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聖經概覽
上一章我們說過,任何人讀聖經都不可能不帶著自己的背景,自己文化的傳統,正規教育中得來的觀念,以及在聽道,看書時得到的教訓,和自己生活中的問題。但在聖靈的光照下,在讀經中神向我們說話,我們會遂漸修正自己的觀念,也加深對神的認識。對神的認識越深,我們讀他的話時也就越能正確地瞭解。在這樣的過程中,當然需要時日,而初讀經的朋友自然也就免不了要問:難道沒有可能縮短這種日子嗎?
對於這問題的答案,一方面是不可能,因為對神的認識不是認識一件死的東西,而是一個活生生的體驗,這種體驗沒有人可以代替;但是,從另一個角度而言,體驗脫離不了知識,知識確可傳授,而且也可以使人避免歧途,幫助人早日得到正確的體驗。因此,在這一章中,我們將嘗試根據神在歷代給信徒的光照和筆者自己的觀察與體驗,提供三個聖經的概覽,作為讀經的指引。讀者必須自己繼續在聖靈的引導下讀經,修正這裏所提供的架構。
I.舊約的信息:上帝的救恩
保羅在提摩太后書說過舊約聖經的要點是要給人有得救的智慧。我們看舊約,可以用這作為主題。這不是說別的主題完全不適用,若有人要根據約五:39以耶穌基督為主題,亦無不可。這兩個主題本身並無衝突,因為耶穌基督是成全救恩的中心人物。不過也許我們可說救恩指的是一個範圍,耶穌基督是中心點。從救恩入手,較容易包涵舊約的內容。
一、基礎:上帝的揀選與救贖……摩西五經
要瞭解舊約我們必須瞭解摩西五經,舊約的歷史書,先知書和智慧書的基礎就是摩西五經,特別是五經中的律法……祭祀和法律制度,這些律法是神為以色列人立下的生活現則,是舊約的宗教政治與社會結構的基礎;不明白神這個結構,就很難瞭解舊約,因為舊約其他部分經常會涉及這些基本結構,假定讀者已對它有所瞭解,然後直接談論這些律法的含義與應用。而且,在摩西五經中,我們可以看到舊約精神之所在,要知道舊約有關救恩的教訓,最好便是從五經人手。
1·全能者的揀選
創世記共有五十章,摩西共用十至十一章記載創世至亞伯拉罕這一段悠長的歷史,卻用了幾乎四十章記錄列祖的事蹟。創世記的主旨似乎可以從這個重點看出來。創世記主要是在談論列祖的事蹟,而在敍述列祖的事蹟時,主要的興趣又是在指出神為何揀選了以色列人的祖先,為以後出埃及的事鋪路。
上帝揀選的恩典,可以從神與列祖的立約看出來。創世記中記載神與人立約,都是神採取主動,是祂先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而且每次的顯現都是給他們一個應許;在雅各的事上,我們特別看到神揀選的恩典:神主動向一個因行詭詐而逃命的人顯現,給他應許(創二十八:11-17)。神給列祖的應許,是包括了一塊土地,無數的子孫與一個國度,成為世上萬民得福的緣由(創十二:1-3,十五:1-5,十七;1-8)。而這應許的實現,是由於神的同在:亞伯拉罕每到一地,必築一座壇;以撒因神的同在,能在迦南地生存,而且化敵為友;雅各在伯特利夢見天梯,在舅父家興宗立業;約瑟也因神的同在而轉危為安,使整個家庭得以生存。難怪後來摩西在申命記對以色列人說:“祂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四:37)“耶和華你的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裏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裏正直……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申九4-6)這是舊約本身對五經中事蹟的解釋。
2.耶和華的救贖
耶和華的救贖是出埃及事蹟明顯的主題。神呼召摩西的時候,對他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出三:12;參四:22-23)神的同在使出埃及的事實可以實現,而出埃及,根據摩西五經,並不僅是使以色列人能脫離奴役,而是帶來更要緊的結果:有自由事奉耶和華,因此,在出埃及記十九章開始,便述說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敬拜神,特別是二次重複他們建立會幕敬拜神,而以神的榮耀遮蓋會幕為結束(出四十:34-38)……會幕是神同在的地方(出二十五:8),會幕中有約櫃是耶和華的寶座(出二十五:20-22)。
