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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講  僕人的比喻

 

(一)不願饒恕人的僕  馬太十八章廿一至卅五節

(二)交托銀於僕的主  路加十九章十一至廿七節

  今天討論此兩比喻,可以得很好的教訓。第一個比喻,有一惡僕不肯赦免同伴的罪,以致他的主人也不肯赦免他的罪。第二個比喻,有一惡僕不盡本分,以致遭主人刑罰。此兩比喻,足以警惕我們,我們務要作主的善僕,獲主稱讚。

  彼得問耶穌說:「主阿,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他的精神比之猶太「以眼賠眼,以牙賠牙,」的律例勝得多了。但耶穌答他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這種偉大的精神,在世人是找不到的。

  我們往往只見人得罪自己,不見自己得罪人,更不見自己得罪於上帝。

  主耶穌設一個比喻說:王有多僕,其中有一個欠主人一千萬銀子,無力償還,主人就白白赦免他。這樣的事,乃世上所無的。然主非論世界,乃論靈界。

  此僕不能還債,按律法當清其家產,或囚之下獄。但他哀求寬容,待他將來還清,他哪裏有力,不過推諉耳。

  我們也是欠主的重債,因為我們所有過失,在主前都是有數的。我們所欠於主的,何止千萬?又何能償還?只有像此僕一樣吧!

  此僕並非求免,只求待以時日。但主發慈心而白白赦免他,此可算是極大的恩惠了!然而此僕不甚覺得主的厚恩。後來見一同伴欠他十兩銀,他便迫還,那人求他寬容。他不肯,便揪他,搯住他的喉嚨。他如此無情,實在喪心得很!他不記念主人免他的重債,可謂忘恩的惡僕了。眾同伴見他所作的事,就很憂愁,去把這事告訴了主人。主人斥責他說:「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主人大怒,就照他待同伴的方法待他。

  這樣,我們就當自省。我們虧欠主的,究竟如何?實在無可計算。幸而耶穌捨身於十字架,為我們作了救贖的代價。所以就得白白赦免。若按律法而行,我們的罪,實在足以下地獄而有餘。今竟得免,故當滿心喜樂,稱頌主恩,這是福音之美妙。

  同時,我們要注意的,就是赦免兄弟。他雖然怎樣對你不住,你也不要執責他。還怕他議論你,是因你自己有不妥。所以被人議論的人,當要自己省察,看自己有無過失。即使沒有,也不要怪人,以免釀成各種爭端。教中兄弟姊妹,像手足一般。一有爭鬥,便要兩敗俱傷。同一肢體,與其彼此相殘;毋寧彼此寬容,以免危害教會。

  主耶穌教訓我們禱告:「我免人負,求免我負。」此可見我們先要赦免人,然後求主赦免我們。我們若不肯赦免人,主亦必不肯赦免我們。人欠我的,不過是十兩,我欠主的是千萬。主既將我的罪,投諸深海,永不追究。那末,我就當赦免人,像主赦免我一樣。

  論到托銀於僕的比喻,其背景是因為主將到耶路撒冷,又因為眾人以為上帝的國快要顯出來,所以耶穌就設此比喻,以教訓他們。

  此比喻是說一個貴冑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所謂貴冑者,是指主耶穌;遠方者,是指天上;往遠方者,是指主升天;所得之國,是指上帝所賜主耶穌之國,即千年平安國。

  貴冑未去,便叫了他的十個僕人來,各給銀一錠,叫他們去作生意。那知主去不久,那地方的民就起來反對他,不願他作他們的王。於是十個僕人,便要在仇敵的包圍中。正如耶穌說:「我打發你們去,如羊入狼群一般。」這危險得很啊!今日我們的地位也是這樣。世界隨時隨地都是對敵主的。假設耶穌住在這裏-香港,不三年亦必被害。

  此比喻所說的十個僕人,是指我們信徒;十錠銀,是指主所賜給我們的聖靈;作生意,是指我們為主勞力。主得國回來,就要看他的僕人的工作如何。賺了十錠的,得賞十城;賺了五錠的,得賞五城;他們又得主稱為良善忠心的僕。惟有那一個惡僕,把一錠銀子包在手巾裏,沒有生利,主就斥責他,並把他的一錠奪回來,給那有十錠的。

  這樣,我們已得了很明顯的教訓。主交托我們的,不論是甚麼,我們都要用來服事主,以求生利。播種的人,有收三十倍的,有收六十倍的,有收一百倍的。我初到聽見賈牧師說:「信徒不論作了甚麼大事,若未能領一人歸主,也是徒然的。」可見我們當求得利,幸勿白佔土地。

主得國回來,是指耶穌再臨。他要先按公義審判他的僕人──信徒──-施行賞罰。然後再把那些對敵他的──不信的──拉來,在他面前殺了。

  信主的弟兄們!主快要再臨了。你是主的僕人,主交托你的一錠銀,賺了多少?現在你要省察,要為主得人。幸勿作懶惰的惡僕,受主斥責。──  翟輔民《主耶穌的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