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第十三章
犯罪、忘記、反對(十三1~16)
一個屬神的人,或稱為神名下的子民,為何會從神的恩典中墮落呢?本章列出三個原因:
① 「在事奉巴力的事上犯罪」(1),這是何西阿書裏面重複所提及「屬靈淫亂」的罪。以色列本來在國際上有地位,說話有分量,但現今為神所棄。神的僕人與信徒要小心,當我們的心不再尊神為首時候,我們「就死了」,失去屬靈的活力與權能。
② 「既得飽足,心就高傲,忘記了我。」(6)人在艱難困苦的時候,容易倚靠神;但富裕豐足之際,卻忘記神的恩惠,因而心高氣傲,離棄真神。主說:「我曾在曠野乾旱之地認識你。」(5)讓我們認定神的供應,常存感恩及仰賴祂的心。
③ 與神反對自取敗壞(9)。以色列人求立王,現今事實證明,君王不能拯救他們。惟有耶和華是幫助他們、救贖他們的神(I0、14)。讓我們不作「無智慧之子」,不用人的方法來解決問題。
神是有恩慈的;但對離棄祂、反對祂的人,祂也是嚴厲的。本章中形容耶和華如同獅子、豹、母熊(7~8),吞吃與撕裂悖逆的子民;神的行動又如從曠野吹來強烈的東風(15),帶來黑暗與乾涸。以色列人要面對神的審判。但感謝神,第十三章並非全卷書的結束。
祈禱 神啊,除𣿫以外我並沒有救主,求𣿫堅固我。──《新舊約輔讀》