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聖經的方法──讀聖經的要訣
第二章 讀聖經的方法
在前面我們注意讀聖經的人,現在我們要注意讀聖經的方法。讀聖經,不只要有對的人,也必須有對的方法。我們把讀聖經的方法分作三方面來看:第一,讀聖經的要訣;第二,讀聖經的實行;第三,讀聖經的計劃。
【讀聖經的要訣――搜尋】約翰福音五章三十九節說:「你們應當查考聖經。」使徒行傳十七章十一節說:「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人……天天考查聖經。」讀聖經,第一件要作的事就是查考神的話。「查考」在原文的意思是「搜尋」。換句話說,我們要從聖經裏得甚麼,我們就要到聖經裏去搜尋,好像丟了一件東西,要翻箱倒篋地去搜尋那一件東西。查考許多東西,是為搜尋一件東西。在神這麼多的話語中,有一句話是我們現在所需要的,有一句話對我們此時此地有屬靈的幫助;或者對於我們所得的啟示需要一句話來解釋它,需要一句話把它發表出來,或者我們要明白聖經對於某一件事已往的啟示到底是怎樣;我們要得這一件東西,就要到神的話語裏去搜尋。我們對於聖經要用搜尋的態度來讀它。搜尋的意思就是說,不急地、慢慢地、仔細地來讀。每一句話都要讀到領會了才算數。讀的時候要問:這句話是甚麼時候寫的?是誰寫的?是寫給誰的?是在甚麼情景裏寫的?有甚麼感覺?為甚麼寫這句話?寫這句話是要達到甚麼目的?我們把這些問題慢慢地在那裏問,仔細地在那裏找答案,一直等我們找到了我們所要的才可以。
有時候我們去讀一個問題,要把新舊約有關這個問題的字句都搜尋到。要一個字、一個字地在那裏查,十分仔細地,惟恐一不小心就把要緊的漏掉了。我們在神的話裏面,有時候知道要找甚麼,有時候根本還不知道要找甚麼;有時候所要的是一件東西,有時候所要的是許多件。所以這一個搜尋的態度,應當非常小心,非常仔細,不可以讓一個字、一句話隨便地滑過去。我們要記得聖經是神的默示,默示的意思就是聖經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神的話,都滿了生命。因此,我們要非常謹慎地讀它。
讀聖經應該忍耐,有那一點不明白,可以等第二次再讀,總要讀到明白。如果神第一次就給我們光照,我們就能看見,感謝神。如果神第一次不給我們光照,我們沒有看見,那我們還需要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於一直到一百次仔細的搜尋。我們讀聖經遇見有不明白的地方,不必焦急,不必勉強用腦力去想它,去領會它,不要勉強地去求光。用頭腦想出來的東西,不是靈所阿們的;用頭腦找出來的道理,是靈所恨惡的;所以不要用頭腦在那裏讀神的話。要忍耐,要慢慢地搜尋,等候有一天神的時候到了,祂就給我們看見。
許多人有一個很大的缺點,就是他們不是自己到聖經去搜尋,而是去讀別人所說的話。我們要知道,不管別人所能給我們的幫助有多少,但總得自己去讀,總得自己去查考。我們不可以自己不讀聖經而一直盼望從別人身上去得幫助。一面我們不輕看先知講道,我們必須有先知的講道和別的職事的彼此幫助,可是另一面聖經總得自己讀,不可以只接受別人的話而自己不讀。
【背誦】保羅對歌羅西人說:「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裏」(西三16)。要把基督的話豐豐富富地藏在心裏,最少就得背誦神的話。固然,背誦神的話,不一定能把神的話藏在心裏,但是,不背誦神的話,就一定不能把神的話藏在心裏。人如果光用頭腦在那裏背聖經,心沒有接受,心在神面前不是敞開的,不是一個順服、溫柔的人,那麼他雖然背誦了,也不能把神的話藏在心裏。人如果以為他只要作一個溫柔的人,只要作一個順服的人,只要作一個向神敞開的人,只要作一個肯接受的人,而不背誦神的話,那他也同樣不能把神的話藏在心裏。
