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不把神當神
經文:(約十七3)
港九培靈會有許多的特點:第一,歷史最久,從開始到現在,已經六十八屆了;楊濬哲牧師說:「再過兩年,將過七十年紀念!」第二,日子最長;新加坡﹑台灣﹑美國都有研經培靈會,台灣只有五天,美國只有三天,這裏卻有十天。第三,人數最多;台灣算多,也不過兩千人,這裏總計有六萬多人,每天有幾千人。香港特別蒙神祝福!
聽說現在傳福音及教會聚會都很困難,特別是美洲地方,大家都很忙,要舉行幾天聚會難如登天。早堂兩位講員說得好,一是因為信徒未有配合「聽」和「行」;二是信徒把道裝在腦袋裏而不是裝在心裏。
當今的時代是一個不把神當神的時代;這是個嚴重的問題。《聖經》題到神有四方面:
(1)獨一性:「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2)忌邪性﹑公義性:「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磐石曉諭我說:『那以公義治理人民的,敬畏神執掌權柄。」(撒下廿三3)
(3)信實性:「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祂的信實為糧。」(詩卅七3)如果干犯其中之一,就等於不當神是神。
為了幫助大家明白,試用人權問題來說明一下。人權有幾個內容:
(1)生死權,
(2)自由權,
(3)人格權,
(4)私有權。
人不能干犯這些權,就是不把人當人。好像生死權的問題,人工墮胎就是干犯人的生,安樂死是干犯人的死,所以這兩件事直到今天不敢立法,因為立法就干犯了生死權。第二是自由權,很多國家的憲法規定,言論自由,結社自由。有次我聽見一個演講會,有位政治家,他是外國人,講了之後他要聽眾發問題,講者覺得很奇怪,講了個多鐘頭難道無人有問題要問?後來有個青年人站起來說,我們不是沒有問題,乃是不敢有問題;因言論不自由。至於結社,某些國家有人申請結社,不但不被批准,反而因此被捕,坐了十幾年監牢。還有人行動的自由,國家既然給你身份證明,應可自由進出;但現今有很多地方,要進,進不去;要出,出不來;這就干犯了人的自由權。還有,人有人格性,人格是人的第二生命,頗為人重視(基督徒還有神格);人格若被中傷﹑破壞,要用法律去追訴;侮辱人格,就是不把人當人。至於知識產權,辛苦寫作,辛苦製作,辛苦發明,若被人翻版﹑冒牌,人的私有權就被干犯了。不論動產和不動產,都不能被干犯,干犯了就是不把人當人。由此可知,若是干犯了神的獨一性﹑忌邪性﹑公義性﹑信實性,就是不把神當神。
(一)獨一性
《聖經》三令五申地強調神的獨一性,就是絕對性。在舊約,神說:「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出廿3)新約也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約十七3)所以神是獨一的。