在這背景下,我們也可以找到了西乃山律法的意思。西乃山之約是神救贖之後的事,是以色列人對神救贖的回應(出十九:4-6,二十四:3,7)這是聖經中律法的基本精神。西乃山的律法是以十條誡命為綱要,包括了人對神的責任與人對人的責任(出二十:1-17),仔細的含意,則記在出埃及記二十一:1至二十三:33。細讀的話,我們可看到一再強調的思想是:神怎樣從埃及救你們,所以你們也要以同樣的行動對神對人。因此,五經本身便指出可以用“盡心盡性盡意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六:4-5),及“愛人如己”的社會行為(利十九:18)來做為律法的總綱。
這種愛神愛人的原則,實際的表現也可以說是利未記所說的“分別為聖”:“你們要聖潔,因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十九:2)這種聖潔的生活,便將以色列人與埃及人和迦南人的差別表現了出來(利十八:2)。
二、史評:背逆的人與信實的神……歷史先知書
先知書與歷史書在舊約中占了很大的篇幅。無論是歷史書也好,先知書也好,都是神針對以色列人進迦南地之後所講的話,為他們分析過去與現在,並指引將來。在這個歷史過程中,我們看到了申命記所講的真理:以色列人是頑梗犯罪的百姓,但神卻始終遵守祂立約的應許。在這大背景下,我們可以看到三個主題。
1.存亡的關鍵
由於神的信實,祂一再地呼召以色列悔改,遵守他們與神所立的約。上帝告訴他們:他們的生死存亡完全是在乎他們是否守約,照神所吩咐的去做,什麼時候他們照著耶和華的話去做,他們就凡事亨通;什麼時候不照神的話做,他們就受懲罰。這一個主題貫穿整個先知和歷史書。例如,摩西死亡之後,上帝對約書亞說:“只要剛強,大大壯膽,謹守遵行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不可偏離左右,使你無論往那裏去,都可以順利……”(書一:7-9)由於神的同在,以色列人不需一兵一卒,便奪得了堅固的耶利哥城;亞干犯了耶和華的律法,以色列大軍就被擊敗。
士師記讓我們看到以色列人由犯罪而遭懲罰,由悔改而得拯救這麼一個迴圈不息的歷史,原因是什麼呢?士師記告訴我們: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違背了他們所立的約(士二:1-10)。
同樣,列王紀下十六章告訴我們以色列人亡國……好象是神的應許不應驗……原因。北國的滅亡是因為他們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不專心敬畏耶和華,不全守自己的規矩,典章,也不遵守耶和華吩咐雅各後裔的律法,誡命。(王下十七:34)跟著,在末後的八章聖經中,我們又看到南國滅亡的原因:他們不聽從神所吩咐的一切律法(王下二十一:7-9)。但是,在希西家時代,神卻拯救信靠祂的人,使他亨通(王下十八:3,十九:3—5等)。
先知們的信息也是一樣,以賽亞責備以色列人,要他們:“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賽一:17)耶利米說:“我怎能赦免你呢,你的兒女離棄我,又指著不是神的起誓,我使他們飽足,他們就行姦淫……”(耶五:7-9)。摩西律法是先知們衡量以色列人的標準。
在北國以色列歷史中,亞哈王可說是在聖經評價中最壞的一個,聖經提及他的不當的行為,在宗教上是敬拜推羅西頓的神,在社會行為上則是他奪了拿伯的葡萄園。在拿伯這件事上,耶洗別從她外邦背景看事情,便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王上二十一:7)在耶洗別看來一個國王要不到一個老百姓的財產簡直是笑話;為什麼亞哈要不到呢?這是因為摩西律法規定了祖業不可賣(參利二十五:23)。因此,當亞哈依從耶洗別計謀,不但侵奪私人財產而利用神的律法謀殺時,他便受以利亞大大的責備。
反過來,在舊約的歷史中士師混亂時代,聖經讓我們看到一幅美麗的田園故事……路得記。波阿斯為路得所做的,在禾田中讓路得拾麥穗,又為她贖回土地,娶她為妻,都是遵從了神在摩西律法中保護窮人和寡婦的法例(參利十九:9-10,二十五:23-25;申二十五:7-9),波阿斯是路得至近的親屬,也就是她的救贖主。
2.神權政治的典型
