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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的順服

 

讀經:撒母耳記上十五章九節

「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

 

神只要祂的旨意,不要別的】在申命記二十五章十九節,神命令以色列人必須把亞瑪力人除滅。但在撒母耳記上十五章,以色列人用刀殺盡亞瑪力眾民,卻憐惜亞瑪力王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的美物,不肯滅絕。神的子民在對待亞瑪力人的事上有分別,有的殺,有的沒有殺。神的命令是全都殺盡,人卻要留下好的不殺。亞瑪力人的牛羊駱駝和驢有大小、強弱之分,但這些在神眼中並沒有分別。神說盡行殺死,不能留一點,這意思是說,亞瑪力人和他們一切所有的,都要被棄絕。然而以色列人的眼光比神厲害,他們將亞瑪力人的牛羊分上好的和下賤瘦弱的。他們把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留下來,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

      人常常想:自己比神聰明,比神多有智慧。人以為神也會錯,祂作事有時不經濟。我為甚麼要將多年所學的,我的口才、智慧和才幹等,棄而不用呢?人講的是利益、經濟、利用價值和結局,但神不顧這些。神只有一件是祂所顧的,就是祂自己的旨意。神除了祂自己的旨意之外,不喜愛任何別的東西。

      我們以為殺牛羊、殺亞甲實為可惜。但真正的順服,總是叫肉體的人覺得可惜。你有否叫人為你可惜過?你曾否為自己覺得可惜過?可能你從未有過可惜的感覺,這是因為你太滿了。只有當你將肉體放在一邊的時候,你才會有可惜的感覺。如果你的己充分的被利用了,你充滿了天然的東西,你不會有可惜的感覺。牛羊若都安然,有何可惜?乃是牛羊都被殺了,才有可惜的感覺,當牛羊都留下時,當肉體沒有任何損失時,我們有同可惜可言?只有當肉體為神放下,在神面前被置一邊,才有可惜可言。當肉體能作一點事,卻又「無用武之地」時,才有可惜。有「用武之地」時,何來可惜!前天我們提到工人必須有神的眼光,才能為神工作。但人的眼光若是屬地的,是憑肉體事奉的,其功用雖可以大,其性質在神面前卻是錯誤,不高尚的。

      以色列人為甚麼留下亞甲,和上好的牛羊?因為他們找不出亞甲和上好的牛羊該殺死的理由。他們認為牛羊有用,亞甲有用,這些好好的東西殺死太可惜了。以色列人的問題是,沒有看見神的旨意;他們只憑自己的眼光來看這些東西,而覺得可惜,不肯照神的旨意將亞瑪力人以及他們的一切,盡行滅絕。

 

要看見肉體的可恨,需要神的啟示】這兩天我一直在想:神必須給我們啟示。我們如果沒有從神來的啟示,以看見神的旨意,我們就是按自己所想的,以為有理。我們自己覺得有理,是因為將自己以為好的,看作有理由的。這樣,我們常常就不恨惡神所恨惡的。如此,我們就不能在神面前與祂表同情。我們不可輕看這樣的話。如果我們沒有真正在神面前對付這事,我們就不能作神的工,因為根本就不配。即使你作了,你在地上所作的,在天上卻沒有註冊。你要求主給你一個厲害的、摔碎你的啟示,使你能夠看見神所看見的。當你的眼睛被開啟,有所看見的時候,你就知道亞瑪力人如何可恨,就是上好的牛羊和亞甲,你也不敢稍微寶貝。你就知道一切出於肉體的都沒有用。你如果沒有看見肉體的好是如何可恨,你就還沒有得神的啟示;甚麼是屬靈的事物,在你身上就還是莫名其妙的。