可是今天有許多人不看重這件事。香港曾經有次喪事,因死者是個富豪,故吩咐家人為他請了佛教的和尚,又請了天主教的神父﹑基督教的牧師和道教的道士,因他以為其中最少有一位能夠救他,他所信的神並非獨一的﹑絕對的神。又有次,我內人向人傳福音,見那人聽得津津有味,便問他說:「你要信嗎?你真的要信嗎?」那人毫不猶豫地說:「我要信,我真的要信,因我已信了很多個,多信一個也沒關係!」在台灣,我發現一件事,今天是民主時代,爭取選票;而信耶穌的只有3%,97%是不信耶穌或拜菩薩的;有個基督徒為了爭取選民,利慾燻心,一直想做官發財,就進廟裏去拜拜,藉以表明和選民站在同一陣線;耶穌,他拜;菩薩,他也拜;這樣看來,他干犯了神的獨一性,這位基督徒並沒有把神當神。
(二)忌邪性
邪的東西,都和鬼魂有關。如氣功,人把它當作健身之道;可是氣功如果深入一步,就涉及到鬼靈的問題。一次,有個名傳道人身體不好,教會的會友因為愛他,於是替他找了位氣功大師到了他家裏,他盛情難卻,雖知氣功不是好東西,也只好勉強接受。傳道人坐在對面,他的女兒坐在右邊,太太坐在左邊;當氣功大師運氣時,太太覺得天昏地暗,女兒有嘔吐的情況,全會場都變了樣子,他立刻覺得這不是神的作為,便求神:「若不出於你,我絕對不接受這種醫治,求你阻止邪靈的工作!」結果女兒嘔吐的情形沒有了,太太天昏地暗的情況也消失了。今天的算命﹑卜卦,也和鬼靈有關係。有一年我到印尼去傳道,有人來請我到醫院去看一個人,乃是亞洲第一算命先生,他專替高官﹑富豪算命,但他現在已經改變,想要信耶穌了;於是我到醫院去,問他:「你有這麼好的職業,怎能忍心放下呢?」因為普通的算命,只是
我有個學生,神學畢業後工作作不開,就認為單用神的話不夠,一定要有神跡奇事,所以他就追求神跡奇事。有個年青人到日本讀書,在東京某地鐵站上一樓宇,找到一個很便宜的房子住,原來這房子有鬼,結果鬼附在他身上。他父親接到這樣的消息,焦急異常,他是我們教會的會友,要把孩子帶回來,但是鬼向他父親說:「你不把他帶回去,否則我將會附在第二個兒子身上!」他深入考慮後還是把兒子送回去,然後請較有能力的人來解決這個難處。回來後就用鐵鏈綑,鬼竟弄斷了鐵鏈,後來我這學生認為主耶穌可以有權柄對付牠,就去為他禱告。但被鬼附者指示他:「若要作傳道人要有神秘性,否則單有《聖經》是不夠的,因為有神秘性人家才會覺得希奇,鬼靈預先告訴你某某人的事後你去告訴他,他覺得你很厲害,能夠知道人所不知的事。」於是他看出鬼靈是可利用的,就在台灣開了很大的聚會,替病人禱告,病得治;趕鬼,鬼也出去;結果醫治﹑趕鬼,都是靠鬼。
所以各位!一切所有邪的東西都和鬼有關係,我們不要去惹這個東西,惹這東西必給予牠機會。今天廿世紀時代,科學很昌旺,但德國這麼講科學的國家,有三百萬人是交鬼的;美國這麼文明的國家,有兩千萬人身上帶符咒,認為可避凶求吉;美國的總統克
台灣競選時,做官發財是好機會,所以候選人請教大師,此次競選勝敗如何?大師說,如果競選之日發現有天變的現象,必定選中。何謂天變現象呢?就如颱風﹑地震等。到了開票之日,台灣發生五級地震,競選總部大聲歡呼,沒想到晚上開票,竟然名落孫山;後來問大師,大師說:所謂天變現象是整個天塌下來才對。問大師的人是個基督徒,且是多年的基督徒,竟然走上這條道路。我們的神是忌邪的神,如果我們還做氣功,還在算命﹑卜卦,別忘記這些都和鬼靈有關,你去惹牠,牠必會惹你的。求主給我們認定神是忌邪的神!