保羅對以弗所人說:「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廿35)。要記得主的話,就要背它,不背就不能記得。主耶穌在地上也背聖經。祂能隨時引用申命記裏的話去應付撒但的試探。祂到拿撒勒進入會堂,祂能立刻把以賽亞書打開來,把祂從神面前所受的命令、所受的差遣說出來。可見我們的主是一個熟讀聖經的人。我們就更當如此,要仔細地讀,認真地背。不然的話,讀了多少,忘了多少,就沒有甚麼用處。特別是青年人,一面要用搜尋的態度在那裏讀,另一面要記得它,背熟它。我們在得救之後的頭幾年中,就應該好好地背聖經。有許多地方的聖經需要背。像詩篇二十三篇、九十一篇,馬太福音五章上六章、七章,約翰福音十五章,路加福音十五章,哥林多前書十三章,羅馬書二章、三章,啟示錄二章、三章等等,都需要背。記憶力強的人,也許一天能背十幾節;記憶力差的人,也至少可以背一節。只要每天花五分鐘、十分鐘好好地讀一節,一面搜尋,一面記住,那麼,像加拉太書,像以弗所書,約六個月就可以背完,像腓立比書,約四個月就可以背完;像希伯來書,約十個月也可以背完;就是福音書,如果多花一點功夫,像約翰福音,約十八個月也可以背完。青年的弟兄姊妹,如果一開始就好好地讀聖經,每天至少背一節,那麼,新約中主要的聖經,差不多在四年中就都能背得出來。上面所說的進度,是就記憶力較差的人而言。記憶力較強的人,還不需要那麼多的時間,還能背得快些。即使記憶力很差的人,如果在頭四年之中,至少一天背一節,那麼對於新約聖經的認識,也能有一個很好的根基。
我們在神面前如果心是敞開的,態度是溫柔的,那麼背聖經就相當容易;如果常常思念主的話,那麼背誦聖經就很容易。我們一有空的時候就背聖經,那就能把基督的話豐豐富富地藏在我們心裏。我們裏面若不藏聖經的話,聖靈要對我們說話就非常困難。每一次神給我們啟示,往往都是應用聖經的話。我們不記牢聖經的話,啟示就不容易出來。所以在心思裏應該藏有聖經的話。背聖經不是為背聖經,背聖經乃是為得啟示作預備。聖經記得熟,記得多,就容易得啟示、光照,容易讓聖靈在靈裏多說話。所以我們要多花一點功夫去背聖經。並不是背大意,乃是背字句。必須背得準確,不可模糊。
除了前面提到的那幾處聖經之外,其餘要緊的地方,也要把它們聯合起來好好地背誦。像以色列人所走的路程,是很要緊的,以利沙跟以利亞所走的路程,保羅傳道的路程,彼得傳道的路程,也都是很要緊的,最好能把它們背出來。還有主耶穌在猶太地的工作經過多少地方,在加利利的工作經過多少地方,如果把它記住,就能把福音書中說到主的工作的部分讀得相當清楚,因為主的工作分兩大類:一類是在猶太地的工作,一類是在加利利的工作。還有像利未記的七個節期、六個祭,我們都可以花一點功夫去背誦。這些都是基本的東西。我們背熟之後,就能多看見一點神的話語所包含的是多麼豐富。還有,像以弗所書裏面保羅兩次的禱告,和十次提起關乎聖靈的事,如果能背得出,也是相當好的事。諸如此類的聖經節很多很多,我們總要把它們記住。重要的經文要一章一章地背,零碎的要一節一節地背。此外,聖經六十六卷的次序也應當背熟。
【比較】光是搜尋和背誦還不夠,還得把幾處地方的聖經拿來作比較。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章裏說到屬靈的事和屬靈的人,我們把屬靈的事與屬靈的人拿來比較,就能有所看見。
詩篇三十六篇九節說:「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所以,並不是有光就夠了,乃是要有兩個光才能解決,是從這個光引我們到那個光。光在聖經裏是互相成全的。
彼得後書一章二十節說:「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我們很容易以為這句話的意思是預言不可按人的私意來解說。可是按彼得的話的文法,乃是說:預言不可隨「它」的私意來解說。是「它」,不是「他」。假定這句話的意思是預言不可以隨讀的人的私意來解說,那就彼得講得很幼稚,因為沒有一個人可以憑私意來解說神的預言,這是一般基督徒都知道的,彼得可以不必再說了。其實彼得不是這個意思。彼得所說的私意,就是本處的意思。彼得說預言不可隨預言的私意來解說,是因為預言有它本處的意思。換句話說,神不是在一個地方將祂的話都說完了。先知書裏告訴我們,神的話是這裏一點,那裏一點(賽廿八13)。因此,一切讀聖經的人,都不可光按本處的意思來解釋。如果單憑本處的意思來解釋預言,那就是憑私意解經。例如:我們讀但以理書九章,就不可以單憑但以理書九章來解說。再如讀啟示錄十三章,也不可以單憑啟示錄十三章來解說,如果只按但以理書九章或啟示錄十三章本處的意思來解說,那就叫作私意的解說,那就違背了解釋預言的律。
