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修辭手法
一九三七年,一位格拉斯哥大學的英國文學教授麥克尼爾狄克遜(w。 MacNeile Dixon)說:
若有人問我造成人類歷史最大的力量為何……我會回答……修辭表達。人類是靠想像力生存的;想像支配了我們一切的生活。人類的腦袋,並非如哲學家所表現的,像一個辯論廳;而是像一個畫廊……若將比喻(修辭表達的一種)自聖
經中除去,聖經的活力則隨之消失……先知、詩人、領袖,都是運用比喻的高手,他們藉著形象化的描寫掠奪人類的心靈。1
聖經包括了數以百計的修辭手法,布林格(E。w。 Bullin。ger)將聖經中的修辭歸納出二百多種,舉了八千多個例子,二百多種修辭的目錄長達二十八頁!2
一、甚麽是修辭手法?
文法指出字的一般功用;然而,有時講者或作者故意違反這些文法,用新的形式來表達,此為修辭手法。布林格寫道:「修辭手法是以特別的方式運用字句,與原來簡單的意思及用法有所不同。」3我們若說:「雨下得很大」,這說法既平淡又普通。但若說:「雨下得像天也快要塌下來」,雖然表達同一個意思,但卻不平常、較多姿多彩。當我們說:「茶壺滾了」,我們的意思是其中的水滾了,而非直指茶壺。
斯特雷特(Sterrett)這樣定義:「修辭是運用詞或短語,表達超出字面和自然的意思。」4他列舉一些現代英文中的修辭為例:“That
argument doesn,t hold water”(直譯「那個論證不能裝水」);“Stand
up for the Word of God" (直譯「為神的話站立起來」);“I
was tickled to death”(直譯「我癢得要死」)。第一個例子中的那個論證與真正的水無關,意思是說那個論證毫無用處,就如漏水的桶子一般。第二個例子不是要我們的身體站立在一本聖經之旁,而是要我們為聖經真理辯護、確切活出我們的信念。第三個例子表示那人極為開心。
當施洗約翰說:「看哪!神的羔羊」(約一29),他不是指一隻動物,而是指耶穌,將它與羔羊相比。當時的聽眾聽到這句話,或者現代的讀者讀到這句話,都會受到挑戰:耶穌在哪方面像一隻羔羊?由於猶太人經常獻羔羊為祭物,約翰理所當然的想到,耶穌即將要代替眾人犧牲。
雖然上述例子均有些地方不是以正常的字面意義來解釋,但是它們傳達的都是真理。那個辯論不成立(「不能裝水」),我們要捍衛神的話,依照真理生活(「為神的話站立起來」),我們很開心(「癢得要死」),耶穌代贖的犧牲(「神的羔
羊」)。修辭手法運用生動而有趣的方式來表達真理。
由於聖經有這麼多的修辭,因此我們必須能辨別它們,並找出它們所表達的意義。
二、修辭手法有何作用?
1修辭手法能增加色彩及動感
「耶和華是我的岩石」(詩一八2),是一種富色彩的、生動的方式,說明耶和華是我可以依靠的,因為他剛強、不會動搖。
2修辭手法能吸引人注意
由於修辭手法十分獨特,故聽眾或讀者會立即彼吸引。例如保羅說:「應當防備犬類」(腓三2),又或者雅各說:「舌頭就是火」(雅三6),當兩件並不相似、通常不會相提並論的東西被拿來作比較時,人們便會覺得驚訝。明喻或隱喻通常合能產生出乎意料的效果。
3修辭手法能使抽象的概念變得具體
「他永久的膀臂在你以下」(申三三27),當然比「耶和華會看顧支持你」更加具體。
4修辭手法能幫助記憶
何西阿說:「以色列……猶如倔強的母牛」(何四16
),顯然比直說:「以色列人極端倔強」來得容易記憶。文士和法利賽人幾乎無法忘記耶穌的話:「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太二三27
下)。很多語言都有修辭手法,因為它們容易記憶,產生難以磨滅的印象。
5修辭手法能簡化概念
修辭可以簡潔地捕捉及傳達概念,因為它們栩栩如生、言簡意賅,減少了詳細描述的需要,例如著名的暗喻:「耶和華是我的牧者」(詩二三1),簡潔地傳達了許多有關耶和華與屬他之人關係的概念。
6修辭手法能鼓勵反思
修辭的華麗令人駐足長思,)當你讀詩篇五十二篇八節:「至於我,就像神殿中的青橄欖樹」,便會反思這個明喻中表達的相似之處。以賽亞書一章八節:「僅存錫安城,好像葡萄園的草棚,瓜田的茅屋,被圍困的城邑。」亦有相同效果。
三、如何決定語句是運用了修辭手法,還是表
達字面意思?
一般而言,當一句說話與其主題特徵不相符,或是與事實、經歷、觀察有矛盾時,便是運用了修辭手法。若我們聽到一位體育評論家說:「獵鷹擊敗了獅子」,我們知道他是指兩隊足球隊,而不是說一隻獵鷹攻擊一頭獅子。下列指引或可幫助
辨認修辭用語。
1.一般而言,經文應按字義來解釋,除非有充分的理由。例如,當約翰寫到受印的數目有十四萬四千人,以色列十二支派中每一支派有一萬=千人,這裡沒有理由不按一般的字面意義來解釋這些數字(啟七4-8)。然而,在第九節中,約翰提到「羔羊」,就跟約翰福音一章二十九節的用法一樣,都是指耶穌基督,而不是一隻動物。
2.若無法根據字面意思解釋,則按修辭用法來解釋。神告訴耶利米:他已使耶利米成為「堅城、鐵柱、銅牆」(耶。18)。約翰說耶穌右手拿著七星(啟-16)。神並沒有翅膀(詩五七1),地也沒有耳朵(「地……要側耳而聽」,彌一2)
3.若按字義解釋不合理,則按修辭用法解釋,例如樹木拍掌(賽五五12)。
4,若按字義解釋會導致辭不道德行為時,則應按修辭法解釋。例如約翰福音六章五十三至五十八節,明顯是修辭說法,因為若真的吃耶穌的肉、喝耶穌的血,便是食人肉的殘忍行為。
5.注意修辭用語之後有否補充的字面解釋。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三至十五節的「睡了的人」根據第十六節的解釋是指已死的人。當保羅說以弗所信徒「死」了(弗二1),他不是指他們肉身已死,因為他立即解釋他們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6.有時修辭手法有修飾形容詞作標記,例如「天父」(太六14)、「真糧」(約六32)、「活石」(彼前二4)。5有時前置詞短語晤示前面的名詞不按字面解釋。例如“the
sword of theSpirit”(「拿著聖靈的寶劍」,弗六17)一句中,由“of theSpirit”(「聖靈的」)此前置詞短語可知道「寶劍」並非字面意義。雷同的例子還有“the
good fight of the faith”(「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提前六12)。
四、修辭用語是否與字義解釋對立?
