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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禱告的職事

 

讀經: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史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奉我的名聚會」或譯作「被召聚歸於我的名下。」)(太十八15~20)

 

      這幾節聖經可以分作兩段:十五至十七節是一段,十八至二十節又是一段。我們仔細的把它讀一讀,就要看見這兩段彼此的關係。十五至十七節是說到一件專門的事情,一件特別的事情;十八至二十節是說到普遍的原則。十五至十七節,是說到一件專門的事,需要特別對付的;十八至二十節,是說到普遍的原則,需要認真學習的。十五至十七節的事情雖然是先說,十八至二十節的原則雖然是後說,但是十八至二十節的話,卻比十五至十七節的話更大。換句話說,第一段是個別的事情,第二段是普遍的原則,是大的原則。第一段裏那一件事情如何對付,是根據於第二段裏所說的原則。第二段是一個根基,第一段不過是按那一個根基去作而已。十五至十七節,主耶穌在這裏告訴我們,一個弟兄得罪了另一個弟兄應當怎麼對付。第一要勸他;若是不聽,就帶一兩個人一同去勸;若再不聽,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主耶穌說了這件事情之後,就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主的意思是,你們所以這樣作,是因為有這樣大的關係在裏面,有這樣大的原則在裏面。所以說十八至二十節是十五至十七節的根基。

      在這裏,我們不是要講十五至十七節的事情,我們不過要藉這一件事情,來看到大的原則。我們要看見,不只一個弟兄得罪我們,我們要這樣對付,並且千萬的事也都要這樣對付。現在我們要來看在第二段裏神所要我們特別注意的是甚麼。

      第十八節,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這一節聖經的特點在那裏呢!這一節聖經的特點是說,地上的舉動是在天上舉動之先。不是天上先捆綁,乃是地上先捆綁;不是天上先釋放,乃是地上先釋放。是在地上已經捆綁了,天上也捆綁;是在地上已經釋放了,天上也釋放。天上的舉動受地上舉動的支配。一切和神相反的都需要捆綁,一切和神相合的都需要釋放;所有的事,不管它該受捆綁也好,不管它該被釋放也好,那一個捆綁,那一個釋放,是從地上起頭的。地上的舉動是在天上的舉動之先,是地上支配天上。

      我們從幾個舊約裏的例子,來看地上如何支配了天上。

      例如:摩西在山頂上,他何時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同時垂手,亞瑪力人就得勝(出十七9~11)。山下的勝敗,到底是誰定規的呢?是神出的主意呢,或者是摩西出的主意?弟兄姊妹,在這裏你要看見神工作的原則、神舉動的祕訣:神所要作的,人如果不要作,神也不能作。你不能叫神作祂所不要作的,但你能攔阻神作祂所要作的。勝敗,在天上是神定規的,但是在人面前是摩西定規的。在天上神要以色列人得勝,但在地上的摩西如果不舉手,以色列人就失敗,加果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是地上支配了天上。

      又如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七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多如羊群;他們必為這事向我求問,我要給他們成就。」神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叫以色列人多起來如羊群一樣。不認識神的人要說,神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如羊群那麼多,神要加就加好了,誰能攔阻祂呢?但是,在這裏有一句話,就是神說,祂要在這件事上被他們求問之後,才給他們成就。這一個原則是頂清楚的:神有一個旨意,神已經定規好了,但是神不能立刻作,神要等以色列人為這件事向神求問之後,神才替他們成就。神要地上來支配天上。

      在以賽亞書四十五章十一節,有頂希奇的話:「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就是造就以色列的如此說:將來的事,你們可以問我;至於我的眾子,並我手的工作,你們可以吩咐我」(看聖經小字註)。弟兄姊妹,你覺得希奇麼?關於眾子的事,關於工作的事,神說:「你們可以吩咐我。」「吩咐我」三個字,人差不多不敢說。人怎可以吩咐神?認識神的人都知道,在神面前不可說狂妄的話。但是神自己說:「至於我的眾子,並我手的工作,你們可以吩咐我:」這沒有別的,這是地上支配天上。不是說,神所不作的,我們要勉強祂去作;乃是說,神所要作的,我們可以吩咐祂作。這是我們所站的地位。我們因知道神的旨意,就能對神說:「神,我們要你作這件事;我們定規要你作這件事;神,你非這樣作不可。」我們能在神的面前有剛強的禱告,有能力的禱告。我們必須求神開啟我們的眼睛,看見神在這一個時代裏的工作是怎樣的。在這一個時代裏,神所有的工作都是站在這一個地位上:天上要作,但是天上不就作,要地上作了天上才作。地雖然站在第二,但也是第一。總是等地上動了天上才動,神要地上支配天上。

