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
讀經:馬可福音十一章二十四節
「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的,就必得。」
這節聖經的應許非常包羅。這是聖經中最大的經節之一。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有「一切……的」,指所有人;這裏有「凡……的」,指所有事。約翰福音說,「一切相信祂的都得永生;」這裏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就必得。」所以這是非常包羅的經節:「凡」包括一切事。但這節有一個條件:我們必須相信。我們若沒有信心,就得不所祈求的。這一節不僅告訴我們信心的必須,也告訴我們信心的性質。就看我所記得的,聖經惟有此處告訴我們信心的性質。
信心的性質是甚麼?我們該相信甚麼?當我看見屬靈的事,並追求要得的時候,我該如何相信?我在這裏不是請到信心的必須──那是顯而易見的。但問題乃是如何相信,這是回答這問題唯一的經節。「信是得的,就必得。」我們要怎樣信?「信是得的,」這句話該譯作:「信是已經得的。」這是原文裏的意思。相信的路不是相信我要得,或我將要得,乃是我已經得。這就是信心──我已經得了,不是我有一天將要得。我用全心相信,說我能得,或我將要得,這是最錯誤不過的事了。那只是盼望,不是信心。信心指向過去,它與將來沒有關係。將來的事總是盼望,不是信心。我們的主不是說,你必須相信你要得,乃是你必須相信你已經得了。這是神已經作成的,是神賜給我的。每當我們的信心放在將來,這就不是信心,而是盼望。
讓我們來看一些例子,來說明這種正確的信心──「信是已經得的」──是甚麼意思。
救恩
假若我是個傳福音的人,一個罪人來了,要我告訴他得救的路。我盡所能的對他說清楚。我告訴他關於血、十字架、贖罪和救贖的事,也告訴他主已經作了一切。然後他說他要得救;我們就一同跪下來。我禱告了幾句,就請他禱告。他說,「主,我知道你的兒子基督的血潔淨了我一切的罪,所以請你赦免我的罪。」然後又說,「阿們。」他起來之前我問他說,「你的罪如何?你的罪得赦免了麼?你自己如何?你得救了麼?」假如他回答說,「我相信我將要得救,我相信神要赦免我的罪,我全心相信神能赦免我的罪。」那個人得救了麼?不!他的罪得赦免了麼?不。他該怎麼說呢?他該僅僅往上看,並說,「讚美主,我一切的罪都得赦免了;我一切的罪已經得赦免了;讚美主,我得救了。」只有一種信心──我已經得了。這原則也應用在別的事上。許多所謂的信心,其實只是盼望而已。許多人說他們有信心,但全是在將來,他們說有一天他們將要得。但信心不是說我有一天將要得,乃是說我已經得了!
醫治
以往常常有人叫我去為病人禱告,禱告之後我立即知道那人是否得醫治。怎麼知道的呢?我進到房間後就用油抹他,或者不用油抹,視情況而定;禱告之後我會問他說,「你的病怎麼了?」他的答覆會立刻顯明那人有沒有信心。他如果說,「讚美主,一切都好了。」他可能仍然覺得軟弱,仍然有高燒,但他能讚美主。我問他說,「我需要再來為你禱告麼?」他說不需要了,事情都成了。所以,無論他的情況看來如何嚴重,我都很有把握的離開;因為他不是相信神將要醫治,乃是相信神已經醫治了他。有時當我問那個人如何時,答案卻不一樣。他說,「我相信主要醫治我。我很確定神要醫治我,我全心相信我將要得醫治。」他可能看起來有世上全部的信心,相信他要得醫治,我卻失望的回家。我知道他不會得醫治。他沒有神聖的一摸,沒有神所賜的信心。那人說他相信,但他完全沒有相信,只是盼望而已。
你看見馬可福音十一章二十四節的重要麼?神說,我們必須相信是已經得了。有一次,主奇妙的醫治了我,我就在少數信徒中間作見證。當時一位姊妹,眼睛有非常嚴重的毛病。每一週她必須坐渡輪到遠處去看醫生;在這位醫生的照顧下,她漸漸好轉。醫生給她擦藥膏,也給她配戴眼鏡。她聽到我的見證,就想說,「雖然醫生說我會好轉,但他卻說我絕不會再像正常一樣。」所以她禱告,也信主會醫治她。但她與醫生約好,必須去看他。醫生給了她一副眼鏡和一瓶藥膏;之後,她上了渡輪就再禱告說,「主阿,你真的要醫治我麼?」她相信主已經聽了她的禱告,事情已經成了。所以她說,「主阿,我要這眼鏡和藥膏作甚麼呢?」但撒但說,「不要太快,不要作得太過,不要盲目的相信,等等看這是否可行,如果不行,你仍然有眼鏡可戴,有藥膏可塗。這樣你兩面都顧到了。」但她說:「禱告蒙垂聽了,事就成了。我已經得了醫治,不需要眼鏡或藥膏了。」然後撒但說,「眼鏡花了三十塊錢,你若將它丟掉,就浪費三十塊了。如果你的禱告和信心沒有用,你就得再花王十塊錢去買。」但她說,「我已經得醫治了,我要藥膏和眼鏡作甚麼呢?」所以她把眼鏡和藥膏都丟到船外。(我不是提議你們把眼鏡丟掉,也不是說我們不需要醫生的幫助;但我們若有信心,就能作任何事。)她就這樣回來,眼睛也真的得了醫治。