在以上的討論中,修辭手法似乎與字義解釋相對。在上文的第二點:「若無法根據字面意思解釋,則按修辭用法來解釋。」然而,以上或類似的說法不應理解為修辭用語並不傳達原來的真理。修辭手法是一種形象化的、與眾不同的表達方
式,用以傳達原來的事實。若我們說[那論證不夠強],這說法很普通;若我們說「那論證不堪一擊」,則比較特別。但兩句話都傳達原來的事實,只是一個運用修辭手法,另一個沒有而已。正如拉瑪撒(Radmacher)所說:「每」個修辭手法背後,均有一個原本的意義,可以藉著歷史文化釋經找出原來的意思。]6若我說:「他跳出他的皮膚」(“He
jumped out of hisskin”),我並非按照「跳」和「皮膚」的一般用法;相反,我是用了修辭手法(顯然沒有人能夠跳出他自己的皮膚),來表達一個原來的事實,就是那個人十分驚恐。
修辭是一種多彩多姿的、表現原來真理的手法。莫斯(Mounce)解釋道:「一個作者有兩種表達思想的方式:一是以字詞直接的意思來表達;另一方法是以比較討好的修辭手來表達。但有一點必須弄清楚:在兩種情況下,原來的意思都是一樣的……當一個解釋與作者的原意相同時,纔可以算是字義解釋。」7
因此,修辭用語並非與字義解釋對立;它是字義解釋的一部分。或許不應是「修辭解釋」相對「字義解釋」,而應該是「修辭字義解釋」相對「普通字義解釋」。8因此,在本書中,「修辭」意為「修辭字義」;而「字義」意為「普通字義」,二者均為所謂的「字義解釋」之一部分。與其說:「修辭與字義對立」,不如說「普通字義與修辭字義對立」,並且瞭解二者均為傳達原本真理的有效方式一一此真理是以正常的、歷史的、文法的意義來解釋,而非強將一些並非原意的解釋加於經文之上。如下圖所述:
┌─────────────┬─────────────┐
│普通字義 │修辭字義 │
│·正常、簡單、普通的用法 │·形象化的、與眾不同的用法│
│·明白易懂地表達原本的事實│·用修辭手法表達原本的事實│
├─────────────┴─────────────┤
│
「字義」(歷史、文法)解釋 │
└───────────────────────────┘
任何修辭手法都得倚賴語言的普通字義解釋。當彼得寫道:「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彼前五8),這個比喻能夠成立是基於我們對真正的獅子有些認識;對於預表(types)、象徵(symbols)、比喻(parables)、寓意(allegories)、
寓言(fables)也是如此。9
陳宏博博士用一般的、慣常的來形容字義解釋,「簡單來說,按字義解釋聖經即是根據其語言的一般慣常用法來解釋聖經的原意。」10
改革家所謂的字義(歷史、文法)解釋與靈意解釋纔是真正對立的,後者在中世紀時期流行了數百年,認為部分經文存著神秘的意思。有關靈意解經的錯謬及與字義解經的分別,詳見第二章。
五、修辭手法有哪幾種?
1與比較有關的修辭法
許多修辭手法都用大自然作為比較,例如:雨、水、火、土壤、花卉、樹木、動物;也會用人類的物品,如陶器、墳墓、衣服;也有人類的經歷,譬如出生、死亡、戰爭、音樂。
1,明喻(simile)
明喻是明顯地[用好像(like)、如同(as)等字]將兩件事物相像之處作一比較。彼得用明喻說:「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彼前一24)。路加福音十章三節,耶穌的話也是明喻:「我差你們出去,如同羊羔進入狼群」。詩篇第一篇也有用到明喻:「他要像一棵樹」(一3)、「惡人乃像糠枇」(一4)。解釋明喻的困難是要找出兩件事物相似之處。人何以像草?耶穌的門徒在哪方面像羔羊?信徒像一棵樹、惡人像糠枇是甚麽意思?