 

和諧的意志】有人要問,神為甚麼要地上來支配天上呢?要懂得這一個,我們就必須記得,我們的神在時間裏是受限制的。(這裏所說的時間,是指兩個永世中間的這一段。有一個過去的永世,有一個將來的永世,在這兩個永世中間的叫作時間。)神在時間裏是受限制的,神不能自由作祂自己所要作的,這就是神造人所受的約束。憑創世記第二章來看,神造人是給人自由意志的。神有神的旨意,人有人的意志,人的意志和神的旨意一不合,神就立刻受限制。比方:在一個房間裏有桌子,有椅子,有地板,有天花板,人呢,只有你一個,那你可以不受限制,你要怎麼作就怎麼作,桌子、椅子、地板、天花板,都不會限制你。神是有能力的神,祂甚麼都作得到。如果在地上都是沒有靈的物質,神可以不受任何的限制。但是,有一天神造了人。那一個人不像一塊石頭,不像一根木頭,不像一張桌子,不像一把椅子,讓神把它擺在這裏,就在這裏把它搬到那裏就到那裏。神造的那一個人是有自由意志的,那一個人可以決定說,我聽神的話,那一個人也可以決定說,我不聽神的話。神沒有造出一個人是非聽祂的話不可的。神所造一個人是有自由意志的,神所造的一個人是能聽神的話,也能不聽神的話的。當神造了這樣一個有自由意志的人之後,神的能力就受這一個人的限制了,神就不能光憑祂所要的去作,神還得問人到底要不要,神還得問人到底肯不肯。神不能把人當作木頭、石頭、桌子、椅子,因為人是有自由意志的。從神造人起一直到今天,人的自由意志可讓神的權柄通過,也可以攔阻神的權柄通過。所以我們說,在這一個時間裏,介乎兩個永世之間的時間裏,神的權柄是受人的限制的。

      神為甚麼要在這一個時間裏受限制呢!因為神知道祂在第二個永世裏要得一個和諧的意志,就是人自由的意志和神的旨意是和諧的。這是神的榮耀。比方:一本書,你把它擺在桌子上,它就在桌子上,你把它擺在書架上,它就在書架上,它很聽你的話,但是它這樣的聽你的話,你還覺得不滿意,因為它沒有自由意志,它完全是被動的。神不樂意祂所造的人像一本書那樣聽人擺佈。神願意人完全順服祂,神也給人一個自由的意志,神的意思是要人的自由意志揀選順服祂。這是神的榮耀!在將來的永世裏,人自由的意志要和神永遠的旨意合在一起。那一個時候,神永遠的旨意得成功的時候,人自由的意志與神永遠的旨意是和諧的。在每一個人的生命裏都有自由意志,而每一個自由意志都是合乎神的旨意的。在將來的永世裏,人有自由的意志,人的意志揀選站在神的一邊,人能反對神而不反對神。阿利路亞!人有反對神的自由,可是人不反對神;人所作的,就是神所要作的。這一種和諧的意志乃是神的榮耀!

