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跨越文體鴻溝
一九七三年我們舉家搬來達拉斯(Dallas,位於美國)。搬遷前三個月,我和太太飛去那裡找房子。當我們尋找時,便面對一般買房子的人所面對的問題:我們喜歡的房子則負擔不起,可以負擔得起的卻不喜歡。到了第四天,終於找到一間我們既喜歡又負擔得起的房子。當時那房子仍在建築之中,外牆已起好,內牆也有了,屋頂也搭上了。但始終難以想像它完成之後會是甚麽樣子,所以建築商便帶我們去參觀同一條街的另一間相似的房子。那間房子已經裝修好,雖然已賣出,但尚未有人入住。
二十四小時之內,我們簽了合同,選擇了油漆的顏色、照明設備、牆紙及地氈。
當我們找房子,選擇顏色、設備及質料時,我們必須緊記已有的傢俱,因為我們希望家中的佈置能配合原有的傢俱。室內設計的基本原則是:用相同的物料使陳設相關聯或協調不同的傢俱。室內設計講究每一個細節,務求整體效果悅目實用。
和諧(協調)、變化、實用都很重要。選購及擺設傢俱時,屋主或室內設計師都會考慮顏色、位置、圖案、質料及外形等因素;聰明的主婦在選擇窗簾、牆紙、地鋪,以及壁畫、燈飾、小擺設等裝飾時,也同樣會考慮這些因素。當你進入一間佈置恰當的房間時,便可從這些因素知道這房間的用途及特色。
聖經也是如此,它的「室內設計」是美輪美奐的。愈認識聖經書卷中每一部分的結構、風格及形式,便會愈認識該卷書的目的及特色,也會愈明白它。這方面往往在研經及解經的過程中受到忽視。從某個角度來看,這是正常的,因為一個好的設計並不吸引人注意;但當你仔細研究,你便會看到設計背後隱藏著的智慧。以下兩章會討論修辭解經、經文的風格及形式。
一、何謂修辭解經(RhetOricaI
Interpretation)?
韋氏辭典對「修辭學」的定義是:「語言的風格」、「以寫作或說話作溝通的媒介,是注重文學效果的藝術」。
因此,「修辭解經」是探討風格(個別動詞或表達方式)及形式(結構組織)如何影響理解聖經的過程,亦即探討一部作品的文學質素,分析其體裁(作品的類型)、結構(資料的編排)、修辭手法(以華美的詞藻達到文學的效果),以及瞭解這些因素如何影響經文的解釋。
如第三章所述,聖經是一本書,因此是一部文學產物;所以,在研讀及解釋聖經時,應該考慮這些文學的因素。「文學是以藝術的形式來詮釋及表達人的經歷」。1
我們探索書卷的文學體裁或寫作類型,就正如室內設計師探索每個房間的用途一樣:是起居室?飯廳?私人小房間?臥室?廚房?吃早餐的一角?還是遊戲室?通常室內的擺設會說明房間的用途。同一道理,觀察聖經書卷的內容,有助於決定其體裁或寫作類型。
我們探索書卷的結構,就如同室內設計師詢問:飯廳應如何擺設?裡面有甚麽傢俱?它與其他的飯廳有何不同?兩間飯廳可能在顏色、面積、傢俱的風格、地鋪、擺設等方面均有不同,但它們都是飯廳。新約前四卷書的文學體裁都是福音書,
但顯然不是每卷福音書都是一樣的,它們在結構上各有不同。
因此,在修辭解經中,我們要審視不同種類的文學房間(體裁),然後探討它們的擺設方式(結構和風格)。
壁畫、架上的擺設、桌上的花卉一—諸如此類的雅致裝飾都能為房間增添色彩、趣味及生氣。同樣的,修辭手法是一種多姿多彩的表達方式,能增添經文的趣味。若無法識別不同的修辭手法,便會誤解經文的內容。
二、聖經是否真的具有文學色彩?
