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迦書第一章
詮釋
壹 信息的導言(一1-4)
貳 時勢的危機(一5-16)
𨦪 道德的關懷(二1-三12)
肆 復興的前景(四1-五15)
伍 得勝的盼望(六1-七20)
壹 信息的導言(一1-4)
(一)標題(一1)
(二)宣告(一2-4)
(一)標題(一1)
「當猶大王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在位的時候,摩利沙人彌迦得耶和華的默示,論撒瑪利亞和耶路撒冷。」(一1)
本書標題與其他先知書極為相似(如賽一1,二1;耶一1-3;何一1;珥一1;摩一1以及番一1)。有先知當時的歷史背景,並先知的名字,得神的默示話語,並傳講的對象。
這是從約坦王起,但是照耶利米書第廿六章十八節,彌迦的工作是在猶大王希西家的日子。但本書從約坦王提說,是否為模倣何西阿與以賽亞呢?以賽亞書從烏西雅王起來敘述,何西阿書也是相同,更提說北國的王朝。最顯著的解釋,是因本書的日期較遲。可能在約坦王的時期,彌迦已有少許宣講的話,他職事的時期較遲。許多學者認為這個標題是以後編輯者的手筆。
這裏不提北國的王朝,因為先知只在南國宣講。論撒瑪利亞和耶路撒冷,而不提猶大和以色列。他一定是以這兩個城市,作為兩國的代表,而且這兩個城市的罪惡,是他指責的。本書一直著重城市,以城市為對象,可參第一、三、四章有關救恩的信息,以及第六章九至十六節。
彌迦是摩利沙人,這裏只提他的本鄉,沒有提及他的家世,他家庭與社會背景就無法猜測了。彌迦似乎是相當普遍的名字,在舊約中共提八次。他不是米該雅,雖然二者的名字相同,但米該雅有父親的名字,他是音拉的兒子米該雅(王上廿二8)。「彌迦」原意:「誰像(耶和華)」。耶和華是全能的神,是無可匹比的,但彌迦的名字與他信息並不關聯。
彌迦來自摩利沙,是否即為第一章十四節的「摩利設」?約書亞記第十五章四十四節及歷代志下第十一章八節為「瑪利沙」,是古時的戰場(代下十四9-10)。那應是巴勒斯坦的西南部,在山阜地帶與濱海平原之間,為猶大與非利士的邊界,向南可通埃及。這也許引起先知對世局的關懷,尤其是南國的安全。
他得到耶和華的點示。照原文的排到。「耶和華的默示」在本書標題之開端。原意為「耶和華的話」,話語當然是指默示。這裏不是說先知得默示,而是有神的默示臨到他,正如約拿書第一章一節。
「論……」原意為「看見」,先知看見異象與啟示,才傳講出來。所以這是指先知的感受,而形成的信息,信息的內容是有關撒瑪利亞與耶路撒冷。
(二)宣告(一2-4)
耶和華宣告審判,祂顯現的時候,自然界會有非常的景象。第二節為四行一小段,第三、四節為另一小段,也有四行詩,這四行詩的形式,延續至第九節。
「萬民哪,你們都要聽,地和其上所有的,也都要側耳而聽。主耶和華從他的聖殿要見證你們的不是。」(一2)
本書的主題,是耶和華的治權,祂的權柄統管全地。世上的人都叛逆祂,尤其是神的子民。這裏「萬民」應指全世界人類,但祂現在必集中在以色列與猶大,至少也從他們為審判的起首(5、6節)。以後審判必遍及全地(10節起)。這與阿摩司書相反,因為阿摩司書開始對外邦豫言,論審判必臨到他們。審判由外邦至猶大以色列。現在審判是由以色列與猶大起首,延至外邦。
「萬民」可指地上列邦,也可專指以色列,因為「民」的多數,可指神的子民有眾支派,這樣的用法也有例證可以依據(創四十九10;申卅二8,卅三3及亞十一10;何十14)。事實上這個「民」字(`amin)常指百姓,不常用於「外邦」。但是看下文,似乎指廣大的人浛,是地上的萬族。