      在將來的永世裏,人的意志雖然是自由的,但人的意志都是合乎神的旨意,沒有一個意志是不服神的權柄的。但是在時間裏,神受人的限制;神所要作的人不作;神要作這麼多,人只要作那麼多;神要作得大,人要作得小;神要作得小,人要作得大;神竟然沒有自由!在時間裏,神的動作受了人的支配。這裏所說的人是指教會說的。在時間裏,神所有的動作,是受教會的支配的,因為教會是代表將來在第二個永世裏的人。教會在今天是為神的旨意站在地上的,所以,教會今天如果趕上神的旨意,神就不受限制,教會今天如果趕不上神的旨意,神就要受限制。神是要藉教會來作祂所要作的。今天教會是預先站在永世裏的人所站的地位上。那個時候,人的意志雖然是自由的,但他是完全站在神永遠的旨意一邊的。教會今天是預先站在那個地位上。神在永世裏怎樣能夠藉新耶路撒冷──羔羊的妻──來顯明祂自己,神今天也能藉基督的身體來顯明祂自己。教會雖然有一個自由的意志,但是教會是把她的意志服在神的權柄之下,好像在神的旨意以外沒有另外一個自由意志一樣,神要怎麼作,就怎麼作。今天因教會把她的意志完全擺在神的旨意之下,神就好像在永世裏一樣,好像在宇宙中沒有第二個意志來反對祂一樣。這是神的榮耀!

      所以我們要看見教會在神面前所站的地位。我們不能把教會拉低到一個地步說,教會不過是聚會而已。不!教會是一班人蒙寶血所救贖,被聖靈所重生,同時將自己交在神的手裏,樂意接受神的旨意,樂意遵行神的旨意,樂意為神站在地上來維持神的見證的。

      我們必須看見,神今天作事有一個定律,就是因地上有自由意志的緣故,神不肯用祂自己的旨意來抹煞人。弟兄姊妹,你不要以為奇怪,這是事實。神是在天上,而祂今天在地上所要作的一切事,都得先有地上的意志這樣定規,這樣贊成,然後祂才有所舉動。祂不肯不顧地上的意志,祂不肯剝奪地上的意志,而有單獨的舉動。所有和祂發生關係的事,都得有地上的意志來與神合作,神才作。是地上要作,所以神作;是地上定規,所以神作。神必須得人的意志與祂的旨意和諧,這一種和諧的意志,是神極大的榮耀!

 

三個大原則】我們已經說了,一切的事,神都有祂的旨意,但是神自己並不單獨有舉動,並不單獨來作。神有了旨意,還得有地上的自由意志響應神的旨意,神才有所舉動。如果只有天上的,神就不舉動,等到地上也要這個的時候,天上的舉動就也成功在地上。這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教會的職事。弟兄姊妹,你要知道,教會的職事不只是傳福音(不是說不要傳福音,是說教會的職事不只是傳福音),教會的職事是要將天上的旨意帶到地上來。教會怎樣將天上的旨意帶到地上來呢?就是在地上禱告。禱告,不是像有的人所想的那麼小的事,那麼無關緊要的事,那麼可有可無的事。禱告是一個工作。教會對神說:「神,我們要你的旨意。」這個叫作禱告。教會知道了神的心意,教會就開口要那一個,這就叫作禱告。教會如果沒有這個,教會在地上就沒有多大用處。

      許多靈修的禱告、交通的禱告,求討的禱告,決不能代替工作的禱告、職事的禱告。如果你所有的禱告,不過是靈修的禱告、交通的禱告、求討的禱告,你的禱告就太小了。工作的禱告、職事的禱告,就是你站在神一邊,你要神所要的。弟兄姊妹,禱告如果是照神的旨意,禱告就是最厲害的東西。教會禱告,就是說,教會把神的旨意找出來了,教會把神的旨意說出來了。禱告不只是求告神,禱告也是一個宣告。教會禱告,就是教會站在神的一邊宣告說,人所要的就是神所要的。教會如果是這樣宣告,那一個宣告就立刻生效。

      現在我們要從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至二十節的話,來看職事的禱告的三個大原則:

 