答案是肯定的,原因有二:
第一,聖經中的人物均是真實的、活生生的:
聖經文學中充滿了奇遇、神跡、戰爭、超自然人物、壞蛋……勇敢的英雄、美麗英勇的女士……地牢裡的遭遇、探索及拯救的故事、浪漫的愛、小男孩成為英雄……聖經文學是活生生的。但聖經學者卻常常使人以為聖經的文學作品是
枯燥乏味的檔,是給人分割、展示的,仿如古代文化遺物一般.2
正如其他文學,聖經記載了人類的經歷,說出人類的情感及矛盾、勝利及失敗、喜樂及悲傷、瑕疵及罪惡、屬靈的損失及收穫。哄騙、懸疑、興奮、缺點、失望、回轉一一還有多不勝數的經驗都可以在聖經中找到。
第二,聖經的作者都是文學寫作高手。現在可能沒有聖經學者會同意狄比流(Dibelius)的評語:「他們(福音書的作者)的作品不是毫無文學水準,就是屬於次等的文學。」3許多人以為阿摩司只是個鄉巴佬,未受過教育,不曉得寫作之道。但你愈研讀阿摩司書,便會愈發現其中極高的文學質素。萊肯(Ryken)準確地說到聖經內包含的「最崇高的文學藝術」,他又說:
聖經作者根據家喻戶曉的文學傳統寫作,並且掌握了文學的原則。他們知道如何運用緊湊的情節來敘述故事;依循悲劇或諷刺詩的原則將整個故事貫串起來……聖經中的詩人知道如何恰當地運用比喻、如何將句子排列成平行句式……他們大多都是掌握寫作風格的能手。4
戲劇、詩歌、報紙、小說、短篇故事、自傳、科幻小說、公文一一不同種類的文學作品有不同的特點,影響我們對其內容的理解。同樣的,我們必須辨別聖經中不同種類的寫作(不論是書卷,還是書卷中較小的部分),例如歷史、法律、敘事、詩歌、預言、福音、書信、智慧文學等,它們的體裁各有差別。「由於聖經中有些部分是用文學形式寫成,因此必須從文學的角度理解其中的內容。」5聖經在形式、風格上的藝術性使它成為一部文學傑作;其中的故事和詩歌都是「言語及創作
技巧的產物」6,因而成為一本曠世的文學著作。
三、聖經中的文體
1何謂文學體裁(Literary
Genre)?
“Genre”(體裁)為一法文字,源自拉丁文“genus”,意思是文學的類別。「文學體裁」指寫作的類別或種類,特徵是具有特定的形式或內容。識別聖經中不同的體裁能幫助我們更正確地解擇聖經。「我們對所有文學都採取這種做法:分辨諷刺詩體或訴訟摘要,報紙的報導或敘事詩,還有歷史敘事體及講道的不同風格。」7馬歇爾(Marshall)也曾就此發表過意見:
若我要寫一篇有關耶誕節的報導,我會視乎寫作的目的而採取不同的風格:是寫給阿姨的信?是新聞報導?是以我的經歷為兒童撰寫耶誕節故事?是一首詩?還是一闕歌?不同的目的應採用不同的風格。8
值得一提的是,「芝加哥釋經學宣言」(Chicago
Statementon Biblical Hermeneutics)中,二十五項條款裡有四條是與文學形式有關的。
「我們肯定聖經藉著多樣的文學形式,用語言向我們講明神的真理」(第十條)。「我們肯定住意聖經不同部分的文體、形式及風格,是正確釋經的必要條件,因此我們看重體裁批判,視之為研究聖經的學科之一」(第十三條)。「我們肯定 聖經雖然運用許多恰當的文學形式來記載事件、講論及話語,然而均符合歷史事實」(
第十四條).「我們肯定必須按字面或慣常的意思來解釋聖經。按字面的意思就是按文法、歷史的意思,亦即是按作者所要表達的意思來解釋。字義解經包括考慮聖經中所有的修辭手法和文學形式」(第十五條).9
2聖經中有哪些文體?