同樣的語句出現在列王紀上第廿二章廿八節及歷代志下第十八章廿七節,中譯詞為「眾民哪,你們都要聽。」是米該雅所講的。這就引起學者研究的論點,以為編輯者將米該雅與彌迦混為一談。可能這是先知常用的語句,未必需將這二者相提並論。1
「地和其上所有的」可能也籠統地指全地,整個的世界都包括在內(申卅三16;詩廿四1)。所以神公義的宣告,是向全世界的列邦眾民,有關以色列與猶大的審判。先知以賽亞曾有這樣的宣告方式,其他的先知也有同樣的宣告,可見信息有緊急的性質。事實上,先知的信息必是普世性的,即使論神的選民,也必遍及萬民。
主的宣告是在祂的聖殿。「主」是權能的神,統管萬有。「耶和華」是聖約的神,為以色列建立救贖的聖約。這裏的聖殿不只指耶路撒冷的聖殿,而是指天上的殿,是耶和華的居所(參閱賽六2;撒下廿二7;詩十八7)。在天上有耶和華的聖會。這就聯想詩篇第八十二篇的頌詞:「神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神中行審判。」關於神的聖會,也在列王紀上第廿二章十九至廿八節描述。神在審判的會中,發動天地與山嶺都來聆聽與作證(本書六1-2)。
耶和華要見證「你們的不是」。「你們」既對萬民說的,當然不是僅指以色列人。但顯然神以選民的罪作為萬民叛逆的縮影。這正如新約羅馬書所說的,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看哪,耶和華出了他的居所,降臨步行地的高處。」(3節)
耶和華顯現,從天上的居所出來,祂必須有具體的行動,就是施行審判,毀減罪惡的人與地方(參閱士五4;詩六十八8;亞十四3;賽廿六21)。
神的降臨,也在其他經文中描寫(參閱賽六十四1;詩十八10;又撒下廿二10;出十九18,卅四5;賽卅一4),祂使自然界發生毀滅的事。
阿摩司書第四章十三節有最好的銓釋:「那創山造風,將心意指示人,使晨光變為幽暗,腳踏在地之高處的。他的名是耶和華萬軍之神。」
「眾山在他以下必消化、諸谷必崩裂,如臘化在火中,如水沖下山坡。」(4節)
神的降臨,必使山嶺震動。以賽亞書第六十四章一節:「願你裂天而降,願山在你面前震動。」士師記第五章五節:「山見耶和華的面就震動。」眾山要消化,那是在詩篇第九十七篇五節:「諸山見耶和華的面,就是全地之主的面,便消化如蠟。」都是地震與火山爆發的現象:「地全然破壞,盡都崩裂,大大的震動了」(賽廿四19)。「大地因他震動,小山也都消化……」(鴻一5)。「這山必從中間分裂,自東至西,成為極大的谷」(亞十四4)。這些都是本節的描寫,「諸谷必崩裂」,火山爆發,如臘化在火中,濃漿如水沖下山坡。
耶和華從天上的居所出來,是有神秘與威嚴的涵義。祂步行在山嶺高處,所觸摸的都是恆久的表象,如山與大地。但這些恆久的已都變了形態。山嶺溶化,大地變態。
先知不是僅作一番描寫,而且實際豫備聽眾或讀者,要面對歷史的大變遷。審判是神公義的旨意,要實行在歷史裏。那會是十分驚人與可怕的景象。以色列與猶大必然敗亡,外邦也無法存在,神要消弭罪惡,必作清除的工作,毀壞的事是必然有的。沒有毀壞,又怎可建設?
如果山嶺大地都會被神觸摸而消化,那麼脆弱如人,受神的能力觸摸,怎能站得住呢?先知在緊張懼怕之下,怎能不發出緊急的呼聲呢?
1 J. Wellhausen, Skizzen und
Vorarbeiten, Fu/nftes Heft, Die Kleinen
Propheten U:bersetst, mit Noten, 1892, Meir Rottenberg,
Beth Miqra, 78 (1979), 266-68; Delbert R. Hillers, Micah, (1984), 16.