說出神的旨意】第十八節,主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這裏的「你們」是誰?是教會,因為主在上文(17)說教會,這裏接說你們。這一節聖經的意思就是:你們教會在地上所捆綁的,天上也要捆綁;你們教會在地上所釋放的,天上也要釋放。這裏面有一個頂要緊的原則,就是今天神作事要通過教會,神不能要作就作,神要通過教會才能作,沒有通過教會就不能作。弟兄姊妹,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原則。今天神作事,不能只憑祂自己,因為還有一個自由意志,這一個意志如果不合作,神就沒有法子作。今天教會的能力有多大,所顯出神的能力也有多大。因為神的能力今天是通過教會來彰顯的。神將祂自己擺在教會裏。教會能夠達到一個高的地位、大的地位,神的能力也能夠達到高的地位,大的地位。教會的能力如果達不到高的地位、大的地位,神也就不能顯出高的能力、大的能力來。這就像自來水公司的水池是那麼大,而在你家裏只有一個小小的管子,就不能流出多少水來。你家裏要流出更多的水,那你接水的管子就必須大。今天教會的度量有多大,神的力量也彰顯有多大。就像有一次神在基督裏顯出來,基督的度量有多大,神的顯現就也有多大。今天神在教會裏顯出來,教會的度量有多大,彰顯神有多大,你才能認識神有多大。

      我們必須看見,今天神在地上所要作的一切事,先要教會和祂站在一起,然後藉教會去作。神在今天所要作的,神不能單獨去作,必須教會和祂合作,神才能作。教會是神藉她來彰顯自己的。我們再說,教會就像一個水管,管子如果小,就是有像長江那麼多的水,也不能流出多少水來。神在天上要作,但是要地上動了,祂才能作。有許多事情是神在天上所要捆綁的,有許多事情是神在天上所要釋放的。有許多事情,有許多人,有許多東西,有許多和祂相反的,神盼望這些能被捆綁。有許多屬靈的,有許多有價值的,有許多有益處的、成聖的、出乎祂自己的,神盼望這些能得釋放。所有的問題是地上有沒有人先捆綁神所要捆綁的,先釋放神所要釋放的。神要地上支配天上,神要教會在地上支配天上。

      這不是說,神不是全能的。神是全能的。但是在地上必須有一個管子,才能顯出神的全能。我們不能加增神的能力,但是,我們能阻礙神的能力。人不能加增神的能力,人卻能阻礙神的能力。我們不能求神作祂所不要作的事,但是我們能限制神作祂所要作的事。我們不能求神作祂所不肯作的事,但是我們能攔阻神作祂所肯作的事。弟兄姊妹,你看見麼?在教會裏面有一個能力,會叫神的能力受她的支配。她能讓神作祂所要作的,她也能攔阻神作祂所要作的。我們的眼睛要看到將來,有一天神要擴充教會到一個地步成為新耶路撒冷,神的榮耀要從教會彰顯出來,沒有任何的難處。今天,神要教會在地上先釋放,然後神在天上也釋放;神要教會在地上先捆綁,然後神在天上也捆綁。天上不先作事,天上跟地上來作事;神不先作事,神跟教會來作事。哦,弟兄姊妹,既然如此,教會的責任是何等的大呢!

      我們已經說過,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至十七節所說的,不過是一件事情,而底下所說的卻是一個大的原則。有一個弟兄得罪了人,卻不肯承認他犯了罪,不肯承認他自己的錯。教會來勸他,他也不聽,所以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那個犯罪的弟兄或者說:「你們是誰,你們可以把我當作外邦人和稅吏,我不來聚會好了,你們這個地方不好來,我還有許多別的地方好去呢。」我們看主耶穌下面說甚麼?「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所以,教會如果斷定要看他像外邦人一樣,神在天上也要看他像外邦人一樣;教會在地上看他像稅吏,神在天上也要看他像稅吏。換句話說,教會在地上所作的,神在天上也照樣作。主不過是引一件事來證明這一個原則。這一個原則就是:教會在地上所作的事,神在天上也作。教會如果把那一個弟兄看作像外邦人和稅吏,神在天上也把那個弟兄看作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不只這一件事是這個原則,還有千萬的事也是這個原則。這裏的事,不過是一個例,說到教會所能作的有多少,然後給我們看見那一個原則有多大。

      教會是神所揀選的一個器皿,神把祂自己的旨意擺在這一個器皿裏面,讓她在地上宣告神的旨意。地上要,天上就要;教會要,神就要。所以,神的要求如果在教會身上遇見攔阻,神在天上要成功的就不能成功。