1.法律體裁(Legal)
律法書通常指聖經的首五卷書;但是法律的題材,即頒佈給以色列人的命令的題材,就只有出埃及記第二十至四十章、利未記全書、民數記的某部分(五至六章,一五章,一八至一九章,二八至三○章,三四至三五章),以及申命記的大部分內容。其中包括兩類的法律題材:第一種是明文法律(apodictic
law),亦即直接的命令,常以「你不可」這樣的字眼開首,例如十誡(出二○3-17);或用「不可」(利一八7-
24,一九9- 19、26.29、31、35)。這些法律不一定要詳列所有事例,
譬如利未記十九章十四節,耶和華要摩西告訴百姓不可咒駡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假若一個以色列人傷害了一個啞巴、跛子或弱智的人,顯然這節經文說明的關心聾子或瞎子的原則,也同樣適用於有其他殘障的人。
第二種是決疑法律(casuistic
law),屬於個案法,通常在特殊情況下才引進該法律(例如利二○9-18、20- 21 ;申一五7-
17)。出埃及記二十三章四至五節便是一條決疑法律,夾在第一至二節及第六至九節數條明文法律中間,這段經文沒有詳列所有事例。這些經文的吩咐只提到仇敵的牛和驢,但若果走失的是仇敵的駱駝或羊羔,那又如何?雖然經文只舉出牛和驢作為例子,但這原則同樣適用於其他動物。
2.敘事體裁(Narrative)
敘事文當然是故事形式;但聖經中的敘事體最終目的,是藉著敘述聖經人物的故事、疑難及境況,傳達信息。聖經中的敘事是有選擇性的,說明性質的,因為作者不是要寫完整的傳記,刻畫聖經人物生平事蹟的每一點滴。作者謹慎地選擇需要
的題材(顯然是在聖靈的默示下進行的),以達到某些目的。例如,撒母耳記下有選擇性地記述了大衛的生平事蹟,前十章說明他如何建立及擴展自己的國度。第十一、十二章記載他在烏利亞及拔示巴事件上所犯的罪。第十三至二十一章則指出大
衛許多個人及全國的罪行。最後三章(第二十二至二十四章)記載他讚美的詩歌、臨終的遺言、勇士的名單、軍兵的數目,以及建築祭壇。作者在第十三至二十章隱晦地記載了大衛的罪所造成的災禍性結果。
另一方面,歷代志上下略過不提大衛所犯的罪,反而廣泛地記載大衛作王的事蹟,描述祭司和聖殿。原因何在?當猶太人在所羅巴伯(主前五三八年)及以斯拉(主前四五八年)的帶領之下,自巴比倫被擄之地歸回時,百姓說:「我們的聖殿
微不足道(參該二3),我們也沒有王。」因此,歷代志上下的著成是為了鼓勵人民,讓他們知道大衛支派會延續不斷,聖殿也會繼續保存。前者帶給他們對未來的盼望,後者指出他們承襲過去的遺產。當百姓讀到歷代志上下時,會因此得到鼓勵,
忠心信靠耶和華。
路得記的作者為何要在四章十七至二十一節記載家譜?省略此家譜對全書不會有甚麽影響;但是全書隱隱地指出一個事實:由於路得和波阿斯對神忠心,於是成為大衛主世系中重要的一環。因此路得記四章十七及二十一節,兩次提及大衛。
敘事體通常都有一個模式,就是在敘事開始不久便呈現一個問題,接著便愈加複雜,直至達到高潮,問題會逐漸得到解決,故事最終以問題得到解決而結束。
當問題展開時,懸疑通常會增加,問題及關係變得錯綜複雜,直至達到戲劇性的高潮。以下的圖表闡明這種敘事體的模式。10
科特雷雨(Cotterell)及特納(Turner)稱此高潮為「高峰」。「敘事體的故事中,通常會有一個高塞,整個故事都向高峰推進;但高潮過後,故事的內容便會迅速向下滑。」11閱讀聖經中的敘事文時,不妨留意這種模式。
敘事體有以下六種:
(a)悲劇(Tragedy)
悲劇描述一個人從真理中墮落,最後釀成災難性的故事。參孫、掃羅及所羅們等人物均為悲劇敘事體的例子。
(b)史詩(Epic)
史詩是長篇敘事文,包括一連串圍繞著個人或重體發展的情節。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的故事便是最好的例子。
(c) 愛情故事(Romance)