在亞哈與拿伯的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個以色列國王的許可權;作為一個國王,他也必須晝夜讀上帝的話,以上帝的律法為國法,而且自己遵從。在舊約的傳統中,一個國王並沒有絕對的權威,他的權威是由神而來,也必順服在神的權威之下。因此,做為一國之君的亞哈聽到拿伯不賣祖宗的田產,也就無可奈何,反而耶洗別文化背景中的國王是有絕對權威的獨裁者人要怎樣做就可以怎樣做。
在舊約聖經中,我們還可以看到二個遠離上帝所定下的模式的君王,一個是掃羅,另一個是耶羅波安。根據申命記,一個好的君王不但是晝夜思想神的話,他也不可以為自己多立妃嬪或為自己蓄積金銀(申十七:14-20),而且以色列國中任何人都不可以隨從;迦南地的風俗使兒女經火或行邪術,交鬼(申十八:9-14)。當以色列要求撒母耳為他們立王時,撒母耳也曾以類似的話警告以色列人(撒上八二10-19),而掃羅做了國王以後,果然是做了這些事,而且自己去求問交鬼的(撒上二十二:7,二十八:3-25)。另一個成為以色列人警誡的,是北國以色列第一個國王耶羅波安,他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威,便為以色列人立了金牛犢,從此“耶羅波安的罪”便成為形容以色列一些背叛神的以色列王行動的代名詞(參王上十四:16,十六:31;王下十:31,十七:21)。
在另一方面,上帝在以色列中建立祂的國度,為祂統治百姓的王最典型的代表便是大衛。在南國的歷史上,一個王的好壞,便是以那位國王是否照他祖大衛的榜樣為衡量的標準(王上三:3,十五:11;王下十四:3等)。大衛是一個“合神心意的人”(撒上十三:14)。大衛與掃羅一樣,出自卑微,(參撒上十八:18),但耶和華卻借著大衛為以色列大行拯救(撒上十九:5;撒下三:18),以色列人中一切被欺壓的和困苦的都跟從他(撒上二十二:2)”。但是,大衛始終在神面前保存一顆卑微的心(撒下六:22)。當他犯了姦淫與謀殺的罪以後,他仍然能悔改,接受神的懲罰(參撒下十五:25)。聖經作者敍述大衛生平,記載他自己所做的一首詩歌,其中有一段大衛自己的風見證說:“祂救我脫離我的勁敵,和那些恨我的人;因為他們比我強盛。我遭遇災難的日子,他們來攻擊我,但耶和華是我的倚靠。祂又領我到寬闊之處。他救拔我、因祂喜悅我。”(撒下二十二:18-20)。大衛的一生在行為上並非沒有罪過,但他卻是一個倚靠神,曉得悔改的人,難怪在先知書中、耶利米和以西結也以他為神應許的救主的典型(耶三十:9;結三十四:24)三十六:24)。可惜南國猶大的君王不是每個人都效法他的榜樣。
3.盼望的緣由
倘若人一再失信,還有什麼希望呢?舊約先知與歷史中讓我們看到,人有盼望的第一個緣由是因為神是歷史的主宰,以賽亞豫言說“耶和華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贖主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自從我設立古時的民,誰能象我宣告,並且指明,又為自己陳說呢?讓他將未來的事和必成的事說明……我豈不是從上古就說明指示你們嗎?”(賽四十四:6-8)上帝是創造的主。也是歷史的主;因此祂知道未來,又啟示將來必成的事。
“尼希米記第一章便清楚地讓我們看到以色列的“回轉是由於神掌管了歷史(尼一:4-11)。尼希米凡事倚靠神,每事默禱,神便感動君主的心,使尼希米凡事亨通。以斯拉記更讓我們看到上帝可以借著一個不相信真神的君主來完成祂要成就的事情(拉一:1)。在以斯帖記中,我們幾乎找不到上帝的名字,但是在整個歷史發展過程中,我們看到以斯帖要求同族人一齊禁食禱告(斯六:2)在整個過程中。以斯帖一點把握都沒有,處處充滿了危機,上帝似乎不存在,卻是在掌管一切。在被擄之後,聖經讓我們清楚看到上帝不僅是以色列人的神,也是整個人類歷史的主宰。
第二個人類盼望的理由是神自己救恩的應許。先知哈巴谷的信息讓我們看到神在歷史上的作為:當猶太人犯罪時,神借著外邦人的帝國力量懲罰他們,然而這並不是表示祂支持外邦人的殘酷,祂也會跟著責罰那些外邦帝國,並自己成為猶太人的拯救,象祂在埃及一樣。因此,雖然面臨災難,相信靠神的猶太人仍可以有喜樂與生活的力量(哈三:16-19)。