      你聽道這麼久,學習這麼久,你也許能說肉體必須除去,但問題是你真的恨惡肉體麼?你必須認識肉體,並且真能恨惡肉體到一個地步,要殺滅肉體。到這樣的地步,你才是得啟示了。一切對肉體的愛惜都是沒有得亮光的表示。你若能看見神所看見的,你就能判斷,如神那樣判斷;你就能拒絕,如神那樣拒絕。比方說,前十年、前二十年,你作罪人的時候,你知道自己是可恨的人麼?不,你不但不知道,你乃是說,馮良心說,我比隔壁的人好,世界上的人像我這樣並不多。今天你知道自己是罪人了,人問你有沒有罪?你會答有。但口裏雖然這樣說,心裏卻仍然不覺得自己有多壞。甚麼叫作沒有神的光,沒有神的光就是看不見神所看見的。不能夠看見神所看見的,這就是沒有神的光。你不知道自己是罪人,這就是你沒有神的光。今天如果有人對你說,你沒有罪,你不會、也不敢承認。為甚麼?因為你今天看見了一點神所看見的,你自己有了神的亮光,才承認自己有罪。

      在神的工作上,對付肉體這件事與神的亮光大有關係。我不是說肉體的長處沒有用,但如果我們有神的光,就要看見,連肉體的長處,也是神所拒絕的。神說,在祂的工作上,肉體的力量沒有用,天然吸引力、口才、才能、智慧等,都沒有用。在神的工作上,我們對肉體的力量,必須到恨惡的地步才行;我們必須拒絕肉體的長處,如同拒絕肉體的弱點一樣。人常常知道罪不好,也知道罪必須除去,但人心裏卻常想,我的智慧、口才、能力也要放下麼?發出這樣問題的人,乃是沒有神亮光的人。我認識幾位作神工人的弟兄姊妹,他們在主手中很有用處,他們都有神極厲害的亮光。你怕神的光,但有人不怕,他們要受神厲害的光照,因為他們看見,一切在自己和自己肉體裏的,即使是最好的,也是神所咒詛的,都不能被擺在神的工作上。我們中間有多少人曾經被神厲害光照過?你必須禱告,求神給你一個徹底的啟示,看見自己所不知道的。你如果知道自己如何無用,你就會在灰塵中懊悔自己。

 

順服神,要付一切的代價】撒母耳命令掃羅除滅亞瑪力人,撒母耳在此乃是代表神。撒母耳記上十五章十三節掃羅對撒母耳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耶和華的命令我已遵守了。」他想他已經很順服了,他覺得把一切下賤瘦弱的牛羊,和亞瑪力的眾民盡都殺了,留下一些上好的牛羊和亞甲王,算不得甚麼。我的弟兄們,有那一次順服神是經濟的?每一次在我身上的順服都是不經濟的。掃羅以為殺滅下賤的牛羊和亞瑪力眾民,順服至此,已經足夠了,已經最完全了。他自己要有一些留下來;他想,壞的都除去了,亞瑪力人已經殺得夠多了!耶和華的命令我已遵守了!

      但在十四節撒母耳說,「我耳中聽見有羊叫、牛鳴,是從那裏來的呢?」你說,你已經全部遵守主的命令,但牛羊和亞甲的聲音從何而來?這真叫掃羅氣死了。這幾隻牛羊真差勁,那個時候都可以叫,就是這時候不能叫,卻偏偏叫了起來。多少時候,牛羊叫不叫由不得你。不應叫的時候,牠們卻叫了。牛羊無知,叫錯了!我們可以想像那幅圖畫。掃羅剛對撒母耳說,「願耶和華賜……」五個字後,牛羊叫了。然後他說到「耶和華的命令我已……」牛羊又叫了。末了講完話,牛羊又再叫起來。然後撒母耳說,這些聲音是從那裏來的?完全順服就沒有這些聲音!