貳 時勢的危機(一5-16)
神的忿怒立即要臨到撒瑪利亞,外患是峻嚴的現實,亞述的侵略是無可避免的(5-7節),有兩段四行詩十分顯明:第五節述神忿怒的原因。第六、七節以哀歌形式述撒瑪利亞全然被毀的慘況。災殃無疑地在擴展中(8、9節),所以哀歌繼續發出。看外邦遭災,直至禍延猶大的城邑(10-16節)。先知在哀歌中,不斷提出警語。
(一)嚴責(一5-7)
「這都因雅各的罪過,以色列家的罪惡。雅各的罪過在那裏呢?豈不是在撒瑪利亞麼?猶大的邱壇在那裏呢?豈不是在耶路撒冷麼?」(5節)
雅各指北國,因為這是支派之統稱,代表十個支派。猶大也是支派的名稱,代表南國的兩個支派。北國以撒瑪利亞為中心,因為撒瑪利亞城建為首都,偶像的罪已經成立。耶路撒冷卻不然,因為耶路撒冷有耶和華的聖殿,但有邱壇,是敬奉異教偶像之處,無疑說明他們有偏離耶和華的那種罪名。猶大的邱壇與雅各的罪過成為同義字,都是指他們敬奉偶像的罪。
首城(如撒瑪利亞與耶路撒冷)常是罪惡的淵藪。如「亞蘭的首城是大馬色……以法蓮的首城是撒瑪利亞。」(賽七8、9)。
撒瑪利亞與耶路撒冷原為選民之地,應有律法與秩序,且具宗教信仰的見證,影響列邦。但是他們反而隨從外邦異教,完全失去選民的身分與見證。邱壇是迷信,已為先知阿摩司所指責:「以撒的邱壇必然淒涼……」(七9),他所指的是北方,現在提出耶路撒冷的邱壇,豈非更加嚴重?在南國希西家王作宗教改革,特別廢去邱壇,因為那是有柱像與木偶,一併廢掉(王下十八4),可見迷信的事態實在嚴重。
「所以我必使撒瑪利亞變為田野的亂堆,又作為種葡萄之處,也必將他的石頭倒谷中,露出根基來。」(6節)
撒瑪利亞城必全然毀滅,荒涼得好似田野一般,而且一切廢墟成為亂堆,只可供農作,不能再建造成為城市。但撒瑪利亞在山上,土地肥沃,可作為種萄萄之處。但是栽種葡萄也不容易。有石頭倒在那裏,更難種植。石頭如為作防禦工事,卻仍無法抵抗侵略,甚至最後敗亡,遭受羞辱,連根基都露出,被毀壞,遭受欺凌。
撒瑪利亞原為以色列北國的暗利王所建立,在山上造城,從開始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就是拜偶像,行邪淫,為耶和華所憎惡(王上十六22起)。現在的豫言,可能在撒瑪利亞敗亡之前(722B.C.)。但是這城迭遭毀壞,甚至最後全然毀滅,是在瑪可比的時期,在主前165年前,為約西弗的著作「古事記」所記錄。2
照先知的豫言,耶路撒冷也會像撒瑪利亞一樣:「錫安必被耕種像一塊田,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這殿的山必像叢林的高處。」(本書三12)
「他一切雕刻的偶像必被打碎,他所得的財物必被火燒,所有的偶像我必毀滅,因為是從妓女雇價所聚來的,後必歸為妓女的雇價。」(7節)
偶像的滅,必與撒瑪利亞被毀連在一起。撒瑪利亞是有迷信的醜名(賽二20,十10起,廿七9起,三十22起,卅一7)。偶像無論是木頭或金屬,都是雕刻過的。神必打碎與毀滅。這裏「偶像」用不同的字,「財物」也是偶像,都被廢除,因為偶像是無能的。
拜偶像又與妓女的雇價相連(可參閱何二5),以為一切物質的豐富,來自巴力,不惜向巴力跪拜,離棄真神,失去貞潔,可謂屬靈的淫亂。
在先知文學中,也不乏實例,將拜偶像與淫亂相提並論,城市若敬奉偶像,就成為妓女(鴻三4)。偶像及器具多為金銀,被佔領軍擄掠之後,用來嫖妓,也是古時戰爭中的實況。戰利品及所擄來的財物,也可喻為妓女的雇價。
在北國,不僅但與伯特利為敬奉偶像的地方,而撒瑪利亞也是異教之中心,所以何西阿書第八章六節:「撒瑪利亞的牛犢。」(摩八14也有類似的說法,可見一斑。)拜偶像及迷信的事,確使社會道德低落,正如本書第三章九至十二節所論的。所以要使以色列人制勝敵人,必須先除掉邪術,除滅偶像(五10-15)。
2 Josephus, Anitiquities, xiii,
10:3,因此有人甚至將這段經文作為該時期(瑪可比時期)的加插,參閱 J.M.P. Smith, Micah, Zephaniah and Nahum, 37.