在猶太人被擄前,上帝已借著那豫言耶路撒冷將被毀的耶利米宣告說:“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以後,我要眷顧他們,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使你們仍回此地。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耶二十九:10-11)。上帝的百姓犯罪,祂必定刑罰,但祂在刑罰中仍有恩典,因為祂刑罰原不是為了降災禍,而是希望祂的百姓回頭,得平安。若是神的百姓知道自己無力遵行神的旨意,上帝也借耶利米告訴他們:“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中。”(耶三十一:31-33)。先知以西結也以類似的話告訴以色列人:“我要賜給你們一顆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結三十六:26)。以賽亞則豫言上帝的禧年必定來臨(賽六十一:1-3)。
當神與祂的百姓另立新約後,先知們一般上都以神原來給亞伯拉罕與大衛的應許描述那時的境況。例如,猶太人的國境要象原來所應許的國境(摩九:11-15),統治他們的將是大衛王(耶三十:9;結三十四:23等),他們要恢復聖殿與祭祀(結四十,至四十八),以及正確的守安息日(賽五十六:6-7)。不過,將來的世界將是一個更完美的世界,它是新天新地(賽六十五:17-25),那時的聖殿也會流出生命的江河使不毛之地也有活物(結四十七:6-12)。“認識耶和華榮耀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象水充滿洋海一般。”(哈二:14)“國度就歸耶和華了”(俄:21;參但七:13-14,28)。先知何西阿告訴以色列說,這一切之所以會實現,是因為耶和華的愛(何十一:8-9);而以賽亞又進一步指出,在神的愛中祂差遣了一位僕人為眾人受苦,擔當他們的罪(賽五十二:13,五十三:12)。
三、生活:上帝的子民與苦難的世界……智慧書。
在舊約中也有一般所稱為詩歌智慧書的作品,讓我們看到以色列人的敬拜生活和日常生活,特別是一些在苦難中的人信仰的掙紮。嚴格上,生活這一方面的描述不是智慧書中才有,但以這一類著作中最多。
1.
生活的指引
在詩歌智慧書中,我們可以看到上帝的律法是屬神的人在世生活的基礎。例如,在箴言二十八:1-9短短的幾節聖經中我們便可看到幾句直接論及律法與生活的關係:“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遵守律法的,卻與惡人相爭。”(四節)“謹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七節)“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九節)而“人以厚利加增財物,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八節)一句,則是以律法禁止向自已人收利息為背景(參出二十二:25;利二十五:36-37)。
詩篇一一九是聖經中經節最長的一篇,許多經節都已成為“金句”,其實,“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一零五節)“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九節)這一類的話原都是指著律法說的,整篇詩歌原是歌頌神律法的詩,第一節詩人便說:“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律法與生活有密切的關係,是生活的準則。
另一個與律法有密切關係的生活指引是智慧。在箴言第八章,作者說智慧是超越時間與空間的,是神創造的“工師”(三十節,參伯四十二:1-6),也是人在世間當追求的,“因為尋得我,就尋得生命,也必蒙耶和華的恩惠。得罪我的,卻害了自己的性命;恨惡我的,都喜愛死亡。”(三十五至三十六節)。這智慧的開端,是在“敬畏耶和華”(箴九:10;詩一一一:10);在生活上,人智慧的實行便是將上帝的律法應用在日常的生活申,以上帝的眼光衡量世上的事物:例如,“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你那裏若有現成的,不可對鄰舍說:‘去吧!明天再來,我必給你。’(箴三:27-28)這是不取利息的人正面的實際生活。”
2.