      有許多弟兄姊妹,一天到晚在那裏背負重擔。背負重擔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不禱告。自來水的龍頭一開,水就流出來;一關,水就被塞住。你想,是把水放出來了水的壓力大呢,還是把水塞住了水的壓力大?我們都知道,水放出來了,壓力就小,水塞住了,壓力反而大。教會禱告,就像水管開放,越放壓力越減輕;教會不禱告,就像水管被塞住,越過壓力越重。神要作一件事,神就把這一個負擔加在一個弟兄身上,加在一個姊妹身上,加在整個教會身上。教會如果禱告,教會如果盡職,就越禱告,裏面越覺得輕鬆。教會禱告一次,就輕鬆一點;禱告兩次,禱告五次,禱告十次,禱告二十次,就更輕鬆了。教會如果不禱告,裏面就發悶,裏面就覺得背負重擔;教會如果再不禱告,裏面好像要悶死了。所以,弟兄姊妹,你裏面如果覺得重,覺得悶,這沒有別的,這是因為你在神面前沒有盡你的職事。神的壓力壓在你身上,你試試看花半個鐘頭、一個鐘頭禱告,你的氣就透了,你就輕鬆起來了。

      所以,教會禱告的職事是甚麼?就是神將祂自己所要作的事告訴教會,教會在地上將神所要作的事禱告出來。這一個禱告,不是要神去作我們所要作的,乃是要神去作神所要作的。哦,弟兄姊妹,教會在地上就是宣告神的旨意。教會在地上宣告說,這是我們所要的。在這一點上,教會如果失敗了,教會在神的手裏就沒有多大用處。即使其餘的都好,如果這一點不好,就沒有多大用處。教會最大的用處,就是為神的旨意,就是要讓神的旨意能通行在地上。

 

在聖靈裏的和諧】我們已經看見,教會應該捆綁神所要捆綁的,教會應該釋放神所要釋放的。那麼,教會怎樣來捆綁,怎樣來釋放呢?第十九節,主告訴我們說:「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對於無論甚麼事,他們無論求甚麼,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另譯)。第十八節是注重地上、天上,這一節還是注重地上、天上。第十八節說,地上捆綁,天上也捆綁;地上釋放,天上也釋放。第十九節說,地上所求的,父就在天上成就。主耶穌所注意的,不光是你們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乃是你們同心合意的對於無論甚麼事,然後無論求甚麼。按原文,在這裏有兩個「無論甚麼」,第一是「同心合意的對於無論甚麼事」,然後是「無論求甚麼」。主的意思不是說,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求一件事;乃是說,你們如果是同心合意的對於任何事,然後在你們所同心合意的那任何事中,你們無論求那一點,我父在天上都必定為他們成全。這就是身體的合一,在聖靈裏的合一。

      一個人的肉體如果從來沒有經過對付,就要以為自己是了不得的人,叫天都聽我了。不。你如果不是在聖靈的合一裏,不是在聖靈的和諧裏禱告,你看天聽不聽你?你這樣去禱告,你所捆綁的,天並不捆綁,你所釋放的,天並不釋放。要叫天上也捆綁,要叫天上也釋放,這不是你個人所能作得到的。你如果想你一個人能,這是太愚昧的思想。主是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對於無論甚麼事,他們無論求甚麼,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這意思就是說,你們中間若有兩個人,對於無論甚麼事是和諧的,是像音樂那樣和諧的,然後你們無論求甚麼,我父在天上必為他們成就。這樣的禱告,需要在禱告的人裏面有聖靈的組織。我被神帶到一個地步,拒絕我自己所要的,只要主所要的;另外有一個弟兄,也被聖靈帶到一個地步,拒絕他自己所要的,只要主所要的;我和他,他和我,彼此都被帶到這樣一個地步,像音樂一樣的和諧,然後無論求甚麼,神在天上必為他們成就。弟兄姊妹,你不要以為是意見相同了,禱告就能蒙神垂聽。不。許多時候意見很相同的人,也有許多摩擦。目的相同的,也不一定就不生摩擦。也許兩個人都是要傳福音,但是兩個人會爭起來。也許兩個人都要幫助人,但是兩個人起了摩擦。目的相同,不一定就是和諧的。我們必須知道,在肉體裏沒有和諧的可能。但是當我們天然的生命受了主的對付,你活在聖靈裏,他也活在聖靈裏;你活在基督裏,他也活在基督裏,彼此才能和諧,彼此才能有同樣的看法,彼此才能有同心合意的禱告。