(二)哀歌(一8、9)
「先知說,因此我必大聲哀號,赤腳露體而行,又要呼號如野狗,哀鳴如鴕鳥。」(8節)
這是先知舉哀的話與動作。他以「我」自稱(正如耶九1及賽廿二4)。耶利米為百姓中被殺的人畫夜哭泣。以賽亞說:「所以我說:你們轉眼不看我,我要痛哭,不要因我眾民的毀滅,就竭力安慰我。」
先知舉哀的動作,是赤腳露體而行(可參考結廿四17-23以及賽二十2)。赤腳露體也是指被擄的實況。撒母耳記下第十五章三十節,大却因押沙龍的叛亂,赤腳行走,又痛哭,深表內心的失望與痛楚。
赤身露體,可能是外表被剝去(參閱伯廿二6;出廿二26及摩二8)。這樣衣著不整,是赤貧的可憐相,也是被擄者災民的樣子。所以就像野狗那樣呼號。野狗在深夜裏發出長嚎,十分淒慘的聲音(可參閱賽十三22)。鴕鳥的哀鳴也是十分驚怕的。這裏又描述一幅荒野的景象。
「因為撒瑪利亞的傷痕無法醫治,延及猶大和耶路撒冷我民的城門。」(9節)
撒瑪利亞的傷痕無法醫台,已經病入膏肓,敗亡的事是先知所目擊的。北國的敗亡是否可以成為南國的鑑戒呢?先知將這鐵一般的事實擺在眾人面前,讓他們清楚觀察。如果深究北國的敗亡,不難看出主要的原因。他們的叛逆,離棄真神,信奉偶像,以致道德低落,不法不義使社會完全陷於無望的狀態。猶大恐也將重蹈覆轍,因為他們有同樣的失敗,結果一定相同。
這禍患必延及耶路撒冷的城門。「城門」與「城」同義。以賽亞書第十四章卅一節:「門哪,應當哀號。城阿,應當呼喊!」城門也是保護城市的。城門失去,全城必陷落。敵人進入城門,必是遭災的情況(俄13)。「我民的城門」也指「我本城的人」(得三11)。這裏指猶大所有的居民,都將遭災,無可倖免。
(三)警語(一10-16)
當先知在耶路撒冷聽聞亞述進軍至巴勒斯坦,北國告急中不能自救,終於敗亡,他一定心中驁惶,立即到西南各城緊急警告,但他也知道這種頹勢無法挽救。以致這些警語也成為輓歌。他從耶路撒冷起行,一直到家鄉摩利沙(或摩利設迦特)。最後向猶大整體的國民發出警語。這段非常美麗的詩文,有無限悲愴的情緒。可分為四小段,每小段各有四行詩,第十節至十一節上,第十一節下至十二節,第十三至十四節,第十五至十六節。這些詩文十分秀麗,不但是輓歌的形式,韻律分明,而且用字都有雙關語,為其他語文無法譯出的。
「不要在迦特報告這事,總不要哭泣。我在伯亞弗拉輥於灰塵之中。」(10節)
在侵略的敵軍未到之前,他們應當急速地逃跑。這曾是大却為弔掃羅與約拿單的哀歌(撒下一20)。「迦特」原意為「報告」,所以這二個字並用,為加重語氣。迦特其實早已敗落,遠在先知阿摩司之前(摩六2)。迦特未再復原,也不與非利士其他四個城市並提(參閱摩一6-9);西番雅書(二2-7);取利米(四十七章);撒瑪利亞(九5-7)。「報告」一詞在七十士譯本作「歡樂」。不要在迦特歡樂,因為災禍即將來臨。這樣譯法甚至有死海古卷為佐證。3
「總不要哭泣」,似乎不是附帶的,應為另一句警語,必有所指的對象,有的譯作「在貝加哭泣」,貝加(Baca)在加利利河上流之北邊,為耶路撒冷西南端,可通至伯利恆。詩篇第八十四篇六節曾經提及,只是該處照字義譯為「流淚谷」。在流淚谷應該哭泣,這又是在用字上將字義與字音帶出來。