生活的特點
這一種智慧所產生的生活,其中一個特點是獲得在罪惡世界中的生活藝術;這智慧不是給人一些千古不變放諸四海皆准的條例,而是實際生活中的現象與原則,在箴言二十六:4-5“不要照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樣。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這兩句話單獨看起來都極有道理:放在一起,卻讓我們感到罪惡世界中生活的矛盾,因為它的功用是形容與愚昧人來往所帶來的絕望。同樣,約伯的朋友拿瑪人瑣法對他說:“當知道上帝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伯十一:6)這話本身極有道理,詩人也說“祂‘神’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一零三:10)然而瑣法將這話應用在約伯的身上,卻被上帝責為愚妄(伯四十二:7-8);因為在罪惡世界中苦難的來臨不一定是由於個人犯罪受神追討,傳道書表面上是告訴我們人生毫無意義,因此人生最好是吃喝快樂(傳二:24,三:13等),可是最終卻告訴我們一生的行動要向神負責(傳十一:9)。
生活智慧的另一面是信徒在苦難世界中向神禱告敬拜。詩篇可說是這一類教導的代表作。我們可用幾篇著名的詩篇做為例子。詩篇第二篇是一篇“君王的詩”,新約中曾多次引用,主題強調神已經立了那將來要統治世界的君王,世上任何人與他反對都是枉費工夫,註定失敗,因為敵擋他就是敵擋神。因此,正確的態度是接納這位神所膏立的王。詩篇中特別刻劃反對者徒勞無功的可笑。第二類的詩或者可用十九篇為代表,這是一篇讚美的詩,描述神的偉大與特性,特別是神在自然界與律法中啟示,整首詩歌中滿溢著快樂愛慕的心情。詩篇六十九篇則是另一類型的詩,開始的時候詩人在神面前訴苦求告,在一段很長的求訴之後,詩人跟著求神主持公義,咒詛仇敵,最後卻是一段讚美歌頌的詩,因為他知道無數被欺的人禱告必蒙神垂聽。由於詩中的咒詛,許多人常覺得難以接受。其實,這首詩讓我們看到一個信靠神的無辜者在受苦時的心路歷程。詩篇二二八篇則是一篇感恩的詩,詩人顯然也曾受害,被人棄絕,但是他經歷了神大能的拯救,看見了神的作為,因此他歌唱,他感恩。
II)新約信息:耶穌的福音
新約開始的五卷書都是歷史記述。從這歷史,我們可看到福音先在一個純粹猶太人的環境開展,後來又從一個羅馬與猶太傳統混合的地方(安提阿)發展到一個純粹希臘羅馬文化的環境,當代帝國的首都羅馬。因此,在這一大段中,我們使根據這歷史與地理的發展,將新約聖經分為二大段。
一、從伯利恒到耶路撒冷:福音的根基……福音書
在舊約先知的信息中,先知們已提到神所應許的救主來臨後,上帝的國度要遍及全球,新約給我們看到的就是這一個現象。四本福音記載耶穌基督的降生,一個重要的重點,便是指出他的降生是由於神要成全祂救恩的應許(參太一:1-2,22-23;路一:54-55,68-73)。
1.耶穌的畫象
新約四本福音書都記載耶穌基督的事蹟,每個福音書都記述祂工作的開始,發展,也提及祂被自己的門徒出賣,被自己的同胞棄絕,但卻是復活了。在這些共同點之下,四本福音書對耶穌基督的記載又都不一樣,有時候某一福音書記載的,在其他福音書找不到;有時候同一事蹟,細節上甚至次序上都不大-樣。在這些異同中,四本福音書的作者們為我們勾畫出四福音耶穌基督的畫象。
馬太福音告訴我們:那基督是神所應許的王。在第一章,馬太便給了我們了個族譜: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他就是以賽亞所應許的以馬內利。在第二章,他借著來朝拜的博士們的話告訴我們:他生下來是要做猶太人的王(太二:2)。在最後結束時,馬太用耶穌自己的話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二十八:18)。因此,登山寶訓是王的憲章,帶有極大的權柄要世人遵守(太七:15,29,二十八:2),耶穌基督自己有權柄醫病和赦免人的罪(太九:6),他的門徒也是從耶穌得權柄宣告罪的得赦(太十六:18,十八:18)。
馬可福音所描寫的耶穌是受苦的神子。他一開始便以一連串簡短的故事記載耶穌的工作,每個故事發生的地點也經常不一樣,好象是要借著這一些似乎是片斷性的照片告訴我們祂的勞苦與忙碌。祂連吃飯也沒有工夫(可六:31)。但是,祂卻又是大有能力;祂的道理新奇(可一:27),連鬼魔都認識祂(可一:34)!可是,馬可福音又用大半的篇幅記載耶穌的死,馬可這樣記載,是因為耶穌是一位大能的神僕,“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