2.隱喻(metaphor)
隱喻是運用比較,將一物直接說成另一物(基本上二者是不相似的)。11隱喻的比較並不明顯,但明喻則相反。辨別隱喻的方法是:隱喻常用「是」、「就是」(is,are, was, were, havebeen)等比喻詞。例如以賽亞書四十章六節:「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在英文欽定本是譯作“All
flesh is grass”,與彼得前書一章二十四節的“All
men are like grass”不同。例如神藉著耶利米說「我的百姓作了迷失的羊」(耶五○6)。主耶穌將門徒比作鹽:「你們是世上的鹽」(太五13)。他們不是成了真的鹽,而是將他們比喻作鹽。當耶穌肯定地說:「我就是羊的門」(約一○7、9)、「我是好收人」(約一○11、14),以及[我就是生命的糧」(約六48),他也暗裡用了比較。在某方面,他像一道門、一個牧人、一塊麵包,讀者得思考耶穌在哪方面跟這些東西相似。
3.借喻(hypocatastasis)
這個修辭手法較少人知道,就是用直呼其名的方法暗示比較的相似之處。當大衛寫道:「犬類圍著我」(詩二二16上)時,他將敵人直呼為狗。假師傅在腓立比書三章二節被直呼為「犬類」,而在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九節則被直呼為「兇暴的豺狼」。從下列例句中可以看出明喻、隱喻、借喻有何不同:
明喻:「你們這些惡人好像狗。]
隱喻:「你們這些惡人就是狗。」
借喻:「你們這些狗。」
施洗約翰在約翰福音一章二十九節就使用借喻:「看哪!神的羔羊。」若他說:「耶穌好像一隻羔羊」,就是明喻。若他說:「耶穌是一隻羔羊」,便是隱喻。當耶穌告訴彼得說:「你餵養我的羊」(約二一17),他是用借喻,直呼他的跟隨者為羊。
決定說話的人呼喚的物件時,必須考慮上下文。例如耶利米寫道:「有獅子從密林中上來」(耶四7),由上下文可清楚知道獅於是指巴比倫。
下列七節經文是明喻、隱喻、借喻中的一種。請在每節之後注明其修辭法。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六節:「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
詩篇八十四篇十一節:「因為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
彼得後書二章十七節:「這些人是無水的井,是狂風催迫的霧氣。」
約翰福音二章十九節:「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以賽亞書五十七章二十節:「唯獨惡人,好像翻騰的海。」
詩篇二十三篇一節:「耶和華是我的牧者。」
詩篇一篇三節:「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
2 與替代有關的修辭法
4.借代Imetonymy)
將一物代替另一物的方法叫借代。當我們說到白官所作的決定時,我們是指美國總統作的決定。我們將美國總統的住所代替美國總統本身。當我們說「筆比劍強」時,我們的意思是文章的影響力大過軍事力量。
聖經中最少有三種借代的類型:
(a)以因代果:敵擋耶利米的人說:「來吧!我們可以用舌頭擊打他。」(耶一八18)若照字面解釋,他們用舌頭擊打他簡直是荒謬,這裡明顯是指到他們說的話語。舌頭是因,話語是果。另外請看箴言十二章十八節:「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巴拿巴「看見神所賜的恩」(徒一一23),大概是指他看見神恩典的果效,亦即安提阿信徒生命的改變。
(b) 以果代因:大衛寫道「耶和華我的力量啊,我愛你!」(詩一八1)力量是結果,卻代替了因由,即耶和華。
(c)用有密切相關的事物代替之:保羅說「你們不能喝主的杯」(林前一○21),他是指杯中之物,而非指杯子本身。當神對何西阿說:「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何一2),他是指住在地上的人民。眼睛這個詞與一個人的觀點或看法息息
相關,例如「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正直」(箴一二15)。耶穌說:「若一家自相紛爭,那家就站立不住」(可三25),他當然不是指一間真正的房子,乃暗示住在房子裡的人。希伯來書十三章四節的「休」是婚姻關係的借代。試思考,馬太福音十五章八節中的「嘴唇」代表甚麽?
5.舉隅法(synecdoche)
以部分代表整體,以整體代替部分的方法。該撒亞古士督頒佈法令,叫「天下人民」都報名上冊(路二1),他說的是整體,但本意僅指部分,即羅馬人。箴言一章十六節「他們的腳飛跑行惡」顯然不是說只有他們的腳在飛跑。他們的腳是部
分,卻代表整體,即他們自己。
羅馬書一章十六節中的希利尼人代表所有的外邦人。耶和華說「我要命刀劍臨到地上一切的居民」(那二五29),刀劍是部分,卻代表整體,即災禍。百基拉和亞居拉為保羅的緣故「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羅一六4),「頸項」為部分,代表整體,即他們的生命。
6.相代(meriSm)
相代是舉隅法的一種,用兩個相對或相反的部分來代替整體。當詩人寫道[我坐下、我起來,你都曉得」(詩一三九2),他不是將神對他的認識限制於神只知道他坐下或起來;相反,他是說主知道他所有的行為。
7.重名法(hendiadys)
用兩個相連的名詞[英文用“and"(「和」)來連接〕代替用形容詞修飾名詞的修辭法,叫作重名法。重名法(hen-diadys)源自三個希臘字:“ben”意為「一」,“dia"意為「藉著」,“dis”意為「雙重」。創世記三章十六節的希伯來文為「痛苦和生產」(“pain
al1d childbearing”),意思可能是「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pain
in childbearing”)。腓立比書二章十七節的「祭物和事奉」(“sacrifice
and service”)可能是「祭物的事奉」(“sacrificial
service”,和合本譯作「供獻的祭物」)。同樣的,當使徒們說到「這位分和使徒」(“this
ministry and apostleship”, NASB)時,他們是指「這使徒的位分」(徒一25
)。
8.擬人法(personification)
將人的特徵、行為加於死物或動物之上。以賽亞書三十五章一節賦予沙漠歡喜的情緒:「曠野和乾旱之地必然歡喜。」以賽亞書五十五章十二節說山在歌唱、樹木也都拍掌。羅馬書六章九節及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五節均將死亡擬人化。
9.神格擬人法(anthropomorphism,側重形狀方面)
用人的特徵、行為來形容神,例如說神有指頭(詩八3)、耳朵(詩三一2)及眼睛(代下一六9)。
10神格擬人法(anthropopathism,側重情感方面)
將人的情緒加於神身上,例如撒迦利亞書八章二節的「我十分熱愛錫安;我為錫安大發烈怒」(新譯本)。