      這裏有兩方面:一方面是你們對於無論甚麼事的和諧,另一方面是你們對於無論甚麼事的禱告。我們必須被神帶到這一個地步。基督徒的和諧,除了在基督的身體裏面找得之外,再也找不了。和諧是在基督的身體裏面的。只有在基督的身體裏是不相爭的,只有在基督的身體裏是和諧的。我們天然的生命受主對付,被主帶到一個地步,真認識甚麼是基督的身體,我們就是和諧的,那麼在一起禱告也是和諧的。當我們站在那一個地位上是和諧的,所以在那一件事情上也是和諧的。我們所看的是和諧的,就能叫我們作神旨意的出口。弟兄姊妹,你對於某件事要禱告的時候,如果你有另外一種的看法,你要小心,恐怕你會錯。只有整個教會聚集在一起,能和諧的對於一件事,那一件事就必定是天上要作的。所以我們要相信教會。

      我們要記得,禱告不是頭一件事,禱告是和諧之後的事。教會如果要在地上有這一種職事的禱告,每一個弟兄姊妹就必須學習在主面前拒絕肉體的生命,不然,就沒有用處。主耶穌在這裏所說的話是十分奇妙的。主耶穌不是說,你們奉我的名求,父就聽;主耶穌也不是說,我替你們求,父就聽。主耶穌是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對於無論甚麼事,他們無論求甚麼,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哦,如果我們是同心合意的話,天門就都開啟了!一個弟兄得罪了另一個弟兄,在教會沒有對付那個弟兄之前,那個被得罪的弟兄要同一兩個弟兄去勸他。在教會沒有對付那個弟兄之前,是兩個弟兄先來。不是那兩個弟兄所看見的和教會所看見的不同,乃是那兩個弟兄先這樣看見了,等一等教會也是和那兩個弟兄所看見的一樣。換句話說,那兩個弟兄是站在教會的地位上。主的意思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就是教會在地上。教會所看的,和那兩個弟兄所看的是一致的。這就是職事禱告的結果。因為在看法一致之先,他們必定是同心合意對於無論甚麼事,而同心合意為一件事來禱告。

      教會禱告的職事,就是在地上禱告,叫天上有舉動。弟兄姊妹,我們必須記得,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的這一種禱告,決不是靈修的禱告所能包括的,也決不是個人的禱告所能包括的。許多時候你個人有所缺少,你可以求神,神也應允你所求的;為個人的禱告不是一點地位都沒有。許多時候,你覺得神的親近,感謝主,靈修的禱告神也聽。這都是不可輕看的。我們承認,一個弟兄,一個姊妹,禱告沒有得答應,不對,不覺得神的親近也不對。我們要注意個人的禱告,要注意靈修的禱告。特別是少年的弟兄姊妹,若沒有這一個,就不能走前面的路。另一面,弟兄姊妹,你要看見,禱告不光是為個人的,不光是為靈修的,禱告更是為職事的,禱告更是為工作的。這一個在地上的禱告就是教會的職事,就是教會的工作,就是教會在神面前所應該負的責任。教會的禱告是天的出口。教會的禱告是說,神要作一件事,教會在地上預先將那件事禱告過,叫那件事在地上能以實現,讓神的目的能以達到。

      教會的職事,就是基督身體的職事,基督身體的職事是禱告。這一個禱告不只是為靈修的,不只是為個人的需要的,更是為「天」的。這一個禱告是說,在這裏有一個人失去了交通,不聽一個弟兄的勸勉,不聽兩三個弟兄的勸勉,不聽教會的斷案,神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但是神不能立即作這件事,神要等教會來作,神要教會用禱告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稅吏一樣,神在天上才成就這件事。教會在地上如果負起這個責任來禱告,你就能看見,這一個人,他所有的生命、他所有的屬靈的生活,從那一天起枯乾了,從那一天起好像和神沒有分了。神要作這件事,但神要等教會禱告了才作。神有許多事堆在天上,壓在天上,不能作,因為地上沒有神的出口。在天上不知道有多少事情壓在那裏,堆在那裏,神不能作,因為教會沒有用她的自由意志站在神一邊來達到神的目的。弟兄姊妹,你要記得,教會最高的工作,教會所能作的最大的工作,就是作神旨意的出口。教會作神旨意的出口,乃是藉禱告。這個禱告不是零碎的禱告,乃是一種作職事的禱告,乃是一種工作的禱告。神紿人異象,神開人的眼睛,叫人看見神的旨意,所以人在這裏不住禱告。

