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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迦書第二章

 

刑罰與恩典(二113

 .道德生活腐敗(13)──圖謀奸計、奪取別人的產業和財物,這絕非以耶和華為神的人應有的表現。先知特別指出那些妄用權力霸佔別人財物的人,他們不敬畏神,也不憐憫人,以致使社會出現不公平現象,很多人在生活上失去保障,造成社會混亂。耶和華就在這些人身上施行報應,他們承受不能解脫的羞辱。

 .在苦難中埋怨(47)──由於原本屬於他們的福分竟離開他們,轉落在別人身上,所以有很多人以為彌迦所宣講的信息是虛假的,因為神又怎會與自己所揀選的百姓為仇敵呢?但當人明白耶和華的屬性,在慈愛和公義上取得平衡時,就會知道神採取刑罰以先,必定給人足夠的時間和機會回轉,我們又怎能說祂不忍耐呢?祂已忍耐多時,但百姓仍絲毫沒有悔改,祂就必須採取行動了。

 .數算惡行(811)──彌迦先知指出幾個實際的例子,證明猶大人的惡行:他們欺壓同胞(8);圖謀奪去別人的房屋(9);聽從假先知的預言(11)。

 .應許拯救(1213)──先知宣告審判的信息,同時也宣告安慰的應許,目的是要將人所犯的罪行和神的救贖作一個明顯的比較,讓他們知道耶和華在他們所犯的罪惡上施行審判,無非由於愛他們,使他們更為聖潔,更得造就(參來十二510)。故此,凡真心悔改的人,就是那些剩餘的人,都蒙神的救贖,進入祂所預備的地方去得享安息。對基督徒而言,最終的安息是得以進入基督耶穌為我們預備的更美家鄉(參來四811)。

默想 感謝主,𣿫來到世間所施行的救贖,使我有新的出路。──《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