11。擬物法(zoomorphism)
神格擬人法是將人的特徵加於神身上,擬物法則將動物的特徵加於神身上,以形象化的手法,表達神的行為及屬性。詩人說神「必用自己的翎毛遮蔽你,你要投靠在他的翅膀底下」(詩九一4)。讀者會聯想到小雞或雛鳥藏在母親翅膀下受保護的情景。
12.直呼法(apostrophe)
好像稱呼人一般對死物發出呼喚,或對不在場的想像中的人物發出直接呼喚。作者運用擬人法時,把死物當作人來描寫;但直呼法是作者把死物當成人,向它說話。詩人使用直呼法直接向海說話:「滄海啊!你為何奔逃?」(詩一一四5)但
在第三節,他卻用擬人法描述海:「滄海看見就奔逃」。先知有時會呼喚地土來見證以色列或其他國家的罪惡,例如彌迦書一章二節,作者直呼說:「地和其上所有的,也都要側耳而聽。」詩人在詩篇六篇八節說:「你們一切作孽的人,離開我吧!]彷佛他的敵人在場一樣。
13.委婉語(euphemism)
用含蓄、溫和的表達方式代替直接、令人不快的說法,稱為「委婉語」。例如我們不直接說「人死了」,而用「過身了]。「與世長辭」、「魂歸天國」等委婉語代替。聖經提到基督徒的死,只說「睡了」(徒七60
;帖前四13-15 )。
3與省略或隱藏有關的修辭法
14,省略法(ellipsis)
省去一些為了使句子文法完整的字詞。有時可以單獨使用一個原本與名詞連用的形容詞,代表其與名詞連合時的意義。例如英文“private”(一個士兵)可以代表、"private
Soldier"(士兵)。聖經中的“the
Twelve”(十二個)其實代表"the
12
Apostles”(十二使徒,林前一五5)。提摩太後書四章十八節按字面來讀是「主……必救我進他的天國」,其意義應該是主必搭救保羅,並必帶他進他的天國。讀者必需在「救我]之後自己填上「並必帶我」這幾個字,纔能使全句的文法完整。
15.共軛支配法(zeugma)
邏輯上一個動詞只能修飾一個名詞,但作者卻勉強以一個動詞支配兩個名詞。路加福音一章六十四節按字面來讀是「撒迦利亞的口立時開了,舌頭也」(“His
mouth was openedandhis tongue”),和合本加上「舒展了」幾個字,使全句合乎文法。
16.說話中斷法(aposiopesis)
說話突然中斷,彷佛說話的人無法繼續似的。摩西替百姓認罪時,他說:「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三二32)他未能說完前半句(「倘若你肯赦免他們的罪」),大概因為當時的情緒使然。又
例如保羅在以弗所書三章一至二節的思想並不完整:「因此,我一一保羅為你們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穌被囚的……諒必你們曾聽見神賜恩給我,將關切你們的職分託付我。」(編者按:第一節未的「替你們祈禱」旁是加上點,即原文沒有此字。)
17.反問法(rhetorical
question〕
這是一種修辭問句,不期望得到口頭回答,目的只是要讀者在心中回答,或思考句中暗示的答案。一位羅馬修辭學者昆廷蘭(0uintilian,35-100)說:反問句可增加論點的威勢及說服力。神問亞伯拉罕:「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麽?」(創一八14)並非期望他回答,只是要亞伯拉罕在心中思想這個問題。神問耶利米:「豈有我難成的事麽?」(耶三二27下)也是同樣道理。保羅在羅馬書八章三十一節反問道:「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這些反問句都是傳達信息的方法,前兩個問題指出在神沒有不可能的事;保羅在羅馬書八章三十一節的問題則肯定神是幫助信徒的,沒有人能夠敵擋他。
當耶穌問眾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麽?」(太二六55)他的問題是要眾人知道他並非要作亂。當耶穌問:「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路一一11-
12)他其實在暗示一個否定的答案。有的反問句帶責備或勸導之意,有的為表達驚訝,有的則為引起住意。
下列反問句有何目的?
「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可三23)
「人拿燈來,豈是要放在鬥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燈檯上麽?」(可四21
)
「你們有眼睛,看不見麽?有耳朵,聽不見麽?」(可八18)
「人還能拿甚麽換生命呢?」(可八137}
「若全身是眼,從哪裡聽聲呢?」(林前一二17
)
有時以反問責備讀者或聽眾,引領他們思考。例如耶穌問門徒說:「為甚麽膽怯?你們還沒有信心麽?」(可四40)耶穌問這些問題是要責備他們膽怯、沒有信心。耶穌在客西馬尼園對沈睡的門徒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可一四41)是要責備他們沈睡。解釋聖經時,必須注意反問句。反問句的
目的及信息。
4與誇張或輕描淡寫有關的修辭法
18.誇張法(hyperbole)
誇張法是作者故意誇大,言過其實,以達到強調的目的。以色列的十個探子報告他們在迦南探地的結果時說:「城邑又廣大又堅固,高得頂天。」(申一28
)明顯地,他們不是指迦南地的城牆真的高到頂天,不過是表示那城牆異常的高而已。
詩人使用誇張法來強調他的憂傷:「我每夜流淚,把床榻漂起,把褥於濕透。」(詩六6)現代中文譯本試圖用較平實的語言表達這誇張句的思想:「夜夜我的床榻浸在眼淚裡,我的枕頭濕透了。」雖然用字較溫和,但仍不免誇張。大衛流了不
少眼淚,但當然不至於令他的床漂起、褥子濕透。詩篇一一九篇一三六節有相似的例子:「我的眼淚下流成河」。當然,詩人的眼淚不可能下流成河,他不過是極為憂傷,以致眼淚不斷湧流。
先知彌迦論到以色列國的罪惡,問道:「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麽。」(彌六7)彌迦在這反問句中用上誇張法,是要強調不論百姓帶來多少的油脂獻祭給神,都無法贖他們的罪。大衛殺死歌利亞後,婦女們從以色列各城出來迎接掃羅王,唱道:「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撒上一八7)大衛當然沒有殺死超過掃羅所殺的十倍,他實際上只殺了一個人,但婦女用誇張法是要指出他戰勝非利士巨人的意義重大。
大衛在為約拿單和掃羅所作的哀歌中說:「他們比鷹更快,比獅子還強。」(撒下一23)沒有人真的跑得比鷹飛更快,也沒有人的身體真的比獅子還強壯。顯然大衛是要誇張地強調掃羅及約拿單在戰場上的速度及力量。這形象化的語言給
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耶穌是否真的指法利賽人和文士能將蠓蟲濾出來,將駱駝吞下去?(太二三24)不!他的意思是法利賽人拘泥律法細微之處,好比小心翼翼地將蠓蟲自飲料中過濾出來一樣,但是他們卻忽略了律法中更重要的事(23節),就是公義、憐憫、信實等,好像輕易地吞下一隻駱駝!