「我在伯亞弗拉輥於灰塵之中。」在希伯來文中有動詞的字尾為第一人稱,在涵義上十分牽強。所以七十士譯本與敘利亞譯本,仍用第二人稱,先知都在向那些人說話。「你們在伯亞弗拉要輥於灰塵之中。」伯亞弗拉究竟在那處,無法稽考。但地名冠以「伯」是常有的,如伯特利、伯利恆等「亞弗拉」原意為灰塵,所以又有字音與音義相連的字。在灰塵之所的,輥於灰塵之中。亞弗拉是否為俄弗拉?因在歷代志上第四章十四節迦勒的家譜中出現,但這仍無法確定它地理的位置。
「沙斐的居民哪,你們要赤身蒙羞過去。撒南的居民不敢出來,伯以薛人的哀哭,使你們無處可站。」(11節)
沙斐究竟在何處?有人認為是沙密(書十五48),4那該是猶大的城邑(士十1)。赤身是未穿外衣,是被擄者的穿著,是蒙羞的樣子(參閱一8)。
「赤身蒙羞過去」另一譯詞:「她仍逗留在城內,沒有過去。」也是以字句的文法方式,確有可能。5
撒南可能是洗楠(書十五37)。敘利亞譯本譯作「瑣安」。6撒南照字源來看,可能原意為「出來」,所以「出來者」不敢出來。
伯以薛必是地名,冠以「伯」字,確實地址仍極難決定。以薛是否為亞薩呢(亞十四5)?他們哀哭,無立足之地,因為城市被毀,已夷為平地,無法再行建設。
「瑪律的居民,心甚憂急,切望得好處,因為災禍從耶和華那裏臨到耶路撒冷的城門。」(12節)
瑪律的地理環境仍無法確定。這城的字義或為「苦委」,或為「背叛」。前者可與下句相對。「好處」可譯為「甜美」,正與苦毒作尖銳的對比。「好處」無論在亞甲又或北敘利亞文(烏格列文Ugaritic),都有「甘甜」的用意。
耶和華是坐在高天之上,在審判台上施行毀滅,災禍從祂而來,已經到達耶路撒冷的城門。那未必指耶路撒冷已被圍困,只說災禍來到,使全城蒙受苦難,這城代表全國,猶大南國都在神的審判之下。
「拉吉的居民哪,要用快馬套車。錫安民的罪,由你而起。以色列人的罪過,在你那裏顯出。」(13節)
拉吉在濱海平原的西南,距耶路撒冷三十哩,離摩利沙四哩。它是猶大通往埃及的要道,地位重要。根據歷代志下第十一章九節羅波安王曾築有保障。以賽亞書第卅六章二節及第卅七章八節,西拿基立曾奪取該地,且設有總部,是主前701年的戰役。這裏說有快馬套車,可能指戰爭中的馬兵,馬車與拉吉(r-k-sh與l-k-sh)可謂諧音,又是詩文寫作的手法。
錫安民的罪由那裏出來?此處並未指明。有兩種可能:他們可能以拜偶像的迷信,影響錫安民,以色列人,使他們陷於罪中;也可能他們因迷信武力而墮落。戰馬戰車是埃及馳名的。他們依靠埃及,甘心供埃及奴役,也不肯專心倚靠耶和華。他們不信的罪行足以令神失望與憎惡。這裏以色列人未必指北國,可能指所有的選民。但是提到錫安,是以錫安為選民居住的中心。因此,錫安民與以色列人實際是同義字。兩句重複話,是著重這項嚴責的話。
歷代志下第十八章十四至十六節,希西家曾向西拿基立進貢,那是在拉吉的地方。這段話是在這事之前或以後,就無法臆斷了。
「猶大阿,你要將禮物送給摩利設迦特,亞革悉的眾族,必用詭詐待以色列諸王。」(14節)
摩利設迦特大概在非利士的邊境。有人將摩利設與迦特分開,認為禮物是指摩利設(或摩利沙),將這地當作禮物送給迦特。摩利設與另一個字的音相近(摩利沙moresheth與嫁妝me~oresheth)。這是在列王紀上第九章十六節,法老曾賜給他女兒所羅門的妻妝奩。7這裏是否將這地割讓為進貢之用,說明猶大因戰敗而遭受之損失?
