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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拿書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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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cBible ref=1:1,2>尼尼微人罪惡滔天,神命令約拿去做甚麼?對罪人我可以……

1:1,2  約拿在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掌權期間(公元前793-753年)說預言(參王下14:25)。他也許曾是以利沙先知的門徒之一(參王下2:3)。

  神命令約拿去尼尼微傳道。尼尼微是亞述最重要的城市,亞述則是約拿時代正在興起的世界強國。在50年內,尼尼微將成為幅員廣大的亞述帝國的首都。約拿並未詳述尼尼微的惡行,但先知那鴻說到尼尼微的罪有:(1)設謀攻擊神(參鴻1:9);(2)剝削無助之人(參鴻2:12);(3)在戰爭中殘酷不仁(參鴻2:12-13);(4)拜偶像、淫亂和行巫術(參鴻3:4)。神命令約拿往以色列東北部約八百公里的尼尼微城,去警告說審判將臨,人若悔改便可得到憐憫和赦免。

 

約拿{\LinkToBook:TopicID=1513}

<syncBible ref=1:3>如約拿一樣逃避神的旨意,我想想,有時候我也會……

1:3  尼尼微城既強大又邪惡。約拿害怕亞述人的凶殘,仇恨他們,甚至不想讓他們獲得神的憐憫。約拿怕尼尼微人悔改(4:2-3)的態度,反映出以色列人不願與外邦人分享神的愛和憐憫,儘管這是神交給他們的使命(參創12:3)。他們跟約拿一樣,不想外邦人得到神的恩惠。

<syncBible ref=1:3>明知道神的大能仍逃避,這約拿是怎麼一回事?我們也會這樣?

1:3  約拿知道神給他的特別任務,卻不肯去做。他施可能是腓尼基西部諸海港中的一個,而尼尼微是靠東面的城市。約拿打算走得遠遠的。當神向我們說話、給我們方向和指示時,有時候我們會害怕得逃跑,或者固執地避開。我們抱怨神要求得太多。對神那寬博的憐憫也許會又驚怕又憤怒,約拿也為此而逃跑了。但逃跑只會令他招致更多麻煩。至終約拿明白了最好還是遵命完成神起初所吩咐的事。不過到這時候,他已為逃避神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一開始便順從神,這才是最上算的。

<syncBible ref=1:4>那時海陸的溝通是怎樣的?

1:4  在定居應許之地之前,以色列人是遊牧民族,遷移無定,為羊群逐水草而居。儘管他們不是航海的民族,但他們地處地中海沿岸,鄰近航海強國腓尼基和非利士,因此與船隻和水手有很多聯繫。約拿乘坐的船應是一艘有甲板的商船。

<syncBible ref=1:4>順服與否只是我個人的事!看看約拿,你可仍會這麼說?

1:4  約拿違背神的旨意,使全體船員的性命岌岌可危。我們順服神的命令與否關係重大,因為我們的罪和不順服,會殃及周圍的人。

<syncBible ref=1:4,5>海浪翻騰,約拿卻仍酣睡;難道他良心不會不安?但我們行事為人的標準就憑良心?還是……

1:4,5  在海浪翻騰之際,約拿卻在艙底酣睡。他逃避神,良心竟絲毫不受責備。不過良心的內疚並不常是我們做事對錯的晴雨表。我們不能用感覺來量度順服神的程度,因為人可以罔顧現實。相反,我們要用神的標準來衡量我們的生活和為人。

<syncBible ref=1:7>掣籤這方法也行得通?

1:7  船員掣籤尋出有罪之人,這方法近於迷信。他們的辦法能行得通,只因為神介入其中,為要讓約拿知道自己根本跑不掉。

<syncBible ref=1:9-12>既說敬畏神,但又躲避神──約拿如是,我們又是怎樣?

1:9-12  我們不可能同時尋求神的愛,又躲避祂。約拿很快認識到,無論走到哪裡,他都不能避開神。約拿要回轉向神,必先要停止走相反的路。神到底要求你做甚麼?我們要更多得著神的愛和能力,必須甘心樂意承擔祂給我們的責任。如果不照祂的話去做,就不能說是真正的相信神(參約壹2:3-6)。

<syncBible ref=1:12>這時,約拿說出了真相……

1:12  約拿早知道風暴是衝著他不順服來的,但是到船員們掣籤掣出他來,他才說出真情。他情願捨命救船上的人,卻拒絕為尼尼微人作出同樣的犧牲。他對亞述人的仇恨,深深地影響了他對事物的看法。

<syncBible ref=1:13>那些水手竟這樣盡力挽救約拿,那些非信徒是這樣的服事人──怎不教我慚愧……

1:13  約拿不想去警告尼尼微人審判將到,水手們卻盡力挽救約拿的性命,這些外邦水手顯得比約拿更有同情心。非信徒若比信徒更願意關懷與同情人,信徒們就該自覺羞愧。神要我們關心所有屬祂的百姓,無論是失喪的或是已蒙恩的。

<syncBible ref=1:14-16>神使用約拿的錯去引導人歸神,我相信;但要我如約拿般認錯嘛,這……

1:14-16  約拿曾違背神,直等到他逃開後,才停止悖逆,全心順服。那時船員們因為看到狂浪平靜下來,而開始敬拜神。神能夠使用我們的過錯,去幫助其他人認識祂。認罪也許是很痛苦的事,但卻能成為有力的見證,引導未認識神的人歸向神。外邦水手向神獻祭禱告並許願事奉祂,做了整個以色列民族不去做的事,對以色列人來說實在是極大的諷刺。

<syncBible ref=1:17>這時,一條大魚突然出現,看!把約拿吞下去了!哈,難道這不是一個小說情節嗎?

1:17  許多人曾試圖把這個神蹟視為小說中的情節,但聖經並沒有將它說成為一場夢境或神話故事。我們切勿將此神蹟解釋成可有可無的事,人不能從聖經中挑選出甚麼神蹟可信,甚麼神蹟不可信。這種態度會使我們懷疑聖經中的任何一部分,使我們不相信聖經是神真實可信的話。約拿的經歷曾被耶穌引用來解釋祂自己的死和復活(參太12:39-40)。──《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