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話是靈與生命
讀經:
「叫人活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
「神的話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另譯)
「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正意分開真理的話。」(提後二15另譯)
或許很多人不需要我今天晚上所說的話,但我盼望這引導沒有錯,還是說一點關於主的話的事。提摩太後書二章十五節給我們看見,作主工人的,要按正意分開神的話。今天有很多人注意如何分開主的話,他們要知道聖經裏一段話是用於猶太人,或是用於外邦人;是對基督徒說的,或是對罪人說的。今天人分開主的話,似乎多是為這一特別的工作,就是要知道某段話是對那一班人說的。
但另一方面,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所說更重大的事,對許多人卻不過是道理,知道那個東西,卻沒有看見那個東西。那一節說,神的話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你經歷過這事麼?神的話能刺入骨節與骨髓,也能分開魂與靈。你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麼?人若問某件事是出於肉體或是出於聖靈,是出於自己或是出於神,這就表明他沒有光。一個人若在光中就沒有這些問題。人沒有光乃是因為沒有神的話來分開靈與魂。神首先不是要我們分開神的話,乃是要分開我們,我們自己要先受過對付;自己若沒有受過對付,路就不能走多遠,一個工人能否幫助別人,乃在乎靈與魂有否被分開。我們的靈與魂需要被分開,有這樣的經歷,才能作分開神話語的工作。
【分開神的話】神的話有兩個不同的範圍,第一個範圍是道理、神學的;第二個範圍是生命、屬靈的。這樣分沒有錯,因為保羅說要分開神的話。但今天許多所謂的分開主的話是不對的,因為原則上錯了。我們要知道,聖經對人的頭腦是講不清楚的,聖經也不是一讀就明白的。神並不打算人能完全明白祂的話。神若要人完全明白,祂可以一條一條清楚寫出來。但神不是那樣寫,卻如以實亞書二十八章十節所說的:「祂竟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這裏一點,那裏一點。」許多時候我們讀聖經,不過是把話歸納起來,下一個斷案。其實我們連得救是怎麼回事也不凊楚,何況要明白神的話?神的話多半是這裏講一點,那裏又講一點,有時似乎是衝突的。如稱義的道,我們以為保羅和雅各必須商量後再寫。對於聖潔的道,有人因為爭執,而生出許多不聖潔的事。許多人誤會神的話,但神讓人去誤會。有些話約翰、彼得、保羅敢說,今天的人不敢說,因為怕人誤會。由這些事實我們可以看見,如果沒有歸納,神的話確實容易給人誤會。
例如,在希伯來書六章十節說,「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作的工;和你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神沒有詳細註明是指甚麼說的;倘若我寫這節,定要註明是指甚麼而言。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神不像人那樣完全說出,人父何必作神的謀士?羅馬書十一章三十三至三十四節說,「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
聖經上有許多經文不能放在一起,即使神學家將這些經文放在一起,他們也不滿意。你知道甚麼是得救、稱義、成聖麼?到底我們能認識神的話麼?感謝神,神話語的道理,我們也許不明白,但我們所經歷過的話,我們裏面就頂清楚。比方有人問你是不是神的兒子,你或許寫不出也講不出,但你裏面探處頂清楚。有人問你得救了麼?稱義了麼?你外面不知道,但裏面知道。你也許沒有道理的知識,但你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子,是一個得救的人。
我們認識神的話,不在於支配神的話;我們認識神的話,乃在於神的話在裏面支配我們。這是認識聖經的道理。神的話是為屬靈的、生命的認識;神的話不是為肉體、心思的理解。若不憑靈與生命來認識神的話,路就走錯了。你可以去走神學家、解經家的路,卻不能走生命的路。
【生命的道】一位弟兄站起來說話時,他也許是認識道理,也許是認識生命。講道理的人就不能不小心他的道理。有些人所說的,界限清楚,沒有錯誤的危險,其中含有許多條理、斷案、理由,這是神學的教訓。今天講道的人盼望講得清楚,聽道的人也盼望聽得清楚。但屬生命的道就不在乎斷案、理由、條理、分段等等,乃在乎能分開靈與魂。
我可以舉一些例子來說明。慕安得烈寫過一本關於聖潔的書,但沒有斷案,人讀過以後,雖不知何為聖潔,卻能得幫助。賓路易師母、錢伯(Oswald Chamber)等,他們引經都不是很準確,但他們的道都能給人生命。也許有千百人引經能比他們好,但卻沒有聖靈的能力。有些人引用聖經很謹慎,留意那些經文是對罪人、基督徒或猶太人說的,但沒有靈與生命;有些人沒有給你整篇道理,但給你靈與生命。神學的特點是歸納神的話,並且帶有註解,叫人不至誤會。但聖經從來沒有歸納的斷案,如得救之道、成聖之道等;聖經也沒有解釋,卻不怕人誤會。聖經不是要人在頭腦裏認識神的話,乃是要人在靈裏認識神的話。一條線是在思想裏有所得,另一條線乃是在靈與生命裏有所得。