      在這裏主給我們看見個人的禱告不行,至少要有兩個人。你如果不看見這一個,你就不知道主在這裏為甚麼這樣說。約翰福音裏的禱告都是個人的,所以約翰福音有話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祂就賜給你們」(約十五16)。在這裏沒有人數的條件。但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裏是有人數的條件的,最少要兩個人。主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至少兩個,因為這是交通的問題。不是一個人作這件事,不是一個人作神的出口,是兩個人。這兩個人的原則,就是教會的原則,就是基督身體的原則。這種禱告雖然是兩個人,但「同心合意」卻是不可少的。同心合意是和諧。兩個人必須和諧,必須站在身體的地位上,必須知道甚麼是身體的生命。兩個人在這裏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對神說:我們要你的旨意通行──在天上通行,在地上也通行。當教會站在這一個地位上來求的時候,你就看見無論求甚麼,在天上的父必要成全。

      弟兄姊妹,當我們真的起來站在教會的地位上,在神面前來負責作這一種職事的禱告的時候,你才看見,神的旨意在你所在的那個教會是通行的。不然,你所在的那個教會一切都是空的。這一種的禱告,人數少也好,人數多也好,總要有一個剛強的禱告。因為神今天作事作到甚麼程度,是憑教會的禱告來測量的。神的能力不能大過教會的禱告,今天神的能力最大是像教會的禱告那麼大。這不是說神的能力在天上是如此。神的能力在天上是沒有限量的。在今天,神的能力在地上顯出來多少,就看教會在地上的禱告有多少。因教會的禱告,我們就能量出神所顯出來的能力,所以教會要學習大的禱告、大的要求。許多時候,教會的禱告那麼小,一直是為那些普通的問題。這不夠,今天教會需要有大的禱告,需要有大的要求。教會到這麼豐富的神面前來,不能有小的禱告;教會到這麼豐富的神面前來,不能有小的要求;教會到這麼大的神面前來,就要有大的事情發生。教會在神面前的度量如果只有這麼大,就不免限制了神的能力的彰顯。我們要知道,得勝者的問題還沒有解決,撒但還沒有被扔在無底坑裏,神必須得器皿,為祂的見證,神才能作出祂所要作的事情。需要教會有大的禱告把神顯出來。這是教會的職事。弟兄姊妹,我們不知道神經過我們的禱告聚會的時候,能不能說,這個教會有職事的禱告?不是次數多少的問題,是有沒有分量在裏頭。當你看見教會禱告的責任,你就看見你所禱告的不夠大,你是在那裏限制了神,攔阻了神作祂所要作的。這是教會曠職!這是何等可悲痛的情形呢!

      問題是在這裏:神能不能得教會忠心於她的職事,就看我們這一班人在神面前是該被淘汰的人,或者我們真是神的器皿,能夠達到神的目的?弟兄姊妹,我們要大聲呼喊說,神所注意的,是教會忠心不忠心於她的職事。教會的職事是禱告──不是普通的那麼小的禱告,乃是預先為神開路的那一種禱告。是神在那裏要作一件事,教會先用禱告把它預備好了,神才有路可通。教會必須有大的禱告、厲害的禱告、剛強的禱告。禱告在神面前不是那麼小的。禱告如果一直以自己為中心,以個人的難處為中心,以小得小失為中心,就很難有路通行神永遠的旨意。許多事情都應當把我們推到深處去,在禱告的事情上,更應當把我們推到深處去。

