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講 神的旨意
我曾經答應各位今晚要講到神的旨意。關於神的旨意我們起碼要知道五件事實。
(一)神旨意是永恒不改變的 首先我要講的,我們有可能疏忽了神的旨意,神從來沒有強迫任何人來遵行祂的旨意和祂要人所做的事;我確信,神掌萬有的一條信條,就是神掌管萬有,簡單來說,神在任何時間、地方喜歡做甚麼,便做甚麼。我相信預定論,就是神能夠由起初到末了,已經預定了一切;這也許很難明白,但這是聖經所記載的。我相信「預知論」,那就是說在事情未曾發生之前,神早已知道這事情的發生。但神仍容許我在某一個程度上有自由;好叫我對人生作出決定。我不應在讀了聖經之後,再存有一種悲觀的人生。很多時我們的錯誤是既然神已經計劃了一切,我就沒有選擇的餘地。因為任何事情若已預定發生,就總會發生,我是毫無能力去改變它。這樣的消極想法,並不是聖經的教訓。讓我們看看聖經所記載的事實吧!舊約基本上乃是敘述以色列人的歷史,記載神怎樣呼召他們,成為神的選民;又怎樣從埃及出來經過曠野,然後到那應許之地。最後以色列人又怎樣在應許之地,建立起王國。在這整個以色列民族歷史裏面,神一直向以色列人說明祂的心意;但以色列人卻不是經常遵守神的旨意,有時候,他們順服神,但很多時候他們卻違背神。這樣看來,他們是有權選擇遵行神或違背神的旨意。此外,約拿的事蹟又是其中的一個例證,記得神呼召約拿往尼尼微城傳道,當然約拿可以選擇去或不去。最後,約拿決定不去,便坐船往相反的方向走。他違背了神的旨意。神在約拿時代是統管萬有,祂十分清楚約拿的違背會有甚麼後果,但約拿仍然固執去違背神的旨意。在新約時代,神設立了救恩計劃,這計劃原來是為那些違背神旨意的人而設的;因為人向神轉臉,叛逆神,以至人墮落沉淪而需要救恩,如果神的旨意是自由施行而人肯遵行的話,我們根本上便毋須轉臉向神拯救了。
(二)人怎樣違背神的旨意 任何人,如果聽過福音,卻不肯接受耶穌基督做他個人的救主,他便是離開了神的旨意。如果我從來不肯為我的罪悔改,我就已經離開了神的旨意。彼得說:「主所所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延;其實不是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在這段聖裏面,彼得說明神的旨意是叫我們人人都悔改,歸向耶穌,得拯救。但聖經其餘的部份卻說,在世界上並不是人人都肯悔改的,也就是說有些人是永遠得不救恩的。耶穌基督曾經說過有一條寬闊的門路是引向滅亡的,有一條窄小的門路是帶你進入永生的。但不是每個人都走向那引進永生的窄路,亦即是說,不是每個人都肯定向那天堂的道路;耶穌說走在那寬路上面的,有許多人,他們是正走向地獄。如果我是向那寬大的路走,我便是向滅亡,已經離開了神的旨意。我雖然是一個好人,衣光鮮,受很好的教育,有很多錢;但假如我從來未曾為自己的罪悔改的話,我仍然是在神的旨意之外。所以神的旨意是可以被忽略的。
(三)神的旨意,重現在,而並非將來 對你與我來說,神的旨意通常所關心的,都是現在與過去,而較少關心到將來。當我年青的時候,我很喜歡參加培靈會,這類型聚會中,有時我知道講員會提到神的旨意,我就十分盼望講員會給我知道神要我在前面的日子裏,做些甚麼事情。我真的希望能夠知道,神為我準備餘下人生的計劃,最低限度,希望知道神在未來三年中,為我擬定計劃。請各位留心,所謂認識神的旨意,與對前途的預測是無關的。如果我們一向只想「將來」、「將來」,這是徒然的。神賜我有機會在各地方旅行,講道的時間,很多時會遇到一些有深度的弟兄姊妹,和為主而被拘禁在集中營多年的信徒交通。有時我也有機會能夠與一些世界上最知名的宣教士談話。我認識有些人他將整個生命奉獻給主。我也有機會與一些偉大的祈禱勇士分享,在這些人物當中,我從找不到有一位可以說得出神明天要要他做甚麼事情,在那處有甚麼事情會發生,他們是很有智慧不為前面將來作打算的。我們今天應該盡一切能力對前面稍為作出判斷,應該為神也許要我們去完成的事情作出計劃。不過,我們必須緊記神的計劃,可能與我們的計劃有所不同。有時,我們可能聽到講員說神為我們的人生,預備了一個美好的計劃;我當然全心的相信這句說話,但是要我將神的計劃影印本拿在手,我便沒有法子了。有時候我們說神已為我的人生劃出了一份藍圖,但我真的是從未看過,誰人拿這人生計劃的藍圖。