愛情故事是男女間浪漫關係的敘述,路得記及雅歌就是例子。
(d)英雄事蹟(Heroic)
英雄事蹟是描寫一個英雄或主角的生平及勳績的故事;這個人通常是群眾的代表或榜樣,例如亞伯拉罕、基甸、大衛。但以理和保羅。
(e)諷刺作品(Satire)
諷刺作品是藉著嘲笑或譴責來揭發人的醜惡和愚昧。約拿書就是諷刺敘事文,因為約拿身為以色列代表,竟然諷刺地拒絕接受神普世的愛。更諷刺的是,他關心一棵植物多過尼尼微城中的外邦人。此外,神憐憫約拿,但先知卻對尼尼微人毫無
憐憫,這也成為另一大諷刺。許多人讀約拿書時會住意到其結局頗為突然,因為先知的憤怒似乎還沒有得到平息。原因在於這是諷剌文體慣常的結束方式。約拿的羞辱是諷刺敘事文理想的結局,以色列人可以從約拿對外邦人的態度作自我反省。
(約拿書作為諷刺文體,絕對無損其歷史性。)(f)辯論(Polemic)
辯論敘事文是對其他人的觀點進行積極的攻擊或駁斥。例如以利亞與巴力的四百五十位先知「國法」(王上一八16-46),以及對付埃及眾神只的十災。
3.詩歌體裁(Poetry)
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和雅歌是舊約主要的五卷詩歌書。另外,許多先知書也有詩歌,有些中文聖經譯本將這些經文以詩歌形式排列,使詩歌體及散文體的區別更加明顯易見。舊約較前的部分亦有詩歌,例如出埃及記第十五章、士師
記第五章及撒母耳記上第二章。新約馬利亞的頌歌就是詩歌體裁(路一46-55 ),另外還有撒迦利亞的詩歌(路一67-69)。聖經詩歌體的特色是兩行(有時是三行或四行)的經文以平行句式寫成。相比之下,英文詩歌的特色是注重韻律(meter)
及
節奏(rhythm) ;但這些不常見於希伯來文的詩歌。學者們曾經深入地辯論希伯來文詩歌的韻律問題,但始終無法達成共識,可見聖經詩歌體裁缺乏公認的韻律。偶爾有些詩句會有節奏,但非常少見。本章稍後將會討論詩歌的平行結構。
詩篇當然是以詩歌體寫成,公認的詩篇種類包括:百姓的哀歌、個人的哀歌、百姓的宣告讚美、個人的宣告讚美,以及描述的讚美。百姓的哀歌通常包括開場白的祈求。哀歌本身、信靠的宣言、詩人請求神垂聽和拯救,以及讚美的誓言。詩篇
第十二、四十四、八十、九十四和一三七篇就是例子。個人的哀歌通常包括引言(向神說話、轉向神、呼求神幫肋)、哀歌本身(指出詩人的敵人、詩人本身及神)、信靠的宣言、請求神垂聽和拯救、相信已蒙垂聽,最後是讚美的誓言。有時也會
包括得拯救的報告。詩篇第三、二十二、三十一、三十九。四十二、五十七、七十一、一二○、一三九和一四二篇是很好的例子。百姓的宣告讚美包括勸勉和讚美之詞、反思過去的需要、拯救的報告,例子有:詩篇第六十五、六十七、七十五、一○七、一二四、一三六篇。
個人的宣告讚美首先是宣告,包括開端的概要,過去需要的反思,接著是拯救的報告,重新描述讚美的誓言或指示。詩篇第十八、三十、三十二、三十四、四十、六十六、九十二、一一六、一一八、一三八篇均屬此例。描述的讚美的詩篇內容包括讚美的呼召(包括哈利路亞的序言及邀請讀者讚美耶和華)、陳述讚美的原因(描述神創造的大能、歷史中的恩典及一些具體的例子)、結束時重申讚美的呼召、再提讚美的原因,還有祝福語。例如:詩篇第八、十九、一○四、一四八篇
(高舉神為創造者),第六十六、一○○、一一一、一一四、一四九篇(讚美神是以色列的保護者),第三十三、一○三、一一三、一一七、一四五至一四七篇(讚美神為歷史的主宰)。此外也有些被稱為錫安詩歌(第四十六、四十八、七十六、八十四、八十七及一二二篇)、智慧詩歌(第三十六至三十七、四十九、七十三、一一二、一二七至一二八及一三三篇)的,還有十首信靠詩歌(第十一、十六、二十三、二十七、六十二至六十三、九十一、一二一、一二五及一三一篇)。12
研讀及解釋詩篇時,最重要的是:
(2)找出詩篇的類別,以及當中的元素。
(b)注意其中的修辭手法(諸參閱第七章有關修辭手法的討論).