又例如:「波斯王古列如此說:「耶和華華天上的神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代下三六23)。「人若能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麽益處呢?1(太一六26)浪子的父親對長子說:「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路一五32)。「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路六42)。古列王並非統治全世界,一個人也不可能賺得全世界,浪子並沒有真的死而復活,一個人也不可能從自己眼中去掉梁木;然而,這些誇張句的確可以吸引讀者注意,達到強調的目的。
誇張是否不對?聖經使用誇張法與聖經無誤論是否有矛盾?作者若使用誇張法,言過其實,這是否表示經文有錯謬?不!誇張不是錯誤,由上述例子可以看到,誇張法是讀者立即可以理解的,言過其實是要強調及吸引,讀者不會因此被誤導。
誇張法是文學手法之一,反映作者想要表達的重點。大衛說掃羅及約拿單「比鷹更快」,是準確地表達了他的思想,指出前以色列王及其兒子在戰場上身手敏捷。再者,誇張法所傳達的思想與事實相符,掃羅及約拿單在戰場上的確是靈敏快捷。
約伯在憂傷沮喪中回答他的朋友說:「你們這十次羞辱我」(伯一九3)。然而,他的朋友們實際上只有五次發言一一一以利法在第四至五章及第十五章,比勒達在第八及十八章,瑣法在第十一章。約伯是否犯了錯?聖經在此是否出了錯?不!約伯是用誇張法,表示他的朋友已多次羞辱他。舊約另有四處地方用了「十次」這詞:當雅各提及拉班或面對拉班時,他說:「你十次改了我的工價」(創三一7、41);神對摩西說他的百姓「試探我這十次」(民一四22);尼希米報告說猶太人「十次從各處來見我們,說:『你們必要回到我們那裡』」(尼四12);尼布甲尼撒王發現但以理及他的三位朋友「智慧聰明比通國的術士和用法術的勝過十倍」(但一20)。這些是誇張法,雖不能按字義解釋,卻正確地描述了所要表達的真理。當
一位母親斥責他不聽話的孩子,說:「我已經說了一萬次,要收拾房間!」他的意思是無數次,不是一千乘十得出實際數目。他沒有扯謊,只是誇張地表達事實,強調他的重點。
19.反合(litotes〕
此法與誇張法正好相反,乃是輕描淡寫,以否定的說話來表達肯定的思想。「他不是一個很差的講員」,實指他是一個很好的講員。輕描淡寫也能達到強調的作用。當保羅說:「我本是猶太人……並不是無名小城的人。」(徒二一39)意思是他來自一個很重要的城市。
反合往往帶有貶意,例如民數記十三章三十三節下:「據我們看,自己就蚱蜢一樣;據他們看,我們也是如此。」路加在使徒行傳中多次運用反合,例如“no
small disturbanceamong the soldiers”(直譯是「兵丁中引起了不小的擾亂」,一二18,新美國標準譯本);“no
little business”(直譯是「不小的生意」,一九24,新美國標準譯本);“no
small stOrm”(直譯是「不小的風浪」,二七20,新美國標準譯本);路加提到保羅和巴拿巴在安提阿「住了多日」(一四28),希臘文是反合,
直譯為「二人就在那裡同們徒住了不少時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九節中自謙道:「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這種真心謙虛的話語,強調神在一個不配得恩典的罪人身上彰顯了極大的恩典(10節)。
20.反諷(irony〕
反諷是用褒揚的形式間接地表達諷刺之意,通常可以從講者的聲調聽出來,因此要決定書面文字有否運用反諷則比較困難;然而,觀察上下文則有助於決定作者是否運用反諷手法。掃羅的女兒米甲對大衛說:「以色列王今日……有好大的榮耀啊!」(撒下六20)從第二十二節可知,他正諷刺大衛,認為他行為卑賤,自取其辱。反諷中常帶有幽默,例如以利亞嘲弄巴力的先知說:「大聲求告吧!因為他是神。」(王上-八27)顯然以利亞不是認同假神巴力的存在,他只是用反話來恭維巴力,好使巴力的先知們更大聲禱告。這便證明假神與真神耶和華不同,不會聽敬拜它的人的禱告。
約伯在約伯記十二章二節說:「你們真是子民哪!你們死亡,智慧也就滅沒了。」表面上看來,約伯在褒揚他的三個朋友很聰明,擁有世界上的智慧,當他們死亡時,智慧也會隨他們而消失。然而,由約伯在其他地方的評語來看,約伯是埋怨他們不明白他的情況,表明第二節的話並非褒揚,而是諷刺。
約伯埋怨他的朋友沒有幫助過他,完全不同情他的處境,因此,他諷刺比勒達說:「無能的人蒙你何等的幫助!膀臂無力的人蒙你何等的拯救!無智慧的人蒙你何等的指教!你向他多顯大知識!」(伯二六2-
3)(這兩節經文的你在希伯來文中是單數,因此是指剛在第二十五章發言的比勒達。但十二章二至三節中的你們,則是複數,指的是三位朋友。)
保羅也有用到反諷手法。他在哥林多前書四章八節說「你們……自己就作王了!」,接著加上一句:「我願意你們果真作主」,因此證明前一句是反諷。他在第十節說:「你們在基督裡倒是聰明的」,也是諷刺的說話。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十九節對哥林多信徒說的話表面上是褒揚一一「你們既是精明人,就能甘心忍耐愚妄人」,實際上卻是諷刺批評他們。哥林多人自以為聰明,實際卻不是,這可以由他們「忍耐愚妄人」(即第13節所說的假師傅)一事上得知。上述各例都證明有諷剌之意。
請讀阿摩司書四章四至五節,並思想:為何阿摩司叫以色列人「往伯特利去犯罪,到吉甲加增罪過」?為何要他們「獻有酵的感謝祭,把甘心祭宣傳報告給眾人」?當然他不是鼓勵他們犯罪及驕傲,那麽這些諷語有何意思呢?