(三)神的公義性
我們看見神的創造,從植物來看,豆有根莖和芽莖,芽莖向上,而根莖向下。撒豆時如果豆臍向上,根莖會繞一百八十度往下生;如果豆臍向下,芽莖會繞一百八十度向空氣的地方生;這是自然,是神的創造,神的安排。蜘蛛結網,在兩樹之間是河,你能夠想到第一根絲是怎樣結的嗎?只能說神奇妙的創造。人身上有很多毛,該長者長,不該長者不長。骨頭的軟硬該軟者軟,該硬者硬,各適其式,這是神的創造。
神不但是創造的神,也是統管的神,祂統管自然界,使地球自轉一天廿四小時,公轉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神不單統管自然界,也統管世界的歷史。中國諺語說:「順天者昌,逆天者亡。」因在看不見之中有位掌權者,祂以公義治理。所以家有家法,國有國法,神也有神法。家法﹑國法﹑神法都不能抵觸。
台灣有一間大企業公司,父親在後操縱,後來發現他兒子不規矩,沉迷女色,父親認為事業不振,影響前途,立刻下令革除職務,因為抵觸了家法。美國前總統尼克遜,因水門事件安裝竊聽器竊聽別人的秘密,這是美國國家所不許可的,他觸犯了國法,因而下台。除此以外,神有神法,一九六○年甘迺迪提出政綱,要競選總統,他不許可神法干預國法;美國的學校本來有宗教活動的,到了他做總統之後,便立法禁止學校的禱告和宗教儀式,自此美國社會道德每況愈下。一九七○年通過墮胎法,無數生命被殺掉,通過此法之後有間學校貼出十誡,法院立即告以違反憲法。有個教會因開除一個犯姦淫的會友,被法院控告違反人權,洩露個人秘密,要賠償;結果甘迺迪因觸犯神法而被殺。還有以色列的拉賓,在九五年十一月被人用槍打死;我在美國看見猶太人的報紙,標題是有一青年替天行道,因為神把巴勒斯坦應許給亞伯拉罕和其後裔,拉賓卻與巴勒斯坦簽定和約,將迦南地割讓,這個年青人認為拉賓違反神法,所以替天行道把他打死。
由此我們看見神治理世界是用公義,舊約歷史為證;以色列出去打仗時,約書亞奉神命吩咐他們不可取當滅之物,可是亞干見財心昏,不可取之物也取了,埋在自己家裏,以為人不知﹑神不覺;結果約書亞打敗在敵人面前,他追問神為何大城打勝仗小城反而打敗仗?神對約書亞說:「以色列人犯了罪,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於是約書亞找到了是亞干,就在亞割谷用石頭打死他。神是公義的,你如果干犯祂,祂一定干犯你!
(四)信實性
神是信實的神。《聖經》很強調神的信實,「祂以信實為糧。」(詩卅七3)糧是重要的東西,所以信實也是要緊的。《聖經》說:「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卅三9)祂所應許的都是阿們的。神的話安定在天,祂講多少必成就多少,因神是信實的,既然說了,祂就要行。神應許以色列復國,這聽來簡直像神話,因為有三個不可能:(1)耶路撒冷沒有以色列人,因為他們都被趕散了。(2)文化消滅,他們跑到荷蘭被荷蘭感化,跑到蘇聯被蘇聯感化,又不懂希伯來文,連希伯來話都不會講。(3)他們如果在巴勒斯坦建國,一邊是地中海,三面是阿拉伯世界,阿拉伯世界不容他們存在。但是當
我有生以來患了很多病。一九五一年患了直腸癌,未入手術室之前,非常緊張,我和內人讀《聖經》,盼望神對我說話,叫驚慌消失,叫我前面的黑暗變為光明。我們讀(約十一1-4)時,耶穌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讀了這節經,我們的驚慌就沒有了,黑暗變成光明,就進入手術室。動手術後發現已全部發散,就立刻縫合。過了三天,醫生到我病床宣佈:「我們很對不起你,因為醫學對你無能為力。」我問醫生說:「是否發現了毒瘤?」醫生低頭走了。當時我正像一個犯人在法庭被判死刑,東西南北分不清了;過了一會兒,我想起未進手術室之前所讀的經文,耶穌說:「這病不至於死!」我的驚慌便消失了。到了第六天,我的肚子開始發脹,於是信心又搖動了;忽然之間我看見個異象:猶太人過約但河,祭司抬約櫃,後面百萬猶太人跟過去,幾千年的事我竟然看見,我求神給我明白。我終於明白了,猶太人過河時,眼睛不能看河水,要看神的話。我明白了,我的眼睛不能看我的肚子,看我的肚子必死無疑,我的眼睛單要看神的話,因為神說:「這病不至於死!」神既如此說,事情就必成就,所以肚子呆脹的害怕都沒有了。後來就回家去,親朋都來看我,有的提議用秘方,有的提議放射治療,我都一一拒絕,他們說:「難道你就等死嗎?」我說:「我卻是等活!」我就把《聖經》的話給他們看,因為神已經對我說:「這病不至於死!」神用話語給你信,且信也「是神所賜的」(弗二8)。神把應許賜給你信。「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來十二1)(『實底』翻譯作『實現』更好。)信,盼望的事就要實現了!感謝主!神是信實的!信心應放在神的言語上;神既是信實的,人也應當信實,若人不信實,就干犯了信實的神,就等於不把神當神!所以弟兄姊妹,不要干犯神的獨一性,干犯神的忌邪性,干犯神的公義性,干犯神的信實性,因為神是獨一的神!