(c)注意經文的平行結構(詩歌的平行結構將於稍後討論)。
(d)研讀詩篇的歷史背景。
(e)找出詩篇的中心思想或主要信息。
詩篇應被視為敬拜的指引。我們可以模仿詩人,用詩篇來幫助我們讚美神、向他呼求、紀念他的恩惠。同時我們也可以從詩篇中學習如何誠實地與神相交,表達我們的喜樂、失望。憤怒或其他情緒。詩篇也可以鼓勵我們反思、默想神在我們身上的作為。13
4。智慧文學(Wisdom
literature)
智慧書包括約伯記、箴言和傳道書。(有些人也將雅歌列為智慧書。)所有智慧文學都是詩歌,但並非所有詩歌都是智慧文學。聖經的智慧文學有兩種:一種是箴言文學(proverbialliterature),正如在箴言所見的。箴言或格言是普遍的真理,
建基於廣泛的經驗及觀察。箴言是一般的指引,通常都是正確的。它們是指引,不是保證;是教訓,不是應許。例如,從生活中觀察到懶惰會導致貧窮,一般而言都是對的,甚少有例外。若干的箴言指出,敬虔的結果是長壽,但間或有例外。
另一種是反思文學(reflective
literature),包括對人生奧秘的探討,如約伯記及傳道書。
5.福音書體裁(Gospels)
有人閱讀福音書時,把它當作歷史鉸事看待,好像福音書僅是為了記載基督的生平而已。顯然福音書不是一般的傳記,因為其中省略了許多基督生平的題材,是一般歷史傳記應該包括在內的。福音書的確包含許多有關基督傳記的題材,但是它們不單是傳記,同時也是教義、敘述,要提供有關耶穌基督個人的資料。福音書記載耶穌的神跡、與人的接觸,以及比喻和講論中的教導。
「福音書是故事的結集,比一般的鈹事文有更多行動,主要目的是藉著他的行動、話語、其他人對他的回應……,來解釋、讚美耶穌及他的聖工。」14
研究約翰福音時,明顯可以看到許多信與不信的回應、對基督的接受或棄絕。
約翰福音中對耶穌的接受或棄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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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眾人起爭論│棄絕 │
├──┼─────┼──────────┤
│二11│六52 │二18質疑他的權柄 │
│二23│七40-43 │五16、18企圖殺他 │
│四41│九16 │五18控訴他褻瀆神 │
│六14│ │六66離開他 │
│七31│ │七1企圖殺他 │
│八30│ │七2O控訴他被鬼附 │
│九38│ │七30想要捉拿他 │
│ │ │七32、44想要捉拿他 │
│ │ │八13控訴他說謊 │
│ │ │八19、22、25質問他 │
│ │ │八37、4O想要殺他 │
│ │ │八48、52控訴他被鬼附│
│ │ │八53、57質問他 │
│ │ │八59想用石頭打他 │
└──┴─────┴──────────┘
┌────────┬───┬───────────┐
│一口42 │一O19
│九4O質問他 │
│—一27 │一○21│一O2O控訴他被鬼附 │
│—一45 │ │一O3l想用石頭打他 │
│—二9、11、13 │ │一O33控訴他褻瀆神 │
│一二42 │ │一○39想要捉拿他 │
│一六30 │ │一一8想用石頭打他 │
│ │ │一一53想要殺他 │
│ │ │一一57想要捉拿他 │
│ │ │—二34質問他 │
│ │ │一二37不相信他 │
│ │ │一九7控訴他要瀆神 │
│ │ │一九16-18將它釘十字架 │
└────────┴───┴───────────┘
6邏輯講論(Logical
discourse)
這種體裁的聖經文學又稱為書信文學(epistolaryliterature),指新約中由羅馬書至猶大書的書信。使徒書信一般包括兩種題材:(1)釋經講論,解釋某些真理或教義,通常有邏輯論證支援;(2)勸勉講論,根據釋經講論中所呈現的真
理,勸勉人跟隨某些行動、發展某些品格。
使徒書信的開頭通常包括作者的自稱、收信人(書信的物件是一個人或畫體)、問安語,有時也會因收信人的行為或品格感謝神。使徒書信顯然與私人信函不同,因為使徒書信是由神而來的信息,有些作者直接肯定他們是在聖靈的默示下撰寫的;其教導具有使徒的權柄,為了給眾教會閱讀。即使是個人書信如提摩太後書,也是為了要給眾教會閱讀的,因為提摩太後書四章二十二節,是用「你們」複數結尾的。這可能是保羅微妙地暗示,提摩太應該與其他人分享這封信。(這裡又再一次看到注意文法細節的重要性,如第五章所述的。)
許多使徒書信都是寫給某地的信徒篁體或個人(如提摩太、提多、腓利們),問題是我們應如何將使徒書信及當時信徒的特定處境應用到今日的生活。(第十二章有詳細的討論。)解經者在此應注意的是,書信中明顯的普世性教導對任何時代
及文化的讀者均適用。此外,分別原則及具體應用是很重要的,這點與第四章所討論的文化限制及普世有效的命令相關。
7預言文學(Prophetic
literature)
預言文學的題材包括寫作時對未來的預告,通常也包括聽者因這些預告而作出的生命改變。例如舊約,先知教導以色列百姓應該為彌賽亞一一一耶穌基督一一一的來臨預備自己的心靈,通常隨之而來的是聽眾認罪悔改。
預言文學中較特別的是啟示文學(apocalypticliterature),它針對末世,以象徵性語言來表達信息。第十章將討論預言文學。
3對文學體裁的認識如何説明理解聖經?