我曾問和受恩教士,有沒有一兩本論十字架道理的書可以借閱。她回答說,有這樣的書,但你現在的情形不能讀,讀也沒有用。過了幾天,我覺得忍不住,就在談話中探出書名,後來獲贈該書,立刻閱讀。但讀後一面得幫助,另一面大失所望,因為該書不能解決我對十字架的問題。我那時以為該書若原原本本的寫就好,但那些書不是這樣寫法。我的頭腦總想把神學道理搞清楚,但神所要給人的卻是靈與生命。俞弟兄所譯蓋恩夫人的書,裏面從來沒有查經,但讀過之後卻能叫人得幫助。讀這些書,生命得滋養;讀知識的書,生命得不滋養。我們作主的僕人,必須在生命方面多供應人,不是在道理上給人教訓。
我不妨批評自己,《屬靈的人》的出版是因外面的需要。按我自己是不配寫這本書的。那時根據醫生說,恐怕我只有數月的生命,我就想將我在神面前所得的一點寫出來;(本來我要寫一本最完全的聖經註解,要解人所不解或不能解、不願解者。)現在我不再出版這本書。這並不是說《屬靈的人》有錯,但問題就在於它寫得太好了,有神學,有斷案,因而有些不屬靈,這就是它的毛病。神所要的器皿乃是破碎的器皿,不是好看的器皿。神不願一本書、一篇道如此詳細,不需聖靈即可知道。因為神知道每本書每篇道,都有人的軟弱在裏面,因此需要聖靈在人裏面引導他。
聖經有許多地方我們不懂,不要勉強去懂,就是懂也無多大用處。因為此書是培養你生命的,不是給你知識的。如得救之道,並不需要講得完滿;即使講得完滿,人也許並不得救。有人所知雖然不多,卻知道自己是得救的。有人以為得救後,須知道罪根有沒有拔除;但我知道在人裏面有罪的律,我勝不過,我需要神生命的律,在我裏面使我勝過罪的律。
【主的話是靈與生命】今天神的話在許多人身上不過是神學的知識,並不是生命。然而主說,祂的話是靈、是生命。神的話乃是摸你的靈與生命,並非摸你的頭腦,頭腦即使弄不清楚,也不是大問題。我們聽一篇道,讀一本書,裏面立刻知道是摸靈與生命,或是摸頭腦。若聽見的是知識,就是死的,裏面就似乎格格不入;若是靈是生命,裏面就平安穩妥。
基督徒越幼稚,斷案就越多,但神在聖經中沒有斷案。要求在一切道理上清楚,是心思發達的表顯。我們只需要原原本本的說,只用聖經的一段、一節,或數句話,只要能摸人的靈與生命,不建立人的頭腦,給人知識。這樣,人會覺得舒暢,也會得真實的幫助。
有一次我在倫敦,與一班外來的弟兄同聽史百克講道;後來我問他們有沒有得幫助,他們回答說,道理很好,但很多點並沒有提到。這些人注重神學,不是要得生命的培養,乃是要得頭腦的知識。但我們寧可不摸許多點,只摸一點,是能幫助人的,就有靈與生命的價值。只要一個大題中的一點能供應人的需要,就是好的。
神所需要的是一個軟弱而需要神的人。真認識十字架的人,乃是一個軟弱的人。求主使我不盼望講一篇完全的道,寫一本完全的書,免得攔阻聖靈的工作;不讓我有人的智慧、天然的口才,使人盼望我講。一個能講好道的人,只達到人的頭腦,這樣的人是失敗的。許多人因為道講得太好,使人只看見講道的人,卻看不見神,聽見人智慧的話,卻聽不見神的話。
起初我對講道、寫書有自定的標準,要求完整。有時主日講道,心裏還難過,因為未達我的標準。其實神所用的不是整篇道,不是全部的經文,神所用的也許只是一兩句話。聖經說神的話是生命,所以你可以不理人誤會;神既不怕人誤會,你何必怕?神要負責任。想要在講道上完全,乃是屬肉體的。神不是給人心思的完全,乃是給人靈與生命的完全。許多時候你講道給人聽,人不懂,你覺得難過,事實上,渴慕的人得,明白的人反得不。再者,神的話是靈與生命,是為分別人的靈與魂說的;人所說的若只是聖經知識,聽後就覺得無益,覺得幼稚。
有一次我要對一位姊妹說話,事前我求主使我不說智慧的話,因為智慧的話只能使人的心思知道;我求主給我能發光的話。她來時,我對她說了很多,她仍不清楚。後來她忽然清楚了,就請我將那句幫助她的話再說一次,她想要記得那句話。我說我不知道是那一句話幫助了她。後來想起,重說一次,她就記下來。可見神的話與人有益,不在於人記得與否,乃在於靈與生命。許多人記得的話,反而對人無益;有許多記不得的話,反叫人得生命。
我們分開神的話,不是只將神的話一段一段的分開,乃是分開我們的靈與魂,如劍的分開,由表皮直至骨髓。許多時候神的話未經過頭腦,就直到靈裏。基督不是說,我的話是神學、道理、斷案。許多人反對神學,反對道理,但不是我們這裏說的一回事。我們乃是說,神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保羅對年少的提摩太說,要分開神的話。但惟有先被神分開的人,才能分開神的話。我們的聖經要將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放在提摩太後書二章十五節之前。願神在我們裏面向我們說話,使我們脫離道理、神學,真認識神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禱告:
求主除去我們求知識的雄心,願我們樂意伏在塵土中。求主使我們脫離聖經的表面,進入深處。―― 倪柝聲《基督與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