路加福音所記載的耶穌則是一位憐憫人的完人。路加在他的福音書中一開始便讓我們看到“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俱是他也告訴我們,上帝的能力卻也是顧念馬利亞那樣的卑微的人,“他叫有權位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叫饑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路一:52-53;參六:20-26)。他認為耶穌基督來是要成就舊約所應許的禧年,(路四:18-19)由於神的同在,他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參徒十:38)。
在約翰的眼中,他所認識的耶穌是榮耀的神子。在序言中,他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萊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14)這樣的一位榮耀的神子,在世上行了許多神跡,為的是要人可以相信他;在十字架上,他更是充份地彰顯了“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參十二:32)榮耀的神子是愛人為人舍己的耶穌。
2.耶穌的信息
從耶穌這個人,我們已經可以看到祂所要傳播的信息:從祂自己所講的話,這信息就更加清楚。
馬太,馬可二位福音書的作者都一口同聲他說耶穌開始傳道的信息是:“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可一:15;太四:17)。路加與約翰雖然沒有這麼直接的記載,卻也假定了這麼的一個信息。路加記載耶穌對門徒說的話,指出這是他在世必須做的工作(路四:43),而約翰講到耶穌與尼哥底母的對話,也假定耶穌曾談及“上帝國”這麼一個題目(約三:3-5)。從耶穌信息的主題,我們一樣可以看到舊約所關心的一件事:大衛的國,繼續在新約出現。
世人怎能認識耶穌就是這國度中的王呢?耶穌的答案是:借著祂言行一致的行為。祂在世上所行的一切神跡,表明上帝大能的聖靈在這世上工作,是上帝的國來到這世界上(太十二:28);尋找上帝的國的人,不必東奔西跑,因為“上帝的國就在你們中間”(路十七:21),只要有慧眼,就可以看到。因此,約翰又記載耶穌的話:“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約十:37-38)。
這不是說上帝國來臨的時候,世上的罪惡仍照舊存在。耶穌在世趕鬼醫病,正是證明上帝的禧年來臨(路七:21-23),祂也清楚地指出,上帝的國在這世上完全實現之前,善惡之爭要更加激烈,罪惡必要從這世上剷除(太十二:36-43,二十四:1-31),祂雖然遭人棄絕,卻終必“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十六:64)。祂的復活證明祂勝過罪惡,死亡與撒但,祂再來要消滅這些仇敵。
耶穌認為上帝的國現在可以看到,而實現卻要等待於將來。因此,當祂宣告天國臨近時,祂也同時告訴人要悔改。馬可告訴我們,耶穌說悔改的意思,就是“信福音”(可一:15)。倘若神遲早一定審判世上所有犯罪的人,世界上沒有人可以逃避,若不悔改,都要滅亡(路十三:1-5)。在神的恩典中,有些人好象不結果的樹暫時留著,享受更多的恩典,但不結果的樹終必被砍下(路十三:6-9)。悔改相信的一面,就是離開罪惡,另一面就是遵行神的話,信靠那慈愛的天父,並在世上以祂的慈愛為原則而行事;有口而無行的人,終是不能進上帝的國。這是耶穌在登山寶訓(太五至七章)清楚的教訓。
二、從耶路撒冷到地極:福音的擴展——使徒行傳與新約書信
新約聖經除了記載耶穌的事蹟之外,也記載了初期基督徒如何在逆境中將福音傳到羅馬……當時羅馬帝國的中,也是福音傳到地極重要的一環(參羅十五:28)。這個發展過程記在另一本歷史性的書:使徒行傳之中。除了這本歷史書,新約其他部分,包括啟示錄(參啟一:4),都是以書信的形式寫成的,針對第一世紀的基督徒所面臨的內外問題說話,或責備,或勸勉鼓勵,或指導。