上述的例子都屬言語上的諷刺,另有一種是戲劇性的反諷,即運用出乎意料或不適當的處境來產生諷刺的效果。例如以利戶比約伯及他的三個朋友都年青,但對於約伯的遭遇卻表現得比那三位朋友更有見識,這是出人意表的。約伯如此敬虔
(伯一1、8,二3),因此他所遭遇的災禍使人感到震驚,也始料不及。
戲劇性的反諷也意味著讀者知道故事人物所不知道的事實。例如讀者知道撒但在幕後策動約伯所經歷的災禍,但約伯自己卻毫不知情。大祭司該亞法對公會眾人說:「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這就是你們的益處。」
(約一一
50)約翰福音的讀者知道該亞法根本不明白自己在說甚麽。
亞哈隨魯王問哈曼說:「王所喜悅尊榮的人,當如何待他呢?」(斯六6)「亞哈隨魯王向哈曼所發的問題具諷刺之意,因為王的目的是要使哈曼以為他所喜悅的人是哈曼,但事實上王所指的是末底改」。12
諷刺與挖苦(sarcasm)大部分情況下都是互通的,因為諷刺包含挖苦的成分;但挖苦的語氣較重、較刻薄,常用來傷害別人,是剌人的批評。諷刺則是比較巧妙地嘲笑別人。13
21.反覆(pleonasm)
反覆是重複用字或加上一些相似的字詞,這些字在文法中似乎是多餘的。約伯在約伯記四十二章五節對神所講的說話,英文是如此翻譯的:“I
have heard of Thee by the hearing ofthe ear”(NASB,中文直譯是「我藉著耳朵的聽力曾經聽聞有你」),其中“ear”(「耳朵」)、“hearing”(「聽力」)、“heard"
(「聽聞」)等為重複的詞語,在正確的文法中顯得多餘,因此新國際譯本將之譯為:“Mv
ears had heard of You",(「我從前風聞有你」)。使徒行傳二章三十節按希臘文直譯是
“God took an oath with an oath”(中文直譯是「神曾用誓言起誓」),按英文而言顯然是重複,所以新國際譯本(NIV)將之譯為“God had promised him
an oath”。另一例子是在馬太福音二章十節,馬太形容博士們“rejoiced……with great joy"
(NASB,中文直譯「以大大的喜樂歡喜」),意為「他們大大的歡喜」(“they
were overjoyed", NIV)。此外,諸如:“Heanswered
and said”(「他回答說道」)及“he
lifted up hiseyes and saw”(「舉目一看」)均為反覆的修辭手法。
5與矛盾有關的修辭法
22.矛盾修辭法(oxymoron)
將兩個相反或矛盾的詞語放在一起,稱矛盾修辭法。“Oxymoron”一字來自兩個希臘字一一一“oxus”(精明)及“moros”(愚笨)。英文的例子如“loud
silence”(大聲的沈默)、“sweet
sorrow”(甜蜜的憂傷)…open
secret”(公開的秘密),以及“original
copy”(原版影印)。在第一個例子中,雖然沈默並非真的大聲,但卻如此明顯,好像很大聲一樣。彼得在使徒行傳二章二十四節提到耶穌「死的痛苦」(“theagony
of death”, NIV;按希臘文直譯是:“birth
pains ofdeath”,可譯作「死亡的陣痛」);耶穌的死的痛苦程度如同一個母親生產嬰孩時所經歷的陣痛一樣。雖然「陣痛」及「死」是相反的經歷,通常不會相提並論,但在這裡卻被放在一起,生動地描繪耶穌的死。
基督敵人「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腓三19),榮耀與羞辱通常不會配成一對,保羅的目的是要生動地形容,他們誤將應該引以為恥的東西,當作自己的榮耀。羅馬書十二章一節的「活祭」也是一個矛盾修辭法的例子。
23.吊詭(paradox)
看似荒謬、與一般意見相反的說話,其本身並非自相矛盾,只是表面上與一般人的理解相反而已。耶穌說:「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八35)這句話看來自相矛盾,通常一個人既失掉
某件東西,就不能又保留那件東西。耶穌乃是強調人若為他佗出犧牲,便會換來更完美、滿足的生命。
6與聲音有關的修辭法
24。諧音雙關語(paronomasia)
運用同一個字詞或發音相似的字詞來表達不同的意思,稱為諧音雙關語或文字遊戲。
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太八22)這一句話中的「死人]有兩種用法,第一個是指屬靈上的死人,第二個是指肉身上的死人。撒母耳記下第七章的「家」(house)也有兩種意思:大衛想為神建造一個「家」(殿,5節),但神卻告訴他,他沒有機會為神建殿;相反,神卻為他建立一個「家」一一大衛王朝(11節)。
彌迦在彌迦書一章十至十五節用了幾個雙關語。他吩咐伯亞弗拉的村民「輥於灰塵之中」
( 10節),以表示他們的憂傷。有趣的是「亞弗拉」即灰塵的意思,如此他們乃是要活出與他們村莊名字相稱的生活。以賽亞用了發音相近的字來製造語言效果,影響那些聽到或讀到以賽亞書五章七節的人。主指望的是「公平」(mispot),但看到的是「暴虐」(mispoh),他指望的是「公義」(sedaqah),反聽到「冤聲」(saqah)。這兩組希伯來文的詞發音相近,意義卻正好相反,有力地帶出強調的效果。
25.押頭韻(alliteration」
有時新約作者會採用起始字母相同的字以取得押韻的效果,稱為「押頭韻」(alliteration)。路加福音二十一章十一節提到饑荒(loimoi)及瘟疫(limoi)。保羅在羅馬書一章二十九節中將兩個發音相近的希臘字放在一起:「滿心是嫉妒」(pthonou)及「兇殺」(phonou);第三十一節的「無知的」(asynetous
及「背
約的」(asynthetous)。
腓立比書二章十五節中「無可指摘」、「誠實無偽」、「無瑕疵」的希臘字字首都是一樣的(“amemptoi”、“akeraioi”、“amoma”)。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八節(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中,“kopos”(勞苦)及“kenos”(徒然)是押頭韻,增加了全句的氣勢。
26.擬聲詞(onomatopoeia)
人可以憑擬聲詞的發音明白其意義,例如:隆隆聲、嗡嗡聲、卡咯、嘶嘶聲、乓乓聲、呼呼聲、卜蔔聲等。約伯記九章二十六節的「急落」在希伯來文中是擬聲詞“tus",發音很像鷹(或是集)由高處疾速俯衝抓取獵物的聲音。耶利米書十九章一及十節的「瓦瓶」在希伯來文是"baqbuq”,發音很像水自瓶中潺潺流出的聲音,耶利米同時亦用此字作為諧音雙關語,因為第七節的「落空」一詞在希伯來文為“baqaq”,其發音與瓦瓶的發音相近。
有時兩種修辭法會混在一起,彌迦說:「地……要側耳而聽」(一2),他用直呼法直接向地呼喚,好像地當時在場一樣;另外地也用擬人法,好像地能如人一樣有耳能聽。詩篇一一四篇五節亦同時採用這兩種修辭法:「滄海啊!你為何奔逃?」
六、如何解釋修辭手法?