      兩個人同心合意,不是一句空話,不是一句口頭語。我們如果不知道甚麼叫作基督的身體,我們如果沒有站在該站的那個地位上,就是有兩百個人在一起禱告也沒有用處。我們如果認識基督的身體,站在這個身體裏所該站的地位上,拒絕自己的肉體,不是為自己有所求,乃是要神的旨意能通行在地上,我們就必能看見那一個禱告是和諧的。這樣,我們在地上禱告,神在天上就必為我們成全。

      請注意:第十八節有一個詞是特別寶貴的。這個詞就是「凡」!第十九節有一個詞也是特別寶貴的,這個詞就是「無論甚麼」!主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意思就是地上所捆綁的有多少,天上所捆綁的也有多少;地上所釋放的有多少,天上所釋放的也有多少。地上的度量有多大,天上的度量也有多大。地上的度量不怕太大,因為天上的度量總是比地上的度量大,地上的度量總是趕不上天上的度量。天上所要捆綁的,總是比地上所要捆綁的多;天上所要釋放的,也總是比地上所要釋放的多。主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這種捆綁,這種釋放,不是個人所能為力的,必須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對於無論甚麼事,他們無論求甚麼,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弟兄姊妹,神的能力永遠比我們的能力大。自來水公司水池裏的水,永遠比我們水管子裏的水多。井裏的水,永遠比我們桶裏的水多。天上的能力,永遠不能憑地上的眼光來測量。

 

被召聚來聚會】第二十節,主說:「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這是第三個原則,最深的一個原則。第十八節是一個原則,第十九節是一個原則,第二十節又是一個原則。第二十節的原則,比第十九節的原則還要廣。第十九節說:「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為甚麼?「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為甚麼在地上有這麼大的能力?為甚麼和諧的禱告有這麼大的能力?為甚麼兩三個人和諧的禱告有這麼大的能力?因為甚麼時候我們被召聚歸於主的名下,主就在那裏!這就是同心合意的原因。第十八節是說到地上與天上關係,第十九節是說到地上同心合意的禱告,第二十節是說到怎樣有這一個同心合意。

      我們是被召聚的。不是我們來聚會,乃是我們被召聚來聚會。自己來聚會和被召聚來聚會是不同的。被召聚,是被主召聚來的;不是你自己來,乃是主召你來。許多人來聚會,不過是來看看的,是來參觀的,結局甚麼都沒有。可是有的人是主在他裏面說話,叫他覺得,今天如果不來,裏面好像缺了一件東西。主這樣召聚來的人,他們是歸於主的名下而聚集,他們是為主的名而來的。這樣的弟兄姊妹,他甚麼時候來聚一個會,他能對神說:「我是為主的名,為榮耀你的兒子,我在這裏不是為我自己。」弟兄姊妹大家都是被召聚為主的名的時候,感謝神,就同心合意,就和諧。你到一個聚會裏,是為你自己的事,當然不和諧。如果你要這一個,不是因為你要,乃是主要,你不要這一個,也不是因為你不要,乃是主不要,當然就同心合意。神的兒女是被主召聚的,是歸於主的名下的,主說,「就有我在他們中間。」是主在那裏引導。因主在那裏引導,因主在那裏光照,因主在那裏說話,因主在那裏賜下啟示的緣故,所以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因為是主在那裏和祂的教會一同作。

      所以,我們要學習怎樣在主面前拒絕自己。祂每一次召我們來聚會的時候,我們要學習尋求祂的榮耀,我們的心向祂的名,要祂的名高過一切的名,要一切的偶像都被摔碎,這樣,祂就帶領我們。弟兄姊妹,這不是感覺,這不是理想,這是事實。教會如果是正常的,教會每一次聚會完了之後,主在不在教會中間,教會能知道。當主在教會中間的時候,教會就又豐富、又剛強。這樣的時候,教會就能夠捆綁,教會也就能夠釋放。若沒有主在中間,這些就是作不到的事。只有教會才有這麼厲害,個人作不到。

      求主使我們對於禱告有更深的認識,有更深的學習。禱告,光是個人的、靈修的不夠,必須有工作的、職事的才行。求主用能力維持我們,叫我們每一次聚集在一起的時候,能夠用禱告來作工,用禱告來盡教會的職事,好叫主能夠作祂所要作的。―― 倪柝聲《祈禱與讀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