當我離開香港之後,我會搭飛機回到多倫多。我已經購買了機票,預訂了座位,知道是那一間航空公司;經過大約二十小時的飛行,我就會在多倫多陸。我離開機場之後,我便會搭的士回家;回到家後,我就有機會見到內子、小兒、女兒。跟的禮拜,我會回到民眾教會的講壇,作崇拜的講道,和晚堂講道。這一切只是我的計劃而已。但究竟我能否由香港居留的青年會宿舍,平安去到機場,尚是未知之數;因為香港的交通梗塞,能不能夠幫助我依時到達機場,是很難說的。或者在路上,我遇到交通意外便喪命了也說不定。其次是我的航程安全與否,我也不知道,可能飛機會在海洋上失事也不定。就算我安全到了多倫多,我乘坐的士也會有問題。其實當我回到家後,內子是否在家,我也不能確定;他們可能離家去了旅行也不定。就算家人果真安坐在家,但在下個禮拜我能不能夠回去講道,也是未知。或者,當我今次離加來港的時候,教會已決定將我辭退了,他們不再用我作他們的牧師。各位,計劃我要作出,我是按照我所知道的計劃去做,但是唯有神才知道,我的計劃能否完成。甚麼事情我現在不能確知,但是有一件事,是我知道的,就是現今我是否在神的旨意中,我今天是否正在做神要我做的事。記神的旨意重我的現在,而並非我的將來。
(四)神的旨意永遠不會與神的話語互相矛盾 (詩四十8):「我的神阿!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裏。」詩篇是按照猶太人的詩歌體裁而寫成的。猶太人的詩歌表達方式,是在同一節用兩種方式來表達同一件事和意思。這稱為猶太人詩歌的「平衡句」。在聖經的「詩篇」和「箴言」,有很多這體裁的例子。這節聖經正是這樣,他將神的旨意與神的律法,神的話語連接在一起。在詩人的腦海裏面神的旨意,與神的律法是同一件事情,詩人認為假如我要遵守神的旨意的話,我惟一的方法是遵行神的律法。在舊約的時代,神的律法乃是神寫下的說話,要祂子民所做的事情;而這律法是具體性的,適合任何時間時代閱讀。除了說假如我要遵行神的旨意的話,我便必須要熟知神的律法之外,耶穌基督也曾如此說過。(太七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我相信當耶穌基督在教導這一群聽眾的寺候,那些聽眾並不會陌生,他們大家都知道只有那些遵行神旨意的人,纔能夠上天堂。但我相信在他們心裏面,有第二個問題是:「主阿,我們知道如果要往天堂的話,我們要遵行你的旨意,但我們怎樣可以知道你的旨意呢?」於是耶穌回答說:「有兩個人同建造房屋,一個是聰明人,另一個是無知的人。聰明人所建的房屋,是立在一個穩固的根基上;無知的人所建的房屋,是立在沙土上。此後,有風雨來打擊這兩所房屋;無知的人所建的房屋,在風雨中倒塌了;而聰明人所建造房屋卻依然吃立。主耶穌隨說,聰明人就是聽了我話,而又肯遵行的人。而無知的人,就是那些聽了我話,但卻不去行的人。這也是說,要明白神的旨意,就必須要知道神所說的話。而全世界只有聖經,和引述聖經的書籍,是記載神的話。因此聖經在基督徒的生命上,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你稍為失去了對神話語的絕對權威,和正確的信心,你便永遠找不到神的旨意,我現在已深信這本聖經是絕對的真確,裏面絕無錯誤,是我人生的惟一權威。如果我所做事情,是與聖經和神的話語有違背的話,我就知道這件事並不是神的旨意了。如果我以為神要我去某處地方,但這要去的地方,是與神的話語有相違背的話,這便不是神的旨意了。神的旨意,永遠受神的話語所控制;我們必須熟習這本聖經,才可以知道神的旨意。
(五)神的旨意是決定我們在神面前的境況 神的旨意更多與我們的屬靈境況有關,多過於我們在地理上的衡量。很多時候,我們想到神的旨意,我們就顧慮到地理上的問題。譬如我們考慮到結婚的對象時,假如我與本處的人結婚,我便會在本處居住;如果我與別處的人結婚,我便要跟隨那人居住,如果我在這所學校讀書,我便向另外一個方向;如果我往另外一所學校的話,我便向另外一個方向。以職業來說,如果我做醫生的話,我便在那處居住;如果我成為宣教士,我便往海外的國家居住;如果我做教師,我便會整生人在一所學校裏居住,如果我是護士,我便會將時間花在醫院裏。但如果我們讀聖經的時候,你會發神的旨意原來與地點無關。神的旨意亦與我們在哪處無關,而是決定於我們在神面前的境況。關於神的旨意,這裏有三節的三節經文。