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 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
(林前十三4;羅五1-5)
請翻開羅馬書五章一至五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我提議將這五節經文濃縮為一節半,就是將第一節與第五節連在一起:「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和好。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羅馬書第五章,說明當我們成為基督徒時所會發生的事:我們因信稱義,得與神和好,聖靈就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林前十三章告訴我們,這等人的生活是怎樣的呢?羅馬書第五章是論到我們與神的關係,林前十三章是論到我們與人的關係,可見從這兩節聖經的話,我們必預先與神有好的接觸,才能與人有良好的相處。
有時我想到基督徒也有兩種,第一種可稱為羅馬書第五章的基督徒,可能他們在神學上是正確的,在教義上是十全十美的;一切關於聖經的知識他們都有了,只不過他們不能與人相處,在生活上完全不像基督徒。
第二種是林前十三章的基督徒。他們的生活正如林前十三章所描繪的,他們已熟讀一切關於愛的美好事情,和聖經的教訓,怎樣彼此相愛。心裏說:「這是對的,我要愛世上所有的人!」
你們當記起在六十年代,大部份青年人都在說同樣的話,在加拿大青年人唱這首歌:「這世界需要的是更多的愛!」(What the world
needs now is more love)在美國大巡遊時,也唱過這首歌,並在顯眼的地方,亦貼上這些徽號。
這些青年人說這世界委實太多仇恨,戰爭和怒恨了,現在我們正需要的,是彼此相愛!他們所說的是絕對正確的,但以一個普通人來說,世上所有的人,是絕不可能的;因為世上每一個人都不是好相處的。在你所居住的地方,工作的場所,就讀的學校,甚至所參加的教會,你可能會遇到很多難以相處的人。有人以為作為一個人我實在沒有能力,去愛那些那不可愛的人。也許我閱讀完林前十三章後,會說我一定要這樣做:明早起床,我要開始愛所有的人。當第二天早上起床,我第一個見到的是我的妻子,愛我的妻子,並不困難;因她是一個可愛的女士。之後,我見到我的孩子,我有一個二十九歲的兒子;記得當他讀中學時,正是「披頭四」流行的年代,他的頭髮比較長一些。所有的中學生都認為這樣才對,頭髮長才是醒目;我不把他的髮掉、因為他比我重
當我離家上班工作時,我便遇到一些世界上最難相處的人,我不能愛他們如同愛我的家人一樣。我作為一個人,實在沒有能力,去愛這些人。
我雖然要了羅馬書第五章的經歷,但我不能夠做到,林前十三章所說的話;因為我已沒有那種愛。我若要過那種愛的生活,就必須要與神接觸,所以要在羅馬書五章一至五節註明:「參閱林前十三章四至七節」又在林前十三章四至七節旁寫上:要參閱羅馬書五章一至五節」。我們會察覺到,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不單是羅馬書第五章或林前十三章的基督徒;而是要必須將這兩段經文放在一起的。昨天晚上,我們談了第四節的上半節說,當神愛澆灌在我們心裏,我們會有甚麼行為表現呢?
(一)愛是不嫉妒 今天晚上我們會查下半部,這部份說到神的愛能令我們做到生活行為的三方面:首先,愛是不嫉妒。嫉妒就是因為不滿別人的擁有和成就而引起的,惱怒,是因為別人得到了,而自己沒有,所以心中起惱怒。在舊約希伯來文,「嫉妒」的字根是焚燒的意思。很多時不同國家的文化,也用同一的意思,來表達某些事情。譬如:我們向別人發怒,就會說「怒從火中燒」,或被人激怒了會說「火滾」;「或是他惹起我把火」。妒忌的意思,在拉丁文聖經妒忌的音是「現斯驕」意思是緊望一些東西,而巴不得那東西受到損害。這個字在掃羅與大之間的事曾經用過。在當時掃羅王是一個戰場上的偉大領袖,年青的大,曾跟隨掃羅王出外爭戰;戰爭完畢後,人群為這些戰士的勝利凱旋,而夾道大聲歡呼:「掃羅殺死千千!」掃羅非常歡喜,非常陶醉這些說話,心裏非常高興。然後當大經過,那些人竟然大聲歡呼說:「大殺死萬萬!」聖經跟說:掃羅回轉身來,目露兇光在大身上,想要把他除掉。各位見到嗎?掃羅嫉妒的原因,是因為大有超越他的才能,這就是使徒保羅在這段聖經用妒忌的意思了,只看到一些東西,又希望得到並不是妒忌。有時別人有些東西,我們沒有便說:「巴不得我也可以得到。」這思想不算是錯的,但譬如一天早上,我在家裏看見鄰舍買了一輛簇新的汽車,我便對太太說:愛妻啊!請看