1決定經文有否運用修辭手法
解釋聖經時若覺察不到修辭手法的存在,便會誤解經文。保羅說我們應該像精兵忍受苦難、競賽的人遵守規則、勞力的農夫先得糧食(提後二3.6),他並非教訓士兵、運動員、農夫;而是鼓勵提摩太成為耶穌基督的精兵,可見他只是援引例子來打比方。
耶穌說:「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太七6),他不是指狗、珍珠、豬的一般意思,因為當時一定不會有人將聖物或貴重物品丟給豬狗。那些動物在當時被視為不潔和低下。因為這一句話應該是修辭手法,指出一個人不應該將聖物交給不潔淨的人。星星不會歌唱,因此約伯記三十八章七節「那時,晨星一同歌唱」不應按字面解釋;相反,應該理解為作者運用擬人法,表達受造物因為神的創造歡欣雀躍。
反過來說,有時一句普通的敘述卻被誤以為是修辭句。神對以色列說:「我以旱風、黴爛攻擊你們,你們園中許多菜蔬、葡萄樹、無花果樹、橄攬樹都被剪蟲所吃;你們仍不歸向我。」(摩四9)這句話應按字面解釋,而不應視為屬靈災禍的象徵說法。最近的上下文裡已說明這些災禍是真實的災禍,因為在第七至八節中,雨、乾旱、乾渴,以及第十節埃及的瘟疫均為真實的事件。
有些人誤以為「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處;小孩子要牽引它們」(賽一一6),是象徵屬靈的福氣及平安,但其實並沒有理由支持這個論點。
2找出修辭手法中的本體及喻體
有時二者均在經文中出現,例如以賽亞書八章七節:「因此,主必使大河翻騰的水猛然沖來,就是亞述王和他所有的威勢,必漫過一切的水道,漲過兩岸。」乍看之下,好像不知道神是說真正的洪水,還是另有所指。但此經文下半句已解答了
這個問題,「就是亞述王和他所有的威勢」。原來「大河翻騰的水」是喻體,亞述王纔是本體。然而,有時本體並不明顯,很容易引致誤解,例如耶穌在約翰福音二章十九節所說:「你們拆毀這殿」。殿是喻體,聽者以為是指希律的殿,但耶穌是指他的身體。
3列出相似之處
在右圖第一項中,詩篇一篇三節以一棵樹作為喻體,用來比喻信徒。信徒如何「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呢?如圖所示,他像一棵樹似的安穩、茂盛、多結果實。例如,以賽亞說:[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賽五三6),如圖所示,羊是喻體,本體是全人類,相似之處為任意妄為;羊很容易離群走失,人類也是如此,很容易在靈裡離開神而迷失。
請完成右表,填入上述經文中的喻體,並指出喻體和本體相似之處。
在明喻或暗喻中,相似之處不一定明顯可見。所羅們形容新娘的頭髮「如同山羊重臥在基列山旁」(歌四1),其中讚賞之意非西方人能立即領會,實際上亦完全不像讚賞之詞!巴勒斯坦的山羊毛是黑色的,在日落時遠遠觀望山羊下山,是絕美的景色。所羅們認為新娘的黑髮也是同樣美麗。我們需要非常謹慎地去確定聖經時代,中東人如何理解雅歌裡明喻的相似之處。若經文沒有指出相似之處,研讀聖經時便須要小心,避免錯下結論。例如「約翰吃得像一隻豬」,顯然是拿一隻豬與約翰相比。到底是指他像豬那樣吃得太多、太快,還是太邋遢?要確實地解釋這句話的意義,必須有另一句話表明相似之處,或是從上下文看到其暗示的相似之處。
┌────────┬──┬─────┬──────────┐
│ │喻體│本體 │相似之處 │
├──┬─────┼──┼─────┼──────────┤
│明喻│詩一3上 │樹 │信徒 │安穩、茂盛、多結果實│
│ ├─────┼──┼─────┼──────────┤
│ │賽五三6 │ │全人類 │靈裡任意妄為而迷失 │
│ ├─────┼──┼─────┼──────────┤
│ │賽五七20 │ │惡人 │ │
├──┼─────┼──┼─────┼──────────┤
│隱喻│詩二三1
│
│耶和華 │ │
│ ├─────┼──┼─────┼──────────┤
│ │詩八四1l │ │耶和華 │ │
│ ├─────┼──┼─────┼──────────┤
│ │彼後二17上│ │假師博 │ │
├──┼─────┼──┼─────┼──────────┤
│借喻│太一六ll
│
│錯誤的教導│ │
│ ├─────┼──┼─────┼──────────┤
│ │約二19 │ │耶穌的身體│ │
└──┴─────┴──┴─────┴──────────┘
撒母耳記上二章二節中,哈拿禱告說:「沒有磐石像我們的神],他沒有解釋個中意思。解經家須要找出聖經中其他地方如何將神比喻作磐石,纔能決定撒母耳記上二章二節的意思。詩篇九十四篇二十二節略有提示:神像磐石的概念意思是
神好像一塊大磐石,有洞可供躲藏,跟隨他的人可在其中避難(參一八2,三一2,六二7,七一3,九四22)
有時經文已說明喻體,而本體雖不明顯,但上下文卻有暗示。路加福音五章三十四節的「新娘」雖沒有明說是耶穌,但意思卻不言而喻,因為耶穌在下一節說到那新郎將要離開他們。「陪伴之人」也沒有指明是誰,但最有可能的便是耶穌的門徒,因為前一句中提到耶穌的門徒又吃又喝,與比喻中的陪伴之人一樣。
馬太福音三章十節的喻體「斧]所指的是甚麽?九章三十七節的喻體「要收的莊稼多」及「作工的人少」所指的又是甚麽?