 

生命的或政策的】有兩件事是完全不同的,外面看起來很像,但裏面不一樣。一件就是徹底的,從裏面看見肉體是敗壞的;另一件就是政策上,外表上作出來的。一件是生命的,一件是政策的。生命是由裏面出來的,就是裏面真是如此。政策就是有目的的,是故意作的。基督徒在神面前只有生命,沒有政策。我想提一位弟兄,我盼望不批評他。我只能說,我從來沒有見過一個像他那樣不知道肉體的人。我常告訴他說,你依靠你的口才、能力和工作的果效,這些都是你自己作的,不是出於神的,神不悅納。你比別人有智慧、有口才、有能力,但這些不能用在神的工作上。我直言對他說,他並不反對我的話,他對我說,「倪弟兄,我的口才、智慧、能力等等的好處,乃是敗壞的。你說得對。」他完全接受我的話,從第一年到第三年都是這樣說。每次我對他說的時候,他都非常忍耐、非常接受、非常謙卑。但這只是政策,不是生命。政策是自製的,不是由裏面出來的。

      怎麼知道他是政策,而不是生命?如果是政策的,必有牛羊的叫聲。你聽到牛羊、亞甲叫的時候,就知道這是政策,不是生命。掃羅說,我已遵守神的命令。如果這是真的,牛羊必定不叫。如果是政策的,在最應安靜時候,你要叫牠必須安靜,才能安靜。你能聽見牛羊的叫聲,就能斷定那是政策的。因體還能發出一點哀鳴,就表示只是有目的的表演,不是生命裏,不是真正對付了肉體。

      在屬靈的事上,人除了欺騙自己以外,不能欺騙別人;除了你自己能被你欺騙以外,沒有人能被你欺騙。神、弟兄姊妹、世人都不能被你欺騙,連撒但都不能被你欺騙。人只能欺騙自己。牛羊的叫聲,掃羅以為人聽不見。全世界的人也許都聽到了,掃羅還以為人不會聽到。剛才所說的那位弟兄,不必別人指出他的肉體。他在與人談話時,肉體自然顯出來,牛羊、亞甲的聲音自然叫人聽見。雖然他外面沒有說甚麼話,但裏面的聲音卻把他暴露出來了。有時你勸人對付肉體、天然的智慧、口才、能力等,但他心中想:我不信這有那麼壞。他口裏說不錯,但心裏所想的不能完全隱藏。一個被審判過的人,和一個沒有被審判過的人,大大不同。如果裏面沒有真實的對付肉體,外面卻裝作有,他所留下的牛羊能通知別人,他不是真的。在屬靈的事上,沒有一件事能欺騙神,牛羊要把人裏面的東西顯明出來。這乃是掃羅的歷史。

 

好的存心不能代替神的旨意】十五節掃羅對撒母耳說到,留下上好牛羊的理由,乃是要將這些牛羊獻與神。這特別啟示出,我們以為留下那些好的東西來獻給神,能夠蒙神喜悅。把好東西拿來獻給神,這個存心不錯。但好的存心永遠不能代替神的旨意。神怎麼說,就怎樣是。今天我們必須作一次的解決,就是要看見存心好,不能比神的旨意好。神的命令並不要假人手來改變。神知道祂要的是甚麼,祂知道祂愛的是甚麼;神的命令就代表祂的心。祂不要我們人的好心來改變祂的心意。

      比方,我的家中有一位能煮菜的好弟兄,但我常說他是壞用人、壞僕人。為甚麼呢?因為他以為知道的比我多,他以為他知道我的肚腹,比我自己更清楚。有一次我要他煮麵,等了許久,還沒有來。後來才知道他在煮稀飯。我是想吃麵,但他卻煮稀飯。他以為稀飯比麵更好。他煮好了,我就只好將就吃了。人可以遷就些,但神不遷就。我是主人,要吃麵、就是麵。我口說麵,就是麵。他愛我、顧到我,但他只好作我的主人,不能作我的用人。他有他自己的想法,他認為他的想法比我的好,他並沒有照我所要的作。所以,我們必須看見,我們的好心永遠不能代表神的命令;我們的好心永遠不能修改神的命令,千萬不要以為我們能作神的謀士。祂是主,我們不過是聽命的僕人,只要照祂的命令去行。不要自以為好心,想為神作甚麼;那樣的好心常與神的命令相反,因為好心都是肉體存在的表示。