1.從耶路撒冷到安提阿:復活主的大能
這一段的事蹟,可以說是使徒行傳前半(一至十二章)的主題,新約其他部很少提到,但卻是很要緊的一段時間。在整本使徒行傳,路加所要敍述的,是耶穌繼續在世上行事(參徒一:1)因此,他首先告訴我們聖靈如何在五旬節降臨,應驗了先知約珥的話(徒二:16-21),然後他告訴我們使徒們靠聖靈的能力在世上象耶穌一樣的醫病趕鬼與傳道,因而建立了一個蓬勃而滿有愛心的團契。
路加又告訴我們,耶穌復活後賜下的聖靈有極大的能力。初期教會發晨極為迅速,以致使徒們無法處理一切的事務,需要別人來協助。這不是說沒有人反對他們;有人反對,但他們的工作是出於神,所以沒有人可以借逼迫阻止他們的進展(參徒五:27-42),即使是有人把司提反,雅各殺了,上帝反而讓這一些逼迫把福音擴展至猶太全地,遠至安提阿,而且讓大批的外籍猶太人信主,又開始帶領羅馬的一位軍官……一個被猶太大人劃在救恩圈外的人……相信了耶穌(參徒八,十兩章),而更奇妙的是,那個主持逼迫基督徒的保羅也被復活的耶穌改變了,這是許多初期教會的信徒不敢相信的神跡(徒九:1-30)。
2.從安提阿到羅馬:突破與落實
保羅不但在神的恩典下信了耶穌,而且他也成為第二段發展的主要人物。路加在使徒行傳中,讓我們看到聖靈的能力借彼得繼續主耶穌在世的工作,聖靈也同樣借看保羅如同彼得一樣行神跡奇事來宣揚神的救恩。但是,保羅與彼得工作的地區與物件卻不一樣。保羅首先與巴拿巴在一個猶太僑民集中區小亞細亞(現今的土耳其、傳道,而且在那裏得到一些有雙重文化背景的年輕傳道人(加提摩太),跟著他又在聖靈奇特的帶領下將福音傳到歐洲,建立了以外邦人(非猶太人)為主的教會。在這一個過程中,教會把握住信仰的中心教義(因信稱義的真理),沒有要求非猶太人根據舊的的方式生活,是一個重要的文化突破(參徒十五章和加拉太書)。
對保羅而言,文化的突破是一種基督裏得自由的表現(加五:1),但是,基督裏的自由並非放任胡為,也本是沿襲舊俗。在帖撒羅尼迦書信和哥林多書信中,我們都可以看到保羅與外邦的基督徒討論信仰與生活的問題。外邦的基督徒必須放棄一些神所不容許的生活方式,特別是性行為方面的放縱胡為,更必須在處世為人與教會生活上活出耶穌基督的樣式,以愛心為一切行動的準則(參林前十三章),又必須根據因信稱義的真理,改變他們的價值觀念(林前一:18—31)。這一切都是信仰的落實。
3.從羅馬到地極:生根與仰望
當福音發展到外邦人中間時,我們又再次看到基督徒和教會也是一樣遇到內憂外患。在教會內部,基督徒的生活與信仰始終需要追求,在教會外部,基督徒的存在也引起了非基督徒的反對。新約書信中我們便看到許多這種滿了內憂外患的現象。
以內部而言,腓立比書,歌羅西書,教牧書信(提摩太書信與提多書),彼得後書,約翰書信,猶大書等都讓我們看到第一世記下半葉的教會領袖們都要應付一些異端的問題。這些異端一方面是起於基督徒對聖經的誤解,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他們仍帶著自己文化背景與價值觀念。在這種情形下,這一類的節信都一再警告離開真道的危險,注意到新一代領袖們的責任,要信徒們一方面以正確的解經和基要的信仰(特別是有關耶穌基督的神人兩性與復活)為信仰的根據,另一方面堅守著信心愛心不可分割的原則,在行為上顯出真假福音的分別(參提後三:10-17;約壹四:1-18等)。
至於外來的逼迫,第一世紀下半葉的新約書信提及的有提摩太后書,監獄書信(以弗所,腓立比,歌羅西,腓利門書),彼得前書,希伯來書和啟示錄等。這些逼迫的來源不一樣,嚴重的程度也不一樣,但是目的都是要基督徒放棄信仰,而基督徒感受到的,則是生命的威脅。聖經作者們針對生命的威脅,都不約而同的提出耶穌基督的榜樣:祂經歷死亡而勝過死亡(腓三:10-11),是被殺的羔羊(啟五:6-10;彼前二:21-25),是走天路的先鋒(來十二:1-3)。他們也指出,在逼迫之下,基督徒終必是得勝者,因為神必定主持公義,讓基督徒在今世及基督再來之時經歷死而復活的真理(提後二:9-13;來二:6-18;彼前五:11;啟二十:4-6等)。因此,在新約最後一本書中,在死亡威脅下的基督徒能夠高唱:“救恩歸與坐在寶座上我們的上帝,也歸於羔羊。”(啟七:10)。
習作:
1.試找出本章的內容與你個人對聖經的瞭解有哪些不同之處。
2.本章的內容有那些是你不同意的,為什麼?──
陳濟民《解經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