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合乎神旨意的禱告
【不是照我們的心意禱告】禱告不是要讓神照著我們的意思做,而是使我們的願望合乎神的旨意。我們禱告時,應當把神的旨意放在我們生命中的第一位,縱使祂的旨意可能和我們的計劃、意願背道而馳。我們對神的祈求,如果安靜下來自問:「我真的能確定這是神所希望的嗎?」有些必須很坦白的說:「我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可以很放心地把結果交給神,並說:「若這是你的旨意。」
【禱告是人的心意配合與神的旨意】神作工有一個原則:必須神的子民禱告,神纔肯興起作工。神的旨意是因著屬祂的人的禱告而得著成全的。信徒的禱告是成功神的旨意的。神不肯單獨成功祂的旨意,乃是當神的子民在禱告裏與祂表同情時,祂纔肯成功。因此,禱告不是別的,不過是信徒與神同工的一種行為而已。禱告就是信徒的意思,與神的旨意聯合。信徒在地上的禱告,不過就是說出神在天上的旨意而已。
【禱告並非求神改變祂的旨意】禱告並非述說我們自己的欲望,叫神遷就於我們的呼求,而補滿我們的私願。禱告絕不是我們催逼神去做祂不想做的事,不是迫使神屈從我們的意思,不是為著要彰顯祂的大能而改變祂的旨意。禱告不過是信徒將神的旨意,從口裏說出來而已,不過是信徒在神前求神成功祂的旨意而已。
【禱告的目的是使神的旨意得以成就】神的旨意有兩方面:神恩典的賜予和神管理的安排。許多人只想得著神的恩典,卻不願意順從神的管理去行。因為他們只顧及眼前環境的順利,只想到自己的需要,為著自己去計劃安排,求自己所想得著的,卻沒有想到神的旨意對他是上好的。因此在禱告中就看不見神旨意的成功。而禱告最首要的條件就是拒絕自己所要得著的,只求神的榮耀和祂所喜悅的事。存這樣的心去禱告,纔能成就神的旨意,纔能看見神旨意的兩方面是何等的完全和美善。
【神的旨意有命定和許可之別】神的旨意有命定和許可的分別。如果我們肯遵行神所命定的旨意前進,這是何等有福的事!可惜人的背逆使我們不願接受神上好的福分,專喜歡揀選次好的。換句話說,就是不肯遵行神所命定的旨意,而喜歡照著自己所喜悅的來祈求神的許可。何時我們不照神所命定的旨意禱告,而只照著自己喜歡的向神要時,就是拒絕了神所為我們命定的上好旨意。縱然神垂聽我們的禱告,但這並不能算是神所命定的旨意,乃是神所許可的旨意。求神許可旨意的禱告,雖然有的時候蒙神垂聽,但是神不能負其全責。這並不是神不能負責,乃是因為人們按著自己的意思選擇了神所命定之外的事,所以結果無論是痛苦、是失敗,人們都需自負其責。
【主耶穌禱告的榜樣】主耶穌從來沒有求過神許可的旨意。祂的言行和一切的工作,都是按著神所命定的去行。所以主耶穌的禱告不像我們的。多少時候我們的禱告是:主阿!求你為我成就這個,成就那個;求你如此如此,這樣那樣。都是求我們自己所要求的,要我們自己所喜歡的。但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一連有三次禱告,第一次說:「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參太廿六39~44)。由此可知主在這裏所求的目的,是神旨意的問題,不是為避免痛苦,乃是為求神的旨意。假使這個杯不是從神來的,那麼主喝這杯就沒有意義。主耶穌在這裏所求的,乃是要明白這杯是否出於神;到了第三次,祂清楚知道這杯是出於神時,就甘心樂意的說:「父阿!願你的旨意成全。」這樣的禱告,是禱告中的禱告,是沒有自己的禱告,是非常合乎神旨意的禱告。因祂完全以父為中心,以父的心為心,以父的旨意為祂的生命;祂所求、所想和所作的,都是照著神所命定的而行,所以神必負祂一切的責任。
※ 我們不要誤認為禱告是要勝過神的不情願,而是俯伏地抓住祂最高的意願。─ 特蘭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