認識聖經書卷的文學體裁或文學的種類,對綜合分析的幫助較詳細分析為大;亦説明我們對聖經書卷有整體的認識,因而經文的章節可以當作整體來處理,避免斷章取義的錯誤,同時可對整卷書的性質及目的有更全面的瞭解,例如約拿書。
結構分析可以説明我們明白經文的編排;而在意文學體裁則可幫助我們中庸地解釋經文,不易產生偏差。
四、結構分析
不同的結構可造成不同的效果,在室內設計或在聖經中也是如此。假設你有一盞燈、一個衣櫃和一面鏡子。你可以將鏡於橫掛在衣櫃的一邊、燈則放在另一邊;也可以將鏡子直放,製造不同的效果;也許你根本不想擺鏡子。你如何安排這三件
物品,取決於你的目的及希望造成的效果。
這便是「結構」,或每一部分之間的關係。聖經的「結構分析」是致力於分析經文的段落的結構關係。
1 較大的結構形式
下列例子是一些聖經書卷結構排列的分析,說明聖經中結構安排的變化。
使徒行傳可以分為三部分,以耶穌在使徒行傳一章八節中所提的地域為根據:「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啟示錄可分成三部分,根據耶穌在啟示錄一章十九節的吩咐:「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
啟示錄第一章一一一所看見的(過去)
啟示錄第二至三章一一一現在的事(現在)
啟示錄第四至二十二章一一一將來必成的事(將來)
路得記的結構顯示一個有趣的平行結構,稱為倒裝法(inversion),如下所示:
A家庭歷史、親族、伯利恒的婦女(一章〕
B波阿斯、路得(二至三章)
A’家庭歷史、親族、伯利恒的婦女(四章)
第二及三章有如下的平行:
第二章 第三章
1.路得得到拿俄米的許可,到1.路得受拿俄米的指示,到禾
田間去 場去
2.路得去到田間 2.路得去到禾場
3.波阿斯詢問路得身分 3.波阿斯詢問路得身分
4.波阿斯接納、讚賞路得,並5.波阿斯接納、讚賞路得,並
供應他食物 供應他食物
5.路得向拿俄米報告及聽取意5.路得向拿俄米報告及聽取意
見 見
約伯記的結構很特別,大綱如下:
I序言(一至二章)
Ⅱ對話(三至四一章)
A約伯的哀歌(三章)
B第一輪對話(四至一四章)
1.以利法和約伯(四至七章)
2;比勒達和約伯(八至一○章)
3.瑣法和約伯(一一至一四章)
C第二輪對話(一五至二一章)
1.以利法和約伯(一五至一七章)
2.比勒達和約伯(一八至一九章)
3.瑣法和約伯(二○至二一章)
D第三輪對話(二二至三七章)
1.以利法和約伯(二二至二四章)
2.比勒達和約伯(二五至三一章)
3.以利戶(三二至三七章)
E耶和華發言(三八至四一章)
Ⅲ 跋(四二章)
有一句說話在,馬太福音中重複出現五次,是這卷書結構的線索:「耶穌講完了這些話」(七28);「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們徒」(一一1);「耶穌說完了這些比喻」(一三53);「耶穌說完了這些話」(一九1);「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二六1)
根據上述的五句話,本書的大綱如下:
I彌賽亞的準備(一1至四11)
Ⅱ彌賽亞的宣告(四12至七29)
Ⅲ彌賽亞的顯現(八1至一一1)
Ⅳ彌賽亞受敵擋(一一2至一三53)
Ⅴ彌賽亞的引退(一三54至一九2)
Ⅵ彌賽亞的表現及遭棄絕(一九3至二六2
Ⅶ彌賽亞的受難及復活(二六3至二八20〕
2較小的結構形式
聖經書卷中的章節均帶有許多不同的結構形式,為聖經的文學質素增加了絢麗繽紛的色彩。
1.平行結構(parallel
patterns)
如前文所述,聖經中的詩歌是以幾種不同的思想形式來表達的。其中一種是比較(comparison),在這種平行結構中,第二行用近義詞重複第一行的思想,例如詩篇一篇五節:「因此,(1)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2)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第一行的「惡人」對應第二行的「罪人」;第一行的「審判」在第二行用「義人的會」。
在對比平行(contrast
parallelism)中,第二行與第一行對照,通常第二行以「但是」(but)開首。例如詩篇一篇六節:「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但)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
第三種的平行詩體可稱為補充(completion),第二行補充第一行的思想,反之亦可。例如詩篇一篇三節的「按時候結果子」本身不是一個完整的思想,但卻能補充上、,行所表達的思想:「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
詩篇一篇四節用的是第四種平行結構,稱為修辭平行(figurative
parallelism),第二行用修辭手法闡明第一行的意思,反之亦可。例如:詩人說惡人「乃像糠枇」,指出他們毫無價值、亦無保障。
另一個較為少用的平行結構是漸增平行(stairstepparallelism),即第二行重複第一行的某部分,另加添一些東西使句子完整。例如詩篇二十九篇一節:
“Ascribe to to
the Lord,Omighty ones,
ascribe to the Lord glory ar1d strength.”