亞革悉曾在約書亞記第十九章廿九節及士師記第一章卅一節提及。這是在摩利沙東北八哩,靠近亞杜蘭山洞,就是大却為逃避掃羅王追趕匿身之處。彌迦是否以這歷史的背景(撒上廿二1、2;撒下廿三13),警告猶大眾族,已無法再逃脫這侵略的災禍?以色列諸王的榮耀必消失,悲劇是無可避免的了。
至於「詭詐」是否另有歷史的事實,不得而知,可能這是指他們以一種虛無的希望,以為可以逃避這災禍,其實是自欺的想法。
在以色列王亞哈的時候,亞革悉已歸非利士,猶大是否期望可以收復呢?其實這是不是置信的事,他們還以為受人詭詐的欺騙。8
「瑪利沙的居民哪,我必使那奪取你的來到你這裏,以色列的尊貴人必到亞杜蘭。」(15節)
瑪利沙與亞杜蘭都為羅波安王所建的防守城(代下十一6-10)。瑪利沙與摩利沙是毗鄰,必為先知彌迦所熟悉的。居民的音譯為yoresh,與瑪利沙的音譯Mareshah有部分相同,是否有作者的用意?奪取者就是侵略的軍隊快要來到,戰禍就無法避免。
亞杜蘭離瑪利沙約東北七哩,戰禍延及,必須及早避難。這裏的「尊貴」未必是尊貴人,可能是貴重之財物,直譯為以色列的尊榮,人與財物一起想在亞杜蘭躲藏。亞杜蘭的歷史背景在上一節已經敘述,但看來這樣避難是無濟於事的。
「猶大阿,要為你所喜愛的兒女剪除你的頭髮,使頭光禿,要大大的光禿,如同禿鷹,因為他們都被擄去離開你。」(16節)
這是一幅被擄的圖畫。猶大將要面對這歷史的浩劫,他們為這苦難而舉哀,甚至將頭髮剪除。以色列人無論男女都蓄有長髮,現在不僅剪去,並且剃得光禿,這原是律法所禁止的(利廿一5;申十四1;參閱賽十五2;耶十六6;摩八10)。他們好似禿鷹一般,前額是光禿的,形狀十分古怪難看,他們與異邦人無異。他們是喜愛的兒女,是國家的精英,但都被擄去,成為亡國奴,確是十分悲慘的情事。
本段(一10-16)作整體的分析。先承接第八、九節哀歌的主題,其中在第十二及十六節加強語調,重複第九節猶大耶路撒冷的災禍,加插著混亂與不安,在敵人攻擊的驚懼中描述。作者以各城市的名字及字音,帶出一些額外的用意。從經文方面來研究,確實相當困難。詩文的寫法可與以賽亞書第十章廿七至卅二節比較,甚至創世記第四十九章;士師記第五章以及申命記第卅三章,也有異曲同工之巧妙,發揮希伯來詩文之雋永與秀麗。
這是先知個人的哀號:「因此我必大聲哀號……」(8節)。在第十至十六節有連續的命令詞:「你們要……」加重他悲哀與急切的情調。
無可諱言的,先知在本段中雖以諧音托出相對的字義,卻甚少有神學思想發揮的用意。但是希伯來人心理向來看重名字的意義及聯想。他這樣宣講或寫作,對當時的聽眾或讀者,比我們現代讀者必更多作用,是後世的人很難體會與明白的。
本段寫作日期,也為學者研究的重點。大多認為這是在主前701年左右,當西拿基立侵略耶路撒冷,若干城鎮失陷。但也有其他說法。有的認為迦得不會在那時期。應該早在主前712年撒珥根的侵略。9但從整體來看,前者的主張較為合理。提到被擄的事,更為當時的實情。
先知似乎想說明猶大西南各城再無安全可言,侵略者的刀劍已經指向該處。從撒瑪利亞的淪亡,看見猶大的前途,無可樂觀,因為他們犯著同樣錯誤,陷在同樣的罪惡,必將遭遇同樣的結局。他好像先知以賽亞一樣說:「我們怎能逃脫呢?」(參閱賽二十6)
3 IQP Mi (14), frag, ii, 15, 參閱. J.
Carmignac, "Notes sur les Pesha^rim," Revue
de Qumra^n, 3, (1963),
505-38. S.J. Schwantes, "Critical Notes on Micah 1:10-16," Vetus
Testamentum, 14 (1964), 454-61.
4 William Dever, "Iran Age Epigraphic
Materials from the Area of Khirbetel-ko^m," Hebrew Union College Annual, 40-41,
(1969-70), 189. 他是根據 W. Nowack, Die Kieinen Propheten, 1922.
5 Delbert R. Hitlers, Micah, 26.
6 J.M.P. Smith, Micah, Zephaniah and
Nahum, 46.
7 參閱 J.M.P. Smith, Micah, Zephaniah and
Nahum, 48,持這一見解為 F. Hitzig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1838), J. Wellhausen (Die Kleinen
Propheten u/bersetzt und erkla/rt, 1892), W. Nowack (Die Kleinen Propheten u/bersetzt und erkla/rt, 1897), K.
Marti (Dokeka-propheton, 1903), A. van Hoonacker (les douse petits
prophe*tes, 1908).
9 J.M.P. Smith, Micah, Zephaniah and
Nahum, 48.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彌迦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