請記得主的話說,「信是已經得的,就必得。」信心總是過去式,雖然經歷可能是將來的。我們若因經歷是將來的,而使信心成為將來的,那麼信心就只是盼望而已。這位姊妹回來之後,見證主為她所作的;一位與她從前病況相同的弟兄,聽到她的見證。(我見證主為我所作的事時,他也在場。)這位弟兄的疾病與她完全一樣,也是看同一位醫生,醫生也給他同樣的處方。他對自己說,「如果神能醫好那位姊妹的眼晴,難道祂不能醫好我的眼睛麼?」所以他禱告了。有一位同工來告訴我說,「倪弟兄,你知道麼?某某弟兄正信靠主醫治也的眼睛,那不是很好麼?」我說,「不,等等看到底這是信心還是盼望。」他也與醫生約好了,也要配戴眼鏡並塗藥膏。他拿到以後,上了同一艘渡輪,然後掙扎說,「如果我得了醫治,難道不該把眼鏡和藥膏丟掉麼?」他記得那位姊妹把眼鏡和藥膏丟到河裏,所以他也照樣作了。他說,「我要單單信靠主,我不要信靠醫生或藥物。」他回來以後來看我。我對他說,「你為甚麼把眼鏡和藥膏丟掉呢?」「哦,我信靠神。從今天起,我不信靠人,我單單信靠神。」我問說,「你的眼睛怎麼了?」「我可以信靠神。」「但你只有這兩隻眼睛;眼睛是很寶貴的,眼睛若有毛病,你永遠無法換掉。」他說,「我信神要醫治我的眼睛。」我問:「你真的相信神要醫治你的眼睛麼?」「是的,我若不相信神醫治我的眼睛,你想我會這樣愚昧,把眼鏡和藥膏丟掉麼?」我對他說,「對不起,我要說你的信心太大,以致神無法作事。恐怕你要回到醫生那裏,再買一副眼鏡。」他說,「你這樣說是甚麼意思?」我回答說,「你是在盼望神,不是相信神。」他有點受刺激,就離開,對另一位弟兄說,「有一天倪弟兄會看見他是錯的。他要得證明,我已經有信心了。我知道神要醫治我。」我的同工來告訴我,又問我說,「為甚麼你說他沒有信心呢?為甚麼你不相信神要醫治他呢?」我回答說,「因為他完全沒有信心,他只有盼望。」他問說,「你的意思是甚麼?」我說,「你記得馬可福音十一章二十四節如何解釋信心的性質麼?」「你的意思是說,一個人冒瞎眼的危險,還沒有真實的信心麼?如果那不是信心,那怎樣才是呢?你的意思是說,如果一個人因信丟掉三十塊錢,又丟掉已過所花總數近一百塊的錢,他還是沒有真實的信心麼?那怎樣才是呢?」我說,「這都是行為,不是信心。這些是他所作的,不是相信神所已經作的。」當然,我很盼望他能得醫治。我不願意他得不到醫治,來證明我是對的!一個月過去,沒有事發生。兩個月過去,我再看到他,他的眼睛變得更紅,流膿流得更厲害。有一天他來對我說,「你仍然相信我沒有信心麼?」我說,「恐怕是的。」他回答說,「我相信神要醫治我。我知道一件事,神指示我要到河上游傳福音。我要住兩個月,然後回來,那時我就會得醫治了。」我說,「盡你所能的相信你要得醫治吧。」我沒有說甚麼使他灰心;但我對我的同工說,「他相信他若為神作事,神就要為他作事。他的相信是將來的,不是過去的。」他回來的時候,仍然沒有得醫治,他還得依賴眼鏡,今天他仍然戴眼鏡。
這兩個事例是完全平行的。一個得醫治,另一個沒有。為甚麼?因為一個有信心,另一個沒有。一個相信,另一個只是盼望。我們以為人若冒一些風險,就是有信心,但這些是人的行為,不是人的信心。我們若相信,我們就說,「讚美主,事已經成了。」
得自由
對於救恩,我們必須相信是已經作成的。對於醫治,也可應用同樣的原則。得自由是在同樣的基礎上。我們必須認識這是已經完成的。