[神的眾子啊,歸給耶和華,
你們要將榮耀、能力歸給耶和華!」
2.迴圈結構(ring
pattern)
在迴圈結構中,一個中心部分的前後均有平行的內容。
創世記第三十七章記載約瑟被賣到埃及(A),第三十八章說到猶大及他瑪(8),第三十九章則重提約瑟的故事(A’)。
第三十七及三十九章好像一個環圍繞著第三十八章,目的是對照猶大醜惡的罪和約瑟的純潔。
3.交叉結構(chiasm
pattern)
交叉結構在經文中時常出現,即第一點及第四點為平行思想;第二點及第三點亦為平行思想(ABB’A’)。例如詩篇一三七篇五至六節:
“If l forget you,OJerusalem,
「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記你,(A)
may my right hand forget its skill。
情願我的右手忘記技巧!(B)
May my tongue cling to the roof of my
mouth
情願我的舌頭貼於上膛!(B')
if l do not remember you,”
我若不紀念你。」(A’)
請注意第一及第四行以“If”起首,而第二行及第三行則以「情願我的右手」(may
my right hand) 及「情願我的舌頭」(Maymy
tongue)起首。
另一個交叉結構的例子可見於,馬太福音七章六節:
「不要把聖物給狗,(A)
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B)
恐怕它踐踏了珍珠,(B')
轉過來咬你們。」(A’)
第一行所提到的狗與第四行「轉過來咬你們」平行;第二行將「珍珠丟在豬前」則與第三行「踐踏了珍珠」平行。
4.交替結構(aIternating
pattern)
在交替結構中,第一點及第三點平行;第二點及第四點平行。15詩篇三十一篇二十節在英文聖經的第一行以“In
thesheIter of Your presence”(「在你面前的隱密處」)開首,第三行以“in
Your dwelling”(「在亭子裡」)開首。接著第二行
與第四行相似:“You hide them”(「你必把他們藏……」)、“You
keep them safe”(「你必暗暗的保守他們」)。約伯遭受的四個大災禍,是撒但以天災人禍交替地攻擊他。第一及第三個災禍是遭受敵人的搶劫(13-15節的示巴人及17節的迦勒底
人);第二及第四個災禍則是天災(16節的神從天上降下火來,可能指打雷;18-19節的狂風)。
5倒裝結構(inversion
pattern)
倒裝結構與交叉結構相似,但內容多過四點,有更多對照及比較。第一及第六點平行;第二及第五點平行;第三及第四點平行。例如以賽亞書六章十節:第一及第六點都指向「心」;第二及第五點都指到「耳」;第三及第四點都指到「眼」。
在洪水的記載中,神吩咐挪亞進入方舟後七天,洪水便開始氾濫在地上(創七10)。大雨降在地上四十晝夜(七12、17)。洪水在地上共一百五十天(七24,八3)。山頂現出來後四十天,挪亞開了方舟的窗戶(八6)。挪亞等了七天(兩
次)才將鴿子放出去(
八10、12)。下圖可見這時期是倒裝結構:
16
7天
40天
150天
40天
7天
由創世記的洪水記載中可以看出另一個倒裝結構:17
1.神與挪亞立約(六11-
22)
2.挪亞帶潔淨的畜類入方舟(七1-5)
3.挪亞帶不潔淨的畜類入方舟(七6-10)
4.挪亞進入方舟(七11-16)
5.洪水往上長(七17-24)
6.水勢慚落、方舟停在山上、神紀念挪亞(八
1-5)