第一節聖經是(羅十二1)「所以弟兄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昨天晚上我們知道這節聖經要求我們將生命奉獻給神,這與今日我們與誰結婚無關;與我們選擇哪一行業無關,與我們選擇哪一間學校無關。這節聖經是說到我個人向全能的神所奉獻的心,但在(羅十二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的旨意。」保羅將神的旨意與勸我們將自己奉獻給神連結在一起,他說神的旨意,乃是我們奉獻神有關。另一節聖經送給各位是在(帖後四2),讓我首先先讀一次錯誤的:「神的旨意就是要你與正確的人結婚。」你也許會說,聖經根本沒有指名道姓說與誰結婚。各位,你可發現到原來與誰結婚,在這節聖經與神的旨意無關。你會說:「牧師呀?我與一位正確的人結婚,豈是錯呢?」你當然是對的,與正確的人結婚固然是重要的。只是有這可能是結婚對象正確,但與神的關係卻不正確。神真的為我的人生選擇了一位男子或女子,而我果真與那位結了婚;但如果我個人與神的關係不正確的話,我仍然離開神的旨意。各位見到嗎?假如在地點上,我確是在神要我在的地點上,但是我一樣可以在神旨意之外。這節聖經也從來沒有提到選擇適當的學校。你可曾發現到原來你選擇那所學校與神的旨意有關。你也許說我往一所正確的學校,豈不應該的嗎?不錯,你需要往神要去的學校;但是假如所選擇的學校是對,而你個人與神的關係不對,你仍然在神旨意之外。在地點上你可以往正確的地點,但個人關係與神不正確,你仍然是在神旨意之外。讓我們再看最後一節經文,(西四12)下半節,保羅說:「願你們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請問各位「完全」是在哪裏才可以找到呢?是在哪個地方、城市呢?你說這與地點無關,所謂「完全」是不是指世界上任何的地點;乃是一個人在神的面前的光景,個人與神的關係。這是神的旨意,要你與神有正確的關係。各位可曾記得我前數晚提及如果有三、四扇敞開的門,我應該選擇哪一扇呢?或者你說有三位女子(或男子)要與我結婚。首先提到結婚條件,對方一定是基督徒,你知道你能夠與他們(她們)相處得很好,你知道你們兩者之間,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你仍然不知道神為你預備了哪一位,弟兄或姊妹做你終身的伴侶。你面對一個這樣重要的問題時,讓我給你一個建議;首先用些時間忘記那三、四扇敞開的門。你要進入祈禱的內室關上門,臉伏於地,在神的面前省察你的內心;你一定要弄清楚,將一切的罪在神面前承認。你要確知你在神面前,要與神有正確的關係,你要確知你與神有完全的交通。那程度猶如一位黑人的詩:「完全無隔膜,我與救主深交。在神與我之間,全無阻隔。讓神的福氣臨到我,在我心靈之間,不再有罪惡攔阻我與神之間的交往。在我心裏面,不再有內疚,使我與神的恩賜的福隔離。」現在我可以起來深知道我與神之間全無隔膜。這樣你起來,從這扇門走出去,第一個經過的男子(或女子),你便與他(她)結婚吧!當你肯這樣做的時候,神就會負責任,要那一位男子或女子,首先經過你的門前。各位你可見到很多人,把神的旨意說得太複雜,但聖經卻將這件事說得很簡單。聖經說你要在神的旨意當中,你必須與神有正確的關係。聖經說當我救主與我之間,不再有攔阻的時候,我便是在神的旨意裏面。各位主會負我的責任,祂會經常查察我屬靈的光景,至於在地點上,和時間上,這是神的責任,就讓神照顧這些問題好了。如果我作為父親的,我要問一問神,神啊!是否一個你所喜歡的父親?如果我為人母親的,我就要確知道我究竟是不是一位神要我這樣做的母親。如果我準備結婚的,我必須在神的面前查察自己的光景,我是不是神要我做這樣的人,如果我要選擇職業的話,同樣,我要查察我究竟在神的面前,是不是神所要這樣子的人,當今天晚上我們聚會結束的時候,我盼望每一位向自己發問這個問題。我是不是神要我成為那個樣子的青年男子呢?我作為僱主的,我是不是真的按照神的旨意作為這樣的僱主呢?我若作為受僱者的,我是不是按照神要我這樣子去做呢?今天晚上我們在這聚會裏面,我們能否說:「在我與神之間再無罪惡和任何的隔膜?」如果我真的能夠說這句話,我知道現在,我是在神的旨意當中;否則,我便是在神的意之外了!── 史保羅《愛──林前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