(二)愛是不自誇 一個屬神的人不會四處招搖,給別人看出他是一個何等偉大的人。他不會在別人面前使人覺得他的重要性,他不會將神所賜給他的恩賜來抬高自己;他不是一個在別人面前,自我吹噓的人。不過我們不要對謙卑有所誤解。倘若以為謙卑是四處說自己甚麼也不會,這不過是虛偽的謙卑;因為神給每一個人總有些恩賜,只是我們所有的恩賜都不儘同。我們要憑信心,使用這恩賜,讓別人因此蒙福;而不是使用這些恩賜,自高自傲,產生自我重要的感覺!記得上兩年
(三)愛是不張狂 有些人歡喜誇張自己,以至成為張狂。他們誇張自我重要性,似乎許多人都有個大狂,在我們裏面有個脹大了的感覺。這裏有兩件事是非常相似,「自誇」是別人可從我們外表看出來的:「自我張狂」是我們對自己內部的看法,我們試圖去感動別人,讓人知道我們自己的重要。我相信這是最好的比喻。今晚我手上有一個大紅汽球,它的直徑有二十吋,當我舉高它時,每個人都會看到;甚至現時開閉路電視傳播的也看到了,將一個大的紅色汽球高舉時就可以看出它的重要性;這個汽球已吹大了,當舉起它時就說:「看我有多大,多麼重要,我是鮮艷的紅色,我又大又美,人人都應該看我。」我們有汽球就是這個原因,但是用一口針來刺這汽球時,人人都會知道它的命運了,漏了空氣的氣球,剩下的會是甚麼呢?是殘餘,破碎,沒有用的膠。一個汽球被吹大了,就給人一個自我重要感;在它裏面有一個自我重要的張狂,現在吹大了,要讓人看見它的重要性。張狂的事,就是四處招搖,要給人知道;因為他對自我重要,有一個大的感覺。張狂是在外面要儘量給人看見,因為他們裏面只有一個自我重大的感覺。如果我們裏面充滿了神的愛,就不會這樣;我會用神給我的恩賜,讓它賜福與他人。因此,就不會對自己有一個重要感了。如果知道我的一切都是由神而來的,無論我有的是甚麼,無論我能做甚麼,都是神給我的;如此,我就應該使用神給我的恩賜,來造福別人,好叫神得榮耀。讓我們思想今晚研讀的經文,我希望知道,我講道的時候,各位正在想甚麼?聖經說,愛是不嫉妒,舉凡因別人擁有而發怒的人;因別人有所成就而眼紅的人,那就不是愛了。我們聽了,覺得真對,這段聖經真是對!因它說中了我很多朋友正是這樣。聖經又說,愛是不自誇,不張狂;愛不是在別人面前炫耀自己,誇張自己所做的。但世界上的確有很多這樣行事自誇,張狂的人。若整晚聚會你只是想到別人的過失,就浪費了整晚寶貴的時間。
這段聖經所指的對象,不是在會場以外的,也不是指今晚沒有來的人;你知道神正在向誰說的嗎?乃是向你和我說的。反正是基督徒在人生上的反映,也是基督徒常遇到的問題,隨時都可以發生在你我身上。在我們當中沒有一個人是經常嫉妒的,但我們每一個人在某些時間上,會有嫉妒的傾向。沒有一個人會給別人看到自己的重要性,但我們每個人間中都有這個傾向。論到張狂,可能沒有一個人會經常四處去表現自己的重要性,也沒有一個人經常自我吹噓,以至別人說我們張狂的。有些時候我們雖有這樣的傾向,這些事可能我史保羅也會做的。如果自誇和張狂,成為一個試探時,我應當怎樣做呢?若別人有,而我卻沒有的時候,因此我就向他發怒,我當怎辦呢?當我將神給我的恩賜,用來表現自己的重要性時;我當怎樣辦呢?正在這一剎那,我就會離開了林前十三章而走回羅馬書五章了。所以我必須與永活的神重新建立關係!我今日成為何等樣的人,完全是靠神的恩典。我們伏在神面前,求神寬恕我,我對神說:神啊!我因信稱義,雖然我是罪人,祂卻使我稱義;祂赦免了我所有的罪;神將平安放在我心,祂將祂的愛藉聖靈澆灌在我心裏。無論我有甚麼,都是靠賴神的恩典;我成為何等的人,亦是靠賴神的恩典。主呀!求你赦免我對別人的妒忌,求你赦免我錯用你所賜給我的恩典;我當再與神重新建立關係,我必須活在林前十三章裏面。兄弟姊妹!你們必須先有羅馬書第五章的經驗,然後你才能把林前十三活出來。你要記要藉主耶穌與永活的神有接觸,你要確知因為神的愛澆灌在你心裏,你才能與別人有正確的關係。── 史保羅《愛──林前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