某個大城市之教會的長老,對主非常熱心。他開了三、四家相當大的店,也資助自己教會的牧師,與他輪流講道。他的脾氣很急,非常暴躁。有一天清早他來看我,流淚說,「今天早上我要負責在教會講道,但我怕我不能講。」我問說,「你有甚麼難處呢?」他說,「你知道我的脾氣很壞。我知道這事,也恨這個。我知道我不該發脾氣。我認錯,但之後我又發脾氣了。我對我的員工說到主耶穌,然後卻發脾氣,他們就說,『作基督徒有甚麼用?』我在所有的店裏都發過脾氣,也失去我的見證。昨天我對一些員工非常不滿。雖然我非常受刺激,但我克制住自己。我想:『明天輪到我講道,我不敢發怒,』所以我把怒氣壓下去,直到我回家,但我全身因壓下去的怒氣而發抖。我因家裏發生的事又受刺激,但我再想說:『明天輪到我講道,所以我不敢發怒,』我就把怒氣又壓下去了。今早起來,我記起昨天所發生的事,就不禁全身發抖。然後我的女兒作了一些事使我不高興;更壞的是,我太太把食物燒焦了。我就說,『這已經過了忍耐的限度;即使今天不輪到我講道,我也無法再忍受了,我無法控制自己,我無法講道了,因為我必須爆發出來了!』現在怎麼辦呢?」我只是笑笑,他就說,「不要跟我開玩笑了。」我說,「我很高興。」「為甚麼呢?」「我高興主又有大工要作了。」「不要以為我是容易辦的;我的脾氣是不受控制的。」「對你來說可能太過,但對主這不是太過。我相信實際的救恩,不是理論的救恩。」我翻到羅馬書八章二節,讀出來說,「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我就說,「你在基督耶穌裏麼?」他回答說,「我當然在。」「那好,神的話怎樣說呢?」「聖靈的律……釋放了我。」「這句話是甚麼時態?」「過去式。」「不錯,神說賜生命聖靈的律……已經使你得自由,你自由了麼?」「當然沒有。」我說,「我不是問你今天有沒有發脾氣;我是問你另一個問題:你自由了麼?按照這一節神的話,你是自由的,因為這裏說,『已經釋放了我』?」他回答說,「按照羅馬書八章二節,我是自由的;但按照我的經歷,我不是自由的。」「你要相信自己的經歷呢,還是相信神的話?那一個更可靠,是神的話呢,還是你的經歷?」他回答說,「我是基督徒,當然必須說是神的話更可靠,但我無法說我自由的。」我說,「神不是那麼在意你的脾氣,祂卻非常在意你不信的惡心。神的話說,『賜生命聖靈的律釋放了我。』你卻說聖靈沒有釋放你,那你就是說神在羅馬書八章二節的話不是真的。我不那麼在意你的壞脾氣,但我卻在意你不信的惡心。」他流淚說,「我自知我是不信,因為我盼望得自由,但我無法相信我是自由的。我無法相信神的話,說我已經自由了。」我說,「這次主日早上我要講道,我必須去預備。對不起,我不能再逗留了,但我可以讓你留在我的客廳;關於這不信的罪,你去跟神對付吧。」半個小時之後我回來,那位弟兄抓住我的手說,「讚美主,阿利路亞。」我問說,「發生甚麼事了?」「讚美主,我得自由了。」「你的脾氣怎麼樣呢?」「我只知道這件事,我得自由了,我不在意別的事,因為我得自由了。」我問說,「你將要得自由,還是你如今是自由的?」他回答說,「我如今是自由的了。」他走出門時又再說,「讚美主,我如今自由了。」兩個月之後我遇到也就問說,「現在你怎麼了?」他回答說,「讚美主,我是自由的。」四個月之後,我遇到他,又問同樣的問題,他又回答說,「讚美主,我是自由的。」六個月之後,對於我的問題,他的答案仍是一樣。這就是信心。信心不是說,「我將要得自由,」或「神能使我得自由。」信心乃是站在神的話上,並說,「我是自由的。」
那麼我如何能得信心呢?我的眼睛必須得開啟。這是對於信心最重要的點。我們不能單單坐下來說,「我得救了,我得救了,所以我就是得救的,」或者說,「我得醫治了,我得醫治了,我得醫治了,所以我就得醫治了;」或者說,「我自由了,我自由了,我自由了,所以我就是自由的。」那是自己的提議,不是信心。不,我們需要眼睛被開啟;我們需要從神的話而來的啟示,使我們能說,「神已經聽了我的禱告,我知道了!」我們可能不明白,但我們知道。我們可能無法解釋是否聽到一個聲音,或看見一個異象等等,我們就是知道了。我們是怎麼知道的呢?我們知道就是了。你如何得知自己的名字呢?你就是知道了。你不需要到戶籍登記處來查對,或者過一陣子去看你的證照一下才能確定。你就是知道了。譬如有人會說,「神的話如此如此說。」那很好,但可能沒有意義。不錯,神的話如此說,但你知道麼?我們若理論說,「現在我有一個啟示,我得了信心,我下一步該作甚麼?」那就是沒有信心!信心是自然的。信心是:「主,我讚美你的名;事已經成了。」讚美是信心自然的結果,是從信心自然產生出來的;我們不必作出來。甚麼時候我們有信心,神就尊重這信心;甚麼時候有信心,就會有讚美,禱告就停止了。我們要說,「謝謝你,」我們就不會懇求了。不需要人催促我們讚美,因為我們無法不讚美。願神教導我們信心真實的性質。一切禱告都是在那根基上蒙垂聽的。──
倪柝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