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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何處尋
 
經文:約十五:9~15
引言: 
    在約翰的書信中,「愛」是最常用到的一個字。其實約翰在起初開始出來跟隨耶穌的時候,他並不知道什麼是《愛》!他曾夢想自己成為以色列的強人,他幻想自己有一日要成為以利亞先知的人間再現(路九51-56) ,他想顯威風的方式,竟然是要求主准許他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將那些拒絕接待他們的撒瑪利亞人燒滅,像以利亞所曾做過的一樣。主耶穌轉身責備他們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
    然而在經過主耶穌的教導﹑經歷主的十架捨命的奠祭後,約翰成了門徒中對「愛」有最深刻體會的人!
本論︰
一﹑「真喜樂」
    現代人已經被誤導,將「興奮」﹑「刺激」﹑「放縱」的事情,當作令人快樂的事,其實那連快樂都算不上,那只是一時的「快感」!「快感」既不是「快樂」,也不等於「幸福」,更談不上「喜樂」了。古代形容豪客出手闊綽叫著一擲千金,可是今日的奢侈浪費又豈是萬金可以形容!台灣有人到拉斯維加斯賭博,一夜就輸掉一千萬美金,出到門口他只說了一句話︰「好爽。」有人為了滿足毒癮的快感而搶劫殺人,竟然還有人因為喜歡結婚典禮的那種氣氛,而不斷地結婚﹑離婚高達四﹑五十次,這當然不是令人可喜可賀的事。世人的歡樂,常是以縱情宴樂﹑尋求感官的刺激為滿足。
    人生命中的真喜樂必須是從平安發出來的,是可以令人永遠滿足﹑安心的。在這世上美沒有一樣的快樂的事,可以讓人永遠擁有,唯有神在基督裡所賜下的永恆的平安,才能帶給人永不止息的喜樂。主耶穌透過約翰的筆墨吩咐我們,要聽祂的命令,照祂的命令去行,祂的命令就是叫我們要彼此相愛,像祂愛我們一樣。祂明說了︰「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要遵守祂的命令,正如祂遵守父的命令﹑常在父的愛裡一樣。」「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事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的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二﹑「真朋友」
    「朋」字,照段玉栽的《說文解字》言,是鳳鳥飛翔的象形,又說是︰「鳳飛而眾鳥從之,引申為朋黨之義。又有一種說法是「朋」字為古時以貝殼為貨幣時,在甲骨文乃「繫貝」之形,五貝為一朋,也有同類相聚之義。「友」字,係右手扶持左手之象形也。聖經教導我們︰「朋友乃時常親愛,弟兄為患難而生」(箴十七17),「濫交朋友的,自取敗壞,但有一朋友,比弟兄還親密。」(18 :17)「朋」有彼此相親近,感情融洽,相互坦誠﹑無所隱瞞的義務。「友」則有彼此互相扶持﹑共赴艱難﹑臨危丈義的情誼。中國古訓中的「五倫」︰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以朋友最為寶貴。當其他四倫,都僅止於保持關係,而無朋友之情的時候,君臣不是朋友,父子彼此不是朋友,夫妻之間無朋友之情,兄弟之間無朋友之義,誰還能與人彼此互信呢?今天的世界一切的問題,皆出於失去朋友之情而產生。君臣是朋友則國大治,父子是朋友則無代溝,夫妻是朋友則無婚變,兄弟是朋友則無鬩牆!
    就朋友的真義而言,浪子回頭故事中的那一群朋友,僅是狐朋狗黨的酒肉朋友,錢財一花完了就做鳥獸散,有福要同享﹑患難不能同當的算不上真心的朋友。在人之中再沒有像耶穌基督這位朋友,更值得我們深交的。祂教導門徒︰第一,「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必這個更大的。」其次,「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最後祂告訴門徒說︰「比後我不再稱呼你們為僕人, 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我乃稱你們為朋友。....」主耶穌不久就為祂的這些朋友捨命在十字架上,我深信沒一個人末不想要擁有,如此肯為自己捨命的朋友。然而,我們應當思想檢討的應當是︰「我為有一位值得為他捨命的朋友嗎?當一個人有了肯為朋友捨命的心時,他才能真正贏得肯為他捨命的朋友!」
三﹑「真愛」
    今日的世人,對「真愛」又有多少的認識?「愛」的定義早已被扭曲誤解了,「你想不想」﹑「你要不要」﹑「你做不做」都用「你愛不愛」來代替,「愛」成了以滿足自我利益為出發點的代名詞。  神給我們中國人有許多的恩典,包括中國造字的深遠涵義。以「愛」字而言,「愛」與「受」字有緊密的相關意義,「受」字由覆手的「爪」將中間的「舟」交與下方仰手的「又」,而完成一個「受」的過程。其中,並未表示出任何授受之間的關係,或所須付出的代價。可是「愛」字,其上面的覆手在"有「心」"的情況下將舟(代表某種所擁有的東西)送與下方的接受者,但其字形意思不是手,而是緊隨而至者的腳部象形。因為後來者在聞風而至仍然晚來一步時,先至者因為「心」,而將自己所擁有的財務或益處無條件送與後者,就如父母將一切送與嬰兒,基督徒將福音傳給人一樣。聖經上也正教導我們︰「你們是白白得來,所以也應當白白捨去。」(11:10)
    在人間真「愛」並非沒有,卻是越來越難尋著。然而真正永恆無盡的愛,從神將祂的獨生愛子賜給世人的事實上,顯明出來。祂稱我們為朋友,然後在我們還不認識祂的時候,就為我們捨命,因為祂是我們罪人的朋友。經上說︰「因為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市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結論︰
    您一直在尋找「真愛」嗎?那麼您就要先確實知道何謂「真愛」。若是找著就要「擁有」它,並且「奉行它」。而耶穌基督正是「真愛」的最佳詮述者,因為祂就是「愛」的源頭。── 曾敬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