 

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二十二節的話真是寶貝;這話實在太寶貝了。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公羊的脂油是為使祭發出香味,叫神喜悅的。獻祭乃是叫我們受損,叫神有所得。人獻上一樣祭物,就是損失一樣東西。把祭物擺在壇上,乃是受損的舉動,就是犧牲自己,使神有所得。獻祭就是人肯為主受苦,人肯犧牲,人肯捨己,把一切的好東西都為主。但神說,沒有一個犧牲可代替聽命,沒有一件工作能代替順從。我們的問題是,甚麼都可以作,但不聽命。人總以為有比順服更好的祭要獻上;然而神所寶貝的,乃是聽命順服。

      今天我們即使把為神的許多工作,加上獻祭、奔波、受苦、捨己等,也永遠不能代替聽命和順從。有許多人忙碌的工作,一直不停的作工,為的是要用獻祭來代替順服。他們以為一直作、不停的作,就能補上在神面前所缺的聽命,但他們就是不肯停下來聽命。這樣的人永遠不能得神喜悅。我只知道沒有一件事能夠代替聽命。

      十年前有一次在白牙潭山上,我與和受恩教士一起散步,走了很遠,大約走了三小時。我們兩個人回來時,我問她:「人多說你喜歡遊山,是真的麼?」她問:「人怎麼說呢?」我說,「人看見你經常遊山。」她說,「叫我不遊山很容昜。只是到今天,我已經十餘年沒有回英國,我也不打算回英國死,我準備留在這裏。為此,我天天愛走走。最後我禱告尋求神,知道神的確要我這樣作。我若是要避免遊山的批評很容易,但神既要我這樣作,人若要我不作,就更難了。」

      我覺得和受恩教士的伙食比其他教外的人好,我對她說到這件事。她說,「朋友,不是伙食好壞的問題,要好要壞,於我很容易。我每個月要用多少錢作飯,我都禱告過。伙食好壞,神負責,我不負責。」神的旨意比獻祭好,我們以為獻祭、吃苦總是好,我們以為將自己認為好的獻給神就是好。問題是神怎麼說呢?我們不必用自己的思想考慮該為神作甚麼,只要聽神的命令就可以了。

 

「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主離世前,最後一晚在客西馬尼園中禱告的事,許多人以為主憂傷,甚至汗如血點滴下,是因為主肉體軟弱,怕喝那杯。不!你聽,主說,「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廿六39)。主說若是可能,叫這杯離開,但是不要照我的意思,乃要照你的意思。主可以求杯離開,但祂不求神的旨意離開;主可以求十字架的苦杯離開,但祂不求神的旨意離開。這裏主要對付的問題,不是釘不釘十字架,乃是到底神的旨意如何。主的意思要與神的意思合一。苦杯領不領都可以,只問神的旨意要如何?我們注意苦杯,以為吃苦總是好,獻祭總是好,出力總是好。然而,杯好,只在於杯與神的旨意有關的時候;如果杯與神的旨意無關,杯也不好。當主知道神的旨意就是這杯時,祂就樂意接受。當主不知道這杯是否神的旨意時,祂可求神叫杯離開。但當祂知道杯是神的旨意時,祂就毫不猶疑的接受這杯。

      我們活乃是為神的旨意,不是為獻祭。但願神今天徹底光照我們,使我們知道,沒有一樣出於自己的,能得神的喜悅。只有神所命令的,才能叫神喜悅。不要想我為祂、我奉獻給祂、我為祂受苦,就是好的,你要問這些是否神的旨意。亞瑪力人、牛羊和亞甲,在神的祭壇上用不。神所要我們擺在祭壇上的祭物,必須是神自己所定規的,其餘的都是肉體,只配死,不配獻上為祭。求神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見,我們不僅在犯罪的事上能違背主,我們在獻祭的事上也能違背主。求主使我們不獻上祂所沒有定規的,求主使我們只作祂的旨意所要我們作的。―― 倪柝聲《教會與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