7.洪水減退(八6-12)
8.挪亞出方舟(
八13-19)
9.挪亞獻祭(
八20-22)
10.挪亞的食物(九1-7)
11.神與挪亞立約(九8-17
)
倒裝結構的中心部分通常是作者所要強調的。請住意馬太福音十三章十五節的倒裝結構。18
6.首尾呼應(inclusio
pattern)
首尾呼應是在一段較長的經文中,開始及結尾的內容相若。洪水的記載中,以人的罪惡為首(創六1-8);以人的罪惡為結束(創九20-27)。
以賽亞書一章二十一節中提到耶路撒冷是「忠信的城」,在第二十六節結尾時又提到「忠信之邑」。箴言三十一章十至三十節開始時提到[才德的婦人」(10節),結尾時又提到「才德](29節)。箴言一章二節提到「智慧和訓誨」,第七節又再提「智慧和訓誨」,道出了箴言的目的。
7.三數律(trilogy
pattern)
在這結構中,三樣相關的事情相提並論,例如猶大書十一節中的「該隱的道路」、「巴蘭的錯謬」、「可拉的背叛」。第八節亦寫出假師傅是「污穢身體」、「輕慢主治的」、「譭謗在尊位的」。
8.字母離合體(acrostic
pattern)
在字母離合體中,以不同字母順序作為每節經文的開始,箴言三十一章十至三十一節及詩篇一一九篇均為有名的例子。在詩篇一一九篇中,每八節經文就以希伯來文二十二個字母順序開始。第一至八節每節均以第一個字母起首,第九至十六節每節均以第二個字母起首,第十七至二十四節每節均以第三個字母起首,如此類推。耶利米哀歌第一章的二十二節每節均以不同的希伯來字母開始,第二、四章亦是如此。然而,第三章有少許分別,首三節以第一個字母開始,接著的三節以第二個字母開始,如此類推。第五章有二十二節,但不是以字母離合體的形式寫成。此外,詩篇第九至十、二十五、三十四、三十七及一一一篇均為字母離合體。採用這種體裁,可能是為了方便背誦;而在耶利米哀歌中,更可能在耶利米深感悲痛的情感中有一種文學抑制的作用。
9.漸增(ascending)或漸減(descending)結構
約翰一書可以視為漸增結構,如下圖所示,每一段經文均引向下一段。
巴爾弗拉(Bar-
efrat)認為撒母耳記下十三章三至二十節有下列漸減結構:19
約拿達一暗嫩(3-5節)
暗嫩一大衛(6節)
大衛一他瑪(7節)
他瑪一暗嫩(8-
16節)
暗嫩一僕人(17節)
僕人一他瑪(18節)
他瑪一押沙龍(19-
20節)
10.重複結構(repetition
pattern)
重複是影響讀者情感的手法。以賽亞書四十章二十一及二十八節中,以賽亞重複的問「你們豈不曾知道麽?你們豈不曾聽見麽?」用以指出他的讀者的無知。他在許多問句中均以「誰」作開始,有效地運用修辭手法來指出人民的無知(四○
12、13-14、26)
巴雨弗拉(Bar-efrat)指出,撒母耳記下有三處記載不道德的性行為後便有謀殺。20大衛與拔示巴發生關係後,設計殺害烏利亞(撒下一一章)。暗嫩與他瑪發生關係後,暗嫩被殺(一三章)。押沙龍與大衛的妃嬪親近後,押沙龍隨之被殺
(一五至一九章)。
馬可福音重複出現的一個主題是敵擋耶穌的勢力不斷增加。馬可福音第二章中提到幾個耶穌對頭人,每個都問「為甚麽」(二7、16、18、24)。敵對的原因是耶穌赦罪(二7)、與罪人一同吃喝(二16)、不守禁食的傳統(二18),以及不
守安息日(二24)。21
五、總結
正如本章開首所說,注意聖經的文學質素有助於帶出其藝術上的美麗,也能幫助解經者按照作者傳達的內容,對經文有更正確、更完整的認識。── Roy R. Zuck《基礎解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