人和人的關係用話,神與人的關係也是用話。「太初有道,…道就是神」(約一1)。聽了神的話而不把神的話當話,就等於不把神當神!
今天這裏有許多事奉神的,我們不是神的參謀,我們乃是受神的差派。摩西建造會幕,會幕所用的材料﹑尺寸,沒有一樣讓摩西自作主張的,摩西全照神的吩咐去做。我們讀(出卅八至四十),有句話重複又重複的:無論造甚麼,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摩西既不敢加上自己的主張,也不敢違背神所吩咐的。我們今天作神的工作,常犯背逆妄為的罪,背逆神所吩咐的。例如:神把亞當從伊甸園趕出去,因亞當吃了禁果,不是神的產業受損失,乃是亞當背逆神。還有神把掃羅王從寶座上拉下來,因他犯了背逆的罪,神吩咐他在吉甲等候,他沒有等,自己獻祭;他去打亞瑪力人,神吩咐他大小都要殺光,可是他卻留下大的,殺了小的。我們這些做工的人,可能犯背逆的罪,還有妄為的罪。做主工的人可能想把福音傳開,教會建立,至於用何方法,走何道路,卻都照自己的意思。須知作主工的人,恐懼戰兢;神怎麼說,就當怎麼行;若出己見,就是干犯了妄為的罪。亞倫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獻祭用凡火,獻祭須用壇火,神把他們殺死在祭壇邊,都是因為他們不照神所吩咐的而行。烏撒用牛車運送約櫃,到了拿艮禾場,因牛失蹄,約櫃傾斜,烏撒用手扶之,神把他殺死在約櫃旁。很多人對此事不明白,烏撒做的好事,為何反遭大禍呢?因他沒行神所吩咐的,約櫃不是用牛車運送的,也不是用手可扶的,他犯了妄為的罪!我們應如何對待神呢?要認識神是獨一的真神!
讓我講個比喻:英國維多利亞女王常微服出巡農民的生活。有次,夕陽西下,雨下個不停;他們躲在農家的屋簷下,因當天晚上有宴會,必須趕回宮赴宴,所以命宮女去向農家借傘;農家拿了把又破又爛的傘借給她。第二天派了欽差大臣送回去,還送了一份禮物,農才發現原來昨天借傘的人是女王,後悔借了個破爛的傘;如果早知道是女王,要借的就算是金傘都當奉借。我們不認識神,也不知當怎樣對待祂。當我們認識祂是獨一的,是忌邪的,是公義的,是信實的,你才知道怎樣對待祂。各位弟兄姊妹,不可一面拜神一面拜廟裏的菩薩,算命﹑卜卦﹑氣功都是涉及鬼靈的事,都是神所忌邪的。神是位公義的神,不能把有罪當作無罪;神是信實的神,在祂面前不可虛假。今晚在座中有許多基督徒曾經犯過這罪,求神赦免,求主省察!── 吳勇《時代的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