神在這裏給我們看見一個原則,就是讀一處聖經必須和別處比較,不可以單憑本處的話。我們有了一處聖經的教訓,就要注意到別處去尋找解釋。這是非常緊要的事。基督教內異端的產生,多數是由於只抓住一兩節聖經,而沒有去尋找所有有關的聖經。撒但也曾引用幾節聖經,但是撒但是用它們去試探人。我們要記得,凡多有比較,就少有私意。我們讀一節聖經,如果能夠找出十節聖經來比較,那就可靠得多,如果找出五節聖經來比較,那也好,不過有五節總不如有十節好。比較得越多的就越好。如果只有一節,那就要小心,不要隨便把很大的東西建造在上面;否則會發生危險,因為光有一節不大可靠。讀聖經需要比較,不可單單按本處來解釋,必須有別處聖經節的合作才行。
例如:啟示錄十九章,主從天上降臨來爭戰的時候,吐出口中的利劍,把所有的仇敵都滅了。如果光按本處來解釋,就會說主的口中有一把劍,甚至於會說這一把劍很快、很利、很亮等等。但我們讀到這裏,如果注意到聖經不可光按本處的意思來解說,那我們就得去尋找「口中的利劍」到底是甚麼東西。找到以弗所書六章十七節,就看見這利劍是指神的話。
再說馬太福音二十五章的十個童女到底是誰,必須找到哥林多後書十一章二節,才知道童女是指教會說的。(哥林多後書說一個,是指合一的教會;馬太福音說十個,是指各人在神面前負責。「十」是兩個「五」合成的,「五」是人在神面前負責的數目。)這種比較的讀法,能給我們許多亮光。
還有,舊約和新約的比較,也是緊要的。如果我們能找到神在舊約裏說話說到甚麼地步為止,神在新約裏說話說到甚麼地步為止,我們就看見:神的話是進步的,啟示的話是進步的。有許多話,舊約裏有,新約裏也有,例如啟示錄,要知道沒有但以理書就沒有啟示錄,但是,比較起來,啟示錄比但以理書進步多了。或者把啟示錄二章、三章和馬太福音十三章來比較,把啟示錄四章、五章和腓立比書二章來比較,把啟示錄六章和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來比較,再下去就可以把但以理書帶進來比較。彼此比較,彼此解釋,就能夠看出從前所看不到的地方。
還有,四福音也可以拿來作比較。有的事情四卷福音書都說到,有的事情並不是每一卷福音書都說到,這裏面都有很重要的意義。例如:馬太沒有說到主耶穌升天,只說到復活為止;馬可就說到主耶穌升天;路加也說到主耶穌升天,並且說到聖靈降臨;約翰就不提起主耶穌升天,只是說主要來。四卷福音書末了的記載不一樣。我們就要問,為甚麼不一樣?我們若是去找,就會找出:馬太說主在地上繼續作王,所以沒有說升天;馬可說主是神差來的僕人,回到神那裏去,所以說升天;路加說到得榮耀的人,所以說升天,並且說到聖靈降臨;約翰說主是仍舊在天、仍舊在父懷裏的獨生子,所以不說升天。每一卷福音書都有它的特點,要比較了才看得出。
【默想】約書亞記一章八節和詩篇一篇二節都告訴我們,人對於主的話應該常常地默想,繼續地思想。我們在平常的時候(不只在讀聖經的時候),也應該常常在那裏默想主的話,學習讓我們的思想變作聖經的思想。要在讀聖經的時候,和不讀聖經的時候,都一樣地默想。像羅馬書八章六節所說的「聖靈的思想」(「體貼聖靈的」照原文應譯作「聖靈的思想」),意思是思念靈,念念不忘地思念靈,貫注靈。在原文裏的意思不只是思念靈,並且是有一個「靈的思念」;不只是貫注靈,並且是有一個「靈的貫注」。換句話說,思想總是一轉就轉到神的話上面去。不管在甚麼情形之下,我們的思想裏就是貫注看神的話。不是用力去想它,乃是我們裏面自然而然念念不忘。我們日常的思想就是讀聖經的思想,不光是我們去想它的時候才有聖經,就是我們不去想它的時候,也是在聖經裏,自然而然傾向到神的話裏面來。
所以,默想有兩方面:一方面是我們讀經時候的思想,一方面是我們經常的思想。我們讀聖經的時候是在那裏思想神的話;就是不讀聖經的時候,也得在那裏運用這個經過對付的思想。不是費力地去想它,乃是聖靈會使我們想到那個思想,使那個思想成為我們的習慣。這樣,自然而然我們在神面前能豐富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