4切勿假定修辭的意思不變
何西阿書六章四節的「甘露」形容猶太的爰短暫易逝;十四章五節中的「甘露」卻代表神賜予以色列的福氣。
5以邏輯及信息限制或約束修辭的解釋
主告訴撒狄的教會:「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啟三3),他並不是說他會來搶劫。比喻的相似之處是它會突然地、出人意外地來到。當約伯說地的「柱子」搖撼(伯九6)時,他是指地上的山,而不是形容地球靠柱子支撐。
七、成語興修辭手法有何不同?
成語是修辭手法的一種,是某地區內特定語言或民族的獨特表達方法。根據拉森(Larson)的定義,成語是[一連串的字詞,其整體意思與個別字詞的意思不同」。14例如,「他退燒了」,秘魯語以[他冷了」來表達,菲律賓語則說「他裡面不再有熱了」。又例如:「他心腸很硬],意為「他對別人的需要無動於
衷」,但這句子在秘魯語中的意思邯是「他很勇敢」。秘魯語也有一句成語表示對別人的需要無動於衷:「他的耳朵沒有洞]。
英文成語“a
horse of a different colour”(完全是另一回事),西班牙文則翻譯為“flour
from a different bag”(另一個袋中的麵粉)。15成語是字的組合,只有一個整體的意思,與其中個別字詞的意義有所不同。另外還有:“down
in the
dumps”(直譯「掉進鬱悶之中」,意為「心情沮喪」)、“in
thedoghouse”(直譯「在狗窩裡」,意為「丟臉」)、“kick
thebucket”(直譯「踢水桶」,意為「死」)、“hit
the sack"(直譯「打臥鋪」,意為「睡覺」)、“step
on the gas”(直譯「踏油門」,意為「趕快」)、“head
above water”(直譯「未淹沒」,意為「不負債」)、“snowed
under”(直譯「埋在雪裡」,意為「被壓倒」)、“out
of hand"(直譯「脫手」,意為「難以對付」)。
耶穌的母親在迦拿的婚筵中告訴他酒用盡了,耶穌說:「婦人,我與你有甚麽相干?」(約二4)按希臘文直譯為“What
to Me and to you「這是一句成語,意思是「對這問題我們有何相同之處?」即「為何找我?那是你的問題!」
當以利亞呼召以利沙跟隨他,成為他的門徒時,以利沙要求准許他先與父母親嘴告別,以利亞同意了,並問:「我向你作了甚麽呢?」(王上一九20)若我們不知那是一句成語,便會覺得他問得很奇怪。此成語的意思是「我作了甚麽去阻止你呢?」換言之,「請自便,我已准許你了。」
語言學家說成語是「已死」)隱喻,因為它們已成為家喻戶曉的共通語言,當人聽到或讀到該成語時,不會想到那些字原本的意義,只會想到該成語本身的意思。當我們聽到或讀到“the
foot of the stairs”時,我們不會想到人的腳(foot),只會立刻想到樓梯的底部。此成語將人的腳及樓梯的底部比較,但它是一個「已死的隱喻」,因為聽眾或讀者不會再想到個中的比擬,只會直接想起這個成語的意思。另外相似的例子有“foothills”(山麓小丘)、“a fork in the road"(交叉路口)。
我們不應認為聖經中的成語是錯的,因為它們是在作者母語中表達思想的方式。,馬可福音六章七節:「他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
(He sent them two bv two),在希臘文中沒有“by”,因為希臘文成語表達中不需要“by”,但在英文文法中必須加上“by”,所以英文譯本均有“by”字。德文有另一成語表達同樣意義:“zwei
und zwej”(two and two)。
耶穌說他會「三日三夜在地裡頭」,正如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太一二40)。「三日三夜」是成語,意指三日三夜的任何一部分。因為耶穌是在星期五被釘死,在星期日復活,不可能在墳墓中待整整三天(即七十二小時)。
羅馬書十六章四節按希臘文翻譯為:「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這句成語最好譯為:「冒生命的危險」(現代中文譯本)。一個特性加上「……之子」是一個成語,表示擁有該特性的人,例如以弗所書五章六節的「悖逆之子」。基督徒是「光明之子」(帖前五5),因為他們有光的特徵,亦即他們不會不斷地活在罪惡的黑暗中。「平安之子」(路一○6)則是一個以和平為特徵的人。
八、練習(將修辭手法配對正確的定義)
1.用直呼其名來暗示相似之處 a。借代(metonymy)
的比較方法。
2.將一物代替另一物。 6.舉隅法(synecdoche)
3.用好像、如同等字將兩件事
c。借喻(hypocatastasis)
物作比較。
4.用是、就是等字將一物說成6.明喻(simile)
另一物,以作比較。
5.以部分代替整體,或以整體e。隱喻(metaphor)
代替部分。
1.將人的特徵、行為加於死物a。神格擬人法(anthropo
或動物之上。 morphism,側重形狀方
面)
2.將動物的特徵加於神(或其b.擬人法(personification)
他人或物)之上。
3。將人的情緒加於神身上。 c。擬物法(zoomorphism)
4.將人的特徵、行為加於神身d.委婉法(euphemism)
上 .
5.用含蓄、溫和的表達方式, e。神格擬人法(anthropopa
代替直接、令人不快的說 thism,側重情感方面)
法。
1.故意誇大,言過其實,以達a。反諷(irony)
到強調的目的。
2.輕描淡寫,以否定的說話來b.誇張法(hyperbole)
表達肯定的思想。
3.用褒揚的形式間接地表達諷C。反問法(rhetorical question)
剌之意。
4.不期望得到口頭答案的問d.吊詭(paradox)
句。
5.看似荒謬的句子。 e。反合(litotes)
想知道自己對修辭手法的認識有多少,請查考下列經文,並指出其修辭手法。
詩篇一一四篇三節
約翰福音二十一章二十五節
耶利米書十七章六節上
馬太福音二十三章三十三節上
以賽亞書四十九章十三節上
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二節下
詩篇一○五篇四節下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六節
彌迦書五章二節上
路得記二章十二節下
哥林多後書六章九至十節
創世記四十二章三十八節下
出埃及記三十四章十四節
馬可福音十五章三十二節
創世記四章一節上
阿摩司書三章三至四節
請另查考以賽亞書四十章一至十七節的修辭手法,有些經節有超過一種的修辭手法。── Roy R. Zuck《基礎解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