶和華你們的神是你們的王」。(撒上十二12)「其實」是「原來」之意,換句話說,神原來的旨意,是祂要作他們的王。當神造人的時候與人同行。但後來,「天起了涼風,耶和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的面。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裏?」(創三8-9)神來到園中,不見亞當和夏娃,便呼叫他們,可見神是要與亞當和夏娃同行。但他們違背神的旨意,躲藏起來,停止了與神同行。在聖經頭數章中,說到敬畏神的人,常用「同行」兩字,如以諾與神同行;挪亞與神同行;亞當夏娃原是與神同行,這是神造人的目的與旨意。

  神造宇宙,賦予萬物有很大的自由,但他(它)們必須在神的軌道上去使用自由。神給人以自由,也是有一原則,就是與神同行。出埃及記第四章神的名字,很值得注意,直譯出來就是「我是,我所是。」一切都包括這個「我」內。常聽人說,「放下小我,成全大我。」這「小我」「大我。」這「小我」「大我」用聖經的意義來講,也很適合,「大我」是神,「小我」是人。我們的一切利益、幸福,都在「大我」中。放下自己順服神,就必蒙福。

  這個「我是」是現在式,表示神是一個「大現在」,沒有過去,沒有將來;表示不受時間限制的,是超時間,無始無終的。

  神的名字,給我們一個大的啟示,神的旨意,叫我們在祂裏面,享受祂給他們的自由。與祂同行,一切自由都在其中。

  以色列人厭棄神作王,立掃羅作王。「有一個便雅憫人,名叫基士,是便雅憫人亞斐亞的元孫,比歌拉的曾孫,洗羅的孫子,亞別的兒子,是個大能的勇士。他有一個兒子,名叫掃羅,又健壯,又俊美,在以色列中沒有一個能比他的,身體比眾民高過一頭。」(撒上九1-2

  掃羅是個大能的勇士(小字註:或作大財主)又健壯,又俊美,實在惹人好感。身體比眾民高過一頭,這都是以色列人所揀選,所擁護,屬血氣的人喜歡以人的優點來代替神,人看重勢力與財富,本領與相貌。但這樣的選取是失敗的。掃羅基本的缺點是悖逆,所以後來他表現,是一個悖逆神的王。撒母耳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這是針對掃羅說。

  這也是撒但所犯之罪,他原是天使長,但因要高抬自己,要與神同等,就因此墮落。撒但又將這錯誤放入人的心中。

  「我們各人偏行己路」。(賽五十三6)這是根本問題,走自己的道路,以自己作王。一切問題也從此而產生了。

  創世記十一章記載,人聯合來建造巴別塔,「塔頂通天,傳揚我們的名。」這是人類聯合敵擋神的表現,是榮耀自己。巴別是巴比倫一字的字根,巴比倫王的尼布甲尼撒王正是自己作王的極表現。啟示錄中的大巴比倫城,是敵神勢力的總象徵,是撒但的大本營。啟示錄記載有兩個大城,一個是新耶路撒冷,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廿一2)。故新耶路撒冷,代表教會與神合一。第二個大城,就是巴比倫大城,從巴別塔起至啟示錄十八章,都是與神為敵,反抗神的旨意的。有一呼聲說:「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他一同有罪,受他所受的災殃。」(啟十八4)基督徒要從這反抗神,高抬自己的城出來,免得與他們一同定罪。我們要進入新耶路撒冷,與主合而為一。

  主耶穌基督來世作先知、祭司、君王。作先知是將天父的真理告訴我們,作祭司乃是將自己作祭牲獻上為贖罪祭,然後作一切得救之人的君王。我們當尊祂為君王,將自己與祂同釘十字架上,否定自己,十字架的本質是否定自己,捨棄自己,順服神旨。

  八福篇之第一福是「虛己」,就是在神的面前否定自己,像一個極貧之人,如乞丐,毫無所有。這是神解救我的辦法。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去自己,我們當跟從主的行,俯伏在主面前,順服祂,接受祂的管理。這就是從巴比倫大城出來。

  二、神對以色列人的警告。「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撒上八9)以色列人自己立王的結果,不是真自由,因為這些王要用嚴厲的方法管轄,壓制他們。正如我們若不要神作王,也不是真自由,乃是被罪惡、情慾所捆縛,所轄制而已。

  保羅說:「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羅七16)應承律法是好的,但不去行,理智便成為捆綁。「因為按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七22)足見不以神作王的人,何等痛苦。走自己的道路,愈走愈見危險,使人類到達毀滅的邊緣上。

  以色列人不以神作王,落在悲慘的結局裏去。照樣基督徒也是如此,在巴比倫大城裏,以自己作王,結局也是悲慘的。但若不在巴比倫大城裏,也不在新耶路撒冷裏,與羅得一樣,只在城門口,僅僅得救而已,未與神合一,因未以神為王。若僅僅得救,正如經過火一樣,是貧窮的得救。── 滕近輝《聖經歷史中的七大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